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良招标公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水利局2025)
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B-2025-005
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313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消淤服务单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塔什库尔干县
联系方式:18134838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合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1层2108号
联系方式:1502631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智川
电 话:15026314123
附件信息:
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磋商文件2025.4.23.pdf1.0M
清单 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xlsx26.5K
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HB-2025-005)第一册采购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合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其响应文件中给予明确对应的说明或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2供应商应保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成员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及规格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第6章评审(磋商)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合同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公告一经发出即视为潜在供应商已知晓该澄清或修改内容。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内容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部分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供应商应标明投标工程量的单价和总价。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磋商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并放入响应文件内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求编写响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投标截止16.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撤回与解密1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时间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7.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7.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响应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7.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17.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17.6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需使用上传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五开标及评审(磋商)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线上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上传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8.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9.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通过开标系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1.投标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等内容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报价文件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9)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货物名称)(以下简称服务/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日期:二〇年月日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目录8.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8.2首轮报价一览表;8.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4施工组织设计;8.5商务文件;8.6项目管理机构;8.7资格审查资料;8.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执行国家最新标准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无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不允许6逾期竣工违约金3000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无8质量标准合格9预付款额度10预付款保函金额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2质量保证金额度……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2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供应商名称首轮总报价报价人民币:(元),大写质量标准工期(日历日)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证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8.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采购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编制时间: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8.4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2)施工进度保障措施;(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环境保护措施;(6)施工工艺保证措施;(7)特殊情况下施工保证措施;(8)污染控制方案。注: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最后承诺报价表(式样)(某项目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第包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人民币大写:质量标准工期接开工令后日历天完工备注说明(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小组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供应商需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传至附件,EXCEL版本需发送至我机构邮箱。8.5商务文件(1)材料机械保证措施;(2)应急措施。注: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要求自行编制。8.6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表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将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附表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附表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备注:(1)投标人必须依据按照工程建设规模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且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将人员信息编制在响应文件中。(2)如有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需将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8.7.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磋商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新疆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8.7.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1、本表后应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本表后还须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8.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联系电话:备注: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方便评标过程中及时联系。8.7.4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备注:①如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将经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制作在电子响应文件中。②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方便评标过程中及时联系。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报价,(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我方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方承担相关责任。本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收据(复印件粘贴处)8.7.5年度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需要审计的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需要审计的应附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7.6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1234……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施工项目。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标明序号。3、如有,应将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报价文件中,否则不得分。8.7.7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123456……备注:如有,将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8.7.8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8.7.9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8.7.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8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一、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8.7.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自拟。8.7.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7.1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8.7.14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格式由供应商自拟)备注:接受联合体报价的,上述情况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若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本条不做要求)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报价无效处理。磋商响应函致: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承诺按本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磋商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磋商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约定的工期和磋商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我方承诺:(1)我单位磋商并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2)我方已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成交后不再另行调整。(3)本次磋商所提供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均真实有效。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若因我单位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4)我方报价中已包含磋商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12.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承诺函致: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对正常运行及经营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我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性进一步核查。二、若我单位成交,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施工许可(如需),并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三、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四、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磋商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五、我单位近一年内,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情况;六、我单位近一年内,在项目所在地未出现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磋商资格情况。七、我单位近一年内,未受到在市场行为、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被市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况。八、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单位人员,不存在挂靠行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九、我单位一旦成交,将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合同,组织进场施工事宜,否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十、我单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如未按此要求办理信息登记,采购人可按照我单位弄虚作假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条仅针对疆外建筑业企业,疆内建筑业企业此条不需要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经理承诺书致: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本人作为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担任的项目经理,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磋商而造假的行为。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三、本人承诺,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约。四、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项目经理签字:身份证号:日期:注:本页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扫描件。磋商业绩承诺函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序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备注12345……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某项目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n\n\n\n\n\n\n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工程\n\n\n\n\n\n\n\n\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n\n\n\n\n\n\n\n招 标 人:\n\n\n\n\n\n(单位盖章)\n\n\n\n\n\n\n\n\n造价咨询人:\n\n\n\n\n\n(单位盖章)\n\n\n\n\n\n\n\n\n\n\n\n\n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工程\n\n\n\n\n\n\n\n\n\n\n\n\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n\n\n\n\n招 标 人:\n\n造价咨询人:\n\n\n\n\n\n\n\n\n(单位盖章)\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n\n\n\n\n\n\n法定代表人\n\n法定代表人\n\n\n或其授权人:\n或其授权人:\n\n\n(签字或盖章)\n\n(签字或盖章)\n\n\n\n\n\n\n\n\n编 制 人:\n\n复 核 人:\n\n\n\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n\n\n\n\n\n\n\n\n\n\n\n编 制 时 间:\n\n复 核 日 期:\n\n\n\n\n\n\n\n\n工程项目总价表\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工程项目名称\n金额(元)\n\n一\n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n\n\n1\n第一部分建筑工程\n\n\n二\n措施项目\n\n\n三\n其他项目\n\n\n四\n零星工作\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计\n\n\n\n\n\n\n\n\n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清单特征\n计量单位\n工程数量\n单价(元)\n合价(元)\n主要技术条款编码\n备注\n\n1\n第一部分建筑工程\n\n\n\n\n\n\n\n\n1.1\n河道清淤\n\nm³\n35000\n\n\n\n\n\n1.2\n土方运送(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的淤泥运至提孜那甫乡,运距5公里)\n\nm³\n9000\n\n\n\n\n\n1.3\n土方运送(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的淤泥运至县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运距10公里)\n\nm³\n9000\n\n\n\n\n\n1.4\n土方运送(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的淤泥运至塔提库力,运距30公里)\n\nm³\n1700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n\n\n\n\n\n\n\n措施项目清单\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备注\n\n\n\n\n\n\n\n其他项目清单\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金额(元)\n备注\n\n\n\n\n\n\n\n零星工作项目清单\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名称\n型号规格\n计量单位\n备注\n\n一\n人工\n\n\n\n\n1.1\n\n\n\n\n\n1.2\n\n\n\n\n\n\n人工小计\n\n\n\n\n二\n材料\n\n\n\n\n2.1\n\n\n\n\n\n2.2\n\n\n\n\n\n\n材料小计\n\n\n\n\n三\n施工机械\n\n\n\n\n3.1\n\n\n\n\n\n3.2\n\n\n\n\n\n\n施工机械小计\n\n\n\n\n\n\n\n\n\n\n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材料名称\n型号规格\n计量单位\n供应价(元)\n预算价(元)\n\n\n\n\n\n\n\n招标人提供施工设备表\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设备名称\n型号规格\n设备状况\n设备所在地\n计量单位\n数量\n折旧费\n备注\n\n元/台时(台班)\n\n\n\n\n\n\n\n招标人提供施工设施表\n\n合同编号:\n工程名称:塔什库尔干县河道清淤及塔提库力土地、提孜那甫乡、高原特色产品产业园土地改良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计量单位\n数量\n备注\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改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