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 农业 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招标公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 (项目编号:ZYGP2025043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 (项目编号:ZYGP2025043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 (项目编号:ZYGP2025043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20250432

项目名称: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4万元

最高限价:92.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2.4
92.4
行业规范服务
本项目为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3日到
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022-63083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联系方式:022-2822783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砚稳

电 话:022-28227838-8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docx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

品目

采购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6: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
¥92.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砚稳

项目联系电话
022-28227838-805

采购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63083733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28227838-805

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特对2018年-2024年期间经农业农业村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天津市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涉及的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二、项目依据1.《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4.《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建设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5.《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6.《市农业农村委财政支出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7.【住建部】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GB_T51429-2022)等现行法律法规三、项目工作要求对2018年-2024年期间经农业农业村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天津市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涉及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阶段:对2018年-2023年期间实施的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宁河区、宝坻区、武清区和滨海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的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蓟州区出头岭镇、下营镇和上仓镇,以及北辰区双街镇、西青区辛口镇、武清区梅厂镇、津南区小站镇、静海区台头镇、宁河区岳龙镇实施的项目开展全覆盖项目检查工作。第二阶段:对2021年天津都市型生猪产业集群实施的项目、2022年天津都市型奶业产业集群实施的项目、天津市小站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实施的项目开展全覆盖验收工作。第三阶段:对天津市小站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4-2025年实施的项目、2024年天津市设施精品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项目、2024年静海区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和滨海新区中塘镇1个产业强镇项目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管理工作。第四阶段:对全过程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每个项目出具一份《绩效中期监控报告》。对全覆盖检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每个项目出具一份《绩效事后评价报告》。四、人员要求1.项目小组人员需包含5名具备高级职称,专业涵盖畜牧养殖、种植、财务审计、农业经济、工程建设的高级技术人员。其中2人负责检查项目资料,3人负责进行现场审核。另需2名持有资料员证且具有3年以上农业产业项目工作经验的资料员,负责项目检查结果数据统计,整理项目底稿。拍摄检查工作图像。2.还需成立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验收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为行为准则;②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满五年,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发展情况及发展方向,在其专业领域享有的一定声誉;专业涵盖畜牧养殖、种植、财务审计、农业经济、工程建设等。③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项目评审工作;④专家组的组员应遵循回避原则;⑤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说明:项目需求书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对标“★”内容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磋商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 农业 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