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
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23
项目概况
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08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0-02894
项目名称: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22400
最高限价(元):21224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08时3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9日 08时3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
联系方式:
0427-2200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81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299981399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程
电话:
0427-86500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
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盘锦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8:3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08:35
开标地点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预算金额
¥212.2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程
项目联系电话
0427-8650051
采购单位
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2200677
代理机构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7-8650081
附件:
附件1
JH25-211100-02894--招标文件.doc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编号:JH25-211100-02894编制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08点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1100-02894项目名称:市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2122400最高限价(元):21224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08点3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5月19日08点35分(北京时间)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联系方式:0427-22006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联系方式:0427-8650081邮箱地址:无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账号:2999813990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程电话:0427-8650051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2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类)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R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2122400 元最高限价: 2122400 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21000 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R电汇 R支票 R其他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299981399093 (需备注项目编号)4、保证金退还方式: 手动退还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0427-8650032 6、其它: 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的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408”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特别说明:1、本项目中小微企业不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方便评审现场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也可格式自拟(格式自拟的声明函仅可用于免缴保证金,不作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依据)。3、仅本处中小微企业是指投标人(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均由中小微企业生产。15.1投标有效期 90个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份。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R保函 R电汇 R支票 R其他非现金形式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递交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相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待合同履约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特别说明:1、本项目中小微企业不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方便评审现场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也可格式自拟(格式自拟的声明函仅可用于免缴保证金,不作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依据)。3、仅本处中小微企业是指投标人(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均由中小微企业生产。36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方式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联系单位: 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景玲 联系电话: 0427-2200677 通讯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操作流程提出的询问、质疑,应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提出。 联系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27-8650037 通讯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3. 接收质疑函方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质疑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进行。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4.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41重要提示1.投标人投标报价解密后,以唱标过程形成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投标人所投标的有后续相关服务或标的接入时,投标人要确保后续产品或标的物无障碍接入或免费提供接口文件,否则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3.本文件所述复印件包括扫描件。4.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之内的,单项报价必须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2016]27号)文件要求,控制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内。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请认真填写授权代表人相关信息。6.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投标人澄清的事项,评标委员会会对投标人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投标人授权代表可以登录系统通过“我的澄清”菜单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评标委员会发起澄清后15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投标人放弃该权利。7.截止开标时间,如果投标人家数未满足开标条件,项目负责人会对项目或者包段进行流标处理,流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流标通知到参与该项目或者该包段投标人的邮箱(报名时所留邮箱),如果投标人开标当日无法进行解密,请注意查收邮件。8.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投标人在30分钟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2.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如项目须提供纸质标书)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撤回的投标文件可再次修改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的;(10)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4%-6%。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条。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1.重要提示见投标人须知表。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的封皮12投标文件的目录2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性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5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开具缴款凭据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外)的缴款凭据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前六个月内未发生缴纳税款的需提供前两个季度零申报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所属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企业)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或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71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适用)8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3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适用)3开标一览表104价格明细表115需求响应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8《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声明函》1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75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86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1.格式1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正本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3.2.格式2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3.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4.格式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5.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6.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联合体协议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联合体相应承诺:。七、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八、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7.格式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3.8.格式10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万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格式11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元/万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0.格式12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1.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4★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1)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提交验收的数据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的,并全部发回中标人全面自检,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2)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人应及时改正、并免费予以纠正。(3)全部档案数据验收“通过”的合格的结论,须经双方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方有效。(4)如全部档案数据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5)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项目完整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证期:(3)年6★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2.格式1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3.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4.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此情况时提供)此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只限于本次采购“采购需求”中产品。3.15.格式18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4.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注意事项我中心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要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必要时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等进行沟通。第二部分:相关政策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保证金联系电话:0427-8650032评审科联系电话:0427-8650050信息科联系电话:0427-8650093合同科联系电话:0427-8650508★第四部分:相关要求一、技术服务序号:1-1产品名称: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着“节约投资,重点建设”的原则,本次项目重点对其中查档利用率较高的部分图纸档案、工程前期档案等内容进行数字化加工。对库存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扫描,将纸质文件转换为电子文件进行管理,数字化加工时需要进行拆封、整理、扫描、著录、挂接等工作。服务过程及服务成果应具体要求如下2.签定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3.涉及馆藏档案图纸卷档案300000页,文字卷档案2000000页,按要求需全部扫描、著录,并挂接到档案管理系统。4.所有档案数字化工作必须在采购人单位内部完成,由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进行档案数字化。5.为保证档案安全完整,采购人将安排本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档案提取,待每阶段信息数字化完成后验收归档。6.在整个档案数字化工作中,中标人的所有食宿、办公所需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软件全部自理,所涉及到的运输、耗材、税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此次中标人报价内。所需使用数字化加工软件、数据迁移载体、如光盘、硬盘等载体均由供应商提供。7.供应商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对工作人员进行无犯罪核查;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项目执行期间组织定期和不定期业务培训。二、技术标准及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号)《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发[200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6号)《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辽宁省纸质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保密管理办法》(辽档发[2018]14号)《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GB/T20163-200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硬磁盘驱动器通用规范》(GB/T12628)《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GB/T20530)《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归档规范》(CJJ/T11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三、服务要求(一)档案整理、扫描加工要求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的要求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本次项目包括:前处理(档案借调、案卷整理、编写页码),扫描加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图像质检),档案装订,档案归档。1.档案借调(1)由供应商指定专人和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共同从区档案馆相关部门借调纸质案卷,根据加工计划,确定借调案卷数量,填写详细的《数字化项目馆藏档案出入库登记表》,借出待加工档案。(2)档案借调应逐卷清点,案卷封面的档号与调卷单登记档号应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应做好交接记录。2.案卷整理根据案卷实体状况、关联、形成时间,本着尊重档案原始状态之原则,调整案卷和卷内先后顺序及相应档号;统计数量,形成报表。3.编写页码(1)编制页号。统一采用打号机,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2)页号编写在文件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编页。(3)筒子页按正、反两面顺序编制两个页号。(4)折子页档案按自然折页编页号。(5)一份文件在卷内被其他档案材料分开导致排列位置不连续,必须调整文件顺序,然后再编制页号。4.档案扫描档案原件的扫描与存储格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的要求。确保扫描图像清晰有效,并确保原始档案完好无损。扫描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填写《档案数字化流程单》《纸质档案扫描工作单》等,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1)扫描方式: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A4、A3、AO等)选择相应规格的专业平板扫描仪或专业图纸扫描仪(如工程图纸可采用0号图纸扫描仪)进行扫描。大幅面档案也可采用大幅面数码平台,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仪分区扫描成多幅图像。不得使用高速扫描仪。较薄纸张(如信纸、便笺纸):在用平板扫描仪扫描前,在纸张下加入白色打印纸作衬,并采用低速进行平板扫描。破损纸张:先进行修复再扫描;将破损纸张夹入透明塑料薄膜内再扫描。不拆卷档案:对于不能拆卷装订成册的档案采用零边距档案扫描仪。(2)扫描色彩模式及格式采用24位彩色模式进行扫描,原始图像扫描为JPEG格式。(3)扫描分辨率本项目要求采用彩色模式对档案进行扫描,其分辨率选择≥300dpi。照片档案、小幅面档案和其他特殊档案(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采用≥600dpi标准进行扫描。5.图像处理(1)图像数据质量检验①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②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③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按顺序插入图像。④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⑤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质检结果和处理意见。(2)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倾斜度不得大于1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3)去污对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4)图像拼接或分区扫描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可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拼接时应确保拼接处平滑融合,拼接后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5)裁边处理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6.图像存储(1)存储要求所有档案(包括纸质、照片、底片)形成的图像文件采用单页JPG(无压缩)和多页PDF(可压缩)彩色格式存储,数字化符合《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等要求,扫描后的电子文件以光盘和硬盘备份两种方式提交采购人。采用JPEG格式存储。存储时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2)图像文件的命名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中的每一份文件,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档号,以该档号为这份文件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命名。多页文件可采用该档号建立相应文件夹,按页码顺序对图像文件命名。7.图像质检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要有专职质检员和总检员,按档案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图像的命名及图像文件质量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登记并补扫,并按原档案次序将图像插入原位。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要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对加工数据自检合格,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的,才能报送采购人验收。(1)数据挂接扫描图像文件应与目录数据进行挂接,在相关表单上填写数据挂接后的页码、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挂接后的页码、页数与前处理、扫描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2)条目质检系统自动把条目与图片进行关联后,逐一检查条目与影像是否对应匹配,退回不合格的条目或影像,退回不匹配的条目与影像。对匹配完成后的影像数据进行最终成果转换。进行数据挂接。(3)汇总挂接数据关联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须成功挂接到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中。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或资料编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或资料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8.档案装订(1)认真核对档案页码、总数、文件排列顺序是否正确,不得漏页、错页,不压字,装订牢固、不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同时对案卷内出现的漏号、缺号、重号、空白页等情况需在备考表上用黑色水性笔工整、清洁的进行详细记录,不准出现涂改的情况。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不能处理的上报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2)经核对无误的档案,以文件左边沿和下边(底边)沿为准,依次整理整齐,用夹子固定,再装订成册。(3)在整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文件无装订边,在装订时会造成危害文件字符时,应适度镶边后再装订。(4)对原来已打孔装订的档案,在装订时尽可能利用原孔装订,不能按原孔而需重新打孔的档案,需经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员同意。打孔时严格按照规定沿档案文件左边适当处打孔,确保三点一线,既不漏页也不损害文件字符。(5)系线时要按照标准方法操作,线不可太长或太短,系线松紧适度。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保证每页都装订成功,不可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6)填写登记表。及时将装订完毕的档案交库房管理员点收入库。9.档案归档档案归还前应对需要归还的档案实体进行自检,必须对档案实体进行逐卷清点,按数量、状况、与顺序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应向采购人申报;顺序错误、卷间文件颠倒等情况,要求重新进行处理,合格率要求100%。归还档案,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项目管理人员共同实施。纸质档案经采购人库房管理人员清点确认后,由供应商完成档案上架工作,并做好入库记录。(二)目录著录要求著录标准按照《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要求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进行著录。五、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2.履约地点:盘锦市城建档案馆3.质量要求:质量检测周期为7天,100%质检。一批档案扫描完成提交验收,其数字化转换质量的合格率须达到100%,给予验收“通过”合格。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需重新加工,直到合格为止。4.质保期:3年免费服务支持。包括热线支持和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5.验收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并出具验收报告。(1)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提交验收的数据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的,并全部发回中标人全面自检,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2)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人应及时改正、并免费予以纠正。(3)全部档案数据验收“通过”的合格的结论,须经双方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方有效。(4)如全部档案数据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5)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项目完整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6.数据移交(1)扫描档案应当与其原始数据一起移交;(2)中标方不得采用任何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数据,或以打包数据形式。(3)移交数据采用移动硬盘形式移交和耐久性好的一次性写入光盘移交,光盘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的要求,一式两份,光盘应单个装盒。移交电子档案的移动硬盘或光盘,标签面和光盘盒面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4)移动硬盘和光盘内同时存储说明文件、目录文件、电子档案及其原始数据等。7.安全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同意,严禁任何人私自查阅档案的内容信息。(2)供应商必须有严格保密制度,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数字化加工过程中自带电脑要做USB封口处理,配置数字化加工安全管理软件,对存储介质进行有效控制。任何加工数据不能带出工作区域,加工设备不允许接入互联网。(3)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盘锦市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数字化加工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项目完成经验收后,供应商须将加工时应用的,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留存给采购人,加工操作终端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监督下销除。二、应用系统序号:1-2产品名称:馆藏档案管理系统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功能要求:该系统包含档案接收、档案著录、档案入库、馆藏档案、鉴定处置、库房管理、开发利用、数据管理等功能。1.1档案接收支持房屋建筑工程档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城市管线工程档案、和声像档案的离线接收导入功能。支持对进馆单位移交的电子档案信息包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支持重复性、必录项、数据格式等校验功能。并支持文件审核,同时可导出审核意见。1.2档案著录1.2.1工程档案著录根据《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的要求,支持房屋建筑工程档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城市管线工程档案、建设工程规划档案、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档案和综合类档案的著录,并对著录信息进行自动合理性检测,防止著录错误,针对一些著录项采用数据字典的模式,提高著录效率和准确性。支持城建档案信息的逐级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并打印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背脊等。支持自动和手动装盒。1.2.2声像档案著录支持照片、录像、专题片和录音等档案的著录。对于其他类声像档案支持按案卷、文件进行多级管理。1.2.3归档入库具有工程入库和案卷入库的功能。档案入库时,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修订稿)》的要求,选择档案分类,系统按照选择的分类自动生成档号,系统按照馆藏档案情况自动生成总登记号。可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库房实际情况,根据密集架规律设置存放位置生成规则,自动生成存放位置。1.3馆藏档案1.3.1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包括总目录和分类目录。城建档案总目录包括项目级、工程级和案卷级总目录。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包括项目级、工程级和案卷级分类项目。支持总目录和分类目录的查询和打印的功能。1.3.2档案分析实现馆藏档案分析,可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接收情况统计分析、档案利用情况统计分析、鉴定销毁情况统计分析、馆藏案卷分类情况统计分析、项目分布情况统计分析、年度案卷数量趋势情况统计。1.4鉴定处置1.4.1鉴定鉴定申请,支持提交鉴定申请,并支持按项目名称和案卷名称等条件查询。鉴定审核,具备按鉴定工作流程进行多级审核的功能,记录审核时间、审核节点状态、填写审核意见和鉴定结论等。1.4.2续存具备对保管期满、仍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电子档案进行重新划定保管期限的功能,可生成保管期满档案续存清册。1.4.3销毁具备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电子档案进行永久删除或逻辑删除的功能。可生成保管期满档案销毁清册。1.5库房管理系统三维虚拟库房模块利用三维仿真技术,形象逼真地模拟档案室的真实场景,利用档案存放位置三维坐标化,实现档案查询精确空间定位,查找定位档案室、档案柜以及所在的档案柜精确位置(第几排第几列)。提供档案上架、档案移架、档案出库、档案入库、库房浏览、日常管理、数据采集、库房统计功能。1.5.1全景库房采用3D全景虚拟技术实现实体库房的虚拟化展示,可以实现全景漫游、开关密集架、调取档案等操作,3D虚拟化实现档案馆库房、装具等动态展示效果,支持库房空间缩略图平面图、装具空间立面立体显示。1.5.2存址管理提供设置档案在排架上的存放位置信息功能,对库区、排架、现有档案实体的存放位置进行初始化设置。库区、排架设置时支持图形化操作,现有档案的存址录入时用户可以直接输入存址编号,避免繁琐的上架操作。1.5.3出入库登记档案出库:对档案实体因编研利用、整理编目、保护修复、数字化加工等业务工作的需要而离位情况进行管理。实现和实体借阅的调档接口,支持条形码出库操作和图形化下架操作,结合库房平面图或者全景虚拟库房进行下架操作。档案入库:对库房中档案的入库、上架情况进行登记,结合库房平面图或者全景虚拟库房进行上架操作。利用系统设备进行档案电子标签信息采集,系统自动记录档案归还时间和档案信息。1.5.4.日常管理十防登记:支持库房十防情况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检查人、检查日期、所属库房的温湿度、有害气体、火情、漏水等信息。日常检查:记录档案实体保管状况检查、数量清点、位置核对等情况;可以问题档案进行登记并对所记录数据进行分析。房设备登记:记录档案实体库房各类设备信息,包括空调、除湿设备、防火设备等。1.5.5库房盘点对库房中的各类档案的盘点情况进行记录和维护,可以库房信息进行查询和盘点,确认档案实体的具体存放位置是否正确。查询结果应当分别支持按数据显示、按模拟立体方式显示等多种方式。1.5.6库房统计对库房和装具的使用率、容积率以及实体档案的保存情况进行统计1.6开发利用1.6.1查阅登记查档单位/人员档案查阅时,需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人员证件、查阅内容等,支持电子档案的查看和导出。查阅登记,具备查阅基础信息的登记。可多条件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列表中的目标项信息,自动同步到档案查阅登记表中,简化档案查阅登记流程填报工作。查阅人证件挂接,支持身份证、房产证、介绍信等文件扫描件挂接到该查阅登记中。检索查档信息,支持按查档单位和查档人等多条件检索信息;支持登记表打印功能。查阅内容导出,支持查阅申请审核通过的档案打印、导出,并支持添加水印、加盖电子签章和生成二维码等。查档审核,按档案利用工作流程进行多级审核,记录审核过程。提供和身份证阅读器集成,实现身份信息的自动采集。1.6.2档案查询支持对电子档案多条件模糊检索、精确检索,以及递进检索。声像档案查询与预览,支持按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名称等条件查询、预览、导出声像档案1.6.3智能检索档案检索应提供智能检索、卡片检索、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图片检索、AI人脸检索等功能,提供知识图谱展示功能,可根据既定检索结果生成知识图谱,便于档案分析与利用。系统应内置OCR识别软件,提供全文检索功能。支持以图搜图、AI人脸识别等功能。1.6.4知识图谱,应用于档案检索、档案编研等领域,实现档案的关联分析、使数字档案以知识图谱的形式展示,以便提升检索利用、编研的工作效率,使档案资源利用更加多元化、形象化、具体化。1.6.5档案编研提供智能辅助编研功能,包括编研管理、在线拟稿、成果展示等功能。编研管理中提供制定计划、素材收集、模版管理等功能,可制定编研计划、任务分配、提供在线档案素材收集、离线拓展素材收集功能,档案素材收集过程中集成知识图谱方便收集编研材料。在线拟稿中采用左右结构,左侧展示素材区域,右侧提供在线编辑区域,方便复用素材,在线编辑区域提供版本管理功能,可一次性编写多个版本提交审核。集成智能模版生成,可根据输入的编研内容自动生成模版大纲,辅助编研材料编写。提供在线排版、组稿、在线校验等功能,将符合要求的编研材料进行定稿。成果展示支持电子书阅览功能和电子书架展示功能,方便发布的编研材料进行在线阅读。1.6.6数据推送服务该服务提供文件和知识推送,改变档案馆以往被动服务方式,主动向领导、利用者等人群推送所需档案。支持通知、公告等发布功能,可选择信息发布范围,提供内容编写和附件上传功能1.7数据管理具有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的功能。数据备份支持全量备份和增量备份。通过历史备份的ZIP格式文件实现数据还原。1.8系统管理1.8.1用户管理包括地区设置、组织机构设置、科室设置、角色管理及权限设置、用户管理。1.8.2配置管理(1)档案分类管理,依据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对档案分类进行管理。采用分类层级管理的方式,对城建档案的大类、属类和小类进行维护。(2)数据字典,参照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维护数据字典。支持常用内容项设置,用于规范内容录入。(3)著录配置管理,根据不同档案类型,配置用于项目级、工程级、案卷级和文件级的档号生成的规则项。(4)著录分级管理,维护城建档案著录类型,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等。支持著录分类和档号规则配置。(5)审核流程设置,建立审核流程,并设置不同审核流程下的角色和人员。(6)声像档案接收格式标准设置,设置不同类型声像档案的接收标准,如格式、分辨率、大小、时长等。1.8.3系统日志(1)登录日志,记录和监控用户的登录活动,并生成相应的审计日志。内容包括登录账号、登录结果、登录时间、登录IP地址等信息。(2)行为日志,记录用户的操作行为,并生成相应的审计日志。内容包括操作时间、操作类型、操作对象等信息1.9智能精灵助手系统应提供AI智能精灵助手,可根据使用人提出的各类问题,提供智能辅助应答,包括系统使用等方面,同时具备学习维护功能,用户可自行维护进行学习完善智能精灵助手。1.10另有异地备份档案查询子系统,采用单机版本,能够实现异地备份档案的查询使用。1套序号:1-3产品名称:电子档案收集整理子系统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功能要求:1文件管理包括新建工程、打开工程、关闭工程、退出软件等功能。2编辑管理包括展开目录、折叠目录和过滤查找等功能。过滤查找时,应可以采用模糊查找的方式,找到任何一级目录下的内容,并显示目录结构。3窗口管理包括折叠窗口、横向平铺、垂直平铺和、排列图标和当前工程路径显示等功能。4组卷目录编辑具备分别创建项目级、工程级、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等功能。案卷级题名应能够智能选择填写。工程级、案卷级和文件级应具备删除功能,案卷级和文件级应可以进行前插。5组卷信息著录提供项目、单位工程、案卷、文件四级著录功能,相应信息应与城建档案业务管理子系统信息相同,便于接收利用。6电子文件挂接提供直接挂接和扫描挂接两种方式。(1)直接挂接:系统应提供单个文件挂接和多个文件挂接。(2)扫描挂接:提供扫描挂接界面,连接好扫描仪直接扫描文件,并提供设置和图像处理功能。扫描设置时提供对扫描仪进纸、单双面扫描、分辨率设置、纸张大小设置、彩色黑白设置、高度宽度设置以及扫描预处理等功能。图像处理应提供对扫描图片进行处理的功能:(1)旋转:包括自由角度旋转、固定角度旋转。(2)表页操作:包括删除表页、调整页序等。(3)图像优化:包括去杂点、去斑点、去黑边、去装订孔等(4)页面设置:包括裁切、改变图像大小、改变画布大小等。(5)文字处理:包括平滑文字、文字加深、文字反白、文字变浅等操作。(6)图像亮度对比度等设置。7声像收集提供照片、录像、专题片等声像档案按目录收集的功能,并实现声像档案移交。8电子文件移交软件支持电子文件移交,移交后电子文件应可以直接导入到城建档案业务管理子系统中。9.移动端信息发布通过公众号或其他移动媒体,实现通知信息的及时有效发放。1套序号:1-4产品名称:地图查档子系统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功能要求:1工程标注与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基于本地电子地图进行制作,对已归档建设项目进行标注,保证档案内容与建筑物地理位置绑定,便于查档工作。2地理位置绑定:将档案内容与建筑物地理位置进行唯一绑定,确保即使建筑物更名,也能依据地理位置准确查询档案。3地图定位查档:利用电子地图形象化特点,通过缩放、平移等操作,用户可快速定位建筑物位置,并便捷获取该建筑物所有档案。4搜索功能:系统提供按名称搜索功能(输入名称,地图筛选并突出显示匹配工程标注点,展示相关信息及档案链接)和按区域框搜索(框选特定区域,系统自动识别并展示区域内工程信息及档案链接)功能。1套3、基础硬件序号:1-5产品名称:服务器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基本要求国产品牌,自主可控产品机型2U机架式服务器,配置导轨处理器配置≥1颗,国产处理器,每颗CPU核心数≥64核,CPU主频≥2.2GHz内存配置≥64GBDDR4内存;可扩展≥8个内存插槽,支持最大容量≥512GB硬盘配置≥2块480GBSSD,≥8块8TBSATAHDD硬盘;前置支持SATA、SAS、SSD硬盘;后置支持≥2块SSD2.5寸硬盘硬盘控制器支持RAID0/1/5等网卡≥4个千兆以太网口扩展插槽可支持≥6个PCIe3.0标准插槽IO接口配置USB接口≥6个;VGA接口≥2个电源支持1+1冗余电源;功率≥550W1台序号:1-6产品名称:交换机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性能要求二层背板带宽包转发率≥51Mpps配置要求≥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1000BASE-XSFP千兆以太网端口售后服务3年质保1台序号:1-7产品名称:KVM切换器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主要参数具备显示器、键盘、鼠标、切换器四合一功能配置要求输入口数量≥8口屏幕尺寸≥17英寸接口:包含VGA、前后USB售后服务3年质保1台序号:1-8产品名称:UPS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主要参数在线式UPS,额定容量≥2400W,配置要求输入电压范围:110--300VAC,输入频率范围:40--70Hz,输出电压范围:220(1±2%)V,电池备用时间:≥5min,转换时间:0MS售后服务3年质保1台序号:1-9产品名称:服务器机柜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主要参数42U服务器机柜配置要求颜色:黑色材质:前门后门钢板大小:高≥2米、宽≥0.6米、深≥1米配件:含PDU等附件售后服务3年质保1台序号:1-10产品名称:台式电脑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基本要求国产品牌,自主可控产品配置要求CPU:国产CPU,≥4核CPU内存:≥16G硬盘:≥1T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显示器:≥21英寸售后服务3年质保2台序号:1-11产品名称: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配置要求打印印、复印、扫描最大尺寸:A3复印速度:黑白/彩色:≥25(页/分钟)分辨率:≥600dpi预热时间:≤21秒首页复印时间黑白:≤5.1秒/彩色:≤7.4秒内存容量:≥2GB硬盘容量:≥320GB黑白/彩色:≥25(页/分钟)打印分辨率:最高≥1200*2400dpi扫描速度(黑白彩色同速,A4,300dpi):≥55页/分钟最大扫描分辨率:≥1200dpi配≥7英寸可滑动,拖拽触摸液晶屏,标配网络,双面双输支持USB2.0、SD卡插槽售后服务3年质保1台4、工具软件序号:1-12产品名称:服务器操作系统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数量参数要求:指标项指标要求总体要求国产品牌,自主可控产品支持架构和平台同源异构方式支持国产芯片处理器、在不同硬件平台上提供版本一致的内核、系统服务、开发和运行环境系统内核Linux内核版本不低于4.19系统功能具备文件管理、用户管理、用户组管理、设备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磁盘管理等功能数据库及中间件支持支持国内数据库产品支持国内中间件产品虚拟化支持Docker,KVM虚拟化技术,可以实现虚拟化管理桌面图形化支持集成自主研发的图形化桌面运行环境售后服务3年质保1套5.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投标人须知表27.2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详见后附《评分细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5.1.1预留份额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扶持政策。5.1.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服务类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6%。b、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5.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6%。5.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投标服务加分=(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6、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2.1.按要求提供1.43.2.合法有效1.441.451.46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7.1.信息完整1.48.2.按规定签章1.491.501.5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11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1.57.1.按给定格式填写1.58.2.按规定签章1.591.601.61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62.1.按要求提供1.63.2.合法有效1.641.651.6613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1.67.1.按要求提供1.68.2.合法有效1.691.701.71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1.72.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731.741.75……1.761.771.781.79结论1.801.811.821.83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11.21.31投标函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5.3.按规定签章1.61.71.8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如适用)1.9.1.按要求提供1.10.2.合法有效1.111.121.133开标一览表1.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5.3.按规定签章1.161.171.184价格明细表1.1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0.3.按规定签章1.211.221.235需求响应表1.24.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6商务条款偏离表1.29.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0.3.按规定签章1.311.321.33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34.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51.361.378投标报价1.38.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9.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401.411.429《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1.43.1、按要求提供1.44.2、合法有效1.451.461.4710样品或演示(如适用)1.48.符合投标须知表11.3及25.1所述全部要求1.491.501.51结论1.521.531.541.55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3.附件3评分细则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对于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超低报价,需提供证明材料。(小数点后保留2位)30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流程科学合理,工作进度可控、操控合理,总体工作模式清晰、工作目标符合项目整体需求,制定完整、合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出库、前期处理、现场管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目录著录、成果质检、数据挂接、案卷修补、还原装订还库等环节,得5分;实施流程科学比较合理,工作进度比较可控、操控比较合理,工作目标比较符合项目整体需求,得3分;有方案但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偏离较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过程管理方案项目过程管理方案:实施过程中有效进行环节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等,管理措施合理可操作,并建立台账,得5分;实施过程中比较有效进行人员管理、进度管理、风险管理等,管理措施比较合理可操作,得3分;有方案但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偏离较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方案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方案。组织架构设置合理,人员数量充足,专业配备合理,提供入场工作人员名册,得5分;组织架构设置比较合理,人员数量及专业配备满足需要,得3分;有方案但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偏离较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质量控制方案项目质量控制方案:质量控制自查措施完备,工序设置科学有效,责任清晰,统计方法准确可靠,得5分;质量控制自查措施比较完备,工序及岗位设置比较科学有效,责任基本清晰,统计方法可靠,得3分;有方案但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偏离较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安全保密方案项目安全保密方案:具有完备、可行的安全与保密措施,包括人员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实体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措施,得5分;安全与保密措施比较完备、比较可行,得3分:有方案但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偏离较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数字化加工方案数字化加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加工方案及系统功能完整性、流程管控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数字化加工方案完善,系统功能完整、齐全,覆盖清点交接、档案扫描、实物装订、档案录入、图像处理、核对修改、档案质检、档案归还、成品交付全流程,且具备高效管控能力,得5分;数字化加工方案较完善,系统功能比较可行,覆盖主要流程但个别环节需优化,得3分;数字化加工方案一般,系统功能基本满足要求,但流程覆盖不全或管控能力较弱,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5系统设计方案系统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的科学性、技术路线合理性及模块设计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系统设计科学先进,总体框架清晰,技术路线合理,模块设计完整,核心馆藏管理系统在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可移植性等方面具备完善的技术验证,得5分;系统设计较科学,技术路线可行,模块设计较完整,但部分技术细节验证不足,得3分;系统设计一般,技术路线基本可行,模块设计基本满足要求,但缺乏系统性验证,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的期限、范围、响应时间、人员配置、保障措施等方面承诺优劣进行综合评价: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覆盖全面,服务承诺优于要求,描述清晰、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覆盖较全面,服务承诺满足要求,描述较清晰、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覆盖一般,服务承诺满足要求,描述的清晰、完整程度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覆盖不完整,服务承诺有遗漏,描述基本清晰、完整,可操作性较差,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覆盖差,服务承诺有错漏,描述不清晰、不完整,可操作性差,不得分。5商务部分项目团队(16分)1.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档案管理师证书,得2分;满分得4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42.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职称,提供得3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33.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档案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同时具有中级证书和高级证书的人员不兼得分,未提供不得分)34.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档案管理师(高级)职称,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同时具有中级证书和高级证书的人员不兼得分,未提供不得分)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开发工程师具备高级软件工程师相关证书每人得0.5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持证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缴存证明,未提供不得分)3服务能力1(3分)投标人具有档案管理相关的专利证书得1.5分;投标人具有该项目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服务能力2(3分)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业务领域:运行维护)证书达到3级或3级以上,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业绩(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参与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5体系认证(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等相关内容,不包含不得分)3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1.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6.2.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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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化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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