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招标公告(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 其他办公用品
项目概况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82202504002905
项目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宣传品包括保温杯、围裙。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4.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投标人员无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4.6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4.7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90873
质疑联系人:叶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90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6120
质疑联系人:缪臻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1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真:
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4.28定稿(编号:330282202504002905)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doc1.1M
不足30天情况说明.pdf266.6K
4.28定稿(编号:330282202504002905)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doc
不足30天情况说明.pdf
不足30天情况说明.pdf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330282202504002905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温馨提醒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5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3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7第六章商务条款28第七章附件2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330282202504002905项目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最高限价(元):4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宣传品包括保温杯、围裙。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4.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投标人员无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4.6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4.7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90873质疑联系人:叶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90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传真:0574-63086150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6120质疑联系人:缪臻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1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5、“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配送、技术协助、安装、调试、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8、“▲”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网上中介超市中选金额捌仟元整(¥8000元)收取。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201000363518647;备注:代理服务费;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单位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制作和递交1、投标文件的形式: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要求制作、加密并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注: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备份投标文件,即存储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介质(U盘)。2、投标文件的效力2.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文件的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网页左下角附件):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4、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递交。需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可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EMS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四楼),联系方式:18606745675。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86414109@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一〉“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一)、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货物概况(格式见附件);8、商务技术评审表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9、其他和商务技术评分有关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四)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本章第七条第4款,备份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如下:须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按实填写本项目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按实填写本项目项目名称);(4)在年月日时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十、开评标程序(一)开评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二)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织并主持,开标时,招标(代理)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如供应商认为相关人员中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可以在此时要求其回避。需要回避的情形: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回避。供应商应以影印件形式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四)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解密完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8.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8.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其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人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8.3.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1.评标委员会1.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2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含)以内。)(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六)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评标原则与方法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提供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记名并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预中标人。2.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2.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2.5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2.6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7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商务评议:按照第六章商务条款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9技术评议:按照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10综合评估: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打分。2.11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12推荐预中标供应商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2.13定标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十二、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三、预算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预算价40万元,投标总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四、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8、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9、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或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0、“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2、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4、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4.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4.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4.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4.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五、合同相关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六、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6、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7、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和价格评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多家供应商所投货物(保温杯)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标程序3.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1.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具体操作可以由评标委员会协助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的结果报招标人代表确认)。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比较与评价: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自行评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3.1.3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2报价文件评审3.2.1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供应商报价文件逐一进行评审。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3综合评估: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3.4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3.5确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的澄清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交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一对应上传,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性审查要求的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特别备注无需上传对应资料的除外)。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5不得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存在投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十四条情形的,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相同的。7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技术分(6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宣传品采购)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2分,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12宣传语设计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标语、单位名称、二维码和logo等文字设计以及提供的实际效果图进行评审。内容齐全、完整,科学、合理的得12分,内容基本完整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6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12供货品种品牌: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拟供应所有货物的品种、品牌、质量等内容说明进行评议。品种品牌及质量优于招标文件推荐及以上要求、品牌介绍明确、详细、提供实物图片的得12分,品种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品牌介绍一般的得8分,品种不符合招标文件、品牌介绍简略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12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3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5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9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6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9应急服务能力:供应商应针对采购人的紧急需求有及时的反应能力,具有想方设法为采购人排忧解难的措施。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3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5售后服务机构的评议: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服务便捷进行评议。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2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3总得分60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总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4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若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理由。5供应商报价合理性(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5价格评分表 供应商分值分值价格分4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基准价得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40%×10040报价得分(40分)40第4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3)询标澄清、承诺(4)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及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6)双方来函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金额序号货物名称所投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小计(元)12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包括供货、运输、验收、售后服务、税金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即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甲方将根据每种货物的实际数量与综合单价与乙方按实结算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6.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保函、保险保单、保证担保。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由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方式:;8.3交货地点:;九、货款支付9.1付款方式:。十、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甲方有权在以下办法中选择一种方式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4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初步验收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内。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调试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不计复利)支付利息。14.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因乙方的逾期交货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扣除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7.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5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招标货物清单序号采购物品名称参数数量参考图片推荐品牌1保温杯(1)材质:杯体304不锈钢、内胆316不锈钢、密封圈硅橡胶、杯底防滑耐磨,抗氧化耐腐蚀,带茶隔,双层真空。(2)360°密封圈,倒置不漏水(3)容量:300ML-380ML(4)颜色:绿色、蓝色、白色(5)保温、保冷时长:8小时以上(6)材料须满足食品级要求。每只保温杯具有纸箱独立包装1000只316不锈钢white白色350ml希乐、九阳、富光等2围裙(1)材质:PVC(2)围裙分类:无袖围裙,防水(2)尺寸:宽≥65.5㎝,高≥70㎝(4)均码合身,可调节挂脖,大口袋,可反复水洗不掉色,耐磨耐用,清爽透气。(5)两侧可擦手,两侧加厚吸水珊瑚绒毛巾设计。(6)每只围裙具有独立包装。53000件HAPPYENDYHAPPYENDY/注:▲1、采购人在上表中推荐的参考品牌是采购人认为最适合本项目的品牌,投标人应予以积极响应。投标人可以选择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参考品牌相当的产品进行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并对照本表提供的技术参数逐一说明响应情况,未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或未逐一说明响应情况的,作无效标处理。二、其他供应商采购货物颜色及印在产品包装和产品实物上的标语、单位名称、二维码和logo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生产交货。第6章商务条款序号招标要求条款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保证金金额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中标人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保函、保险保单、保证担保。费用的结算、支付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所有货物按采购人要求交付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5%(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实际供货数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签订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其他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视中标方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符合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和印有标语、单位名称、二维码和logo的保温杯、围裙各一件。第七章附件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关于贵方对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本单位申明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及其他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保温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围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投标书:(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函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6)、如果在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按招标人的规定进行处罚。(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9)、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10)、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商务技术文件自评分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内容自评分说明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请各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列出评分项对应的投标文件页码及自查情况(价格部分除外)投标人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经营范围(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商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须与“第六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技术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 注: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投标货物概况序号名称型号品牌备注1保温杯2围裙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名称投标总价(元)供货期注: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3、公开招标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价即为最终有效价。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数量品牌单价合计1保温杯1000只2围裙53000件合计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情况说明根据宁波市美丽办印发的《2025年度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工作方案》(甬美丽办发[2025]1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2025年度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甬环发[2025]5号)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国调准备工作,从今年起,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计划调整至6月进行,宁波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预调查在4月底进行。为加快宣传品采购并发放至全市各村(社区)开展满意度进村入户宣传,积极配合国家、省、宁波开展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特申请加快本单位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审核时间,采购意向已于2025年4月7日报送,缩短采购意向公开时间,特此说明。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2025年4月17日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330282202504002905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温馨提醒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5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3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7第六章商务条款28第七章附件2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330282202504002905项目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最高限价(元):4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025年宣传品采购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宣传品包括保温杯、围裙。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4.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投标人员无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4.6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4.7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90873质疑联系人:叶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90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传真:0574-63086150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6120质疑联系人:缪臻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1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慈溪市水环境治理中心)。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5、“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配送、技术协助、安装、调试、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8、“▲”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网上中介超市中选金额捌仟元整(¥8000元)收取。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201000363518647;备注:代理服务费;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单位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制作和递交1、投标文件的形式: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要求制作、加密并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注: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备份投标文件,即存储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介质(U盘)。2、投标文件的效力2.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文件的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网页左下角附件):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4、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递交。需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可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EMS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四楼),联系方式:18606745675。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86414109@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一〉“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一)、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货物概况(格式见附件);8、商务技术评审表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9、其他和商务技术评分有关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四)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本章第七条第4款,备份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如下:须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按实填写本项目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按实填写本项目项目名称);(4)在年月日时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十、开评标程序(一)开评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二)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织并主持,开标时,招标(代理)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如供应商认为相关人员中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可以在此时要求其回避。需要回避的情形: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回避。供应商应以影印件形式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四)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解密完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8.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8.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其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人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8.3.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1.评标委员会1.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2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含)以内。)(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六)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评标原则与方法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提供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记名并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预中标人。2.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2.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2.5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2.6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7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商务评议:按照第六章商务条款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9技术评议:按照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10综合评估: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打分。2.11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12推荐预中标供应商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2.13定标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十二、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三、预算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预算价40万元,投标总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四、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8、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9、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或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0、“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2、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4、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4.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4.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4.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4.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五、合同相关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六、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6、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7、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和价格评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多家供应商所投货物(保温杯)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标程序3.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1.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具体操作可以由评标委员会协助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的结果报招标人代表确认)。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比较与评价: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自行评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3.1.3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2报价文件评审3.2.1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供应商报价文件逐一进行评审。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3综合评估: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3.4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3.5确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的澄清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交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一对应上传,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性审查要求的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特别备注无需上传对应资料的除外)。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5不得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存在投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十四条情形的,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相同的。7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技术分(6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宣传品采购)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2分,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12宣传语设计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标语、单位名称、二维码和logo等文字设计以及提供的实际效果图进行评审。内容齐全、完整,科学、合理的得12分,内容基本完整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6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12供货品种品牌: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拟供应所有货物的品种、品牌、质量等内容说明进行评议。品种品牌及质量优于招标文件推荐及以上要求、品牌介绍明确、详细、提供实物图片的得12分,品种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品牌介绍一般的得8分,品种不符合招标文件、品牌介绍简略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12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3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5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9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6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9应急服务能力:供应商应针对采购人的紧急需求有及时的反应能力,具有想方设法为采购人排忧解难的措施。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3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5售后服务机构的评议:评委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服务便捷进行评议。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2分,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3总得分60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总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4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若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理由。5供应商报价合理性(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5价格评分表 供应商分值分值价格分4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基准价得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40%×10040报价得分(40分)40第4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3)询标澄清、承诺(4)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及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6)双方来函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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