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交通运输局2025)
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FCG(FS)-2025071-(二次)
项目名称: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79824.32
最高限价(元):2679824.3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79824.3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应具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沙雅县北京西路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1309048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大诚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区银河街167号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1739997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
电 话:17399979888
附件信息:
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930.6K
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编号:SYZFCG(FS)-2025071-(二次)代理机构:新疆大诚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交通运输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联系人:吴鹏飞联系电话:13094088899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大诚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王艳电话:17399979888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区银河街167号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二楼201室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32.合格的供应商133.保密14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145.踏勘现场146.询问157.偏离158.履约担保159.采购代理服务费1510.磋商文件1611.响应文件的组成1712.响应报价17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7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5.响应文件的递交18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818.开标、磋商、成交1919.质疑2720.投诉28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9第三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另册)31编制说明31第四章评审办法351.相关要求352.评分标准36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362.2初步评审表362.3商务部分382.4技术部分383.评审方法394.评审标准404.1初步评审标准40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05.评审程序405.1初步评审405.2详细评审41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15.4评审结果41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42环境保护施工责任书60一、施工应遵守以下环境保护内容60二、便道实施措施61三、关于文明施工6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3一、报价函65二、响应报价一览表66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7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9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附营业执照等)70(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71(二)项目经理简历表72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3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74承诺书75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76八、其他资料77九、技术文件(格式自拟)7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79第一章磋商公告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12点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YZFCG(FS)-2025071-(二次)项目名称: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679824.32元(贰佰陆拾柒万玖仟捌佰贰拾肆元叁角贰分)最高限价:2679824.32元(贰佰陆拾柒万玖仟捌佰贰拾肆元叁角贰分)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2点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2日12点00(北京时间)地点: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沙雅县北京西路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130940888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大诚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区银河街167号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二楼201室联系方式:173999798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艳电话:173999798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沙雅县北京西路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吴鹏飞 电话:130940888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大诚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区银河街167号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二楼201室联系人:王艳 电话:173999798883监管部门名 称:沙雅县财政局采购办 4项目名称沙雅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一期)二次5项目编号SYZFCG(FS)-2025071(二次)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7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8最高限价2679824.32元(贰佰陆拾柒万玖仟捌佰贰拾肆元叁角贰分)9质量目标合格10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11项目实施地点沙雅县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15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16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7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8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文件19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0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2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料需体现在响应文件中)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6、提供所在企业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7、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按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2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23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24响应报价的次数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25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不做要求)26响应文件编制装订1.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备注: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一周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4份电子版响应文件。27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28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应按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9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本项目拟采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进行加密。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2日12点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om)3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5年05月12日12点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om)投标人应于 2025年05月12日12点00 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 3 人。3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日历日。☑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3 35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招标结束后,如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6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定义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3多包成交规则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 / 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 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 个包成交;其他包参与报价排序,排序第一也不成交,成交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4监督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5优惠政策(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实施办法》 (新财规〔2021〕6 号) ; (2)《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 (3)《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 (4)《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相 关规定执行;(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投标报价不再进行价格扣除。6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各合格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锁,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须进行CA加密上传。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及时对所上传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关联相关评审点,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投标人自行负责。7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8相关费用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准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参加开标会,准时签到;未递交投标文件及未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2.各投标人需办理政采云CA锁,开标时需现场投标文件解密;3.开标时各投标人需在线等待评标结果,及时回复对于投标文件中指出的需要澄清及确认的信息;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中标价为基准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4、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6%。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00万元。9.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已经列支的,由采购人支付,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在审批的项目预算中未列支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100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1000-50000.35%5000-100000.2%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35%10.磋商文件10.1磋商文件的组成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6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12.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7.1保证金的交纳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2保证金的退还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18.开标、磋商、成交18.1.竞争性磋商(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做好准备,并保证设备正常。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注: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3)开标时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加密电子标书上传)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解密响应文件(30分钟),对响应文件进行唱标。唱标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电子开标系统开标后需供应商在线确认报价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价,若超出时间未进行确认报价的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默认该供应商已经确认报价。(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程序。(5)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磋商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阶段。)(7)通过评审后,将在政采云线上开启新一轮报价。(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9)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注: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18.3磋商小组18.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18.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18.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8.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8.3.6磋商小组的职责: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18.3.7磋商小组的义务: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3.7.6编写评审报告;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18.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18.4评审程序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18.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18.4.3资格性审查;18.4.4符合性审查;18.4.5技术评审;18.4.6澄清有关问题;18.4.7磋商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8.4.9编写评审报告;18.4.10宣布评审。18.5评审18.5.1资格性审查18.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8.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18.5.4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18.6澄清有关问题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18.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18.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磋商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18.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8.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8.7磋商18.7.1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18.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8.7.3磋商实行二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控制价的;(2)采购主材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后继续报价。18.8成交18.8.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8.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8.8.5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之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10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8.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18.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8.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18.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8.10.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8.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8.10.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18.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9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18.10.10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11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8.10.1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8.10.13代理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18.10.14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8.10.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18.10.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8.11废标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8.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8.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8.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8.12.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8.12.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8.13违法违规情形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8.14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阿克苏市政府采购活动: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9.质疑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投诉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20.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0.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0.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0.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20.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另册)1.1.编制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与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章次编号相对应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还包括现场考察时对工程的理解与认识,以及材料采集供应、运输情况、地理环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自然条件、社会情况等的影响与风险。2.3所有保险及保险费,均隐含在其他工程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2.4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5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凡有工程数量者,都应填入单价,投标人亦应按要求填入总额价。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及为使项目顺利完成但未列子目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等,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6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7暂列金额:本建设项目不预留暂列金。3.其他说明3.1安全生产费:按第100~700章之和(不含安全生产费)乘以安全生产费费率1.5%计取。第四章评审办法1.相关要求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4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30分70分100分2.2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标准2.2.1资格性审查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明细需盖有社保部门印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提供所在企业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2.2.2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工期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关于对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等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没有漏项磋商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无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3商务部分条款号评审标准2.3.1报价得分(30分)(1)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评标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算数性修正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2)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做为废标处理。2.4技术部分项目分值评分项评分内容评分方法技术标70分施工组织(3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5分)具有①施工组织包含施工条件、②主体工程施工、③施工交通运输、④施工工厂设施、⑤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内容。以上内容每项 0-3分,评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赋分满分15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难点重点(15分)①对项目技术难点及施工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切合项目实际情况,能完全有效的解决项目难点重点问题;②符合项目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地点,周围环境,地理位置,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③施工设备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设备投入充足,劳动力计划满足工期要求及施工要求;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举措;⑤平面布置可行,不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以上内容每项 0-3分,评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赋分,满分15分,未提供不得分。管理措施(3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针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方面的论述具体提供施工质量①控制方案,②对主要工序、施工工艺材料验收等的质量控制方法,每项4分,共8分,评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赋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针对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的论述:①管理措施规范、②规章制度完善、③安全保护方法明确④措施(含风险管理)具体可行,每项2分,共8分,评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赋分。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针对工程进度计划与磋商的论述:①工程施工流程、②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以及措施,每项3分,共6分,评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赋分,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置计划(8分)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①降低成本、②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每项2分,共8分,评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赋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10分)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 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2 分; (2)道路、路面工程师: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 2 分; (3)结构工程师: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含助理工程师) 职称 2 分; (4)试验工程师: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含助理工程师) 职称 2 分; (5)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员上岗证(C 类); 2 分。3.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4.评审标准4.1初步评审标准4.1.1资格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1.2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2.1分值构成: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2.3报价的得分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30分。4.2.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偏离、保留。发包人不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4.2.5评分标准:详见评审附表。5.评审程序5.1初步评审5.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5.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报价函中报价与采购清单汇总价不一致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4)提供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5)供应商在开标时资格审查时递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其内容应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其中委托代理人均为同一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6)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7)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一个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5.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分别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信用与业绩评审,在技术组评委技术评分表提交后,在进行商务评分汇总。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内报价,第二轮报价所有供应商同时报价(第二轮投标报价有效提交时间为20分钟,如果在有效提交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报价,由投标单位自信承担相关责任)。以最后一轮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供应商的总得分等于评委评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技术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1;(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商务因素部分计算出∑2;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5.2.3供应商得分:∑1+∑2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5.4评审结果5.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商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5.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文件要求,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建设内容:;3.工程标准: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4.项目实施地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程总日历天数:天。工程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本合同总价不因物价波动补差,且工程最终结算价不高于本合同总金额。五、合同文件构成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它们不可分割且对业主及承包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即: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外,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六、承诺1.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4.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向发包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缺陷责任期到期后退还承包人;项目交竣工结束后,承包人需按结算价的3%缴纳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工程无质量缺陷全额退还。5.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七、合同份数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补充条款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现行有关施工、试验、检测等技术规范和新疆的普遍技术要求,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或办法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2、工期要求: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执行,如发生工期延误,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业主批准后,方可延期工期。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承包人应按周计划倒排工期并报监理人审核,严格按进度计划执行。如发现承包人一次未按周计划完成,提出警告并要求采取措施以加快进度;如承包人不服从业主指令,导致连续两周未完成进度计划的,将处以约见法人和人民币贰万元的罚款;如连续三周未完成计划进度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3、由承包人履约原因引起的合同工期以外的监理服务费,由承包人按同样的标准支付并在每期计量支付时结清否则业主不予支付计量款。4、资金支付与管理:承包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进场,严格按投标文件约定配备人员和设备,待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下发开工文书,方可开工。正式开工后,发包人第一次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工程预付款,之后按照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价支付剩余资金。为确保本工程资金专款专用于本工程建设,业主随时派财务人员检查承包人资金收支情况,第一次发现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第二次发现视为承包人违约,清除施工现场,并将其劣迹记入诚信档案,取消其今后五年内在阿克苏地区参加农村公路建设投标资格,并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5、计量与支付按现行《监理规范》执行,特别规定:(1)项目部须设专职计量员,及时制作计量报表,并按时向业主报送;(2)没有监理组审核签字、盖章确认的计量报表将不被接收;(3)报送每期计量报表时,必须上报经监理组和项目部审核签字确认的上一个月由农民工本人签认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和项目部支付工程款(机械租赁费、运费、材料费)花名册,报项目办备案检查,否则,计量报表将不被接受;6、统计报表规定:(1)各种统计报表格式由业主统一规定;(2)报送方式可以电子传真、电子邮件或随计量报表一并报送。(3)报表逾期不报者,视承包人违约,按500元/日收取违约金,从当月计量款中扣除。7、使用农民工问题按《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交公路规〔2020〕5号)文件执行,并特别要求:(1)承包人在开工报告中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农民工使用详细计划,并在开工报告中提供使用农民工花名册和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随时抽查,对未签订合同的限期整改,否则,视承包人违约,按未签合同的人数500元/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计量款中扣除。(2)每期计量款到达项目部后将每期计量款的30%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承包人有义务以公示的形式,告知项目部所有人员,同时承包人必须将上一个月经农民工本人签认,承包人和监理组审核、签字、盖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和项目部支付工程款(机械租赁费、运费、材料费等)花名册进行公示。否则,视承包人违约,按10000元/次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承包人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机械租赁金、运费、材料费的按时结算和支付工作,做到月清月结,不得拖欠。若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出现上访问题,视承包人违约,按10000元/次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本工程按时完工后,承包人在《阿克苏日报》发布公告,在2个月内结清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在规定期限内,无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5)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记录诚信档案并取消其今后五年在阿克苏地区农村公路的投标资格,并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10、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指令,导致工程返工、停工、延期、出现安全事故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按期执行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视承包人违约,按5000元/次收取违约金。9、施工便道和交通道路及其养护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特别要求:(1)投标书中承诺的由承包人修筑便道、便桥和交通道路,必须经常养护和维护以保证社会车辆正常通行,便道不畅、阻断交通,造成社会影响较大时,警告一次,如再次违反,业主将委托养护单位进行养护,发生的费用由业主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予以支付。(2)必须在便道上全线压尘以保护环境,如违反,警告一次,并限期整改,如再次违反,业主将委托养护单位安排洒水,其费用由业主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予以支付。10、各项工程开工以前,承包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施工现场起终点、便道进出口、危险作业段等设立安全生产警告牌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对承包人应设交通安全牌而不设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次,超过三次不整改,处于承包人1万元罚款,并从当月计量款中扣除,由业主安排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11、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问题,严格按合同一般条款规定执行。(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2)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生态保护的现场监督管理,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破坏戈壁地表和野生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按设计做好取土和地貌的恢复工作。(3)加强施工项目沿线的环境管理,严禁在公路两侧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污染物,保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确保文明施工。(4)加强环境保护措施,不得乱砍滥伐,采集砂石等筑路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采挖手续后并到指定料场取用,拉用风积沙不得挖成坑,确需下挖的要在取沙后及时平整恢复,弃土应运到指定地点,且堆放成规则形状,防止新的水土流失。12、有关项目部人员、机械、试验室设备(不包括路面面层施工机械和试验设备)等强制性标准和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规格、标准执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进场,并向监理组提交开工报告,否则由监理组提出警告,在7天内整改,否则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进行处罚,即投标文件中主要人员不在签订合同5天内进场、按每人每拖期一天5000元缴纳违约金;主要施工机械、车辆不在签订合同5天内进场,按每拖期一天3000元缴纳违约金,工地试验室试验室不健全按每拖期一天2000元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计量款中扣除,同时业主派出检查组或委托驻地监理组对进场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若在最后时限仍不满足标准的,则取消施工合同。13、进场及施工期间的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名单严格按投标文件执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经监理组审核后报业主,且必须经业主同意,在业主做出相应处罚后,予以批复,即更换项目经理收取违约金2万元,更换项目总工程师收取违约金1万元,其他主要人员每更换一人收取违约金5000元,若私自更换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承包人清除出场。14、工程结束后,委托第三方实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方面的实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15、承包人擅自转包、倒卖、分包本合同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承包人清除出场,没收履约保证金。16、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的考勤制度由监理组制定并负责考核。(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每月出勤率不得低于22天,项目负责人外出1—3天,须向监理组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向业主法人提出书面申请,准假后方可离开,返回后,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组及业主报到、销假,否则,按1000元/天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计量款中扣回。17、在投标报价时,对招标文件中有错误或漏项的工程量不予澄清,视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错误或漏项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不予变更。110、水文、地质、气象、各类料场分布参考资料不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为参考,业主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由此引发的变更不予承认。19、质量鉴定及交竣工验收按现行标准和办法执行。(1)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整理竣工资料,必须在7天内将施工技术资料和工程决算、财务决算交业主项目办和财务科,逾期不交,则不进行质量鉴定和交竣工验收;(2)竣工资料须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公路局规定的格式、内容整理、装订和归档,否则,予以退回,造成延期责任自负;(3)业主或质监站在组织质量鉴定和交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提前进行测量标记,否则不予验收。20、对承包人在履行合同各条款发生问题,业主认为有必要紧急约见承包人法人代表时,承包人应积极响应,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5天内,由法人代表来业主处协商有关问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来时,必须由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代表企业在同样的时限内来业主处协商有关问题,否则,业主将按每日5000元收取违约金。21、建立诚信档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承包人质量管理意识、履约能力、合同管理能力、资金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机械租赁费、材料费、运费等)发放情况,凡是在诚信档案中有劣迹的承包人,取消其今后五年内在阿克苏地区参加农村公路建设的投标资格,并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22、承包人应尊重、遵守当地有关民族风俗习惯,搞好民族团结。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承包人全权负责。23、其它事宜按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投标书等要求和承诺执行,其所有各项条款和内容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作为本合同的另册,同等有效。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10、本合同一式六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两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两份。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10)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质量安全责任合同为了加强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路施工的施工质量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紧紧围绕高标准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补短板、抓重点的思路,有效提升施工工程的质量,保障施工质量安全,结合沙雅县交通建设项目实际,本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特签订质量安全责任合同:1、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终身责任制。根据有关公路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要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主体单位对委托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全部责任。2、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工程主要原材料质量合格率达100%,其中关键、强制性技术指标合格率须达到100%,工程项目交验一次合格率达100%。3、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施工过程中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杜绝发生重、特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路施工安全环境得到明显好转。4、项目管理主体单位依据以上约定的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目标责任,开展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目标实现。5、沙雅县交通运输局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行使行业主管部门职责。6、沙雅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及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一般、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方案,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10、施工单位认真完成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积极配合维稳及扶贫帮困等工作。9、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上级监督检查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10、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环境保护施工责任书施工过程中要保证便道畅通,努力做到文明施工。维护原来的地貌地形,保持原来的生态环境,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知识,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紧密联系,共同搞好环保工作。沙雅县交通运输局特与签定环境保护责任书。一、施工应遵守以下环境保护内容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影响子孙后代的大事,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施工生产和其他活动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形物质及嗓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才能得到当地群众对施工工作的支持和拥护,促进工程顺利进展。1、筑路材料的开采使用,应按设计指定料场进行。必须做到整体规划,不得乱采乱伐,影响自然生态。弃土也必须在设计指定位置进行堆放,且堆放整齐,不破坏自然景观,不影响路容。2、施工中不得堵塞河道,防止水流排放废油、废水等污染物,切实保护水资源。3、维护生态平衡对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贵的野生动物、文物古迹、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自然遗迹、古树名木等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4、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和便道要经常洒水湿润,保证发生扬尘,防止影响环境卫生和危害农作物及果树。对水泥稳定砂砾,沥青砼拌合站这些可能造成异味,粉尘的施工装置,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域或处于下风的位置。5、正确处理好噪声扰民问题,在居民区施工噪声大的设施及施工环节必须避开夜间施工;实验室有毒试剂和核子密度仪应有专人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造成污染和危害。6、施工作业应特别注意保护地下光、电缆和地上电力、通讯线路。如发生干扰,必须提前与有关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切实保护措施后方可开始施工。7、保障原有道路交通畅通。如不能避免,必须修筑便道维持交通并设置醒目目标标志。施工结束后恢复原路。10、不得超出路界占用耕地,破坏森林和草场。9、人走场清,所有为工程施工而占用的临时场地、便桥、预制场,必须在整体工程后,尽快恢复地形面貌。对生活垃圾进行掩埋处理,如上述临时场地的临时工程对当地的生活、生产有利,则在当地群众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予以保留。二、便道实施措施施工单位在进行桥涵施工时,需开设便道,把施工便道当作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没有施工便道就根本不能进行施工。便道的质量要有两个保证:1、保证便道畅通,来往车辆不能受阻。2、保证沿线居民、庄稼的生态平衡,不能有浮土和扬尘,要定期洒水养护。三、关于文明施工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对项目综合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工程施工中应实施以下措施:1、制定县体的文明施工规范细则,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和监控网络,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实施保证体系,整个网络中的具体职责必须落实到具体人。2、实行目标管理,将项目施工计划,管理图制成图表上墙,并根据施工进度,描绘施工进度图,实行动态管理。3、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技术,编制科学施工程序,绘制施工流程度,标明施工关键环节、技术规范要点,组织科学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4、明确划分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并明确标志。5、施工现场开设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的名称、概况及竣工日期。6、桥涵工程施工现场便道设置明显的路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程地点设置醒目的警戒线、防护标志。7、机械设备科学统筹及时调配或租用,并保持良好状况,摆放整齐有序;材料合理储存堆放。10、油料及易燃品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及安全的规定保管,标明“严禁烟火”的标志。发包人: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订立时间:年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标书封皮)正(副)本****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报价一览表;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情况介绍;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八、其他资料九、技术文件一、报价函(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工期质量目标报价小写: 大写: 备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注:1.投标人编制经济标严格按照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提供的表格填列,并不得改动表中的任何地方,表格顺序也不得变动,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2.投标人不允许改变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的结构格式、清单编号、名称、工程量、单位、招标人给出的费率及提供的主材顺序。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企业人员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1.1.1.(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承诺书XXX(建设单位):我公司积极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不行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行贿行为。我们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各方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不出现“双拖欠”:我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供应商款项,绝不出现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的现象。3.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我们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班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4.良好工程建设信誉:我们郑重承诺,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并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建设。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信守承诺,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日期: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近两年内我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八、其他资料(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其他资料,投标单位可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九、技术文件(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