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招标公告(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2025)
投标
项目编号
WH070SL25SJ022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340200099502886M-20250428-00022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鸠发改〔2025〕99号文立项,项目业主为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WH070SL25SJ0221
2.3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WH070SL25SJ022101
2.5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
2.6建设内容及规模:(1)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约9.6万亩(以实际报批为准);(2)芜湖市鸠江区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设计灌溉面积约13.9万亩。
本项目为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初设、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完成设计所需提供的勘察报告、项目报批所需的必要专题报告编制、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等,预计总费用约2300万元。
2.7招标范围:包括根据报批需要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文物保护专题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专题等);可行性研究(根据申请项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
2.8项目投资估算:约45480.00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100%,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
2.10项目类别:服务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类似项目业绩:无。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1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注意事项
10.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11.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办公楼(原鸠江区经济开发区二坝园区内)
邮编:241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3-5817190
11.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3幢15A01室
邮编:230092
联系人:袁乐
电话:0551-63855989、15155969192
11.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11.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
12.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11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3.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采购计划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采购任务书.pdf
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2025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pdf
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招标计划.pdf
鸠江区政府采购计划书FS34020720250131号,,,FS34020720250131号,,,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你单位编报的《鸠江区政府采购计划书》已审批,请凭本计划书按相应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并注意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采购指标信息指标文号指标类型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元)()是否适宜中小企业不适宜原因预【2025】0072号预采购指标123000000.00否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合计数量:1合计金额(元):23000000.00采购计划信息采购单位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131号联系人陈所长联系电话5856061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项目编号申请编号524126采购目录工程管理服务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实施形式委托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归口业务处室项目审核岗是否高校科研设备采购否是否进口设备采购否是否PPP项目PPP否是否一签多年项目首年1/3是否依法招标工程项目是采购内容根据需要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善可研文本;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2/3采购计划申请备案记录时间机构操作人操作记录备注2025年04月10日采购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ah0207057001发起采购计划申请审核流程2025年04月10日采购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2025年04月10日主管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审核通过2025年04月10日财政监管:鸠江区财政赵熙雯审核通过3/3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3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开标时间及地点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9.发布公告的媒介10.注意事项11.联系方式1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件2: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4.特殊情况的处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书附件一:设计任务书附件二:履约保证金附件三: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勘察)设计要求2.适用规范标准3.成果文件要求4.发包人财产清单5.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6.(勘察)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7.发包人的其他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以此为准)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本项目不适用)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五.(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六.(勘察)设计方案(技术标内容)七.项目管理机构表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鸠发改〔2025〕99号文立项,项目业主为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2.2招标项目编号:WH070SL25SJ02212.3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WH070SL25SJ0221012.5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2.6建设内容及规模:(1)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约9.6万亩(以实际报批为准);(2)芜湖市鸠江区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设计灌溉面积约13.9万亩。本项目为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初设、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完成设计所需提供的勘察报告、项目报批所需的必要专题报告编制、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等,预计总费用约2300万元。2.7招标范围:包括根据报批需要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文物保护专题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专题等);可行性研究(根据申请项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2.8项目投资估算:约45480.00万元2.9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100%,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2.10项目类别:服务2.11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类似项目业绩:无。(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5不良行为记录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5.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数智共享系统”。4.3招标文件售价:0元。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1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7.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0.注意事项10.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办公楼(原鸠江区经济开发区二坝园区内)邮编:241000联系人:陈工电话:0553-5817190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3幢15A01室邮编:230092联系人:袁乐电话:0551-63855989、1515596919211.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电话:0553-312165911.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1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11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5天,其中: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及地勘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工地现场服务等其他要求:到竣工验收为止,全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满足项目建设需求。1.3.3质量标准合格,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1.3.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单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且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上级资金)下达后,发包人付至中标合同价的60%;(2)单个项目所有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发包人付至中标合同价的85%;1.3.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3)单个项目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合同价的95%;尾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4)若单个项目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实施资金无法安排等原因导致项目未实施的,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终止该单个项目服务,按单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勘察设计费的5%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2.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4.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勘察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投标。(2)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社保缴费证明”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见招标公告1.10.1投标预备会见招标公告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并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形式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可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形式:相关的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可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澄清(答疑、补正)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https://whsggzy.wuhu.gov.cn)网上澄清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澄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https://whsggzy.wuhu.gov.cn)网上澄清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报价方式:费率报价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3.2.4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设计图纸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与设计、勘察、测量、概算编制、专题研究、可研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计取。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招标不成功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2)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后,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3)备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直接退还至该备选中标人汇入账户。(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无需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无(无需提供)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设计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暗标。设计方案编制要求:设计方案评审采取横向暗标评审,设计方案评审最低得分为零分。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及各评分点(子项)按随机顺序编号;评审时,评委对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同一评分点(子项)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前应熟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无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评分点(子项)进行独立评审打分,打分分值精确到0.01。3.7.1设计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编制评审标准:(1)每一评分点(子项)凡违反“编制要求”第(1)条或第(2)条规定的,该评分点(子项)作零分处理。(2)设计方案总页数超出“编制要求”第(3)条页数上限的,扣3分。(总页数由系统自动统计,此项在设计方案总得分中扣除)编制要求:(1)设计方案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字样、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或简称、商标、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经营场所地址、过往项目资料明确指向投标人的信息等)。(2)排版要求①不设空白页;文本内容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方向为纵向;图表内容纸张方向为横向;文本内容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评分点(子项)文末,计算在页数要求内;②文本内容采用白底黑色、宋体三号、常规字形;每页28行,每行28字(段落首、尾行及标题除外);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段落前后不设空行、不加大行距;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不得出现页码。(3)技术文件总页数上限:400页。注: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此要求不一致的,以此要求为准。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截止时间以数智共享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2.1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数智共享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注: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开标结束;②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5.2.2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数智共享系统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开标签到解密。(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5.2.2开标方式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更换信息、续费均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CA无法解密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结果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见招标公告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由中标人自行选择;推荐采用保函)(1)采用电汇或转账接收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人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123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2)采用保函投标人将保函原件交由招标人接收。(3)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4)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付: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1。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人应提供的投标文件份数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10.2原件不提供原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材料的影印件或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10.3项目负责人的陈述与答辩■不要求10.4典型设计■不进行10.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61.190.26.79:5000/)公布在皖禁止投标,并在公示期内的;(6)在被市级主管部门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查询网址:https://zjw.wuhu.gov.cn/xwzx/pgt/index.html)。10.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标准进行判定10.7在线提起询问、异议、投诉方式在线提起询问、异议、投诉方式:1、在线提起询问,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提交。(咨询联系人:袁乐;联系方式:15155969192)2、在线提起异议,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受理机构:安徽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155969192)3、在线提起投诉,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提交。(投诉受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0553-3121659)10.8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系统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计1020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及支付方式:支付方:中标人,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交易系统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10.8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系统服务费资运营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中标价1亿元(含1亿元)以下按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5‰,最低为2000元/标段,最高不超过20万元/标段。支付方:中标人支付给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②(3)远程异地评标费:①本项目如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需支付发生的评标费用。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内5000元,最高投标限价在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之间1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3亿元以上(含3亿元)20000元,税费另计。②支付方:中标人。10.9电子招标投标要求■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预设的相应模块(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如未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0.10制作投标文件注意事项(1)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数智共享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10.11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为准;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为准。10.12证照“零提供”本项目支持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信息和人员资质信息“零提供”:(1)若投标人选择“零提供”方式,按以下步骤操作:①投标人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左侧菜单栏中找到“电子证照信息获取”;②点击“照面数据获取”选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人员身份证号码”,获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③选择需要投标的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④投标人对所有信息进行核验,确保信息正确;10.12证照“零提供”⑤完成后系统根据确认的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生成PDF文件,最后在投标文件生成时一并盖章。注:详细操作可参照“零提供”电子证照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30619/2f1e8374-236e-4191-9b1c-a0a855e27906.html(2)若投标人不选择“零提供”方式,可使用影印件上传相关证照。10.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10.14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等。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未已进行资格审查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勘察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准);(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在完成信用修复后,不受三年期限限制);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及相关部门的信用修复规定,进行信用修复;(12)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以决定时间或文书时间为准,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书、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影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投标人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得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正性。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影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影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影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情况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影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影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影印件。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设计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数智共享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数智共享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数智共享系统上传。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应当拒收。4.2.4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时间(以数智共享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办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数智共享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6)开标结束。5.2.2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数智共享系统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评标结果异议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以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二)登记通过的投标企业成为主体库会员,会员方可参与芜湖市网上招投标活动。(三)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在线网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前,须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将进行强制校验,投标人如使用未实名登记或未绑定的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该报价将无法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因投标人未及时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从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计价软件实名制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hsggj.wuhu.gov.cn/xwzx/tzgg/8383498.html(二)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service_informationspecialnew.html。(三)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五)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芜湖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抽取招标文件相关数值;7、当众唱标;8、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不成功;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附件2: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招标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效率,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使用政府性资金(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收退和管理工作。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采购人)为保障其招标采购项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免遭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前款合同指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本规定所称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其他上位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形式。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管理遵循“约定标准收取、规范管理、及时退付”原则。第五条招标人(采购人)人负责根据本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情况明确履约保证金具体提交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由中标人在招标(采购)文件提供的形式中自行选择确定。中心受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中的现金部分,并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办理扣除、退还等,负责资金安全。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部分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和合同约定,解除保证责任或索赔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扣除、划转等规则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第六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提交(转交)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全部交入(转入)履约保证金专户。中心负责履约保证金专户日常核算管理工作,并建立明细账。市财政局负责对履约保证金专户进行监督。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其委托招标采购项目的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单据保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台账。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第七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并结合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第八条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手续,其中现金部分应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标准(或数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标准(或数额)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合同无明确金额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提交的具体标准(或数额)。第十条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一)采用现金形式的,中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二)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所附的银行保函格式文本仅供参考,不做强制要求。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查验确认保函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并保管银行保函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提交中心。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签发验收证书满6个月,或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解除满12个月。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银行保函进行续保。(三)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形式的,现金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一)项规定办理;银行保函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二)项规定办理。(四)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保证保险手续并向招标人(采购人)提交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招标人(采购人)查验确认并负责保管保单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保单复印件提交中心。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保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保证保险保单进行展期。第十一条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手续办理完毕后,中心向中标人代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并依据招投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选择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因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有困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全部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以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置换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中标人至中心办理置换手续时,需提供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保单复印件、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办理置换履约保证金现金手续的书面意见。第三章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第十二条中标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采购人)要求提供材料并向其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负责办理退付审核。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中心提交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据,中心办理代退手续,上述资金应退付至中标人的账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履约保证金退付报告里明确退付金额。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报告等项目完成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退付手续。第十三条在项目验收前,中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的,招标人(采购人)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审慎审查后,可以按照项目完工进度同比例退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暂停或终止实施的,招标人(采购人)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如项目重新实施,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督促中标人重新提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心办理本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代退手续时,以招标人(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文件为办理依据。第十四条履约保证金现金退付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保证金本息。第十五条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等,决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明确具体扣除现金金额、处理方式、划转账户信息等并书面函告中心,中心办理扣除手续并对扣除资金按要求进行相应处理;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办理索赔理赔等。上述处理方式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对不予退付的,市、县、区级项目(含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账户。省直单位、国企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项目,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或单位账户。(二)对暂不退付的,需明确扣除的起止时间,在到期前,需再次书面函告中心予以处理。对已扣除履约保证金现金需要再退付的,按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退付程序办理。招标人(采购人)对已到期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未明确后续处理意见的,由中心统一划转至市财政账户。第十六条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提取、划转等要求的,除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外,还应提供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据。中心办理提取或划转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招标人(采购人)书面明确的标准(或数额),且不得超过中标人缴纳的总额,涉及两起或两起以上提取或划转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办理。第十七条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相关要求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中心应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退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公管局。第十九条市公管局应适时对中心履约保证金收取、退付和扣除、划转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十条市财政局应加强对中心履约保证金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履约保证金专户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一条市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履约保证金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第五章责任追究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中标通知书,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理:(一)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二)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提交至指定履约保证金专户的;(三)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未自其单位账户转出的;(四)提交虚假伪造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第二十三条招标人(采购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履约保证金财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二)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三)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收入至指定专户的;(四)未收足履约保证金而发放中标通知书的;(五)未按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现金和银行保函的;(六)未按规定扣除和划转履约保证金的;(七)擅自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的;(八)违反本规定其他规定造成后果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收退操作流程由中心另行制定。各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遵照执行。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公管〔2020〕24号、公管〔2020〕73号)同时废止。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随机抽取的程序:①首先对投标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编号;②对编号的投标人随机抽取排序(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3)最多可中标段数量1个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未出现异常情形未出现不同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形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勘察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情形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中无抵触条款,视为响应)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90分)资信业绩:42分设计方案:38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2.2.4(3)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评分标准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42一信誉6投标人信用6投标人本项均得6分。投标人公开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扣分项每有1个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累计扣分不限,同一不良行为不重复扣分。(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且在公开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二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记录12近年企业完成类似(勘察)设计的数量10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时间或业主提供证明的设计工作基本完成时间为准,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须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批复总投资在4600万元及以上,工程内容为新建或续建配套或现代化改造中型及以上灌区的勘察设计项目的,得2.5分,累计不超过10分;总共不超过10分。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良好行为记录2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每具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获奖时间及获奖情况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加分。三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11职称及注册执业情况3具有正高级职称得1分,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得2分。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年限110年以上得1分;10年以下得0分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7每有1项“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得4分,每参与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没有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不超过4分,累计不超过7分。类似项目指:批复总投资在4600万元及以上,工程内容为新建或续建配套或现代化改造中型及以上灌区的勘察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如提供材料无法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四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13专业人员配备齐全4专业类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机电、水土保持、工程地质、工程造价、农田水利、测绘等(专业以职称证或执业注册证或学历证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为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同一人员提供多个专业类别证书的,只认可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人员中的高工比例21/3且5人以上: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5人(不含)以下得0分。专业人员中的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比例13/4以上且5人以上得1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0.6分。3人(不含)以下得0分各专业负责人技术水平及工程经验2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未提供得0分。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2资源充足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无可调用的后备资源的得0分。(勘察)设备配备齐全2齐全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未配备得0分。2.2.4(2)设计方案(暗标)38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一现场服务计划62.2.4(2)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3计划合理、承诺满足要求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计划、承诺的得0分。2.2.4(2)拟派设计代表的配置和经验3人员满足工程要求、经验丰富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配置不合理或无相应配置、经验的得0分。二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182.2.4(2)(勘察)设计工作大纲6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大纲可行,得6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3.6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工作大纲的得0分。2.2.4(2)整体规划(勘察)设计思路6投标人整体勘察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整体思路清晰,得6分;其余酌情赋分。2.2.4(2)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析深刻得当的得6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3.6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重点、难点分析的得0分。三设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2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2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措施的得0分。四质量内控制度3质量控制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内控制度的得0分。五(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3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8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措施的得0分。六合理化建议6建议合理、可行得6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3.6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得0分。2.2.4(3)投标报价102.2.4(2)投标报价10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所报(勘察)设计费为批复勘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测设计费的100%时评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10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100*1(且最高为10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最终得分资信业绩总分(各评分点的平均值之和)+设计方案总分(各评分点的平均值之和)+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评标基准价不变)。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除算术计算错误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5款要求进行查询,经查询存在的该款对应情形的,评标委员会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并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查询情况记入评审报告,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特殊情况的处置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连续评标,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得弃权)。附件一:询标函询标函项目(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日期:年月日询标内容单位名称:询标内容:投标人说明具体详见询标回复函。评委意见评委签章监督员(如有)签章附件二:询标回复函询标回复函项目(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日期:年月日询标内容单位名称:询标内容:投标人说明并盖章投标单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签名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名称: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勘察)设计人:签订日期:合同书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勘察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2.4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文件)3.3投标函3.4发包人要求3.5(勘察)设计方案3.6其他合同文件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服务内容及要求4.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程勘察,阶段设计及设计评审和施工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包括对前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设计阶段的逐一响应、落实具体;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咨询)工作,负责对审查(咨询)意见修改、完善等。详见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4.2服务要求4.2.1在发包人提供资料基础上,编制设计报告(含附件)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必需的内容。4.2.2(勘察)设计人应参加并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4.2.3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求、招标图纸)。4.2.4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4.2.5参加各阶段设计成果设计交底,并根据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修改设计成果,以最终通过审查为准。4.2.6(勘察)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工程招标和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隐蔽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4.3档案管理要求(说明:明确项目文件管理责任,包括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套数、整理标准、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五条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工程勘察设计必需的项目审查、批复文件,在发包人收到相应审查、批复文件之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设计人。第六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序号工程设计成果名称提交日期提交份数1地质报告2设计报告3……第七条费用7.1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为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设计费的%,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7.2(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设计费调整因素:/,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勘察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察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8.1本合同生效后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执行天内,发包人支付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执行元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8.2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勘察设计费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执行%,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本条增加,合同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执行。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8.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形式为:,履约保证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勘察)设计人应分年度或者分阶段提供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任务分阶段完成后,发包人应分期分批向(勘察)设计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非(勘察)设计人原因暂停项目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再次启动时,(勘察)设计人应再次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勘察)设计人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办法为: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9.1.4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勘察)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标准为:/。9.1.5发包人应为(勘察)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至少应免费提供现场设代办公、生活用房。9.2(勘察)设计人责任9.2.1(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3、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9.2.3(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勘察)设计人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勘察)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最高为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的%。9.2.4由于(勘察)设计人原因,延误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地勘报告及其他各阶段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除2万元。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9.2.6(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查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9.2.7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设计人未投入投标承诺的人员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可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如因(勘察)设计人原因,影响项目立项或工程建设进度的,发包人可中止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人酌情返还已付的设计费。9.2.8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22天/月。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索赔(勘察)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鸠江区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131,FS34020720250131号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131,FS34020720250131号采购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项目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联系人陈所长联系电话585606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归口财政内部机构项目审核岗项目类别服务实施形式委托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代理机构预算金额23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否中小企业预留金额备注代理机构:安徽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要求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采购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采购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下达日期:2025-04-102025-04-10下达日期:2025-04-102025-04-101/12025/4/2714:51,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2025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2025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来源: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发布时间:2025-01-16浏览次数:208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2025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芜湖市鸠江区重点易涝区治理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根据报批需要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文物保护专题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专题等);可行性研究(根据申请项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30002025年10月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系人:陈主任联系方式:0553-58560612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根据报批需要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文物保护专题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专题等);可行性研究(根据申请项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23002025年11月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系人:陈主任联系方式:0553-585606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2025年01月16日https://www.ccgp-anhui.gov.cn/site/detail?parentId=oJCosldFbaJFzmyFhz1c6Q==&articleId=KSmG1mRlBY24Dw4SJ0wkDw==&utm=site.site-PC…1/1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Pagelof22025年04月27日星期天16:18:50长辈版无障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题检索请输入关键词Qwhsggzy.wuhu.gov.cr文丰rTT公平高效规范廉洁8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平合首页交易信息服务指南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专家服务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当前位置:首页>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计划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招标计划晟招标计标前公项目登招标公答疑变开标信中标候中标结投标保中标通合同信负责人合同变履约信项目异划示记告更息选人公果公示证金退知书息变更更信息息常2025-示还信息来源:null信用时间:2025-01-1711:06固读次数:718次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招标计划表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芜湖市鸠江区水务局联系人陈主任《关于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项目立项的批复》(鸠发改[2024]297号)发布时间联系方式2025-01-170553-5856061序号项目概况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本项目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初设、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完成设计所需提供的勘察报告、项目报批所需的必要专题报告编制、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等,预计总费用约2300万元。其中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约9.6万亩(以实际报批为准),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设计灌溉面积约13.9万亩。预估招标控制价招标方式交易系统资金来源计划招标时间财政备注1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根据报批需要开展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完善单个项目可研文本;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文物保护专题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专题等);可行性研究(根据申请项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等23000000元公开招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平台2025-03-31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50117/8e4af20e-...2025-04-27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Page2of2|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芜湖市鸠江区新建十四连圩中型灌区及汤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招标计划(新版).docx园四口口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省内地市市内相关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丨隐私声明一网站使用帮助主办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量统计96189333政府网站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6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3-3121944事业单范找错无障碍服务适老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7502922号网站标识码:3402000058皖公网安备340207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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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