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动物自动饮水系统招标公告(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电气设备
项目概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5-374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800000
最高限价(元):756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 548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011420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3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15868849866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4.29--发布稿】(HSZB-2025-374)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 (1).doc470.8K
【4.29--发布稿】(HSZB-2025-374)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1).doc
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SZB-2025-374采购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8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4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7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5-374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00000最高限价(元):7566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8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注:不允许进口,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1.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1.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4.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011420质疑联系人:汪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331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曹剑斌、陈敏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15868849866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5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6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7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国产设备采用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指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采购、材料、尺寸量丈费用、不合体修改费用、供货、税金、运输、装卸、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保险费、风险等全部费用。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9踏勘现场□ 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10样品□ 提供(详细内容)☑ 不提供11演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不要求12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3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4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6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邮寄或送达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收件人:杨男,0571-56321030。(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8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9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即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2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23节能产品R适用 □不适用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适用。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次采购标的详见标的清单,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联合体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分工内容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7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运输工作分包。¨不同意分包。28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þ要求提供:详见采购文件29中标(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名 30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50%。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分别按以上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31解释权及重要说明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等材料的查询网站或原件,以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采购人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采购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明确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12.“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转包与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货物。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货物,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货物(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货物。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八)特别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5.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6.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7.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九)询问、质疑、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4事实依据;3.3.5必要的法律依据;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7供应商投诉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7.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7.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告要求);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同类项目业绩表(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分工内容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5)服务方案、商务技术偏离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资信情况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业绩证明材料)由各方成员盖章签字,其他内容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主签署投标文件。3)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报价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即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资格审查(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3.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30分钟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则以投标人澄清确认后的合理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评审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如有)描述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以书面(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二)履约保证金(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第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8)商务条款中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0)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1)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5)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供应商初次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初次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证明材料,或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提交最终报价的同时提供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备评标小组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7)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8)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9)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四、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分依据分值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同类型产品业绩情况(至少包含核心产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2所投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0.5分,环境标志产品0.5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评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3针对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二主要技术指标(一)基本参数”,满足全部技术要求“(28条)”的得26.5分,标注“★(5条)”的重要技术指标(条款、参数)有偏离的,负偏离(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内容及需求)每条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条款、参数)有偏离的,负偏离(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内容及需求)每条扣0.5分;注:具体参数中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投产品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证书/检测报告/截图链接等),请供应商对应提供,未提供视为负偏离。26.54投标人提供产品配置的完整性和适用性情况:包括配置完整性及部件选型、型号等情况描述。(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45投标人提供产品总体性能及质量水平情况:包括产品的总体性能、质量水平、应用于本项目的适用程度等描述(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56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实施团队介绍情况综合评审,包括要求项目团队配置合理,服务人数充足,配送、安装人员力量充足,具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订货。(评审分值为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履历表和相关资料、证书)57安装、调试、配送计划情况:包括产品安装、调试计划情况(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58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拟派配送车辆介绍(包括车辆数量、大小、使用年限等情况),(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头尾照片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长期租赁车辆提供合同复印件。)59投标人需要为用户提供①设备使用培训【至少包括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次数和培训人数)、目标、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方法】,(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投标人需要为用户提供②设备维护培训【至少包括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次数和培训人数)、目标、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方法】,(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410质保期: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增加一年(不到1年不计分)加0.5分,最高得1.5分;1.51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日常运维服务方案②售后服务响应情况。根据售后服务的实现方式的科学性、先进性进行评审(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512应急预案:包括①故障的响应、处理情况②定期巡检方案)。根据应急预案的实现方式的科学性、先进性进行评审(评审分值为0分或1分或2分或3分或4分或5分)5(二)价格分(30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1)▲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如供应商初次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初次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证明材料,或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提交最终报价的同时提供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备评标小组核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备注:最低报价不一定为最终中标的保证。(三)成交办法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人。第4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采购清单(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自动饮水1套不允许进口、核心产品(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将此表中标的制造商及其他情况填写完整,请勿漏项!)二、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配置要求均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产品指标参数及配置应不低于该要求。设备应该符合相应的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以确保其性能和可靠性。(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彩页、制造商官网截图、产品说明书等证明需为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制造商互联网主页上的产品说明截图,技术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完全证明参数的视为负偏离。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制造商互联网主页截图为准,无官网的以产品彩页为准))(一)基本参数1.预处理系统1.1预处理系统:应包括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软化水系统,处理量≥2000L/H;预处理出水水质:硬度应≤0.03mmol/L,满足一级反渗透进水要求;设备运行、再生、吸盐、冲洗程序为自动控制;配盐箱具备防止倒灌装置;设备应配备控制阀,可设置定时间或定流量启动再生程序。1.2反渗透设备的主机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应带≥1个反渗透膜,反渗透泵应采用不锈钢多级离心泵,应能自动控制,也可手动打开/关闭入口阀。1.3反渗透膜应采用标准聚酰胺(PA)材质的螺旋缠绕膜,滤壳应采用不锈钢材质。1.4反渗透主机应能分离出水溶液中的无机离子和有机物,应能滤除水中的细菌、病原和热原,应可去除水中≥99%的污染物;应可24小时连续自动运行;应能自动冲洗,产水率应≥50%;脱盐率应≥98%,25℃时出水电导率应≤10.0uS/cm,应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参数证明文件。1.5主过滤膜之前应包含一个可替换的材质为聚丙烯纤维的1微米过滤膜,可以对反渗透进水进行预过滤,以保护反渗透膜。1.6反渗透主机的产水量应≥250升/小时,无菌储罐应选用PE材质,增压泵流量应≥2000升/小时,扬程应≥30米,应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参数证明文件。2、无菌水处理系统▲2.1无菌水处理系统应至少包含配置清单中所有内容(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加氯站的蠕动泵应采用容积隔膜式,应可设置冲程长度和频率,构造应为玻璃纤维加固热塑性塑料材质;无菌溶液配备箱应≥200L,材料应为聚乙烯材质。2.3无菌储罐容积应≥2200升(2.2吨),应使用PE材质,分配单元应用于为动物自动饮水系统输送无菌水,双联分配泵的流量应≥2000升/小时,扬程应≥30米,应配置0.22um的除菌过滤器。2.4离心泵应采用316纯化不锈钢材质,管道/管件材质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泵流量应≥1吨/小时,压力储罐容量应≥120升,内联管应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带过滤器的旁通管路应采用PVC材质,应提供≥120升的压力储罐,接触水的材料应为聚丙烯材质。★2.5系统末端的出水应达到无菌。因动物饮水的水质是设施防止污染最关键的因素,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至少3个不同用户,规模≥1万笼位小鼠自动饮水系统设施运行检测的水质报告(报告应显示结果为合格、未检出或者阴性“-”等结果,证明末端水质无菌)3.自动控制系统▲3.1自动控制系统应至少包含配置清单中所有内容(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房间分配系统的管接头、弯头、三通管件应使用洁净连接件或同等光洁度类型部件。房间分配管道外径应≥12毫米,管道、管件关闭阀都应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管道焊接后,应进行外部抛光,达到≤1.6微米的表面光洁度质量(粗糙度),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3减压站的机柜/面板所有暴露的表面都应经过亚光处理。两个垫片门的每一侧都应采用不锈钢绞链,以便于打开和安装维护内部组件,应为表面安装机柜、嵌入式后箱;显示器/接口模块:应可显示以psi、千帕/巴为单位的压力读取数。数字或网络系统连接的信号输出。可显示高压和低压、水流、电磁阀电源和服务;减压站的压力调整器:接触液体部分的材质应采用316不锈钢,隔膜应采用硅树脂材质,直径应≥150毫米。底座为硅树脂,入口应≥12毫米;低压装置:应可调整2-8psi的压力范围。通过两个不锈钢压力调整器能将水压控制在3-4psi。流速:3psi时应为10加仑每分钟;高压装置:应可调整4-17psi的压力范围。在控制器的作用下,房间冲洗时,减压站出水压力被自动控制在12-15psi。流速:10psi时为14加仑/分钟;接触液体部分的材料应采用316不锈钢材质。流量开关的流速应为60-100mL/分钟。应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参数证明文件。3.4内联站应为带有快速断开接头的预制管道(应提供实物照片),表面粗糙度应达到≤1.6微米(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5中央控制器应配置输入输出面板、电源和端口交换机。应提供产品实物照片3.6应为表面安装式涂漆钢或不锈钢机柜,中央警报继电器应可提供可听和可见的警报信号,并在中央控制器检测到任何警报情况时可将信号传送到用户终端或任何远程设备。★3.7自动控制系统应满足以下功能:智能感知水流,检测漏水点;电脑控制排放系统,每天定时排放管道内滞留不动的水;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3份来自不同用户的规模≥1万笼位的自动控制系统具有以上功能的设施证明文件★3.8自动控制系统软件应基于网络平台的自动控制系统软件,应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自动控制器控制界面,浏览自动饮水运行情况,并应可远程控制排水等功能。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3份来自不同用户的规模≥1万笼位的自动控制系统软件具有以上功能的设施证明文件3.9网页界面应能够进入定义的位置。3.10中央控制器界面应可查看各个位置的带有适当单位的实时数据值。3.11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够检测持续的1毫升至100毫升,每分钟的水流异常并发出报警信号。因其传感器的高灵敏度,自动饮水系统内的每只小鼠的饮水都有可能触发该报警系统。因此,根据笼具内小鼠数量,减压站检测单元应能够根据笼具内的具体小鼠数量设定报警流量阈值及延迟的时间,避免误报警的发生。如设定报警延迟为40分钟,则只有在40分钟内持续检测到设定阈值水流,才会发送报警信号。3.12电磁阀的主体材料应采用电抛光的316L不锈钢材质。线圈应采用一体式环氧树脂外包材质,隔膜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材质。3.13远程报警控制器应带可视可听报警通知的功能,校验端口应具备网络配置连接,能和自动控制器进行通讯。3.14移动消毒站应包括一个安装在小推车上的储罐/搅拌罐、潜水泵、不锈钢快速断开插座和一个≥2.4米长供水软管。用于支管和软管的在线冲洗和消毒。储液箱容量应≥70升,应配潜于水下的潜水泵。3.15支管软管联合冲洗站应安装于笼具清洗区,提供氯化冲洗水,用来冲洗可移动笼架上的支管和软管。最高能承受10ppm浓度的次氯酸钠溶液的浸泡和使用。★3.16每日非人为漏水率应不超过十万分之三。应提供3篇以上第三方使用设施公开发表的文献,证明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每日漏水率不超过十万分之三;应同时提供该文献的查询链接和查询截图;★3.17制造商品牌的系统应可用于离乳的小鼠,应证明小鼠能够正常喝到水,不会对小鼠生长造成影响。应提供1份第三方使用设施公开发表的文献,应同时提供该文献的查询链接和查询截图3.18饮水阀处的出水应达到无菌。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至少3个不同用户,规模≥1万笼位小鼠自动饮水系统设施运行检测的水质报告(报告应显示结果为合格、未检出或者阴性“-”等结果,证明末端水质无菌)基本配置编号明细数量单位配置1预处理系统1套1个原水储罐1套软化水处理系统1套活性炭过滤系统1套砂滤过滤系统1套一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1套自动控制系统1套反渗透泵1套内部连接管道2无菌水处理系统1套1套加氯站1套蠕动泵1套无菌溶液配比箱3套2.2吨无菌储罐1套双联泵系统1套压力缓冲罐1套旁通管道3自动控制系统1套1套不锈钢房间分配系统28套压力调控系统581套内联站系统1套动控制系统1套自动饮水管理软件1套移动消毒站1套联合冲洗站581套除氯模块装置581套笼架排放系统编号明细数量单位配置1预处理系统1套1个原水储罐1套软化水处理系统1套活性炭过滤系统1套砂滤过滤系统1套一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1套自动控制系统1套反渗透泵1套内部连接管道2无菌水处理系统1套1套加氯站1套蠕动泵1套无菌溶液配比箱3套2.2吨无菌储罐1套双联泵系统1套压力缓冲罐1套旁通管道3自动控制系统1套1套不锈钢房间分配系统28套压力调控系统581套内联站系统1套动控制系统1套自动饮水管理软件1套移动消毒站1套联合冲洗站581套除氯模块装置581套笼架排放系统(二)服务保障1.配件/耗材:自设备购置之日起10年内供货方确保维修配件和耗材供应,并以不高于市场价8折提供。2.维保费用:质保期后设备年维保费为不超过设备原值的5%或/10万元/年,以两者价格低为准。(三)其它要求(1)根据采购清单完善系统配置1.投标时,供应商根据系统设备清单中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提供投标产品,完善系统配置。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响应设备的总体技术方案,包括设备结构和功能设计、功能实现技术、应用范围、设备的优势等。供应商应提供投标设备的总体技术性能及质量水平,包括设备性能先进程度、设备的特点、设备的质量水平、设备的操作说明;使用效果等。2.如成交,最终方案经采购人确认通过后方可设施。(2)供货1.本项目所有货物均由成交供应商供应。2.所投产品需为原厂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如有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的,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本项目货物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同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注明,并附上引用标准和高标准造成成本以及报价差异说明。3.本次招标的供货除包括上述产品外,还应包括随机的辅助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含维修网点在内的服务手册等)、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材料,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如需)4.本项目的所有软、硬件(如线缆、工具、控制接口硬件模块等,包括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如有任何遗漏,由成交供应商补齐。(如需)5.供应商投标报价中需考虑所有产品包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其中运输包括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搬运至指定点位所产生的车辆、机械、人员等所有费用。现场临时堆放的保护由供应商负责,如需要他人保管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设备包装为使产品不损坏为限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承担,并保证对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6.供货时,若提供的设备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设备交付后运行三个月内出现任何故障,则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重新更换设备,发生故障的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置。重新更换后的设备仍须再次检测,若仍不符合招标要求,则取消该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以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该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7.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3)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及试运转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相应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应符合国家、地方、本项目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试运转时,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到位。3.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应满足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对已完成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若有损坏,应予修复。安装完工,应将现场打扫干净。4.安装调试完毕后,如有需要与采购单位现有部分设备正常连接的,需要能在其功能范围内确保现有设备安全、稳定运行。5.上述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培训1.成交供应商应编制相关设备使用指导手册或说明书,提供针对教学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培训内容及方案,直至能熟练、安全地操作、正确的维护。2.成交供应商应为3名以上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上机操作及日常维护培训: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供应商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3.培训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如成交供应商的培训服务有相关违约的,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关款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款的,按合同条款执行。(5)质保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含安装辅件),提供不少于技术参数中规定的质保期。2.质保期内的服务标准:1)质保期内,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供货方应负责维修和正常保养。2)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常规检查、调整和维护等。供货方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3)在质保期内,如遇产品升级、改版,应提供更新、升级服务,费用含在报价中。4)质保期内,应每年度对设备进行一次总体检测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5)质保所需费用须计入项目总报价中。3.其他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以满足采购人维修需求。2)设备正常运行需要耗品耗材(或者备品备件)的,产品清单已明确的耗品耗材(或者备品备件)请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耗品耗材(或者备品备件)方案,告知采购人一般多长时间更换,后期材料每更换一次经费数额等内容。(如需)(四)其他1.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产品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2.质量保证:报价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材料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三、资信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地点履约时间:国产设备: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摆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保修卡、使用说明等必备资料和必备配附件。履约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2售后服务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保期为 壹 年,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予以更换。质保期满后,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3.现场响应:接到使用方故障报修 ,供货方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4.故障排除:接到使用方故障报修,一般故障供货方24小时内排除,最长不超过72小时。5.维保费用:质保期后设备年维保费为不超过设备原值的5%或/10万元/年,以两者价格低为准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无息退回供应商(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4付款方式和支付条件国产设备: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40%的货款。货物自成交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和正常运行(使用)两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60%的货款。 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培训(为3名以上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上机操作及日常维护培训):1.1 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1.2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1.3 供应商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1.4免费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详细的仪器中英文说明书、操作手册和仪器维护等有关资料及质量认证书。1.5提供相关应用技术资料。6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合同货物验收标准。验收中发现合同货物达不到样品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合同货物,并负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3.如成交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成交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4.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其他请响应供应商将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合理、理性、谨慎地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供应商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7违约责任(一)国产设备:1.供应商具有不按合同约定供货、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行为的,供应商除退还采购人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逾期超5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合同价款和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3.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供应商偿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4.本合同货物须由供应商直接供应,不得转让、转包、分包他人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或要求退还)合同价款、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供应商所供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向采购人退还已收全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等)。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第五章合同条款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设备采购合同(国产货物)项目编号:确认书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采购代理机构对设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单位:元产品名称厂家(全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AB......合计: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费。配置详见合同附件配置清单,型号规格材质在清单中未标明的,以采购文件、文件标注的为准。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年月份后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技术标准的原厂全新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有权随时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款和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运输距离及货物防潮、防锈、防震、防水、防破损等要求对货物实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完好送达甲方。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校区所在地,并完成安装调试摆放,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保修卡、使用说明等必备资料和必备配附件。第四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为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常使用10天之日起算,除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外,保修包换;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提供配件和维修服务,酌收备件成本费用,易损件长期提供。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发生故障时,最迟在小时内修复,并采取提供临时替用品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第五条:验收乙方将所供货物运至甲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货物从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次日起30天内(不含修理期),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或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的,乙方除调换或退货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第七条: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40%的货款,即¥元(大写:)。货物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和正常运行(使用)两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60%的货款,即¥元(大写:)。第八条:疫情防控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切实做好“人、物、环境”同防系列举措,送货进校前应主动向甲方提供消毒证明和送货工作人员的健康信息;如有涉疫风险物品,则应提供新冠病毒核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物品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若发现乙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工作人员感染及后续问题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作出相应补偿。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具有不按合同约定供货、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行为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逾期超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和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3.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4.本合同货物须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转包、分包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或要求退还)合同价款、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所供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向甲方退还已收全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等)。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和鉴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及采购文件、响应/投标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地址:邮编:310053邮编:电话:0571--86633302电话:传真:0571--86633302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景江苑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帐号: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鉴证方(公章):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代表人:(签字)电话:鉴证时间:年月日甲方(公章):浙江中医药大学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地址:邮编:310053邮编:电话:0571--86633302电话:传真:0571--86633302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景江苑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帐号: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鉴证方(公章):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代表人:(签字)电话:鉴证时间:年月日附件:一、配置清单(单台/套)(一)产品名称:A1.配置(1)(2)......2.技术参数(1)(2)......(二)产品名称:B1.配置(1)(2)......2.技术参数(1)(2)......二、服务承诺1)质保期: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正常使用10天之日起算。乙方定期个月对货物进行回访和维护保养,做好维护保养登记。2)凡发生故障及质量问题,保质期内,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修后立即响应,小时内派维修工程师进行现场维修,个小时内排出故障。如未能在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3)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乙方免费予以更换,否则将没收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乙方按前述约定完成,乙方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免费培训,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常见故障排除等内容。3.中标单位营业执照4.提供主要中标产品代理商(经销商或分销商)厂家授权以及厂家营业执照5.配置中涉及软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且软件名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必须一致。授权书兹授权公司为项目(编号:)产品的经销商£/分销商£,有效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授权机构:(公章)授权时间: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资格文件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SZB-2025-374】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动饮水,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注:填写要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三、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如有)报价文件一、投标响应函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XXX)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1)资格文件(2)报价文件;(3)商务技术文件;(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5)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如中标,按采购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7、如中标,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0、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1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等材料的查询网站或原件,以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采购人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标人(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费用明细表”中的“合计”数相一致。3、项目费用包括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三、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37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123456......总报价(大写)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四、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致: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在此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同类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期限合同金额12345678910注:表中所列的业绩,以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服务方案、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SZB-2025-374采购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8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4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7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5-374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00000最高限价(元):7566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78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注:不允许进口,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1.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3.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1.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4.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011420质疑联系人:汪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331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曹剑斌、陈敏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15868849866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自动饮水系统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5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6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7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国产设备采用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指成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采购、材料、尺寸量丈费用、不合体修改费用、供货、税金、运输、装卸、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保险费、风险等全部费用。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9踏勘现场□ 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10样品□ 提供(详细内容)☑ 不提供11演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不要求12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3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4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6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邮寄或送达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收件人:杨男,0571-56321030。(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8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9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即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2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23节能产品R适用 □不适用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适用。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次采购标的详见标的清单,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联合体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分工内容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7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运输工作分包。¨不同意分包。28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þ要求提供:详见采购文件29中标(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名 30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50%。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分别按以上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31解释权及重要说明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等材料的查询网站或原件,以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采购人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采购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明确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12.“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转包与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货物。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货物,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货物(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货物。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八)特别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5.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6.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7.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九)询问、质疑、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4事实依据;3.3.5必要的法律依据;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自动饮水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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