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风机盘管招标公告(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2025)



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3日

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的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90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21520-20250422-116

4、采购项目预算:1,348,84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348,840
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1,348,84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23日 至2025年04月29日,
每日9:00时到11:30时,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4:30

4、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梅勇

2、电话:0731-8455270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50号

(3)联系人:梅勇

(4)邮 编:/

(5)电 话:0731-8455270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

(3)联系人:**中

(4)邮 编:410003

(5)电 话:18108476777

(6)电子邮箱:258037686@qq.com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docx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docx

采购需求第1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项目采购范围(单次)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内容1风机盘管台3791.拆卸回风箱风口、过滤网、蜗壳风轮、电机。2.清洗回风箱风口、过滤网、蜗壳风轮、擦拭电机。3.喷洒空调清洗剂至表冷器,使其污物快速脱离,再用清水冲洗表冷器,使表冷器上无药剂残留。当表冷器无法清洗时,应拆下整台风机盘管对表冷器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4.清洗冷凝水盘、吹洗冷凝水管,清洗供水管路上的过滤器。5.对所有清洗部件进行消毒,并在冷凝水盘中放置消毒药片和防霉剂。6.检查电机、轴承、电磁阀并复位所洗部件,启动试运行。7.需检测清洗前后温度、风速、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存档。8.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2组合落地大型风柜台481.清洁回风口、风箱、过滤网、柜体表面、电机和风机。2.喷洒空调清洗剂至表冷器。使其污物快速脱离并洗净。再用清水冲洗表冷器,使表冷器上无药剂残留。3.清洗冷凝水盘,吹洗冷凝水管。4.对所有清洗部件进行消毒,并在冷凝水盘中放置消毒药片和防霉剂。日常保养、清洗消毒。5.恢复设备启动运行,检测数据,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存档。6.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3风口个25001.拆卸清洗、安装消毒。2.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存档。3.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4风管清洗m²502101.做好现场防尘覆盖。2.采用接触式负压清洗的工艺,避免二次污染。3.采用清洗机器人及轴毛刷清洗机放入风管中均匀清洗。4.消毒、将消毒液放入喷雾机器人的储液器中进入风管中,全程监控对风管内壁均匀喷洒消毒。5.风道复位,并恢复保温材料。6.清洗影像、前后对比照片存档。7.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5机房地面消杀m²2350末端机房地面的消毒。6检测费项1清洗完毕出具由湖南省疾病控制中心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点数需达到技术要求中各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第二节商务和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鉴于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在使用运行过程中带有大量的粉尘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存在给细菌滋生提供了温床,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和公众参观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特别在易传染病毒流行期间容易造成交叉传染,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湖南省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1175-2019)、《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GB/T17093-1997)、《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料物卫生标准》(GB/T17905-1997)、DB43/T1176-2019《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等规范,为持续提高我院院内空气卫生质量,病毒流行防控,为参观公众及保护物品提供一个健康的公共环境,拟对院内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清洗消毒以符合运行和卫生要求。本项目空调清洗消毒区域包括:湖南博物院南、北院内,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库房等所有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及机房地面消杀。本项目采购项目预算为1348840.00(元人民币)二、采购内容湖南省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次及第二次实施预算明细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省博数量省博南院数量小计实施时间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以下)台1234月-6月3109302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至三万)台270274月-6月650175503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三万至五万)台180184月-6月930167404风机盘管台2291503794月-6月115435855风口个220030025004月-6月250006末端机房地面消杀平方2350023504月-6月247007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平方50000210502104月-6月11.55774158分项合计6659209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以下)台1239月-11月31093010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至三万)台270279月-11月6501755011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三万至五万)台180189月-11月9301674012风机盘管台2291503799月-11月1154358513风口个220030025009月-11月2500014末端机房地面消杀平方2350023509月-11月2470015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平方50000210502109月-11月11.557741516分项合计66592017检测费1700017000暂定20个检测点,850元一个18合计1348840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总价上限,检测费为固定价。三、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1.总体要求(1)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湖南省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1175-2019)的标准要求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达到公共卫生标准。上述清单为完成本项目的参考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表中内容,供应商可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做增加或修正,若供应商未做增补,视为清单已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物料。风管清洗后,风管内表面积尘残留量小于1g/m2,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100CFU/m2,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2)本项目所需要的清洗消毒材料、配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材料。(3)清洗项目的实施必须使项目范围清单内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经过清洗消毒后达到国家卫生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4)投标人所使用的技术(包括设备、药品等),必须是在其过去承接的服务项目中使用过的成熟技术,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新研制开发的技术。(5)投标人须说明在其服务过程中,采用的清洗和消毒化学药品的名称及需提供相关药水的合格证,消毒剂需为全国消毒网站备案产品,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估报告作为证明资料,提供货源证明文件等。(6)从空调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染物应妥善保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污染扩散造成二次污染。(7)清洗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措施,保护施工期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8)清洗时不得影响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空调系统运行安全。(9)安全作业环境,控制杜绝“扬尘”现象,不污染室内环境。(10)无拆装大段管道,清洗施工分段进行。(11)不得影响博物院的正常工作,也不得影响空调正常的使用。(12)达到国家对空调清洗、消毒的技术标准要求。(13)确保达到国标关于风管内表面每平方米面积上小于1克灰尘的管道清洗标准。(14)清洗服务不得对大楼的原有设备设施造成损害。(15)清洗服务过程及清洗效果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要求。2.质量标准(1)标准判定指标:残留尘粒量应在1.0g/m2以下,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100CFU/m2,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湖南省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1175-2019)。检测:委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具备国家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后,取样进行检测通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和细菌、真菌总数及送风。(2)验收要求: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具备国家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清洗后合格检测报告作为依据,中标方配合甲方进行本服务的项目验收,并协同甲方签署验收报告。3.清洗作业要求(1)风管清洗一般利用现有出风口分段进行,用负压机器人或者扬尘配合吸尘的方法进行清洗风管内表面,使风管达到清洁的目的。(2)散流器及风口拆下后经清洗、消毒,重新装回时调整好出风量。(3)对某些清洗有困难的管道部分,在开清洗口之前先征求甲方意见,待其同意后方施工,清洗完成后补铁皮、上拉钉及打玻璃胶加以恢复,并包好保温棉,确保不漏风和不滴水,并做好明显标识。A、空调风管清洗具体要求(1)清洗前将办公设备、地面物品及地板用帆布覆盖,做好防尘隔离。(2)检查风管内情况,管径大小、是否有角铁等,确定清洗设备。(3)查看风管内污染情况,拍照记录。(4)采集风管内微生物样本,进行培养,确定消毒药水浓度。(5)用机器人或软轴毛刷清洗机进行风管清洗。(6)用大功率管道集尘器收集风管内的尘埃污物。(7)用机器人清洗风管内表面。(8)在风管内喷洒专用消毒药水。(9)查看风管清洗效果,拍照纪录。(10)将拆卸下来的风口清洗消毒后重新安装,并调整好出风量。(11)以上步骤全程录像并详细记录。B、风机盘管清洗要求(1)清洗前将办公设备、地上物品及地板用帆布覆盖,做好工作区域的防尘隔离。(2)拆开天花,取下回风箱、回风口、过滤网、蜗壳风轮、电机。(3)清洗过滤网、回风箱及回风口,专用药水浸泡消毒。(4)清洗蜗壳风轮,擦拭电机。(5)清洗冷凝水盘,用高压水枪清洗空调内部---表冷器铝翅片,往表冷器喷射空调清洗剂,利用空调清洗剂快速发泡功能,将灰尘污垢从翅片间细小间隙自动排出。(6)消毒药水擦拭积水盘及空调内壁。(7)检查电机、轴承、电磁阀、疏通排水管。(8)高温蒸气喷射消毒。(9)清洗前后用TESTO仪器与分贝仪检查设备运行状况(风温、风速、噪音),检验清洗效果,并记录。C、风柜清洗要求(1)测试风温、风速。(2)取下回风过滤器,清洗消毒。(3)清洗风柜内壁、表冷器、积水盘。(4)往表冷器喷射空调清洗剂,利用空调清洗剂快速发泡功能,将灰尘污垢从翅片间细小间隙自动排出。(5)检查电机、轴承、电磁阀、疏通排水管。(6)高温蒸气喷射消毒。(7)测试风温、风速。(8)清洗机柜外表面,打扫机房。D、空调清洗后要求(1)将拆卸下来的风口清洗消毒后重新安装,并调整好出风量至初始状态。(2)收集所有因工程而遗留的垃圾,确保不会影响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工作。(3)用相同材料重新封闭开口处。(4)重新安装风门和扩散口。(5)如在清洗时见有污物沾在墙面、地板及其他物体表面上应及时擦洗。(6)清理修复风管破损保温层。(7)清洗场地,以保证招标方正常工作。E、服务跟进清洗后提供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和录像。F、维修更换配件材料必须保证清洗消杀及更换配件的所有空调末端设备正常运行使用。4.服务要求(1)中标人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2)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制订详细的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采购人备案、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如采购人有理由认为相关的服务方案、计划有必要进行修改的,中标人应根据要求进行修改。(3)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设备的特点配置足够的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同时应为项目工作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制服和标识。(4)中标人应及时解决、处理在清洗中发现的问题,保证所清洗的设备完好,系统设备性能达到原有标准。如因中标人的清洗工作不到位的原因系统导致设备运转不正常,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相关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5)因施工场所牵涉到国家珍贵文物,中标人保证文明作业,如因中标人属下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相关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损失数额按双倍计算对中标人进行处罚。(6)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如属于中标人操作不当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的系统设备损坏的,相关的修复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如因此带来采购人其他损失的,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7)中标人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作业期间,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5.施工要求:湖南博物院是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中央地方共建的八个国家级重点博物馆之一、国家一级风险重点防范单位,是文保科研单位,各施工单位在院内从事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院方要求执行,确保施工过程的文物安全,人员安全,场地安全。具体要求如下:(1)施工方在湖南博物院作业所用材料、工具、工序必须首先符合国标要求。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2)所有施工人员信息、人员和车辆进出场信息、施工时间和施工计划要报备院方同意。(3)做好现场材料报验、工序报验等资料;留存好现场施工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4)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施工方不得承包的项目内容再转包给第三方。(6)施工方负责要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不破坏已有的设备设施和地面、墙面、天棚等装修。严禁在天花板或钢结构桁架下吊装悬挂重物。(7)严格执行湖南省长沙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如因此产生罚款或赔偿等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8)按实结算农民工工资,不得出现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一经发现核实,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场。(9)施工方对在合同谈判和履行中知晓的院方的图纸、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信息等应负保密义务。(10)配合缴纳消防安全保证金,涉及到安全的事项遵守湖南博物院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时间要求:施工时应避开游客参观时间,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展馆开放时间(周二到周日白天9:00-17:00)内不得施工。(11)人员要求①项目管理人要求:需同时具有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职业资格证书和制冷维修操作证,熟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具有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沟通、团结协作的能力等。②项目团队人员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具有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操作人员持有相关行业颁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培训证书的清洗工、从事高空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③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由不少于30人组成的服务队伍并接受甲方的监管和考核。说明:本项要求仅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根据清洗消毒工作的具体情况调配人员,以确保服务工作快捷、有效。四、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检察和群众监督,并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克服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积极认真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项问题,具体要求如下:1.乙方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在湖南博物院进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在我院施工的项目施工前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纸质资料存档备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3.乙方要为作业人员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安全帽、安全绳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吸烟,高位作业必须戴安全带。4.乙方应当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项目开始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5.乙方特殊工种(如起重工、电焊工、防水工、架子工、塔吊工)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6.乙方人员进入湖南博物院作业,必须在工作时间提前报备。7.现场电器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器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8.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因作业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院方负责人同意且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移动,在完工后立即恢复。9.现场内严格实行用火审批制度,批准后才能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10.甲方将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要给予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清退出场。11.乙方人员在湖南博物院内因违规操作、不遵守本责任书要求所发生的一切人员、工程事故乙方负有完全责任。五、交付及验收1、服务期及要求:本次采购为年度的清洗消杀服务,服务时间为空调过渡季,清洗消杀次数为两次,4月-6月、9月-11月分别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服务地点:湖南博物院。3、付款方式:按正式验收后按采购人财务制度进行支付。3、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合同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验收,成交供应商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格的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即时中止合作并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六、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项目预算已包含所有完成该项工作的人员劳务费、交通工具、餐饮住宿、资料印刷费用以及培训、人工、税金、保险、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不能履行视为放弃成交,并承担相应责任。2、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907号委托代理编号:1021520-20250422-116/HNTHZB202501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的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907号3、委托代理编号:1021520-20250422-1164、采购项目预算:1,348,84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1,348,840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1,348,84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日9:00时到11:30时,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3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304、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梅勇2、电话:0731-84552708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50号(3)联系人:梅勇(4)邮编:/(5)电话:0731-84552708(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3)联系人:**中(4)邮编:410003(5)电话:18108476777(6)电子邮箱:258037686@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用“■”标示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50号联 系 人:梅先生电 话:0731-84552708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联 系 人:**中电 话:18108476777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无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响应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或缴税证明(如三证合一,须注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五证合一,须注明),或者:提供了《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或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提供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供应商资格声明。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格式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采购人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两型产品;3、支持小微、残疾、监狱企业发展;(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的,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执行采购。1)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价格扣除。2)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2)两型产品/(3)小微、残疾、监狱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2款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 1348840.00 元。最高限价: 1348840.00 元(投标时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人民币):预算的 /%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数量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与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PDF文档1份,须存储在U盘中注:(1)资格证明文件独立密封包装;(2)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整体密封包装;(3)电子文件(U盘)1份,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装入资格证明文件的密封袋中;(4)评分标准中注明原件查验的原件(如有),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原件及供应商名称等字样;(5)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分开独立胶装成册。(6)开标时,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7)参加多个标段(或包)磋商的供应商须独立制作对应标段(或包)的响应文件,不得集成在一个文件中递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分册名称(第一册或第二册):供应商名称: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金星北路万泰国际东塔1922号房(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条件):①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0%;②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0%。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享受0%的价格扣除。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9.2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福利和监狱企业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元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7790.72元。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1.计分权值评审因素及权值技术部分58商务部分32价格部分102.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商务部分(32分)类似业绩15分供应商自 2022年4月1日以来具有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或风系统清洗消毒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计3分,最高计15分。 备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签章页和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完整或证明资料不能体现关键因素的不予计分。服务团队16分1、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中有单个成员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的,每人计2分,此项最高计8分。2、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中有单个成员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高处作业证的,每人计4分,此项最高计8分。注:同一个人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作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服务响应承诺1分承诺2小时内响应紧急问题并在48小时内解决的,计1分。技术部分(58分)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①服务内容、②质量目标、③服务工作流程、④验收标准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5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实施计划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是实施计划,包括但不仅限于①服务时间安排、②人员配置、③设备配置计划、④材料配置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5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①服务质量保障方案、②质量保障措施、③基本管理制度、④服务质量检查与改进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5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安全保障及文明保证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及文明保证,包括但不仅限于①人员安全保障、②设备保障、③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④文明服务管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5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危险源识别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危险源识别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①危险源辨识方案、②预防措施、③控制措施、④应对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5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检测验收方案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检测验收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①风管清洗消毒检测措施、②末端设备清洗消毒检测措施、③地面清洗消毒检测措施、④验收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价格部分(10分)最终报价10分资质审查合格、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中最低的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说明:1、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标的综合得分。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4、凡评委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评分项计0分处理。5、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得到核实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评委会将对其所对应的评分项计0分。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6、复印件包含复印件、影印件、扫描件形式。磋商须知正文1、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参与同一包或标段中的磋商活动时,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贰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9.2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2、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一、磋商响应声明二、投标分项价格表三、货物说明一览表及服务方案四、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五、保证金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最终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7、询问及质疑41.询问4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41.2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质疑42.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为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并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质疑函格式应当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42.3质疑函应当由相关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的,应当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42.4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情况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代理机构按询问程序处理。42.4质疑函须递交到磋商邀请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42.5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且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质疑函,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2.6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格式与内容的相关规定,或是以传真或复印件等形式递交,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8、其他规定43采购代理服务费43.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3.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4.其他规定44.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响应文件(6)询价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名 称:湖南博物院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50号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9.2(3) 款响应时间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14.2(6) 款伴随服务 / ,或第四章采购需求。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第四章采购需求第1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项目采购范围(单次)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内容1风机盘管台3791.拆卸回风箱风口、过滤网、蜗壳风轮、电机。2.清洗回风箱风口、过滤网、蜗壳风轮、擦拭电机。3.喷洒空调清洗剂至表冷器,使其污物快速脱离,再用清水冲洗表冷器,使表冷器上无药剂残留。当表冷器无法清洗时,应拆下整台风机盘管对表冷器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4.清洗冷凝水盘、吹洗冷凝水管,清洗供水管路上的过滤器。5.对所有清洗部件进行消毒,并在冷凝水盘中放置消毒药片和防霉剂。6.检查电机、轴承、电磁阀并复位所洗部件,启动试运行。7.需检测清洗前后温度、风速、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存档。8.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2组合落地大型风柜台481.清洁回风口、风箱、过滤网、柜体表面、电机和风机。2.喷洒空调清洗剂至表冷器。使其污物快速脱离并洗净。再用清水冲洗表冷器,使表冷器上无药剂残留。3.清洗冷凝水盘,吹洗冷凝水管。4.对所有清洗部件进行消毒,并在冷凝水盘中放置消毒药片和防霉剂。日常保养、清洗消毒。5.恢复设备启动运行,检测数据,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存档。6.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3风口个25001.拆卸清洗、安装消毒。2.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存档。3.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4风管清洗m²502101.做好现场防尘覆盖。2.采用接触式负压清洗的工艺,避免二次污染。3.采用清洗机器人及轴毛刷清洗机放入风管中均匀清洗。4.消毒、将消毒液放入喷雾机器人的储液器中进入风管中,全程监控对风管内壁均匀喷洒消毒。5.风道复位,并恢复保温材料。6.清洗影像、前后对比照片存档。7.所清洗部位目测及触碰无明显污物残留。5机房地面消杀m²2350末端机房地面的消毒。6检测费项1清洗完毕出具由湖南省疾病控制中心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点数需达到技术要求中各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第二节商务和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鉴于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在使用运行过程中带有大量的粉尘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存在给细菌滋生提供了温床,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和公众参观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特别在易传染病毒流行期间容易造成交叉传染,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湖南省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1175-2019)、《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GB/T17093-1997)、《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料物卫生标准》(GB/T17905-1997)、DB43/T1176-2019《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等规范,为持续提高我院院内空气卫生质量,病毒流行防控,为参观公众及保护物品提供一个健康的公共环境,拟对院内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清洗消毒以符合运行和卫生要求。本项目空调清洗消毒区域包括:湖南博物院南、北院内,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库房等所有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及机房地面消杀。本项目采购项目预算为1348840.00(元人民币)二、采购内容湖南省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次及第二次实施预算明细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省博数量省博南院数量小计实施时间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以下)台1234月-6月3109302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至三万)台270274月-6月650175503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三万至五万)台180184月-6月930167404风机盘管台2291503794月-6月115435855风口个220030025004月-6月250006末端机房地面消杀平方2350023504月-6月247007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平方50000210502104月-6月11.55774158分项合计6659209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以下)台1239月-11月31093010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至三万)台270279月-11月6501755011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三万至五万)台180189月-11月9301674012风机盘管台2291503799月-11月1154358513风口个220030025009月-11月2500014末端机房地面消杀平方2350023509月-11月2470015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平方50000210502109月-11月11.557741516分项合计66592017检测费1700017000暂定20个检测点,850元一个18合计1348840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总价上限,检测费为固定价。三、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1.总体要求(1)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湖南省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1175-2019)的标准要求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达到公共卫生标准。上述清单为完成本项目的参考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表中内容,供应商可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做增加或修正,若供应商未做增补,视为清单已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物料。风管清洗后,风管内表面积尘残留量小于1g/m2,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100CFU/m2,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2)本项目所需要的清洗消毒材料、配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材料。(3)清洗项目的实施必须使项目范围清单内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经过清洗消毒后达到国家卫生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4)投标人所使用的技术(包括设备、药品等),必须是在其过去承接的服务项目中使用过的成熟技术,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新研制开发的技术。(5)投标人须说明在其服务过程中,采用的清洗和消毒化学药品的名称及需提供相关药水的合格证,消毒剂需为全国消毒网站备案产品,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估报告作为证明资料,提供货源证明文件等。(6)从空调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染物应妥善保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污染扩散造成二次污染。(7)清洗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措施,保护施工期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8)清洗时不得影响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空调系统运行安全。(9)安全作业环境,控制杜绝“扬尘”现象,不污染室内环境。(10)无拆装大段管道,清洗施工分段进行。(11)不得影响博物院的正常工作,也不得影响空调正常的使用。(12)达到国家对空调清洗、消毒的技术标准要求。(13)确保达到国标关于风管内表面每平方米面积上小于1克灰尘的管道清洗标准。(14)清洗服务不得对大楼的原有设备设施造成损害。(15)清洗服务过程及清洗效果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要求。2.质量标准(1)标准判定指标:残留尘粒量应在1.0g/m2以下,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100CFU/m2,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湖南省地方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DB43/T1175-2019)。检测:委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具备国家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后,取样进行检测通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和细菌、真菌总数及送风。(2)验收要求: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具备国家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清洗后合格检测报告作为依据,中标方配合甲方进行本服务的项目验收,并协同甲方签署验收报告。3.清洗作业要求(1)风管清洗一般利用现有出风口分段进行,用负压机器人或者扬尘配合吸尘的方法进行清洗风管内表面,使风管达到清洁的目的。(2)散流器及风口拆下后经清洗、消毒,重新装回时调整好出风量。(3)对某些清洗有困难的管道部分,在开清洗口之前先征求甲方意见,待其同意后方施工,清洗完成后补铁皮、上拉钉及打玻璃胶加以恢复,并包好保温棉,确保不漏风和不滴水,并做好明显标识。A、空调风管清洗具体要求(1)清洗前将办公设备、地面物品及地板用帆布覆盖,做好防尘隔离。(2)检查风管内情况,管径大小、是否有角铁等,确定清洗设备。(3)查看风管内污染情况,拍照记录。(4)采集风管内微生物样本,进行培养,确定消毒药水浓度。(5)用机器人或软轴毛刷清洗机进行风管清洗。(6)用大功率管道集尘器收集风管内的尘埃污物。(7)用机器人清洗风管内表面。(8)在风管内喷洒专用消毒药水。(9)查看风管清洗效果,拍照纪录。(10)将拆卸下来的风口清洗消毒后重新安装,并调整好出风量。(11)以上步骤全程录像并详细记录。B、风机盘管清洗要求(1)清洗前将办公设备、地上物品及地板用帆布覆盖,做好工作区域的防尘隔离。(2)拆开天花,取下回风箱、回风口、过滤网、蜗壳风轮、电机。(3)清洗过滤网、回风箱及回风口,专用药水浸泡消毒。(4)清洗蜗壳风轮,擦拭电机。(5)清洗冷凝水盘,用高压水枪清洗空调内部---表冷器铝翅片,往表冷器喷射空调清洗剂,利用空调清洗剂快速发泡功能,将灰尘污垢从翅片间细小间隙自动排出。(6)消毒药水擦拭积水盘及空调内壁。(7)检查电机、轴承、电磁阀、疏通排水管。(8)高温蒸气喷射消毒。(9)清洗前后用TESTO仪器与分贝仪检查设备运行状况(风温、风速、噪音),检验清洗效果,并记录。C、风柜清洗要求(1)测试风温、风速。(2)取下回风过滤器,清洗消毒。(3)清洗风柜内壁、表冷器、积水盘。(4)往表冷器喷射空调清洗剂,利用空调清洗剂快速发泡功能,将灰尘污垢从翅片间细小间隙自动排出。(5)检查电机、轴承、电磁阀、疏通排水管。(6)高温蒸气喷射消毒。(7)测试风温、风速。(8)清洗机柜外表面,打扫机房。D、空调清洗后要求(1)将拆卸下来的风口清洗消毒后重新安装,并调整好出风量至初始状态。(2)收集所有因工程而遗留的垃圾,确保不会影响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工作。(3)用相同材料重新封闭开口处。(4)重新安装风门和扩散口。(5)如在清洗时见有污物沾在墙面、地板及其他物体表面上应及时擦洗。(6)清理修复风管破损保温层。(7)清洗场地,以保证招标方正常工作。E、服务跟进清洗后提供清洗前后对比照片和录像。F、维修更换配件材料必须保证清洗消杀及更换配件的所有空调末端设备正常运行使用。4.服务要求(1)中标人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2)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制订详细的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采购人备案、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如采购人有理由认为相关的服务方案、计划有必要进行修改的,中标人应根据要求进行修改。(3)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设备的特点配置足够的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同时应为项目工作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制服和标识。(4)中标人应及时解决、处理在清洗中发现的问题,保证所清洗的设备完好,系统设备性能达到原有标准。如因中标人的清洗工作不到位的原因系统导致设备运转不正常,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相关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5)因施工场所牵涉到国家珍贵文物,中标人保证文明作业,如因中标人属下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相关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损失数额按双倍计算对中标人进行处罚。(6)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如属于中标人操作不当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的系统设备损坏的,相关的修复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如因此带来采购人其他损失的,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7)中标人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作业期间,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5.施工要求:湖南博物院是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中央地方共建的八个国家级重点博物馆之一、国家一级风险重点防范单位,是文保科研单位,各施工单位在院内从事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院方要求执行,确保施工过程的文物安全,人员安全,场地安全。具体要求如下:(1)施工方在湖南博物院作业所用材料、工具、工序必须首先符合国标要求。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2)所有施工人员信息、人员和车辆进出场信息、施工时间和施工计划要报备院方同意。(3)做好现场材料报验、工序报验等资料;留存好现场施工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4)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施工方不得承包的项目内容再转包给第三方。(6)施工方负责要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不破坏已有的设备设施和地面、墙面、天棚等装修。严禁在天花板或钢结构桁架下吊装悬挂重物。(7)严格执行湖南省长沙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如因此产生罚款或赔偿等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8)按实结算农民工工资,不得出现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一经发现核实,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场。(9)施工方对在合同谈判和履行中知晓的院方的图纸、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信息等应负保密义务。(10)配合缴纳消防安全保证金,涉及到安全的事项遵守湖南博物院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时间要求:施工时应避开游客参观时间,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展馆开放时间(周二到周日白天9:00-17:00)内不得施工。(11)人员要求①项目管理人要求:需同时具有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职业资格证书和制冷维修操作证,熟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具有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沟通、团结协作的能力等。②项目团队人员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具有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操作人员持有相关行业颁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培训证书的清洗工、从事高空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③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由不少于30人组成的服务队伍并接受甲方的监管和考核。说明:本项要求仅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根据清洗消毒工作的具体情况调配人员,以确保服务工作快捷、有效。四、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检察和群众监督,并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克服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积极认真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项问题,具体要求如下:1.乙方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在湖南博物院进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在我院施工的项目施工前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纸质资料存档备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3.乙方要为作业人员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安全帽、安全绳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吸烟,高位作业必须戴安全带。4.乙方应当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项目开始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5.乙方特殊工种(如起重工、电焊工、防水工、架子工、塔吊工)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6.乙方人员进入湖南博物院作业,必须在工作时间提前报备。7.现场电器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器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8.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因作业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院方负责人同意且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移动,在完工后立即恢复。9.现场内严格实行用火审批制度,批准后才能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10.甲方将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要给予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清退出场。11.乙方人员在湖南博物院内因违规操作、不遵守本责任书要求所发生的一切人员、工程事故乙方负有完全责任。五、交付及验收1、服务期及要求:本次采购为年度的清洗消杀服务,服务时间为空调过渡季,清洗消杀次数为两次,4月-6月、9月-11月分别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服务地点:湖南博物院。3、付款方式:按正式验收后按采购人财务制度进行支付。3、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合同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验收,成交供应商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格的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即时中止合作并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六、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项目预算已包含所有完成该项工作的人员劳务费、交通工具、餐饮住宿、资料印刷费用以及培训、人工、税金、保险、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不能履行视为放弃成交,并承担相应责任。2、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提交文件须知对【须知前附表】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1.本章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内容为准。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全部文件应按须知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3.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4.第二分册仅用于资格合格性审查,磋商文件中评分表中所列的各项因素内容均应当按材料格式要求编制进第一册(商务技术分册)中,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编制的第一册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与评分,未按要求列入该册中,会导致扣分或投标被拒绝!5.供应商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并将评审索引表置于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的第一页,将资格审查索引表置于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以便磋商小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与审查。6.本章响应声明及资格声明应当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除可填报信息外不加任何内容修改地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否则,投标无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采 购 人: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907号委托代理编号:1021520-20250422-116/HNTHZB202501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同意放弃因有对磋商文件内容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本次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磋商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4、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4、若我方成交,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包号:包货物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省博数量省博南院数量小计实施时间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以下)台1234月-6月2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至三万)台270274月-6月3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三万至五万)台180184月-6月4风机盘管台2291503794月-6月5风口个220030025004月-6月6末端机房地面消杀平方2350023504月-6月7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平方50000210502104月-6月8分项合计9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以下)台1239月-11月10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一万至三万)台270279月-11月11落地式空气处理机组(风量三万至五万)台180189月-11月12风机盘管台2291503799月-11月13风口个220030025009月-11月14末端机房地面消杀平方2350023509月-11月15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平方50000210502109月-11月16分项合计17检测费1700017000暂定20个检测点,850元一个18合计备注:(1)分项价格表为采购项目报价构成明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3)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按分项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不接受赠送与零报价,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5)检测费为固定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服务说明一览表及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编制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和标准编制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四、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章节 和条款号要求规格响应规格响应/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须对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如实作出响应,任何负偏离或未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按本章“分项价格表”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附5-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5-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的,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实行强制采购。属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附所在页或证书(该证书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六、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方案备注: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方案。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最后报价项目名称:包号(标段):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条规定提供,格式按本表及分项报价表提供。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现场单独递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博物院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采 购 人: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907号委托代理编号:1021520-20250422-116/HNTHZB202501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年月日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标段):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框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证照或粘贴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身份证明一式二份,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在提交项目的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框内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证照或粘贴无效)注:本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方有效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此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在提交项目的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四、供应商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声明和证明材料附4-1:供应商资格声明附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4-3:财务状况报告附4-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附4-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附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附4-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4-8: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附件11-9)外,协议中的各方均应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3、上述声明与证明资料应按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声明应当按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除可填报信息外不加任何内容修改地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响应无效。4、供应商如出现并购重组和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注册时间起算;如出现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注册时间。出现更名的请出示注册所在地的职能部门证明。供应商如正处于换证、年检阶段,提供相关证明。附4-1供应商资格声明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版一份。一、报价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具备磋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五、保证金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额在贰佰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事项声明及所附证明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附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附4-3财务状况报告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附4-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附4-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附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或是打分表要求自拟格式提交(如没有要求则无须提供)附4-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明附4-8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附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响应保证金备注: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风机盘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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