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龙岩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受龙岩人民医院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802]RSGS[CS]2025001-2、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2]RSGS[CS]2025001-2
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2,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
1(年)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23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后15天内开始履行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24 至 2025-04-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9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龙工大厦A幢2102、2105室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岩新罗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5-09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龙工大厦A幢2102、2105室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岩新罗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岩人民医院
地址: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
联系方式:0597-3392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276号A幢2102、2105室
联系方式:1596094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 燕、连慧练、刘海燕
电话:1596094104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350802]RSGS[CS]2025001-220250421001)-文件集.zip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802]RSGS[CS]2025001-2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包:1(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123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页-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802]RSGS[CS]2025001-2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包: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服务时服务标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服务名称,求间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供2025年洗{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应商响1涤服务项目商响商响商响商响1230000元价/数1.0000年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备案编号:CGXM-2025-350802-00032[2025]00069项目编号:[350802]RSGS[CS]2025001-2采购人:龙岩人民医院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4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龙岩人民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2.备案编号:CGXM-2025-350802-00032[2025]000693.项目编号:[350802]RSGS[CS]2025001-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3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3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3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1.001,23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年元1,23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年元1,230,000.00总价无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 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龙岩人民医院地址: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邮编:364000联系人:邓金彰联系电话:0597-339215514、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276号A幢2102、2105室邮编:364000联系人:黄燕联系电话:15960941040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 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新罗区采购监管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服务费比率 1.5%;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服务费比率1.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开户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岩新洲城支行;账号:13713301040002461(非投标保证金帐号),开票信息发送至:35971380@qq.com。 (2)其他:①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成交通知书》,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网后台查看并打印。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政府采购网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和查看标书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该质疑函不予受理。③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若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对的除外),供应商成交后若采购人有需要纸质投标文件的,成交人应胶装后提供给采购人,具体份数由采购人确定,该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④本项目支持远程在线参与开标解密、磋商、报价以及回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事项。供应商须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下载查看供应商操作指南,提前熟练相关操作。特别提示:1.开标:供应商应当提前做好解密的准备工作;2.磋商、报价以及回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事项:供应商应当在项目评审开始后至评审结束前,关注磋商小组工作动态,及时做好响应评审有关准备。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⑪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⑫其他:①主持人开启解密时,各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解密,在此时间内若出现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无效;②若开标时系统显示供应商注册信息与供应商全称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投标无效。(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15.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74.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1、技术响应情况35.00是根据供应商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5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7分(评审指标共计50项),直至扣完为止。2、洗涤场所布局3.00是根据各投标人医疗布草洗涤场所对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是否设置实质性全封闭隔断情况进行评分:污、洁区实质性全封闭隔断的布类洗涤间的得3分;污、洁区未实质性全封闭隔断的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污染区与清洁区实质性隔断示意图、洗涤场地布局示意图和现场照片并加以情况说明,洗涤场所属于自有产权厂房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洗涤场所属于租赁厂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3、运输工具3.00是投标人具有布类运输车辆洁污分离并且全封闭的运输车辆≥3台的得3分,2台≥布类运输车辆洁污分离并且全封闭的运输车辆≥1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实景图片,自有车辆还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二个月份的车辆租赁发票复印件或租金转账记录截图,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服务方案3.00否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项目服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流程、考核制度的,由评委小组进行评议: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可操性强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不符合业主实际,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3分)5、专业洗涤设备3.00是投标人具有医疗洗涤专业洗衣机≥9台的得3分,9台>医疗洗涤专业洗衣机≥6台的得2分,6台>医疗洗涤专业洗衣机≥1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图片、购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若发票体现的名字不完全一致的本项不得分。6、专业烘干设备3.00是投标人具有医疗洗涤专业烘干机≥9台上的得3分,8台≥医疗洗涤专业烘干机≥6台的得2分,6台>医疗洗涤专业烘干机≥3台的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图片、购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若发票或合同体现的名字不完全一致的本项不得分。7、专业烫平设备3.00是投标人配备的烫平机数量不少于2台,且其中至少包含1台四辊高速烫平机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图片、购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四辊高速烫平机信用中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须提供网址及截图),若发票或合同体现的名字不完全一致的本项不得分。8、专业折叠设备3.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医疗洗涤场所是否配自动折叠设备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具有2台及以上的医疗洗涤自动折叠机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图片、购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若发票或合同体现的名字不完全一致的本项不得分。9、应急电源(发电设备)3.00是投标人自备应急电源(发电设备)得3分;投标人应提供发电设备发票复印件及现场图片,未提供的本项目不得分10、企业应急能力3.00否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发生突发事件等导致的投标人洗涤服务量剧增时和洗涤场所停水、停电及设施工作不正常时的应急预案,由评委小组进行评议: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可操性强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不符合业主实际,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3分)11、配送流程3.00否在符合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运送服务方案(含院内运送方案),由评委小组进行评议: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可操性强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不符合业主实际,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3分)12、技术负责人3.00是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聘用的洗涤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洗涤高级技师的得3分;普通技师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1个月在供应商处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13、环保设施设置情况3.00是根据各投标人热力供应,投标人使用热力供应一备一用的得3分,投标人没有配备备用锅炉的得1分; 投标人须提供每台锅炉的技术指标、现场照片、铭牌及锅炉购买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使用电厂热力或燃气锅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3个月电量缴纳发票,使用生物质锅炉,须提供具有资质检测机构提供的烟气排放达标的检测报告,使用锅炉还需提供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准许的特种设备使用证。未提供的本项目不得分。14、污水排放3.00是供应商医用布草洗涤污水需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处理,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水质检测达标报告及委托合同相关证明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得分3分,未提供的本项目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1.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1、业绩情况3.00是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型洗涤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注:与满意度情况的项目不得重复得分。2、满意度情况2.00是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起同类项目客户满意度证明的,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经客户认可满意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结论为“优”或“85分以上”),否则不得分。3、团体意外险3.00是根据各供应商有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且每提供一年的得1分,最高得分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团体意外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应急服务时间承诺3.00是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单位应急收送通知起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且完成收送工作时间60分钟内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可行性进行评分,否则不得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违反磋商文件中载明“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其响应无效。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负责全院(包含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龙岩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及孕妇学校)所有临床及办公场所织物洗涤,包括医用被服、物品、工作人员被服、工作服、窗帘、隔帘、洗手衣、值班布类、机器设备布罩、枕芯、抹布、拖布头等布类,工作内容包含下收、下送、缝补、折叠和熨烫等。要求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按时下科室收取洗涤物品,并将洗净物品送回各科室。2、服务期限:壹年。在合同期壹年内经医院考核合格后,再续签贰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标的金额:123万/年,标的金额包含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费用,服务费为每月880元,该项服务费签订合同后每月由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二、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评审指标1】:1、负责全院(包含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临床及办公场所织物的下收、下送、洗涤、缝补、折叠和熨烫等服务,包括医用被服、手术检查类包布、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服(包括实习生、进修生)及洗手衣、值班布类、窗帘、隔帘、机器设备布罩、枕芯、抹布、拖布头等布类。【评审指标2】:2、每天按时下科室收取洗涤物品,并于第二天将洗净物品送回各科室。(1)根据医院制定的收、送时间(详见附件1),每天2次由中标人派人到各科室收取脏污布类,在医院指定地点清点数量并开具三联单,由医院各科室派人签字确认件数(三联单由中标人提供)。(2)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清点必须按每个人姓名登记,确保无误。(3)洗涤后的布类中标人应逐件检查,对有破损、脱线、掉纽扣、系带、松紧带过松等的各类物品,必须及时免费修复完整后再送回,做到每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对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衣物和布类,中标人应负责免费重洗,并于次日送回,保证不影响医院的正常使用。缝补所需的材料如松紧带、圆抽绳、系带、通用白色纽扣、窗帘头等由中标人提供,质量必须优等。(4)经中标人洗涤、熨烫、缝补、折叠及分类打包后的洁净衣物、布类以科室为单位按每10件或20件一叠分类打包装入干净货袋;长款工作服必须每件用专用塑料袋独立封闭包装,其余按每10件一叠分类捆扎,按送出科室、类别、数量填写干净衣物交接清单,在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密闭送达医院规定的各个部门,并与院方工作人员进行数量交接及质量验收。(5)若医院的布类自然破损已无法修复,则由中标人洗净后贴上标签单独打包,及时送回使用科室并登记数量,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科室进行报废处理。(6)若衣物出现丢失或被染色无法使用时,中标人以及院方科室均先进行自查,若属中标人管理不善丢失或染色而造成医院损失的,应由中标人负责赔偿相应数量及品质的新品或按原价赔偿。(7)龙岩人民医院体检部和特殊原因使用的布类,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布类由洗涤公司上门收、送,每周至少2次,特殊情况服从要求及时收、送。【评审指标3】:3、中标人必须配备院内所需的收、送管理人员,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并佩戴明显的标识。医院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及考核。【评审指标4】:4、中标人所有相关技术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急性传染性疾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人员不参与直接接触清洁布类的工作。【评审指标5】:5、洗涤物品的运输工具(包括医院内至各病区运送推车和洗涤公司至医院的运输车辆)及病区布类收集箱或桶,每个病区按需配备、收集袋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布袋,有体液或血液污染的布类按科室需要提供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评审指标6】:6、洗涤工作不分节假日,全年无休。中标人在承接医院委托业务后必须保证严格按照医院院感要求、严格按照院方制定的收、送时间执行,保证洗涤周期不超过24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台风)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医院,以便于医院调整安排工作。无故或前述情况未及时通知影响医院工作,中标人应赔偿医院损失。【评审指标7】:7、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如院方有临时急需,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院方要求,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条件。遇到突发事件或加急洗涤任务时,中标人应在30分钟内赶到医院,整个服务流程(收集、洗涤、烘干、熨平、包装、质检、缝补、送回)应在3小时内完成。【评审指标8】:8、在日常工作中对科室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解决或者解答,比较复杂的问题,2天内必须予以解决,整改到位。【评审指标9】:9、中标人必须按医院要求,保证取送时间及数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营所需被服的周转,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评审指标10】:10、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医院各种被服洗涤过程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病人安全。传染病布类按防疫站及院内感染要求规定进行分类消毒及专项处理,医院应将有传染性的布类,事先分类包装并做好识别标志,以便中标人专项处理。医院将不定期对中标人洗涤程序及洗涤布类质量进行检测,若属于中标人洗涤过程不当或不按质量标准交货导致的交叉感染,中标人应赔偿经济损失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审指标11】:11、血透室、手术室等工作要求:中标人必须每天2次准时(早上、中午各一次,具体送达时间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将需要高压消毒的干净布类,与供应室工作人员清点交接,并带回需洗涤的包布等布类。如甲方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运送次数,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二)洗涤质量标准【评审指标12】:1、严格按照洗涤工艺流程作业(详见附件3)(1)收集(封闭式专车);(2)分检(严格按规定分检、分类洗涤);①按工作服、手术室、供应室、病区分类堆包,分区进行分检,将橘黄色特殊感染包送至隔离间,进行专人隔离分拣;②分拣过程中,将同色床单、被套、枕套、孔巾、包布、病人衣裤、洗手衣裤、手术衣分类装载,按各自污染程度选择相对应程序洗涤;③分拣过程中发现重污(大块血渍、粪渍),单独装载,单独洗涤。破损严重或污损严重已无缝补或洗涤价值,拍照留档,与院方及时沟通报损处理;④工作服另外区域进行人工分拣,与其他布草严格区分分拣,分拣后专机作业洗涤。(3)蒸煮(为防止交叉感染,采用按分类分池消毒洗涤,即工作服专用洗衣机,普通病号布类专用洗衣机,手术室专用洗衣机,特殊传染布类专用洗衣机,婴幼儿专用洗衣机,洗衣机上要有明显标识);(4)洗涤;(5)自动脱水(由脱水机处理);(6)烘干(由烘干机处理);(7)熨平(由机器熨平和手工熨平、折叠);(8)缝补(对破损的衣服及布草进行缝补,包括系带、扣子等);(9)包装(专用袋,封闭包装);(10)运回(专车,封闭)。【评审指标13】:2、洗涤剂、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婴儿衣、婴儿被、新生儿床单等需用专用洗涤剂)。【评审指标14】:3、洗涤、消毒质量标准:化学消毒、物理消毒。【评审指标15】:4、消毒洗涤后的布草达到洁净、平整、无损、无菌、无异味、干燥,符合院感的要求,须能马上投入使用。【评审指标16】:5、中标人有义务随时接受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如违反以上情况,医院可提出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三)、洗涤工作区域要求【评审指标17】:1、中标人应设置独立的工作区域,工作区域内通风、采光良好,周围环境应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工作区域内所有功能区的地面、墙面和工作台面应平整,便于清洁,有防蝇、防鼠等有害生物防制设施。【评审指标18】:2、中标人在工作区域内应分别设置污染区与清洁区,两区之间应有完全隔离屏障。分别设置医用织物接收与发放通道,通道不交叉、不逆行。污染区内的功能区应包括收物交接、分检、洗涤、消毒和污车存放处,清洁区的功能区应包括烘干、熨烫、修补、折叠、储存、运送、发放和洁车存放处,清洁区内各功能区应设有效隔离屏障。各功能区应布局合理,标识明确,有洗手设施,污染区内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评审指标19】:3、中标人应每日下班前对工作区域内的污染区地面及工作台面进行有效地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随时保洁。【评审指标20】:4、工作区域内清洁区工作人员、物体表面、空气质量,以及经消毒处理后污染区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空气质量等符合院感检查要求。院感科每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卫生学抽检并符合GB15982Ⅲ类环境规定。(四)、总体要求【评审指标21】: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拥有专业的厂区,专业的洗涤生产线,严格使用标准流程进行洗涤。【评审指标22】:2、投标人应有自动化洗涤、熨烫、烘干设备,具备传染病消毒洗涤流水线。【评审指标23】:3、投标人洗涤中心现有的规模、设施的配备、洗涤操作流程经医院考核认可。洗涤工艺流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详见附件3)、洗涤标准及卫生部的卫生参数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抽查和监督。【评审指标24】:4、投标人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投标人具有规范的布草布类洗涤制度。【评审指标25】:5、投标人有责任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査,提供必须的资料。【评审指标26】:6、投标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负责;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评审指标27】:7、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简要介绍厂房地点、规模设施、设备情况及洗涤流程,并根据医院的采购需求及要求提出适应性的服务方案及措施、人员配置方案、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主要指针对遇到紧急繁重洗涤任务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及措施)。(五)、验收标准:【评审指标28】: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及行业标准等,均为验收依据。【评审指标29】:2、外观标准:外观整洁、无破损、无污垢、无异物、无异味。【评审指标30】:3、医院按医院院感部门的卫生参数标准及疾控中心消杀科有关规定验收。【评审指标31】:4、细菌指标:符合院感要求,婴幼儿布类还应重点进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属检测。【评审指标32】:5、清洁布类使用包装要与污染布类的包装相区分。污染布类的包装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或消毒。【评审指标32】:6、布类运输要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污染布类与洁净布类不得混装。运送过污染布类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洁或消毒。【评审指标34】:7、医院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的单位对洗涤结果进行检验,中标人必须承担相关费用。(六)、监督和考评【评审指标35】:1、医疗布类洗涤服务考评内容:中标人应根据医院实际及要求,制定相关管理范围、要求、职责并派驻专业管理人员。【评审指标36】:2、医疗布类洗涤服务考核指标:(1)中标人产品消杀过关,严格防止交叉感染情况,达标率达100%。(2)中标人洗涤后布类微生物指标达标(细菌总数≤200cfu/100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微生物)。(3)中标人规范操作,科学管理,产品达标合格率达98%以上。(4)中标人注重环境保护,洗涤污水排放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洗涤用水的卫生质量符合GB5749要求。(5)严格按照附件3《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要求》和附件2《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质量管理考核标准》考核。【评审指标37】:3、医疗布类洗涤服务考核办法:(1)为保证洗涤质量,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部)根据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和《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质量管理考核标准》负责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监督指导、定期检查考核。(2)医院每月月底由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质量考核表》。中标人月考核的所有考核科室的平均分低于85分,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300元。80分以下扣除当月服务费500元/分(3)有条件医院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洗涤厂实地检查,医院相关检查人员对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罚。(4)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医院有权要求中标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如果屡犯不改,或中标人初期3个月内有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80分),医院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指出违约性质,如三十天内中标人未整改完成,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驻点人员于终止合同之后自动撤退,医院对中标人聘请的所有人员不承担任何义务。(5)日常巡查处罚办法:医院管理人员(总务部门)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质量检查,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处罚办法:①对各类投诉(行风评议、科室书面投诉、网上投诉)经调查属实,按相关部门处罚意见进行处罚,或酌情扣除服务费300-500元/条。②中标人员工未按要求着装、未使用礼貌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欠佳与科室发生争吵、谩骂,发现一次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300-500元。派驻医院的员工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医院的规章制度,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③中标人出现布类未清点或私点布类,交接清单出现冒名签字等作弊行为,发现一张冒名签字行为扣除500元、第二张扣除1000元,以此类推。④中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若在医院院内出现洗涤工人偷窃布类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标准由中标人照价赔偿,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⑤中标人在工作中存在不符合院感要求及流程的现象,发现一次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300-500元。⑥根据《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和《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质量管理考核标准》,针对检查中发现未达标准,发现一次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100-300元。如在同一区域或地点内,两周内重复发生同类洗涤质量问题,处罚将依次加倍,即第二次扣款200-600元,第三次扣款300-900元,以此类推。⑦中标人应保证收、送布类人员及时、到位,有被相应投诉给予扣款;有破损应另行包装并注明需报废,及时送回科室,不得自行丢弃,发现按数量给予扣款。⑧中标人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洗涤衣物,影响医院临床工作使用的,每发生一次扣罚承包费500元;若严重影响医院工作的,特别是手术室、ICU、供应室等医院重要部门的布类使用,医院有权视影响程度对中标人每次扣罚当月承包费用5%-10%,(特殊情况例外:如自然灾害、交通堵塞,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⑨因中标人员工工作责任造成意外安全事故,根据所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⑩中标人洗涤过程出现布类、工作服丢失、洗涤不当破损、染色等情况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在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医院的工作人员在更换工作服时,应配合把工作服口袋中的物品取出,中标人也应在投洗前逐件检查口袋内异物并掏出来。如果漏查导致洗涤过程中出现大面积笔墨污染,按染色管理规定赔偿)。并定期将掏出的笔、证件及胸卡等交回总务科。(6)中标人在运送布类过程中,推车在运输过程中要小心,如果对医院的物品装修等产生的破坏行为,造成经济损失,需要中标人按损失金额造价赔偿。(7)总务科根据各部门汇总的考评结果计算中标人服务费奖罚。中标人每月提供质控报告,针对考评巡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逐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效果与该科室负责人进行沟通反馈及共同复查。【评审指标38】(七)双方责任1、对停水、停电等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造成中标人无法完成洗涤任务的,中标人应负责联系外洗单位进行洗涤,并确保洗涤质量及清洁衣物布类及时送达医院。不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不能按规定回送医院洗洁件,中标人应赔偿医院因此造成的损失。2、因工作或上级部门检查要求医院有特急件、特殊件或对个别布草洗涤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满足。【评审指标39】(八)违约责任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医院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医院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为中标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医院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医院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医院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九)其它说明【评审指标40】:1、中标人应严格依据报价文件所做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医院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医疗布类洗涤服务采购的顺利进行,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评审指标41】:2、涉及与有关行业部门的事宜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评审指标42】:3、涉及本项目的洗涤标准、验收标准等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评审指标43】:4、相关从业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仪态、仪表及职业素质,若不符要求,医院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评审指标44】:5、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保证其方案将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评审指标45】:6、中标人应接受医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评审指标46】:7、中标人应配备所需的工作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建立完善各类人员工作和业务考核制度。【评审指标47】:8、拟安排的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岗位应相对固定;中标人须提供确保相关收、发人员和递送人员的相对稳定的措施,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人员,如需要换应事先征得医院的同意。【评审指标48】:9、为方便中标人的工作需要,医院将免费提供布类存放间1间(污物1间)。【评审指标49】:10、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地方法院依法裁决。附件1:布类下收下送时间、要求及范围一、要求1、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患者及家属,与医生护士配合良好,服务态度端正,不与医、护、患发生矛盾。2、洗涤公司人员要求着装整齐,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穿戴好工作服、帽、口罩、鞋并佩戴胸卡,接触污物后洗手消毒,下班时洗手更衣后离去。3、当天使用过的布类不得遗留在科室,按时下收、及时洗涤,收取的脏布类必须隔日返还,周期不超过24小时。4、洁、污布类件数由洗涤公司人员与各科室指派人员在指定地点共同清点、填单(三联单)、复校、验收并双签名。双方确认签字的单据将作为医院追究布类丢失赔偿的依据。5、特殊科室布类交接清点方法(1)、手术室、导管室及产房部分需要由供应室消毒处理的布类,由手术室、导管室及产房护士长或指定人员与洗涤公司有关人员共同清点发出的脏布类件数,双方确认签名。该布类由供应室负责的科室清点收回洗净布类,消毒后发给相应科室。不需消毒的布类与科室人员直接交接清点。(2)有传染性布类发出时,先按科室更换下的数量交接双签名(不清点),洗涤公司在投入洗涤时发现数量有误,应在当日及时向科室反映,并确认更改,否则按原交接数量不变。6、对污、洁布类收集袋要以不同颜色进行严格区分,且袋子外面要有洁、污识别标识。病人、手术室、供应室的布类和工作服不能混装,应分别单独装袋。7、所有布类均需推车密闭运送。浸有血液或体液的布类应置于防水袋内封闭运送,干净布类不得直接放置地上。8、医院职能部门负责在院内指定污、洁衣物的暂存点,中标人须保持使用场地的卫生清洁等。9、为防止衣物的混杂无序,洗涤公司应将医院布类按病区、科室在不显眼处做识别记号。医院提供各病区、科室分布情况及各科工作人员工作服号码供乙方参阅,以减少分发时不必要的差错。二、下收下送时间1、下收:每天收两次,遇到检查或特殊情况应根据医院要求及时下收。2、下送:每天上午收的布类下午15:00之前送回医院,下午下收的布类次日上午8:00前送回医院。3、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布类每周收、送2次,干净布类于第二天返还。具体时间以社区与中标人协商为准。4、医院有权根据科室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下收下送时间及模式,洗涤公司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三、范围全院所有的科室及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医院职能部门应向各有关科室、病区行文通知布类洗涤的收、发时间及注意事项,医院各科室应积极给予配合。附件2: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质量管理考核标准科室:考核人:年月份项目质量标准满分扣分理由扣分着装态度5%着装整齐、洁净。未按要求着装,扣1分/次。2员工服务态度良好。根据员工服务态度酌情扣分。3清点运送35%污布类收集及时,员工在指定地点回收清点并与科室核对签字。未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扣2分/次。8收集污布类时,必须将工作服、值班布类与病房布类分别收集并单独分装;感染病布类单独分装。未按要求操作,扣1分/次。5污布类清点后应装进污布袋并将袋口封闭后用推车运送,不可将污布袋直接置地上拖行。未按要求操作,扣1分/次4干净布类送回及时,送回时与科室核对数量并签字,无送错科室现象。未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扣2分/次。8干净布类运送时必须袋口封闭推车运送,不可将干净布袋直接放置地上。未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扣1分/次。5妥善管理布类,杜绝布类丢失。若丢失,扣1分/件。5洗涤质量标准 60%洗涤后的所有布类必须烘干到位,无湿润感。未做到,扣1分/次。2洗涤后的布类都要做到清洁、干净,无异味、无血渍、污渍残留,确保使用质量。未洗净有血渍、污渍残留或有异味,扣1分/次。10所有布类均需烫平,无皱折, 特别是工作服、手术衣、洗手衣等。未做到,扣0.5分/次。2布类按要求规范折叠清楚。不整齐或未按规范折叠,扣0.5分/次。2布类分类打包正确,特别是手术室、供应室布类。分类不正确,扣0.5分/次。2所有布类特别是被套、床单有裂开或破洞、被套缺系带等,应及时缝补到位。未做到,扣1分/次。10洗涤后的布类应无染色现象。未做到,扣1分/次。5干净工作服每件用塑料袋独立封闭包装并按科室的编号分类绑好及时送回科室。未做到,扣0.5分/次。5工作服洗涤干净,特别是衣领、袖口、口袋及裤脚边缘等,无血渍、污渍残留。未洗净或有血渍、污渍残留,扣1分/次10工作服口袋裂开、掉纽扣、裤子无系带、松紧带过松、手术衣无系带、裤档裂开等应及时缝补或更换。未做到,扣1分/次。10达到报废的布类应贴上标签,单独打包送回科室清点并告知科室报废处理。未做到,扣0.5分/次,扣完为止。2总分100得分附件3:规范性附录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要求A.1工作流程在对使用后医用织物实施收集、分拣、洗涤消毒、整理、储存时应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应逆行;A.2洗涤、消毒过程A.2.1洗涤周期与消毒过程的选择A.2.1.1洗涤周期包括预洗、主洗、漂洗、中和等四个步骤。A.2.1.2对需实施消毒处理的医用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完成。在选择含氯消毒剂等腐蚀性较强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为尽量减少对织物的损害,应预先确定最大可接受水平即适宜的有效浓度。A.2.1.3对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应首选热洗涤消毒方法,并根据需要设定适宜的温度和时间。A.2.1.4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消毒处理可在预洗或主洗中的一个环节进行,不作重复处理。A.2.2装载程度医用织物洗涤时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洗涤设备最大洗涤量的90%,即每100kg洗涤设备的洗涤量不超过90kg织物。A.2.3预洗A.2.3.1用温度不超过40℃的水进行预洗;可根据冲洗污垢需要加入适量的洗涤剂。A.2.3.2脏污织物的预洗:应采用低温、高水位方式,一般洗涤时间为3min-5min。A.2.3.3感染性织物的预洗与消毒:a)对不耐热感染性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同时作消毒处1。b)对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遵循先消毒后洗涤的原则。c)应根据感染性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参照WS/T367规定,在密闭状态下选择1)下列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处理:对于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00mg/L-25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10min;也可选用煮沸消毒(100℃,时间≥15min)和蒸汽消毒(100℃,时间15min-30mm)等湿热消毒方法;2)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000mg/L-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10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30min;3)对已明确被朊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应按WS/T367规定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4)需灭菌的应按WS/T367要求,首选压力蒸汽灭菌;5)对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渍的感染性织物,宜首选在该环节采用A.2.3.3c)1)、A.2.3.3c)2)规定的方法,并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洗涤消毒。d)对采用机械洗涤的感染性布巾、地巾(包括可拆卸式地拖地巾或拖把头),宜选择先洗涤后消毒的方式。消毒方法参照WS/T367规定,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浸泡。A.2.4主洗主洗可分为热洗涤和冷洗涤两种洗涤方法。根据被洗涤医用织物的污染情况可加入碱、清洁剂或乳化剂、消毒洗涤原料。洗涤、消毒方法和程序应按下列要求选择进行:a)热洗涤方法:应采用高温(70℃-90℃)、低水位方式。对耐热的医用织物首选热洗涤方法。消毒温度75℃,时间≥30min或消毒温度80℃,时间≥10mm或A0值≥600;洗涤时间可在确保消毒时间基础上,根据医用织物脏污程度的需要而延长。b)冷洗涤方法:应采用中温(40℃-60℃)、低水位方式。对不耐热的医用织物如受热易变形的特殊织物(化纤、羊毛类织物),应选用水温≤60℃的冷洗涤方法处理。若在该环节选择对感染性织物实施消毒(灭菌)处理的,具体方法应按A.2.3.3执行。A.2.5去污渍A.2.5.1局部的污渍处理应遵循“先干后湿,先碱后酸”的原则。A.2.5.2不能确定污渍种类时,其局部的污渍处理可采取下列程序:a)使用有机溶剂,如丙酮或酒精;b)使用洗涤剂;c)使用酸性溶液,如氟化氢钠、氟化氢氨;若为小块斑渍,可使用氢氯酸溶液;d)使用还原剂或脱色剂的温溶液(<40℃),如连二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e)使用氧化剂,如次氯酸钠(液体漂白剂)或过氧化氢。该洗涤程序应按顺序进行,每一步程序之间均应将被洗涤的织物充分过水。A.2.6漂洗通过用水稀释的方法进行,为主洗去污的补充步骤。漂洗方法:应采用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65℃-70℃,每次漂洗时间不应低于3min,每次漂洗间隔应进行一次脱水,漂洗次数应不低于3次。A.2.7中和对最后一次漂洗时的水应进行中和;此过程应投放适量的中和剂。中和方法:应采用中、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45℃-55℃,时间为5min;每次中和剂(包括中和酸剂、柔软剂等)的投放量应根据洗涤织物在脱水出机后用pH试剂测试水中的结果而定,pH偏高则加量,偏低则减量。中和后水中的pH应为5.8-6.5,以保证洗涤消毒后的清洁织物符合7.1.2规定。A.3烘干与整理过程A.3.1医用织物洗涤后宜按织物种类选择进行熨烫或烘干,烘干温度应不低于60℃。A.3.2洗涤后医用织物整理主要包括熨烫、修补、折叠过程,其过程应严防洗涤后医用织物的二次污染。为避免织物损伤和过度缩水,清洁织物熨烫时的平烫机底面温度不宜超过180℃。A.3.3烘干及其整理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如烘干前应目测检查洗涤后的医用织物是否干净,发现仍有污渍时需重新进行洗涤等。★二、其他要求1、①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的能体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两项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作为佐证材料。2.签定采购合同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生产场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报价要求★3.1、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表》中填写投标的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评审指标50】:3.2医院按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床位为800张,供应商的报价包含服务期内所有洗涤费用,包含所有需要缝补更换所需的耗材费用,如窗帘头、纽扣、绳子、松紧带等。具体洗涤规模可到医院区实地查看。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后15天内开始履行日2★交货地点龙岩人民医院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医院交付洗涤的任务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根据甲方考核内容情况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详细支付方式详见其他商务要求第8.14条。按月支付,服务满一个月,次月考评后,服务方提供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说明: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交合同金额的2.0%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或当年合同履约完成后)后无息一次性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其他商务要求:8、其它说明8.1.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医院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等情形给医院、职工及病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数退还。8.2.中标人应严格依据报价文件所做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医院有权根据标书、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医疗布类洗涤服务采购的顺利进行,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8.3.涉及与有关行业部门的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处理。8.4.涉及本项目的洗涤标准、验收标准等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8.5.相关上岗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仪态、仪表及职业素质,若不符要求,医院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8.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投标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将项目委托(转包)给他人。一经核实,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服务商进驻医院代替中标人,同时中标人须赔偿因此给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8.7.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保证其方案将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8.8.投标人应接受医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8.9.投标人应配备所需的工作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建立完善各类人员工作和业务考核制度。8.10.拟安排的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岗位应相对固定;投标人须提供确保相关收、发人员和递送人员的相对稳定的措施,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人员,如需要换应事先征得医院的同意。8.11.投标人须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基础,详细说明将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8.1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地方法院依法裁决。因医院的特殊性,一旦有仲裁或诉讼事实时,中标人与医院签订的合同还未终止,医院有权立即选择另外服务商进驻医院代替中标人。8.13.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费为每月880元(已包含在标的金额内),该项服务费签订合同后每月由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8.14.因本项目合同服务为包干任务,服务每满一个月,次月需对上月服务考评,考评后服务方提供正式发票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因系统合同支付模板固化,商务条件“6-合同支付方式”实际应为:服务每满一个月,次月考评后,服务方提供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上一月金额的100%。8.15.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四、其他事项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802]RSGS[CS]2025001-2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包:1(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报价内容 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 价款形式 1 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 1230000 元 「汇总引用」 元 总价备注:无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802]RSGS[CS]2025001-2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包:2025年医院洗涤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最高限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1 2025年洗涤服务项目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1230000 元 {=总价/数量} 元 1.0000 年 {供应商响应} 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洗涤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