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2025)
项目概况 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 JSZC-320115-NSZX-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SZX-G2025-0009
项目名称: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包一60万元,包二60万元。
采购需求:
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包二分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各不超过400个总工日(工作天数*服务人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和时间。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和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通淮街86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25-87150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通淮街3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6170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86170600
JSZC-320115-NSZX-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NSZX-G2025-0009项目名称: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南京江审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京江审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委托,就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NSZX-G2025-0009项目名称: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预算金额: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包一60万元,包二60万元。采购需求: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包一、包二分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各不超过400个总工日(工作天数*服务人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3.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和时间。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和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6.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25-87150635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通淮街86号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江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通淮街38号联系方式:025-8617060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025-861706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投标人或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是指采购本项目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招标服务的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服务期限、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段,投标人可以以标段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采购代理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采购代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预算金额为基础,参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计费标准*70%计取,中标人支付8050元/包,约定以上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约定以上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至以下账号,并将银行支付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njjszxlll@163.com。单位名称:南京江审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72010122002399613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9、投标文件组成9.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开标一览表》;(7)《分项报价表》;(8)★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承诺书;(9)★《商务条款偏离表》;(10)★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业绩证明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需求,进行折扣报价。12.2报价应包含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驻场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12.4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投标处理。16.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7.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文件的撤回18.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8.2投标文件的修改18.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8.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20、开标20.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21.1评标组织21.1.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程序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1.2.1.1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1.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1.2.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2.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的。(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1)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2.4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项目废标。21.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21.2.3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21.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2.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1.2.3.3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1.2.3.4澄清有关问题。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3.5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评标方法和标准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1.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22、确定中标供应商2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按第二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2.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5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6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3、编写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章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6、询问26.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27.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7.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7.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27.5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6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9、诚实信用2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9.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本项目共分2个包,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竞争,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采购包。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顺序分别评标,每包按评分由高到低分别确定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同一供应商若已在前一采购包中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在后续其他采购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由排名其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序号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1价格分(10分)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2业绩(9分)9项目组常规工作时3名成员(含项目组长,详见项目需求),每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投资)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单人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人员均以合同为准,合同需反映项目组成员姓名,合同未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项目组成员之间业绩不能重复使用,一个合同涉及多人的,只能算一人业绩。)3服务团队(25分)25服务团队(含项目组长)在满足实质性条件的情况下(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供应商项目组成员每增加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25分。(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4服务方案(56分)12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是否准确、思路是否清晰、规划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有相应深度进行评价;1、理解准确、思路清晰、规划全面得12分;2、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规划较全面得9分;3、理解一般准确、思路一般清晰、规划一般全面得6分;4、理解不够准确、思路不够清晰、规划不够全面得3分;5、无不得分。12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方法和措施(包括审计目标明确、审计内容和重点详实、审计组织和分工合理);1、内容明确、重点详实、分工合理的得12分;2、内容较明确、重点较详实、分工较合理的得9分;3、内容一般明确、重点一般详实、分工一般合理的得6分;4、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详实、分工不够合理的得3分;5、无不得分。12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高审计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方案、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方案。1、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12分;2、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的得9分;3、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4、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够强的得3分;5、无不得分。8审计服务和配合承诺;1、服务承诺完善合理的得8分;2、服务承诺较完善合理的得6分;3、服务承诺一般完善合理的得4分;4、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合理的得2分;5、无不得分。12廉洁从审的制度、管理办法、管理措施。1、内容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得当的得12分;2、内容较完整、较有针对性、措施较完整的得9分;3、内容一般完整、有一般针对性、措施一般完整的得6分;4、内容欠缺且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5、无不得分。合计100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所有证书、业绩(提供合同)均以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为依据。第四章项目需求一、供应商基本要求(一)分包如下:包一:宁丹路(银杏湖大道-诚信大道)供水管道工程、江宁区横溪街道供水系统改造工程、东善桥复建房四期(吉山软件园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标段(5、6、11、12、14、15、18#楼及地下室、幼儿园、地块幼儿园、门卫及地下室)、东善桥复建房四期(吉山软件园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9-10#、13#、16-17#、19-21#楼及A地块门卫及地下室)、未来网络产业创新综合体商业配套中心项目、江宁高新园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工程等项目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项;包二:滨江开发区弘利北路、中元北路等六条路建设工程、站前路(学院北路~土山路)新建工程、生命科技小镇科技走廊综合配套项目、江宁高新区药谷片区市政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滨江新城中部组团纬二路、纬三路、经一路、瑞风路工程、盛江花苑九期安置房及市政配套工程A、E住宅地块及公交场站地块等项目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提供采购方需要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专项核查专业服务,包括建设程序核查、项目建设管理核查、对投资控制重要环节进行必要的审核评价、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核查等。供应商提供的审计人员编入审计组,按照审计方案要求,负责审计取证及调查分析、编写审计底稿、提交工作报告、协助撰写其他所需材料、按照审计局档案归档规范协助编制项目档案等服务。(三)服务方式及人员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人员要求,提供足够数量,与审计服务需求相匹配的审计服务人员,并按通知时间到达审计现场。2.人员基本要求供应商投入不少于10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团队,所有成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不接受退休人员。常规工作时不少于3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在工作现场,高峰期所需一级造价工程师人员数量视采购人需求确定。(提供所有团队成员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供应商应在以上人员中明确1人为项目组组长,组长必须为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派出的项目组组长需全程参与审计过程,所有人员根据采购人需要驻场审计,按照采购人考勤规定作息。供应商无权撤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如因人员离职、丧失工作能力等原因有增补调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二、项目服务周期包一、包二分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各不超过400个总工日(工作天数*服务人数,日工作时长不足4小时的按0.5工日计)。三、价格确定采购限价1500元/人/天,最终根据供应商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本项目合同价包含除出差以外工资、福利、交通、食宿、税收、利润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依据实际情况,外地出差费用按照400元/人/天包干(包含食宿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总费用=实际用工总天数*中标单价*调整比例+实际出差总天数*400元/人/天。最终按实结算。各包总费用不超过预算金额(本次单个包预算金额为60万)。四、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审计服务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审计服务组人员审计任务执行、审计成果质量、审计纪律遵守三个方面,按《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协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对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服务予以考核。五、付款条件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后,采购人按照供应商中标价格、实际工作情况、出差情况和《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协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根据考核结果(《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履约考核表》考核)分值按如下原则确定调整比例:90分(含)以上为100%,80分为95%,70分为85%,60分为70%,中间分值按插值法计算,从60分起向下每扣1分减少调整比例2%(例:考核结果分值若为59分、调整比例为68%,考核结果分值若为58分、调整比例为66%,以此类推)。60分以下纳入江宁区审计局黑名单管理,3年之内不能参加我局审计项目的投标。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供应商账户。★特别说明: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甲方:(招标人)_________乙方:(中标人)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江宁区审计局2025年第二批跟踪审计服务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甲乙双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目标和内容(一)甲方购买乙方审计服务,由乙方派出人员参与甲方审计服务的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审计服务项目。(二)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审计服务事项开展工作。乙方派出人员的职责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内容应达到甲方要求的工作目标。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派出审计服务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甲方有权规定审计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要求乙方更换或撤回不能胜任服务的派出人员。3.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供应商解除协议。(二)甲方义务:1.按照约定的条件,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审计服务费用。2.负责帮助乙方协调与审计相关的各项工作。3.负责召集重大审计事项的研究和处理。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派出人员按甲方项目、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作;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义务:1.乙方根据投标文件派出人员后,必须确保派出人员能够将参与的项目实施完毕,不得更改派出人员。甲方按本合同要求调换、退回派出人员的,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完成服务;2.乙方及派出人员参与工作,必须遵守甲方制定印发的制度、办法、规程要求及廉政纪律;3.乙方及派出人员在甲方明确其参与工作对象和任务后,乙方派出人员如与工作对象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向甲方反映并申请回避;4.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任务,形成相应工作底稿并提交工作成果,妥善保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不得将其参与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该工作事项无关的目的;5.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要求,履行保密义务;6.乙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被检查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四条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400个总工日(工作天数*服务人数)。第五条派出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专业资格等)序号姓名性别职业资格职称备注项目组长/正式组员/备选组员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中标单价元/人/天。本项目合同价包含除出差以外工资、福利、交通、食宿、税收、利润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依据实际情况,外地出差费用按照400元/人/天包干(包含食宿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总费用=实际用工总天数*中标单价*调整比例+实际出差总天数*400元/人/天。最终按实结算。各包总费用不超过预算金额(本次单个包预算金额为60万)。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后,采购人按照供应商中标价格、实际工作情况、出差情况和《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协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根据考核结果(《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履约考核表》考核)分值按如下原则确定调整比例:90分(含)以上为100%,80分为95%,70分为85%,60分为70%,中间分值按插值法计算,从60分起向下每扣1分减少调整比例2%(例:考核结果分值若为59分、调整比例为68%,考核结果分值若为58分、调整比例为66%,以此类推)。60分以下纳入江宁区审计局黑名单管理,3年之内不能参加我局审计项目的投标。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供应商账户。第七条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隐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者与工作对象串通舞弊;(二)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工作对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三)违反审计廉政纪律的;(四)将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信息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目的且造成较恶劣后果的;(五)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协议合同授予的,或拒不履行本合同的;(八)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九)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合同中约定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十)列入计划的审计项目因故取消或终止的;(十一)拒绝接受甲方指导和监督的;(十二)按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履约考核表》(附件)进行考核,履约考核结果为60分(不含)以下的,严重影响审计质量,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十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情形的。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执行的,乙方有权终止评价工作。(二)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评价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费用。第九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招标文件;(二)乙方的投标文件;(三)乙方的服务承诺;(四)中标通知书;(五)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十条如有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实际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履约考核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履约考核表项目名称: 填报时间: 供应商名称: 使用科室(中心): 序号履约类别事项名称分值评分细则得分1审计任务执行(50分)人员配备15未经业务部门认可自行更换,扣15分/人,经批准更换的扣5分/人2人员出勤 10每缺勤1次,扣2分/人3资料保管2审计资料保管不当的扣1分/次4承接工作安排4未按照审计机关要求开展工作的扣1分/次5反馈审计情况4未及时反馈情况的扣1分/次6提供相关材料和审计成果15未按照审计机关要求及时提供的扣1分/次7审计成果质量(50分)审计任务完成1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的扣10分。8审计质量控制10未提交其内部质量控制和复核记录的扣10分。9一般质量偏差10复核偏差单项10%以下但超过2%的,扣1分/次10重大质量偏差20复核偏差单项10%及以上、总体1%及以上的。扣10分/次11审计纪律遵守违纪违规违反审计廉政和保密纪律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2履约结果总分备注:此表为付款重要附件。科室负责人(签字):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格式仅供参考)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南京江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南京江审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面):注、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附件三、资格要求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半年内任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距开标时间半年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和时间)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其他特定条件(如有)9、其他必要资格证明文件注:上述“1-7”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资格证明材料,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编写并编制索引),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盖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jjszxll@163.com,提交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通淮街38号)。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原件)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包号: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七、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单价:________元/人/日注:1.请将报价填至苏采云投标系统。2.限价1500元/人/天。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八、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承诺书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承诺书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供应商名称)承诺:我公司完全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有“实质性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九、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是否提供社保备注12说明:1、须在备注中明确1名项目组组长、2名正式组员、其他成员均为备选成员。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3、所有人员证书等附件务必清晰,建议正向放置。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十、业绩(可结合评标办法自拟)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万元)资金来源12…注:业绩应当是1名项目组组长、2名正式组员业绩。附件十一、实施方案(项目名称)实施方案(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自行编制)附件十二、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视为大型企业。备注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官网,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企业规模自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等(格式自拟)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5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跟踪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