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老街巷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 JSZC-321202-JSDZ-C2025-005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3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JSDZ-C2025-0058
项目名称: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1.002892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解决蒲田路、关帝庙北入口、五一路人行道、云水居西侧人行道4条老街巷道路破损,道路积水等问题。计划维修、出新路面6045平方米,疏通维修排水附属排水管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
3.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 年1月- 2025 年 3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 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中

五、开启

时间:2025-05-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
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迎春西路656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689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287号百合花园2号楼4层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23-80637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23-80637616

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编制说明.docx

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招标控制价.docx

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图纸.docx

JSZC-321202-JSDZ-C2025-0058采购文件.doc

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雨污水改造,人行道新建恢复等。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2、《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泰建价〔2014〕5号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年);《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07)等;6、苏建函价[2025]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材料预算价格中含税价和除税价计算方式的通知》;7、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9]第1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增加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9、材料价格参照《泰州工程造价管理》(2025年第3期)及相关市场价;10、人工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5]66号文)执行;三、其他说明:1、土方外运及渣土外运(建筑、生活垃圾,砼碎块,砖渣,石,泥等)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土方外运及渣土外运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含运距)不作调整。弃土点由中标人自行确定,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城管部门收取的渣土处置费已在预算中考虑,结算时需提供相关缴纳凭证;2、场内土方堆放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场内土方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计取二次(含)以上土方堆置、二次(含)以上土方驳运以及其他相关增加的费用,土方内运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含运距)不作调整;3、根据设计回复,500*500方井做法按图集苏S01-2021第258页;隔油池采用pe材质,容积1m3,无垫层。4、根据设计回复,关帝庙北入口门头木结构材质按红松考虑;5、仿石材盲道砖综合考虑在仿石材砖中,不再另计。6、经设计回复,所有路牙均按仿石材考虑;7、暂列金额按9%考虑,金额不可下浮。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4-22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JSZC-321202-JSDZ-C2025-0058项目名称: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采购人: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文本19第四章采购需求19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2-JSDZ-C2025-0058项目名称: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4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211.002892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需求:解决蒲田路、关帝庙北入口、五一路人行道、云水居西侧人行道4条老街巷道路破损,道路积水等问题。计划维修、出新路面6045平方米,疏通维修排水附属排水管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无在建承诺书》为准。)3.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1月-2025年3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6.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售价:0.00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在“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中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13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单位地址:泰州市迎春西路656号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523-866891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287号百合花园2号楼4层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23-806376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523-806376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50%标准收取,其他费按实结算;上述费用由供应商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给采购代理服务机构。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人员配置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的格式和内容与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作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视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并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规定的综合单价的。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3.10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磋商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26.3.11磋商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等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6.3.12响应文件改变或实质性遗漏采购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或数量的;26.3.13改变随同采购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26.3.14动态考核:评标当日,磋商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26.3.15存在其他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情形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在《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价的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返还。31.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包含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与货物相关的服务、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34.1参加报价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4.2残疾人福利单位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3监狱和戒毒企业①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监狱和戒毒企业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监狱企业发展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注: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投标。34.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34.6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第三章合同文本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老街巷整治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3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文件所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交底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人员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成品保护措施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书面材料并签字盖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日历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建设单位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建设单位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建设单位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与管理部门联系并承担费用,其他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便道、场内道路及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维修、养护,并承担施工、维修、养护费用。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和管理。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场内外交通,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必须指派专人做好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安全,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外部工作联系。确认有关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验收检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文件、索赔材料,及发包人另行批准的其它职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壹周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现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参与协调或提供。发包人不提供水、电接入点,施工用水、用电接入费或自发电增加费由施工方承担,其他按采购文件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验收要求,提前15天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含声像、影像资料)竣工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同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需档案馆审核合格,承包人承担扫描等相关费用),同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和相应的电子档案资料。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整理后统一归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建设单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将人工费用直接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履行前述付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招标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上访事件扣罚中标人3万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权力。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处违约金10000元___。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书面请假手续同时报招标人或监理备案,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规范。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金额:中标合同价10%;缴纳期限:包含整个合同期。提供履约担保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返还: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返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以及对合同、安全、信息和现场进行管理,涉及工期、质量标准、造价变更的需发包人书面确认。还包括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1)本工程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全部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3)承包人在施工组织安排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的影响。施工现场内、外的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照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承包人对治安防控工作负责,禁止外单位车辆、人员出入工地。施工期间的承包人设置的供电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和保护。上述事项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须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及管理责任制,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保证工地周围工程及设施完好。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指导、监督,工程竣工结束,承包人负责清运自身生活、改造拆除等建筑垃圾,保证场地整洁、符合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国家规定比例,该费用包含在首次付款中。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的保证措施;2、根据合同的要求编写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此计划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精确到以“周”为单位的施工进度时间段),周报、月报、月完成形象化进度、进度计划表各两份,发包人、监理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未按时提交上述内容,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每违约一次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伍仟元整,并按监理单位指定要求提交上述内容及整改措施。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扣除3000元/天。(该款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结算时不予返还。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较多,造成发包人较大损失的,发包人除要求承包人赔偿外,有权依法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部的履约保证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1天;(2)风速大于17.2m/s的8级及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oC的高温大于3天;日气温低于-10oC的严寒大于3天;(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5)其它: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其规格、数量、品牌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如不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认可,承包人擅自进场使用的,建设单位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规格、数量按国家、江苏省和泰州市的相关要求,品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发包人帮助承包人进行协调,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承包人必须执行。否则视为违约。其他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见采购文件。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材料、工程设备价格:按泰建发〔2021〕167号《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调整工程价款。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者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采购文件约定工程价款调整以外的全部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市场价格波动执行通用条款第11.1款,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执行通用条款第11.2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按照省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并扣除原让利部分。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跟付款同步。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以下合同价下同)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送满足评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支付账户1、账户信息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账户信息以合同协议书中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准。2、账户变更合同双方是否能自行变更支付账号:是否如勾选“否”,则变更支付账号,需经原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注:承包人账户信息(开户行、账号),在主合同“合同协议书”中有明确表述。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有,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十。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根据本项目付款方式。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完成审批。承包人承诺及时对工程审计结果进行确认或提出附有佐证材料的有效异议,如因承包人原因一周内未确认审计结果或提出有效异议,影响结算审计进程的,视为认可审计结果,发包人有权直接以审计单位确认的审计结果与承包人进行工程款结算。(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工程保修期按相关规范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保修期内本合同施工内容出现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由承包方承担维修、更换、退货等所发生的一切实际费用,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还应予以赔偿。(3)工程保修期内如出现第三方造成的施工范围内道路、绿化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损坏。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电话8小时内须到达现场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先行垫付,发包人协同承包人追责。(4)工程保修期内如出现第三方造成的施工范围内道路、绿化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损坏,如承包人未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发包人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拒绝支付则该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考虑。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廉政要求:廉政合同书作为合同首要附件。凡出现违反廉政合同要求的,视同合同违约一经查实,建设单位将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出现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后果、给发包人带来实际损失的,发包人将暂停拨付工程款并依法追责。21.2围挡设置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示范图集(2020年第一版)》以及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设置围挡。2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若发生环保、安全、质量等相关问题时,首次发生采取通报、停工等方式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生予以经济处罚,第三次发生予以加倍或从重经济处罚,再次发生发包人将上报市级相关部门予以扣除承包人企业信用分。具体处罚事项以监理例会等方式确定。21.4未尽事宜,参照发包人考核管理办法执行。21.5扬尘措施管理:扬尘治理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的,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翻倍罚款,依此类推。21.6其他招标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上访事件扣罚中标人3万元,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1.7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如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优惠。附件1廉政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工程),合同总价万元。由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负责建设,经招投标,由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承揽本工程。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避免和杜绝各种不廉洁现象的发生,维护好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高效、优质,特订立如下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及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严格按合同办事。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不得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在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审定、工程结算等问题上徇私舞弊。(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现金、代币购物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消费券、购物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类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等方面收受乙方和相关单位的礼金、礼品。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消费券、购物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类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礼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熟人等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五)乙方不得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等方面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的,甲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的,乙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报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五条监督检查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监督,或由甲乙双方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交付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采购文件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解决蒲田路、关帝庙北入口、五一路人行道、云水居西侧人行道4条老街巷道路破损,道路积水等问题。计划维修、出新路面6045平方米,疏通维修排水附属排水管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二、项目相关要求1、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完成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验收等相关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人员应经验丰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3、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合理编制本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至少包含: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4、符合泰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交工后一周内彻底清洁完毕撤离现场。5、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期间扬尘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按照承包工程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方案必须符合我市关于扬尘管控的相关规定要求。6、项目施工当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供应商承担。7、质量要求标准: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8、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适当处罚。9、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详见清单,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10、图纸:详见相关资料三、报价要求及结算1.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材料费、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加班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机械设备使用费、耗材费、交通费、项目利润、管理费、税费、措施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风险因素包括现场情况的确定因素、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4.结算方式:各分项单价最终执行的价格以最终报价同首轮报价的比例计算后同比例下浮的分项单价执行。结算依据:后期结算仅调整经采购人批准变更(包括增加施工内容或取消部分施工项目)的相应费用增减,具体调整方式为:(1)涉及工程数量减少的,以实际减少数量为准,涉及工程数量增加的,以实际增加数量为准;(2)凡涉及工程数量增减的,其价格按原清单报价进行费用的调增或调减,并按最终报价(不含暂列金额)与首轮报价(不含暂列金额)的折扣比例结算。如有增项且投标书中无类似综合单价,依据市场询价,发包人、监理人(如有)、承包人共同确认后执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超过招标规模限额的可以组织招标确定。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服从,不得借故刁难,为供应商设置障碍。(3)结算审核核减比例(核减金额/送审金额)≤10%以内,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核减比例>10%,则承包人应承担10%以外的审计费用。5.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价,如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优惠。五、服务要求1、本工程要求质保期按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缺陷责任期2年。质保期外,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主动提供维修方案,只收取材料费。2、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时,相关服务人员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采购人处理问题,进行更换或进行必要的维修。3、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特征及自身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以下合同价下同)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送满足评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五、其他1、承包人须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满足要求的结算送审资料,每逾期1天扣除300元。若提供的结算送审资料不齐全,则须在7日内补齐,否则每逾期1天扣除300元。2、二次搬运费、交通组织维护费、协管费由供应商在投标时自行考虑,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评审时,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一投标报价部分151投标报价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5(分值保留两位小数)。15二商务部分301人员实力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1.投标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5 年 1 月- 2025 年 3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如职称证书未显示专业,须提供反映专业的职称评审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2.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只计分一次。82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1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验收时间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止。163企业体系认证投标供应商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6三技术部分55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a.方案内容清晰、全面、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10分;b.方案内容较清晰、较合理的得6分;c.方案内容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d.方案内容简陋、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2根据对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实施制定关键线路,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a.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清晰、完整、合理得10分;b.进度计划进度保证措施较为清晰、完整、合理得6分;c.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的得3分;d.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不得力、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的分析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进行评分a.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科学、可行、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0分;b.较为科学、可行、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c.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d.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4根据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总体质量控制及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等进行评分a.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得10分;b.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较为全面、合理的得6分;c.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行性较低的得3分;d.质量管理体系缺失、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5根据对供应商提供的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a.安全文明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可行得10分;b.安全文明措施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6分;c.安全措施一般、可行较低得3分;d.安全文明措施较差,无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6扬尘管控及措施a.现场管理措施描述详细、具体、合理、可行,便于操作得5分;b.现场管理措施描述较为详细、切实、可行、较具体得3分;c.现场管理措施描述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一般得1分;d.现场管理措施缺少或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5技术部分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超过80页的,技术部分总分扣2分。注: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存在骗取中标等虚假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4、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或选择重新组织招标。5、本办法未尽事宜,经评标专家集体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评标办法的补充条款,并按本评标办法及补充条款评标。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九、磋商响应函十、报价一览表十一、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报价)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承诺书十五、按照评分办法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附:授权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是/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备注: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九、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根据贵方的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_________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自愿接受相关处理。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们郑重声明:与本次参加磋商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8.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9.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十、报价一览表(参考格式,以苏采云系统格式为准)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一、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报价)十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四、承诺书承诺书致:(采购人)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三)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四)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信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信证明文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现阶段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信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五、按照评分办法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街巷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