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驿站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2025)



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

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72,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72,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营服务

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2,272,4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提供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52-3278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2-3278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3278426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25年04月25日

相关附件:

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磋商文件(2025042303).zip

考核表+.xls

招标(采购)文件审核意见书.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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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5-00138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5-00138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72,4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272,4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运营服务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1(年)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第2页-〔2020〕46号),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提供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www.hzzk.gov.cn/bmpd/ggzyjyzx/jgzn/index.html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3楼联系方式:0752-32787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联系方式:0752-32784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2-3278426-第3页-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一)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二)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3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顺序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3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三)定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从评标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四)价格构成。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响应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五)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六)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七)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一)最高限价:人民币:2,272,4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1年,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仲恺区内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5%,在履约满半年后进行项目考核,按上半年考核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5%,在合同期满后进行项目考核,按下半年考核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备注:1.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且附上相应的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2.因资金拨付流程导致拨款时间延迟的,采购人不需承担责任。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对服务(成果)内容等考核情况支付对应的款项。合同期内将对成交供应商考核2次,分为上半年考核和下半年考核,考核分数达到90分或以上的,视为考核结果“优秀”,服务费用按100%支付当期款项;考核分数达到70分或以上未达90分的,视为考核结果“合格”,采购人按90%支付当期款项,并启动整改机制,待整改完成并达到采购人要求后再支付当期费用的剩余10%;考核分数未达70分的,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按照当期费用的90%支付并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采购人要求,剩余10%款项不再支付。出现“不合格”且未能有效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1,本项目以总价的报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响应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2,投标人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以确保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和应急响应能力。对于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6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3,同类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从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外包类、业务外包类等)。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一般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内部管理系统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内部管理系统软件,体现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内部流程规范性。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排班、绩效考核管理、工资管理、培训管理、招聘数据管理等。5,成交供应商须拟派每个就业驿站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根据惠市人社函〔2023〕174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应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员群体,成交供应商安排的驿站工作人员需是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派项目服务人员。6,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上岗人员花名册,并在10日内完成上岗人员的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要更换本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的,须书面经采购人同意,补充人员不得低于更换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7,为确保就业驿站的平稳过渡与持续发展,同时维护服务人员的职业稳定性和工作权益,在同等条件下,成交供应商应当优先考虑并聘用原就业驿站的服务人员。8,成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须依法管理。对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成交供应商正式入驻运营时,要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报采购人备案。9,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1)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运营服务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年1.002,272,400.002,272,4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一、项目服务内容:负责仲恺高新区6个就业驿站2025年运营服务,为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规划与岗位推荐、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就业权益保障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第7页-用人需求摸查、惠企政策指引、用工需求保障和岗位供需匹配,推动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就近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民的就业服务,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就业服务延伸到“家门口”,将就业领域的惠企稳岗政策送到“厂门口”。每个驿站配备不少于3名项目服务人员,设站长1人,按驿站实际工作量调配工作人员。二、项目相关场所情况(一)场所拟定分布情况:6个就业驿站,场地分布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要求为准。(二)项目相关场所主要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投标人需为就业驿站提供必要的服务场所和工作条件,服务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环境整洁,配有电脑、显示屏、监控、洽谈室等设施设备以满足基本工作要求。在合适的位置增加驿站标识、明示服务内容、公布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举报电话等。各个驿站需统一外立面、服务台及背景墙的装修风格。驿站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三)项目设备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场所实际情况为每个就业驿站自备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三、服务内容:1.服务保障:成交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常驻驿站开展日常服务(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派项目服务人员。就业驿站要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岗位信息采集、信息发布、岗位推荐、就业援助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内容。2.政策宣传:对就业驿站服务内容、就业政策等宣传。制作就业驿站宣传牌等标识。-第8页-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办公电脑3台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休闲桌椅2套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办公桌椅3套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上墙显示屏1套监控及显示屏1台实时更新信息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立式饮水机1台文件柜1个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空调1台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简单装饰、广告上墙、显示屏等1批113.摸清企业资源:通过走访调查,摸清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资源,主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人数、人员结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主要客户、联系方式等。4.摸清就业需求:开展调查走访,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劳动力资源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进一步摸清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情况,掌握有就业意愿人员的求职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实现送就业服务上门,促进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高质量稳定就业。5.采集就业岗位:收集服务范围内社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空缺岗位信息;鼓励开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6.信息发布服务:发布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服务区范围内的空缺岗位信息;各类公益性培训信息、最新就业创业政策信息。7.开展供需匹配:根据服务范围内的求职者和用工企业需求情况,分析区域内求职者意向,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就业跟踪等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线下以小型职业推介会、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岗位对接活动,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8.实施培训指导。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适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驿站直接开办就业技能培训班。9.开展就业援助。对重点就业群体定期开展调查摸排,实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协助帮办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补贴申领等手续。对重点用工企业实施专员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各类人社业务。10.就业咨询服务:提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求职人员提供个人求职登记服务。11.系统填报:项目运营方负责完成“省一体化信息系统”“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等系统录入工作。在人社部门指导下,分配工作人员使用系统权限账号,要求驿站工作人员在走访网格内企业时,收集信息并录入系统。12.撰写报告:项目运营方负责撰写全区企业用工情况的分析研判报告和驿站工作进展情况的撰写工作。求职登记、推荐就业、走访服务企业的台账必须完成记录,定期梳理归整服务数据后每月月底前将相关服务台账上报主管部门,根据上级要求调整统计数据的条件和格式,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按要求完成月、季度、半年、一年总结并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上报。13.服务对接:开展求职登记、用工登记,搭建小型供需对接会/交流会/洽谈会,“点对点”输送等方式开展就业服务对接活动。线下以小型职业推介会、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岗位对接活动;14.其他服务:协助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四、项目管理要求:(一)维护安全生产公共秩序。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管理、安全监控、消防安全、后勤服务的管理。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成交供应商作为驿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制定-第9页-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承担驿站安全管理法律责任。负责加强监视驿站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积极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不断增强人员消防技能和消防意识。(二)做好驿站举办的各项活动、交流考察活动及上级单位检查时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三)按规定程序果断处置突发性事件。(四)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合理安排费用,用于驿站供电设备代维费用和楼内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天花、灯具、内墙、地面、电梯、管道、卫生间等驿站内的设备设施保管、维护、维修费用开支。完善驿站相关消防管理保障,并做好日常维护。做好保洁管理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以及水电费、网络租赁费缴交,保障驿站水、电、通讯网络设施正常运行。(五)成交供应商为满足实际使用的需求,认为有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室内装修等),必须将改造方案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所需费用开支不在本合同采购范围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装修改造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再次改动或拆卸,合同期满后归采购人所有。(六)就业驿站场所运营时间(除春节外)为每日8:30-18:00,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七)做好对就业驿站运营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考核机制。由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就业驿站运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就业服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对驿站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解决。(八)项目运营方参与上述业务的事务性辅助工作,不参与技术把关、技术审核、业务审定、文件签发等核心业务;项目运营方安排专职人员按照各项工作内容的需求、期限有序开展工作,并保证各项工作内容按时保质完成。(九)中标供应商应坚持就业驿站的公益性质,严禁各类收费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杜绝虚假信息。(十)与项目实施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参加外包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外包项目的数据、名单等一切商业秘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成交供应商应依据广东省人社厅印发的《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等文件执行。五、项目服务团队需求:★(根据《惠州市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行政专员和服务支撑人员、项目服务人员)共不少于21名均须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书材料以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项目如中标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发生变更,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更换后的项目团队服务人员资质和能力条件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团队服务人员。项目服务团队具体如下:(一)项目负责人-第10页-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1名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驻点就业驿站,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以上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二)项目行政专员和服务支撑人员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2名人员分别作为本项目的行政专员和项目支撑人员。两名人员需驻点就业驿站。投标人拟派的两名人员须具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以上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其中:拟派1名项目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各个驿站的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任务目标按照计划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任何潜在的问题或风险,定期向项目团队和相关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提供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核对台账记录与实际资料:将台账中的记录与实际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确保台账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台账的更新情况:确保台账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资料的最新状态。检查台账是否有遗漏、重复或错误的记录,以及是否有未及时更新的记录。•审查台账的格式和内容:检查台账的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例如,台账是否包含必要的字段,如资料名称、资料编号、资料类型、资料来源、资料状态等。•保证台账的可追溯性:确保台账能够清晰地记录资料的来源、流转过程和使用情况,便于追溯和审计。•数据权限和安全性检查:确保数据的访问和使用符合权限和安全要求,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拟派1名项目支撑人员,负责本项目人员的考核工作,对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团队高效运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现场监督:直接到工作现场观察驿站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流程和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任务跟踪:通过任务管理系统或工作日志,跟踪驿站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定期汇报:要求驿站人员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成果和问题,通过汇报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需要支持的地方。•工作检查:定期对驿站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如检查报告、项目成果、工作质量等,确保工作符合要求。•绩效指标考核:根据驿站人员的绩效指标,实时监控其工作绩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定期考核,建立驿站工作人员淘汰制,优胜劣汰,有进有出。(三)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不少于18名项目服务人员,项目服务人员需驻点就业驿站,每个驿站配备不少于3名项目服务人员,设站长1人,按驿站实际工作量调配工作人员。项目服务人员负责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详见“具体服务”)。六、服务技术方案需求:(一)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是项目的关键保障,从多个维度为项目的顺利开展、高效执行、质量控制、风险应对和成果推广提供全方位支持,助力项目达成预期目标。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服务架构、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服务组-第11页-织实施、绩效考核方案、宣传方案、项目服务应急预案及服务质量标准方案等。(二)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承载着组织运作的重任,对各个岗位的职能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界定,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所需达成的目标。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人员管理(含劳动争议解决、考勤等)、薪酬体系及福利调整、培训计划与内容、绩效考核体系和应用、人员入职及离职管理等。(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支撑,是实现高效运营、达成战略目标、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不仅能够优化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还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服务档案管理等。(四)项目服务应急预案是一个全面、深入的风险评估过程,项目团队需要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全面梳理项目流程,从项目的启动、规划、执行到监控和收尾,逐一排查每个阶段可能遭遇的风险,无论是人员变动、资源短缺,还是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都能被敏锐地识别。项目服务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安全应急、就业工作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劳务纠纷应急、活动应急处置等。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2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3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不收取。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第15页-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第16页-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第17页-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到账情-第18页-况以开启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19页-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www.hzzk.gov.cn/bmpd/ggzyjyzx/jgzn/index.html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www.hzzk.gov.cn/bmpd/ggzyjyzx/jgzn/index.html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第20页-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52-3278724传真:无邮箱:ssjrcfwzx@hzzk.gov.cn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3楼邮编:516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金融局绩效与政府采购组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电话:0752-3278355-第21页-邮编:516006传真:0752-265212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2页-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23页-(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第24页-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第25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提供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第26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违反磋商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相关约定请查看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中的“关于联合体投标”)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违反磋商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相关约定请查看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中的“关于联合体投标”)2如果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并提供缴纳凭证,否则无需提供如果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并提供缴纳凭证,否则无需提供3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响应承诺函》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响应承诺函》4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5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若磋商文件中有★号条款和指标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若磋商文件中没有★号条款和指标的,则无需响应若磋商文件中有★号条款和指标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若磋商文件中没有★号条款和指标的,则无需响应7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串通投标情形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串通投标情形8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27页-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7.0分技术部分68.0分报价得分15.0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20.0分)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整体服务架构、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服务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方案、宣传方案、项目服务应急预案及服务质量标准方案进行评价: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包含:项目整体服务架构、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服务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方案、宣传方案、及服务质量标准方案等6项内容的得5分;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在上述基础上考察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完整性、符合性、可行性、科学性、针对性进行评价,项目总体服务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只有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缺少第1点所列明细要求中其中一项的均不得分。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10.0分)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人员管理(含劳动争议解决、考勤等)、薪酬体系及福利调整、培训计划与内容、绩效考核体系和应用、人员入职及离职管理等进行评价: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包含,项目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人员管理(含劳动争议解决、考勤等)、薪酬体系及福利调整、培训计划与内容、绩效考核体系和应用、人员入职及离职管理等7项内容的得5分;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在上述基础上考察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完整性、符合性、可行性、科学性、针对性进行评价,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只有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缺少第1点所列明细要求中其中一项的均不得分。-第28页-技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机制(10.0分)磋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就业驿站运营管理机制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流程、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服务档案管理等进行评价: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就业驿站运营管理机制包含服务流程、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服务档案管理等4项内容的得5分;2.磋商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就业驿站运营管理机制进行评审,在上述基础上考察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完整性、符合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就业驿站运营管理机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只有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缺少第1点所列明细要求中其中一项的均不得分。项目服务应急预案(5.0分)磋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应急预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安全应急、就业工作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劳资纠纷应急、活动应急处置等进行评价: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应急预案包含,场地安全应急、就业工作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劳资纠纷应急、活动应急处置等5项内容的得2分;2.磋商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项目服务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在上述基础上考察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应急预案完整性、符合性、可行性、科学性、针对性进行评价,项目服务应急预案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只有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缺少第1点所列明细要求中其中一项的均不得分。项目负责人(5.0分)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1名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5分。【1.投标文件需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以上证书;2.1人具备多证的以最高级证书得分;3.参与评分的人员需为供应商响应星号条款内的人员,提供除此之外的人员不得分。】项目行政专员和服务支撑人员(10.0分)投标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拟派2名人员分别作为本项目的行政专员和项目支撑人员,拟派的两名人员需驻点就业驿站:1.拟派1名项目行政专员,拟派人员具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5分。2.拟派1名服务支撑人员,拟派人员具有: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5分。【1.投标文件需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以上证书;2.1人具备多证的以最高级证书得分;3.参与评分的人员需为供应商响应星号条款内的人员,提供除此之外的人员不得分。】-第29页-场所基础条件(8.0分)(1)就业驿站场地设施:投标供应商承诺就业驿站为就业驿站配备办公用不少于电脑3台、休闲桌椅不少于2套、办公桌椅不少于3套、上墙显示屏1套、监控及显示屏1套、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立式饮水机1台、文件柜不少于1个、空调不少于1台,以满足基本工作要求的,得3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无提供不得分。(2)就业驿站场所标志:投标供应商提供就业驿站背景墙、统一外立面、驿站服务台、工作人员服装共4项设计图片和设计说明的,得2分,无提供不得分。(3)就业驿站规章制度:有完善的驿站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事项和流程、服务时间、联系方式、投诉指引共7项上墙资料的,得3分,无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情况(8.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从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外包类或业务外包类等),投标文件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证明得2分,最高8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面)。【投标文件提供相关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数字化管理能力(6.0分)投标人需提供一个企业内部管理系统软件,体现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内部流程规范性。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排班、绩效考核管理、工资管理、培训管理、招聘数据管理等,提供得6分;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以上系统的,提供承诺函得6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系统软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系统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查询截图;购买标准化系统软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系统软件的购买合同及发票;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服务能力(3.0分)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1)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证书认证得1分,满分得3分。注: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因成立时间不足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可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第30页-(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1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第32页-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_________日内付给乙方。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33页-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第34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35页-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5-00138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36页-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37页-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你方组织的“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第38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39页-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0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1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2页-格式五:(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3页-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4页-格式七: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第45页-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第46页-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47页-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8页-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9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5-00138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第一章磋商邀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5-00138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5】002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72,4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272,4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运营服务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1(年)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提供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http://www.hzzk.gov.cn/bmpd/ggzyjyzx/jgzn/index.html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3楼联系方式:0752-32787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联系方式:0752-32784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2-3278426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一)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二次)(二)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3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顺序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3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三)定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从评标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四)价格构成。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响应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五)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六)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七)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一)最高限价:人民币:2,272,4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1年,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仲恺区内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5%,在履约满半年后进行项目考核,按上半年考核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35%,在合同期满后进行项目考核,按下半年考核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备注:1.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且附上相应的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因资金拨付流程导致拨款时间延迟的,采购人不需承担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对服务(成果)内容等考核情况支付对应的款项。合同期内将对成交供应商考核2次,分为上半年考核和下半年考核,考核分数达到90分或以上的,视为考核结果“优秀”,服务费用按100%支付当期款项;考核分数达到70分或以上未达90分的,视为考核结果“合格”,采购人按90 %支付当期款项,并启动整改机制,待整改完成并达到采购人要求后再支付当期费用的剩余10%;考核分数未达70分的,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按照当期费用的90%支付并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采购人要求,剩余10%款项不再支付。出现“不合格”且未能有效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1,本项目以总价的报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运营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响应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2,投标人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以确保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和应急响应能力。对于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6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3,同类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从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外包类、业务外包类等)。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一般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内部管理系统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内部管理系统软件,体现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内部流程规范性。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排班、绩效考核 管理、工资管理、培训管理、招聘数据管理等。5,成交供应商须拟派每个就业驿站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根据惠市人社函〔2023〕174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应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员群体,成交供应商安排的驿站工作人员需是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派项目服务人员。6,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上岗人员花名册,并在10日内完成上岗人员的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要更换本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的,须书面经采购人同意,补充人员不得低于更换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7,为确保就业驿站的平稳过渡与持续发展,同时维护服务人员的职业稳定性和工作权益,在同等条件下,成交供应商应当优先考虑并聘用原就业驿站的服务人员。8,成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须依法管理。对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成交供应商正式入驻运营时,要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报采购人备案。9,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1)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运营服务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年1.002,272,400.002,272,4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仲恺高新区2025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服务内容:负责仲恺高新区6个就业驿站2025年运营服务,为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规划与岗位推荐、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就业权益保障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用人需求摸查、惠企政策指引、用工需求保障和岗位供需匹配,推动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就近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民的就业服务,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就业服务延伸到“家门口”,将就业领域的惠企稳岗政策送到“厂门口”。每个驿站配备不少于3名项目服务人员,设站长1人,按驿站实际工作量调配工作人员。二、项目相关场所情况(一)场所拟定分布情况:6个就业驿站,场地分布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要求为准。(二)项目相关场所主要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投标人需为就业驿站提供必要的服务场所和工作条件,服务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环境整洁,配有电脑、显示屏、监控、洽谈室等设施设备以满足基本工作要求。在合适的位置增加驿站标识、明示服务内容、公布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举报电话等。各个驿站需统一外立面、服务台及背景墙的装修风格。驿站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三)项目设备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场所实际情况为每个就业驿站自备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办公电脑3台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休闲桌椅2套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办公桌椅3套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上墙显示屏1套监控及显示屏1台实时更新信息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立式饮水机1台文件柜1个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空调1台按驿站实际需求情况配备简单装饰、广告上墙、显示屏等1批三、服务内容:1.服务保障:成交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常驻驿站开展日常服务(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派项目服务人员。就业驿站要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岗位信息采集、信息发布、岗位推荐、就业援助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内容。2.政策宣传:对就业驿站服务内容、就业政策等宣传。制作就业驿站宣传牌等标识。3.摸清企业资源:通过走访调查,摸清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资源,主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人数、人员结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主要客户、联系方式等。4.摸清就业需求:开展调查走访,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劳动力资源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进一步摸清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情况,掌握有就业意愿人员的求职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实现送就业服务上门,促进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高质量稳定就业。5.采集就业岗位:收集服务范围内社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空缺岗位信息;鼓励开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6.信息发布服务:发布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服务区范围内的空缺岗位信息;各类公益性培训信息、最新就业创业政策信息。7.开展供需匹配:根据服务范围内的求职者和用工企业需求情况,分析区域内求职者意向,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就业跟踪等服务,实现人岗精准匹配。线下以小型职业推介会、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岗位对接活动,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8.实施培训指导。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适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驿站直接开办就业技能培训班。9.开展就业援助。对重点就业群体定期开展调查摸排,实行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协助帮办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补贴申领等手续。对重点用工企业实施专员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各类人社业务。10.就业咨询服务:提供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求职人员提供个人求职登记服务。11.系统填报:项目运营方负责完成“省一体化信息系统”“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等系统录入工作。在人社部门指导下,分配工作人员使用系统权限账号,要求驿站工作人员在走访网格内企业时,收集信息并录入系统。12.撰写报告:项目运营方负责撰写全区企业用工情况的分析研判报告和驿站工作进展情况的撰写工作。求职登记、推荐就业、走访服务企业的台账必须完成记录,定期梳理归整服务数据后每月月底前将相关服务台账上报主管部门,根据上级要求调整统计数据的条件和格式,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按要求完成月、季度、半年、一年总结并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上报。13.服务对接:开展求职登记、用工登记,搭建小型供需对接会/交流会/洽谈会,“点对点”输送等方式开展就业服务对接活动。线下以小型职业推介会、招聘会、面试会等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岗位对接活动;14.其他服务:协助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四、项目管理要求:(一)维护安全生产公共秩序。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管理、安全监控、消防安全、后勤服务的管理。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成交供应商作为驿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承担驿站安全管理法律责任。负责加强监视驿站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积极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不断增强人员消防技能和消防意识。(二)做好驿站举办的各项活动、交流考察活动及上级单位检查时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三)按规定程序果断处置突发性事件。(四)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合理安排费用,用于驿站供电设备代维费用和楼内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天花、灯具、内墙、地面、电梯、管道、卫生间等驿站内的设备设施保管、维护、维修费用开支。完善驿站相关消防管理保障,并做好日常维护。做好保洁管理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以及水电费、网络租赁费缴交,保障驿站水、电、通讯网络设施正常运行。(五)成交供应商为满足实际使用的需求,认为有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室内装修等),必须将改造方案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所需费用开支不在本合同采购范围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装修改造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再次改动或拆卸,合同期满后归采购人所有。(六)就业驿站场所运营时间(除春节外)为每日8:30-18:00,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七)做好对就业驿站运营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考核机制。由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就业驿站运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就业服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对驿站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解决。(八)项目运营方参与上述业务的事务性辅助工作,不参与技术把关、技术审核、业务审定、文件签发等核心业务;项目运营方安排专职人员按照各项工作内容的需求、期限有序开展工作,并保证各项工作内容按时保质完成。(九)中标供应商应坚持就业驿站的公益性质,严禁各类收费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杜绝虚假信息。(十)与项目实施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参加外包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外包项目的数据、名单等一切商业秘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成交供应商应依据广东省人社厅印发的《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等文件执行。五、项目服务团队需求:★(根据《惠州市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行政专员和服务支撑人员、项目服务人员)共不少于21名均须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书材料以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项目如中标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发生变更,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更换后的项目团队服务人员资质和能力条件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团队服务人员。项目服务团队具体如下:(一)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1名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驻点就业驿站,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以上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二)项目行政专员和服务支撑人员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2名人员分别作为本项目的行政专员和项目支撑人员。两名人员需驻点就业驿站。投标人拟派的两名人员须具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以上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其中:拟派1名项目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各个驿站的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任务目标按照计划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任何潜在的问题或风险,定期向项目团队和相关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提供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核对台账记录与实际资料:将台账中的记录与实际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确保台账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检查台账的更新情况:确保台账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资料的最新状态。检查台账是否有遗漏、重复或错误的记录,以及是否有未及时更新的记录。• 审查台账的格式和内容:检查台账的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例如,台账是否包含必要的字段,如资料名称、资料编号、资料类型、资料来源、资料状态等。• 保证台账的可追溯性:确保台账能够清晰地记录资料的来源、流转过程和使用情况,便于追溯和审计。• 数据权限和安全性检查:确保数据的访问和使用符合权限和安全要求,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拟派1名项目支撑人员,负责本项目人员的考核工作,对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团队高效运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现场监督:直接到工作现场观察驿站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流程和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任务跟踪:通过任务管理系统或工作日志,跟踪驿站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定期汇报:要求驿站人员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成果和问题,通过汇报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需要支持的地方。• 工作检查:定期对驿站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如检查报告、项目成果、工作质量等,确保工作符合要求。• 绩效指标考核:根据驿站人员的绩效指标,实时监控其工作绩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定期考核,建立驿站工作人员淘汰制,优胜劣汰,有进有出。(三)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派出不少于18名项目服务人员,项目服务人员需驻点就业驿站,每个驿站配备不少于3名项目服务人员,设站长1人,按驿站实际工作量调配工作人员。项目服务人员负责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详见“具体服务”)。六、服务技术方案需求:(一)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是项目的关键保障,从多个维度为项目的顺利开展、高效执行、质量控制、风险应对和成果推广提供全方位支持,助力项目达成预期目标。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业驿站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