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改造招标公告(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5)
广西德润天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LZZC2025-C2-250016-GXDR)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 09: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5-C2-250016-GXDR
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722685.4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22685.49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如有):722685.49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 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2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要求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热线:95763。(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印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融水镇拱城街73号
项目联系人:万佳佳
项目联系方式:0772-5122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润天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1栋1单元510室
项目联系人:黄芳
项目联系方式:0772-3720755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pdf1.4M
广西德润天怡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5-C2-250016-GXDR采购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润天怡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二次报价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德润天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LZZC2025-C2-250016-GXDR)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2日09: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5-C2-250016-GXDR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722685.49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22685.49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722685.49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09:2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5月12日09:2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无要求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热线:95763。(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印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地址:融水县融水镇拱城街73号项目联系人:万老师项目联系方式:13768228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德润天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1栋1单元510室项目联系人:黄芳项目联系方式:0772-3720755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5-C2-250016-GXDR分标划分:无建设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程总预算控制价:722685.49元建设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综合楼5/7/8层暖通改造项目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3、4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1212.1.1资格证明文件(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五章);③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由于监狱企业承接的必须提供)。(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1212.1.1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5)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6)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7)资格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7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1.2商务文件(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2.1.2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2)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3)企业业绩。(如有请提供,格式见附件)1212.1.3报价文件(1)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2)磋商函附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3)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材料;(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格式见附件)1212.1.1▲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磋商无效。(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磋商无效。(5)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313.1竞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1414磋商保证金:无要求171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66磋商时间:2025年5月12日09点20分截标后磋商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88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818.13.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2019.3.1.1、20.1.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采购人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3)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9、2019.3.1.1、20.1.6(4)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网站上发布。2020.2履约保证金:无66.1现场勘察:无。94监督部门及电话: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51340793838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含评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712.4.1工程款支付: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承包人工程启动资金,中间交工验收合格项目可计量支付,但支付最高限额为计量支付总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结算经有资质的第三方结算审核公司审定后,同时上级本工程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简称磋商文件)8.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二次报价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1.1.2磋商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磋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1.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本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11.4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1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11.6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和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磋商报价说明15.1磋商价格本工程的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承包方式为:单价包干。15.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5.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5.1.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5.1.5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5.1.6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15.1.7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5.1.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15.1.9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15.1.10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15.1.11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15.1.12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15.1.13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15.1.14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15.1.15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须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中所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审中,如报价文件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与采购人提供的无法一致,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该清单项目作废,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磋商报价的2%(含本数),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无效磋商处理。15.2磋商价格计算依据:15.3本项目有二次报价,如二次报价总价有变动,请提供二次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报价,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已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扫描件),并根据二次报价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控制价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磋商供应商在二次报价时,总报价不做改变,则无需再次提供二次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无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6▲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磋商无效。(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磋商无效。(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7)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四、评审和磋商24.磋商小组的组建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无。29.签订合同29.1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7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或邮寄。32.评标结果公示32.1在评标结束的2个工作日内,在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lzscz.liuzhou.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公示评标结果。33.成交通知书33.1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或2021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公示二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可以向成交人发成交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成交通知书”)中给出采购人对成交的供应商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成交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3.5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6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未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供应商。34.合同的授予标准34.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35.合同的签署35.1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的项目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倡导各采购人尽量压缩合同签订时间。35.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5.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履行义务,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3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线签订须携带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六、验收37.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7.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7.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7.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8.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39.2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技术规范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一)现场自然条件满足施工要求。(二)现场施工条件符合施工要求。二、施工要求本工程应该认真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也要严格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具体技术参数按工程图纸说明。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1.1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的内容为:(1)磋商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磋商人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章;(3)磋商文件格式: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工期: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6)工程质量: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7)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1;(8)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供应商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具体要求为:(1)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性评审、技术标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4)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对进入详细评审的,采用百分制对其最终磋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详细评审评审标准(总分满分100分,投标报价分30分,技术文件评分7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两位小数;未提供对应方案的按0分计)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分(该项满分30分)30分1、本工程的有效投标报价的范围: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本招标项目以招标控制价为最高限价,当某供应商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磋商小组不予以评审,当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重新招标。)2、投标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其响应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有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技术标评分(该项满分7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0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内容全面的进行了阐述,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重点描述准确,有针对性,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施工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由评委独立评定。一档(2分):只简单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重点描述;二档(4分):有针对性的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重点描述准确,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方案;三档(8分):有针对性的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重点描述准确,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施工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进行描述;四档(10分):有针对性的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重点描述准确,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施工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进行描述,并提出存在问题并且有解决的措施。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分(该项满分7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由评委独立评定。一档(2分):简单描述对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措施和作用;二档(4分):有针对性的提出主要分部施工技术方案,对工艺先进的措施和作用进行描述;三档(8分):有针对性的提出主要分部施工技术方案,对工艺先进的措施和作用进行描述,提出本工程的各分项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并提出存在问题;四档(10分):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提出本工程的各分项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存在问题并且有解决的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由评委独立评定。一档(3分):提出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二档(6分):提出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三档(10分):提出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由评委独立评定。一档(3分):具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6分):具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10分):具备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由评委独立评定。一档(3分):具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提供简单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二档(6分):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三档(10分):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有专门的环保、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证体系,制度健全。保证措施和手段有效、完整,由评委独立评定。一档(3分):具有专门的环保、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证体系;二档(6分):具备专门的环保、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证体系,制度详细健全,因地制宜提出当地环保、水土保持措施;三档(10分):具备专门的环保、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保证体系,制度健全。因地制宜提出当地环保、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措施和手段有效、完整。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0分)应有专门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预案措施得当,由评委独立评定。一档(3分):提出简单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二档(6分):提出专门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和制度管理措施;三档(10分):提出专门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预案措施得当。第二节评审报告1.成交标准(1)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5)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6)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7)资格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二、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五、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六、项目经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七、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政府采购供应商(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此项材料必须以PDF格式上传。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页码)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页码)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1)施工组织设计……………………………………………………………………(页码)(2)项目管理机构……………………………………………………………………(页码)(3)企业业绩(如有)……………………………………………………………………(页码)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致:,(采购人)如我公司在贵单位的项目成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桂劳社发[2009]50号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人承诺:1、我方保证在项目的磋商文件中,如实反映我方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并特别注明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2、我方参与磋商的项目,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帐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如我方在承包项目中出现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和其它职工工资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本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及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致,(采购人):作为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06〕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一)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二、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2)项目管理机构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工程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备注: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如有)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职称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可提供如下材料作为证明材料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2、在建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第一节;3、已完成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暖通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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