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HCG(2025)008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70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4.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4.3电子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钱湖镇钱湖西路一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97157
质疑联系人: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97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诚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乐橙荟A区132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淑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30395
质疑联系人:谢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303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2025年东钱湖镇环境整治主零星应急.doc986.5K

定稿-2025年东钱湖镇环境整治主零星应急.doc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一册)项目编号:NBCHCG(2025)008采购项目: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宁波市诚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BCHCG(2025)0082.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元):47000004.最高限价(元):4700000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4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6.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4.售价(元):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3.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线上开标。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4.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4.3电子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地址:东钱湖镇钱湖西路一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钟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97157质疑联系人:沙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97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诚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乐橙荟A区132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淑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30395质疑联系人:谢波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3039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本章内容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实施地点:详见本章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详见本章内容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章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详见本章内容8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合格9验收标准详见本章内容10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2样品要求无13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区域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服务内容1、负责镇属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及交通主干道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田、花坛及河道两岸白色垃圾、废弃农作物垃圾清理,保持视线范围内的清洁干净。做好上述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2)作业范围内的临时性绿化恢复;供应商须在适合的种植时间里按采购人要求恢复绿化,及时完成新种、补种及死株替换工作,确保作业完成后的绿化数量无减少、无毁损。(3)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及涉及本服务区域内的其它环境整治工作。2、完成各项零星应急维修任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零星粉刷、油漆工程(如翻新工程,包含旧油漆及粉刷铲除、垃圾清运等);(2)零星墙砖及地砖铺贴(含破损墙地砖拆除、基面处理、垃圾清运等);(3)市政给排水管道、阀门、水表、井体维修(含漏点查找、土方回填、绿化恢复、垃圾清运等);(4)市政管道清淤疏通(含修复、垃圾清运等);(5)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广场照明设施维修(含拆除、维修、更换、垃圾清运等);(6)路面破损修复(含垃圾清运等);(7)树木迁移(含树木挖、运、种,土方回填整平、草皮补植,垃圾清运等);(8)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含旧护栏拆除,新护栏维修、加固、更换,垃圾清运等);(9)其他小型维修改造任务。注:①供应商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服务范围、附属设施内容、周边情况、作业所需的进出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各供应商在投标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或延误工期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②供应商在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过程中如发现任何破损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未及时反映的默认服务范围内服务标的均完好,中标后以服务标的原本破损为理由提出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3、服务要求1、计划申报: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在每月10号前向采购人申报月度服务计划及当月预估工程量供采购人审核,并按计划协调作业人员及设备,布置作业任务(注:服务期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均视项目情况和具体操作而定,采购人不保证供应商的项目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2、项目实施: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安排及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实施要求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必须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作业,并承诺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量。3、质量要求:(1)项目质量标准:按照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图纸(如有)、采购人作业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作业,并服从采购人派驻的代表的管理。服务质量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由作业质量引起的维修费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在作业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供应商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2)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上交采购人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项目实施保修。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3)单次项目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扣除该项目结算价款的30%,且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整改合格。4)作业过程中,供应商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及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5)档案资料:供应商应健全日常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服务期满后将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4、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5、安全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内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将投标保单交至采购人处备案。合同期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后果。服务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维修养护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协调项目实施期间与附近居民的关系,避免由于项目实施造成附近居民投诉。6、其他:(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从事服务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2)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本项目第三方审计单位,服从采购人及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安排和管理,搞好相互团结协作的关系。(3)供应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采购人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人员要求:1、人员数量:按采购人要求成立项目组,至少应包括总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作业人员及资料人员由供应商视服务需求自行配备。拟配备的人员要求在保证服务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配,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2、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内,女性50周岁以内。3、合同执行过程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其同意。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的项目组人员应负责服务区域巡检、维修应急等服务的工作沟通(包括对采购人的工作汇报及对维修任务的下达、与各部门及人员协调等)、现场管理、验收;同时,在服务期限内,做好数据登记,台帐资料的归整,按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等工作。5、设备要求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自行配备巡查、作业所需的车辆、机械和设备。2、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服务便捷,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申报项目部办公场所所在地、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地点,确保沟通联络畅通及时,同时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或者相关租赁证明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配备,采购人将有权不予签订服务合同。6、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单个项目服务费结算价=按招标文件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造价×中标折扣率,最终费用支付金额以经第三方审计的审定金额为准。(1)单个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综合单价由供应商按以下“1、计价依据”提出,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有费用、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规费及税金按“1、计价依据(9)、(10)”计价。工程保险、弃置物处置费根据实际发生按实结算,此部分内容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预算金额中。1、计价依据(如有最新政策性文件,从其规定):(1)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或施工图、相关合同等。(2)清单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各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二)》(浙建站计[2013]63号、浙建站计[2014]31号)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3)定额文件:《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集等。(4)相关文件:浙建建发(2019)92号、宁波市造价处转发《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价格指数的通知》(甬建价[2018]83号)、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部分调整宁波市中心城区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甬渣领办联[2021]1号、宁波市造价处《关于明确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等有关计价问题的通知》(甬建价[2019]1号)。(5)人工信息价(含机上人工):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6)材料价格选用先后顺序(含机械燃料动力费):施工当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市区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无信息价的材料或设备采用市场价。(7)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相应工程中值取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8)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各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中值取定。(9)规费:按相应工程标准费率的30%计取。(10)税金:浙建建发(2019)92号规定9%计入。2、若施工当月信息价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的,由供应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现行计价依据、采购人对材料的品牌、规格及技术参数的要求等内容结合中标折扣率提出综合单价,并经采购人确定后执行。(二)单个项目实际发生工程量:单个项目具体实施时以供应商预先上报的预估工程量结合采购人发出的任务书或根据需要由采购人下发的施工图(如有)为准,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量为准,按实结算。7、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本项目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上报本季度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完整资料,并于次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具体项目服务费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资料及第三方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确认并支付。8、违约责任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完成单个项目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天作为补偿。该扣除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款费用,采购人有权从项目的结算款中追加扣除。2、供应商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次以上的,或供应商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供应商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5000元及以上的,或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供应商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3、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的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本章附件《项目综合评定表》。若项目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处以3000元/次的处罚,该费用从被考核项目的结算款中扣除,且供应商须无条件整改合格。附:《项目综合评定表》项目综合评定表项目名称:参评方:序号分类项 目分值得分1项目资料作业过程中基础技术资料及时性12准确性13完整性14作业过程中各项试验资料及时性15真实性16完整性17作业过程中安全台帐资料及时性18完整性19准确性110竣工资料、洽商资料(联系单)、竣工图绘制完整性111准确性112各类资料整改及时性213项目决算提交的及时与否214安全文明作业作业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与否315作业现场安全围护到位与否,并是否派专人维护316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与否317作业现场材料堆放情况318作业现场垃圾堆放情况319作业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规范情况220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421因作业不当(不规范)引起的各类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722因安全文明作业不到位产生的隐患整改及回复及时与否323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是否人证合一情况324对迎检类、突击性、应急性、夜间作业类工作的保障配合325项目质量及工期项目进场作业前临设及工料机准备情况226项目作业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配备充分性327项目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保障及到位情况328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到位情况329班组长、带班等班组管理人员执行力情况330隐蔽项目作业质量情况231因作业质量存在缺陷或问题导致返工后,整改及时性332项目实体外观质量情况333成品保护措施到位情况334作业工期内完成情况435对公司管理人员为配合其他分项项目工期调整执行情况336班组长项目例会、各部门检查、关键工序、夜间作业到场情况337后期与结算对各类验收工作的配合情况238质保期内对履行养护义务的响应情况339材料、设备租凭款项支付情况240是否出具正规发票241对作业劳务人员劳务费支付情况4注:1、本表满分为100分,项目最后得分为分。2、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下的,则考核不合格。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高温补贴、人员工作服、培训费以及完成作业现场人员管理、指导作业、安排作业组织计划、协调费、保险费、营运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7)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人需求可采用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2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可提供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履约保证金金额:无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网站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6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7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如适用)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5、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9)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0)企业业绩表(格式见附件);(11)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电子投标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备份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收。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标记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四、特别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完成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中规定。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公开报价开标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注:1.开标过程中需投标人确认的事宜,通过发送微信或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做好相关准备。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询问,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须提交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②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三、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四、评标方法(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定原则如下: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抽签决定。2、若出现参与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二)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标程序(一)资格条件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四)投标文件项目齐全;(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七)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八)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未达10项(含)以上的;(九)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十)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十一)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二)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形;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二)投标文件项目齐全;(三)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四)不存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五)不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六)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七)不存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情形;(八)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上传投标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A、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B、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5、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0项(含)以上的;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C、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评分标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得分类型商务技术部分90分项目情况了解及分析(8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程度、熟悉程度进行评议:(1)提供的项目理解内容全面、精准、目标明确、有效可行的,得8分;(2)提供的项目理解略有偏差,存在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得5分;(3)提供的项目理解内容有欠缺,存在较多不足,可行性差的,得2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8主观分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分析方案进行评议:(1)对重难点的剖析精准、全面、详尽得6分;(2)对重难点的剖析内容基本完整,在细节上略有欠缺,得3分;(3)对重难点剖析片面、缺乏专业性得1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6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解决措施进行评议:(1)重难点解决措施合理、有效可行的得,得6分;(2)重难点的解决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在细节上略有欠缺,得3分;(3)重难点解决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1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6主观分服务方案(3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评议:(1)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8分分;(2)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得5分;(3)方案内容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2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8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项目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评议:(1)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8分;(2)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得5分;(3)方案内容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2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8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和保证工期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议:(1)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8分;(2)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得5分;(3)方案内容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2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8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方案进行综合评议:(1)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8分;(2)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得5分;(3)方案内容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2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8主观分安全文明保障措施(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施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1)保障措施可行有效、详细细致,严谨合理的得7分;(2)保障措施可行性、合理性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3)保障措施可行性、合理性略有欠缺的得1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7主观分特殊时期保障措施(7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项目的应急预案重大突击或突发任务、防汛抗台、保障措施、应急服务响应时间、设备与人员保障配合进行综合评议:(1)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7分;(2)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得4分;(3)方案内容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1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7主观分服务便捷性(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便捷性进行评议:(1)服务制度完善、响应时间迅速、服务承诺全面完善的,得7分;(2)服务制度较完善、服务响应较长但尚不影响履约、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3)服务制度、服务承诺有欠缺的,服务响应影响项目服务进程的,得1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7主观分拟投入人员配置(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实施经验进行评议:(1)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完善,调度便捷且人员经验丰富的得6分;(2)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较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但存在部分人员经验不足的得3分;(3)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有欠缺,无相关实施经验的,得1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注:提供上述人员的上岗证(如有)、职称证书(如有)、执业证书(如有)以及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6主观分机械设备配备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议:(1)方案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的得7分;(2)方案内容详细,工作思路清楚,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得4分;(3)方案内容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1分;(4)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缺项的,得0分。7主观分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1)建议具有实质性意义、具有采纳价值的得3分;(2)建议部分具有实质性意义,可采纳价值内容较少的得2分;(3)建议无实质性意义、无采纳价值的得1分;(4)无合理化建议的,得0分。3主观分业绩(1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同类型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评标基准折扣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参与评审的投标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折扣率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参与评审的投标折扣率×10%×100。投标折扣率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10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100注:1、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4.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合同授予: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5.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九、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合同(供参考)(本合同条款为参考格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与前款冲突之处以前款约定为准)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负责镇属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及交通主干道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田、花坛及河道两岸白色垃圾、废弃农作物垃圾清理,保持视线范围内的清洁干净。做好上述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并按甲方要求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2)作业范围内的临时性绿化恢复;乙方须在适合的种植时间里按甲方要求恢复绿化,及时完成新种、补种及死株替换工作,确保作业完成后的绿化数量无减少、无毁损。(3)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及涉及本服务区域内的其它环境整治工作。2、完成各项零星应急维修任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零星粉刷、油漆工程(如翻新工程,包含旧油漆及粉刷铲除、垃圾清运等);(2)零星墙砖及地砖铺贴(含破损墙地砖拆除、基面处理、垃圾清运等);(3)市政给排水管道、阀门、水表、井体维修(含漏点查找、土方回填、绿化恢复、垃圾清运等);(4)市政管道清淤疏通(含修复、垃圾清运等);(5)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广场照明设施维修(含拆除、维修、更换、垃圾清运等);(6)路面破损修复(含垃圾清运等);(7)树木迁移(含树木挖、运、种,土方回填整平、草皮补植,垃圾清运等);(8)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含旧护栏拆除,新护栏维修、加固、更换,垃圾清运等);(9)其他小型维修改造任务。注:①乙方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服务范围、附属设施内容、周边情况、作业所需的进出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各乙方在投标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或延误工期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②乙方在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过程中如发现任何破损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未及时反映的默认服务范围内服务标的均完好,中标后以服务标的原本破损为理由提出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二、服务要求1、计划申报:服务期内,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甲方申报月度服务计划及当月预估工程量供甲方审核,并按计划协调作业人员及设备,布置作业任务(注:服务期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均视项目情况和具体操作而定,甲方不保证乙方的项目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2、项目实施:乙方需根据甲方安排及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乙方在收到甲方实施要求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必须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进行作业,并承诺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量。3、质量要求:(1)项目质量标准:按照甲方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图纸(如有)、甲方作业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作业,并服从甲方派驻的代表的管理。服务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由作业质量引起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在作业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乙方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2)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及时上交甲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项目实施保修。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3)单次项目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扣除该项目结算价款的30%,且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合格。4)作业过程中,乙方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及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5)档案资料:乙方应健全日常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服务期满后将档案资料移交甲方。4、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乙方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6、安全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内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对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将投标保单交至甲方处备案。合同期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后果。服务期间,乙方须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维修养护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协调项目实施期间与附近居民的关系,避免由于项目实施造成附近居民投诉。6、其他:(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从事服务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2)乙方应积极配合本项目第三方审计单位,服从甲方及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安排和管理,搞好相互团结协作的关系。(3)乙方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三、人员要求:1、人员数量:按甲方要求成立项目组,至少应包括总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作业人员及资料人员由乙方视服务需求自行配备。拟配备的人员要求在保证服务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配,乙方须无条件配合。2、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内,女性50周岁以内。3、合同执行过程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其同意。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的项目组人员应负责服务区域巡检、维修应急等服务的工作沟通(包括对甲方的工作汇报及对维修任务的下达、与各部门及人员协调等)、现场管理、验收;同时,在服务期限内,做好数据登记,台帐资料的归整,按甲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等工作。四、设备要求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自行配备巡查、作业所需的车辆、机械和设备。2、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服务便捷,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须向甲方申报项目部办公场所所在地、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地点,确保沟通联络畅通及时,同时在中标后向甲方提供设备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或者相关租赁证明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配备,甲方将有权不予签订服务合同。五、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暂定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币。中标折扣率:____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无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单个项目服务费结算价=(按招标文件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造价×中标折扣率,最终费用支付金额以经第三方审计的审定金额为准。(2)综合单价的确定:综合单价由乙方按以下“1、计价依据”提出,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有费用、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规费及税金按“1、计价依据(9)、(10)”计价。工程保险、弃置物处置费根据实际发生按实结算,此部分内容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预算金额中。1、计价依据(如有最新政策性文件,从其规定):(1)甲方下达的任务书或施工图、相关合同等。(2)清单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各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二)》(浙建站计[2013]63号、浙建站计[2014]31号)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3)定额文件:《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集等。(4)相关文件:浙建建发(2019)92号、宁波市造价处转发《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价格指数的通知》(甬建价[2018]83号)、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部分调整宁波市中心城区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甬渣领办联[2021]1号、宁波市造价处《关于明确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等有关计价问题的通知》(甬建价[2019]1号)。(5)人工信息价(含机上人工):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6)材料价格选用先后顺序(含机械燃料动力费):施工当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市区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无信息价的材料或设备采用市场价。(7)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相应工程中值取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8)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各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中值取定。(9)规费:按相应工程标准费率的30%计取。(10)税金:浙建建发(2019)92号规定9%计入。2、若施工当月信息价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现行计价依据、甲方对材料的品牌、规格及技术参数的要求等内容结合中标折扣率提出综合单价,并经甲方确定后执行。(二)单个项目实际发生工程量:单个项目具体实施时以乙方预先上报的预估工程量结合甲方发出的任务书或根据需要由甲方下发的施工图(如有)为准,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量为准,按实结算。十一、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本项目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上报本季度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完整资料,并于次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具体项目服务费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资料及第三方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确认并支付。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违约责任1、单个项目作业结束时,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天作为补偿。该扣除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款费用,甲方有权从项目的结算款中追加扣除。2、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次以上的,或乙方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5000元及以上的,或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乙方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本章附件《项目综合评定表》。若项目考核不及格,甲方有权处以3000元/次的处罚,该费用从被考核项目的结算款中扣除,且乙方须无条件整改合格。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项目综合评定表》项目综合评定表项目名称:参评方:序号分类项 目分值得分1项目资料作业过程中基础技术资料及时性12准确性13完整性14作业过程中各项试验资料及时性15真实性16完整性17作业过程中安全台帐资料及时性18完整性19准确性110竣工资料、洽商资料(联系单)、竣工图绘制完整性111准确性112各类资料整改及时性213项目决算提交的及时与否214安全文明作业作业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与否315作业现场安全围护到位与否,并是否派专人维护316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与否317作业现场材料堆放情况318作业现场垃圾堆放情况319作业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规范情况220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421因作业不当(不规范)引起的各类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722因安全文明作业不到位产生的隐患整改及回复及时与否323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是否人证合一情况324对迎检类、突击性、应急性、夜间作业类工作的保障配合325项目质量及工期项目进场作业前临设及工料机准备情况226项目作业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配备充分性327项目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保障及到位情况328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到位情况329班组长、带班等班组管理人员执行力情况330隐蔽项目作业质量情况231因作业质量存在缺陷或问题导致返工后,整改及时性332项目实体外观质量情况333成品保护措施到位情况334作业工期内完成情况435对公司管理人员为配合其他分项项目工期调整执行情况336班组长项目例会、各部门检查、关键工序、夜间作业到场情况337后期与结算对各类验收工作的配合情况238质保期内对履行养护义务的响应情况339材料、设备租凭款项支付情况240是否出具正规发票241对作业劳务人员劳务费支付情况4注:1、本表满分为100分,项目最后得分为分。2、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下的,则考核不合格。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宁波市诚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司年月日发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4、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我公司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9)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0)企业业绩表(格式见附件);(11)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 )页(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通过□不通过第( )页(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四)投标文件项目齐全;□通过□不通过第( )页(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七)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八)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未达40项(含)以上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九)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十)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十一)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第( )页(十二)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形;□通过□不通过第( )页备注:供应商自查表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招标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证明文件自评分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注:1)根据评分标准中技术内容逐条填写,并针对客观分部分进行自评。2)请将此表编制在目录页前。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或印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供应商须按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逐项填写,并根据“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自行补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主要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在本项目中担任岗位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须随表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开标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设备配置清单设备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234企业业绩表:企业业绩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电话注:1.供应商所提供合同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在合同签订前,如采购人经核实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2025年月日1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0.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二、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折扣率: %投标声明若无,请打“/”号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高温补贴、人员工作服、培训费以及完成作业现场人员管理、指导作业、安排作业组织计划、协调费、保险费、营运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一册)项目编号:NBCHCG(2025)008采购项目: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宁波市诚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BCHCG(2025)0082.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元):47000004.最高限价(元):4700000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47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度东钱湖镇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6.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4.售价(元):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3.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线上开标。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4.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4.3电子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地址:东钱湖镇钱湖西路一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钟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97157质疑联系人:沙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97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诚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乐橙荟A区132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淑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30395质疑联系人:谢波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3039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本章内容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实施地点:详见本章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详见本章内容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章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详见本章内容8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合格9验收标准详见本章内容10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2样品要求无13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区域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服务内容1、负责镇属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及交通主干道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田、花坛及河道两岸白色垃圾、废弃农作物垃圾清理,保持视线范围内的清洁干净。做好上述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2)作业范围内的临时性绿化恢复;供应商须在适合的种植时间里按采购人要求恢复绿化,及时完成新种、补种及死株替换工作,确保作业完成后的绿化数量无减少、无毁损。(3)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及涉及本服务区域内的其它环境整治工作。2、完成各项零星应急维修任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零星粉刷、油漆工程(如翻新工程,包含旧油漆及粉刷铲除、垃圾清运等);(2)零星墙砖及地砖铺贴(含破损墙地砖拆除、基面处理、垃圾清运等);(3)市政给排水管道、阀门、水表、井体维修(含漏点查找、土方回填、绿化恢复、垃圾清运等);(4)市政管道清淤疏通(含修复、垃圾清运等);(5)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广场照明设施维修(含拆除、维修、更换、垃圾清运等);(6)路面破损修复(含垃圾清运等);(7)树木迁移(含树木挖、运、种,土方回填整平、草皮补植,垃圾清运等);(8)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含旧护栏拆除,新护栏维修、加固、更换,垃圾清运等);(9)其他小型维修改造任务。注:①供应商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服务范围、附属设施内容、周边情况、作业所需的进出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各供应商在投标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或延误工期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②供应商在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过程中如发现任何破损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未及时反映的默认服务范围内服务标的均完好,中标后以服务标的原本破损为理由提出的索赔或费用申请将不予受理。3、服务要求1、计划申报: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在每月10号前向采购人申报月度服务计划及当月预估工程量供采购人审核,并按计划协调作业人员及设备,布置作业任务(注:服务期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均视项目情况和具体操作而定,采购人不保证供应商的项目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2、项目实施: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安排及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实施要求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必须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作业,并承诺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量。3、质量要求:(1)项目质量标准:按照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图纸(如有)、采购人作业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作业,并服从采购人派驻的代表的管理。服务质量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由作业质量引起的维修费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在作业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供应商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2)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上交采购人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项目实施保修。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3)单次项目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扣除该项目结算价款的30%,且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整改合格。4)作业过程中,供应商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及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5)档案资料:供应商应健全日常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服务期满后将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4、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5、安全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内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将投标保单交至采购人处备案。合同期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后果。服务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维修养护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协调项目实施期间与附近居民的关系,避免由于项目实施造成附近居民投诉。6、其他:(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从事服务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2)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本项目第三方审计单位,服从采购人及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安排和管理,搞好相互团结协作的关系。(3)供应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采购人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人员要求:1、人员数量:按采购人要求成立项目组,至少应包括总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作业人员及资料人员由供应商视服务需求自行配备。拟配备的人员要求在保证服务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配,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2、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内,女性50周岁以内。3、合同执行过程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其同意。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的项目组人员应负责服务区域巡检、维修应急等服务的工作沟通(包括对采购人的工作汇报及对维修任务的下达、与各部门及人员协调等)、现场管理、验收;同时,在服务期限内,做好数据登记,台帐资料的归整,按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等工作。5、设备要求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自行配备巡查、作业所需的车辆、机械和设备。2、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服务便捷,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申报项目部办公场所所在地、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地点,确保沟通联络畅通及时,同时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或者相关租赁证明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配备,采购人将有权不予签订服务合同。6、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单个项目服务费结算价=按招标文件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造价×中标折扣率,最终费用支付金额以经第三方审计的审定金额为准。(1)单个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综合单价由供应商按以下“1、计价依据”提出,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有费用、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规费及税金按“1、计价依据(9)、(10)”计价。工程保险、弃置物处置费根据实际发生按实结算,此部分内容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预算金额中。1、计价依据(如有最新政策性文件,从其规定):(1)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或施工图、相关合同等。(2)清单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各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二)》(浙建站计[2013]63号、浙建站计[2014]31号)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3)定额文件:《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及省市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集等。(4)相关文件:浙建建发(2019)92号、宁波市造价处转发《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价格指数的通知》(甬建价[2018]83号)、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部分调整宁波市中心城区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甬渣领办联[2021]1号、宁波市造价处《关于明确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等有关计价问题的通知》(甬建价[2019]1号)。(5)人工信息价(含机上人工):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6)材料价格选用先后顺序(含机械燃料动力费):施工当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市区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无信息价的材料或设备采用市场价。(7)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相应工程中值取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8)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各专业工程按相应工程中值取定。(9)规费:按相应工程标准费率的30%计取。(10)税金:浙建建发(2019)92号规定9%计入。2、若施工当月信息价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的,由供应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现行计价依据、采购人对材料的品牌、规格及技术参数的要求等内容结合中标折扣率提出综合单价,并经采购人确定后执行。(二)单个项目实际发生工程量:单个项目具体实施时以供应商预先上报的预估工程量结合采购人发出的任务书或根据需要由采购人下发的施工图(如有)为准,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量为准,按实结算。7、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本项目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上报本季度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完整资料,并于次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具体项目服务费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资料及第三方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确认并支付。8、违约责任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完成单个项目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天作为补偿。该扣除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款费用,采购人有权从项目的结算款中追加扣除。2、供应商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次以上的,或供应商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供应商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5000元及以上的,或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供应商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3、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的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本章附件《项目综合评定表》。若项目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处以3000元/次的处罚,该费用从被考核项目的结算款中扣除,且供应商须无条件整改合格。附:《项目综合评定表》项目综合评定表项目名称:参评方:序号分类项 目分值得分1项目资料作业过程中基础技术资料及时性12准确性13完整性14作业过程中各项试验资料及时性15真实性16完整性17作业过程中安全台帐资料及时性18完整性19准确性110竣工资料、洽商资料(联系单)、竣工图绘制完整性111准确性112各类资料整改及时性213项目决算提交的及时与否214安全文明作业作业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与否315作业现场安全围护到位与否,并是否派专人维护316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与否317作业现场材料堆放情况318作业现场垃圾堆放情况319作业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规范情况220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421因作业不当(不规范)引起的各类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722因安全文明作业不到位产生的隐患整改及回复及时与否323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是否人证合一情况324对迎检类、突击性、应急性、夜间作业类工作的保障配合325项目质量及工期项目进场作业前临设及工料机准备情况226项目作业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配备充分性327项目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保障及到位情况328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到位情况329班组长、带班等班组管理人员执行力情况330隐蔽项目作业质量情况231因作业质量存在缺陷或问题导致返工后,整改及时性332项目实体外观质量情况333成品保护措施到位情况334作业工期内完成情况435对公司管理人员为配合其他分项项目工期调整执行情况336班组长项目例会、各部门检查、关键工序、夜间作业到场情况337后期与结算对各类验收工作的配合情况238质保期内对履行养护义务的响应情况339材料、设备租凭款项支付情况240是否出具正规发票241对作业劳务人员劳务费支付情况4注:1、本表满分为100分,项目最后得分为分。2、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下的,则考核不合格。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高温补贴、人员工作服、培训费以及完成作业现场人员管理、指导作业、安排作业组织计划、协调费、保险费、营运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7)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人需求可采用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2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可提供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履约保证金金额:无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网站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6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7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如适用)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5、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本函)(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9)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0)企业业绩表(格式见附件);(11)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电子投标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备份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收。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标记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四、特别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及零星应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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