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招标公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2025)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4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fcg00439
项目名称: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0(万元)
采购需求: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6至2025-05-06,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4 14:3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谈判室,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磋商。 五、开启
时间:2025-05-14 14:3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1号
联系方式:0931-7608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905室
联系方式:18093196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凯
电 话:0931-7608422
附件下载
无附件! 第1标段.pdf
570680212988235776,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2025zfcg00439标包编号:2025zfcg00439项目名称: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采购人: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代理机构: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570680213009207296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附件:1.“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操作手册2.“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570680213030178816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对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2025zfcg004392.竞争性磋商主要内容: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3.项目预算:150.0万元标包2025zfcg00439采购预算:150.0万元最高限价:150.0万元4.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磋商公告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磋商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磋商文件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6.信息注册、投标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点击“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磋商文件至本地电脑;供应商浏览电子磋商文件后,确定参加磋商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参加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570680213030178816需要参加的采购包,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磋商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响应文件,并完成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等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响应。7.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进行响应,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磋商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8.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9.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0.磋商方式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磋商。11.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1号邮编:730070联系人:季凯联系电话:0931-7608422代理机构: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905室邮编:730000联系人:杜少霞570680213030178816联系电话:18093196341磋商须第二章竞争性知570680213059538944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本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一、说明1.1项目名称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1.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2025zfcg004392.1采购人采购人: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1号联系人:季凯联系电话:0931-7608422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905室联系人:杜少霞联系电话:180931963413.1供应商资格条件(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不接受5706680213059538944分公司参加磋商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8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8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型和微型企业。57068.28021305953894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1现场踏勘(答疑会)不组织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4.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14.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响应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章33.2款规定执行。15.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进行响应,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1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磋商文件要求,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对迟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15.1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竞争性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6.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1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5706802130595389442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21.1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22.1响应文件数量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和上传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响应文件对应的哈希值。注: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22.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响应将被拒绝。22.5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磋商25.2竞争性磋商要求各授权代表务必在磋商过程中保持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群聊”功能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四、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竞争性570680213059538944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9.1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竞争性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31.1澄清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向特定的供应商发起澄清;供应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在线回复澄清内容。32.8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38.1公告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39.3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知其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六、其他规定43.1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参考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一切费用。支付方式:电汇、现金,户名: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570680213059538944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账号:010032600002659187。44.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单位支付中标服务费后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其他补充内容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2份(一正一副,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一致),邮寄信息:联系人:杜少霞,联系电话:18093196341,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905室。评审过程澄清、谈判、述标等视频会议操作投标人响应澄清答疑、谈判及询标时,将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视频会议功能。各投标人要诚信、守时,及时响应视频会议;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响应视频会议,导致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投标人具体使用步骤是,投标人首先登陆“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在“我参与的项目”中进入网上评标厅,然后通过页面右上角“进入视频会议”按钮加入视频会议。该视频会议是由评标委员会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发起;投标人应确保在网络环境良好,且使用电脑具有音频和视频功能的情况下参与会议,以保证沟通效果。专家发起会议后,会通过短信(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和交易系统内的系统通知两种方式提醒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提醒后,应及时进入评标会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任何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的客服获取帮助,也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中获取该系统的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地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资金来源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0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11.知识产权2.1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11.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11.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性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2.11.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11.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4.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若《竞争性磋商邀请》接受联合体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并在响应性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4)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要投标”登记时,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登记。主体方必须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关于关联企业参加磋商5.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6.1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磋商。6.2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7.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参加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和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8.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8.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8.6采购人应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7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9.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9.1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0.授权委托10.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1.现场踏勘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现场踏勘。11.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11.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采购进口产品12.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13.节能产品13.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二、磋商文件14.磋商文件的组成14.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14.2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4.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5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响应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章33.2款规定执行。1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地点15.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和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6.1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7.一般要求1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7.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7.4响应文件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7.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8.响应文件的组成18.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4)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6)联合协议(如有);(7)报价一览表;(8)报价明细表;(9)售后服务承诺;(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8.2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9.报价1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9.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19.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商务和所有技术要求均必须满足的前提下,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1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0.投标保证金20.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响应文件有效期21.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并上传响应文件对应的哈希值,以上所有内容均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电子响应文件的表述应清楚明晰,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2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响应将被拒绝。22.4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2.5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代表如在磋商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22.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无效报价。23.响应文件的递交23.1本项目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进行响应,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其对应的哈希值,按磋商文件要求成功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逾期提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2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24.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24.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4.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评审与磋商25.竞争性磋商要求25.1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使用“网上开标厅”参加会议。25.2各授权代表务必在磋商过程中保持“群聊”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竞争性磋商小组组建及工作26.1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26.2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工作,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26.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7.竞争性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7.1从开始竞争性磋商,直到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竞争性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7.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28.竞争性磋商程序28.1竞争性磋商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竞争性磋商按本章第32款情形进行。29.资格审查29.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30.符合性审查(1)没有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任意一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2)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实质性响应审查:实质性响应是指电子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相符,没有负偏离。负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31.澄清3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31.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系统中填写的报价与供应商上传的PDF格式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PDF格式文件为准。磋商小组应按照PDF格式文件修正系统中填写的原报价。32.竞争性磋商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合格有效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3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2.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2.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分序号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项评审标准评审项分值1报价(10)报价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分2商务部分(30)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12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12.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领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其他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工程师,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得6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12.0分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0分相关业绩证明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诊断方案定位合理、任务明确、技术路线清晰;人员任务分工及项目实施计划切实可行;技术服务诊断方案紧扣服务内容,方案结构完整,方案内容、时间、目标等方面充实、重点突出、可行性强得20分;方案结构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充实,重点不突出,可行性一般得10分;方案结构不完整、内容不充实,无重点,可行性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0.0分技术服务方式技术服务方式多样,根据工作开展方式打分,多种形式结合的得6分;技术服务方式单一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6.0分质量控制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得14分,计划及措施内容基本可行得8分,计划及措施内容较合理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4.0分应急预案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及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完备健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10分,内容基本完善可行得6分,内容较合理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0.0分及排,并能进行及时响应得10分,内容基本响应分技术部分3(60)服务承诺及响应方案完善、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投标人成员能够随时听从调遣和安服务承诺,10.0完善可行得6分,内容较完善可行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3.2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4.确定成交供应商34.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5.竞争性磋商终止3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重新评审36.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保密及串通行为37.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7.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竞争性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8.成交信息的公布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39.询问及质疑3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9.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9.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39.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9.5对采购需求的质疑,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9.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39.7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4)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5)未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质疑文件提交地址:联系人:杜少霞,联系电话:18093196341,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905室。40.成交通知书4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1.履约保证金41.1若《采购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1.2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42.签订合同43.1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3.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3.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六、其他规定43.采购代理服务费43.1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参考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一切费用。支付方式:电汇、现金,户名: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账号:010032600002659187。4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44.1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单位支付中标服务费后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45.其他规定磋商须知前附表。45.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竞争性条款及格式第三章合同570680213168590848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为准。)项目名称: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项目编号:2025zfcg00439合同编号:2025zfcg00439HT方: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甲乙方:代理机构: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合同根据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编号:二、签订地点:三、签订时间:年月日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服务范围、数量等信息详见后附清单。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570680213168590848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所附供货范围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服务范围的内容与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为准。六、合同金额:大写:(¥元)七、一般条款: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乙方负责。2、乙方承担验收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甲方在项目实施地点验收,如发现问题,由乙方负责。4、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向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提交成果文档。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待项目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50%。6、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甲方监督下认真履行。7、违约责任: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实施项目,如不能,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8、质量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发现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八、项目实施时限、地点和验收单位:1、项目实施时间: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结束。2、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单位:甘肃省应急管理厅九、经济责任:1、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含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乙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乙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3、乙方对未包含在本合同中的计算机/网络的等级保护测评不负任何责任。4、本项目包含因测评需要产生的差旅费、评审费、器材租赁、资料印刷、培训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应持续至系统安全问题整改完毕,服务方应对服570680213168590848务期限和时间做出承诺。十、合同解释: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下述日期签署本协议。甲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乙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代理机构:甘肃信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公章)1905电话:18093196341经办人:570680213168590848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570680213202145280(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均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递交。不接受纸质文件)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包括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二、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10月底之前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待项目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5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不收取。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或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对供应商的交付成果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一、工作对象甘肃省内约120家涉及硝化、重氮化、氟化、氯化、过氧化工艺的化工企业。二、工作内容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自动化改造工作要求,赴有关企业对自动化改造提升情况,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情况以及淘汰落后装备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对相关企业员工开展针对性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硝化企业全流程自动化以及管式、微通道应用情况进行诊断评估,核查全流程自动化情况,评估硝化反应器的安全性、可靠性;2、对过氧化、氟化、重氮化、氯化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是否满足全流程自动化及安全仪表的要求并提出改造建议和意见;分析评估是否具备管式、微通道反应器改造条件;3.对企业涉及淘汰落后工艺、装备进行核查,指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4.结合评估核查内容,帮助企业排查总图、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5.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6.对有关企业的工艺路径、产品规模、设备设施、“两重点一重大”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7.每家企业评估后形成“一企一策”报告,项目完成后形成全面分析总结工作报告;8、供货商需要提供技术服务方案和服务方式,并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以及本项目的应急预案;9.根据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完成其他临时性相关工作。三、服务团队和要求(1)成立核定评估小组,至少配置5名包括安全管理、消防(应急)、规划、设计、设备、信息化等领域的专家(供应商专家名单须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专家应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2)成立跟踪服务团队,每家企业现场核定评估不得少于0.5天;(3)负责现场核定评估等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吃、住、行等费用。四、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570680213223116800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和其对应的哈希值,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原件彩色扫描件)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_______;主营:_______;兼营:_______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系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编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附截图于磋商响应文件中)。8.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响应。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必须在首页或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参加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正。供应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二、三、四项内容。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清晰、真实、有效。三、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一)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完整详细阐述项目的服务总体方案。服务承诺书不给出统一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格式,自行组织材料。(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等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此处盖供应商印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四)供应商本项目人员表供应商本项目人员表(附社保号及证明)人员分工姓名职务职称社保号及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条款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不提供此表视为无效响应。2.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视为虚假材料。3.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4.偏离说明指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响应之间的不同之处,如: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5.供应商在《商务响应表》的磋商响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六)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包号:条款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偏离说明说明注:1.不提供此表视为无效响应。2.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视为虚假材料。3.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4.偏离说明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之间的不同之处,如: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5.对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供应商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对于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供应商在《技术响应表》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6.《技术响应表》中竞争性磋商响应须提供技术支撑材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其他资料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认真阅读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后,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4、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不搞围标、串标,不排挤、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6、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利益。7、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8、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分包、转包他人。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等相关处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声明致:××××××(采购人)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四、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注意事项: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危细分领域自动化改造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