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250ZA810052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gdyzmm@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ZA81005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年限
年预算金额 (元/年)
总预算金额 (元)
1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
1项
2年,1+1服务模式
3,130,000.00
6,260,000.00
注: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确定续签,则与物业公司再续签1年合同;如确定不再续签,则不再支付后续物业管理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gdyzmm@163.com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招标公告附件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填写、盖章并扫描发送至gdyzmm@163.com,邮件名称备注:0835-250ZA8100521报名+投标人名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地址: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668-663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
联系方式:成女士,0668-2281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
电 话: 0668-22813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高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16: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gdyzmm@163.com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开标室
预算金额
¥62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668-22813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0668-6635985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成女士,0668-2281391
附件:
附件1
物业管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doc
附件2
物业管理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3
(正稿)25-0521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附件4
(正稿)25-0521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1.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250ZA810052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E-MAIL固话投标人的主要服务产品领取招标文件签名: 2025年 月 日备 注除签字外,其他内容可以用计算机打印。实际投标单位的称谓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招 标 文 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35-250ZA8100521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5年04月24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总则
17
二、招标文件
18
三、投标文件
19
四、投标文件递交
20
五、开标与评标
21
六、中标和合同
27
七、询问和质疑
28
八、其他
29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3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gdyzmm@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35-250ZA810052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元整(¥6,2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元整(¥6,260,000.00)
4.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年限
年预算金额
(元/年)
总预算金额
(元)
1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
1项
2年,1+1服务模式
3,130,000.00
6,260,000.00
注: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1+1模式),满12个月为一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如确定续签,则与物业公司再续签1年合同;如确定不再续签,则不再支付后续物业管理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gdyzmm@163.com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招标公告附件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填写、盖章并扫描发送至gdyzmm@163.com,邮件名称备注:0835-250ZA8100521报名+投标人名称。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地 址: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668-663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
联系方式:成女士,0668-2281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
电 话:0668-228139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类 别
内 容
1
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35-250ZA8100521
项目预算: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元整(¥6,26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元整(¥6,260,000.00)
2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
项目属性和类别
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
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
4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地址: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
联系电话:0668-6635985
联系方式:陈女士,0668-6635985
5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
联系电话:0668-2281391
联系方式:成女士,0668-2281391
邮箱:gdyzmm@163.com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8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9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
☑不允许
(允许
10
核心产品
☑无
(有
产品名称: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1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 本项目不适用
12
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f)
13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和
方式等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gdyzmm@163.com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招标公告附件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填写、盖章并扫描发送至gdyzmm@163.com,邮件名称备注:0835-250ZA8100521报名+投标人名称。
14
现场考察/踏勘
☑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
(组织现场考察/踏勘: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要求:
15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16
投标文件组成
商务部分
一、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二、价格文件:
1.投标报价表。
三、其他文件及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技术服务方案;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4.项目采购需求带“★”号条款。
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7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日。
18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方式: 纸质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开标室
开标地点: 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开标室
联系电话: 0668-2281391
19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金额:
采购包1:人民币 元。
(2)提交方式: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20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21
信用记录审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
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22
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24
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预留份额政策。
25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
采购包1: 无 。
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
采购包1: 无 。
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需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采购包1: 无 。
26
评标方法及分值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 15 分,其他因素分值为 85 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账户信息: 按照合同约定
收款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
开户银行: 按照合同约定
银行账号: 按照合同约定
28
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
质疑联系方式: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书面形式
(2)联系部门: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 0668-2281391
(4)通讯地址: 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楼1910房
(5)电子邮箱: gdyzmm@163.com
29
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1)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 ☑Word)。
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
30
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
(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 中标人 支付。
(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采购包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依照下表相应类别,以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
费率
预算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说明:
①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②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附我司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永福南支行
银行账号:44034501040004829
备注用途:0835-250ZA8100521
到账情况查询电话:黄女士,0668-2281391
31
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补充事项:
一、总则
1.预算资金及来源
1.1 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批准立项。
1.2 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预算。
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2.1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
2.2 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
3.合格的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3.1.1 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3.1.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1.4 信用记录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 联合体
3.2.1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
3.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禁止规定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3.3.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及标准
(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5)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6.3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线上采购项目还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评审管理系统(适用于线上采购,下同)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编制
7.1 投标文件的编制
7.1.1 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7.1.2 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2 投标文件的语言
7.2.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
7.2.2 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
7.2.3 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线上采购项目适用)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8.2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
8.2.1 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2 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 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9.报价要求
9.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线上采购项目还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
9.2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
9.3 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9.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
10.1 书写
10.1.1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
10.1.2 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2 密封
10.2.1 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
10.2.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3 签署、盖章
10.3.1 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10.3.2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
10.3.3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
10.3.4 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
10.3.5 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使用电子签章。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2.投标文件递交
1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 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3.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14.开标
14.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4.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4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4.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4.6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4.7 对线上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
15.投标资格审查
15.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5.1.1 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2 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15.3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附表1: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资格审查结果
不通过理由说明
注: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17.投标符合性审查
17.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7.2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17.3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
附表2:符合性审查一览表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
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盖章要求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
实质性条款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要求
5
其他要求
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符合性审查结果
不通过理由说明
注:
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否则不通过。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8.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 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
(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18.4 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
18.5 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9.核价原则
1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投标无效
20.1 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
(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0.2 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3 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比较与评价
2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21.3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
21.4 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
2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废标
22.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中标和合同
23.中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3.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3.5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线上采购项目可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签订合同。
24.2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4.4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履约保证金
25.1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询问和质疑
26.询问
26.1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线上采购项目可以通过评审管理系统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2 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7.3 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4 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27.5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6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7.7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其他
28.保密
28.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
29.1 知识产权
29.1.1 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9.2 规避专利、版权纠纷
29.2.1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
29.2.2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
29.2.3 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9.2.4 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标准
2.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
2.2 本项目价格分值为 15 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 85 分。评审标准如下表:
序号
评审因素
主要内容
指标要求
细项分值
投标报价
价格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重。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
技术因素
房屋维护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3.2 房屋维护服务”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房屋管理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2.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符合一般物业的房屋管理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完全符合一般物业的房屋管理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6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3.3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设施设备管理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2.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符合一般物业的设施设备管理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完全符合一般物业的设施设备管理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6
保洁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保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3.4 保洁服务”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实施性强,管理规范,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保洁管理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2.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实施性较强,管理较规范,符合一般物业的保洁管理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实施性一般,管理欠规范,不完全符合一般物业的保洁管理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6
绿化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绿化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3.5 绿化服务”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绿化管理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2.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符合一般物业的绿化管理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完全符合一般物业的绿化管理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6
保安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保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3.6 保安服务”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可操作性强、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保安管理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2.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管理制度较规范、较完善的、符合一般物业的保安管理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规章管理制度欠规范、不完善、不完全符合一般物业的保安管理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6
会议和活动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会议和活动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3.7 会议和活动服务”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会议和活动管理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2.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符合一般物业的会议和活动管理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完全符合一般物业的会议和活动管理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6
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的各岗位职责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所培训的内容、培训成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入职指引、考勤、请假、员工行为规范等)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
2.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符合一般物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完全符合一般物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4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事故和刑事、火灾、水灾、爆炸、地震、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1.具备利用自身资源临时应急抽调含安全保卫、清洁服务、会务接待等各工种人员一批次不少于20人的调遣能力,有相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各种事件实际情况制定抽调方案、抽调方案的演练、调遣响应速度等),得5分;
2.有制定台风、暴雨、雷电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预案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等),得3分;
3.有制定燃气泄漏、火警、火灾事故、突发跑水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预案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等),得3分;
4.有制定突发停电、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预案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等),得3分;
5.有制定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各种事件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预案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等),得3分;
6.有制定群体性上访、打架斗殴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各种事件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预案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等),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和临时调配应急队伍的佐证材料。
20
商务因素
投标人服务团队
投标人服务团队:
1.保安队长:
具有3年或以上保安队长经验,得3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保安员:
每有1人具有2年或以上保安经验,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电工:
具有2年或以上电工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以上所述人员的佐证材料,包括投标人盖章的个人工作履历,劳动合同或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0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同一业主签订的不重复计算分数。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5
合计
100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
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扣除规则
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
节约能源政策
/
/
保护环境政策
/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
/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
2.4.1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4.2 本采购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1 家。
2.4.3 中标人数量: 1 家。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 / 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书
项目编号:
签订日期:
甲 方:
电 话: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地 址: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及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高凉中路、府前北路办公区实行一体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最终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乙方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未作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甲方将视作认同。
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 “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甲方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其他工作(特殊服务)需求,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且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4. “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甲方。
5. “乙方”系指最终确定的物业服务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
6. “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区域范围及相关场所。
7. “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合同所约定的评价程序和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结果公告和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磋商记录、承诺书等。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本项目服务地点包括以下物业场所的整体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名称
建筑面积
(㎡)
大院面积
(㎡)
物业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高凉中路办公区
18056.00
1852.5
高州市高凉中路173号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府前路北路办公区
16256.00
987.2
高州市府前路北路183号
第四条 委托管理事项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等。
1. 基本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目标与责任
(1)结合甲方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2)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完成物业管理区域内安保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室内外卫生保洁、环境净化、绿植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服务、重大活动专项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给排水设施、供配电设施、空调设备、机房和公共区域内的照明、报警设备等有关重要部位的巡查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甲方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安排等。
2
服务人员要求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2)根据甲方要求对专业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甲方报备。
(3)服务人员的年龄、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4)乙方须按岗位要求配备充足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不按要求配备人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且不按要求整改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足够的服务人员接管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如甲方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乙方进行调换。如因乙方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征求甲方意见,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6)甲方因工作需要,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合并、撤销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7)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
(8)在处理紧急、突发、特殊事件时,甲方对乙方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9)乙方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临时应急抽调含安全保卫、清洁服务、会务接待等各工种人员一批次不少于20人的调遣能力。
(10)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要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如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
(11)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要专职服务本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的,须报甲方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
思想政治和保密要求
(1)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思想政治和保密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无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2)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
(3)根据甲方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甲方报备。
(4)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保密知识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思想政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5)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4
档案管理
(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
(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甲方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保安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集中清洁活动记录、消杀记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绿化维护记录、绿植更换记录等。⑦其他:客户信息、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
(3)遵守甲方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图纸、数据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
(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甲方,甲方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
(5)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设施档案、来电来访记录、业主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工作计划等资料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符合有关标准。
5
服务改进
(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6
巡检服务
(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每天一次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楼宇外墙及各种外敷管道、楼宇门窗、楼宇悬挂物、楼宇各总水电表、裙楼卫生、楼层走火通道、应急照明灯、消火栓箱封条、楼层疏散指示灯、屋顶等设施和部位的状况。填写日检表备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3)每年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设施、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作出报告和评估并提交甲方。
(4)根据特殊情况(如异常性危害天气等)需要,临时安排对物业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设备针对性检查。
(5)根据日检、年检、临检结果,属于物业管理单位日常维修范围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属于管理方面的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恢复正常。
(6)房屋外墙出现裂缝、离壳、剥落现象,应于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到场处理并向甲方报告;房屋外墙出现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应于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到场处理。
(7)接到甲方工作人员相关报告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按程序处理。
7
应急保障
(1)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每年至少2次,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制定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故和刑事、火灾、水灾、爆炸、地震、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通常包括:台风、暴雨、雷电应急预案;燃气泄漏应急预案;火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突发跑水应急预案;突发停电应急预案;电梯困人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打架斗殴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区域内物业特点分析;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
(3)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方式、频次和要求,评估培训效果。使应急救援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明确不同类型应急预案的演练形式和内容,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进行演练效果评估和总结。
(4)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文件的要求,联合甲方或甲方下属分管部门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疫等相应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发生时,负责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相关管控措施符合DB44/T 1048规范的要求。
(5)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甲方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6)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备、出口指示标志完好。
(7)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应进行事后恢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使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工作秩序和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协助事故调查;协助评估事故损失;协助保险受理和赔偿等。
(8)应急值班服务。①负责应急值班室卫生保洁、环境消杀、被服收洗更换工作。②负责应急值班人员送餐工作,送餐服务及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送餐工作。③对接应急值班情况处理。根据应急值班人员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
8
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
(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
(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重大活动服务、应急值班等。
(4)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员工行为规范;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消防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会议服务制度;保密制度;值班制度;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9
信报服务
(1)对邮件、包裹、挂号信和报刊杂志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
(2)负责传递报刊、杂志,以及信件派发,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
(3)大件物品出入向甲方报告,待甲方确认无误后放行。
10
接待服务
(1)制定接待员管理制度,加强接待员管理。
(2)协助传递报刊、杂志,以及信件派发,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
(3)做好来访人员预约、登记、安排、迎接、引导、后勤服务、陪同、送行等工作。
(4)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候会室、接待室的清洁和服务工作。
(5)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11
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
(1)组建物业高州市税务局办公室,物业办公室负责统筹和协调整个项目的物业管理,监督各服务部门的工作,同时做好与甲方的沟通,确保服务质量。
(2)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配备客服负责接听记录,工作时间内现场坐席接听,非工作时间转移接听。及时分派各类服务需求,一般服务需求15分钟(紧急事项10分钟)内有反馈或到场处理,复杂需求30分钟内有反馈或到场处理。
(3)应将投诉渠道及相关负责人信息进行公示。一般情况下,责任性投诉应于接到投诉后30分钟内到场处理,并于约定时间内进行答复。非责任性投诉应向投诉人说明责任范围并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必要协助。接到有效投诉后,应根据投诉事项严重性,安排相应的负责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至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将问题处理完毕。应对投诉事项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存档、汇总并分析。投诉处理率和回复率应达到100%。
(4)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管理物业,设立物业办公服务热线电话,随时接收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反馈,记录相关事件并及时处理,建立回访制度;接到报警信号,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甲方维护物业管理区域正常工件秩序。
2. 房屋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办公用房管理
(1)建立房屋维护与管理制度,对服务区域的房屋结构、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户外设置物等进行有效管理,保持功能完好,并引导甲方正确使用房屋。
(2)制定房屋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发现房屋损坏的,应及时上报甲方组织抢修维修,并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3)设备房及机房应有必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强电、弱电设备机房门应有防鼠装置。天花应刷白,无漏水痕迹,无蜘蛛网,无孔洞;机房内水管与电缆槽之间应有防止漏水导致短路的措施。墙身应刷白,无施工遗留痕迹。无明显的凹凸不平及挂尘的现象。墙身孔洞封闭。
(4)设备房及机房地面应有地坪漆或敷设防滑地板砖。机房内应划分通道和工作区。空调机房、水泵房设备周围应设置排水沟。
(5)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年限,制定房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应加强巡查。
2
办公用房巡检
(1)每天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填写日检表备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2)每天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等。填写日检表备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3)强降雨天气前后、台风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甲方报告。
(4)根据特殊情况(如异常性危害天气等)需要,临时安排对物业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设备针对性检查。
(5)房屋外墙出现裂缝、离壳、剥落现象,应于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到场处理并向甲方报告;房屋外墙出现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应于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到场处理。
(6)接到甲方工作人员关于办公用房损坏相关情况报告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3
装饰装修监督管理
(1)对房屋内装饰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饰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正常办公秩序。
4
标识标牌
(1)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
(2)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3.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
(2)检查巡查发现异常故障隐患时,第一时间报告甲方,进行现场状况观察,由专业公司负责维修,并做好巡查登记报告甲方。
(3)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2
电梯系统
(1)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通知维保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
(2)根据甲方需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时间。
(3)本项目不包含电梯系统维护、维修服务。
3
空调系统
(1)日常巡查时发现空调设备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报告。
(2)本项目不包含空调系统维护、维修服务。
4
供配电系统
(1)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
(2)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3)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
(4)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甲方,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
(5)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甲方报告。
(6)本项目不包含供配电系统维护、维修服务。
5
照明系统
(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
(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
(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
(4)属于乙方日常维修范围的,经甲方确认后,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
(5)属于甲方负责的维修范围的,乙方应配合做好维修方案,配合维修施工现场管理,配合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配合施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等。
6
其他设施设备
(1)日常巡查(包括但不限于)卷闸门、推拉门、伸缩门、热水器等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2)乙方日常维修范围的,经甲方确认后,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
(3)属于甲方负责的维修范围的,乙方应配合做好维修方案,配合维修施工现场管理,配合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配合施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等。
4. 保洁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保洁范围:包括高州市税务局高凉中路、府前北路办公区所属物业、办公大楼所有红线范围、饭堂、内外公共区域。具体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大堂、台阶等周边围墙、停车场、道路、楼层候梯间、公共卫生间、电梯、走火梯及各出入口、天面等的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四周内外墙壁、门、窗、地胶、木地板及餐桌的清洗保洁;门岗门前出入口、卫生间、洗涤间、停车场、行人通道、接待室、通信设备机房的清洗;大楼天花、通道、步梯、大堂灯饰及所有照明灯,摄像头的清洁;办公家具、电梯升降梯厢内外部位的清理;办公大楼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2)应建立相关保洁制度、消杀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保洁服务定时定点,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整洁、干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使用环保清洁剂。
(3)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进入保密区域时,有甲方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4)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保洁冲洗建筑物公共场所、过道、楼梯和大堂等地面时,应尽量安排在非上下班高峰期作业,现场应设置"注意防滑"等安全标识。
(5)服务区域内应禁止有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物品存放。
2
办公用房区域保洁
(1)办公用房内地板、桌椅、茶壶、水壶、水杯等每天清洁1次,保持无积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2)办公用房内空调风口、天花、照明灯具、窗帘、地脚线、办公设施等每周至少清洁1次(安排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保持无积尘、无污渍、无蛛网、干净、整洁。
(3)办公用房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清洁2次,内部无满溢、无异味,外表面无污迹,无灰尘。对垃圾桶进行清理,换好新的垃圾袋后,统一收集并做好垃圾分类。
(4)不得翻动办公物品、文件,办公用品应轻拿轻放。
(5)遇到甲方在办公楼召开会议、举办重要活动和会务接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会议或活动前后清洁卫生工作。
(6)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座时,尽量避免清洁工作。
3
公共场地区域保洁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
③卫生间每天早晚各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配备卷纸、洗手液,每日检查,发现用完及时补充。瓷砖:2米以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月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水渍。
(7)电梯轿厢:
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
③保持电梯轿箱清洁,白天对电梯轿箱进行不间断循环清洁;每日下班后对电梯的轿箱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洁1次;电梯轿厢壁不锈钢每周保养1次;保证电梯内光亮,灯具、天花板无灰尘,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地面清洁。
(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
(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11)天花板、公共楼道灯、会议室和活动室吊灯:每季除尘一次,无明显积灰、无虫网。
(12)玻璃:每季清洁一次,做到无明显积灰、污迹;
(13)会议室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如有会议召开,在会议结束后半小时内清扫完毕,保持地面、桌面、台面清洁、无杂物。
(14)办公大楼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
(15)道路、地面、门窗、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每周至少消毒1次。
(16)指示牌、低位墙身、地脚线、每周至少清洁1次,不锈钢饰面每周至少清洁1次,做到表面光亮、洁净、无污渍、无灰尘、无污迹、无水渍、无划痕、整洁、玻璃通透、金属表面光亮无痕迹。
(17)高位墙身、墙面灯箱每季度至少除尘1次,外表面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灯箱内无积尘。
(18)绿化盆景巡回保洁,绿化叶面无灰尘、套盆内无垃圾、无多余残留水渍、套盆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
4
公共场地区域保洁
(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2)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垃圾,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
(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3.4.1)
(7)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广场、停车场等每日清扫2次、大厅每日拖洗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每日对绿化带、草地进行循环保洁,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
5
垃圾处理
(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
(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
(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
(5)垃圾装袋,日产日清。
(6)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
(7)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
(8)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
(9)本项目不包含环卫部门直接向甲方收取的垃圾清运费。
6
卫生消毒
(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
(2)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
(3)明沟定期清理,内壁无粘附物、无沉淀物,无明显垃圾,无堵塞。
(4)本项目不包含专业防治白蚁、红火蚁、驱蛇和灭“四害”服务。
7
保洁工具及用品管理
(1)中标人须承担常规清洁用品,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评估项目需求及成本,确保充足供应。
(2)保洁工具及清洁用品须正确使用,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在每次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并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
(3)投标人投标时应选择品牌市场认可度较高及品质可靠的产品。乙方所选产品需由甲方确认,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选产品进行抽检、对比,并根据核对检测情况要求乙方对不符要求的产品予以更换。
4.1 具体清洁要求
序号
材质
清洁要求
1
瓷砖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2
石材地面
(1)根据各区域的人流量及石材实际磨损程度制定石材晶面保养计划。
(2)启动晶面机,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3
地胶板地面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胶板地面进行打蜡处理。
4
地板地面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
5
地毯地面
(1)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
(2)用地毯清洗机进行整体清洗,除螨。
6
乳胶漆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7
墙纸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8
木饰面内墙
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
9
石材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10
金属板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11
外墙
定期清洗。
12
玻璃幕墙
定期清洗。
注:根据物业用材情况选择清洁要求。
5. 绿化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制定绿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2)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
(3)制定防治病虫害预防措施并执行,及时清除杂草、枯枝,春秋两季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种合适的苗木、花草。
(4)每周根据气候,给花木适量浇水;每月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量施肥、适当松土。
(5)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
(6)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7)办公场所室内摆放的绿植采购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公共场所的绿化布置、室内盆栽植布置、办公大楼周围绿地和花草植被的购置及补种(绿化品种、盆栽由甲方指定)。
2
室内绿植摆放
(1)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办税大厅、大堂、餐厅、公共区域等的绿化购置、搬运、摆设、养护、定期更换工作。
(2)室内绿化植物应生长良好,树形优美,长期保持叶面清洁光泽,花朵鲜艳。无枯叶,无黄叶,花盆干净,底盆无积水现象,无病虫害,每日喷洒叶面,适度淋水,施肥。应选用无毒、无害、无味、园艺型肥料。进行存活率、造景、修剪、施肥、病虫害控制。发现病变、虫害、枯萎应予以更换。
(3)根据甲方需要和标准,在室内办公室内及公共场所公共位置(角落、窗边等)摆放绿植,布局合理、均匀、疏密有度。绿化植物的色彩、形态和气质应与空间大小、装饰氛围及功能相协调。应选择光度、温度、湿度的耐受程度适宜,观赏性强、观赏周期长,管理方便的品种。
(4)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大型活动、会议绿化摆放,宜选用观叶植物,并根据不同的会场性质选择不同的植物品种。所布置的绿化植物,应注意排列整齐、对称。节假日绿化摆放,由于受季节、气候等局限,其具体植物品种可因地、因时、因甲方要求而适当选择和搭配。活动摆放植物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或违规配置和摆放。
3
室外绿化养护
(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在每年春秋两季重点施肥1-2次,例行养护宜施有机肥,植物生长旺盛期宜施复合肥。
(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
(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
(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
(5)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
(6)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落叶、水质清洁。
(7)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
(8)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9)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
(10)室外地植植物自然凋谢或死亡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更换、补种的方案或建议,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单株费用不超过500元的植物,由乙方负责采购补种,单株费用超过500元的植物由甲方采购,乙方免费进行补种。
(11)乙方负责办公楼外围绿化养护工作,含灌木施肥、修剪、杀虫、补种及2米以下低矮枝修剪、清运等费用,地面以上超过2米的树木修枝截杆由甲方负责。
6. 保安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建立保安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
(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3)执行当地***门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不文明及违法行为,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严重事件及时报警。在监控中心、门岗等场所配备足够完善的安保、防暴器材器械。
(4)负责维护服务区域内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劝阻、纠正、制止服务区域内各种违章(法)违规(纪)行为,包括车辆(电动车、单车等)乱停乱放、交通违章、消防违规、推销、乱搭建、乱张贴、乱摆卖、乱涂乱画等,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净化环境。
(5)遇恶劣天气(如台风、雷雨、酷暑和极潮湿等)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出示警告牌,并记录和保护相关资料。按公安、消防等行政部门要求,发布、张贴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资料。
(6)加强对重点办公区域、设备机房、停车场等主要部位的安全防范,未经批准,不得在以上管理区域内照相、录音和录像,不得泄漏甲方有关人员的办公地点、电话、车牌号码等内部资料。
2
出入管理
(1)办公楼(区)主出入口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设置门岗。
(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
(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
(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毒品、军火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包括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进入。
(8)提供现场接待服务。
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
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杜绝推销人员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的人员进入办公楼。
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
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
⑤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100%。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工作时要有礼有节。
⑥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甲方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8:30-12:00,14:30-17:30)。
⑦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注意事项)。
3
值班巡查
(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重要出入口及监控室应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值班记录表。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接班,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岗。交班人在结束当日工作前应将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不应移交给下一班人员,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
(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5)杜绝值班时间脱岗、离岗、睡岗,玩手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服务区域内的出入口、公共区域、绿地带、设备用房和各办公楼(区域)及甲方指定场所每天24小时巡逻。重点区域和部分时段以及有特殊情况时,应每2小时巡逻1次,工作应有签字记录、存档。巡逻人员应按巡逻路线规范巡逻,使用电子巡更设备采点记录路径,发现行人、车辆、建筑物设施等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处理或报告。巡逻时,不应影响入驻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全天24小时对物业辖区范围内以及外围治安、消防等情况进行保卫和巡查,防止各类破坏活动,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走动,杜绝任何影响甲方正常办公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4
监控值守
(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
(2)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
(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闭路监控系统摄像机、监视器、录像设备及相关设备运行可靠,画面清晰,切换稳定,现场录像时间误差不能超过2分钟。
(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
(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
(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8)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应采取跟踪监视和定点录像措施,并及时上报和进行现场处理,保安人员接到治安报警,应及时报告,迅速赶到现场酌情处理,并把情况反馈到监控中心和物业管理岗,监控员对报警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留档备查。
(9)录像回放清晰。报警设备工作正常。对监控设备的运行与操作情况应进行监控、处理和记录。监控及相关设备外观完好、整洁。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保或设备管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修复,故障期间及时安排人员对故障覆盖区域进行巡回监控。
5
车辆停放管理
(1)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规范,导向标志完整、清晰。
(2)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
(3)严禁在办公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充电。
(4)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
(5)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协助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3分钟。
(6)加强充电桩安装区域的巡查工作,确保充电桩及其相关设备情况良好,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并按要求上报。
(7)配置秩序维护人员负责服务区道路和停车场的管理,包括维持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按交通标志、标线行车,按划线车位停车,无乱停乱放和阻塞现象。必要时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
(8)车辆进出24小时应有记录,必要时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无危险物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定期或随机检查停放车辆、车况,并进行登记。无车辆未上锁、车窗车门未关及乱停放行为,无偷盗车辆、损坏交通标志设施等行为。
(9)非机动车、电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停放在划定的露天车位或车棚内,做到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制止任何车辆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上停车。
(10)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有专人负责提前控制停车位,保障重要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做好停车场车位牌等标识信息。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擦碰等意外事件时,应有专人负责疏导和现场协助处理,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
(11)若发现停车场地面及车位线出现破损现象,应及时上报。
(12)负责公务用车的集中停放安排和临时移库服务等。
6
消防安全管理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配合甲方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符合并通过高州市消防局对重点消防单位的检查验收,不存在消防隐患。同时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建立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
(2)配合甲方建立消防控制中心及配备齐全消防系统,保证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无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安全通道畅通、标识明显。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
(3)配合甲方建立消防管理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年定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
7
突发事件处理
(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
(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
(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
(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6)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
(7)加强管理,预防火灾、水患、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完善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旦发现事件苗头须立即报告甲方,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支援的,应在30分钟内,能集结不少于10名专业安保人员到现场援助。
(8)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8
大型活动秩序
(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应有专人落实停车场地、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7. 会议和活动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会议受理
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
2
会前准备
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
3
引导服务
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
4
会中服务
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
5
会后整理
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
6
会议保障
(1)建立会议管理制度,制订会议服务标准并认真落实。
(2)按甲方的要求布置会场,协助制作会标,负责席位卡制作,配合办公室席位卡摆放等;负责会议室音响设备、话筒、投影仪等设备调试;做好会议期间的茶水供应及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3)会议结束及时做好会议室的保洁,关闭门窗、音响、空调、照明、投影仪等用电设备。
(4)每周对所有楼层的会议室进行彻底大扫除(至少一次)。
7
重大活动保障
(1)制订流程。配合甲方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
(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
(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
8. 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
乙方应提供以下作业设备(自有或租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
序号
用途
作业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移动登高车
1
台
2
保洁服务
吸尘器
1
台
3
绿化服务
绿篱机
1
台
4
保安器械
防暴器械
6
套
5
保安服务
对讲机
10
套
6
保安服务
手电筒
6
支
第五条 乙方的人员配置
1. 乙方的人员配置
1.1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特别是骨干人员(主要管理层人员)。相关人员变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
1.2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
1.3 保安人员的变动须遵循当地***门的有关规定。
2. 物业人员要求
2.1 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2 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3 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2.4 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以匹配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要求,相关的培训资料应向甲方报备。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个别服务不到位状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强化培训,在 1 周内达到甲方的合理要求。
3.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
3.1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岗位设置
3.1.1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岗位设置47个,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作风严谨;注意言行文明,服务细致、热情微笑有礼。
3.1.2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表(单位:人)
序号
物业名称
保安队长
保安员
保洁员
服务员
电工
综合工种人员
小计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高凉中路办公区
1
8
4
4
1
6
24
2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府前北路办公区
0
7
4
0
0
12
23
合计
1
15
8
4
1
18
47
3.1.3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岗位
岗位要求
保安队长
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上岗;对保安员进行管理;按保安员职责落实岗位责任;甲方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等;要求男不超过63周岁、女不超过58周岁。
保安员
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上岗;至少1人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按要求做好办公场所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巡逻监控、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活动场所安全保障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等;要求男不超过63周岁、女不超过58周岁。
保洁员
按要求做好办公场所保洁服务;做好垃圾清理和卫生消毒工作;甲方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等;要求男不超过63周岁、女不超过58周岁;节假日安排1人值班,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服务员
负责安排好迎接、座谈、食宿、参观、送行、茶水等工作,并注意搞好协调配合,使各个环节衔接妥当;按要求做好来访登记、预约、接待工作;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做好会议服务工作;做好职工阅览室服务工作;做好甲方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要求女性,不超过50周岁;服务时长和甲方作息时间同步,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电工
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安全、节约用电,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含照明、给排水系统等;定期巡查线路与电器设备,及时排除线路、设备故障,确保正常运作;坚决制止各种违规用电行为,杜绝事故隐患;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综合工种人员
工作职责参照且不局限于服务员等,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调配安排。
3.1.4 甲方在高凉中路、府前北路办公区有食堂,可安排物业人员就餐,用餐人员需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要求错峰用餐,用餐费用结算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期限
1. 本次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两年,即自2025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止,共24个月,服务期限内物业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限均为 1 年。甲方第一年合同期满前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再续签下一年。本合同为一年一签的第一年签订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2. 合同首次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第七条 物业管理费用
1. 本次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总金额为 ,每年预算金额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相关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
2. 合同总价包含所有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社保费、医保费、体检费、加班费、高温费、伙食费、服装费、工具器材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包含人员意外保险、离职经济补偿等费用;包含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包含企业本项目应缴纳的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工会费、残疾人保障金等(在计算税金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6%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按3%计算);包含实施物业管理项目的必要费用(包括部分配件、材料、清洁工具及耗材、人工、设备租用等费用);包含绿化养护、垃圾清理和清污、应急值班服务等费用。
3. 本项目实施所用水电费、大件维修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4. 由于各类活动、灾害天气、应急保障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甲方另外要求外,不作调整。
5. 如甲方因政府政策性因素调整和重大工作任务造成乙方工作量额外增加的,甲方可以根据政策要求和工作量增补相应费用(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当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办公室楼总建筑不变,但办公功能调整后,物业费用不增加。
6. 物业管理责任险投保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所有物业,投保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7. 重要提示:如服务期内高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物业公司应按提高的幅度对服务人员的工资差价进行适当的调整,甲方不因工资差价调整而增加费用。
8.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的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乙方须为保安员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
9. 乙方须承担工作人员由于生病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为保障保安员权益,乙方须为保安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10. 对超出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或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甲方应与中标方另行协商并酌情加款。甲方要求中标方在休息日加班以及非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加班的,中标方应予配合并应按照高州市相关法规标准支付加班费用。
11. 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4)合理性原则:与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八条 费用结算方式
1. 物业管理费用按月支付(每月服务费计算方式:以本合同约定每年度预算金额除以12个月计得每月服务费金额)。如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2. 每月结束后,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发放表、总结算表,以及其他相关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3. 乙方每期开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金额应扣除前期的考核扣、罚的相关金额。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的,以每月服务费除以该月天数后按日计算物业管理服务费。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足额安排人员或不按合同约定完成有关服务等,应扣减相关项目费用,并按考核要求扣分、罚款。
5. 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乙方调整人员数量和服务事项的,按确认后的人员数量和服务事项据实结算费用,考核不作扣分和处罚。
6. 人员工资薪金费用按合同约定标准据实结算,由乙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制作工资表,交甲方审核后结算。人员福利费、社保费、医保费、体检费、加班费、高温费、伙食费、服装费、工具器材费、通讯费、交通费、管理费用等根据实际人数,按对应的比例或定额计算,与工资薪金合并结算。
8. 绿化养护费用、应急值班费用、垃圾清理和清污费用、其他管理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按合同约定标准实行总额包干结算。乙方每月根据合同约定,将以上费用列入总结算表,交甲方审核后结算。
9. 保险费用已包含公司应交的社会保险费用,如遇服务期内高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物业公司应按调整后的金额对服务人员应交的社会保险金额进行调整,甲方不追加采购费用。
10. 所有人员工资为物业公司给服务人员的应发工资(已包含物业员工个人应交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包含公司应交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 10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如乙方在履行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有违约行为,除了扣除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外,甲方可根据实情,在乙方交纳的履行合同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履行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没有违约行为,则在合同期满时,甲方如数退回乙方交纳的履行合同保证金,利息不计。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经营制约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服务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2.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有权以此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 不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抵押、转包服务区域,在服务区域内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
2. 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3. 在服务区域中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周末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乙方需合法合理安排人员在岗、轮岗,并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工资、加班费、安排调休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4. 乙方必须指定一位项目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区域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项目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主要管理层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5. 为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乙方须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6. 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 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服务区域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8. 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乙方提供,须穿着经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该部分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9. 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在服务区域中与其自身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在经营中须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服务状况。接受甲方、甲方主管分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监督与检查。
10.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的,甲方将按相关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必要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11. 乙方在服务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12. 因乙方及人员在管理中造成乙方自身物业人员损失的(包括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3. 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反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违者相关法律责任。
(2)不得在服务区域随意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服务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服务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消防风险及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均不得在服务区域存放易燃物品、具有较大挥发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其他危险品。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不可抗力以外,物业人员的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日常正常办公活动。
14. 保险
(1)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员工人身意外发生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5.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否则承担违规责任。
16.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7.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第十二条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 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 协助乙方的员工按相关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 终止
2.1 提前终止
2.1.1 甲方不得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管部门或财政监管部门报告,按规定处理。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损失等价补偿的原则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2.1.2 因乙方在服务期内 2 次及以上物业服务综合考核未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1.3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转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1.4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2.1.5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监管部门处理。
2.1.6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或财政监管部门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无果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按上述 2.1.2 条处理。
2.1.7 乙方出现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情况,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时,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合同。
2.2 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但相关协商记录及情况必须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2.3 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 合同终止执行办法
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为处理,乙方支付甲方相关代理费,费用标准双方提前协商约定。
4. 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不代表甲方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1.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1.4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5 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1.6 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1.7 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1.8 提供乙方必要的管理用房。
1.9 当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质量要求时,甲方可相应扣减物业管理服务费。
1.10 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
1.11 由于甲方机构改革或因工作需求调整办公地点和场所,如乙方不接受甲方在服务内容、服务面积及服务费用的调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因本项目需要的基本办公用房、办公桌椅和办公用品等由甲方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权利义务
2.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
2.2 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2.3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对甲方的房屋、设备、设施负有检查及保护的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属于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4 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2.5 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2.6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2.7 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8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友好、妥善交接。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乙方必须向新的物业管理单位移交其使用的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及属于甲方的物品和工具等,所移交的档案材料必须完整清晰。
2.9 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由乙方负责依法协调处理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10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请茂名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验收和考核
1. 甲方主管部门对乙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
2. 其他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对乙方开展日常综合考核进行验收,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上视为验收合格。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3. 根据甲方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由甲方委派的监管小组对乙方的管理服务质量等日常考评,并根据考评得分情况支付服务费。得分较低的,甲方有权对供应商扣减服务费或解除合同。
4 .每月对所有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进行汇总考核评分,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不足90分的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
7. 低于80分的,每低1分从当月管理服务费中扣除2000元。一年内出现两次月度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
考核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应扣/
加分值
扣分说明
备注
基本
服务(20分)
人员配备
(11分)
按需求表足额配备人员
5
每配备少1人扣1分
关键岗位按要求持证上岗
2
没按规定取得资格证书,1人扣0.5分
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上班时间段统一穿戴制服并保持良好个人形象,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无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情况。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档案管理
(2分)
档案和记录齐全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日常巡查
(2分)
按要求巡查、报告、处理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应急保障
(3分)
应急预案齐全,按规定演练
1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应急反应及时、妥善、有效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工作制度
(2分)
工作制度齐全,制度内容完善、科学,制度更新及时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环境
卫生
(40分)
公共区域
(20分)
走廊地面:无灰尘、无烟头、无纸屑、无痰渍、无痰渍。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楼梯间、台阶每周拖洗2次,每日收集2次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楼梯道玻璃内侧无灰尘。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洁1次,要求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电梯轿厢:门槽,门传感器,保持电梯内干净,无杂物,无污泥浊水。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对于城管部门规定的门前“三包”范围内的保洁工作要认真,严格做好,做到位。经常用水冲刷地面,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所有道路路面无痰渍、无污渍、无杂物、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目视灯具、灯座等无积灰,标识、宣传牌栏杆等户外设施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全部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绿化带上的烟头杂物,冬季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1小时。
2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卫生间
(9分)
地面、墙面、门窗:无污渍、积水、小广告、蛛网,保持通风无异味。
3
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