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起重设备招标公告(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2025)


柯桥区政企区 | 起重设备

项目概况
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374号
项目名称: 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43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因生活污水泵站水泵堵塞问题较为普遍,起吊水泵频率较高,起吊作业采用移动式三脚架挂载葫芦的方式,存在操作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稳固性不足等安全风险。为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需采购安装一批简易起重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要求
2.1.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www.lecaiyun.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14:0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钱陶公路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汉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88419
质疑联系人:李经理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88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柯桥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2幢)
传真:0575-855600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青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83399
质疑联系人:马跃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60088
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裕民西路
传真:/
联系人 :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562519

附件信息:

(定)招标文件-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2025.4.27.doc2.3M

(定)招标文件-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2025.4.27.doc

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374号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2025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374号项目名称: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预算金额(元):430000最高限价(元):4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柯桥排水公司简易起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因生活污水泵站水泵堵塞问题较为普遍,起吊水泵频率较高,起吊作业采用移动式三脚架挂载葫芦的方式,存在操作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稳固性不足等安全风险。为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需采购安装一批简易起重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其他要求2.1.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www.lecaiyun.com/);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钱陶公路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宋汉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88419质疑联系人:李经理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884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柯桥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2幢)传真:0575-85560088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青芝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83399质疑联系人:马跃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60088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裕民西路传真:/联系人:林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5-8556251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底部基础制作及货物、辅材、安装调试、运输、装卸、劳务、质检(自检)、缺陷修复、验收、质保、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货物类:本项目货物类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7演示不组织。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在合同中明确9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不计息)11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乐采云平台-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乐采云平台-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询问、质疑、投诉3.1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2供应商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3.4事实依据;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3.3供应商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1.2投标声明函;10.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0.1.5投标承诺书。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2.1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应当提供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注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10.2.2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0.2.3商务响应表;10.2.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0.2.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0.2.6项目组人员名单;10.2.7廉政承诺书;10.2.8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0.2.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0.2.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3.1投标(开标)一览表。1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1.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5.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5.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8、信用信息查询1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8.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国企采购活动。18.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9.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合同的签订2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可采用合同寄送盖章方式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国企采购合同金额的5%(不计息)。九、合同公示与备案26.合同公示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7.合同备案采购人原则上应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采购合同在乐采云系统上备案,最迟不得超过30日。十、履约验收28.履约验收28.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8.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4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28.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1货物清单序号所属分公司泵站名称所需吨位1城北分公司安昌小学泵站1T2安昌综合市场1T3镇东路泵站2T4城西分公司环翠公园泵站1T5联合国际村泵站1T6岭湖泵站1T7梅东泵站2T8竹园童泵站1T9越王铮泵站1T10城区分公司高尔夫泵站2T11新未庄南泵站1T12之江泵站1T13湖中园泵站1T14城东分公司新街泵站1T15福全工业区泵站1T16平水工业园区1T17平水金溪园泵站1T18平水公园路泵站1T19西湖桥1#1T20会稽村泵站1T合计1T17座2T3座1.2设备技术要求设备主要包括:电动葫芦、龙门架、配套电缆及控制器等配件1.2.1起重设备: 类 别项 目单轨电动葫芦起重机及支架电动葫芦1T▲CD1-1T2T▲CD1-2T起升高度地面起升高度3米(下沉空间按6米计,电动葫芦实际起升高度9米)起升速度20m/min运行速度20米/分钟钢丝绳参数1T▲9mm,6*37+FC2T▲11mm,6*37+FC运行轨道1T▲22号工字钢.Q235B.GB/T 700-20062T▲25号工字钢.Q235B.GB/T 700-2006电机转速1380r/min电机额定功率1T▲电机功率:1.5KW,运行电机:0.4KW2T▲电机功率:3.0KW,运行电机:0.4KW电源AC 380V 50HZ 电缆▲国标电缆3*2.5mm²+1*1.5mm²(预估20米,按实际场地情况)龙门架尺寸按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预估跨度4-5米,高度3-4米)地脚钢板▲Q235B镀锌250mm*250mm*6mm钢制立柱▲Q235B镀锌150mm*150mm*5mm龙门架表面黄色防腐油漆(丙烯酸聚氨酯漆)控制器放置箱304不锈钢,尺寸以合理容纳控制器为准电动葫芦防雨板304 不锈钢材质1000*800*0.8mm框架30*30*0.5mm底部基础1T基坑尺寸:500×500×550mm配筋要求:单层双向:直径 φ10mm,间距 @250mm锚栓:M16×250mm*4个,预埋深度:≥250mm混凝土:C30,混凝土内掺阻锈剂2T基坑尺寸:550×550×600mm配筋要求:双层双向:直径 φ12mm,间距 @200mm锚栓:M20×300mm*4个,预埋深度:≥250mm混凝土:C30,混凝土内掺阻锈剂安全装置▲配备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行程限位器注:1、涉及有限空间、登高、动火等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须具备相应证件,且危险作业时每班组至少需配备负责人1人、作业人1人、监护人1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监护人须为2人,且必须持有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监护证。2、电缆推荐品牌:江苏宝胜、江苏远东、江苏上上、浙江万马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3、龙门架实际尺寸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价格不作单独调整。设备外形示意图(仅做外形参考,具体式样以实际安装为准):安全二、商务要求▲2.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2.2供货地点绍兴市柯桥区▲2.3质保期质保期1年(投标人承诺超过本要求的,以优惠者为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之日作为竣工及质保起始日期。▲2.4付款方式2.4.1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安装结算价支付至97.5%(需开具全额发票)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价5%,不计息)2.4.2余款2.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在此期间必须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在保修期满且复验合格后付清。2.4.3发票(中标单位应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5结算原则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招标人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2.7处罚条款除确属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负违约责任。(1)中标人须按时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经验收合格,每逾期一天,处以违约金500元/天,逾期超过30天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接报修后需在5天内完成修理(特殊部件需采购的除外),每逾期一天处以200元/天违约金,直至质保金扣除完毕。(3)中标人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招标人有权拒收该货物,要求中标人更换货物,中标人拒绝更换货物的,招标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更换货物须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按逾期交付项目处罚条款处理。▲2.8安全条款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同步签订安全协议。中标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中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中标人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导则》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招标人安全生产规定、制度。(3)安装作业现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中标人一切安装作业活动,必须编制安全作业措施,安装作业前对全体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安装作业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作业。(5)中标人用于本项目的安装作业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中标人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6)作业前,中标人应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安全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作业前,中标人应组织人员对作业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招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作业,就表示中标人已确认作业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8)中标人应在安装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作业范围进行作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与作业无关的招标人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招标人防护设施及标示。(9)中标人安装作业中需使用电、水源,应当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0)中标人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作业。(11)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对招标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2)中标人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张挂针对性的安全宣传警告牌,危险地及处(口)在夜间应设警示灯,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13)中标人应对安装作业现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入安全台帐。(14)有限空间、动火及高空等危险作业须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相关方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许可后,方可作业。(15)特种作业未经审批擅自作业,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扣除合同款10000元/次。(1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且须人证合一。若无上岗资格证书或人证不合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扣除合同款10000元/次。(17)承包单位在该项目安排进场安装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用工,直接劝退,并扣除合同款1000元/人•次。(18)有限空间作业须根据《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1)承包单位须负责制订有限空间作业方案,自行审批至承包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时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作业方案和审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后,再根据集团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流程进行逐级审批;2)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19)作业现场安全文明作业须按照《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导则》及相关规定执行。(20)其他未尽事项参照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制度(试行)的要求执行。2.9其他需说明情况2.9.1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中或合同履约环节中的失信行为惩处: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国企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国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一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8.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8.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9.中标候选人推荐(最低评标价法)。9.1评标委员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9.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10.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0.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0.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0.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0.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0.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0.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0.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0.11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0.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0.13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0.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15《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0.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1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0.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0.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0.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1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0.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10.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0.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国企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0.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0.1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18.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18.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18.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五、评标报告11.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1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废标13.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4.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5.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2.履约保证金元。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2.实施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二、货物包装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三、违约责任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声明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5)投标承诺书………………………………………………………………(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8、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9、我方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单位承诺: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4、我方承诺若虚假承诺,愿接受依法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6)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7)廉政承诺书………………………………………………………(页码)(8)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制造商产地(国产/进口)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性能及指标1…注: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响应表序号技术要求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三、商务响应表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供货期限供货地点质保期付款方式 数量调整结算原则处罚条款安全条款其他需说明情况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项目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廉政承诺书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绍兴柯桥排水有限公司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举报(举报电话:0575-85562519)。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售后服务方案(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九、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十、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一、投标(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上限单价(元)合价(元)1简易起重设备1T座17187102简易起重设备2T座327310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本表所填内容必须与“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对应内容相一致。2、以上设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有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底部基础制作及货物(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设备清单)、辅材(含配套的电缆、控制器等)、底部基础、安装调试、运输、装卸、劳务、质检(自检)、缺陷修复、验收、质保、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3、投标人报价超过上限单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参数要求、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导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1.编制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水平,改善从业人员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展现柯桥水务建设形象和各参建单位风采。2.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8)(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6)(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6)《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ZJSP16-2012-0007)二、总体原则1.本导则适用于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例如:给水厂、污水厂、城镇市政给排水管道、小区改造、管道迁改建等建设项目。2.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施工管理,做好统一规划,整体平面布局合理,没有经过统一整体规划的不能实施建设。3.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划分明显,布置合理,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4.临时设施要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消防等要求。5.各项管理目标、职责、制度,统一按标准上墙。各种设备、设施及材料要铭牌标记。现场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6.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架子工、钢筋工、挖机驾驶员等)应有特种作业资格证,做到“人证合一”,并在业主与监理单位处备案。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各自经验加以改进。三、安全围护1.需要围挡的一侧长度超过100米,或施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或作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工程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固定围挡。宜采用30cm高30cm宽的槽钢做围挡基座,并涂上黑黄相间的油漆,以起到防撞和警示作用;每隔6米(净距)设置1根立柱(采用30cm宽的槽钢制作),涂以蓝色油漆,顶部设置一盏球形照明灯;围挡采用双层加厚彩钢板(高2.1米),顶部采用10cm宽的C型钢压顶,涂以黑黄相间油漆。围挡上设置仿绿植材料并配上公司形象、公益广告等标语。让群众满意使政府放心浴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宣3006000300固定围档(样图)2.需要封闭围挡的任一侧长度20—100米之间,或施工面积在100—500平方米,作业时间在1至3个月的工程设置简易围挡。围挡下部紧贴地面,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地面,每跨围挡中间设置立柱,围档上部设置黄黑警示条,围挡高1.8米(居民小区内部也可采用1.5米),宽度2.0米。围挡上设置公司形象、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8:-:IEBD柯桥供(排)水施工IEEH简易围档(样图)3.需要围挡的任一侧长度不超过20米,或施工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或作业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工程设置临时围档。绍兴绍兴绍兴兴建设建设建设监督电话:临时围档(样图)4.围挡必须整体整洁,随施工作业断面的变化移动,转角处需设置网格围挡。四、施工现场1.施工区域布置与管理(1)施工区域布置应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绿色环保要求,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目标。(2)施工区和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明显,并设置分隔设施,工地内各区域地面整洁、无扬尘、无积水,长期保湿,设有垃圾桶并定时清运。(3)噪声、大气污染、光污染、废水、污水、渣土等控制措施完善。(4)物资材料堆放整齐,各类提示、指示、警告标识清晰。2.七牌二图七牌是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公示牌、组织机构牌、安全纪律牌、施工管理牌、消防保卫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二图是指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3.消防安全3.1配置灭火器的场所(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2)动火作业场所。(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3.2灭火器配置(1)类型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满足GB50720规定。(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GB50140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4)灭火器摆放稳固,铭牌朝外。灭火器箱不得上锁。(5)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c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8cm。3.3消防管理(1)重要消防场所设置及消防器材配置必须经过验收。(2)经常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保证灵敏有效。(3)每月开展1次消防检查,保留检查记录。4.扬尘控制(1)土壤裸露区应根据裸露时间长短做密闭网覆盖,未施工区域绿化处理。(2)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堆放采取覆盖措施,粉末状材料应封门存放。(3)工程垃圾、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载过程中,采取喷淋压尘措施。(4)拆除凿除作业采取清理积尘、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措施降尘。(5)高处清理垃圾采用窗口吊运,严禁向下直接倾倒抛洒。(6)运送容易散落、飞扬、泄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7)外脚手架安装密目安全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合格5.噪音控制(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及时告知周边社区居民。五、安全防护1.安全帽(1)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规定(2)颜色规定。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安全员为红色,监理人员为白色,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一般作业工作为黄色。外来人员使用白色安全帽。(3)正确佩戴安全帽,不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2.安全网(1)符合《安全网》(GB5725-2009)及《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规定。旧网应有试验检测报告。(2)支撑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系网处无尖锐边缘。(3)多张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4)平网安装时不宜绷紧,安装平面与水平面平行或外高里低。网与其下方物体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5)立网平面与支撑作业人员的面之边缘处的最大间隙不超过10cm。3.安全带(1)符合《安全带》(GB6095-2009)规定。旧安全带应经过静态负荷测试合格。(2)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3)安全带无悬挂固定点的,设置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4.预留洞口及临边防护(1)最长边尺寸在50cm以下(含50c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钢板遮盖防护,并采取可靠固定措施。(2)最短边尺寸在50cm以上的洞口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0cm,挡脚板不低于18cm,距离洞口边20cm以上,四周张挂密目式安全网,洞口处设置防坠落安全平网。六、施工用电1.配电室(变压器)隔离防护(1)露天或半露天配电室及变压器四周设置固定围栏(墙)并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2)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应设置最小安全距离。2.配电箱2.1配电系统及箱体要求配电系统应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本级保护。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制作设内置防护门,有“3C”认证标识(电器元件也要具有“3C”认证标识),具有配电箱整箱出厂合格证。隔离开关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集隔离、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的漏电断路器),并设置于电源进线端。2.2配电箱标识配电箱箱体张贴标识牌,主要信息包括配电箱名称、级别、编号、控制设备名称、分路标记、验收结果、管理责任人、电工联系方式及安全操作规程。2.3配电箱防护(1)固定式配电箱底部设置底座,顶部设遮雨棚,周边设置通透式封闭围护并加锁。(2)移动式配电箱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80~160cm。(3)配备灭火器材。2.4配电箱周边环境要求(1)配电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害介质及易受到外来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烧烤场所。(2)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七、其它规定1.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交通疏导人员,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围观作业区。2.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等位置安装监控设施,能随时查看各阶段的现场施工的安全、进度、质量情况。3.从事工程运输的车辆必须按《关于全面推进工程运输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柯道安办﹝2019﹞15号文要求自行去柯桥区交警大队车管所申报。4.开挖土方不得在道路上堆放,需及时清理剩余泥土和建筑垃圾,做到随挖随清随运,运输的车辆车轮必须现场冲洗干净,并严禁超载。5.挖掘机,切割机,冲击锤等施工设备要完好齐备,暂停作业时应停放平稳、有序,并做好安全警示及围护,夜间必须设置夜间警示灯。6.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保护好地下管线、周边构(建)筑物等设施设备,施工区域内如有电力、燃气、供水、排水、通信、有线等公共管线,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摸排,必要时可召开管线协调会,并且与各管线单位(燃气、电力、供排水等)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7.各分项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现场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有序,避免各工序由于垃圾没有及时清理而造成交叉污染及安全隐患。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退多余材料,清理工程现场,做到工完场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供排水及水处理建设、运行和维护作业安全,防范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2014]37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正)《关于印发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的通知》(应急厅[2020]299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浙江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13)和《城镇供排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DB33/T1149-2018)等有关法规、规程,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第三条集团各单位应严格履行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作业部门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负直接管理责任;现场作业负责人负直接责任;作业监护人员负现场监护责任;作业人员负岗位主体责任。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作业负责人主要职责: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材料,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符合要求;掌控作业现场情况,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后许可作业,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发生变化且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及时报告,并按要求组织现场处置。监护人主要职责:接受安全交底;负责气体检测;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时,有权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持续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护,确保和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出现异常情况时,发出撤离警告,并协助人员撤离有限空间;警告并劝离未经许可试图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区域的人员。作业人员主要职责:接受安全交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用品;服从作业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接受现场安全监督,配合监护人员的指令,作业过程中与监护人员定期进行沟通;出现异常时立即中断作业,撤离有限空间。第四条各单位自身技术力量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时,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的承包单位,即应满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人员资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人员有限空间及特种作业持证信息等,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交底,对其作业方案和实施的作业进行审批,对后续安全生产履约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当对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管理机制。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五条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须建立专业化队伍,加强日常培训、演练等业务技能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台账,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场所档案,制度、操作规程和预案,教育培训资料和记录,作业装备(含个体防护用品、检测设备、通讯设备等)、应急装备等清单、说明书及维护与检测校验记录,安全标识标牌清单,作业相关人员信息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与作业相关的合同、安全协议、方案、交底、申请表、审批表、降水通风记录、气体检测记录、影像资料等。第七条各单位每年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场所普查和危险源辨识,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场所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风险分级管控,在GIS系统覆盖范围内的需录入GIS系统管理,保证数据实时更新。有限空间场所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有限空间构(建)筑物或设施设备名称、代码编号、有限空间类型、位置、用途、尺寸、危害因素等情况。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排查并消除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制度、规程和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影像记录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应列入年度日常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作为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必训必考内容。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知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案例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安全员、应急救援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培训知识和相关技能。有限空间作业所有人员应进行理论+实践考核,成绩合格并持证者方可作业,并建立培训档案。第十条各单位要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投入,有限空间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表明有限空间名称、有限空间代码编号、责任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根据现场实际加装防坠网、固定式气体监测报警仪、语音提示器、围护、加盖上锁等安全设施,污水窨井必须设置“三牌一装置”(告知牌、警示牌、联系牌、防坠装置)。各单位要遵循适用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为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安全装备,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设备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保养,指定专人建立台账,负责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定、校准等工作,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发现使用安全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呼吸防护用品应当为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送风式长管呼吸器等隔绝式呼吸保护器具。气体检测仪应具备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检测指标,并定期在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校验。作业、通讯及照明等工具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第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影像记录制度要求:影像记录须合法,摄录内容不得侵害现场人员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摄录前应告知被摄录人。记录内容包括作业环境(内外部整体面貌、作业人进出口、进出口周边设施等),安防设施及标志(警戒线、警示标志、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和应急救援器具等),作业过程(从警戒围护开始的每个环节)等。视频资料需配合文字说明妥善保存,备查一年。光盘/电子文档文字说明需包括编号、作业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视频摄录制作人等。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探索和应用,尽可能减少人在有限空间环境的作业时间和频次。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三条集团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分级管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体防护装备。一般风险及以上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范要求,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得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内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第十四条集团有限空间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应遵循以下作业流程:方案制定---作业申请---安全围护---降水通风---气体检测---安全交底---措施检查---签审批表---实施作业---清理现场---作业评价---资料存档。第十五条方案制定。一般风险以上作业须制订方案。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到现场踏看,在对作业环境安全风险辨识基础上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作业内容、人员物资、危险源识别与处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方案应经作业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风险的作业也可邀请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外包作业的由承包单位负责制订作业方案,同时经发包单位审核批准。第十六条作业申请。方案确定后,作业部门填报《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低风险作业由各单位自行制订审批流程,一般风险和较大风险作业须经作业部门负责人同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逐级报批至本单位作业部门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重大风险作业须报批至集团安全监察部。外包作业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审批至承包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时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作业方案和审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后,再根据集团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流程进行逐级申批。第十七条安全围护。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应设置内外两道安全防护,外围为警示带及警戒标志,内围为安全防护栏,夜间应增设警示灯,穿反光服。在道路作业时,设专人疏导协调,在迎车方向前放置交通导向牌。路面井盖开启处设置警示牌。第十八条降水通风。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需要降水后再作业的场所,作业前必须实施降水。进入管道内作业的应当使作业点前后两侧水深不大于0.5m;管内流速不得大于0.5m/s;充满度不得大于50%,以达到满足现场作业技术条件。通风可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应尽量将作业空间内所有孔、洞、口打开通风,时间不应小于30min;机械通风平均速度不应小于0.8m/s,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严禁纯氧通风换气。第十九条气体检测。气体检测仪器应在标定有效期内使用,检测前,检测人员应对仪器进行开机检验。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对场所上、中、下分层或各通道口检测,每个检测点至少检测二次,取最高值分析评价,检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min。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达到连续检测要求。检测完应记录检测时间、检测点、气体种类、浓度等数据信息,并签字确认。检测气体浓度不合格的,必须进行连续强制通风,一段时间后应再次进行气体检测,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第二十条安全交底。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包括作业内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外包作业,发包单位应在作业前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完后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第二十一条措施检查。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由现场负责人、监护人负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方案和申请表是否报批通过,是否在作业前进行了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无降水通风,有无围护警示,现场有无应急救援器材,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畅通,作业前是否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无可靠通讯联络方式,现场人员职责任务是否明确,作业前气体检测数据是否合格,作业人员防护器具是否正确穿戴等。第二十二条签审批表(作业票)。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各项安全措施检查完毕确认无误的,作业部门和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作业的意见。一处场所和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有效期限为一个班次。第二十三条实施作业。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开始应对作业场所内气体进行连续监测和持续通风,且现场监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禁擅离职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送风式长管呼吸器等隔绝式呼吸保护器具。通风换气不充分的场所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严禁交叉作业。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安全撤离现场。工艺条件、作业环境发生改变的需重新申请办理。第二十四条清理现场。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包括场所内外杂物清理,作业工具整理,杂物必须使用吊桶或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撤除警戒围护。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应清查隐患,清点作业人员安全撤离。第二十五条作业评价。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作业部门安全员要对作业准备、作业过程和现场恢复三个阶段进行评价总结,形成作业评估意见,为作业规程与预案的修订提供参考依据。第二十六条资料存档。一般风险及以上作业的作业方案、作业申请表、作业审批表、视频记录资料和安全评价等一并存档备查。第四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应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与措施、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等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若现场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非进入式或进入式救援,并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若现场不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及时拨打119和120,依靠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决不允许盲目施救。第二十九条作业前应按标准准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放置现场便于取用的固定场所。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一)未建立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规程及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的;(二)未对有限空间和作业项目危险源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三)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四)未对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安全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五)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六)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七)未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视频摄录并保存记录结果的;(八)未给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未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九)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仪器、设备、装备和器材的,或者未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十)作业人员违章违规作业的;(十一)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十必须”“十不准”。第三十一条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各单位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绍柯水务[2021]103号)同时废止。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3.有限空间作业气体连续检测记录表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评价表5.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设施器材清单6.有限空间作业主要事故隐患排查表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样牌)8.有限空间作业十必须、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自主作业)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表编号有限空间名称作业名称风险等级重大□ 较大□ 一般□ 低□作业部门作业任务作业日期作业地点作业负责人 监护人作业人员共 人作业现场情况说明1.作业环境描述:2.现场气体情况:氧气(O2) % ;一氧化碳(CO) PPM;硫化氢(H2S) PPM;可燃性气体(LEL) %;其他 。3.作业区域危害因素:安全措施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2.监护人及作业人是否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符合 □不符合3.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作业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4.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5.其他安全措施:作业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作业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派驻安全技术总监意见 年 月 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意见 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集团安全监察部各执一份,存档期至少一年。2.一般和较大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至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重大风险审批至集团安全监察部。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外包作业)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表编号有限空间名称作业名称风险等级重大□ 较大□ 一般□ 低□牵头部门作业任务作业日期作业地点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 监护人作业人员共 人作业现场情况说明1.作业环境描述:2.现场气体情况:氧气(O2) % ;一氧化碳(CO) PPM;硫化氢(H2S) PPM;可燃性气体(LEL) %;其他 。3.作业区域危害因素:监管措施1.承包单位作业方案、审批表是否符合作业要求;£符合 □不符合2.承包单位监护人及作业人是否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符合 □不符合3.承包单位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作业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4.承包单位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5.承包单位其他安全措施:作业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作业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派驻安全技术总监意见 年 月 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意见 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集团安全监察部各执一份,存档期至少一年。2.一般和较大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至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重大风险审批至集团安全监察部。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填报日期:年月日填报人:编号:作业名称作业地点(设施名称) 作业内容 有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部门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安全员 作业人共 人首次采样分析数据检测项目O2(%VOL)LEL(%LEL)CO(ppm)H2S(ppm)气体检测人(签名)检测结果检测位置上中检测时间下关联的其他危险作业及安全作业票编号风险辨识结果核准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进入有限空间开始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现场安全措施监管记录确认签名1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已由 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作业负责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安全员:(签名)2气体连续测定的仪器和人员测定仪器编号 ,人员 3测定仪器准确可靠性(填写每台实际在用仪器编号及校定值)4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检测结果□符合 □不符合5通风排气情况□自然通风 小时;□机械换气、通风时间 小时6通风设备£有(□正常/□故障) □无7作业点降水情况已降水至: 米8转动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已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9进出口通道畅通,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符合 □不符合10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毒用具配备到位,并按规范使用□符合 □不符合11应急救援器具配备到位灭火器( )只 、救援三脚架( )只、防坠器( )只、安全绳( )根,其他:□符合 □不符合12通信设备、安全照明设施、作业设备、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四周设立警戒区□符合 □不符合13其他相关危险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14其它补充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作业负责人完工确认(签名):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本表一式二份,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存档期一年。附件3有限空间作业气体连续检测记录表序号位置O2(%VOL)LEL(%LEL)CO(ppm)H2S(ppm)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人1上□合 格 □不合格中□合 格 □不合格下□合 格 □不合格2上□合 格 □不合格中□合 格 □不合格下□合 格 □不合格3上□合 格 □不合格中□合 格 □不合格下□合 格 □不合格4上□合 格 □不合格中□合 格 □不合格下□合 格 □不合格5上□合 格 □不合格中□合 格 □不合格下□合 格 □不合格6上□合 格 □不合格中□合 格 □不合格下□合 格 □不合格...检测日期:年月日编号:备注:本表一式二份,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存档期至少一年。附件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评价表编号:控制项目评 估 内 容 和 安 全 管 理 要 求作业评定备注方案控制1.作业方案是否按计划落实□是 □否2.《作业申请表》《作业审批表》是否规范办理□是 □否3.作业前(降水、通风、监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成□是 □否4.作业前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要求配置□是 □否5.气体检测仪器是否校验有效□是 □否人员控制1.现场人员工作职责、任务是否交待明确□是 □否2.作业人员身体与精神状况是否健康□是 □否3.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是否开展现场安全教育与安全交底□是 □否4.作业负责人、气体检测人员、监护人、安全员是否存在擅离岗位现象□是 □否5.安全员是否进行现场措施确认□是 □否作业过程控制1.作业前是否进行有效通风 □是 □否2.气体检测含氧量和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是否符合作业要求□是 □否3.气体检测是否按要求检测□是 □否4.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作业要求□是 □否5.作业区域是否设置符合作业要求的警戒防护□是 □否6.作业现场电气、照明、通讯等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 □否7.现场是否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是 □否安全评价1.本次作业是否按计划完成□是 □否2.作业现场是否恢复安全状态□是 □否3.作业过程是否规范□是 □否4.作业人员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 □否存在问题与整改意见:评价人:注:1.本表一式二份,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存档期至少一年;2.本表由现场安全员进行评价。附件5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设施器材清单名 称数 量安全帽1顶/人工作服、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1套/人井口安全爬梯满足作业要求/2部以上三脚架(含绞盘)满足作业要求/1套以上全身式安全带多于作业人员数量防坠器多于作业人员数量便携式吸通风机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气体检测仪(四通道)多于作业人员数量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满足作业要求(3套及以上)防毒面罩多于作业人员数量反光马甲(红)及袖标(作业负责人)1套以上 反光马甲(蓝)及袖标(监护人)2套以上防爆照明设备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对讲机(防爆)2台以上手持扩音器2台以上作业告知牌/警示牌满足作业要求安全围护护栏满足作业要求应急灯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视频摄录设备1部救援担架1套应急药箱1只注:1.本表所列设备设施器材种类及数量是最低配置要求,各公司可根据实际增配; 2.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作业配置的设备设施器材满足应急救援要求时,可作为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附件6有限空间作业主要事故隐患排查表序号项目隐患内容隐患分类1作业方案和作业审批作业前,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重大隐患2作业场所辨识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对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重大隐患3管理台账未建立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一般隐患4气体检测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未进行有效气体检测或监测一般隐患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未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一般隐患6安全监护作业现场未设置专人进行有效监护一般隐患7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规程照搬照抄,与实际不符一般隐患8安全培训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或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一般隐患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未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未按要求组织应急演练一般隐患10承发包安全管理承包单位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发包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审批,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隐患附件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样牌)朽桥水务KEQIAOWATER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未经许可严禁进入严禁盲目施救禁止入内危险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一、!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作业。二、必须设置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者严禁擅离职守。当心缺氧当心中毒当心爆炸三、必须在作业前做好安全隔离和清除置换。四、必须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检测不作业场所浓度要求合格严禁作业。氧含量五、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安全范围:19.5%~23.5%六、必须根据作业环境,配备适合的个体防甲烷护装备,作业者未进行有效防护严禁作业。爆炸下限5%七、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硫化氢备。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严禁盲目最高容许浓度:施救。10mgm(7ppm)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2(25ppm)其他注意通风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系安全带场所编号+名称水务热线:96390责任人:报警急救电话:119120附件8有限空间作业十必须1.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积极开展自救互救,严禁盲目施救。2.必须安全施救,禁止未经培训、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施救。3.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拨打“119”“120”电话报警。4.救援时须设置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5.救援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体防护装备开展救援行动。6.在有限空间内救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隔断)措施。7.必须保持持续通风,直至救援行动结束。8.必须根据条件安全施救,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在外部通过安全绳等装备将被困人员迅速移出;不具备从有限空间外直接施救条件的,救援人员进入内部施救。9.救援人员必须与外部人员保持有效联络,并保持通信畅通。10.必须保护救援人员安全。救援持续时间较长时,应实施轮换救援;出现危险时,救援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等待安全后再实施救援。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1.未经审批不准作业。2.不了解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不准作业。3.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4.未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5.没有监护不准作业。6.各类安全设备、应急装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7.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8.未确定联络方式及信号不准作业。9.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10.未检查好应急救援装备不准作业附件七: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等安全规章、技术标准,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深基坑作业的安全要求另行制定规定。第三条术语定义(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二)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或拆卸盲板的作业。(三)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四)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五)临时用电: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六)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七)断路作业:在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本单位危险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作业部门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现场作业负责人负直接管理责任;作业监护人负现场监护责任;作业人员负直接责任。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各下属单位危险作业安全负监督责任。第五条部门职责(一)作业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作业方案,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许可范围、注意事项与作业风险;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二)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危险作业方案、申请、审批等相关作业资料的审核与把关,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部门按要求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三)现场管理部门。做好危险作业配合工作,为安全工作提供必需保障。第六条作业相关人员安全职责(一)作业审批人职责:1.应核实作业审批表审批级别与管理制度中规定级别一致情况,各项审批环节符合管理要求情况;2.应核实作业审批表中各项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二)作业负责人职责:1.填写作业审批材料,办理作业审批手续;2.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3.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符合要求;4.掌控作业现场情况,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后许可作业,当作业条件发生变化且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撤离人员;5.发生作业事故,及时报告,并按要求组织现场处置。(三)作业监护人职责:1.作业前检查作业审批表内容,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各项安全措施;2.复核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3.检查作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是否符合作业安全要求;4.对作业人员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护;5.当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发生作业事故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阻止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6.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四)作业人员职责:1.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装备;3.服从作业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接受现场安全监督和监护人的指令,作业过程中与监护人保持沟通;4.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中断作业,撤离现场。第七条委外作业。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持证信息等,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对其作业方案、作业审批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内部审批,对后续安全生产履约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四章基础管理第八条作业前管理(一)应组织作业部门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处理,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1.对设备、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应采用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2.对具有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设备设施、环境应采取可靠的机械隔离、工艺隔离、电气隔离等措施。(三)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主要包括:1.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2.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3.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四)应组织作业部门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符合如下要求: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各类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5.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割)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6.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规范的应急设施;7.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在现场就近(30m内)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五)应组织编制作业方案并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如方案涉及重大风险的作业方案,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第九条作业期间管理(一)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前要组织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持作业之间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二)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第十条作业结束管理(一)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二)作业完毕,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第十一条作业人员管理(一)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安全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二)危险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三)作业时使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应符合规范要求。第十二条作业现场照明管理(一)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装备。(二)有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得超过12V;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具;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三)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四)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第十三条作业审批表管理(一)作业审批表应在有效期内。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作业审批表有效期限时,应重新办理审批。(二)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作业审批表。(三)作业审批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第五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十四条作业分级(一)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1.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二)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本单位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三)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8h;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72h。第十五条作业要求(一)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二)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得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三)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危险特性、工艺条件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四)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五)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六)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动火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动火前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采样分析。(七)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得超过23.5%。(八)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得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得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九)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十)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十一)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得小于10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十二)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十三)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第十六条动火分析及合格判定指标(一)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要求如下:1.气体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2.在管道、储罐、料仓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3.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min;4.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二)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指标为: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2.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第十七条特级动火作业要求特级动火作业除符合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防爆及应急措施;2.在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时,设备或管道内应保持微正压;3.存在受热分解爆炸、自爆物料的管道和设备设施上不得进行动火作业;4.生产装置运行不稳定时,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第十八条固定动火区管理(一)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各下属单位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应每年至少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二)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条件要求:1.不得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2.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并与相邻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3.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得小于30m;4.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5.固定动火区内不得存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第六章盲板抽堵作业管理第十九条作业要求(一)作业前,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二)在共用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前应告知上下游相关单位。(三)作业单位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盲板选用应符合规范要求。(四)作业前,应降低系统管道压力至常压,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五)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使用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六)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化学灼伤的措施。(七)在介质温度较高或较低、可能造成人员烫伤或冻伤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防冻措施。(八)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规范要求选用防护用具。在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等毒性气体的管道、设备上进行作业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九)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十)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抽、堵作业审批表,一张作业审批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十一)盲板抽堵作业结束,应由专人确认。第七章高处作业管理第二十条作业分级(一)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30m。(二)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主要分为9种: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2.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3.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4.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5.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6.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表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103563~110220330500距离/m1.72.02.54.05.06.07.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8.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体积分数)的作业环境;9.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三)不存在前款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前款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表2高处作业分级分类法高处作业高度/m2≤h≤5515h>30AⅠⅡⅢⅣBⅡⅢⅣⅣ第二十一条作业要求(一)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及符合GB24543要求的安全绳,30m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二)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得在作业处休息。(三)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使用应符合GB51210等有关标准要求。(四)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得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五)在邻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属地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六)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七)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八)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九)因作业需要,须临时拆除或变动作业对象的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及时恢复。(十)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得上下同时施工。(十一)作业审批表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第八章吊装作业管理第二十二条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照吊物质量m不同分为:一级吊装作业:m>100t;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三级吊装作业:m<40t。第二十三条作业要求(一)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三级吊装作业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二)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三)不得靠近高架电力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四)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露天作业。(五)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安全状态,并签字确认。(六)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T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七)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得超负荷吊装。(八)不得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人员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九)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锚点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十)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1.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2.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3.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4.下放吊物时,不得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5.不得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6.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7.以下情况不得起吊:(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索具打结,索具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无衬垫;(4)吊物质量不明,与其他吊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十一)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1.不得用吊钩直接缠绕吊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2.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设置应根据吊物重心位置确定,保证吊装过程中吊物平衡;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得装满;3.吊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4.吊物就位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5.前款中与司索人员有关的不得起吊的情况,司索人员应做相应处理。(十二)监护人员应确保吊装过程中警戒范围区内没有非作业人员或车辆经过;吊装过程中吊物及起重臂移动区域下方不得有任何人员经过或停留。(十三)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文件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十四)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3.吊索、吊具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第九章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第二十四条作业要求(一)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第十六条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指标的规定。(二)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三)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接、拆线路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四)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五)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配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194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六)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4.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5.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2)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3)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6.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得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志和危险标志,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上锁管理;8.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七)未经批准,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八)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天;用于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第十章动土作业管理第二十五条作业要求(一)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二)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三)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四)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五)动土作业应设专人监护。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m处,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2.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3.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4.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7.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六)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个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七)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八)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九)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第十一章断路作业管理第二十六条作业要求(一)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部门)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二)作业单位(部门)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三)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四)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1.采用安全电压;2.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3.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4.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五)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部门)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部门)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第十二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集团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附件:1.动火作业审批表2.盲板抽堵作业审批表3.高处作业审批表4.吊装作业审批表5.临时用电作业审批表6.动土作业审批表7.断路作业审批表附件1动火作业审批表填报日期:年月日编号:作业部门作业内容动火地点及动火部位作业等级□二级 □一级 □特级动火方式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动火人 共 人作业类别£自主作业 £委外作业关联的其他危险作业及作业审批表编号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实施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采样分析数据检测项目氧含量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浓度检测人员检测结果检测时间序号安全措施现场安全措施监管记录作业负责人:(签名)监护人:(签名)1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洗干净,置换合格,达到动火条件£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2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已断开,或采取盲板或关闭阀门的方式□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3动火点周围及附近的孔洞、地沟、污水井等已清除易燃物□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4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5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已由 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6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动火作业,已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7乙炔气瓶直立放置,已采取防倾倒措施并安装防回火装置;乙炔气瓶、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小于10 m,两气瓶相互间距不小于5 m□符合 □不符合8现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器( )只,其他:□符合 □不符合9电焊机所处位置已考虑防火防爆要求,且已可靠接地□符合 □不符合10动火点周围规定距离内没有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装卸、排放、喷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作业□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11动火点30 m 内垂直空间未排放可燃气体;15 m内垂直空间未排放可燃液体;10 m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未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10 m范围内未见有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12已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交叉作业已明确协调人□符合 □不符合13用于连续检测的移动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完好可靠□符合 □不符合14动火工具设备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 □不符合15其他相关危险作业已办理相应作业审批表,作业现场四周已设立警戒区□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16其它补充措施作业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部门分管领导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安全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负责人完工确认签名: 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1.二级动火作业审批至安全管理部门;一级动火作业审批至安全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特级动火作业审批至单位主要负责人;2.本表一式二份,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存档期一年。附件2盲板抽堵作业审批表填报日期:年月日编号:作业部门 作业类别□堵盲板 □抽盲板 作业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共 人设备管道名称管道参数盲板参数介质温度压力材质规格编号盲板位置图(可另附图)及编号:编制人: 年 月 日作业类别£自主作业 £委外作业关联的其他危险作业及作业审批表编号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实施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现场安全措施监管记录作业负责人:(签名)监护人:(签名)1设备、管道不得带温带压或存在危险介质,作业时,降低系统压力,作业点应为常压或微正压□符合 □不符合2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个体防护装备□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3同一管道上未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管道内水位降至规定液位□符合 □不符合4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已由 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5配备有效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 □不符合6明确盲板位置图□符合 □不符合7作业实施前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8现场不得存在明火或其他火源,并确保安全照明充足□符合 □不符合9盲板尺寸和材质符合技术安全要求□符合 □不符合10其他相关危险作业已办理相应作业审批表,作业现场四周已设立警戒区□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11其它补充安全措施作业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负责人完工确认签名: 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本表一式二份,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存档期一年。附件3高处作业审批表填报日期:年月日编号:作业部门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等级□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作业高度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 共 人作业类别£自主作业 £委外作业关联的其他危险作业及作业看审批表编号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实施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现场安全措施监管记录作业负责人:(签名)监护人:(签名)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着装符合要求□符合 □不符合2作业人员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符合 □不符合3有可能散发有毒气体的场所携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面罩备用□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4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及安全绳□符合 □不符合5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已由 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7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8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符合 □不符合9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作业过程最大负荷的要求□不涉及 □符合 □不符合10作业人员在不承重物处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不涉及 □符合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简易起重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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