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车配件 弹簧 人车牵引装置 人车招标公告(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2025)
[询比价采购]永煤公司城郊矿2025年3月人车配件采购公告
[询比价采购]永煤公司城郊矿2025年3月人车配件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ZLCJ250124001H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5-04-27
永煤公司城郊矿2025年3月人车配件公开询比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供应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明细。
3.供应商资格及其他要求
3.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请先登陆平台注册,待通过审核后再报名参加。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
3.4、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等。供应商须具有3月以上的垫资能力,并且能接受各种面额期限的承兑。
3.5、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例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则属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驳回其在同类型物资项目的参标请求。
3.6、涉及煤安证件、防爆证件等强制要求证件(如有强制要求则上传,如无强制要求则可不提供)的关键产品报名时必须提供煤安证件、防爆证件等强制要求证件。报价明细内如有煤安证类等管控物资,报价时需在备注内填写煤安证号等,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备注栏内还需填写生产厂家全称。此项目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证件。
3.7、本次采购拟签订一年期代储代销协议。供应商“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为单价协议,询价单明细所标注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10日内(一般要求,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从严要求)到货,安全生产急用物资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3.8、其他声明: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投标人报名报价请注意,投标人应当及时报名,如果有需要,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报名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日17:00(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一天),该时间点之后的报名、资料修改、再次上传等均不予通过。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③物料清单中的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④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规发票,一票结算,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⑤供应商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有效期完全响应我方评标工作需求。⑥投标单位的各项明细报价应符合市场成本定价规律,开标后评标时,经评委认定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得参与本次评标,影响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城郊煤矿各类项目投标。(例如,市场价普遍10元或更高价的物资,报价0.01元,甚至以此价格中标后,无法供货,则为严重影响,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城郊煤矿各类采购项目)。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③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④被责令停产停业的。⑤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⑥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集团或永煤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本标段一次报价后IP地址一致有围标嫌疑的)。⑦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或永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⑧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3.10、其他要求及说明:①厂家必须按照我方配置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报价提供产品,中标后所提供产品不符合我方要求应无条件退货或调换。卖方所供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等不符合协议规定,出现质量问题的,除免费更换合格产品外,并处以卖方对应协议价格3倍罚款;卖方提供假冒、伪劣或翻新产品的,处以卖方对应协议价格5倍的罚款并列入黑名单;因卖方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买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索取赔偿、列入黑名单等处理。②物资运输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③本标段不要求业绩。④本标段为代理商要求,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制造商和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时,制造商优先;针对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标段的唯一授权证明,报名时间靠前者优先。⑤厂商在报价时按平台要求报价(标注含税率)。⑥该标段评标方式以评委投票方式进行,得票数多者推荐中标。
注:报名单位上传报名资料时须按《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的格式上传,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3.8条第②款要求
5.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5195139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供应科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西城区城郊煤矿
联系人及电话: 门东峰 13513704989 03705195207
7.附件及采购明细:
14.人车配件技术规格书.doc 2.报名资料提交模板.doc 代储代销协议模板(以实际签订为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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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采购数量
需求时间
生产厂家(品牌)
备注
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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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煤矿用人车配件技术规格书编制:采审核:X科A机电副总::nn编制日期:2025年3月2日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煤矿用人车配件技术规格书一、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城郊煤矿拟采购一批煤矿用平巷人车配件,用于人车检修维护使用。二、货物名称及供货范围序号存货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备注1转向行走机构PRC12-6/3(主机)件2轮对PRC12-6/3(主机)件3轮PR12A件4弹簧27*1.7*570件5人车牵引装置PRC12-6/3(主机)件6人车插销PR12A/4个三、主要部件(或设备)配置要求1.转向行走机构采用上下芯盘组成,行走机构各项零部件及转向装置符合行业制作标准,确保行车中平稳安全。2.车轮材质采用ZG55碳素铸钢,屈服强度为340MPa,抗拉强度为640MPa,直径为φ300mm,采用6310轴承(厂家为哈瓦洛国内三大品牌之一);并提供铸件的检验报告。轮轴采用45号优质碳素结构钢。3.弹簧高度的极限偏差为自由高度的2%,弹簧外径的极限偏差为0.015D(D为弹簧中径)。4.人车牵引装置的销轴应有防串销的闭锁结构,应设有减震装置。5.人车插销应采用优质碳素钢或合金结构钢制造。6.焊接部位焊缝均匀、平整,不得有裂纹、夹渣、气孔、烧穿和假焊等缺陷。7.所有配件尺寸规格必须和矿井在用平巷人车配件的尺寸规格一致,保证配件的互换性和通用性。四、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1.平巷人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2.人车插销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五、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1.海拔不超过±1000m。2.工作环境温度为-20℃~+50℃。3.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4.在有煤尘和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矿井中。六、货物适用标准1.MT389-2007煤矿用平巷人车技术条件2.GB1239.4热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3.MT/T244.2-2020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4.《煤矿安全规程》以上所有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七、技术参数名称型号参数备注转向行走机构PRC12-6/3轮对PRC12-6/3轮PR12A硬度为HB19弹簧27*1.7*570并压试验,不得有残余变形不得大于自由高度的0.5%。人车牵引装置PRC12-6/3最大破坏拉力不小于900KN人车插销PR12A/4直径45mm,长度170mm,封板厚度10mm八、质量及验收要求1.转向行走机构1.1轮对转动灵活,四轮要同时接触轨面。1.2上下心盘要面接触,松紧合适,转动灵活。1.3调正垫要合适,不能摆动过大。2.轮2.1车轮不得有裂纹,车轮踏面须经正火处理,硬度为HB19。2.2轮沿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3.弹簧3.1弹簧应进行热处理,两端面进行磨平处理。3.2在试验负荷下压缩3次,其永久变形。3.3弹簧表面涂黑色磁漆。3.4弹簧不允许有明显缩孔、扁孔等缺陷。4.人车牵引装置4.1内含减震缓冲装置。4.2最大破坏拉力试验900KN。4.3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5.人车插销5.1钢材材料选用优质碳素钢或合金结构钢,钢材为全镇静钢,并进行热顶锻试验。5.2表面光洁,无裂纹、过烧、毛刺,不应有Φ3mm×1mm的缺陷。5.3负荷试验时的永久弯曲变形量不大于7mm。5.4经径向载荷试验不应断裂。5.5室温冲击功不低于48J,在(-40±5)°C时低温冲击功不低于20J。6.轮对6.1装配应以无冲击压入,不得直接敲打。6.2毛毡应以润滑油浸透后再装入。6.3装配时应注入占轮壳储油孔腔60%-80%的锂基脂。7.所用材料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出卖人应提供检验、化验凭证及单据,关键材料必要时可通知使用人直接参与检验、化验或鉴别。8.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须有在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必要时按相应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9.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砂眼、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结疤等影响强度的缺陷。焊接件焊缝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关键部位铸件、焊接件,必要时出卖人可通知使用人直接参与探伤检验和验收。10.验收过程分:原材料、外购件等进厂验收、产品制造过程中质量验收、装配过程验收、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每一个环节不满足产品标准、要求和国家标准,使用人可以拒签到货凭证。11.出卖人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试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12.产品验收时,发现产品不符合有关规定,买受人和使用人有权退货、换货或责成出卖人限期处理,并可向出卖人索赔其影响生产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九、安装、调试要求产品到货后,出卖人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确保产品安全运行正常。十、服务及质保要求1.产品出现故障后,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使用现场进行故障处理。2.从正确安装使用日期计算,质保期1年。十一、运输及包装要求1.产品单独出厂时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其内容如下: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2.产品试验合格后所有外露油口应用塑料或金属油塞封口禁用纸张棉纱木塞等杂物封口。3.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记,内容如下:收货单位地址、名称和到站站名;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编号和日期;产品净重、毛重、最大外形尺寸和箱件编号;贮运注意事项:“防湿”、“向上”、“小心轻放”等文字及标记。4.包装应具有防潮湿能力,并应结实可靠,防止损坏、变形以及面漆擦伤。5.随机文件用塑料袋封好装入箱中,并在箱外注明“文件在此”字样。十二、提供技术资料要求1.产品随行文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人车插销安标证书复印件和装箱单)装入塑料袋密封后放入包装箱内,所提供的人车插销安标证书相关参数必须与人车插销一致。2.人车插销的检验报告每件1份或人车插销的检验报告中能够体现对每件进行了检验。3.所带技术资料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所需零部件、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安标证书必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合格证必须体现有生产厂家的检验章或公章。十三、其他1.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出卖人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本技术规格书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出卖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协商具体交货日期,运费由出卖人承担;送货地址为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供应科仓库内。供货商必须在接到供应科通知后15天内把产品按时送至城郊煤矿,如果有特殊产品需要一定的生产周期的,供货商可按生产周期进行送货,但是必须提前与矿方沟通,另外矿方所需的急需物资必须按照矿方要求时间送到。(1)供货商应按矿方要求按期交货,否则每延期1天交货,供货商应支付给矿方该产品总额的3%作为罚金。(供货商提前通知要求延期的除外,但必须经矿方同意)。(2)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如经双方商定由第三方处理,则有关处理费用由供货商负责。(3)产品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本规格书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标准,因产品设计制造原因,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供货商应免费进行处理,直到达到要求,且处理时间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的不能超过3天),并承担由此给矿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超过10天不能处理的,矿方有权利拒绝付款,并向供货商要求赔偿因延误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4)供货商将产品运到矿方指定地点,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等,并经矿方验收合格,产品产权自动转移。在产权未转移前,发生自然灾害或运输事故,其损失由供货商承担,矿方不负任何责任。(5)违约大于等于二次,矿方产品使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3.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执行正龙煤业相关财务制度。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5.到货产品,必须确保完好,运输途中发生的产品变形、损坏等问题,由出卖人负责。技术负责人:袁弼平联系方式:0370-5195267目录1、营业执照二、其他资料1、制造商代理授权证明(适用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无需提供此证明)2、平巷人车与人车插销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1.11.21.31.41.51.61.7一、营业执照1.8.(盖章扫描件图片添加此处)1.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二、其他资料代储代销协议买方: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编号:ZLMY-******卖方:****************公司签订时间:20**年*月*日签订地点:河南永城为实现合作共赢,卖方将货物存与买方,委托买方代储代销,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代储代销物资范围及价格: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不含税单价(元)税率(%)含税单价(元)税额(元)备注1*****//13%详见明细/第二条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2、按买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买方正常使用。第三条供货方式:1、卖方根据买方需求,提前将本协议物资送至买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接通知要求日期内到货,安全生产急用物资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到货。2、买方负责到货物资的保管和发放,建账管理,保证物资完好,不收取代储费;因保管不善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予以赔偿;代储代销物资出库使用前属于卖方所有,出库使用后属于买方所有。3、因产品质量、资证等不符合要求或超计划送货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承担一切风险和损失。4、本协议到期后未出库使用的物资,以及买方通知返厂的物资,卖方负责在2周内提走;逾期未提走的,买方每天按照货物价值的5‰收取仓储费,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卖方承担。5、有质保期的物资,买方应在质保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卖方提走未被使用的物资,超过保质期仍未提走的,买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第四条产品包装:按标准包装,符合运输、仓储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包装物不回收。第五条随货必备品:相关资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备件、工具等。第六条运输装卸:卖方负责货物运输、装卸,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第七条检验方法:双方按本协议第二条标准,共同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资证等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卖方立即免费调换或退货;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买方丧失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向卖方索赔的权利,同时不解除卖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担保责任。第八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质量标准,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达到约定的使用寿命,质保期12个月,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2、卖方对其产品质量终身负责,质量不合格产品(无论买方是否已经使用)包退、包换、保修;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3、卖方保证随时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按买方要求或定期无偿的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时间:买方负责定期统计代储代销物资实际使用数量,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根据买方实际使用数量,按照本协议价格,于3个月内向买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帐后,分期付款。第十条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及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解除协议)。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的。2、卖方违约严重影响买方生产的。3、所供货物因出现质量问题,经买方提出仍不能改正的。4、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卖方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每天按当批次货物价值的3%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在材料款中扣除。如影响买方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卖方负责赔偿损失并三年内不得参与买方所有采购业务。2、执行中如遇市场价格波动过大(过分高或低于市场价10%)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卖方终止履约合同的,买方有权把对方列入黑名单,并三年内不得参与买方所有采购业务。协商不成的,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3、卖方所供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等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出现质量问题的,除免费更换合格产品外,并处以卖方对应协议价格3倍罚款;卖方提供假冒、伪劣或翻新产品的,处以卖方对应协议价格5倍罚款并列入黑名单;因卖方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买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索取赔偿、列入黑名单等处理。4、因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一切损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和争议,买卖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它: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月日起至2024年月日止。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共贰页,一式肆份,买方叁份,卖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买方: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建行永城支行账号:41001506610050005200税号:91410000749235557R电话:0370-5195031地址:永城市宝塔路中段卖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账号:税号:电话:地址: 郊煤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车配件 弹簧 人车牵引装置 人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