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招标公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2025)



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4105FG003F
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
采购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博览会服务
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对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8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

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博览会服务
境外展区展位搭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含国际展区、港澳台展区)位置图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如对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楼
联系方式:020-83137629、020-83137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8318722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招标文件(2025042803).zip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含国际展区、港澳台展区)位置图.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
线上开标

预算金额
¥24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187223

采购单位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83137629、020-8313764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187223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15260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4105FG003F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采购人: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15260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4105FG003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43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采购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博览会服务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对接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采购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博览会服务境外展区展位搭建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楼联系方式:020-83137629、020-831376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72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020-8318722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未出现《分包协议意向书》,则视为未采取合同分包。★供应商须保证,如中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如果有效期(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未能覆盖项目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本项目两个采购包兼投兼中,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最终可同时成为两个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每年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是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的国际展会。中博会于2004年创办,至今已经成功举办十九届。第二十届中博会将于2025年6月27日至30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为充分展示境外展区国际化特色亮点,方便境外展团宣传推介,加强境外展商与各国家(地区)采购商的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做好境外展团服务工作,现对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采购包1项目内容(一)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1.围绕智能科技、工艺礼品、文创产品、服装服饰、食品农产品、美妆护理产品等类别的参展产品,在展会现场组织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9场次(含1场主宾方专场,实际活动名称、内容、形式、场次、规模等具体安排根据当届参展展团实际需求确定)。其中,活动形式可包括产品路演、文旅及投资环境推介、企业对接、服装服饰动态展演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结合当届参展展团实际需求确定。2.组织参展企业和参会采购商在活动现场进行推介或对接交流。其中,主宾方专场组织参会采购商不少于80人,其余8场活动组织参会采购商总数不少于480人。3.对接境外展团,根据各展团提出的推介或对接需求,制定个性化活动方案。4.结合实际需求安排1名中英双语主持人,5名(含)以上中英双语交传翻译人员和洽谈翻译人员,适量服装服饰动态展演人员等专业人员。5.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工作,设计制作活动宣传物料。6.做好活动现场组织工作和会场布置工作。7.记录每场活动成果,做好活动成果统计与总结工作。(二)活动区搭建1.搭建内容:在展馆内搭建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区,搭建面积约600平方米,分2个活动区:一是商务推介及对接会场,面积约500平方米,设置主舞台区、主会议区、VIP区、洽谈区、签到区等功能区;铺设地毯、配备桌椅等基本配置;配备LED屏、灯光、音响等专业设备。二是服装服饰动态展演及对接会场,面积约100平方米,设置主舞台区、T台区、观众区、后台区等功能区;铺设地毯,配备桌椅等基本配置;配备LED屏、走秀灯光、音响等专业设备。2.搭建地点和相关时间安排:搭建地点:广交会展馆D区国际展区内和港澳台展区内(展区图纸见招标公告附件)布展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6日9:00-17:00展览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9日9:00-17:002025年6月30日9:00-13:00撤展时间:2025年6月30日13:00-20:00(三)珠宝玉石检测咨询服务为本届中博会在国际展区和港澳台展区参展的珠宝玉石提供检测咨询服务。1.采购人提供展位作为珠宝玉石检测咨询服务点,供应商负责服务点设计和布置,至少于布展前一周完成服务点布置方案设计稿,在布展期间完成服务点布置。2.每日安排不少于2名检测人员在场,检测人员需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或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以此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3.配备检测仪器:宝石光学显微镜、折射仪等,以上配备可以解决常见彩色宝石、各类玉石的品种定名和常见优化处理检测的仪器。三、采购包1供应商要求1.供应商需接受甲方对本项目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完善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2.供应商应具备该采购项目所需的良好的资源调配能力、活动组织策划与执行能力以及服务能力,能够按照甲方和各境外展团的实际需求针对性组织邀约足够的采购商参与推介及对接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能按时保质完成。3.供应商应结合境外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的特点,合理化设计活动区域,设计理念吻合活动主题,体现国际化特色,功能分区完备实用、整体布局简约美观,搭建结构和材料安全环保。4.供应商应具备项目专职工作团队,工作团队应不少于10人,其中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工作团队应合理设置,均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的推介及对接活动组织与服务工作经验。5.供应商须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均须是专业施工人员,电工须持证上岗,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规范操作,确保活动区搭建实施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展馆的相关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定或参考投标文件格式)6.供应商须及时收集本项目特色亮点、合作意向、成交金额等信息,并及时报采购人用于展会宣传推广、成果发布等工作。7.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验收、审计等相关工作,且不受合同期限限制。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供应商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四、采购包1项目验收要求本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及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验收时,需提供相关书面验收材料,包括盖供应商公章的验收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总结、参会人员名单、现场照片等,以及项目施工监理报告、项目费用清单等内容)等。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审计等工作,不受合同期限限制。五、采购包1付款方式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第一期费用。2.第二期:项目实施结束,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材料,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费用。3.每期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六、采购包2相关要求(一)总体要求1.展区整体设计要兼顾实用、美观,整体观感和谐、简洁、大方、通透。设计新颖、特色鲜明,绿色环保,安全实用,充分体现展区功能和特点。具体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中博会要求进行调整。2.本项目须根据现场环境及展示内容进行深化设计,并满足釆购人需求。主要服务人员需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有丰富的展览经验,能准确把握展区主题定位和表达重点。★3.供应商需要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的布展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或现场的布置效果提出修改意见,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并按采购人的要求修改,直至采购人满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服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挥。5.须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项目实施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及展馆的相关要求,确保布撤展工作安全实施。6.由于本项目实施内容多,实施时间紧,供应商须保证投入足够的团队人数以满足项目实施所需,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二)具体服务内容(具体搭建展区、面积及数量将根据境外招展实际进行调整,总费用控制在项目预算内按照实际搭建数量(面积)进行结算)1.搭建范围:国际展区(含主宾方展区、其他国家及地区展区)和港澳台展区。2.特装设计搭建内容2.1搭建展区面积共计约1100平方米,提供不少于5个国家展区的个性化设计方案,同时提供对应的服务内容方案。★2.2特装展区报价单价不高于1000元/平方米。2.3布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或部分特装,根据需求配备LED大屏幕或液晶电视、喷绘画面、洽谈区桌椅、绿植若干等,展区内铺设展览专用地毯等。2.4项目实施的制作要求2.4.1整体要求大方美观、安全稳固,展区内柱子布局合理,跨度大的构件要加强安全性设计。2.4.2展区照明充足,照明设备安全、干净、无损坏。所有电器设备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2.4.3展区桌椅等要求干净整洁、无破损,金属制作件焊接口打磨平顺,表面漆面处理平滑。2.4.4展区柱位、边角等部位要合理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遮挡覆盖。2.4.5拉膜灯箱、展板、喷图等要求平整不鼓包,内容清晰、制作准确、无色差、画面无污损。2.4.6展区地台要求平整、稳定、牢固,除场馆要求外,地板不随意开孔或不在主巡馆路线上开孔。实施时要做合理地板面保护。2.4.7电箱、电线、插座等布局合理。2.4.8所有木质板材等材料须用绿色环保、防火材料。★2.4.9所有投入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展会期间必须留有电工以及视频操作人员值班。供应商负责所有人员安全并购买第三者保险。(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3.异型标准展位设计搭建内容3.1设计搭建展位总数约500个,提供不少于5种展位设计款式供选择,同时提供对应的服务内容方案。3.2布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位由方柱支架及三面白色围板组成,角位展位有两面围板。展位规格(3米*3米),3面背板为2.5米高展板、门头为3.5米高大方柱。展位配置为3面背板、1张方桌、2张折椅、2盏长臂射灯、1个纸屑篓、1个插座、铺设展览专用地毯;1块KT板形象板、1块企业招牌、1条含中英文楣板(转角展位形象板、招牌及楣板各配备2条),并根据实际要求配置摄像头。3.3为参展商提供展具报价及租赁服务,相关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支付。★3.4异型标准展位报价单价不高于1100元/个。4.供应商工作要求4.1供应商中标后,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项目,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供应商须根据展会官方要求,全程协助采购人办理布展工作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4.2供应商按设计搭建标准要求负责搭建场地全部展项的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4.3供应商从项目进场实施之日起至展览全部撤场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物料进行保管维护。4.4供应商需对采购人针对搭建工作所提的有关补充要求,以及对搭建设计方案进行的调整等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4.5供应商需对展位搭建实施过程中,对于采购方提出的调整要求,要进行及时响应。4.6供应商负责撤展等有关工作,展览结束后,负责项目的清拆、撤场工作,若供应商在搭建的过程中对现场造成破坏的,需要负责将现场恢复至原样,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7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和展馆等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的要求。(三)供应商其他要求1.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2.报价须按项目服务内容,分项提供详细报价。3.本活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4.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的食宿地点及费用由供应商自理。5.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文明实施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作业工序(如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等),并承诺对该工序指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四)场地搭建范围和时间搭建范围:国际展区及港澳台展区(展区图纸见招标公告附件)布展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6日9:00-17:00展会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9日9:00-17:002025年6月30日9:00-13:00撤展时间:2025年6月30日13:00-20:00(五)设计期限及进度要求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由采购人造成时间延误除外),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内容,提交含具体设计尺寸及物料清单的设计方案,并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修改完善。2.设计方案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搭建。3.规定时间内完成撤展及物料清理。(六)事故责任划分及违约赔偿1.供应商须购买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展览期间的保险费用,保费额度不得低于1000万,涵盖财物、工作人员及参观人员。在整个活动期间,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供应商不按时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履行合同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立刻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取消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七)团队成员要求具有:含建筑设计或设计学类学历或职称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8人;大学英语四级(CET-4)(含)以上(大学英语合格证或考试总分425分以上)证书。搭建布展及展会期间15人或以上同时在现场服务。(八)报价要求★供应商除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投标报价外,还须按照项目要求制定报价单,详细列出费用构成,不就单个展区进行报价,格式见《项目详细报价单》。项目详细报价单序号费用名称具体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1 2 … …特装展区(供应商自拟)平方米1100不高于1000(供应商自行报价)含人工费、物料费、管理费、税费等 …异型标准展位(供应商自拟)个500不高于1100(供应商自行报价)含人工费、物料费、管理费、税费等 合计 (元)备注:具体搭建展区、面积及数量将根据招展实际进行调整,总费用控制在合同金额内根据实际搭建数量(面积)进行结算。七、采购包2项目验收要求本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及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验收时应提交项目书面验收材料,包括盖供应商公章的验收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国际展区和港澳台展区内供应商所负责的特装展区设计搭建和异型标准展位设计搭建的现场照片等,以及项目施工监理报告、项目费用清单)等。八、采购包2付款方式1.第一期:双方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第一期费用。2.供应商完成展位搭建工作并通过验收。在项目结束后,供应商移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资料,并于15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款项付款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余款的合法有效发票及其他支付凭证,采购人在收到资料和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规定的供应商银行帐户。3.每期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50%,每期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第2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0%,每期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第二期:项目完成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材料,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本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及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验收时,需提供相关书面验收材料,包括盖供应商公章的验收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总结、参会人员名单、现场照片等,以及项目施工监理报告、项目费用清单等内容)等。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审计等工作,不受合同期限限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博览会服务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对接项1.00780,000.0078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对接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50%,每期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第2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0%,每期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第二期:项目完成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材料,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本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及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验收时,需提供相关书面验收材料,包括盖供应商公章的验收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总结、参会人员名单、现场照片等,以及项目施工监理报告、项目费用清单等内容)等。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审计等工作,不受合同期限限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博览会服务境外展区展位搭建项1.001,650,000.001,65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境外展区展位搭建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采购包2: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本项目两个采购包兼投兼中,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最终可同时成为两个包组的中标候选人。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此费用。本项目各包组以每个包组的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别计算每个包组的服务费,0-100万:15000元;100-500万,0.8%。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传真:/邮箱:gpcgdzgke@gd.gov.cn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质管科邮编:5100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340570邮编:51003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2报价无漏项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3提交投标函提交投标函。投标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4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单位投标(响应)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有效期至少90天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8报价如出现修正,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10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2报价无漏项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3提交投标函提交投标函。投标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4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单位投标(响应)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有效期至少90天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8报价如出现修正,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10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总体工作方案 (15.0分)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的内容,提供项目总体方案,要求方案全面,内容详细,条理性和可操作性强并详细阐述各个阶段工作,对该方案进行评审: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 (3)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组织方案 (15.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提供境外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组织方案,要求供应商具备该采购项目所需的良好的资源调配能力、活动组织策划与执行能力以及服务能力,能够按照采购人和各境外展团的实际需求针对性组织邀约采购商参与推介及对接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能按时保质完成,对该方案进行评审: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 (3)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 (4)无相关内容表述得0分。采购商邀约实力 (15.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中的境外展区主要参展产品类别(智能科技、工艺礼品、文创产品、服装服饰、食品农产品、美妆护理产品等)提供拟组织邀请的企业名单: (1)分别提供以上6个行业类别的目标邀约企业名单各60家(或以上),得15分; (2)分别提供以上5个行业类别的目标邀约企业名单各60家(或以上),得10分; (3)分别提供以上4个行业类别的目标邀约企业名单各60家(或以上),得5分; (4)分别提供以上3个行业类别及以下的目标邀约企业名单各60家(或以上),得0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拟组织的目标邀约企业名单(包含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为有效资料。不提供不得分。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区搭建 (10.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境外推介及对接活动区搭建方案进行评审,要求供应商结合境外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的特点,合理化设计活动区域,设计理念吻合活动主题,体现国际化特色,功能分区完备实用、整体布局简约美观,搭建结构和材料安全环保,提供详尽、优质的设计效果图: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无相关描述的,得0分。珠宝玉石检测咨询服务 (5.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珠宝玉石检测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检测人员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或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以此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配备的检测仪器种类完整齐全: (1)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无相关描述的,得0分。商务部分项目业绩 (15.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办过的招商及对接洽谈活动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不提供对应业绩不得分。项目服务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 (6.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分。 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如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2)具有推介对接活动服务工作经验,得4分。注: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提供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资料,或提供投标单位盖章的工作履历作为证明文件)。 (1)-(2)项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自2024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扫描件。项目服务团队情况-项目团队成员 (9.0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提供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得2分。 注:服务团队名单(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学历、负责的工作内容等)。 (2)团队成员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如提供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拟派人员具有大学英语六级(CET-6)(含)以上(大学英语合格证或考试总分42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TEM-4)(含)以上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3)项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自2024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扫描件。以上(1)-(3)项的人员可重复得分。备注:为方便评委会评审,建议供应商将同一人员的证明材料连续叠放,即叠放完A人员的证明材料后,再叠放B人员的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采购包2(境外展区展位搭建):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目标和需求分析 (15.0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目标和需求分析等进行评价,对项目总体需求把握准确,对展位布展工作流程熟悉,能够结合展区特色提出实施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5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其他情况得0分。设计方案 (15.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境外展团提供的设计方案、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1)特装和异型标摊设计方案分别不少于5种(含效果图),服务内容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 (2)特装和异型标摊设计方案分别不少于4种(含效果图),服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9分; (3)特装和异型标摊设计方案分别不少于3种(含效果图),服务内容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4)未提供设计方案及服务内容,得0分。项目实施工作进度计划 (10.0分)根据供应商项目实施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 (1)工作进度计划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 10分; (2)工作进度计划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工作进度计划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4)未提供工作进度计划,得0分。搭建布展及展会期间维护服务 (8.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护服务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方案进行评价,要求按分工及时响应,时效性好,且应急响应方案详细具体: (1)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2)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无应急响应方案,得0分。服务人员承诺 (2.0分)(1)承诺搭建布展及展会期间安排15人或以上同时在现场服务(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得2分; (2)承诺搭建布展及展会期间安排10人或以上且少于15人同时在现场服务(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得1分; (3)承诺搭建布展及展会期间安排10人以下同时在现场服务(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得0分。商务部分供应商资质 (2.0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范围与场馆搭建相关),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证书已暂停、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供应商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无法获得证书的,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业绩经验 (20.0分)(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展会相关特装设计搭建项目,每有一项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展会相关异型标准展位美化升级设计搭建项目,每有一项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3)以上有效业绩获得业主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小项满分8分。 注:第(1)-(2)提供合同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合同扫描件或完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验收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同一项目如果涉及(1)(2)项内容的,可以重复计分。第(3)项请提供客户盖章的评价文件扫描件,客户评价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客户/业主/合同甲方/合同甲方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评价文件中无法体现的,须由供应商另行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团队能力 (10.0分)(1)拟派人员具有建筑设计或设计学类学历或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拟派人员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8人的,得2分; (3)拟派人员具有大学英语四级(CET-4)(含)以上(大学英语合格证或考试总分425分以上)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1)-(3)注:以上(1)-(3)项的人员可重复得分,另外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服务团队名单(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学历、负责的工作内容等)。 (2)提供上述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如提供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自2024年10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至少体现养老保险)扫描件。 备注:为方便评委会评审,建议供应商将同一人员的证明材料连续叠放,即叠放完A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后,再叠放B人员的证明材料。拟投入团队人员情况 (8.0分)项目拟投入团队人数(含管理及技术人员等,说明拟投入团队分工): (1)拟投入团队人数≥15人的,得8分; (2)15人>拟投入团队人数≥8人的,得5分; (3)拟投入团队人数<8人的,不得分。 (1)-(3)注:提供拟投入团队成员的聘用合同和供应商拟投入以上人员作为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本采购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采购包2:本采购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合同书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子包一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二〇二五年月(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委托方):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楼邮编:510045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的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子包一: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二、委托事项的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一)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1.围绕智能科技、工艺礼品、文创产品、服装服饰、食品农产品、美妆护理产品等类别的参展产品,在展会现场组织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9场次(含1场主宾方专场,实际活动名称、内容、形式、场次、规模等具体安排根据当届参展展团实际需求确定)。其中,活动形式可包括产品路演、文旅及投资环境推介、企业对接、服装服饰动态展演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结合当届参展展团实际需求确定。2.组织参展企业和参会采购商在活动现场进行推介或对接交流。其中,主宾方专场组织参会采购商不少于80人,其余8场活动组织参会采购商总数不少于480人。3.对接境外展团,根据各展团提出的推介或对接需求,制定个性化活动方案。4.结合实际需求安排1名中英双语主持人,5名(含)以上中英双语交传翻译人员和洽谈翻译人员,适量服装服饰动态展演人员等专业人员。5.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工作,设计制作活动宣传物料。6.做好活动现场组织工作和会场布置工作。7.记录每场活动成果,做好活动成果统计与总结工作。(二)活动区搭建1.搭建内容:在展馆内搭建境外展团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区,搭建面积约600平方米,分2个活动区:一是商务推介及对接会场,面积约500平方米,设置主舞台区、主会议区、VIP区、洽谈区、签到区等功能区;铺设地毯、配备桌椅等基本配置;配备LED屏、灯光、音响等专业设备。二是服装服饰动态展演及对接会场,面积约100平方米,设置主舞台区、T台区、观众区、后台区等功能区;铺设地毯,配备桌椅等基本配置;配备LED屏、走秀灯光、音响等专业设备。2.搭建地点和相关时间安排:搭建地点:广交会展馆D区国际展区内或港澳台展区内布展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6日9:00-17:00展览时间(活动区使用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9日9:00-17:002025年6月30日9:00-13:00撤展时间:2025年6月30日13:00-20:00(三)珠宝玉石检测咨询服务为本届中博会在国际展区和港澳台展区参展的珠宝玉石提供检测咨询服务。1.甲方提供展位作为珠宝玉石检测咨询服务点,乙方负责服务点设计和布置,至少于布展前一周完成服务点布置方案设计稿,在布展期间完成服务点布置。2.每日安排不少于2名检测人员在场,检测人员需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或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以此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3.配备检测仪器:宝石光学显微镜、折射仪等,以上配备可以解决常见常色宝石、各类玉石的品种定名和常见优化处理检测。三、委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四、验收标准及方式本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时,需提供相关书面验收材料,包括盖乙方公章的验收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参会人员名单、现场照片等,以及项目施工监理报告、项目费用清单等内容)等。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审计等工作,不受合同期限限制。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违反中博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整改。乙方未说明合理理由且拒绝整改或在甲方期限内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有权根据第二十届中博会实际招展情况和境外展团实际需求调整实际活动名称、内容、形式、场次、规模等安排。3.甲方提供活动场地(光地)供乙方进行搭建布置,并负责提供入场证件。4.在保证境外展团推介会安排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优先使用活动区的空余档期安排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的其它活动。5.甲方应在展会结束后对乙方完成项目情况进行验收,并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需接受甲方对本项目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完善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2.乙方应具备该采购项目所需的良好的资源调配能力、活动组织策划与执行能力以及服务能力,能够按照甲方和各境外展团的实际需求针对性组织邀约足够的采购商参与推介及对接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能按时保质完成。3.乙方应结合境外商务推介及对接活动的特点,合理化设计活动区域,设计理念吻合活动主题,体现国际化特色,功能分区完备实用、整体布局简约美观,搭建结构和材料安全环保。4.乙方应具备项目专职工作团队,工作团队应不少于10人,其中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工作团队应合理设置,均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的推介及对接活动组织与服务工作经验。5.乙方须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均须是专业施工人员,电工须持证上岗,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规范操作,确保活动区搭建实施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展馆的相关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6.乙方须及时收集本项目特色亮点、合作意向、成交金额等信息,并及时报甲方用于展会宣传推广、成果发布等工作。7.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项目验收、审计等相关工作,且不受合同期限限制。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六、费用和支付方式(一)本项目的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RMB¥元。该总金额为含税价,包含合同委托事项完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具体工作内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必要调整,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委托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发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2.项目实施结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书面验收材料,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3.乙方指定的账户为收款账户。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等。七、保密要求乙方在合同履行及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合同履行或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内部资料、文件、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向本事项无关的人员透露,也不能将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在本合同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委托事项的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复印件。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此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中止、解除或终止而失效。八、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及本合同外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甲乙双方保证本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在先合法权益以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一方因使用对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在先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提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使用方造成损害的,使用方有权向提供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及律师费用。九、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二)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任何一方因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签订补充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一)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0.5%计算,延期交付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回甲方未完成服务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二)除不可抗力外,如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0.5%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三)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或者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四)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继续限期整改。第三次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同时,甲方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收取费用且乙方需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五)如因珠宝玉石检测咨询服务导致展会现场发生纠纷或索赔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六)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七)因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还应另行赔偿甲方一切损失。本合同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相关方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等;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指控时,损失亦包括甲方为应诉等行为和承担其他不利义务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十一、争议的解决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都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合同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办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与争议无关的部分。十二、其他(一)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另一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向另一方手机或电子邮箱发送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亦视为已送达另一方。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电邮,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短信、电邮方式交付的,以签收或者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时即视为送达。(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三)本合同正本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附件:廉洁合作告知书甲方(盖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廉洁合作告知书尊敬的合作伙伴、供应商: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我局工作人员行为,更好地维护与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良好合作关系,现将我局廉洁纪律有关要求告知贵方,请贵方与我局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并监督我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具体如下:1.在与我局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廉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实施损害双方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2.不得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3.不得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4.不得为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借款、住房、车辆等;5.不得为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支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或发放不合法合规的报酬;6.不得使用赌博、民间借贷等方式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7.不得以其他变相手段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不正当利益;8.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有违廉洁合作原则的行为;9.我局工作人员不得刁难合作伙伴或供应商、吃拿卡要,或对合作伙伴或供应商的合理要求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消极应对、推诿扯皮。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进行严肃处理。在与我局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合作伙伴或供应商如出现以上行为,我局将取消该合作伙伴或供应商的合作资格,并将其列入局禁止合作单位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局工作人员如出现以上行为,请贵方第一时间向我局纪检部门或我局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请各合作伙伴、供应商与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携手抵制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我局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20-83133318,举报电子邮箱:zbhswj_hjj@gdei.gov.cn。我局上级主管单位举报渠道: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http://gdii.gd.gov.cn/tsjb/index.html(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首页>业务分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合同书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子包二境外展区展位搭建)二〇二五年月(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委托方):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楼邮编:510045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一、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子包二境外展区展位搭建)。二、服务内容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含国际展区和港澳台展区)的特装设计搭建及异形标准展位设计搭建,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进行方案和细节的修改和完善,按时保质完成相关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和拆除等工作。(一)总体要求1.展区整体设计要兼顾实用、美观,整体观感和谐、简洁、大方、通透。设计新颖、特色鲜明,绿色环保,安全实用,充分体现展区功能和特点。具体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中博会要求进行调整。2.本项目须根据现场环境及展示内容进行深化设计,并满足甲方需求。主要服务人员需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有丰富的展览经验,能准确把握展区主题定位和表达重点。3.乙方需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布展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成交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或现场的布置效果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按甲方的要求修改,直至甲方满意,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挥。5.须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项目实施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使用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和符合展馆的相关要求,确保布撤展工作安全实施;6.由于本项目实施内容多,实施时间紧,乙方须保证投入足够的团队人数以满足项目实施所需,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二)具体服务内容(具体搭建展区、面积及展位数量将根据境外招展实际进行调整,总费用控制在项目合同总价内按照实际搭建数量(面积)进行结算)1.搭建范围:国际展区(含主宾方展区、其他国家及地区展区)和港澳台展区。2.特装展区内容2.1搭建展区及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国家展区待更新),特装搭建总面积共计约1100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2.2布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或部分特装,根据需求配备LED大屏幕或液晶电视、喷绘画面、洽谈区桌椅、绿植若干等,展区内铺设展览专用地毯等。2.3服务方式:包工、包料、包管理费、包电费、包拆除及场地清拆等全部相关费用。3.异型标准展位内容3.1搭建展位总数约500个,单价为元/个。3.2布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位由方柱支架及三面白色围板组成,角位展位有两面围板。展位规格(3米*3米),3面背板为2.5米高展板、门头为3.5米高大方柱。展位配置:3面背板、1张方桌、2张折椅、2盏长臂射灯、1个纸屑篓、1个插座、铺设展览专用地毯;1块KT板形象板、1块企业招牌、1条含中英文楣板(转角展位形象板、招牌及楣板各配备2条),并根据实际要求配置摄像头、灯箱等。3.3服务方式:包工、包料、包管理费、包电费、包拆除及场地清拆等全部相关费用。3.4为参展商提供展具报价及租赁服务,相关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支付。(三)场地搭建范围和时间搭建范围:广交会展馆D区国际展区和港澳台展区布展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6日9:00-17:00展览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9日9:00-17:002025年6月30日9:00-13:00撤展时间:2025年6月30日13:00-20:00(四)进度要求及完成时间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由甲方造成时间延误除外),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内容,提交含具体设计尺寸及物料清单的设计方案,并按照甲方需求进行修改完善。2.设计方案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搭建,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撤展及物料清理。三、验收标准及方式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列内容及要求完成所有受托事项后20日内,应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列内容及要求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时应提交项目书面验收材料,包括盖乙方公章的验收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国际展区和港澳台展区内乙方所负责的特装搭建和异型标准展位现场照片以及项目施工监理报告、项目费用清单)等。四、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本项目的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元。该总金额为含税价,包含合同委托事项完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管理等各项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必要调整,与乙方在本项目合同总价内根据实际搭建数量(面积)进行结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第一期: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第二期:乙方完成展位搭建工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乙方移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资料,并于15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款项付款要求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余款的合法有效发票及其他支付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金额不超合同总价50%的尾款,在本项目合同总价内根据实际搭建数量(面积)进行结算。如因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的搭建面积或搭建数量造成结算总价大于合同总价1%以内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的搭建面积或搭建数量造成结算总价大于合同总价1%(含)以上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每期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若因该账户被冻结、注销等原因造成付款失败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发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若乙方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则甲方付款前先行扣除相应金额。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须接受甲方对本项目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甲方要求及时推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二)乙方督促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及相关资质尽合理审慎的注意与审查义务,保证中标结果无效力瑕疵。(三)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项目方案设计,报甲方审定,并根据甲方意见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提供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等必须经过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详细说明展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五)乙方应指定专门团队和具有丰富相关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业务,所有施工人员需是专业施工人员,电工需持证上岗,各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操作。乙方负责所有项目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安全,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六)乙方负责展览期间本合同项下展区的安全与维护,保证服务质量及所有设施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在展览期间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在场,随时处理质量或故障问题,如展会期间因产品、设施的质量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的内容而产生的设计错误或其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改维修;对于甲方在布展和开展期间对已经确认的方案提出修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维护义务履行不到位,导致甲方或者参展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独自全部赔偿。(七)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到各部门办理报批、报审、备案等相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八)布展期间进(退)场所需的布展许可证及工作人员布展证、施工证、退场拆展证、布撤展的车辆停放证等由乙方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配合展馆要求的盖章文件。(九)乙方须按时按量保证质量完成搭建,但甲方在布展期间内临时要求对布展方案作重大修改(涉及框架结构)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延长施工时间。(十)本项目服务方式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合同,同时调整相关服务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服务期限。六、保密条款乙方在合同履行及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合同履行或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内部资料、文件、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向本事项无关的人员透露,也不能将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在本合同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委托事项中的所有文件和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复印件。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此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中止、解除或终止而失效。七、违约责任(一)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0.5%计算,延期交付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回甲方未完成服务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二)除不可抗力外,如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0.5%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三)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或者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四)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继续限期整改。第三次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同时,甲方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收取费用且乙方需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五)在展区搭建和展区具体使用过程中,若因展区内的设施或其零配件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赔偿。(六)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七)因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还应另行赔偿甲方一切损失。本合同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相关方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等;若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指控时,损失亦包括甲方为应诉等行为和承担其他不利义务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八、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二)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任何一方因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签订补充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履行、终止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本合同盖章的传真件及扫描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二)甲乙双方确认文件时,如无法以文件形式确认的,电子邮件确认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不得因双方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随意更改和解除。十一、其它(一)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二)如一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三)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四)甲、乙双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后,本合同终止。(五)合同文本不可随意涂改,涂改后的合同文本属作废合同。(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附件:廉洁合作告知书甲方(盖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廉洁合作告知书尊敬的合作伙伴、供应商: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我局工作人员行为,更好地维护与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良好合作关系,现将我局廉洁纪律有关要求告知贵方,请贵方与我局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并监督我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具体如下:1.在与我局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廉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实施损害双方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2.不得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3.不得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4.不得为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借款、住房、车辆等;5.不得为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支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或发放不合法合规的报酬;6.不得使用赌博、民间借贷等方式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7.不得以其他变相手段向我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不正当利益;8.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有违廉洁合作原则的行为;9.我局工作人员不得刁难合作伙伴或供应商、吃拿卡要,或对合作伙伴或供应商的合理要求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消极应对、推诿扯皮。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进行严肃处理。在与我局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合作伙伴或供应商如出现以上行为,我局将取消该合作伙伴或供应商的合作资格,并将其列入局禁止合作单位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局工作人员如出现以上行为,请贵方第一时间向我局纪检部门或我局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请各合作伙伴、供应商与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携手抵制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我局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20-83133318,举报电子邮箱:zbhswj_hjj@gdei.gov.cn。我局上级主管单位举报渠道: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http://gdii.gd.gov.cn/tsjb/index.html(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首页>业务分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15260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4105FG003F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你方组织的“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54105FG003F],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第二十届中博会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境外展区搭建及推介对接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