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联系人:周小林
3、联系方式:18081699079
4、联系地址:安岳县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5120212025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拟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
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详见服务要求

交通运输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地址
联系方式

1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所属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供应商
提供有效期内的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

3
供应商至少有2个近2年类似服务成功案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2023—2024年)。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 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安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4536156。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征集人: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04月23日

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K512021202500000120250422002)-文件集.zip

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响应)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此声明函为非必须响应内容,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对照自身实际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第1页-投标(响应)文件征集项目名称:{系统取值,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系统取值,征集项目编号}包号:{系统取值,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20XX年XX月XX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报价表项目编号:K5120212025000001项目名称: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包: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低限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形报价内容,位最低限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式1,50%50%维修工时结算(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01%-0.0001%-{供应商响应}%折扣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01%-0.0001%-{供应商响应}%折扣2,15%15%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低限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形式1维修工时结算(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01%-50%0.0001%-50%{供应商响应}%折扣2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01%-15%0.0001%-15%{供应商响应}%折扣备注:无时间:年月日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征集公告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响应函致:{征集人名称}我单位作为{征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的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征集,充分理解征集公告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8、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9、本项目响应的产品原则上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10、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我单位承诺,征集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X天。12、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13、我单位自愿按照征集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应服务,报价以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的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14、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15、我单位一旦入围,将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并严格履行框架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6、我单位一旦入围,将严格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向贵单位缴纳征集代理服务费。17、本响应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造成损失,概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单位对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征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采购包号}服务要求(一)服务项类型:{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的描述:{服务项描述}响应内容:{响应内容输入}注:本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第1页-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K5120212025000001征集人: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第1页-第一章征集邀请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1.1项目编号:K51202120250000011.2项目名称: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1.3项目简介:拟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征集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征集,征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无。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至少有2个近2年类似服务成功案例: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2023—2024年)。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征集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征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框架协议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在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征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征集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征集人联系方式地址:安岳县柠都大道广场路4号邮编:642350联系人:刘双十联系电话:13330689196-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各采购包最高限制单价详见3.4报价要求。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以下统称“协议价格”)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自签订之日起2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如因新一期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过程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及时订立的,征集人可以适当延长原框架协议有效期至新一期框架协议订立之日止。4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6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7适用采购人或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服务1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对象范围-第4页-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框架协议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征集活动无法继续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征集活动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征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10实质性要求本征集文件中“★”是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1其他说明本征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二、本征集文件由征集人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其他预算单位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守本文件关于主管预算单位的规定。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三、“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征集文件,参加征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四、“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征集人开展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入围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2.3征集文件2.3.1征集文件的构成征集文件由征集人编制,是项目征集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征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5页-四、资格审查;五、入围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2.3.2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向已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单价的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征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第6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征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2.5.1开启一、开启程序到达征集项目开启时间后,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开启大厅”网上开启,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二、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框架协议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征集人应当终止征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征集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3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2.5.4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2.5.5入围通知书一、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二、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第7页-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入围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征集活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改变入围结果的,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框架协议的签订、备案及公告2.6.1签订框架协议一、征集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协议签订事宜。二、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三、框架协议自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在书面协议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入围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框架协议的公告、备案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7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2.7.1入围供应商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入围服务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七、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八、其它情形:无注:入围供应商被清退的,入围服务将从框架协议系统服务库中下架。被清退的供应商及被下架的服务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7.2入围供应商补充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可以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2.8纪律要求2.8.1保密要求-第8页-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征集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征集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征集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征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入围或合同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入围或合同成交;(七)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入围或合同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征集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八、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九、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供应商有前述第二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第9页-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9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框架协议订立阶段,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征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征集过程、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小林联系电话:18081699079地址:安岳县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邮编:64235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双十联系电话:13330689196地址:安岳县柠都大道广场路四号邮编:65235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活动过程、入围结果、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框架协议订立阶段或者合同授予阶段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二次竞价、顺序轮候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或者采购人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框架协议系统获取的征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按时答-第10页-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征集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10采购合同授予阶段2.10.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本项目采用采购包1:序号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适用规则1直接选定采取直接选定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系统入围产品库中选择采购产品及供货商厂商。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10.2成交公告征集项目选择直接选定方式时,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汇总公告。汇总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其成交合同总数和总金额。征集项目选择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时:一、以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单笔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数量、单价;2.10.3采购合同价款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2.10.4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第11页-采购人和供应商对合同授予阶段中的日常经营活动、订单履约情况、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互评。评价结果将作为采购人或者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2.11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11.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征集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系统故障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征集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征集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11.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征集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11.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12页-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服务内容1、采购清单及明细(1)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包名称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预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标的物所属行业1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1.00批交通运输业(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采购包1:序号服务人员要求资质要求数量计量单位1应当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1名质量检验人员、4名汽车维修工(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具有汽车维修技术力量6人3.2服务要求标段/包1:采购标的: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零部件(实质性要求)1、确定的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2、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确定的供应商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3、送修车辆单位、确定的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4、确定的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送修车辆单位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除外)。5、确定的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送修车辆单位选择。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7、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相关要求。8、确定的供应商应当建立零部件低库存率管理制度。2★服务标准竣工交付(实质性要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送修车辆单位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3★服务标准维修档案(实质性要求)确定的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4★服务标准场地(实质性要求)在安岳行政区域内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30日之内达到场地要求(提供承诺函)。5★服务标准设施设备(实质性要求)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去,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6★服务标准维修工时结算(实质性要求)维修工时费的结算方式:1.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T/CQFX001—2024)工时定额标准执行。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T/CQFX001—2024)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36元/工时)。如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60%=21.6元/工时。7★服务标准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实质性要求)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方式:1.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则维修材料费为100元。2.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材料实际买入价格×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如供应商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响应报价为10%,材料实际买入价为100元,则供应商的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100元×10%=10元。3.维修材料总费用=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8★服务标准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工时材料费(实质性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工时材料费定价为60元/辆。9★技术保障管理制度(实质性要求)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10★技术保障响应时间(实质性要求)小修不超过3天,大修不超过7天,总成修理不超过10天。〔说明:1、小修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作业;2、大修指通过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修理;3、总成修理指恢复车辆总成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和寿命进行的作业。〕11★技术保障应急救援(实质性要求)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如发生外出施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确定的供应商应与送修车辆单位按报价标准结算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12★其他服务要求环保要求(实质性要求)1、确定的供应商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供应商应当进行定期监测。2、确定的供应商的喷漆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处理设备。3、确定的供应商库房、车间地面无油液,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再利用。4、确定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5、确定的供应商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6、涂装工艺的涂料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相关要求。7、工艺废气管理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相关要求。13★其他服务要求维修委托流程(实质性要求)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材料费)都必须由送修车辆单位签名认可,确定的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确保送修车辆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14★其他服务要求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送修车辆在进厂维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确定的供应商负全责,交通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15★服务内容维修结算费(实质性要求)1.维修结算费。维修结算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总费用。2.上述维修费用均为含税金额,入围供应商除收取上述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3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支付方式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2★支付时间和条件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承诺的报价进行结算。3.4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计价单位限价报价类型报价说明1维修工时结算(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50.00折扣无2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15.00折扣无报价说明:1.本项目工时单价和维修材料均按折扣报价,标的价格权重值共100%,其中: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占价格权重值的5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占价格权重值的50%。2.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应大于0.01%小于等于5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应大于0.01%小于等于15%。3.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50.0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50.00%(例如:某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为50.0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为10%,则该供应商响应报价=50.00%×50.00%+10%×50.00%=30%)。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19页-第四章资格审查开启解密完成后,由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为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封面,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以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只提供承诺函〕;(注: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8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项目具体要求响应格式1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3供应商至少有2个近2年类似服务成功案例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2023—2024年)。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第21页-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和框架协议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征集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审委员会一、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框架协议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审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二)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六)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征集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入围淘汰规则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6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第22页-注: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5.4评审程序5.4.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4.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一、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向征集人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征集人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3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征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项目具体要求响应格式1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服务要求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所有的内容,不响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2商务应答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中第三章3.3商务要求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不响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应答表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报价表4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征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响应函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4.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征集人书面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经框架协议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生效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准。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征集人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4.5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第24页-价。5.4.6评审委员会复核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征集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征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征集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审委员会采纳征集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框架协议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征集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征集人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征集活动,不得擅自中止征集活动。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征集人复核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4.8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一、若采用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二、若采用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5.4.9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署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征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二)响应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审结果,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5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征集人书面反映。征集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第25页-5.6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6.1评审方法(一)若采用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项目(采购包)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具体流程如下:1.评审委员会按淘汰率计算得出淘汰供应商数量,即淘汰供应商数量=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淘汰率。计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存在小数的,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需要淘汰供应商的数量。2.基于按淘汰率计算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根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还需淘汰供应商的数量,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的总数。3.根据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总数,按评审排序进行淘汰后,确定入围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在并列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相应数量入围供应商后,剩余供应商淘汰。(二)若采用质量优先法,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0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响应报价。5.6.2评审细则及标准详细评审采购包1:价格优先法评审标准采购包1:价格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价格权重关联格式1维修工时结算(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50%报价表2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50%报价表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00%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10%);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报价表5.7终止征集活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征集活动:一、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终止征集活动后,征集人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8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一、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和入围供应商名单送征集人。二、征集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5.9评审委员会义务评审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征集人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审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27页-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审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8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第29页-第七章采购合同文本和拟签订框架协议一、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合同框架协议编号:XXXXX征集人:入围供应商:合同名称: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技术或服务要求单价金额1-1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1.0000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0.00000.0000说明{{直购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合同合同编号:XXXXX甲方:采购人XXX乙方:入围供应商/代理商XXX合同金额(元):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标的类别具体描述服务分项报价(按金额报价的适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可删除或新增类别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某省某市辖区。验收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付款期限-第30页-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五、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六、违约责任自定义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XXX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XXXX年XX月XX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XXX开户银行:XXX银行账号:XXX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XXXX年XX月XX日二、框架协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项目信息-第31页-项目名称:XXXX项目编号:XXXXX采购标的和入围服务分包名称:采购品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标的物所属行业:(国民行业经济分类)入围服务类别具体描述服务分项报价(按金额报价的使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可删除或新增类别{最高限制单价和协议价格(元)/最高折扣率和协议折扣率}:根据报价方式展示最高限制单价:XXXXX.XX,大写:XXXX协议价格:XXXXX.XX,大写:XXXX最高折扣率:XXXXX.XX协议折扣率:XXXXX.XX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两种方式二选一):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序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人所属区划地址联系方式1234567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区划列表}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区划列表}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支付方式{采购需求-支付方式}一次付清/分期付款支付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第32页-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X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如果选择“是”,编制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采购人{可以/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选择可以的,展示下面文字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或最高折扣率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或协议折扣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协议履行情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甲方(公章):甲方代表:XXX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33页-乙方(公章):乙方代表:XXX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34页-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K5120212025000001征集人: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征集邀请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1.1项目编号:K51202120250000011.2项目名称: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1.3项目简介:拟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征集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征集,征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无。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至少有2个近2年类似服务成功案例: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2023—2024年)。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征集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征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框架协议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在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征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征集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征集人联系方式地址:安岳县柠都大道广场路4号邮编:642350联系人:刘双十联系电话:1333068919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各采购包最高限制单价详见 3.4 报价要求。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以下统称“协议价格”)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自签订之日起2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 。如因新一期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过程中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及时订立的,征集人可以适当延长原框架协议有效期至新一期框架协议订立之日止。4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6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7适用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框架协议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征集活动无法继续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征集活动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征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 2 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10实质性要求本征集文件中“★”是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1其他说明本征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二、本征集文件由征集人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其他预算单位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守本文件关于主管预算单位的规定。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三、“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征集文件,参加征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四、“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征集人开展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入围供应商、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2.3征集文件2.3.1征集文件的构成征集文件由征集人编制,是项目征集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征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入围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2.3.2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向已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单价的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征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征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2.5.1开启一、开启程序到达征集项目开启时间后,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开启大厅”网上开启,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二、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框架协议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征集人应当终止征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征集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3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2.5.4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2.5.5入围通知书一、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二、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入围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征集活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改变入围结果的,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框架协议的签订、备案及公告2.6.1签订框架协议一、征集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协议签订事宜。二、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三、框架协议自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在书面协议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入围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框架协议的公告、备案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7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2.7.1入围供应商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入围服务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七、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八、其它情形:无注:入围供应商被清退的,入围服务将从框架协议系统服务库中下架。被清退的供应商及被下架的服务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7.2入围供应商补充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可以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2.8纪律要求2.8.1保密要求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征集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征集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征集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征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入围或合同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入围或合同成交;(七)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入围或合同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征集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八、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九、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供应商有前述第二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9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框架协议订立阶段,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安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征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征集过程、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小林联系电话:18081699079地址:安岳县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邮编:64235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双十联系电话:13330689196地址:安岳县柠都大道广场路四号邮编:65235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活动过程、入围结果、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框架协议订立阶段或者合同授予阶段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二次竞价、顺序轮候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或者采购人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框架协议系统获取的征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征集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10采购合同授予阶段2.10.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本项目采用采购包1: 序号 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 适用规则 1直接选定 采取直接选定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系统入围产品库中选择采购产品及供货商厂商。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10.2成交公告征集项目选择直接选定方式时,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汇总公告。汇总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其成交合同总数和总金额。征集项目选择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时:一、以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单笔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数量、单价;2.10.3采购合同价款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2.10.4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和供应商对合同授予阶段中的日常经营活动、订单履约情况、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互评。评价结果将作为采购人或者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2.11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11.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征集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系统故障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征集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征集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11.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征集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11.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服务内容1、采购清单及明细(1)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预估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物所属行业1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1.00批交通运输业(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采购包1: 序号 服务人员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1应当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1名质量检验人员、4名汽车维修工(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具有汽车维修技术力量6人3.2服务要求标段/包1:采购标的:安岳县2025—2027年度全县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项类型 服务项名称 服务项对应描述1★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零部件(实质性要求)1、确定的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2、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确定的供应商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 3、送修车辆单位、确定的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4、确定的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送修车辆单位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除外)。 5、确定的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送修车辆单位选择。 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7、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相关要求。 8、确定的供应商应当建立零部件低库存率管理制度。2★服务标准竣工交付(实质性要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送修车辆单位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3★服务标准维修档案(实质性要求)确定的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4★服务标准场地(实质性要求)在安岳行政区域内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30日之内达到场地要求(提供承诺函)。5★服务标准设施设备(实质性要求)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去,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 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6★服务标准维修工时结算 (实质性要求)维修工时费的结算方式:1.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T/CQFX 001—2024)工时定额标准执行。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T/CQFX 001—2024)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36元/工时)。如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60%=21.6元/工时。7★服务标准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实质性要求)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方式:1.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则维修材料费为100元。2.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材料实际买入价格×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如供应商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响应报价为10%,材料实际买入价为100元,则供应商的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100元×10%=10元。3. 维修材料总费用=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8★服务标准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工时材料费 (实质性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工时材料费定价为60元/辆。9★技术保障管理制度(实质性要求)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10★技术保障响应时间(实质性要求)小修不超过3天,大修不超过7天,总成修理不超过10天。〔说明:1、小修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作业;2、大修指通过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修理;3、总成修理指恢复车辆总成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和寿命进行的作业。〕11★技术保障应急救援(实质性要求)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如发生外出施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确定的供应商应与送修车辆单位按报价标准结算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12★其他服务要求环保要求(实质性要求)1、确定的供应商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供应商应当进行定期监测。 2、确定的供应商的喷漆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处理设备。 3、确定的供应商库房、车间地面无油液,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再利用。 4、确定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 5、确定的供应商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 6、涂装工艺的涂料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相关要求。 7、工艺废气管理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相关要求。13★其他服务要求维修委托流程(实质性要求)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材料费)都必须由送修车辆单位签名认可,确定的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确保送修车辆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14★其他服务要求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送修车辆在进厂维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确定的供应商负全责,交通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15★服务内容维修结算费(实质性要求)1.维修结算费。维修结算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总费用。2.上述维修费用均为含税金额,入围供应商除收取上述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3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支付方式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2★支付时间和条件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承诺的报价进行结算。3.4报价要求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计价单位 限价 报价类型 报价说明1维修工时结算 (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50.00折扣无2维修材料总费用的结算(实质性要求)百分比%0.00-15.00折扣无报价说明:1.本项目工时单价和维修材料均按折扣报价,标的价格权重值共100%,其中: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占价格权重值的5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占价格权重值的50%。2.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应大于0.01%小于等于5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应大于0.01%小于等于15%。3.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50.0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50.00%(例如:某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的报价为50.00%,维修材料综合管理费折扣的报价为10%,则该供应商响应报价=50.00%×50.00%+10%×50.00%=30%)。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四章资格审查开启解密完成后,由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为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封面,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以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只提供承诺函〕;(注: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8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审查项目 具体要求 响应格式1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3供应商至少有2个近2年类似服务成功案例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2023—2024年)。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和框架协议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征集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审委员会一、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框架协议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审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二)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六)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征集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入围淘汰规则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6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注: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5.4评审程序5.4.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4.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一、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向征集人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征集人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框架协议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3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征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审查项目 具体要求 响应格式1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的服务要求对 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 所有的内容,不响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2商务应答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中第三 章3.3商务 要求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必须 响应并满足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不 响应的评审 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商务应答表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 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 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 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报价表4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征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响应函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4.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征集人书面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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