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 承办服务 医疗卫生共招标公告(南丰县医疗保障局2025)
内容:
[南丰县]江西聚臻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办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XJZ-NF-2025-G00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聚臻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办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XJZ-NF-2025-G00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办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Z-NF-2025-G003
项目名称: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办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丰购2025F001401649
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办服务项目
1
项
1.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全年度(如遇上级政策与本项目有冲突之处,本项目立即停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具有保险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1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 20 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 3 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51996753@qq.com),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 10 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 5、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企业供应商在中标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咨询当地采购办(联系电话:0794-3209990)。 7、网上投诉渠道信息:一、现场递交和纸质邮寄投诉书(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交通路80号),联系电话:0794-3209990,邮编:344500);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诉(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三、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投诉书(电子邮箱:nfxzfcg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丰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抚州市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15楼
联系方式:15279465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聚臻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名人国际A栋2单元17楼1704
联系方式:15970485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15970485691
服务需求.docx
(一)、服务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保障服务水平,控制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17〕55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保证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抚州市南丰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第三方承办采购服务项目,承保合作单位(简称“承保方”)必须响应如下招标要求:1.参保金额:具体以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为准。2.服务工作内容:负责承担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业务的承保、受理、理赔、稽核等业务。3.保障对象:参保对象为南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4.支付标准及范围:被保险人因罹患门诊慢性病且已经获得慢性病资格后,在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的属于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含异地、中心报销)承保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抚人社字〔2017〕22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府办发〔2020〕3号)、《关于做好我市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抚医保字〔2023〕76号)等现行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支付保险金。城乡居民:一类慢性病(共9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二类慢性病(共34种):重性精神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高血压病伴有并发症、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肌病、糖尿病伴有并发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癫痫、脑卒中、重症肌无力、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脏病、结核、精神病、心房颤动、儿童孤独症、克罗恩病、强直性脊柱炎、重症骨质疏松症、阿尔茨海默病、类风湿关节炎、青光眼、慢性心律失常、痛风、血吸虫病、多发性肌炎、运动神经元病(肌萎缩侧索硬化)、颅内良性肿瘤辅助用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苯丙酮尿症。一类、二类慢性病报销比例:参照就诊医院级别住院报销比例,无起付线,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患者实行按月限定10次内(含10次)的血透费用免除个人负担;超过10次的血透费用,按规定进行核算支付。患有一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患有一种二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年度最高限额按《抚州市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目录及限额》执行。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Ⅱ类慢特病,以所患病种中单病种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最多的那种为基数,每增加一种Ⅱ类慢特病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000元,最多增加2000元。5.理赔事项: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应于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及时对赔付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理赔款拨付给医保局,再由医保局拨付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6.在服务期限内,如遇国家和省、市医保政策法规调整时,应执行调整后的政策。经办要求:1.双方采用联合办公的形式开展南丰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项目。承保方须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在招标方设立业务办理服务窗口,便于承保方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慢性病的政策宣传、咨询、解释、接案赔付等服务。为保证双方正常开展门诊慢性病经办服务和医疗费用稽查工作,依据项目服务和管理需要,配置相应专属的服务队伍。2.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承保方应按时做好招标方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于次月3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不得无故延迟费用结算和拨付。承保方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需要协调的工作,招标方予以配合。3.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承保方应对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费做到应赔尽赔,不能以亏损为由减少理赔、拒绝理赔。4.门诊慢性病统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一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实行即时结算管理。5.招标方牵头组建一个由招标方和承保方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定期集中对双方有疑义的限制性用药等项目进行统一审核。双方审核确定后,形成规范性材料,作为招标方和承保方的日常审核操作规程。6.建立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承保方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策调整和门诊慢性病保险运行情况等适时向招标方提出建议,双方协商报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后实施。7.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承保方的运营成本和盈余率,具体比例在合同中约定。承保方通过医疗调查、巡查等多手段,以及通过积极参与招标方对医疗机构稽核检查进行打击欺诈骗保,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不合理住院等诊疗行为,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由招标方根据打击欺诈骗保情况对承保方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双方再行协商。南丰县紧密型县域内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承办服务项目承办费按固定金额19万元/年,由县财政列支给承保方。8.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参保患者发生符合慢性病医疗费用实际发生的时间计起,承保方理赔有效期为两年。9.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之规定,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10.承保方在今后与招标方合作中,如出现违反本招标应答要求及协议内容,严重损害参保人利益并拒不整改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承保方相关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共同体内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险管理 承办服务 医疗卫生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