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招标公告(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2025)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 电影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OHQ-2025042811
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预算金额(元):472800
最高限价(元):472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72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需有能完成本项目放映场次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影放映设备,放映影片来源合法,放映设备需加盟经国内各级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电影院线;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4.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61810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061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911049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13858125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电子招标)4.28.doc327.1K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电子招标)4.28.doc
瓯海区政府采购(分散)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采购编号:HQZB-OHQ-2025042811采购人: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四月招标文件目录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关于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QZB-OHQ-2025042811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预算金额(元):472800最高限价(元):4728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472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有能完成本项目放映场次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影放映设备,放映影片来源合法,放映设备需加盟经国内各级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电影院线;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4.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5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61810质疑联系人:周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86061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雷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911049质疑联系人:苏红质疑联系方式:1385812597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号码: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2项目编号HQZB-OHQ-202504281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7.28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采购人: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周先生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5楼联系电话:0577-860618107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联系人:雷雪 联系电话:13968911049传真:0577-88113837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1踏勘现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具体设备以现场设备为准。□组织 13.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1投标货币人民币15.1投标语言中文16.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7.1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8.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2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2.2投标保证金无23.2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等形式)。2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要求25.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5年5月19日下午14: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26.2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1小时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8.2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9.3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www.creditchina.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0.3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618284@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31.3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2.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采购总说明1.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投标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谢绝联合投标。2.本次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应采纳新标准和规范性文件。3.投标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5.本次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供应商成交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测评成果保密。6.在报价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不同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或解密时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供应商均按无效投标处理。8.不同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或解密时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均按无效投标处理。9.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供应商可以自行到采购人处现场探勘,了解项目情况及采购人需求,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均采用包干方式计入投标总价,中标后不予调整;采购人的要求中如有遗漏必须的设备,请投标供应商自行配齐,中标后采购人将不予调整。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14]4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4〕1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区委宣传部对2019年全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一)、项目内容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每年放映场次不低于2364场,每场单价200元整,预算为人民币:47.28万元,购买服务款项合同签订后支付40%,服务半年后支付40%,全年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20%。服务期限:一年。如果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使采购人满意,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在一年服务期满后,无特殊情况可以续约,但续约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约最多不能超过二年。续签合同时,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并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二)、项目执行范围瓯海区辖区内。三)、项目执行要求(一)对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承接主体要求1、具备提供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农村电影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放映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熟悉数字电影基本知识、运行流程,掌握放映技术和管理规则。2、具备提供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所必需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放映设备应符合国家数字电影标准和规范;安装有GPS/GPRS监控模块,并符合《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监管信息GPS/GPRS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D/J029-2010)规定。设备使用方负责落实与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完成与监管平台数据传输技术协议对接;完成对接的,可在省内跨区域使用和放映。1.1.1.(二)农村电影放映服务质量标准1.放映场次的统计标准(1)有效场次认定标准:a.完整放映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各类政府购买场次影片;b.放映一部故事片、或一部长纪录片(90-120分钟)、或一部长科教片(90-120分钟)各为一场,短科教片累计5部次为一场。(2)无效场次认定标准:a.未完整放映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各类政府购买场次影片的;b.不使用GPS/GPRS监控终端进行放映的;c.其他违规行为产生的放映场次。2.场次的影片,由全省农村电影统一供片的中标发行单位提供,严禁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影片和音像制品。3.自觉服从所在地农村电影管理部门管理。按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放映计划,根据气候、农民群众观影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放映时间和放映场地,报所在地农村电影管理部门备案。结合重要节假日及所在地党委政府的主题宣传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放映工作。4.定期组织农村群众观影需求调查,提倡采用菜单式预约放映服务机制。5.完整放映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各类政府购买场次影片以及各级政府公益宣传广告。完整放映全省农村电影统一供片中标发行单位组织的映前广告。6.可以自主经营5分钟映前广告时间。可以自主经营海报、横幅等放映现场户外广告。广告经营活动应严格执行《广告法》有关规定。7.政府购买场次不得向农村群众收费。8.建立电影放映公示制度。加强映前宣传和现场宣传活动,向农民群众提前告知电影放映时间、放映地点、影片片名等信息。9.严格遵守数字电影放映操作规程。选择安全合适的放映场地,确保建筑物、消防、用电等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10.加强放映设备维护保养。声音、图像质量良好,投影机输出光通量不少于2900流明,投影机灯泡累计使用时间不超过1200小时。银幕应洁净平整,宽高比16:9,有效宽度不少于4m。避免放映过程中发生故障和技术责任事故,因设备故障造成的无效放映场次,不得超过政府购买年度场次5%(以省监管平台监测数据为准)。1.1.2.(三)对农村电影放映服务要求1、数字放映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区农村数字放映设备不少于8套。2、编制放映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月计划要具体镇街、村,放映点、放映时间、放映影片和放映员等。月度放映计划应在上月中旬报区委宣传部备案,次月初上报放映执行情况。3、中标供应商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宣传,做好映前公示,并在公示的基础上组织好观众。4、加强对放映设备的使用管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放映方并按要求自行提取设备折旧费用于设备维护更新。5、加强对放映队、放映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6、放映过程的质量管理:采取多种手段保障放映数量和质量,一是使用省电影监管平台数据对放映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二是如实及时上报放映登记回执单,且回执单须得到村、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认可。三是按时向瓯海区委宣传部报送当月放映场次情况。7、放映安全管理:做好放映影片的控制管理,不得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和来源不明的影片,放映主体作为影片放映工作的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放映场地内的安全管控。8、中标供应商需服从区委宣传对于本项目的工作安排。1.1.3.(四)人员配置要求1、供应商需要接收瓯海区原有的8支放映员队伍(16名放映员),确保放映场次有效执行,并在其待遇安排上不低于上一年度。2、供应商需在工作年度内结清放映员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3、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人员招聘工作并将聘用人员的信息上报给采购人,采购人按人员招聘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核查,若发现中标供应商所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采购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每个放映队不少于1名放映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放映员上岗证。5、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放映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意外死亡保额不低于50万,意外医疗保额不低于5万;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须确认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如果认为采购文件描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列出详细的异议意见和数据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视为接受采购文件,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做投标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报价(无效成交)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予以公布,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则该标项按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该标项按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涉及事业单位、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采购文件以下同)。7、本项目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8、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9、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有能完成本项目放映场次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影放映设备,放映影片来源合法,放映设备需加盟经国内各级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电影院线。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开标一览表(附件六)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投标函(附件七)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八),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九)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十,如有则提供)1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1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表(附件十一)1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十二,主要项目负责人)1偏离表(附件十三)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填写投标设备数量、价格。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4.4、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a.人员工资及福利b.服务费c.运营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投标保证金无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文件的签章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9.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0、投标文件的形式10.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0.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超过3个);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投入本项目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为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供应商商务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2、中标通知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签订合同3.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4、履约保证金:无5、招标代理服务费5.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单位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第二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黄龙支行账号:1203008009000091726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要求。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满足条件的投标产品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享受该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编号: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采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决标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主要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5)招标内容及要求(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7)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3.服务和期限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期限(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分项价格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5.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6.交货时间及地点。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买方:(印章)卖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六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大写:小写:说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有关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报价必须按采购文件注明的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重大偏离予以废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七投标函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服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件九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十投标供应商业绩序号签订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根据评审办法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附件十一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配置人数本项目承担工作备注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二管理人员简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 历职 称职 务专业毕业院校身高联系电话手 机近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本表后对应附相应证书复印件,包括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三技术、商务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监督。三、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具体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商务报价评分30分1、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技术资信评分7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和标准1投标人情况4根据投标人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2,4。2投标人设备情况5根据投标人现有设备的质量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使用年限、设备的品牌型号等)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5根据投标人现有设备的数量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3工作小组人员情况8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专业性及工作能力等情况打分。(1)专业性及工作能力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2)工作经验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2,3。10项目组成员的整体专业性、工作经验及对本项目区域农村电影放映熟悉程度打分。(1)专业性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2)工作经验及对本项目区域农村电影放映熟悉程度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4实施方案2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1)对服务地点的了解程度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2)放映流程说明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3)放映质量保证措施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4)工作计划安排、人员安排、放映场次安排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5)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5服务方案5根据投标人对温州市瓯海区农村的了解情况、投标人服务网点远近及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人的服务响应时间等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6优惠承诺及售后服务5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优惠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与保证措施(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7投标人业绩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承担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每具有1个可得1分,最多得3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说明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瓯海区政府采购(分散)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采购编号:HQZB-OHQ-2025042811采购人: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四月招标文件目录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关于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QZB-OHQ-2025042811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预算金额(元):472800最高限价(元):4728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472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有能完成本项目放映场次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影放映设备,放映影片来源合法,放映设备需加盟经国内各级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电影院线;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4.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5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61810质疑联系人:周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86061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牛山商务大厦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雷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911049质疑联系人:苏红质疑联系方式:1385812597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号码: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2项目编号HQZB-OHQ-202504281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7.28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采购人: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周先生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5楼联系电话:0577-860618107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联系人:雷雪 联系电话:13968911049传真:0577-88113837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1踏勘现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具体设备以现场设备为准。□组织 13.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1投标货币人民币15.1投标语言中文16.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7.1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8.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2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2.2投标保证金无23.2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等形式)。2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要求25.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5年5月19日下午14: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26.2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1小时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8.2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9.3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www.creditchina.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0.3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618284@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31.3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2.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采购总说明1.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投标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谢绝联合投标。2.本次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应采纳新标准和规范性文件。3.投标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5.本次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供应商成交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测评成果保密。6.在报价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不同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或解密时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供应商均按无效投标处理。8.不同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或解密时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网络IP地址异常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均按无效投标处理。9.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供应商可以自行到采购人处现场探勘,了解项目情况及采购人需求,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均采用包干方式计入投标总价,中标后不予调整;采购人的要求中如有遗漏必须的设备,请投标供应商自行配齐,中标后采购人将不予调整。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14]4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4〕1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区委宣传部对2019年全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一)、项目内容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每年放映场次不低于2364场,每场单价200元整,预算为人民币:47.28万元,购买服务款项合同签订后支付40%,服务半年后支付40%,全年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20%。服务期限:一年。如果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使采购人满意,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在一年服务期满后,无特殊情况可以续约,但续约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约最多不能超过二年。续签合同时,项目内容和资金预算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并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二)、项目执行范围瓯海区辖区内。三)、项目执行要求(一)对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承接主体要求1、具备提供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农村电影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放映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熟悉数字电影基本知识、运行流程,掌握放映技术和管理规则。2、具备提供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所必需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放映设备应符合国家数字电影标准和规范;安装有GPS/GPRS监控模块,并符合《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监管信息GPS/GPRS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D/J029-2010)规定。设备使用方负责落实与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完成与监管平台数据传输技术协议对接;完成对接的,可在省内跨区域使用和放映。1.1.1.(二)农村电影放映服务质量标准1.放映场次的统计标准(1)有效场次认定标准:a.完整放映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各类政府购买场次影片;b.放映一部故事片、或一部长纪录片(90-120分钟)、或一部长科教片(90-120分钟)各为一场,短科教片累计5部次为一场。(2)无效场次认定标准:a.未完整放映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各类政府购买场次影片的;b.不使用GPS/GPRS监控终端进行放映的;c.其他违规行为产生的放映场次。2.场次的影片,由全省农村电影统一供片的中标发行单位提供,严禁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影片和音像制品。3.自觉服从所在地农村电影管理部门管理。按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放映计划,根据气候、农民群众观影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放映时间和放映场地,报所在地农村电影管理部门备案。结合重要节假日及所在地党委政府的主题宣传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放映工作。4.定期组织农村群众观影需求调查,提倡采用菜单式预约放映服务机制。5.完整放映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等各类政府购买场次影片以及各级政府公益宣传广告。完整放映全省农村电影统一供片中标发行单位组织的映前广告。6.可以自主经营5分钟映前广告时间。可以自主经营海报、横幅等放映现场户外广告。广告经营活动应严格执行《广告法》有关规定。7.政府购买场次不得向农村群众收费。8.建立电影放映公示制度。加强映前宣传和现场宣传活动,向农民群众提前告知电影放映时间、放映地点、影片片名等信息。9.严格遵守数字电影放映操作规程。选择安全合适的放映场地,确保建筑物、消防、用电等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10.加强放映设备维护保养。声音、图像质量良好,投影机输出光通量不少于2900流明,投影机灯泡累计使用时间不超过1200小时。银幕应洁净平整,宽高比16:9,有效宽度不少于4m。避免放映过程中发生故障和技术责任事故,因设备故障造成的无效放映场次,不得超过政府购买年度场次5%(以省监管平台监测数据为准)。1.1.2.(三)对农村电影放映服务要求1、数字放映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区农村数字放映设备不少于8套。2、编制放映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月计划要具体镇街、村,放映点、放映时间、放映影片和放映员等。月度放映计划应在上月中旬报区委宣传部备案,次月初上报放映执行情况。3、中标供应商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宣传,做好映前公示,并在公示的基础上组织好观众。4、加强对放映设备的使用管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放映方并按要求自行提取设备折旧费用于设备维护更新。5、加强对放映队、放映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6、放映过程的质量管理:采取多种手段保障放映数量和质量,一是使用省电影监管平台数据对放映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二是如实及时上报放映登记回执单,且回执单须得到村、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认可。三是按时向瓯海区委宣传部报送当月放映场次情况。7、放映安全管理:做好放映影片的控制管理,不得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和来源不明的影片,放映主体作为影片放映工作的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放映场地内的安全管控。8、中标供应商需服从区委宣传对于本项目的工作安排。1.1.3.(四)人员配置要求1、供应商需要接收瓯海区原有的8支放映员队伍(16名放映员),确保放映场次有效执行,并在其待遇安排上不低于上一年度。2、供应商需在工作年度内结清放映员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3、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人员招聘工作并将聘用人员的信息上报给采购人,采购人按人员招聘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核查,若发现中标供应商所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采购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每个放映队不少于1名放映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放映员上岗证。5、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放映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意外死亡保额不低于50万,意外医疗保额不低于5万;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须确认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如果认为采购文件描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列出详细的异议意见和数据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视为接受采购文件,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做投标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报价(无效成交)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予以公布,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则该标项按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该标项按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涉及事业单位、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采购文件以下同)。7、本项目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8、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9、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有能完成本项目放映场次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影放映设备,放映影片来源合法,放映设备需加盟经国内各级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电影院线。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开标一览表(附件六)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投标函(附件七)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八),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九)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十,如有则提供)1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1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表(附件十一)1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十二,主要项目负责人)1偏离表(附件十三)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填写投标设备数量、价格。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4.4、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a.人员工资及福利b.服务费c.运营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投标保证金无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文件的签章9.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9.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0、投标文件的形式10.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0.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超过3个);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投入本项目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2、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为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供应商商务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2、中标通知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签订合同3.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4、履约保证金:无5、招标代理服务费5.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单位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第二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黄龙支行账号:1203008009000091726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要求。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满足条件的投标产品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享受该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投标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投标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编号: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采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决标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主要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5)招标内容及要求(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7)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3.服务和期限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期限(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分项价格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5.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6.交货时间及地点。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买方:(印章)卖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六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大写:小写:说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有关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报价必须按采购文件注明的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重大偏离予以废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七投标函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服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件九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十投标供应商业绩序号签订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根据评审办法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附件十一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配置人数本项目承担工作备注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二管理人员简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 历职 称职 务专业毕业院校身高联系电话手 机近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本表后对应附相应证书复印件,包括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三技术、商务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监督。三、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具体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商务报价评分30分1、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技术资信评分7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和标准1投标人情况4根据投标人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2,4。2投标人设备情况5根据投标人现有设备的质量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使用年限、设备的品牌型号等)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5根据投标人现有设备的数量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3工作小组人员情况8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专业性及工作能力等情况打分。(1)专业性及工作能力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2)工作经验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2,3。10项目组成员的整体专业性、工作经验及对本项目区域农村电影放映熟悉程度打分。(1)专业性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2)工作经验及对本项目区域农村电影放映熟悉程度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4实施方案2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1)对服务地点的了解程度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2)放映流程说明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3)放映质量保证措施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4)工作计划安排、人员安排、放映场次安排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5)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5服务方案5根据投标人对温州市瓯海区农村的了解情况、投标人服务网点远近及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人的服务响应时间等情况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6优惠承诺及售后服务5投标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优惠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与保证措施(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由专家评审,评分范围:0,1,3,5。7投标人业绩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承担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每具有1个可得1分,最多得3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说明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