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
岳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岳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9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T-2025-064
项目名称:岳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万元
最高限价:54.9万元
采购需求:岳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年或本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成交费率保持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资料接收邮箱:854417651@qq.com,邮箱获取提供资料盖章扫描件即可)。
获取文件前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所有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一份)。资料封面应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点、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6楼智特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9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6楼智特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或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及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ztxm.com.cn/)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212号
联系人:金美珍
联系方式:0556-5999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市农科所西边楼6楼)
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0556-5200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美珍
电 话:0556-5999138
附件:
附件——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docx
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月末支付上月费用,先票后款,据实结算。2服务地点岳西县消防救援大队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年或本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成交费率保持不变)。4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岳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大队主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项目,主要负责食材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主要采购范围为蔬菜类、肉类、禽肉类、水产类、干货类、冷冻食品、冷冻调理食品、豆制品、调料类、杂粮类、食用油、禽蛋类、水果类、乳制品等食材采购。三、采购内容(一)配送主副食品范围:1.粮食及粮食加工品:大米、豆类、面粉、面条等;2.生鲜肉类:猪、牛、羊、鸡、鹅肉等;3.熟食肉类:烧鸡、烤鸭、酱猪蹄、下水等;4.水产、海鲜类:鱼、虾、螃蟹等;5.蔬菜类:芹菜、茄子、土豆、菜花、蒜薹等;6.真菌类:香菇、蘑菇、金针菇、木耳等;7.禽蛋类:鸡蛋、鸭蛋等;8.水果类:苹果、香蕉、葡萄、火龙果、西瓜等;9.牛奶、饮料类:纯奶、酸奶、果汁、碳酸饮料等;10.食用油: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等;11.调味品:老抽、生抽、味极鲜酱油、香辛料等;12.其他类:糖类、罐头、咸菜、蛋糕、方便面、瓜子、花生等其他品类;13.早餐类:油条、馅饼、豆腐脑等;14.即时配送类:包括工作餐配送及加急配送(如遇重大警情或紧急会议时提供餐饮配送)。(二)配送主副食品质量要求1、粮食及粮食加工品1.1产品须为正规非转基因食品,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标准和规定。供货时提供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杂粮、豆类必须有“SC”标志,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标准和规定。1.2大米质量要求:符合应有品种的色泽,呈透明、半透明或白色,具有新鲜米特有香气,无异味。符合国家最新版本GB/T1354-2018粳米标准,并拥有“SC”标志,级别:一级。1.3小米质量要求:符合应有品种的色泽,颗粒饱满,无杂质、霉变,具有新鲜米特有香气。1.4面粉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等级面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感官要求:粉质干松、细柔、无杂质、无异味。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版本GB/T1355-2021标准,有“SC”标志,级别:特制一等。1.5包装要求:包装要坚固结实、封口严密,包装袋有明显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志,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2、肉类(生鲜肉、熟食)2.1须保证为屠宰厂24小时内屠宰的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2.2供应商提供的肉品必须是具备经营肉类的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提供,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质量安全,供货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定点屠宰单位证明。2.3供应商提供的肉品必须是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准予上市销售、符合国家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供货时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及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2.4供应商提供的肉类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工,如加工成块、成丝或肉泥等。2.5熟食肉类:必须为当天新加工产品,无国家、行业禁止的食品添加剂。3、水产、海鲜类3.1水产品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3.2活鲜产品:鲜活,体色正常,体态完整,蹦跳有力,贝类等需表面干净,内无沙。3.3鱼类必须是处理好的,内脏、鱼鳞处理清洗干净。3.4干货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4、蔬菜类4.1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保证其新鲜度,品种的优越性(含水量、形态、色泽等方面)。举例如下:(1)大白菜: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不超过3片;(2)卷心菜:菜球(叶球)坚实,外部叶子色泽新鲜,叶质脆嫩,无锈斑、虫伤、烂叶;(3)洋葱:色泽鲜明,外表光滑,无损伤和病虫害,颈部小、未发芽;(4)青笋:新鲜、通体匀称,无竹节、无烂尾、无空心;(5)辣椒:大小均匀,果品坚实,肉厚质轻,脆嫩新鲜,不裂口,无虫咬;(6)韭菜:叶肉肥厚,叶绿深艳、有光泽,不带烂叶黄叶、干尖、紫根、泥土,无斑点,中心不抽薹;(7)莴苣(莴笋):食用部位是肥大的嫩茎,其嫩叶也可食用。形体粗短、不弯曲,光泽好、表面无锈色,整修洁净,上部叶片不超过五六片,叶片新鲜不慌、不烂、不抽薹,基部不带毛根,皮薄,质脆,水分充足,不蔫萎;(8)芹菜:色泽鲜绿,叶茎充实、脆嫩,大小整齐,不带黄叶、老梗,叶茎表面光滑,无锈斑、污染、虫伤、蚜虫,不抽薹;(9)蒜薹:长而匀称、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1寸,没有冻伤;(10)萝卜:不论红皮、白皮,要求个体匀称,外表光滑,色泽清新,坚实体重,水分饱满,脆嫩味好,无病虫伤害、无糠心、黑心和抽薹现象的为佳。带樱的萝卜,樱应新鲜、洁净,无黄叶、烂叶等现象;(11)花菜。花球要均匀一致,色泽雪白或乳白,头部坚实,花柱细,质新鲜,肉质脆嫩,无污染斑、虫伤;(12)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无开花现象,无异味臭味;(13)青瓜:长而直、带刺、折断为实心无籽,两头大小一致。(14)番茄:要求果蒂硬挺且四周仍呈绿色;(15)南瓜:分量足,果瓣大小均匀,种子肥厚如杏仁;(16)茄子:深黑紫色,具有光泽,且蒂头带有硬刺,无虫;(17)香菇:菇伞为鲜嫩的茶褐色,肉质具有弹性;(18)黄瓜:要求色泽绿而有光泽,瓜条直、粗细均匀,质地坚硬,顶花带刺;(19)豆角:新鲜、长度40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5、真菌类5.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毒无害健康食材。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6、禽蛋类6.1符合SB/T10638-2011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其他相关检验标准。须保证所供禽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供货时须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成件单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商标牌号、生产日期清楚,检验报告真实齐全。散装单品新鲜无变质,来源可靠,斤称产品足量新鲜安全健康,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标准和规定。鸡蛋须具有禽蛋产品合格证。6.2供货标准要求新鲜。7、水果类7.1水果应当新鲜干爽,无腐烂、虫眼、明显病斑、破损等,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8、牛奶、饮料类8.1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采购人下达的订单为准。8.2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有效质保时间不低于质保期的三分之二。8.3奶制品、豆制品类:奶制品、豆制品类包括纯牛奶、酸牛奶、豆腐、豆渣及其他奶制品、豆制品等。奶制品须为成件单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商标牌号、生产日期清楚。豆腐须为当日制成产品,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味,无腐败气味,软硬适度,细致不粗糙,块状完整,有弹性。9、食用油9.1以采购人下达的订单为准。需具备独立包装(5L、16L或20L装),花生油需符合国家GB/T1534-2017压榨油标准,玉米油符合国家GB/T19111-2017标准,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有“SC”标志,质量指标:一级食用油。9.2感官要求: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臭及其他异味。9.3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有效质保时间不低于质保期的三分之二。10、调味品10.1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成件单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商标牌号、生产日期清楚,检验报告真实齐全。盐、糖、酱油、醋等调味品必须具有“SC”标志,要求做到“零”添加。10.2感官要求: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臭及其他异味。10.3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11、其它未列明食材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12、以上标准如有新规则执行最新标准并执行卫生防疫规定。四、商务需求1、除货品金额外,如运输、发票、专用工具装车、检验货品、资料和包装运输等所产生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承担。2、供应商所承担的主、副食品应当符合标明的数量或包装,否则供应商应按货物货款的2倍向采购人支付罚款。3、所供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肉类、水产品等应携带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4、所供商品不新鲜、质量不合格的按货物货款的3倍向采购人支付罚款。5、成交人需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进货渠道相关证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进货渠道进行考察,如成交人进货渠道证明与采购人考察不符,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存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转基因食品及有害物超标等情况。采购人因食用成交人所提供副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成交人应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在终止合同基础上,成交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同一种类货物形状,重量大小,相差应控制在20%以内。7、采购人所订购货物重量为净重量,去皮。五、合同要求1、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月末之前支付上月费用,先票后款,据实结算。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的投标折扣为各种商品的综合费率,具体商品结算执行供应商所报的投标费率,投标的费率作为评标及结算的价格依据。投标费率不得高于100%,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结算方式在合同中明确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各派代表实地或网上查询、岳西县城范围内菜市场或超市,共同制作菜价市场调研表(双方签字确认),当月的调研表作为当月的菜价对比,根据调研的菜品价格乘以成交费率结算。如采购人工作需要采购人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制作的菜价市场调研表审计结算,审计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对审定金额有异议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报送甲方结算,审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委托方承担。4、采购人根据日常需求下达配送订单。所供产品必须每批次供货均通过食品检验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不含兴奋剂和瘦肉精等违禁成分。所有食材以双方确认的过秤数量为准。5、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供货时的质量、价格、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采购。6、本项目供应商需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分拣配送人员名单,配送人员具有正规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证。配送人员每半年需更换。7、采购人提前一天拟定采购计划清单,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要求。8、供应商每天早上8时前将订单内当天所用食材送到采购人合同中列明的固定交付地点,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必须机打,内容清晰,并标明产品名称、标准价格、总价、单位),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按手印。9、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检测报告。如经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不合格,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0、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的部分,经双方同意方可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供应商及时补足,不得影响正常供餐。(因食材短缺影响正常供餐,每有1次,按三千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影响正常供餐的情况下,限供应商4小时内补足)。11、如采购人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送货的前一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送。12、果蔬、肉等易腐烂变质食材和冷冻食材必须使用冷链专用配送车辆,车内温度达到食材要求温度标准,温度记录可查询,使用专用周转筐承载。保证所供产品为新鲜食材,不能有变质产品。13、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供应商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或者中毒的,经具有国家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对所食用食材鉴定出具检测报告后,确定其身体不适或中毒是由于供应商的食材有质量问题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责任。14、如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15、供应商延迟交付,每延迟1次,按三千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超过3次及以上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虚报价格或因调货而抬高价格的情形,经采购人核实的,采购人有权扣罚本批供货总额的30%货款,超过3次及以上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6、采购人有权对所供食材不定期抽检,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有意见时,可随时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应及时改进,无正当理由拒绝改进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若拒绝改进累计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7、战勤物资储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日常所需食材品类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如遇紧急情况能够在1小时内提供采购人所需物品。物资储备作为服务要求,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在需要时按投标价格计算支付。18、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批发业”。六、其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采购人按采购内容中的质量技术要求组织检查验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批次的所有食材证件材料备查。每批次食材必须经采购人验收人员签单后方可有效,否则为无效供货。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核对质量、数量、生产日期、配送价格、复核价格等,发现问题及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4小时内如数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若在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延迟交付,每延迟1次,按三千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超过3次及以上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虚报价格或因调货而抬高价格的情形,经采购人核实的,采购人有权扣罚本批供货总额的30%货款,超过3次及以上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对所供食材不定期抽检,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有意见时,可随时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应及时改进,无正当理由拒绝改进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若拒绝改进累计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