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2025)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5012
项目名称: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04000
最高限价(元):504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针对为以柯城区县域为基础,聚焦中心城区-航埠镇-其他乡镇-重点村的轴线范围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开始时间计算。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导致资质到期的,本项目允许沿用原有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 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 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由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 :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9 :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开标室),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磋商保证金:不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4.2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4.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或发送至邮箱:784941624@qq.com。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4.6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发布的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路1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89632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0-3038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
传 真:0570-3850156
项目联系人(询问):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6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38501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
地 址:荷三路行政中心9号楼308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蒋志斌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0829
附件信息:
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定稿.doc491.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17: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50.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留云霞
项目联系电话
0570-3850116
采购单位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路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0-3089632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衢州市西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0-385011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ZCG2025012项目名称: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8第四部分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32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40第六部分评分办法5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8日9 :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CG2025012项目名称: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504000最高限价(元):504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04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针对为以柯城区县域为基础,聚焦中心城区-航埠镇-其他乡镇-重点村的轴线范围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开始时间计算。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导致资质到期的,本项目允许沿用原有资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由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9:3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开标室),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磋商保证金:不需交纳磋商保证金。4.2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4.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或发送至邮箱:784941624@qq.com。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4.6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发布的为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路18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89632质疑联系人:张工质疑联系方式:0570-30386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传真:0570-3850156项目联系人(询问):留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6质疑联系人:周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0-385011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地址:荷三路行政中心9号楼308办公室传真:/联系人:蒋志斌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0829第二部分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是否允许分包þ不允许□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踏勘现场不组织 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统一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3磋商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4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þ是: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投标响应和合同实施工作。联合体投标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本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2、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对于联合协议约定中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须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不允许其他类型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磋商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9楼,联系人:留云霞(0570-3850116)或发送至邮箱:784941624@qq.com,逾期发送或发错的备份磋商文件不予接收。6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9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0投标样品1、本项目是否需要样品:否;□是,详见第三部分要求。2、样品标识:□明标;□暗标。3、样品送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中标人样品处理:□退还;□封存至验收;□抵扣采购数量。5、样品退还时间:(另行通知) 11履约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2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根据中标价,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其他相关费用可咨询采购代理。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2)开 户:工行衢州市南区支行3)账 号:1209 2700 0920 0172 8372、协审费由本项目成交单位直接支付给本项目协审单位。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13其他注意事项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企业质押融资:取得衢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在政采云里实施政采贷或凭政府采购合同及应收账款收益权,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申请质押融资时,供应商需先注册“衢州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用户,登录后通过“中征融资”模快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后,向合作银行推送中标采购信息。采购合同签订前已与银行机构达成融资意向的,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该合同将用于质押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机构名称及在该银行机构的唯一收款账号。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出现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应根据银行机构要求向采购单位申请修改合同收款账号,并在开具发票时提供给采购人用于支付合同款项。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特别提醒1.所有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95763)2.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只需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前进行在线解密文件即可。一、总则(一)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磋商公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磋商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联合体或投标人);成交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成交人相同;本磋商文件中可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的磋商价格扣除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指监狱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监管部门: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服务:本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实质性响应:系指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语言文字1、磋商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2、外文专用术语需附有中文注释。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六)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八)踏勘现场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九)磋商预备会(答疑会)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十)联合体磋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购活动。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成员中有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须附相应声明函),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联合投标协议中指定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投标响应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署。9、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牵头人一方缴纳。(十一)对供应商的限制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5、磋商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磋商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二)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中质疑书、投诉书均应当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质疑(投诉)函应载明质疑(投诉)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必须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该联系人缴纳的社保凭证,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投诉)函必须有联系人署名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4、质疑、投诉函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的,还须在提交后以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书纸质原件,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之日。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投诉)函,采购组织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三)其他注意事项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所磋商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2、不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磋商资料与本磋商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四)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十五)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1.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5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3价格折扣比例(1)根据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参与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3、投标时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组成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第六部分评分办法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其他附件(如果有,如图纸等)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如果有)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上述磋商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磋商文件的解释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告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三)磋商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项目名称)询问函》)在磋商公告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写明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询疑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如有必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书面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磋商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对磋商文件无异议。(四)磋商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磋商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原则上不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及磋商文件开启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须延长磋商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响应。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询疑人。三、磋商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3、本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1)资格审查材料(按第五部分格式一要求提供);(2)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要求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授权委托书或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三)(3)商务评分中所需的材料(如有,详见评标办法);(4)拟投入项目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四);(5)技术评分中所需的材料(详见评标办法);(6)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六);(2)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七)(四)磋商响应报价1、报价组成供应商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本项目磋商投标报价包含为履行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包括人工费、服务费、办公费用、成果文件、现场调研费、交通费、通讯、住宿费、会务费、采购代理、税金、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成交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磋商响应折扣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3、磋商货币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磋商响应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5、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6、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五)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磋商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磋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响应供应商以前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磋商截止期。3、磋商响应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响应截止后,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四、磋商响应(一)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或发送至邮箱:784941624@qq.com;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无效。d.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3、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会议开始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无效。(三)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磋商文件开启(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磋商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磋商流程(两阶段)1、磋商第一阶段(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2、磋商会议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磋商会议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磋商小组要求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会对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四)供应商资格审查1、1、磋商会议第一阶段结束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磋商(一)磋商组织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名人员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咨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咨询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1名。(二)磋商原则1、竞争优选;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4、反对不正当竞争。(三)磋商纪律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磋商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磋商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磋商工作;1、严格遵守磋商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磋商的,应事先告知磋商组织机构;2、服从磋商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磋商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3、与磋商响应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保持磋商现场安静,不在磋商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磋商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配合磋商组织机构回答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6、不得将磋商过程、结果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磋商结果前不准泄露磋商结果,不准将磋商资料带出会场;7、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磋商文件的由编制磋商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8、如实行暗标评审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和产品样品的评审编号和编号保管,由监督人员负责;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完成后,再将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提供的产品样品编号交评委。(四)磋商程序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磋商项目的基本概况、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分方法、磋商依据、评分标准等;3、资格审查,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符合性检查,磋商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磋商响应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商务技术评分,磋商人员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依法独立对磋商响应文件(含磋商过程中因要求实质性变动所重新提交的响应材料)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8、磋商小组成员对各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磋商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9、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10、价格评分,磋商人员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和磋商标准,对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进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功能的磋商价格调整并打分;11、磋商小组对报价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12、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13、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鉴定1、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鉴定。如发现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磋商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评审。2、无效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不符合磋商响应资格条件的;2)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与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4)响应文件未有效授权,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6)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7)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8)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9)《初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10)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不能提供合理性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12)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13)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4)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15)磋商报价超过该标项采购预算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含单项最高限价))的;16)《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的;1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8)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0)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1)《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得分低于商务技术总分60%,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将被拒绝;22)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2.1不同投标人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2.3不同投标人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4不同投标人的磋商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5不同投标人的磋商文件相互混装;2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磋商响应报价的错误修正磋商小组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如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6)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废标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书面答复须由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评分办法详见“第六部分评分办法”。(八)磋商内容的保密1、磋商开始后,直到公告成交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所有资料,都不向磋商响应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人过程中,磋商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七、磋商结果确定(一)确定磋商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磋商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以信用评价结果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磋商响应报价和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均相同的,摇号抽签确定。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3、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成交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磋商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磋商结果发布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三)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其他(一)合同的签订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参照“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内容签订《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即政府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含磋商过程中因要求实质性变动所重新提交的响应材料)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合格交货的,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成交人因制造商原因无法供货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二)售后服务考核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三)磋商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第3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落实2025年浙江省委一号文件和全省新春第一会明确提出“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进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要求。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我局需组织完成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项目采购年限及范围编制年限为2025年,规划范围为以柯城区县域为基础,聚焦中心城区-航埠镇-其他乡镇-重点村的轴线范围。三、项目采购内容1.现状分析评估针对城乡一体化和缩小“三大差距”的要求,系统评估空间结构、城镇体系和城乡差异,梳理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空间关系,结合地方需求进行现状分析,为规划提供基础。系统梳理城乡一体化需求,加强协同和公众参与,收集群众需求,分析现状问题和挑战,评估城乡融合程度,从六大类指标出发,结合地方特色,评估城乡融合情况,重点分析城乡差异,总结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2.一体化发展目标指标细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聚焦“强城”、“兴村”、“融合”三大主题。结合本地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城乡一体化问题和发展趋势,设定总体目标和核心指标。按照提升县城、强化中心镇、发展重点村的方针,制定关于产业集聚、新生产力培育、特色空间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3.发展轴空间体系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上,科学识别“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作为县域内部重点发展区域,聚集人口、产业等要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同时,构建城镇村一体化网络,提升县城辐射带动能力,做大做强中心镇,推进重点村培育建设,完善网络一体的空间发展格局,明确各层级规模、功能、发展重点,并对用地布局、产业、服务设施等作出指引。此外,明确“县城、中心镇、重点村”三个不同层级的规划指引重点。4.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合现状分析,识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对齐标准、优化布局、提升质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在基础设施方面,打通瓶颈、延伸网络,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环卫、防灾减灾等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方面,研判城乡灾害风险,以县域发展轴为城乡综合防灾轴,促进防灾减灾基础布局的点、线、面、网的融合,构建成链成网、敏锐联动、韧性安全的城乡防灾体系。5.谋划标志性项目规划以2035年为期限,结合重点项目和“十五五”项目,确定县域发展轴空间的重点实施项目,并进行分期统筹。近期重点为2025至2027年,目标是实现“六个新”,并规划一批标志性项目,明确项目细节,形成一览表。以解决基层问题为导向,利用“一张图”系统,引导各部门项目向发展轴集聚。6.规划成果上图入库构建全链条管理框架,以“数字赋能、动态监测、精准评估、科学考核、创新保障”为主线。数字赋能上,实施“多规合一”,将规划内容纳入“一张图”系统。监测与评估上,建立长期监测体系,定期跟踪进展,并制定监测评估标准。考核机制上,完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细节,并与绩效挂钩。政策保障上,探索城乡一体化政策,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规划实施。四、主要成果要求成果包括“一书一图一表”。其中,“一书”为规划报告书;“一图”为规划图集;“一表”为相关表格。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其中电子数据包括各类文字报告、图件及各类栅格和矢量数据。五、服务期限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开始时间计算。第4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城乡规划设计合同(以下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规划项目名称:规划项目地点: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方式确定乙方承担的汇编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3.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及调整的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有关城乡规划设计项目的内容1.项目名称:,2.规划范围:衢州市柯城区辖区范围内,3.规划设计的内容、要求及深度: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及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任务书的深度要求。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和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备注1234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规划设计图纸和文件序号图纸、文件名称阶段成果份数备注成果要求:1、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件。2、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与图纸内容一致。3、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均应提交规划简本若干套,汇报时须制作PPT等多媒体电子文件;最终成果须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应将文本、图纸及附件A3装订成册(可分上下册),并提交甲方8套。第5条项目工作及进度要求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开始时间计算。第六条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1.设计费用本项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万元),设计费用以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支付,其他支付方式将不予接受。2.设计费用的付款方式与时间2.1甲方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元人民币;2.2甲方在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元人民币。3.付款方式乙方名称: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账号:地址:电话:4.付款时间中甲方承诺的工作日指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并走完内部流程。5.本项目合同价款包括人工费、服务费、办公费用、成果文件、现场调研费、交通费、通讯、住宿费、会务费、采购代理、税金、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均计入报价,甲方不在支付额外费用。5.1如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则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具发票遗失声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甲方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及付款凭证。5.2.如甲方遗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则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具发票遗失声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甲方付款凭证。第七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内容及时向乙方提交资料和文件。②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③甲方负责组织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并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或修改后的成果之日起十(10)日内提出明确具体的书面修改要求和修改意见(以下简称“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或直接通知乙方开始下阶段服务工作的,视为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提交的阶段工作成果。④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设计费用。⑤规划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在付费后归甲方所有,署名权归方所有。2.乙方责任①乙方应按规划编制要求,做好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工作。②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和补充。③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及时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④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阶段的汇报工作。⑤在合同的期限内,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必须派人参加甲方或其他部门单位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论证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修改和完善。(每阶段修改不得超过两次,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错误或疏漏除外)。对后续的规划论证阶段乙方必须派人提供技术咨询及必要的现场指导服务。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后可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预(已)付款;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任何费用,甲方还应根据乙方该阶段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终止合同,但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实际已支付但尚未开始工作部分对应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3.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4.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5.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项目进度及规划文件、图纸的交付时间,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周(不到一周以一周计),乙方应减收设计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全部设计费的百分之五。甲方每逾期支付服务费一(1)日,或乙方每逾期交付工作成果一(1)日,应承担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以本阶段服务费的5%为上限,且乙方有权拒绝提供下一阶段的服务。6.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但是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额总额以甲方已向乙方(以实际违约方为准)支付的服务费为限,在任何情况下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服务费总额。7.项目实施期间,恢复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延续的,乙方须保证资质证书有效延续,若因出具失实、虚假报告等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续,对甲方或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合同余款,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其他1.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送达告知条款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3日届满视为送达。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5.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用之日止。乙方服务期自年月日或乙方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以较早开始者为准)生效至年月日或本合同履行完毕为止(以较早结束者为准)。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各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电子邮件、设计任务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办理人(签章): 委托办理人(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条款供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作为商务参考,具体签订时,采购单位可根据自身项目情况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另行修改拟定相关合同具体条款。1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磋商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附件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表序号资格条件要求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声明函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导致资质到期的,本项目允许沿用原有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声明函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3.3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声明函3】; (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附件1。【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各声明函格式附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表附件: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附件格式附后【声明函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至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采购人)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012)的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声明函2】: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采购人)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012)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标项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声明函3】: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独立参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采购人)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012)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1: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012)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具体以(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主办、协调工作,各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二、各方一致决定,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方签署磋商文件、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签署的书面澄清和确认内容、针对采购内容签署的承诺等均对联合体各成员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本项目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方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中,牵头方(单位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成员单位(单位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合同金额的%,我单位与承担本项目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合同金额的%,我单位与承担本项目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五、本次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请将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六、其他事宜: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缴纳。2.合同款收取说明(如有)。七、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本联合体未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本协议有效期与本磋商文件有效期一致;若本联合体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履行采购合同结束之日。八、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九、本协议一式份,磋商文件一份,牵头单位份,成员单位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出具并签署盖章。格式二:磋商声明函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012)的磋商,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我方:1、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成交,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需要)。4、同意在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守本磋商书中的承诺且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6、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8、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如有,请如实填写,否则删除括弧内容)9、在磋商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请如实填写,否则删除括弧内容)10、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成交资格(如成交),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传真:电子邮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磋商声明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投标适用)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该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代表为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注:如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3-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适用)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012)的投标活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授权代表姓名)在本次投标、合同签订、中标后合同实施(包括支付、结算)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成交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联合体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各成员名称:(盖单位章)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月日格式四:以往业绩情况表20年月日以来业绩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价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注:本表后附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全称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格式五: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序号姓名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或执业资格)情况(如评分需要)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拟担任职务备注1 项目负责人2…其他说明:(如有)注:本表后附对应的证明材料;“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仅在评分办法有对应评分项时填写;具体内容见评分办法。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全称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格式六:开标一览表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贵方磋商文件要求,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ZCG2025012)的实施。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名称内容投标报价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小写):(大写):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本报价已包含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三)投标报价”要求的全部内容。注:1、此表报价单不得涂改,请按规定要求填报。2、以上报价包含“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内容的收费。3、本项目磋商报价为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含税总价,报价包括人工费、服务费、办公费用、成果文件、现场调研费、交通费、通讯、住宿费、会务费、采购代理、税金、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七: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的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柯城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012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第六部分评分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1)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总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一)。(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程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评审;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审查;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编写评标报告。三、定标及定标程序1、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定标程序(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为中标人。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2)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采购人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四、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人,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为商务技术分90分和报价分10合计评分,满分为100分。五、评标细则及标准1、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内容细则内容分值类似项目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1分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并盖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0-3分拟派本项目团队其他人员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4分;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4分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城乡规划、土地管理、风景园林、生态修复、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专业得2分;具有城乡规划、土地管理、风景园林、生态修复、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个专业得1分;本项最高12分。注:1.以上人员、专业不重复计分,只计一次最高分;2.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12分项目理解与认知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概况、工作背景、工作内容、目的、依据、工作任务的理解和认识程度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现状剖析根据投标人对柯城区国土空间利用、人口经济、建设成效等方面剖析的针对性、全面性、是否深刻透彻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技术方案对照缩小“三大差距”,聚焦轴带空间及城镇体系做好总规专项评估,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现状问题和挑战是否分析到位,符合柯城区实际情况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对发展轴识别的科学性,发展轴城镇村体系构建的合理性,以及发展轴空间特征优势、问题和规划策略的分析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确立建强发展轴的总体目标,并围绕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的要求,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引,对方案的合理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锚定 2027 阶段目标,谋划标志性项目,提出的要素保障机制是否精准到位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6,5,4,3,2,1,0)0-6分预期成果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预期成果的实现路径、实施成效、特色亮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对重难点、特点的技术分析与方案对策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程度,主要从现状分析评估、一体化发展目标指标、发展轴空间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谋划标志性项目等几个方向提出,主要从提出的重点及难点问题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可实施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0-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主要从方案是否分析透彻可行、内容完整程度、思维缜密性、针对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项目的任务划分和进度控制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0-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准确的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0-4分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数据保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保密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成果资料保密措施和安全保障手段的完整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0)0-5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技术支持响应速度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0-4分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专业性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0)0-4分投标报价1.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最低投标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价格满分分值。2.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1)“评标价格”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按一定比例对投标报价进行政策功能的扣除后,仅用作价格分评分的价格(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2)投标人为小微(监狱)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的服务,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10%,即投标报价*9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4)对于联合协议约定中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须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标价格的扣除。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合同、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报价测算清单等资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10分(1)评标委员会根据表格,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标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商务技术的最终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2)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对评分细则和投标文件,充分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统一评分。(3)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报价。六、开评标程序1、工作人员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2、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等情况。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4、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开标会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