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招标公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您在商品房交易中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粤建房函〔2021〕732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规定〉有关示范文本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如下提示,希望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增强风险意识。
一、核实预售许可证
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务必确认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该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也不得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等款项。
二、关注预售款专用账户
缴纳预售商品房购房款时,应仔细核对收款账户是否为预售证上的预售款专用账户,并将预售款直接存入该专用账户或对应的子账户。若子账户与主账户不一致,可致电账户开设银行咨询确认。
三、留意销售现场公示信息
选购商品房期间,请需仔细查看销售现场公示信息,包括项目不利因素、配建公共设施、周边教育资源、公共交通等。这些信息与您日后居住体验紧密相关,若有疑问,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相关部门咨询。
四、认真核查销售合同条款
购房前主动了解所购房屋信息,要求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落实到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认真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和补充协议条款,重点关注房屋交付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产权办理期限等关键内容,避免因合同条款模糊产生纠纷。
五、留意已缴款久未网签问题
购房在缴纳购房款后要留意网签备案时间,久未进行网签或仅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却不及时网签备案是风险。久未网签备案可能导致商品房被查封等问题。网签备案能有效保障购房者权益,签订合同后应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办理网签备案。市民可登录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网址:https://fsfc.fszj.foshan.gov.cn/)输入所购项目名称,查询已购商品房的状态。
六、远离非法中介交易
切勿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在销售现场公示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也不要向其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等款项。此类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可能存在欺诈、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导致经济损失。
七、了解房屋权利状态
购买商品房前,应仔细了解拟购商品房是否存在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情况。若房屋存在此类问题,购买后可能面临被拍卖、变卖等风险,导致无法正常取得房屋产权。
八、留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手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以及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均属于违规行为。市民购房时不要轻信该类销售手段。
若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遇到可疑情况或权益受到损害,市民可拨打热线12345咨询或投诉,也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地址: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信访室)。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