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众责任险招标公告(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
基本信息
计划需求部门/分公司:
备注:
结算货币: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5-04-23 10:00:00.0
响应截止时间:2025-04-27 14:00:00.0
联系方式:公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
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
询价公告
一、 项目需求内容:
我司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生产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在信用中国下载信用报告加盖公章,信用报告日期不得早于询价公告日期)。
3、投标商为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供应商库入库合格供应商并已进行CA资格认证,须提供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4、具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责任保险。
5、理赔服务方案
6、业绩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三、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维护过程发生的零星材料费和设备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知识产权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中招标人将不为此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四、报名方式: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招标服务平台(http://www.jinshuiyuncai.com/)报名投标。
报名投标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下午14:00止。
五、 报价期限:2025年4 月27日下午14:00止
六、采购单位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美宇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黄河道与渤海十八路交口
E-mail:hbjicaibu@163.com
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采购文件
询价文件-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25.4.23.docx
详细信息
#
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
物料名称
数量
单位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其他服务
服务-其他服务-其他
1
其他
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询价文件各报名投标单位:我司以询价方式进行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的采购,请按要求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纸质版1份密封邮寄至我司,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电子版1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津水云采平台(http://www.jinshuiyuncai.com/)。一、询价编号:BH-HB-F-2025-0005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三、采购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四、询价内容: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事故人身伤亡保险赔)。一年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的公众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免赔额为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人民币500元;人身伤害无免赔。五、询价响应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生产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在信用中国下载信用报告加盖公章,信用报告日期不得早于询价公告日期)。3、投标商为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供应商库入库合格供应商并已进行CA资格认证,须提供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4、具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责任保险。5、理赔服务方案6、业绩合同7、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8、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9、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0、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1、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2、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3、真实IP地址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4、同一保险公司(含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15、投标供应商或其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六、付款方式:保单出具后30日内一次性缴纳保费。保费款项自投标人账户划出即视为实际支付的履行。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履行结算程序后支付。七、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符合询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合理低价法;八、本次服务项目控制价为:21000元(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投标人的报价为含税价格。招标项目的各类保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十、注意事项报价人需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1、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www.jinshuiyuncai.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文件提交至开标地点;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错漏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总价金额与所报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没有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和加盖公章的;5、投标人仍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的处罚期内;6、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7、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设有标底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的;8、服务期限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10、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12、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人及上传津水云采平台的;13、开标当天在企查查、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渠道对投标人股权关系、失信惩戒、涉诉情况等进行检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14、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同一IP地址的,报价将被否决,如再次出现的将上报滨海水务及集团公司取消在招标人的投标资格。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的之一的,均作废标处理。16、采购人可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或保证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否决该报价。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导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由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或组织重新招标。17、报价方所供服务若不能符合采购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18、因开具发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等)造成甲方受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缴纳滞纳金等),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害赔偿责任。19、依据采购单位采购制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下或同类服务年度采购合计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服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项目,对在集团公司“津水云采”平台发布采购信息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当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填写《询价报告》报请审批后,从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美宇电话:59886191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黄河道与渤海十八路交口E-mail:hbjicaibu@163.com日期:2025年4月23日附件1投标报价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你方招标项目标书编号为的项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单价合计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设备及配套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1、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我方做出的各项承诺的有效期到履行完毕终止。2、我方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3)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生产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保证严格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5、我方保证遵守询价文件的规定。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9、我方承诺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0、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保证承诺:(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不与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4)不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不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11、我公司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当招标人确定我公司为中标投标人,而由于我公司原因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经济赔偿。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单位:元险种其中保险费备注保费合计(报价明细表项目内容可适当调整)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招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其签名真迹如本证明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名称):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授权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承诺本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编号:)(□施工服务□货物)投标活动,不组织、不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投标活动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四、投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企业人员,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五、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工商注册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行政监督部门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六、承诺将无条件承担本企业由于投标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帐、非本企业基本帐户缴纳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七、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八、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十、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十一、不出现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后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等行为;十二、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十三、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十四、不出租、出借、转让本企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不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不冒用他人印章或代替他人签字;十五、不扰乱天津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十六、不在招标、投标以及开标后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不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十七、如有投诉,将向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的投诉书(如为授权委托人签字,附有效授权委托书),阐明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并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十八、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将完成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在此期间不再兼投其他项目,非建设单位要求不进行更换;十九、一旦中标,保证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时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致,人证相符,非建设单位要求不进行更换。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清出天津市建筑市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本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不再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人签字,需附投标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注:以上承诺内容不完整或表述错误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附件6投标单位廉洁承诺书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单位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不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贴牌生产、转包等)。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贵单位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7.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举报。8.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和贵单位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单位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0.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承诺书我公司于2025年x月x日参与投标工作,所用ip地址为(附图)现承诺投标ip地址为我单位真实地址,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人(盖章)附件8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况的告知书为规范招标采购活动,进一步防范投标人串标、围标风险,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四、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对于电子采购项目,投标人上传至天津水务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作者或最后保存者为同一人(同一用户名)的,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依据前述判定方法进行核实和检查。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并取消其参与相应采购项目的资格。若项目中标人涉嫌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暂停已在合同执行中的项目,并取消该项目的执行。特此通知。招标单位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3日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乙方:合同编号:委托方: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1、项目名称、项目范围1.1项目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保险项目”。1.2项目范围:临港工业区、散货物流中心商贸区、以及辖区内提供供水服务的小区及经营场所,对上述区域提供保险服务。2、合同期限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年【】月【】日止。3、投保险种公众责任险。4、服务保证4.1乙方工作质量保证达到行业质量检验评定优良标准;详见合同保单。4.2根据本项目甲方要求,乙方承诺在服务期内符合该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资质及工作人员资质的要求,保证其有能力承担“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众责任保险项目”。5、价格5.1合同总价款是指合同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合理利润及一切税费。5.2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元。税率:%。6.3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项目,并在合同总价款中已充分考虑到下列几项:5.3.1影响到合同总价款的全部条件和情况;5.3.2完成合同所述工作的所有可能性;5.3.3乙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合同总价款应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应承诺承担由于漏报、误报及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6、支付6.1本合同支付均用人民币以电汇或支票方式通过甲方银行与乙方开户银行之间进行。6.2保费分一期进行支付。2025年保单生效后60日内支付全额保险费;上述保费款项自被保险人账户划出即视为实际支付的履行。6.3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文件:6.3.1乙方提供的保单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6.3.2按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由乙方出具的人民币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正本,二张复印件。6.4支付程序按照甲方财务规定执行。7、双方权利与义务以保单约定为准。8、违约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履行义务,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9、合同修改、补充对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本身同样的效力。10、争议解决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十五(15)天还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0.2合同双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及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乙方应按本合同履行;争议最终解决后,除因判决而改变合同相应条款的履行外,其他内容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严格履行。11、合同生效及其他11.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2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11.3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或传真送到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如果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到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任何一方的地址变更后未通知对方的,仍以原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有证据证明通知已经送达对方地址,但对方拒绝予以签收或无人接待、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11.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被保险人: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保险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附一、公众责任险方案要求险种:公众责任险被保险人:天津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有限公司标的地址临港工业区、散货物流中心商贸区、以及辖区内提供供水服务的小区及经营场所保险期限:一年(以具体出单日期为准)主险保险标的及金额:累计赔偿限额:RMB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RMB25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RMB2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RMB5万元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1000元。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众责任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