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招标公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

项目概况        
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
项目名称: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
预算金额(元):2450000
最高限价(元):2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基于《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加强各类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管控,协调周边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区域空间格局;强化近期拟实施的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落地性,在确保项目实施阶段顺利推进的同时,做好与周边区域的空间协调,开展本项目。拟对现状进行梳理、借鉴国内城市先进案例,优化方案,提出空间管控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下: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4573
质疑联系人:石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4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
传    真:0571-8763130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红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0283
质疑联系人:胡经理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02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政策咨询电话:沈先生、陈先生/0571-89580457、0571-8958046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ZBC-24-GK-9012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定稿).docx233.0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项目名称: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预算金额(元):2450000最高限价(元):245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4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基于《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加强各类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管控,协调周边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区域空间格局;强化近期拟实施的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落地性,在确保项目实施阶段顺利推进的同时,做好与周边区域的空间协调,开展本项目。拟对现状进行梳理、借鉴国内城市先进案例,优化方案,提出空间管控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下: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采购意向公示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qZXzkhNTQBjWpt5dlQjOFA==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4573质疑联系人:石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4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传真:0571-87631300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红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0283质疑联系人:胡经理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028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沈先生、陈先生/0571-89580457、0571-8958046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2893号、[2025]2866号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本项目扶持力度:☐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适宜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要求达到 %(允许联合或分包);þ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配合成果宣传、案例借鉴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录屏演示。演示视频通过U盘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胡馨月,17816022721收。注:请供应商确保U盘中视频文件正常运行,如损坏或其他无法打开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方式三:现场演示。地点为 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评标室 ,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演示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胡馨月 178160227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家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鼓励有条件的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公示。(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胶装投标文件(内容同电子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或系统解密版三份,用于项目资料存档。(邮寄地址:杭州市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13楼 胡馨月 17816022721收)(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根据杭价费(2003)148号,服务类收费标准七折收取。采购人在招标完成后支付;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款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关支行帐 号:3300161638305300234216补充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相关规定,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要求提交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资料时,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因未及时提供导致不利于供应商的判断,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背景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空间区域管控的相关要求,基于《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加强各类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管控,协调周边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区域空间格局;强化近期拟实施的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落地性,在确保项目实施阶段顺利推进的同时,做好与周边区域的空间协调,开展本项目。2、规划范围杭州市域;3、技术要求1、现状梳理。基于现状及《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上位规划或文件的要求,梳理现有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廊道。2.案例借鉴。梳理和借鉴国内城市对于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用地规划控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杭州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规划控制和传导的工作方法和要求。3.优化方案。对列入近期项目库的重大交通、市政设施,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预控线位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沿线重大影响要素;突出综合交通市政廊道在平面和立体上的空间协调,深化、优化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的线路工程走向和断面布置方案,优化竖向等关键节点控制方案。4.提出空间管控。对本次提出的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线路走向优化方案,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分析,同时考虑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廊道设置标准和要求,以及对城市安全的影响,开展交通市政重大基础设施廊道边界条件分析、划定保护范围,进行空间管控。4、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1、服务标准:项目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项目成果:(1)成果要求数字化。最终成果应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附件、数字化入库成果,以及规划成果宣传相关材料。(2)规划成果包括中审稿、送审稿、报批稿和成果稿四个阶段成果。中间成果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送审成果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报批稿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最终成果提交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3)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ppt、pdf格式)以及图纸电子文档(dwg格式、jpg格式、GIS格式),供存档之用(含dwg格式、jpg格式、GIS格式,并符合规划和自然资源“一张图”成果入库等有关要求且电子文件必须为可编辑状态)。3、知识产权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避免发生纠纷。(2)本规划及研究项目的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无权继续使用项目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3)本项目设计评审阶段所产生的专家评审咨询费由中标人承担。5、服务期及进度要求:1、服务期: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2、进度要求: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中间成果;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审成果;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质保期至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供应商售后服务包括协助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同时按相关程序协助落实送审成果的修改、报批、发布等。1、供应商应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及优质的后期服务,并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2、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突发状况,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共同解决。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并承诺在提供相关疑问解答、相关技术支持工作。4、如在项目过程中发生问题或需要技术支持的,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要求及时给予采购人回应与支持。5、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服务期及售后服务期内,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果宣传工作,并收集宣传资料移交采购人。7、项目实施要求1、实施单位要求对此项目有准确的理解,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具有良好的项目沟通能力,保证根据采购人的需要进行及时的沟通。2、实施团队要求供应商需成立专业的项目工作组,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具有项目实施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8、商务条款1、合同支付:总价包干、分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期:中标人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中间成果后,并经采购人组织审查达到技术要求的,支付至147万元。第三期:中标人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送审成果后,并经采购人组织审查达到技术要求的,支付合同剩余款项。(2026年财政预算下达后支付)注:若中标金额小于147万元,则按3:3:4比例进行支付。2、验收:(1)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以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等要求,组织采用专家及部门审查方式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2)验收流程2.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服务过程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可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2.2最终验收工作根据合同约定的成果审查要求执行。(3)验收标准3.1供应商完成项目的进度符合进度计划;3.2供应商已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交了工作成果;3.3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与合同约定的人员一致,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人数;3.4供应商提供的实际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5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成果资料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4)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国家、地方规定,采购文件等要求,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进行履约验收。初次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初次验收未通过,后续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1【客观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规划项目的,每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客观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国包含规划编制或相关)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3拟派项目组人员/3.1【客观分】项目负责人1人:1)具备城乡规划类、交通类或市政类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其余不得分。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规划项目的管理协调经验的,得1分;【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业绩证明(需体现相关内容及负责人情况),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打印的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3.2【客观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交通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1分。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情况及1)职称证书;2)学历证书;3)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打印的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4需求分析/4.1整体分析:1)对项目背景把握透彻;2)对项目实施地现状了解分析到位;3)对上位相关规划及政策充分了解、资料全面;4)对项目的目标任务定位准确。以上四项内容,每项内容理解透彻、分析到位、合理科学得3分;理解基本透彻、分析较到位、合理得2分,理解部分准确,缺乏深度,分析稍有欠缺,基本合理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偏离较大或不适用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124.2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开展可能面临的技术困难与风险基本判读,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到位5分,提出的重点、难点分析稍显不足的3分,提出了重点、难点但分析不到位1分,没有分析重点、难点分析不得分。54.3根据重难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全面可落实得5分,方案有部分针对性、内容较全面基本可落实得3分,方案针对性较差、内容有缺陷需完善后实施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5项目技术服务方案/5.1现状梳理思路:1)梳理现有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廊道;2)梳理既有交通、市政规划中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情况;3)梳理杭州市现状交通、市政廊道控制管控要求;4)针对现状及预控廊道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以上四项内容,每项内容理解透彻、分析到位、合理科学的得4分,理解基本透彻、分析较到位、合理得3分,理解部分准确,缺乏深度,分析稍有欠缺,基本合理的每项得2分,内容有明显缺陷需完善后实施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偏离较大或不适用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6分。165.2案例借鉴:1)梳理和借鉴国内城市对于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用地规划控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思路清晰、内容完善可实施性强得2分,思路有偏差、内容有缺陷需完善后实施得1分,不合理不得分。2)对杭州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规划控制和传导的工作方法和要求的阐述,内容完善可实施性强得2分,内容有缺陷需完善后实施得1分,不合理不得分。45.3优化方案建议:1)明确需要优化调整的交通市政重大廊道,其中市政廊道应包含近期建设的原水、排涝、电力、燃气等市政廊道,交通廊道应包含近期建设的重大铁路和高速公路;2)针对交通廊道,提供线位初步优化建议及断面布置方案建议;3)针对市政廊道,研究市政廊道不同专业、存量与规划、垂直空间利用的可行性。针对近期实施的市政廊道提出综合利用、调整优化。以上三项内容,每项内容理解透彻、分析到位、合理科学得4分,理解基本透彻、分析较到位、合理得3分,理解部分准确,缺乏深度,分析稍有欠缺,基本合理得2分,内容有明显缺陷需完善后实施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偏离较大或不适用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125.4空间管控方案:1)针对重大交通廊道沿线用地情况进行梳理,提出空间管控要求;2)针对重大市政廊道沿线用地情况进行梳理,包含对三区三线、地质灾害、地下空间、景观风貌影响等的分析,提出空间管控要求。以上二项内容,每项内容齐全、分析合理、方案科学得5分,分析较基本到位、合理得3分,部分准确,缺乏深度,分析稍有欠缺,基本合理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偏离较大或不适用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106数字化应用:项目成果规范化入库及数字化场景展现,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7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各阶段工作流程、各部门统筹协调、团队劳动力计划保障等,根据对应内容详细、完善程度打分。内容完善合理可行满足需求得3分,基本完善部分可行得2分,内容有缺陷需完善后实施得1分,不可行不得分。38进度计划/8.1对招标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其中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工作量及进度控制合理且符合实施周期的要求,进度控制措施、关键时间节点内容详细且完善;内容完善合理可行满足需求得3分,基本完善部分可行得1.5分,不可行不得分。38.2【客观分】供应商承诺明确规划设计编制进度安排和规划成果汇报重要节点,阶段性成果汇报不少于4次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不限。】29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包含质量保证体系、针对性措施、与采购人后续需求配合情况,根据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程度打分。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得4分,基本完善部分可行得2分,有缺陷需完善后实施得1分,不可行不得分。410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技术支撑团队、响应时效、技术服务范围等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具有明确针对性,且满足售后需求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漏或未描述完整的不得分。4*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委托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_______(甲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鉴证方:_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______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签订时间:年月日填写说明一、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二、根据项目为规划或研究类项目,选择相应的范围及成果要求。三、服务内容其他要求按照具体项目情况填写,没有写无。四、成果提交要求及款项支付应在选项中进行选择。五、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或横线上划(/)表示。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合同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项目名称: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为保证甲方采购乙方的关于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的相关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服务内容(1)项目背景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空间区域管控的相关要求,基于《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加强各类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管控,协调周边用地布局,优化城市区域空间格局;强化近期拟实施的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落地性,在确保项目实施阶段顺利推进的同时,做好与周边区域的空间协调,开展本项目。(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杭州市域;研究范围:适当拓展至杭州都市圈。(3)技术要求1、现状梳理。基于现状及《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上位规划或文件的要求,梳理现有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廊道。2.案例借鉴。梳理和借鉴国内城市对于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用地规划控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杭州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规划控制和传导的工作方法和要求。3.优化方案。对列入近期项目库的重大交通、市政设施,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预控线位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沿线重大影响要素;突出综合交通市政廊道在平面和立体上的空间协调,深化、优化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线性设施的线路工程走向和断面布置方案,优化竖向等关键节点控制方案。4.提出空间管控。对本次提出的区域性重大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线路走向优化方案,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分析,同时考虑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廊道设置标准和要求,以及对城市安全的影响,开展交通市政重大基础设施廊道边界条件分析、划定保护范围,进行空间管控。(4)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1、服务标准:项目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项目成果:(1)成果要求数字化。最终成果应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附件、数字化入库成果,以及规划成果宣传相关材料。(2)规划成果包括中审稿、送审稿、报批稿和成果稿四个阶段成果。中间成果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送审成果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报批稿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最终成果提交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3)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ppt、pdf格式)以及图纸电子文档(dwg格式、jpg格式、GIS格式),供存档之用(含dwg格式、jpg格式、GIS格式,并符合规划和自然资源“一张图”成果入库等有关要求且电子文件必须为可编辑状态)。3、知识产权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避免发生纠纷。(2)本规划及研究项目的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无权继续使用项目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3)本项目设计评审阶段所产生的专家评审咨询费由中标人承担。(5)服务期及进度要求:1、服务期: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2、进度要求: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中间成果;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审成果;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金额为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基础资料及保密要求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开展所必需的有关基础资料,但乙方应提前将甲方需要提交的基础资料清单发送给甲方确认,乙方在项目开展时应首先完成现状调研和项目基础资料的汇编工作并提交甲方确认。2、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基础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计划、数据、图纸等基础资料以及成果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或用于其它与编制项目无关用途。乙方对于其可能接触了解基础资料及成果的员工,以及与乙方存在有本项目业务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均须签订保密协议,由该等员工(包括从乙方离职但了解甲方信息的人员)、本项目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且乙方对该等员工和第三方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在使用基础资料过程中,如违反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收回基础资料,无条件终止乙方的使用权,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础资料退还给甲方。4、乙方的保密期限为永久。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本项目的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使用上述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五、履行主体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2、如有未经甲方同意的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2、履行方式:提供服务、完成合同所列工作任务3、履行地点:杭州市七、成果验收技术服务最终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通过结题会议验收。八、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乙方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中间成果后,并经甲方组织审查达到技术要求的,支付合同款项至147万元,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乙方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送审成果后,并经甲方组织审查达到技术要求的,且2026年财政经费拨付后,支付剩余合同款,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九、税费及专家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各环节成果审查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甲方承担,但是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重新验收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本项目质保期至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乙方售后服务包括协助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同时按相关程序协助落实送审成果的修改、报批、发布等。1、各阶段审查前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交申请审查单,待甲方确认达到阶段成果要求后,进入审查程序。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若出现由于乙方不按进度、技术要求履行合同而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成果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采取告诫、约谈、发出整改通知单、解除或终止合同、要求赔偿等有关措施。3、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免费提供项目内容修改和调整服务(内容包括合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审查会议意见要求)。如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逾期或未按修改调整要求进行调整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单,乙方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若乙方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合同款项的支付,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如乙方收到3次以上整改通知单的,则甲方将乙方项目组及其成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甲方的采购活动,并抄告行业监管部门。4、乙方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及时处理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准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2、乙方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承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应按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规划成果质量负责。若乙方出现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行为,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报告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3、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全部最终成果资料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六的违约金,同时不解除合同交货责任;逾期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4、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重新提供,直至达到验收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5、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所需支付货款的万分之六的违约金,同时不解除合同付款责任。6、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标的转包或者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7、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须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8、付款按财政政策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存在违约行为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鉴证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章)联系(经办人)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市民中心C座邮政编码310026电话传真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章)联系(经办人)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鉴证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电话0571-87630283传真/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无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见投标文件第 页2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参考格式1投标供应商简况表单位名称成立时间资质等级经营方式□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立经营方式□合伙经营方式□其他企业性质□事业单位□国企□民营□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地 址经营范围单位职工人数具有执业资格的管理人员人数获奖情况(荣誉)单位简历附企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其它补充材料,格式自拟。(文本中已提供的资料无需重复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参考格式220年月日以来主要业绩证明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投资(万元)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地址与采购单位联系电话所在页码注:投标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评分要求)并注明所在投标商务文件页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参考格式3拟投入项目成员情况表团队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号码对应页码……自行补充项目负责人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近3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缴纳凭证作为附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参考格式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历拟任职务职称证书编号执业证书证书编号参加工作时间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备注已成功实施的类似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采购人起止年月该项目中任职项目类型参考格式,可酌情调整补充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项目编号:ZJZBC-25-GK-9012】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杭州市重大交通市政廊道空间控制规划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