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招标公告(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5)


湖州市本级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项目概况
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C-2025(A)042
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00000
最高限价(元):2596251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 B 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卜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98818
质疑联系人:郑卜凡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98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70108
质疑联系人:杨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7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传真:/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电子全流程招标文件(专)-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doc628.5K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578.1K

电子全流程招标文件(专)-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doc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5464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HZHC-2025(A)042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前附表………………………………………………………13一、总则……………………………………………………15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6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4四、磋商规则、程序………………………………………26五、授予合同………………………………………………31六、其他内容………………………………………………3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61第七章工程量清单………………………………………………………69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5464号)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5(A)042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1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人民币260万元人民币2596251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七、磋商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整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模块6.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6.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6.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十一、告知事项:1、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2、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8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572-2598818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莲花庄路108号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098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1.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二、项目内容:太湖路(保利堂禧段)管网改造,计划对问题路段雨水干管进行扩容提升,新建D300雨水连接管120米,新建D600雨水管196米,新建D1000雨水管112米,新建D1200雨水管82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6座,新建雨水口7座,新建出水口1座,新建D110污水管270米,截流井一座。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四、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表: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收,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视履约情况返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付款条件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本工程通过核准后支付至核准价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有▲标注的项目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响应。(二)工程承包方式: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施工的承包方式。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采购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兑现,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三)安全文明施工:1、供应商应准时响应采购人组织的集中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内容,和采购人进行沟通,对有异议的地方全部以书面方式反馈给采购人。2、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人规定的工期内开工(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为准),并按要求在规定日期内竣工。供应商应充分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因施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成交供应商将按原价赔偿。3、供应商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该报价是指完成该工程的所有相关费用及利润。供应商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应仔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和原有的建筑设施加以保护,并做好与其他施工配合,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完工;在施工期间落实人员打扫施工区域内环境卫生,确保不污染路面,做到道路整洁。因车辆进出或对现有道路、房屋、管道、绿化等所有设施的损坏、修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不能及时修复或未达到原质量标准通过验收的,则由采购人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工程成交供应商承担,具体产生的工程量费用计量由监理计控。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供应商可在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将这笔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五、审计说明1、本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须进行工程审计。2、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实际施工计算,其综合单价按原投标单价执行;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该报价含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工程量误差调整和联系单增减,其综合单价按原投标单价执行;施工过程中无投标单价的新增项目,需经采购人审核确定变更的工作量及单价,并签订单价核定单及工程变更单,根据上述依据得出的价格为漏项或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价格。六、工程建设标准1、本条所列的技术规范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最低技术标准规范,供应商可选择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标准,但供应商需提供所采用的企业技术标准高于本条所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工程所用的规范与合同条件、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规范与图纸中有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到规范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认为指的是采用监理工程师可以接受的建筑工程中的习惯做法。规范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的,其解释权应属于监理工程师,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批准。本工程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当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工程建设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委的标准和规范。(4)其他国家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七、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二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2、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接出,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3、成交供应商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汛期施工,配合做好施工范围内应急措施,确保强降雨期间确保城市排水管网畅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HZHC-2025(A)042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5464号3磋商内容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96251元,各供应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6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8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竞争性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磋商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9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前1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1磋商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整12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3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5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收,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视履约情况返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7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工程量清单)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2.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含清单编制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伍拾贰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1.3.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磋商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2.1施工方案;2.2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2.3保证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2.4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和措施;2.5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2.6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2.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文件:3.1售后服务优惠承诺;3.2响应时间;3.3质保期承诺;3.4本地化服务能力;3.5商务响应表;3.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提供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法人为代表前来投标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条款)4.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截图模板详见附件)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资格审查条款)4.8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资格审查条款)4.9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资格审查条款)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①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10供应商情况表;4.11企业业绩;4.12企业认证;4.1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5.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5.5投标报价清单(工程量清单部分):*(1)投标报价封面;表10.2.2-5*(2)投标报价扉页;表10.2.2-6*(3)编制说明;表10.2.2-11*(4)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2*(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3*(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8)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9)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表10.2.2-17*(10)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1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技术措施);表10.2.2-18*(12)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20*(1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2.2-21*(14)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2.2-22*(1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表10.2.2-23*(16)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2.2-24*(17)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表10.2.2-25*(18)计日工表;表10.2.2-26*(19)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2.2-27*(20)主要工日一览表;表10.2.2-29*(2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0;*(2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1*(23)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表10.2.2-32*(24)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3*(25)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4注:以上第(8)、(9)、(10)、(11)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成交后提供。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9.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七章中的“工程量清单”提供相应的报价,分别列明单价和总价,不得缺项和漏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税金、运输、保险、施工、检测验收、维护保养及其他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凡未列入表达清楚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9.4如实际施工中发生工程内容的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增减工程内容的结算按相应成交价格计算;9.5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6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7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9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96251元,供应商的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则该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3期计取,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照2025年第3期定额人工计取;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计取;规费(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执行。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供应商经核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一致);9.10本工程投标实行工程总造价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类别、施工图纸、《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5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施工合同履约和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湖建新防办笺[2020]18号)及《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8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采购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进行科学合理地投标报价。9.11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9.12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13最后报价(包含工程量清单)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476362@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需附最终工程量清单),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14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6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1.4.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1.5.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0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3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5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7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9.5.8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1-4.9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编号:HZHC-2025(A)042)”磋商文件。1.6.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7.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施工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施工地点:3、工程施工主要内容:4、工程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中所属的全部内容)二、施工工期: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四、工程成交总承包金额:¥。(人民币大写):。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为履行本合同签定的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工程磋商文件及答疑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图纸;(11)工程量清单。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1.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工程变更带来的返工,无论超过多少量、多少次都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竣工时间;2.不可抗力;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要求:1、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国家、省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符合施工图纸的内容、标号。材料须有法定的材质证明。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详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3、对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要的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质监(指政府质监工程,下同)、甲方检查验收,经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方能进行下道工序。4、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四、工程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固定单价合同_______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报价时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__2、单价的调整。(1)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五、工程量确认:1、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交质量管理单位、甲方审核,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乙方提供工程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2、本工程计量所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除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特殊说明外,均应与工程量清单指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六、付款方式:七、材料供应:1、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并要求一次性进场。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甲方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2、乙方采办的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在订购前,材料的样品须报甲方审批认可,甲方有权抽样试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未经确认的材料,甲方有权令其出场,作停工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3、暂定价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并签证,乙方购买。如需招标的,由甲方另组织招标,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甲方签证后方可采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审核,擅自购进的材料、设备应予以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价款。4、进场的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明,不得运出场外。5、取土费用及一切物资材料的运输远近因素等,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变动。八、工程变更:以变更联系单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计价规则》(2018版)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十、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和必要的技术交底。2、协同当地落实好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用电,做好有关政策处理工作。3、及时安排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宜。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予付工程款。5、工程全面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二)乙方: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合理程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根据质量管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本资料和数据,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提交计量测量资料,并报送监理人审核。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乙方自行增设的测量控制网点。3、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单,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4、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确保工程和由乙方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他人和财产的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或伤害他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全过程文明施工计划措施。6、禁止乙方将工程转包、肢解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7、无条件接受工程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审计,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8、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编制好竣工资料(包括批准开工文件、施工进度;引测、放样及各阶段测量成果;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实际记述;材料试验、配料单及试验分析资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施工日志》及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砼浇筑、拆模及养护情况;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施工观测记录;特殊问题处理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及阶段验收资料;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中间验收资料;监理机构要求提出的其它资料),接受甲方检查验收。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取消乙方施工资格,终止合同。10、工程质量、施工进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完成。(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本工程竣工资料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按城建档案馆相关规定提交竣工资料,逾期按5000元/日扣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工程竣工后15天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3、文明施工未达到投标承诺要求,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4、项目班子违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如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人员不符合(除特殊情况并经发包方同意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前期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人员组织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赞助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5、未达到投标承诺质量目标,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6、争议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1、其他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签订时间:签订时间: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5(A)042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2、商务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3、资信及其他部分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商务文件格式:商务响应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1工期2付款方式3质保期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表在磋商、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表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投标项目实施人员配备表(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姓名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1、请附随表相应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单位社会保险的证明。(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配备人员)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请附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团队人员参加投标单位社会保险的证明。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开户银行 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企业认证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证书名称颁发机构颁发时间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获得的证书(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报价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5(A)042响应文件名称:首次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4、首次报价文件目录………………………………………响应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HZHC-2025(A)042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3、以上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总价”相一致.▲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声明函需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作为不提供处理。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开户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吴兴分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银行账号:81126922400050045.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1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5、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6、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7、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8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报价部分:2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0×20%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得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附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58分1施工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定:(1)针对本项目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重点、难点分析精确全面、合理且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7分;方案完整且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且实施性较可行的得5分;方案提供有缺失项但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较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且可行性不确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2)针对本项目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工程施工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性强、有明确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准备充足,投入人力、材料和机械设备齐全,施工顺序明确,各阶段衔接到位等内容),方案详尽可行且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7分;方案完整且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且实施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提供有缺失项但可行性强的得4分;方案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且可行性不确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本项最高得7分。14分2保证施工质量的方案和措施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尽,系统架构科学、合理且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方案完整,且实施性强的得7分;方案提供有缺失项但可行性强的得6分;方案提供有缺失且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方案提供有缺失且可行性不确定的得3分;方案简单且与本项目实施无关联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8分3保证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且可行性强且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方案和措施较全面且可实施性强的得7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的得6分;方案和措施有缺失项,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方案提供有缺失且可行性不确定的得3分;方案和措施与本项目实施无关联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8分4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和措施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且可行性强且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方案和措施全面详尽且可实施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和措施较详尽,有针对性且基本可行的得6分;方案和措施较简单,但基本可行的得5分;方案提供有缺失且可行性不确定的得3分;方案和措施简单,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8分5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进行综合评审: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2、供应商配备技术负责人 1名、安全员 1 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具备以上各人员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如人员考核方案、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数量配备保障方案等,人员配备充足,各项人员方案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施工工期要求且岗位安排等对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5分;人员配备充足,各项人员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施工工期要求的得4分;人员配备充足,但各项方案有缺失的得3分;人员配备数量不够充足,能如期完成较紧张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拟派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注: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以上承诺人员在成交后作为采购人对人员的考核依据,不满足的作违约处理。14分6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供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分商务分15分7售后服务承诺1、售后服务优惠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完成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尽且可行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全面,但与本项目的实施可行性偏差的得4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2分,除磋商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最高得6分;2、响应时间:在采购人有需求时接到通知(电话、电传等)后2小时内到现场响应得1分,每减少30分钟加1分,最多得3分。3、响应磋商文件质保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3分。4、本地化服务能力: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设立服务网点的得3分;供应商在浙江省内设有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设立服务网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详细的网点营业执照、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或承诺书等)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资信及其他分7分8企业业绩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数量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同类合同的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1分9企业认证1、供应商具备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检验合格的得2分;2、供应商具备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检验合格的得2分;3、供应商具备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检验合格的得2分。以上证书须提供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分附件: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1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某某某某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诚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有限公司存续守信激励对象下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4-登记机关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300000ee查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第七章工程量清单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标段名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莫悦乐0572-2599887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张燕0572-2170108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口否口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是口否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口否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是口否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口否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是口否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是口否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口否口9以确认是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口否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口否1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是口否采购人审查意见:不存在《公平音争审查制变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采购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4月23日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5464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HZHC-2025(A)042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前附表………………………………………………………13一、总则……………………………………………………15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6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4四、磋商规则、程序………………………………………26五、授予合同………………………………………………31六、其他内容………………………………………………3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61第七章工程量清单………………………………………………………69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5464号)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5(A)042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1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人民币260万元人民币2596251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七、磋商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整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6.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模块6.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6.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6.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十一、告知事项:1、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2、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8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572-2598818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莲花庄路108号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098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1.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二、项目内容:太湖路(保利堂禧段)管网改造,计划对问题路段雨水干管进行扩容提升,新建D300雨水连接管120米,新建D600雨水管196米,新建D1000雨水管112米,新建D1200雨水管82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6座,新建雨水口7座,新建出水口1座,新建D110污水管270米,截流井一座。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四、商务要求:(一)商务要求表: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收,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视履约情况返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付款条件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本工程通过核准后支付至核准价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有▲标注的项目为实质性条款,必须响应。(二)工程承包方式: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施工的承包方式。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采购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兑现,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三)安全文明施工:1、供应商应准时响应采购人组织的集中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内容,和采购人进行沟通,对有异议的地方全部以书面方式反馈给采购人。2、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人规定的工期内开工(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为准),并按要求在规定日期内竣工。供应商应充分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因施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成交供应商将按原价赔偿。3、供应商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该报价是指完成该工程的所有相关费用及利润。供应商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应仔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和原有的建筑设施加以保护,并做好与其他施工配合,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完工;在施工期间落实人员打扫施工区域内环境卫生,确保不污染路面,做到道路整洁。因车辆进出或对现有道路、房屋、管道、绿化等所有设施的损坏、修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不能及时修复或未达到原质量标准通过验收的,则由采购人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工程成交供应商承担,具体产生的工程量费用计量由监理计控。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供应商可在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将这笔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五、审计说明1、本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须进行工程审计。2、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实际施工计算,其综合单价按原投标单价执行;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该报价含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工程量误差调整和联系单增减,其综合单价按原投标单价执行;施工过程中无投标单价的新增项目,需经采购人审核确定变更的工作量及单价,并签订单价核定单及工程变更单,根据上述依据得出的价格为漏项或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价格。六、工程建设标准1、本条所列的技术规范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最低技术标准规范,供应商可选择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标准,但供应商需提供所采用的企业技术标准高于本条所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工程所用的规范与合同条件、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规范与图纸中有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到规范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认为指的是采用监理工程师可以接受的建筑工程中的习惯做法。规范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的,其解释权应属于监理工程师,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批准。本工程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当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工程建设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委的标准和规范。(4)其他国家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七、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二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2、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接出,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3、成交供应商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汛期施工,配合做好施工范围内应急措施,确保强降雨期间确保城市排水管网畅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HZHC-2025(A)042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5464号3磋商内容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96251元,各供应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6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8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竞争性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磋商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9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前1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1磋商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整12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3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5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收,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视履约情况返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7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工程量清单)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2.2.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含清单编制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伍拾贰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磋商报价中。1.3.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磋商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2.1施工方案;2.2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2.3保证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2.4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和措施;2.5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2.6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2.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文件:3.1售后服务优惠承诺;3.2响应时间;3.3质保期承诺;3.4本地化服务能力;3.5商务响应表;3.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提供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法人为代表前来投标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条款)4.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截图模板详见附件)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资格审查条款)4.8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资格审查条款)4.9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资格审查条款)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①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10供应商情况表;4.11企业业绩;4.12企业认证;4.1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5.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5.5投标报价清单(工程量清单部分):*(1)投标报价封面;表10.2.2-5*(2)投标报价扉页;表10.2.2-6*(3)编制说明;表10.2.2-11*(4)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2*(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3*(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8)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9)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表10.2.2-17*(10)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1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技术措施);表10.2.2-18*(12)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20*(1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2.2-21*(14)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2.2-22*(1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表10.2.2-23*(16)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2.2-24*(17)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表10.2.2-25*(18)计日工表;表10.2.2-26*(19)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2.2-27*(20)主要工日一览表;表10.2.2-29*(2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0;*(2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1*(23)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表10.2.2-32*(24)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3*(25)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4注:以上第(8)、(9)、(10)、(11)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成交后提供。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9.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七章中的“工程量清单”提供相应的报价,分别列明单价和总价,不得缺项和漏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税金、运输、保险、施工、检测验收、维护保养及其他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凡未列入表达清楚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9.4如实际施工中发生工程内容的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增减工程内容的结算按相应成交价格计算;9.5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6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7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9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96251元,供应商的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则该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其余为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3期计取,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照2025年第3期定额人工计取;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计取;规费(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执行。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供应商经核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一致);9.10本工程投标实行工程总造价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类别、施工图纸、《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5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施工合同履约和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湖建新防办笺[2020]18号)及《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8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采购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进行科学合理地投标报价。9.11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9.12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13最后报价(包含工程量清单)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476362@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需附最终工程量清单),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14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6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防汛排涝能力保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