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尽调招标公告(乐山市新兴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
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504-0044
项目名称: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含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资质;
8.2被录入财政部、***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
8.3团队熟悉商业航天和军工行业,具有尽调商业航天项目和军工项目的丰富经验;
8.4具备科创板上市经验。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7日23:59(不低于2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4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40(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
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乐山市新兴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 1305661833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46幢1楼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19181315810
附件下载
2025.4.24(挂网版)谈判文件-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pdf
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谈判文件采购人:乐山市新兴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采购合同(样稿)第一章谈判邀请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乐山市新兴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购人)委托,拟对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504-0044。二、项目名称: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三、采购包数:共1包。四、资金情况(实质性要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以内(含税)。五、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拟采购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尽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资质;8.2被录入财政部、***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8.3团队熟悉商业航天和军工行业,具有尽调商业航天项目和军工项目的丰富经验;8.4具备科创板上市经验。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注:供应商报名前可在采购公告页面免费查看该项目采购文件。(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7日23:59(不低于2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40(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谈判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40(北京时间)。(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九、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市新兴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13056618333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46幢1楼1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9181315810十一、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20万元以内(含税)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20万元以内(含税)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罚。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进行处罚。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商。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4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一)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以采购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承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二)其他失信行为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咨询电话:19181315810。9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后,由成交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不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账户名: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1012100000664773。注:1.代理服务费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LSGLDL9999001JKDH,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将导致费用交纳失败。2.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及公司开票信息(备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至邮箱lsjsfwgs123@163.com。13关于本谈判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确定。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3本项目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乐山市新兴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供应商”是指具备相应生产、销售等资质,能够提供市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3“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签到、在线响应文件解密等活动、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2.4“电子评标”是指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如涉及)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如涉及)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如涉及)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6.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产品要求、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6.2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须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并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四、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9.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八章,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须自行对照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13.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14.知识产权14.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5供应商应对本条款作全面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6.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6.1本项目不收取。1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8.1响应文件须根据谈判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编制子系统,使用该系统编制响应文件。注:在线编辑投标文件步骤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5554e66-e66a-4306-a9f4-3c8e2ba07916&activeId=6。18.2供应商应按照该系统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8.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18.4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加密提交。19.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0.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0.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1.开启21.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流标处理。21.2开标前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参与开标。21.3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①授权解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自动解密程序。②未授权解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1.4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谈判程序22.1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2.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的技术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3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逐一谈判,供应商须进入投标系统完成谈判。22.4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评审委员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多轮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投标系统完成多轮报价。注:①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中发起多轮报价(报价时间由评审委员会设定),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提醒,及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流程:投标系统—多轮报价—先填写本轮报价—上传带有签章的报价文件—点击确定—点击(提交)】。②供应商未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或上传的报价文件未签章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3.谈判前准备工作、谈判过程存档对谈判前准备工作、谈判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成交通知书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4确认成交结果后,代理机构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25.重新开展采购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供应商报送采购人的方案为准。32.2验收方法:采购人现场验收。33.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七、谈判纪律要求34.评审活动纪律要求(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35.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3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5.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6.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招标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涉及本项目的质疑期限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1、报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合格供应商对开评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开评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合格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二)对谈判文件中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的确认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谈判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等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三)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须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不接受电话、邮件等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四)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签署。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质疑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损失。九、其他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条件备注1①投标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授权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人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及被授权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4提供2022年以来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一页等)总公司或分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均可或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承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须为原件加盖公章)5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材料或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承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为原件加盖公章)6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有效原件加盖公章7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资质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8被录入财政部、***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9团队熟悉商业航天和军工行业,具有尽调商业航天项目和军工项目的丰富经验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10具备科创板上市经验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序号审查项目通过条件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组成符合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要求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或经过谈判后满足实质性要求6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采购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谈判文件或经过谈判后满足实质性要求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以内(含税)。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项目概述:拟采购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尽调工作。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1、对本次投资提供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按时出具财务尽调报告;2、财务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2.1对目标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管理模式、财务人员结构、会计电算化程度、企业管理系统、关联方等进行背景调查;2.2对目标企业的会计政策进行全面了解:包括目标企业现行薪资、会计政策,近3年会计政策的重大变化、现行会计报表的合并原则及范围;及近3年中介机构名单和近3年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等。2.3对目标企业的税费政策进行全面了解:包括现行税费种类、税费率、计算基数、收缴部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负担;关联交易的税收政策;管理费、资金占用费的税收政策;税收汇算清缴情况等。2.4对目标企业的具体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分析,重点分析目标企业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核实货币资金、开展盈利能力及成本调查,检验经营净现金流、寻找是否存在其他经营资金来源,净现金流是否满足融资活动的利息支出等;2.5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调查了解分析,向采购人揭示本次投资是否存在财务风险或危机、分析盈利能力、现金流、提出融资建议、预测未来前景,作出是否符合投资原则的判断。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尽调工作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尽调报告。2、服务地点:北京。3、付款方式:3.1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支付全部金额。3.2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款项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注: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支付价款前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4、结算方式:中标人在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后出具财务尽调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5、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价格说明:合同价款为含税包干价,包括人工费、保险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税费、综合服务费等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7、验收标准及办法:7.1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供应商报送采购人的方案为准。7.2验收方法:采购人现场验收。8、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详细约定。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有明确说明或标注“实质性要求”的内容。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本项目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意:采购人不同意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目录请供应商自行编制……一、谈判函XXX:我方全面研究了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活动。我方授权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响应的有关事宜。1、我方的报价均是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该项目所需内容的全部价款。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谈判有效期为60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涉及)XXX:本授权声明:XX(单位名称),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项目(项目编号: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联系电话: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提示:1、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无法定代表人的,可将法定代表人改为准许执业证明文件中的核定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适用)XXX:公司名称:,XXX地址:XXX姓名:XXX,性别:XXX,年龄:XXX(周岁),职务:XXX,系XXX(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五、承诺函XXX: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资质;8.2被录入财政部、***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8.3团队熟悉商业航天和军工行业,具有尽调商业航天项目和军工项目的丰富经验;8.4具备科创板上市经验。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XXX(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XXX(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其他失信行为。八、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我公司电子文档无法读取的,我公司承诺在采购主体要求的时间前重新提交,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无故不提交的,视为我公司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六、其他材料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目录请供应商自行编制……一、报价函XXX:1.我方全面研究了“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含税)(大写:XXX(含税))。服务时间为:自委托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尽调工作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尽调报告。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7.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低于成本,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二、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数量总价(元)含税备注1注:价格说明:合同价款为含税包干价,包括人工费、保险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税费、综合服务费等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三、响应表服务应答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应答偏离情况12……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按谈判文件第五章二、服务要求相应内容对应填写)。2、响应应答栏填响应或详细说明。3、“偏离情况”栏应当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四、商务应答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应答偏离情况1234567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按谈判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相应内容对应填写)。2、响应应答栏填响应或详细说明。3、“偏离情况”栏应当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504-0044项目名称: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尽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含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资质;8.2被录入财政部、***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8.3团队熟悉商业航天和军工行业,具有尽调商业航天项目和军工项目的丰富经验;8.4具备科创板上市经验。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7日23:59(不低于2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4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40(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乐山市新兴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联系方式:韩老师1305661833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46幢1楼1号联系方式:胡老师191813158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尽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