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节策划组织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25)
项目编号:CQS25C00611_13011756264508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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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5月13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0611
项目名称: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
800,000.00元
1
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8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29日 至 2025年5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4月 29 日-2025年 5 月 7 日(工作日9:00-17:00)。
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2568188925@qq.com。收款账户:
户 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1211457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5月13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3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见一楼当日大厅显示屏)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5月13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见一楼当日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6266183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88319855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兴盛大道55号中渝梧桐郡D1-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883198551
九、附件
附件下载:(挂网稿)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标书.doc
附件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CQS25C00611计划编号CQS25C00611项目名称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购买时间2025年 月 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备注说明: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2568188925@qq.com。收款账户:户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51211457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CQS25C00611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1-五、磋商保证金-2-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七、其它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5-一、项目背景-5-※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5-※三、服务及质量需求-6-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7-※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报价要求-7-※三、付款方式-7-※四、违约条款-7-※五、保密要求-7-※六、不可抗力-8-七、知识产权-8-八、其它-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一、磋商程序及方法-9-二、评审标准-11-三、无效响应-13-四、采购终止-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一、磋商费用-1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4-三、磋商要求-1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5-五、成交通知-1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7-八、交易服务费-18-九、签订合同-18-十、项目验收-18-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8-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一、经济部分-23-二、服务部分-25-三、商务部分-26-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7-五、其他资料-30-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801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80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7日(工作日9:00-17:00)。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2568188925@qq.com。收款账户:户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51211457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北京时间14:00-14:3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5月13日北京时间14:301.1.5.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转账方式1.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单位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策划组织服务财政编号:CQS25C00611项目编号:50000120250428030703001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7124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833481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1.3保证金退还方式1.3.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申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3.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申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退还。1.3.3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磋商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磋商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4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2.4.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2.4.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限;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4.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否则该纸质保函视为无效。2.5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2.5.1未中标投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2.5.2中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1.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联系人:黎老师电话:(023)6266297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16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81708691、13883198551邮箱:2568188925@qq.com地址:重庆市渝北兴盛大道55号中渝梧桐郡D1-14-31.2.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2.1.一、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全国电子商务工作会的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提振消费,服务重庆经济发展大局,拟在全市举行“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活动。通过开展市区县主题活动、联动全网各平台实施优惠促销,激发数字经济发展动能,推动直播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重庆特色产业升级,打造区域电商发展标杆。1.2.2.※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承接“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服务工作,做好资源对接、电商促销、直播专场等系列活动,完成对活动的专区搭建、组织策划、宣传推广等工作。同时统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平台在活动期间的子活动,扎实做好线上促消,营造重庆电商发展良好氛围。2.标的要求:2.1按要求完成系列活动策划、筹备、组织及服务工作。2.2负责活动整体营销物料设计及制作等。2.3完成对活动全程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工作。2.4对活动所有板块进行收集汇总与总结。3.服务要求:3.1整体方案编写;3.1依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本次活动进行分析,制定活动方案;3.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策划活动实施方案;3.2.1电商促销活动;一是组织全市重点商贸企业,组织开展线上促销活动。二是联动各大电商平台进行促销。三是统筹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策划开展电商促销活动,联动各区县结合地域特色举办形式多样的电商促销活动;3.2.2直播活动一是组织重庆专场直播活动。邀请直播团队,举办重庆产品直播专场活动;二是组织重庆本地电商企业开展结合6·18电商节的直播活动。3.3进度控制3.3.1协调平台机构、重庆本地商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进活动正常进行,并监督活动的执行;3.3.2发现活动相关计划未能按计划进行时,活动承接方需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使实际活动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3.3.3当计划进度可能导致活动预期时间严重延误时,承办方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并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3.4资源对接整理活动相关的服务商资源、产品资源、高校相关资源和媒体资源。3.5组织协调3.5.1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活动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参与活动的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活动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3.6活动绩效3.6.1组织创新性网络促销活动≥500场,促进全渠道销售转化。3.6.2实现参与达人≥500名,品牌≥800个,店铺≥3000家,形成全域联动效应。3.6.3推动直播电商销售额同比增长≥12%,重点监测TOP50直播间转化率。1.2.3.※三、服务及质量需求1.前期准备:进行全市服务商、平台、品牌商、创业者相关需求对接整理,为其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实现多赢;2.活动中期: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流程把关、统筹安排活动顺利进行;3.活动宣传:邀请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对整个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组织分时段、分品类、分服务类型进行集中活动计划发布和宣传推广;突出互动性、参与性、持续性,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预热造势、活动推广、成果发布等。分时段、分版块进行跟踪报道,全程营造活动氛围。4.活动总结:以线下召开会议,线上发布总结的形式,对本次活动进行活动总结。1.3.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3.1.※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自签定活动承办服务合同之日起至2025重庆6·18电商节暨第七届双品网购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资料。(二)服务地点重庆(3)验收方式审计报告1.3.2.※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设计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咨询费、文件编制费、验收专家费、税费、人工费、交通费、保险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3.3.※三、付款方式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出具活动结算清单与审计报告,并开据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活动全款付给成交供应商指定的账户。1.3.4.※四、违约条款(一)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每延后1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延后时间累计达1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出现一次审核不达标的,采购人予以口头警告;出现两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出现三次不达标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出现四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3.5.※五、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按保密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1.3.6.※六、不可抗力因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取消或延期或调整的,或因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1.3.7.七、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1.3.8.八、其它(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因国际国内疫情、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取消的,或因上述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后因无法履行而解除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投标人已产生的所有费用等。(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要求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55%)55分1.总体需求理解、策划服务理念(25分)对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新颖性和可行性,从策划服务理念能否体现本次活动的定位和特色。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6分;方案内容存在3 处及以上瑕疵得 8分;未提供方案得 0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2.实施方案(30分)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制定的现场实施方案、服务能力、优势资源、策划亮点、后勤保障方案,以及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和保障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8分;方案内容存在3 处及以上瑕疵得 5分;未提供方案得 0分。4商务部分(35%)团队人员(25分)1.团队成员(15分)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策划项目从业经验的,每1人得3分,最多得15分。提供团队成员简历及从业经验介绍,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人员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拟派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10分)拟派团队人员数量达到10人得10分;达到8人得7分;达到5人得4分,5人以下本项不得分。拟派人员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同类活动项目的,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供应商的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除外。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共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一篇。(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内容、时限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含)以下1.5%1.5%1.0%100以上-5001.1%0.8%0.7%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标准收取。(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512114571.5.8.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131.5.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5.10.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5.1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内容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标准。1、服务措施:二、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分项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分项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节策划组织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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