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2025)
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采购公告
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PGCTGSGGXHD250425206859)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装备部(能源动力中心)技术备件模块,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1、项目内容:1、精锻机部分(1)F4解体检修:更换锤杆、压力环、锤杆密封、波纹罩、锤杆钢套等;锤杆导向铜套、压力腔、承压板、铜环等检查,视情况更换。(2)F1-F3取断螺栓3颗(或视磨损情况扩配螺纹塞安装孔,螺纹塞甲供)。(3)锤头控制阀块拆卸、测绘、出加工图。(4)D1高压电机拆除、回装,联轴器拆除,轴承检查。 2、操作车部分(1)M1行走马达控制阀块拆卸、解体、测绘、制作。(2)M2谐振阀块拆卸、解体、测绘、制作。(3)M1、M2操作车底滑板、侧滑板更换,螺纹孔修复(需要将操作车整体吊起、抬高)。(4)每台操作车夹钳润滑改为四个独立润滑注油口。详见《攀长特锻轧厂锻造作业区18MN精锻机检修技术协议》。
2.4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以来的GFM公司14MN及以上精锻机检修业绩(证明材料为相关合同)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能力要求: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6日11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装备部(能源动力中心)技术备件模块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地址:
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195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联系人:
王鑫
联系人:
熊仁华
电话:
15181609111
电话:
028-87708796
8.
专项治理举报电
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备注:
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7.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 mem. 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8.本项目为总承包工程,商务报价为总价包干。9.材料采购规定: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需经招标人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如违反上述约定,由此出现的后果均属于投标人违约,并由其承担全责,投标人对采购材料质量负责。
2025年04月25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招标合同.doc
攀长特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技术附件.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评标规则(公开询比转公开谈判新版本).doc
承揽合同甲方(定作人):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乙方(承揽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江油市费用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1.1承揽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承揽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报酬(不含税)备注单价金额1、精锻机部分:(1)F4解体检修:更换锤杆、压力环、锤杆密封、波纹罩、锤杆钢套等;锤杆导向铜套、压力腔、承压板、铜环等检查,视情况更换。(2)F1-F3取断螺栓3颗(或视磨损情况扩配螺纹塞安装孔,螺纹塞甲供)。(3)锤头控制阀块拆卸、测绘、出加工图。(4)D1高压电机拆除、回装,联轴器拆除,轴承检查。2、操作车部分:(1)M1行走马达控制阀块拆卸、解体、测绘、制作。(2)M2谐振阀块拆卸、解体、测绘、制作。(3)M1、M2操作车底滑板、侧滑板更换,螺纹孔修复(需要将操作车整体吊起、抬高)。(4)每台操作车夹钳润滑改为四个独立润滑注油口。项1合同金额:包干价不含税 万元,大写: 整,税率13%。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承包方原因(遗漏等)所造成的工作量追加,由承包方自费解决,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具体承揽内容、考核验收方法收详见《攀长特锻轧厂锻造作业区18MN精锻机检修技术附件》。1.2交付期限:检修工期9天,正式测绘图纸在检修完成后15天内交甲方审核,甲方签字后乙方60日内完成制造并供货至甲方现场。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二条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2.1技术标准:满足施工质量验收最新规范及现场使用要求,应当符合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适用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或按法律规定要求备案的企业标准。如前述标准之间不一致,执行较为严格的标准。2.2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甲方相关要求。第三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3.1合同金额:合同包干价不含税万元(大写:整),税率:13%,若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含税价和税额随之调整。3.2结算方式:项目承包范围内全部内容按包干价方式结算,合同价中已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如有未施工项目,双方协商扣减。项目增减造成的费用增减,由施工单位提出清单,经甲方项目单位签证、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后,编入施工预、结算或修订、补充合同。3.3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报量审批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付款,结算办理完成后,乙方开具结算金额余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票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预留3%质量保证金。3.4支付方式:商业汇票,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方,视为支付义务已经完成,基于本合同的债权债务清结。第四条质保期与质保金4.1质保期: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4.2按结算金额的3%预留质保金,期满乙方申请后甲方无息支付。4.3质量保证金利率:不计。第五条工程用能5.1能源介质由甲方提供,结算时不计取能源费,能源费甲方承担。第六条承揽项目材料6.1承揽项目乙方使用的材料由乙方提供。6.2材料检验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交付工作成果。7.1.2监督乙方承揽项目完成进展并提出整改意见。7.1.3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揽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相关资料。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7.2.2乙方应具有完成承揽项目所必需的资质和技术条件。7.2.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7.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承揽项目交由任何第三方完成。甲方禁止乙方对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无法核定损失时,按照合同总价10%计违约金)。7.2.5乙方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环保要求和企业规定执行,对违反要求、规定的,甲方将对乙方按国家、企业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扣减相应合同款项,同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执行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条款8.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其自身人员、设备、第三方和现场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及交工验收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责任均有乙方承担,若甲方由此承担责任可向乙方追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8.2乙方需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对达到发生一次两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发生一次10人及以上群伤事故、连续两年发生死亡事故条件之一的,将按照攀钢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办法》(QG/PG0043—2022)要求,纳入安全管理黑名单。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若发生重伤事故,按15万元/人扣罚工程款;若发生工亡事故按30万元/人扣罚工程款。8.3被确定为安全管理黑名单的单位,甲方有权在3个月内无条件终止合同及相关协议,并在2年内实施禁入,禁入期内采取变更企业名称、更换法定代表人(未改变实际控制人)等方式规避处罚的,一经发现将予以终身禁入的处理。8.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须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攀钢职教中心制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取证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流程按照《关于开展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培训的通知》文件执行。8.4消防管理按攀钢集团和攀长特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任一义务等,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违约责任。9.2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并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或按本合同报酬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3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一日,应按相应报酬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报酬总额10%的违约金。9.4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份的报酬,乙方向甲方支付不超过合同报酬总额10%的违约金。9.5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双方自行解决,若第三方越过乙方向甲方提起诉讼、仲裁的,视为乙方履行合同职责不力,发生一次扣减合同款项1000元。9.6乙方如违反甲方《物资进出厂管理办法》、《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要求损失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7付款前,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未开票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在应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划),支付违约金后并不排除乙方开具发票的义务。9.8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侵犯其他相关方的任何合法权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犯其合法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需要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均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其他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都无法控制事件以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保密本合同一方作为披露方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四条权利义务转让未经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五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存在多种语言版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文件,应发送至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已送达:(1)文件当面交付的,对方工作人员签字时。(2)文件邮寄的,邮寄文件被签收时。(3)文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的,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住所中列明的传真、电子邮箱时。(4)其他可视为送达的情形。一方变更住所中所列信息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若文书被退回,除发件人原因导致无法送达外,信件交邮之日起的第7日视为送达。本合同尾部所列住所,适用于人民法院诉讼和执行程序各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法律文书送达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第十七条其他17.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材或利旧剩余材料由乙方负责交到甲方指定的地点。17.2乙方须留存施工过程相关影像资料,做好记录,并作为必备结算资料交甲方。第十八条附则18.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18.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9.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9.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合同:(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的,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3)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督促整改后仍然未达到或拒不整改的。(4)乙方违法经营,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除责令改正、罚款之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的。(5)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6)乙方被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7)本合同期满终止的。(8)其它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形。19.3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定作人)单位名称(盖章):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地址:江油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电话:0816-3646434开户行:工行江油三合支行账号:2308422609022101065邮编:621701年月日乙方(承揽人)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邮编:年月日甲方(定作人)单位名称(盖章):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地址:江油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电话:0816-3646434开户行:工行江油三合支行账号:2308422609022101065邮编:621701年月日乙方(承揽人)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邮编:年月日攀长特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技术附件一、机组概况攀长特锻轧厂锻造作业区18MN精锻机组于2012年正式投产,机组从奥地利GFM公司引进,型号:RF-70。精锻机组曾于2019年分两次对四个锻造箱及操作车进行过解体检修,检修后设备运行稳定。2024年11月设备定修期间发现F4锤杆压力环定心位置有裂纹,为消除锤杆裂纹隐患和其他缺陷,保证精锻机在长期高负荷下可靠性运行,现需实施18MN精锻机组检修。二、甲方工况条件(1)自然条件海拔高度在1000米以下。环境温度在-6.8°—+40C之间。空气相对湿度为85%。(2)电源条件电压:380V±10%频率:50Hz±1(3)辅助介质条件压缩空气:压力:0.4~0.6MPa。水:压力:0.4~0.6MPa三、乙方检修施工内容1、精锻机部分(1)F4解体检修:更换锤杆、压力环、锤杆密封、波纹罩、锤杆钢套等;锤杆导向铜套、压力腔、承压板、铜环等检查,视情况更换。(2)F1-F3取断螺栓3颗(或视磨损情况扩配螺纹塞安装孔)。(3)锤头控制阀块拆卸、测绘、出加工图。(4)D1高压电机拆除、回装,联轴器拆除,轴承检查。2、操作车部分(1)M1行走马达控制阀块拆卸、解体、测绘、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2)M2谐振阀块拆卸、解体、测绘、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3)M1、M2操作车底滑板、侧滑板更换,螺纹孔修复(需要将操作车整体吊起、抬高)。(4)每台操作车夹钳润滑改为四个独立润滑注油口。测绘在检修工期内完成,解体测绘出具草图后须立即交甲方进行复核,甲方复核完后方可进行回装。检修完成后15天内将正式图纸交甲方审核,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图纸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字。甲方签字后乙方60日内完成制造并供货至甲方现场,后续由甲方自行负责安装。以上检修内容,除明确由乙方制作的备件外,其余更换备件均由甲方提供。四、检修工期及开工时间现场停机检修工期:9天,24小时连班作业,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五、其他要求1、除乙方检修内容外,同期甲方还委托内部单位对精锻机其他部位进行检修,施工期间存在交叉作业,乙方在行车使用等方面应服从甲方统一协调安排。2、乙方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值守,做到有施工就有安全监督,实现检修“零险肇、零事故”。3、开工前乙方要制定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并按规范摆放各类检修备件、器材,做到现场整洁、干净,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油等,做到日清日结。4、设备性能考核时间两天,期间乙方须至少派遣两人在现场进行陪产,及时处理试生产期间的设备故障。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施工前,施工队伍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向招标方报送《安全专项方案》,与招标方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环保施工协议》。(2)施工前,投标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须规范穿戴劳保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4)施工完工离场时,现场须打扫干净整洁。(5)投标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资格证上岗(电工作业、焊工作业、高处作业等)。(6)进场施工人员须按招标方要求取得攀钢职教中心制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取证费用为260元/人,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六、考核验收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仅指现场停机检修工期),每超过1天(不足1天按天计算),考核合同总价百分之二。2、检修完成交付生产后,连续运行48小时,因乙方检修质量造成设备停机,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时间(Dt)≤4小时,不考核;4小时<处理时间(Dt)≤8小时,按每小时2000元扣减乙方合同金额;处理时间>8小时,按每小时2000元扣减扣减乙方合同金额,同时纳入总工期考核。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热停工不计入考核时间。八、双方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分歧和本协议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甲方(章):攀钢集团江油长城乙方(章):公司特殊钢有限公司负责人:负责人:日期:日期:物料清单序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工程详情描述标准规范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图纸号涉及专业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期产权单位工程地点备注12025JX04001锻轧厂18MN精锻机F4锤杆更换及配套操作车检修1.0项无2025-05-092025-05-179评标规则(公开询比转公开谈判)1、满足采购要求前提下,若有总价最低且不超出标底价的直接成交。若总价均高于标底价,由评审委员会给出排序,交委托方定标确定。2、如2家供应商参与报价或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仅2家,转为公开单轮谈判,按前述规则执行。3、开标若只有1家报价,则流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