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泰山学院2025)
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8日13时5分
发布人:王珊
详细信息
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3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341
项目名称: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万元
最高限价:2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3)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山东省外供应商需查询当地的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9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8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3.方式:第一步:请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看“常见问题解答”模块,按照身份类别点击进入查看对应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第二步: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dylh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打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填报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4.售价: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出不退。(开户单位: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泰安分行;账号:1604015419245001602;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山学院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联系方式:0538-671515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谢过城街123号
联系方式:0538-6269002、18653889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珊
联系方式:0538-6269002、18653889330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磋商文件-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docx
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34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泰山学院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5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21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26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0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4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5-13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341项目名称: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5.00万元最高限价:25.0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1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5.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3)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山东省外供应商需查询当地的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4月29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8日16时30分,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3、方式:第一步:请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看“常见问题解答”模块,按照身份类别点击进入查看对应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第二步: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dylh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打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填报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4、售价: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出不退。(开户单位: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泰安分行;账号:1604015419245001602;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山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联系方式:0538-671515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联系方式:0538-6269002、186538893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珊张燕联系方式:0538-6269002、1865388933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泰山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 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13日08:00-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4报价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5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6报价次数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有提交最后报价的机会不超过二次。7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8付款方式本次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须在签订正式合同后以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提交给甲方。签订合同后,设备安装完毕且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经双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后,乙方不得影响后期服务。9供货安装期及交货地点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泰山学院校本部校内。10质保期自设备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也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技术要求中有特别说明的按其规定)。11提交样品不需提交样品。12踏勘现场不组织。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有关的风险、责任及义务。13备选方案不允许14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及金额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5关于合同变更成交后不允许供应商进行实质性变更。如有实质性变更,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出,项目废标重新采购,并赔偿学校损失。如在合同签订后提出实质性变更,则视情况废除合同、赔偿学校损失并列入学校的失信供应商名单。16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报价一览表叁份;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介质“U”盘(最终定稿的word版)。17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8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随机抽取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19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后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0%,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成交供应商应自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收费标准缴纳至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0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如有,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成交额1‰的见证费,单包不足400元的,按400元交纳。21磋商文件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2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3标的物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验收,具备送电条件并确保送电成功,送电成功运行30日历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注意事项: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要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若涉及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供应商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将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内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示,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填写有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质疑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首页项目信息栏(包括不限于更正公告)等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5、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或最终的合格。6、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三部分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泰山学院。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附表。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相关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3.3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2.3.4符合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2.3.5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本项目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2.4如供应商须知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2.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报价。2.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2.3.2规定。2.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2.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2.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7对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附表。2.5货物,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其他3.1对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3.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3.3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4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的澄清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加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4.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者修改(或更正)公告告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4.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4.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修改5.1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5.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或更正)公告告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3供应商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或补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补充。三、响应文件6、编制要求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将会被拒绝。6.2供应商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签署、盖章要求。6.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日期。6.4响应文件资料装订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响应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6.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6.6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6.7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否则该响应文件有可能会被拒绝。7、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7.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采购项目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7.2除在磋商文件的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8、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8.1商务部分8.2资信部分8.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8.2.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2.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财务报表。8.2.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8.2.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2.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8.3技术部分8.3.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8.3.1.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8.3.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8.3.1.3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所投货物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2)所投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8.3.1.4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8.3.1.5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8.3.1.6如果供应商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货物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而采取复制磋商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3.1.7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8.3.2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8.3.2.1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投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8.3.2.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和“不能确定”。8.3.2.2.1“正偏离”是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8.3.2.2.2“负偏离”是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8.3.2.2.3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正/负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技术响应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响应程度,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8.3.2.3本次采购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8.3.3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8.3.3.1本次采购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附表或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8.3.3.2质保期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如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中对质保期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8.3.3.3质保期大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可视投标需要提供质保函承诺书。8.4报价部分8.4.1报价8.4.1.1报价范围: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的所有费用。所有报价均包括设备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8.4.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也可对某一包进行报价。但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并保证货物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否则,视为报价无效。8.4.1.3本次采购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8.4.1.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报价部分(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8.4.1.5首轮报价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当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4.1.6供应商须按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4.1.7按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接受并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后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4.1.8若有多个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将会被拒绝。8.4.1.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会被拒绝。8.4.1.10若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中未体现“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字样,供应商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8.4.2除供应商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8.4.3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8.4.4报价币种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8.4.5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参与评审及签订合同得所有分项价格,按首轮报价和最后报价同比例下浮。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1按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四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9.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盖章,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的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9.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且盖章应为鲜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10.2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3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绝,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附表。11.2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3.1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通知,且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3.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13.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4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递交14、报价会议14.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与代理机构人员共同检查文件密封情况,密封检查无误后供应商签字确认。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进入评审环节。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人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4.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现场不予公开唱价。六、评审15、磋商小组15.1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15.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5.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5.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6.评审和确定成交步骤及要求16.1初步评审16.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以备磋商小组核对。16.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完全响应,是否有漏项等,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通过技术部分符合性审查的,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16.1.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6.1.4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16.2详细评审16.2.1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二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除技术要求提高外,原则上磋商后报价不能高于首轮报价。16.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6.2.3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打分。16.2.4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16.2.5供应商得分是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16.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磋商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1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8)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6.5响应文件的答疑与澄清16.5.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请相关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文字表述和方案不清晰、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且以书面答复为准,但不得对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6.5.2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6.5.3若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所投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磋商没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及所投货物的性能情况。16.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6.1磋商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6.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七、询问与质疑17.询问1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7.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18.质疑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8.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授权代表地址、授权代表邮编。(2)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3)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2事实依据、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18.6质疑方式、质疑接收地址、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8.6.1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18.6.2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送达、邮寄送达(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质疑),送达与接收日期须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邮寄送达的必须在信封正面明确写明:×××项目质疑函,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质疑接收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谢过城街123号联系人:王珊张燕联系电话:0538-6269002八、磋商费用19、成交服务费19.1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20、公证费/见证律师费20.1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九、磋商文件解释权21、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部分分包明细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分包及预算情况:包号分包名称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是否可采进口A文科A楼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525否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文科A南侧电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泰山学院文科A楼南侧箱变(包含变压器、配套开关柜及箱体),供应商投报本项目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三、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依据货物清单提供相应产品及相应的试验证明、合格证明,同时应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提供货物清单中没有,但是箱变稳定运行所需要的电气设备及配件。供应商应负责原有设备的拆除并运到指定位置(拆除设备归学校所有)、新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并满足国家电网验收,以及垃圾清运,所有与安装有关的材料质量均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有关规定,并出具相应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凡是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各种材料质量检验证明及产品质量合格证,均必须先由成交供应商将有关检验证明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报采购人和项目监理批准后才能组织施工。成交供应商应严格依据技术文件要求,选择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组织施工,其综合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2、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转、验收、移交、培训等有关的服务;提供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提供技术文件中未提及,但在安装、调试、移交的全过程中确实需要的符合国标的元件、材料和服务,如电缆、电缆头、铜母排等;提供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3、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设备购置及安装施工完毕。5、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验收,具备送电条件并确保送电成功,送电成功运行30日历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7、所有材料进场时须经采购人及项目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无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或无法证明质量合格的材料采购人有权拒收,主要材料按规定需送检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施工过程中,部分材料采购人有权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破坏性抽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保护工作。四、货物清单及技术需求序号货物名称指标参数或要求单位数量1箱变 10KV进线柜1、开关柜额定参数:1.1型式:HXGN-12柜,配VS1-630A断路器。1.2系统电压:10 kV;额定电压:12 kV;额定频率:50 Hz;额定电流:630A。1.3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时间:25kA/4S;额定峰值耐受电流:80kA。1.4额定绝缘水平:雷电冲击耐压:对地、相间:75kV;断口:85kV;工频耐压(1min):对地、相间:42kV;断口:48kV。1.5 开关柜内二次设备应有三防设施,即防潮、防霉、防凝露。1.6 柜内带电导体无热缩材料套装时,任何一点对地及相净距不得小于125mm;导体为复合绝缘时,其空气间隙应满足30mm。所有绝缘元件采用阻燃材料制造。2、真空断路器:2.1系统标称电压10kV;额定电压12kV;额定电流630A。2.2额定短时耐受电流25k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时间4S;额定峰值耐受电流80kA。2.3额定绝缘水平:雷电冲击耐受电压75kV、工频耐受电压42kV。2.4机械操作次数≥20000;额定电流开断次数≥20000;满容量短路开断次数≥50;断路器采用由电动机储能的弹簧操动机构,电源采用AC220V;失去电源时,可以手动储能。2.5具有机械手动合分闸装置,具有防误动措施。3、电流互感器:3.1测量的电流互感器的精度为0.5级,继电保护的电流互感器的精度为B级。3.2二次侧电流为5A4、电压互感器:4.1精度等级为0.5级5、避雷器:5.1形式:无间隙金属氧化锌避雷器5.2额定电压:17.5kv;最大持续运行电压:14KV。6、测量仪表:6.1 LED显示,485通信6.2测量精度要求为:电流/电压为0.5%,功率/电能为 1%7、微机综合保护智能单元:7.1测量精度0.5级,具有抗干扰能力。测量内容包括:相电流、相电压、线电压等。可监测温度、瓦斯等非电量信号,具备一路RS485通讯接口。可在线记录事件≥256条,分辨率<1毫秒。装置工作电源丢失时,可永久保留所记录的事件7.2工作频率:50HZ;二次额定电流为:5A ;二次额定线电压为:100V~225V7.3辅助电源电压:AC220V;7.4过载能力:交流电流回路:4倍额定电流可连续工作。30倍额定电流,允许至少工作10秒,100倍额定电流工作1秒。交流电压回路:2倍额定电压可连续工作。电源回路:80%--120%额定电压可连续工作。7.5保护功能 速断保护低压保护过流I段保护零序过压过流Ⅲ段保护零序过流过压保护非电量保护台12箱变0.4KV进线柜1、主要技术参数1.1开关柜型式:GGD1.2额定绝缘电压:660V1.3额定工作电压:380V1.4辅助电路的额定工作电压:220V1.5水平母线额定电流:2000A1.6水平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有效值)1秒;水平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05kA1.7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22、框架断路器:额定电流2000A;额定短路分断能力50KA 抽屉式 电动操作 断路器本体,智能控制器,上下水平连接,电合分3、互感器:2000/5 0.5级4、多功能表:LED显示,实时测量I/U/P/Q/S/F/PF,1路485通信。5.配温湿度控制器及加热器。台13箱变低压电容柜1、壳体:GGD2、主要技术参数2.1开关柜型式:GGD2.2额定绝缘电压:660V2.3额定工作电压:380V2.4辅助电路的额定工作电压:220V2.5水平母线额定电流:水平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有效值)1秒;水平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05kA。3、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24、隔离开关 630/3 具有快分快合的操作特性和双断点触头,操作手柄安装在柜外,提供柜外操作,具有机械联锁防止误操作。5、互感器:600/5 0.5级6、多功能表:LED显示,实时测量I/U/P/Q/S/F/PF,1路485通信。7、功率因数表:控制回路不少于12,RS485通讯8、智能电容器:300kvar,采用三相共补和单相分补方式额定电压:≥450V;频率:50Hz;9、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 1.5kA 额定电压 0.28kV 标称放电电流最大残压 1.3kV 台14箱变0.4KV出线柜1、壳体:GGD2、主要技术参数2.1开关柜型式:GGD2.2额定绝缘电压:660V2.3额定工作电压:380V2.4辅助电路的额定工作电压:220V2.5水平母线额定电流:2000A2.6水平母线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有效值)1秒;水平母线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05kA2.7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23、1台框架断路器:额定电流1000A;额定短路分断能力35KA 抽屉式 电动操作 断路器本体,智能控制器,上下水平连接,电合分。塑壳断路器:额定分断能力35kA, 630A/3300 3个 400A/3300 6个 250A/3300 8个160A/3300 2个,100A/3300 1个(配接触器及时控开关,路灯回路)4、各出线回路配备电流互感器、多功能表。5、电流互感器:0.5级 ;多功能表:LED显示,实时测量I/U/P/Q/S/F/PF,1路485通信。台15变压器一、主要技术参数1. 型号S20-10/0.4 1000 kVA2. 额定电压 高压侧 10 kV ±5% 低压侧 0.4 kV频率 50 Hz 联结组标号 Dyn11(高压三角形,低压星形带中性点) 短路阻抗(Uₖ%) 4.5%(10 kV/0.4 kV) 二、绝缘与温升参数值 工频耐压 高压侧:35 kV/1min 低压侧:5 kV/1min 雷电冲击电压 高压侧:75 kV(峰值) 顶层油温升 ≤55 K绕组温升 ≤65 K 冷却方式 ONAN(油浸自冷) 台16箱变外壳非金属外壳,防护等级IP54 尺寸根据高低压设备配置;配风机,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功能。台1注:(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的所有名词,仅代表采购人对功能的需求,不代表该功能的名称被指定。(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出现厂家、品牌、图片、规格型号或某种品牌所特有的参数等表述,皆为参照或相当于,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供应商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供应商应当参照所列品牌的产品,提供相当于所列技术标准的产品,不代表采购人对于供应商的设备品牌选择的期望,也不能理解为采购人给予供应商的任何暗示。(3)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产品综合性能;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培训及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一、初步审查属于非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报价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8.交货安装期、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的;9.未经许可,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10.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1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最后报价的;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评审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评分细则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总分值分值306731002.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得分标准1报价部分3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2技术部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35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技术条款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35分,技术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或缺项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产品综合性能10分磋商小组根据所投设备的整体性能及电气元件的选型进行综合评审,设备整体组装科学、使用操作灵活、智能化程度高、科学合理的得10分,每存在一处不清晰、不完整、缺乏针对性扣0.5分,扣完为止。注:上述性能由供应商根据产品情况自行提供证明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方案6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从安装现场环境调查,现场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安装调试承诺,供货服务保证措施,配送人员及车辆安排,货物的包装、运输与保险,装运及交货通知等方面进行评审,内容完整全面、保证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6分,每存在一处不清晰、不完整、缺乏针对性扣0.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3分,每存在一处不清晰、不完整、缺乏针对性扣0.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培训及实施方案5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培训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及地点,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实施流程,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内容完整全面、保证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5分,每存在一处不清晰、不完整、缺乏针对性扣0.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1.供应商对设备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方案及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审,提供方案详细、合理的得6分;每存在一处不清晰、不完整、缺乏针对性扣0.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2.服务响应时间:货物出现故障后维修响应到达现场时间,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24小时内答复,48小时内解决问题,得1分;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在12小时内答复,24小时内解决问题,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3商务部分企业类似业绩3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磋商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须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四、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2.根据相关文件、政策等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磋商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给予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相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国家要求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必须投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明细表,并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的加分;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5%的加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仅用于评审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审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并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认证信息证明材料。评审专家应当核对供应商提供的认证信息,对提供的认证信息与相关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或超出有效期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不得给予评审优惠。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设备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泰山学院×××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供货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二、供货期三、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退付时限: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泰山学院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代理机构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地址:地址: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1.4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本项目验收按照《泰山学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实施。验收合格是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必备条件。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项目单位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意见及时妥善处理。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一:投标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产地数量单价合计投标总价小写:大写: 使用人签字确认:附件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使用人签字确认:附件三: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一、商务部分1.★报价函(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商务响应表(详见附件)5.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二、★资信部分序号证明材料名称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等)2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财务报表。5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备注:供应商应将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制作在响应性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制作的,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技术部分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3.★货物清单(详见附件);4.质保函承诺书(详见附件);5.★技术响应表(详见附件);6.所投货物产品彩页、图片等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7.供应商或制造商在采购人所属地区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及分布情况;8.报价产品综合性能;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培训及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9.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0.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评审办法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四、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5、其他部分1.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明细表;3.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4.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5.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专用耗材、易损件明细表;6、供应商银行开户情况(详见附件);7.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详见附件)。六、特别说明以上格式成交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为无效报价。附件1、★报价函1、★报价函泰山学院:(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报价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交纳成交服务费,且认同交纳足额成交服务费为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7、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泰山学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名称)项目的授权代表,并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的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诚信承诺书★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泰山学院: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三、我公司承诺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无误。若成交,我公司保证自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提出任何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做废标处理,我公司无条件同意废标,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如我方的响应文件和合同中的技术参数如与供货产品不符且无法达到,或出现其他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同意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五、我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公司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决定,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我公司承诺不拖欠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工资劳务;不拖欠设备、原材料生产厂家的货款。如有拖欠,我公司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响应表4、★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售后服务保障要求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质保期供货期及地点付款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5、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附件6、财务状况报告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财务报表。附件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上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以及最新要求。如因“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暂停政府采购供应商查询功能,供应商应按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第4条要求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件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泰山学院:在参加本次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的声明函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的声明函泰山学院: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就该项目递交了响应文件。我公司具备履行该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成交后能够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其他相关材料附件11、★货物清单11、★货物清单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设备名称性能及指标…注:1、附产品彩页等技术资料2、附产品技术性能及加工设备、工艺的详细描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质保函承诺书12、质保函承诺书泰山学院: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名称)若取得成交资格,我公司承诺所投产品实行年免费质保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故障等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免费维修。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技术响应表13、★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响应程度正偏离理由注:1、供应商应根据所投货物的性能参数、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程度”栏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或“不能确定”。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响应情况,若存在所填写情况与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3、不填写对应指标,而只填写响应情况或弄虚作假、前后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14、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标的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5、★报价一览表15、★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费用名称报价(单位:元)1总价小写:大写:2质保期3供货安装期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同程度注:此表需另外准备三份签字盖章,单独密封。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6、★报价明细表16、★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包号:金额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总价小写:大写:特别说明:1、该表格中的“总价”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价”相等。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7、强制采购产品采购明细表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机构名称123...注:1、请供应商据实填写本表内容,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投标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填报,并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填报的型号必须与认证证书内的型号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18.1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若不属于,可不提供)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123...报价小计(元) 元在投标总报价中所占比例 %注:1、本表作为评审价格扣除优惠的依据;2、请供应商据实填写本表内容,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表中相应内容填写不完整、无法计算节能产品价格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给与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本表后附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应页面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将不给与评审价格扣除优惠;相关内容需进行标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8.2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若不属于,可不提供)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123...报价小计(元) 元在投标总报价中所占比例 %注:1、本表作为评审价格扣除优惠的依据;2、请供应商据实填写本表内容,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表中相应内容填写不完整、无法计算节能产品价格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给与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本表后附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应页面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将不给评审价格扣除优惠;相关内容需进行标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9、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专用耗材、易损件明细表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专用耗材、易损件明细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专用耗材、易损件名称生产企业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注:此表格所列内容,不包含在总报价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0、中小企业声明函等2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供应商名称(公章):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0.3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1、供应商银行开户情况供应商银行开户情况供应商需提供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1、账户为供应商基本户的,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账户为供应商非基本户的,提供开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3、文本完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以上信息为供应商成交后合同付款信息,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款支付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附件22、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仅供参考)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电子版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报价时间)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23、响应文件正副本封皮格式响应文件正副本封皮格式(参考)响应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附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 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100以下1.5%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现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3A020202投影仪 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7A020601电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 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18A060810淋浴器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现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三、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根据认证机构发展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六、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同时停止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2月1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2019年4月2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画澳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澳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画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19年3月29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3服务器HJ2507网络服务器A02010104台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8网络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9计算机工作站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3热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499其他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HJ2517扫描仪3A020202投影仪HJ2516投影仪4A020201复印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5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6A020210文印设备A02021001速印机HJ472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HJ2532轻型汽车8A020305乘用车(轿车)A02030501轿车HJ2532轻型汽车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HJ2532轻型汽车9A020306客车A02030601小型客车HJ2532轻型汽车10A020307专用车辆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HJ2532轻型汽车11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12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空气调节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HJ2535房间空气调节器A02061808热水器HJ/T362太阳能集热器13A020619照明设备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HJ2518照明光源14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04木制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99其他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7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05木制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99其他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8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99其他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9A0604沙发类A060499其他沙发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0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03金属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99其他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1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602金属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2A0607屏风类A060701木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3A060804水池HJ/T296卫生陶瓷24A060805便器HJ/T296卫生陶瓷25A060806水嘴HJ/T411水嘴26A0609组合家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7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8A0699其他家具用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9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HJ2546纺织产品30A090101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HJ410文化用纸31A090201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HJ/T413再生鼓粉盒32A100203人造板A10020301胶合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2纤维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3刨花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4细木工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99其他人造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33A100204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34A100301水泥熟料及水泥A10030102水泥HJ2519水泥35A100303水泥混凝土制品A10030301商品混凝土HJ/T412预拌混凝土36A100304纤维增强水泥制品A100304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403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7A100305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A10030501石膏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503轻质隔墙条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8A100307建筑陶瓷制品A10030701瓷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4炻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5陶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99其他建筑陶瓷制品HJ/T297陶瓷砖39A100309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A10030901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3自粘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6高分子防水卷(片)材HJ455防水卷材40A100310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A10031001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1002矿物材料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41A100601功能性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2A1003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A10039901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HJ456刚性防水材料43A100602墙面涂料A1006020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0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99其他墙面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4A100604防水涂料A10060499其他防水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5A100699其他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6A100701门、门槛HJ/T237塑料门窗/HJ459木质门和钢质门47A100702窗HJ/T237塑料门窗48A170108涂料(建筑涂料除外)HJ2537水性涂料49A17011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HJ2541胶粘剂50A180201塑料制品HJ/T226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再生塑料制品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力设备升级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