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炊具招标公告(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
内容:
[赣州市本级]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编号:ZPGJ2025-GZ-G001)的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编号:ZPGJ2025-GZ-G001)的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GJ2025-GZ-G001
项目名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28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5F001393396
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1
项
7128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正式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人员全部进场之日起计算,合同期为 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开标室详见当日五楼告示牌),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3.系统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4.回避情形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询问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人工作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询问后3分钟内“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的“互动交流”栏没有投标人提交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申请材料的,视为均不需要回避。 5.投标文件解锁:按规定完成系统签到的投标人自行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在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锁后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在规定的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6.询标的要求:投标人的系统操作人员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本项目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格式为准)。 7.开评标异议的提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投标人有融资需求的,可享受“政采贷”政策,通过线上申请融资服务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是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后,利用政采平台参与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采平台或中征平台向赣州辖区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托相关信息数据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一站式免抵押融资服务。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 10.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是 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97-8391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渡口路嘉福国际4号楼1912-1915室
联系方式:0797-5559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哲
电话:18146696327
服务需求.doc
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需求表
名
称
内
容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数量
1项
服务期
正式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人员全部进场之日起计算,合同期为 3 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本采购需求约定质量等标准的服务。
2.所有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服务期限:正式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人员全部进场之日起计算,合同期为 3 年。
5.服务地点: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富硒食堂。
6.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单位按照每人160元/月的固定标准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另每人每月500元存入职工就餐IC卡内,职工就餐消费由IC卡内支付,合同签订后的次月开始支付上一月度的款项,每月5日为结账日,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成交供应商上月的所有有关款项至成交供应商名下账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将赣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厨房和餐厅及部分设备设施提供给中标供应商,用于制作和供应市农业农村局人员用餐,另将采购人办公大楼一楼的原来访接待室给中标供应商作为对内服务部经营使用,不收取场地和使用费。
2.用餐人数:每月用餐人数暂估约为300人左右,因人员浮动因素不可预计,具体以服务实施过程中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3.预算控制金额660元/人/月,其组成部分为“财政补助160元+采购人支付500元”两部分共同组成,投标人须保证提供660元/人/月的实际使用额度。采购人为机关工作人员配发“用餐IC卡”,采购人按照每人160元/月的固定标准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另每人每月500元存入职工就餐IC卡内,职工就餐消费由IC卡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应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将采购人用餐人员(含正式、临聘、借用等)500元/人就餐卡餐费充值到采购人干部职工的IC卡。每年年底将卡内金额清零。
4.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柒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中标供应商不存在违反本合同及相关规定的情形,采购人应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柒万元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不计利息);如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本合同及相关规定的情形,则采购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扣除相应金额后退还余额。
5.(1)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经营服务有监督权、指导权和行政管理权。
(2)采购人应按时按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提供承包经营场地及物品,并会同中标供应商办理移交手续,制作并签署《承包经营物品交接清单》,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应将《承包经营物品交接清单》所列物品如数交还给采购人,如有缺损,中标供应商应按同类补齐或照价赔偿。后续经营过程中,为提升服务质量,如需添置设施设备等物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购置。如需购置大型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协商购置。
(3)中标供应商承包经营期间使用的水、电、天然气另行设表计量,水、电由物业公司每月抄表计量一次,天然气由天然气公司每月抄表记量一次;水、电按供应部门规定的价格加上物业公司分摊费用计费,天然气按供应部门规定的价格计费;以上水、电、天然气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每季或每月按时自行缴纳,不得拖欠。经营辖区内的物业费按物业公司规定的价格计费,中标供应商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
(4)厨房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维护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油烟净化器必须按环保要求及时清洗,因清洗保养不到位造成处罚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5)采购人负责向中标供应商提供经营所需的电、天然气等能源,禁止中标供应商使用柴油、煤炭、木柴等非清洁能源。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服务内容
1.中标供应商承包经营的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实行在采购人监督管理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2.中标供应商承包的食堂应以服务机关为目的,不得对外营业。每周上班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以及必要的对外招待餐。
3.采购人工作人员中餐为标准套餐。早餐、晚餐品种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商定,消费金额由用餐人员自行掌握。采购人核定机关工作人员的中餐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其中:财政补贴10元、员工刷卡10元)。中标供应商参照市政中心食堂中餐标准提供中餐,承诺提供用餐食品、菜品、汤品的利润率不得超过10%(按20元/餐标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性调整用餐标准,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并按调整后的用餐标准与中标供应商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不得自行随意调价。
二、供应时间及标准要求
1.供餐时间:
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用餐时间由采购人随上班时间确定,现暂定为:早餐7:30至8:30,中餐11:45至13:45,晚餐17:30至19:00。如有变动,采购人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用餐时间,确保准时准点供应用餐,采购人工作人员如有加班需延迟或增加用餐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加班人员用餐。
2.供餐菜品:中标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工作人员用餐的产品品种,早餐、晚餐品种自定,调价须经审核;中餐菜肴品种保持在10个以上〔其中主荤菜4个(4选2)、副荤菜2个(2选1)、素菜2个、小菜2个〕,汤盅1份,水果1份。每周中餐菜谱应提前交给采购人备案,如有调整应事先报备。
3.供餐质量要求:提供的餐饮必须确保安全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荤素搭配适宜,味道可口,营养丰富,适应季节,所有原材料必须新鲜、安全、卫生。
三、卫生管理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当日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不用手直接拿熟食。
(2)厨房、餐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无“四害”、无卫生死角。
(3)餐具要勤擦洗、勤消毒,做到无毒无菌,做到勤打扫、勤清洗,每餐洗净后必须放进消毒柜高温消毒,冰箱、碗柜要经常清洗;每餐后要相关器皿清洗干净,加盖放整齐。厨具和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加工的所有食品要留样并有留样记录。
(4)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操作分区域并有明显标志,并确保无过期、变质食品。
(5)食堂工作期间穿着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岗位分工不同,工作人员必须穿着佩戴发套、手套、围裙、口罩等相应卫生防护用品。
四、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蔬菜一般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置两天以上,每日进行查验,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2)肉食、鱼类等要保持新鲜程度,禁止使用冷冻储存肉品及工业化预制肉。
(3)按操作规程加工食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熟食必须使用专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熟食在熟食间单独处理。
(4)剩食品必须采取保鲜膜密封遮盖放入冷藏柜,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售卖。
(5)鲜菜、肉类、干货成品和半成品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
(6)所有食品每天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保留 2 天。
(7)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五、安全管理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3)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4)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六、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派经理、厨师长、副厨师长、面点师、主管等人员到岗服务,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具有同等资格证书、岗位条件的人员。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工作期间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头发置于帽内,挂牌上岗,注意个人仪容仪表,禁止吸烟、挖鼻孔等不卫生行为。
(3)须按机关用餐时间开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回收餐具,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每天随时能提供餐饮服务。
(4)食堂员工必须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5)负责制定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6)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强监督管理。
(7)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管理和调配工作。
(8)严格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工作人员提前用餐。
(9)加强用餐过程中餐厅卫生环境的巡查,及时清洁。
(四)其他约定:
1.承包经营期内,灭“四害”专项整治费依据专业消杀公司报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
2.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食堂用工管理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联营,不得用于抵押、借贷和担保。
3.承包经营期满后,在采购人尚未确定新一轮承包人并与中标供应商办理移交手续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停止经营,合同延展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4.中标供应商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确保场地设备整洁和食品安全卫生,做到卫生好、口味好、服务好、价格优;防毒、防霉、防鼠、防蝇、防蟑螂。
5.在承包经营期间,中标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工商、税务、防疫、质检、治安、劳动等各部门的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罚金、税金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中标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人因此受到牵连,采购人除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外,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在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据此,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本承包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8.在承包经营期间,中标供应商提供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如大米、食用油、面粉等,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质量标识,并进行公示;中标供应商不得采购、使用地沟油,严格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合理使用,一经发现违法违规则视为根本违约,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本承包合同。
9.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在承包经营场地内(含电器设备、厨房设施、用具等)发生的人身伤害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
10.中标供应商聘用人员与中标供应商直接发生劳动或雇佣关系,中标供应商应做到依法用工,自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标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工亡及非工伤、工亡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1.中标供应商招聘员工应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和提供无违法犯罪等劣迹的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对所聘员工应做好上岗前的教育和培训,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接待、规范服务。
12.中标供应商提供使用的一次性用品如餐巾纸(生产厂家必须有省级卫生许可证)、牙签、快餐盒、食品袋等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应有商标、说明及相应标识。
13.中标供应商使用小超市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小超市所销售的商品必须保质、保量,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赣州市人民政府市政中心小超市同类商品。小卖部营业时间为:工作日07:30-13:30及14:30-18:30,如采购人有特殊购买需求,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14.中标供应商经营期间需增设咖啡饮品供应设施及服务,采购人负责提供场地或场所,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咖啡机、原料及其它配套设备,确保咖啡饮品正常供应,销售价格合理。
15.中标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治安及消防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如发生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供应商应负赔偿责任。发生重大事故一次以上采购人即有权提前解除本服务承包。
16.在承包经营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承包食堂进行管理,该管理负责人应当坚守工作岗位,除节假日不轮值外,其他时间请假一天以上必须报告采购人。采购人对于中标供应商指派的管理负责人有考评的权利,如发现不称职,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管理负责人。中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每月须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导并与采购人沟通,及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问题。
17.中标供应商在履行期间,不得转包或分包本承包经营项目,一经发现,则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五)考核评价:
1.采购人将组成机关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采取“日常检查+每月考核”形式,入驻后第一个月为试运行不进行考核,从第二月度开始根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综合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 100 分,达 80 分(含)以上为合格。
2.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1)考核分值在 8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如连续2个月的考核分值在 8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2000元的罚款;如连续3个月的考核分值在 8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未如期整改到位,则当月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发生轻微食物中毒导致5(含)人以下,2(含)人以上出现腹泻等症状,则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4)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物源头性疾病导致6(含)人以上腹泻、呕吐的或是1(含)人以上出现昏迷、抽搐、住院等,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出现第“(3)(4)”项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做出罚款处罚并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综合考核评分表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卫生情况(25分)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着装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修指甲,工作时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并挂牌上岗。
5
每发生1次不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工作时间加工或出售食品时不吸烟,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或餐具内壁,蔬菜、肉、蛋清洗干净、原料有容器盛放,不着地污染。配餐、打菜人员须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
5
每发生1次不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保持清洁,碗筷无污渍。每天做好食品留样。
5
无消毒作业1次扣3分,未定期作业扣3分,食品未留样扣1分,扣完5分为止。
餐厅及厨房、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灶台、售饭台及收餐盘处等重点部位卫生洁净。餐桌椅、风扇、空调、电视机等设施设备整齐干净。
5
未按要求做到位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餐厅、厨房间无蜘蛛网,采取有效措施消杀苍蝇、老鼠。仓库干燥、洁净,食物分门别类,堆放整齐。
5
未按要求做到位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小卖部价格分(15分)
明码标价、价格合理,满足招标要求。
10
无明码标价、价格不合理的,发现1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无假冒伪劣、变质过期食品。
5
出现假冒伪劣、变质过期食品的,发现1项扣5分。
服务质量(25分)
服务人员主动热情,态度端正和蔼,语言文明礼貌,刷卡金额准确,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5
发生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5分为止。
食品加工要精心调配,做到卫生、口味适中。
5
发生1次投诉扣1分,扣完5分为止。
保证按时开饭,满足供给,运行餐按时将所定饭菜送达或准备就绪。
5
发生1次投诉扣1分,扣完5分为止。
饭菜应与每周的食谱相吻合。
5
与预定不符而又未事先做说明的1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咖啡饮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原材料假冒伪劣、变质过期、环境卫生不整洁、干净
5
原材料假冒伪劣发现1次扣5分;环境卫生不整洁、干净的,发现1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膳食质量(25分)
食物品种丰富,早、中、晚餐不得少于规定的品种数量。
5
低于配餐标准的发现1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饭菜量是否充足,职工是否能吃饱。
5
发生1次投诉扣1分,扣完5分为止。
菜品色泽味方面能满足大众口味,每道菜色香味俱全。
5
发生1次投诉扣1分,扣完5分为止。
原材料采购为正规品牌厂家,肉、蛋、禽、青菜、水果均新鲜,无生、冷(凉菜除外)、变质菜品。
10
承包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机关食堂开展食品食材监督抽检工作,不予配合或有意逃避的扣5分;经抽检发现一项不合格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食堂管理(10分)
各岗位应建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加工间及原料间。
3
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1次扣1分。不按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的发现1次扣1分;发现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厨房1人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对所聘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人员在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
3
无审核无登记的1次扣1分,对所聘人员管理不力的1人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严格按投标方案派经理、厨师长、副厨师长、面点师、主管等人员到岗服务,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具有同等资格证书、岗位条件的人员。
4
服务人员标准不符的发现1人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炊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赣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