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招标公告(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项目概况
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Y2025097
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87118
质疑联系人: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87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莘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阳街道瑞丽华庭3栋二单元23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洛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010748
质疑联系人:陈蓉蓉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106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瑞安市陶山镇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定稿.doc536.7K
瑞安市陶山镇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定稿.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项目编号:ZJXY202509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莘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Y2025097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87118质疑联系人:蔡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87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莘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瑞丽华庭3幢二单元23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洛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010748质疑联系人:陈蓉蓉质疑联系方式:13967710674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2项目编号ZJXY2025097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8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元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1 % 。13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40%;¨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中标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4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无 1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18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X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X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8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X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4联合协议(如有);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如有);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4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招标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17.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准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405325904@qq.com)。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4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05325904@qq.com。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21.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投标人,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投标人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1.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5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3.3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况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6.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2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概述1.1.1此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投标单位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服务进行磋商报价。1.2.2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于招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单位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1.3.3投标单位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1.4.4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1.5.5在投标之前,投标单位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投标单位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投标单位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二、项目内容(一)工作目的以现行的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为依据,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2025年版)》,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手段,调查陶山镇工作区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或风险,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研究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阈值;评价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及危害性,识别承载体及易损性,划定和评价地质灾害风险区和等级,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措施,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监测预警和应急避险,科学实施避让搬迁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与建设、重大工程布局等提供依据,全面支撑地**府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若部省出台关于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的新规程,新标准,新要求的,必须从其规程标准和要求。(二)工作任务1.地质灾害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调查。调查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斜坡结构、残坡积层和风化层厚度、地下水活动等孕灾地质条件和气象、水文、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2.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发育特征及危害情况,分析其时空分布规律,评价其稳定性,提出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科学合理的处置建议。3.承灾体调查。调查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构筑物、基础设施、经济活动、土地、资源、环境等基本信息。4.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大雨、暴雨、大暴雨及特大暴雨等不同工况下的危险性和风险评价,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5.开展地质灾害降雨阈值研究,提出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降雨阈值建议。6.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与风险管控对策建议。7.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数据库。(三)总体要求1.应充分收集利用调查区及周边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查等已有成果资料,结合遥感解译成果,初步分析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成灾模式,在此基础上开展野外调查。2.调查宜采用遥感调查(含无人机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开展。在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用遥感调查等手段代替部分地面调查工作量。3.地质灾害调查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评价工作分三种精度进行。一般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10000比例尺;重点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2000比例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斜坡和小流域沟谷等区域(以下简称“重要地段”),工作精度为1:1000~1:500比例尺。4.在重要地段,应布设适当的测绘、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工作量,采集必要的岩土、水样。了解岩土体结构,获取必要的物理力学参数;重要地段以外的重点调查区、一般调查区,视情况可布设适量的测绘、物探、钻探、山地工程和岩土、水样测试等工作量。(四)工作范围工作范围为瑞安市陶山镇行政范围内。(五)具体内容及工期要求按《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2025年版)》在陶山镇全区域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实施工作量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本项目总的实施期限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六)预期成果1.瑞安市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报告;2.瑞安市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图集;3.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数据库;4.瑞安市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档案。(七)付款1、领取成交通知书30天内,成交供应商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2、预付款支付:合同签订工作启动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40%。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收到承包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60%合同尾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主观分/客观分权重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且证书状态显示“有效”网页截图,二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客观分4分体系认证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相关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以上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1分同类业绩3对瑞安地区地质灾害现状及情况了解,包含但不限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等:①调查清晰全面、科学合理、切合应用实际,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2分;②调查描述展开阐述无缺漏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9分③调查描述无重大缺项、基本合理、符合实际,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④内容不全面、或者有多处不足,得3分;⑤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12分简要阐述对瑞安地区地质灾害现状及情况的了解44.1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①方案清晰全面、科学合理、切合应用实际,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②方案展开阐述无缺漏基本清晰合理,总体适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6分③方案无重大缺项、基本合理、符合实际,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④内容不全面、或者有多处不足,得2分;⑤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8分技术方案总体设计4.2对本项目工作目标、建设思路、技术要求、工程特点的理解情况:①理解具体全面、科学合理的得6分;②理解较为简单、基本合理的得4分;③理解简单且存在缺漏的得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4.3对本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案:①方案具体全面、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高的得6分;②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可行的得4分;③方案简单、可行性低且存在缺漏的得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4.4在调查、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汇总等方面的作业流程和方法:①流程和方法具体全面、规范周密,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高的得6分;②流程和方法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的需求的,得4分;③流程和方法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55.1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①措施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6分,②措施基本合理的,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4分,③措施欠缺合理性,没有针对性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保障措施5.2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的进度控制措施:①措施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6分,②措施基本合理的,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4分,③措施欠缺合理性,没有针对性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5.3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的安全保证及保密措施:①措施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6分,②措施基本合理的,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4分,③措施欠缺合理性,没有针对性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66.1项目负责人:1.具有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水工环地质和地质的高级工程师,且其中一项专业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其他均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2.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表现出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得1分;获得地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得0.5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2.提供所在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客观分4分人员设备配备6.2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1)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均不得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2.提供所在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客观分3分6.3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具有本项目所需的水工环地质、物化探、测绘与地理信息、基础地质四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其他不得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同一人员及同一专业类别仅计分一次。2.提供所在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客观分4分6.4拟投入仪器、设备、材料配备的计划及运输方案:①方案全面、合理,具有可实施性的,得6分;②方案基本全面、合理,具有可实施性的,得4分;③方案存在缺漏或不合理的,得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77.1 针对本项目服务响应的及时性与便利性描述及承诺:①响应时间及时合理,且具有便利性的得6分;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合理,且具有便利性的得4分;③响应时间不合理或不具有便利性的得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后期服务方案7.2根据投标供应商服务力量的投入、服务措施方案,由评委自行打分:①方案具体全面、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高的得6分;②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可行的得4分;③方案简单、可行性低且存在缺漏的得2分。④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分8投标供应商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招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计算公式[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分价格评审*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评审贯穿全过程。)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3.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3.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3.9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4.3.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3.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2.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月日采购的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一)工作目的以现行的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为依据,参照《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2025年版)》,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手段,调查陶山镇工作区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或风险,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研究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阈值;评价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及危害性,识别承载体及易损性,划定和评价地质灾害风险区和等级,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措施,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监测预警和应急避险,科学实施避让搬迁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与建设、重大工程布局等提供依据,全面支撑地**府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若部省出台关于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的新规程,新标准,新要求的,必须从其规程标准和要求。(二)工作任务1.地质灾害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调查。调查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斜坡结构、残坡积层和风化层厚度、地下水活动等孕灾地质条件和气象、水文、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2.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发育特征及危害情况,分析其时空分布规律,评价其稳定性,提出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科学合理的处置建议。3.承灾体调查。调查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构筑物、基础设施、经济活动、土地、资源、环境等基本信息。4.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大雨、暴雨、大暴雨及特大暴雨等不同工况下的危险性和风险评价,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5.开展地质灾害降雨阈值研究,提出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降雨阈值建议。6.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与风险管控对策建议。7.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数据库。(三)总体要求1.应充分收集利用调查区及周边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查等已有成果资料,结合遥感解译成果,初步分析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成灾模式,在此基础上开展野外调查。2.调查宜采用遥感调查(含无人机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开展。在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用遥感调查等手段代替部分地面调查工作量。3.地质灾害调查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评价工作分三种精度进行。一般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10000比例尺;重点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2000比例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斜坡和小流域沟谷等区域(以下简称“重要地段”),工作精度为1:1000~1:500比例尺。4.在重要地段,应布设适当的测绘、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工作量,采集必要的岩土、水样。了解岩土体结构,获取必要的物理力学参数;重要地段以外的重点调查区、一般调查区,视情况可布设适量的测绘、物探、钻探、山地工程和岩土、水样测试等工作量。(四)工作范围工作范围为瑞安市陶山镇行政范围内。(五)具体内容及工期要求按《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2025年版)》在陶山镇全区域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实施工作量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本项目总的实施期限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六)预期成果1.瑞安市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报告;2.瑞安市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图集;3.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数据库;4.瑞安市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档案。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1%(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退还。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提供服务3.履行地点:瑞安市九、款项支付1、领取成交通知书30天内,乙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2、预付款支付:合同签订工作启动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40%。甲方可根据项目特点、乙方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60%合同尾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五、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采购代理机构鉴证,财政局备案(备案前需公示)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本页为合同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六部分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页码)(5)联合协议(如有)………………………………………………………(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四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以上8000万元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采购人)___单位的_(项目名称)_项目(项目编号:_(项目编号)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五、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5联合协议(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如果有)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22.3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电联系方式:附: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委托同一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附件必须提供。2.联合体投标的请各自提供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4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用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服务内容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服务期内任一一期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以上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备注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小写):(大写):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1、实质性响应条款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4《投标函》;1.5《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如上述实质性条款有所遗漏,以招标文件中标识“▲”为准。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有关技术及商务部分存在重大负偏离,将可能做无效投标处理。2、无效标条款2.1关于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1.1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1.2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招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招标有效期的;2.1.6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2.1.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1.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1.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1.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1.13响应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关于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2.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2.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2.9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2.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2.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如上述无效标条款有所遗漏,以招标文件中表述为准。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联合协议(服务类)2.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72.8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服务类)(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9.……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2.102.112.122.13其他附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2.1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二)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参与验收检测机构名称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参与验收服务对象使用单位名称(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 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 额 二、验收情况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共分 段,此为 阶段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检测机构□合格□不合格其他供应商□合格□不合格服务对象□合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货物清单□合 格 □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合 格□不合格技术、性能指标□合 格 □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 格□不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合 格 □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 格□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服务质量□合 格 □不合格服务进度□合 格□不合格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合 格 □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不合格服务承诺实现□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三、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 □合 格 □不合格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2.15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项目编号:ZJXY202509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莘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Y2025097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87118质疑联系人:蔡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87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莘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瑞丽华庭3幢二单元23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洛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010748质疑联系人:陈蓉蓉质疑联系方式:13967710674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2项目编号ZJXY2025097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8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元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瑞安市陶山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1 % 。13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40%;¨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中标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4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无 1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18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X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X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8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X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4联合协议(如有);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如有);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4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招标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17.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准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405325904@qq.com)。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4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05325904@qq.com。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21.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投标人,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