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冻品招标公告(福建省福州监狱2025)
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项目的
预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5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警官/0591-86216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琴、曾佳、刘丽花、徐朕、张静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建省福州监狱的委托,拟对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下称本项目)进行预公告,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fjlqzb888@126.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邮寄)。未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09:30止(北京时间)。
后附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二、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为预公告,公告中的开标时间为各潜在供应商提交修改意见或建议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5万元(人民币)
四、发布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tools.html)、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
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
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5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警官/0591-86216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琴、曾佳、刘丽花、徐朕、张静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建省福州监狱的委托,拟对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下称本项目)进行预公告,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供宝贵意见或建议。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fjlqzb888@126.com)或提交纸质书面意见材料原件至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邮寄)。未于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
预公告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09:30止(北京时间)。
后附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二、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为预公告,公告中的开标时间为各潜在供应商提交修改意见或建议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5万元(人民币)
四、发布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tools.html)、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
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预公告版).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01046[2025]00825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5006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监狱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4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01046[2025]008252、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5006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不低于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在投标文件截止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监狱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邮编:350001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591-8621605812、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邮编:350002联系人:陈爱琴、曾佳、刘丽花、徐朕、张静联系电话:0591-63037983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3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35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35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1.003,350,000.00年批发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年元3,35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2025年度福州监狱监内食堂肉类、冻品采购年元3,35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本项目为福建省福州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项目,福建省福州监狱采购金额335万元,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100万元(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价435万元作为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 %,50-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9%;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2)其他:(2)-1最高限价: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电子后台无法填写下浮率,只能填写金额,此本项目以预算价作为下浮率的填写依据。投标时各投标人电子后台报价=预算价×(1-下浮率),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关于报价的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质疑受理的其他要求:①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③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截图复印件,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④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原件形式;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项目部;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爱琴,联系电话:0591-63037983;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2、投标将被拒绝、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及废标条款:①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4项号规定的;②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2规定的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投标将被拒绝的;③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10.6、10.8、10.9、10.12条款中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规定的;④出现第四章“一、资格审查”与“二、评标”中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或废标规定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⑤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或“★”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⑥出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⑦招标文件一般资格证明 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经审计 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电子化招标、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及处理的相关条款详见《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在投标文件截止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在投标文件截止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在资格审查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在技术评审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号的参数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在商务评审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条款。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2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33.00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响应要求的得满分;其中,①标注“★”的评标指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的其投标无效;②其余评标指标(共3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1分,正偏离不加分。注:标有评标指标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评标指标要求,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其评标指标项下技术要求若有任意内容负偏离的均按该项评标指标项负偏离处理。2.食品安全保障机制情况3.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来源;②存储;③加工;④包装;⑤运输;⑥日常检验等各环节)进行评分:涉及以上6个要点且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实施、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涉及以上6个要点且部分内容具体、合理、有针对性、可实施、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服务要求的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存在明显不足或与本项目情况不符的对应环节方案不得分。3.配送方案情况3.00否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整体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原材料的粗加工、检测、运输、装卸及善后处理的流程方式;②配送前食材检验;③如何按采购人要求及标准落实食材、足量供应;④配送时效;⑤配送流程图;⑥配送措施)进行评分:涉及以上6个要点且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实施、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涉及以上6个要点且部分内容具体、合理、有针对性、可实施、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服务要求的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存在明显不足或与本项目情况不符的对应要点方案不得分。4.食材安全检测13.00是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检食材(鲜肉类)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上述检测报告的得0.5分,满分3分(同一产品有多份检测报告的,按一份计算)。须提供带有“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5.食材安全检测23.00是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检食材(冻品类)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上述检测报告的得0.5分,满分3分(同一产品有多份检测报告的,按一份计算)。须提供带有“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6.可追溯管理2.00是投标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一品一码”要求,做到食品采购信息可追溯,并能提供冻品类和鲜肉类的溯源记录的得2分,缺一项扣1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页面截图、上游供货商的系统追溯交易记录截图,以及对应的供货商采购单据、供货合同和正式结算税务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否则不得分。7.仓储和贮藏能力情况3.00是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的保鲜库和冷冻库(不含“仓储”的面积)累计面积情况打分: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2500平方米的得3分,2500平方米≥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1500平方米的得2分,1500平方米≥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500平方米的得1分,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不得分。注:①场地若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及冷库的实景彩图;②场地若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须包含场所地址)、合同期内租金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 、地址定位截图及冷库的实景彩图。(未提供完整材料不得分)8.货源保障情况12.00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鲜肉类、冻品类食材的自有或长期合作(合同期一年及以上)养殖基地情况进行评分:具有鲜肉类自有或长期合作养殖基地的得1分,具有冻品类自有或长期合作养殖基地的得1分,满分2分。①若为自有养殖基地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基地地址定位截图及基地实景彩图,否则不得分;②若为合作养殖基地的须提供合作协议(须包含基地地址、合同期一年及以上且合同有效期涵盖服务期),合同期内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基地地址定位截图及基地实景彩图,否则不得分。9.货源保障情况22.00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鲜肉类、冻品类食材的长期合作(合同期一年及以上)货源供应商情况进行评分:具有鲜肉类长期合作货源供应商的得1分,具有冻品类长期合作货源供应商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投标人与货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期一年及以上且合同有效期涵盖服务期),合同期内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否则不得分。10.设备投入情况1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具有食品检验检疫设备(农药残留检测类、食品添加剂检测类、兽药残留检测类、食品重金属类、食品甲醛检测类、鸡蛋药物残留检测类)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上述检疫(检测)设备的得0.5分,满分3分。①设备若为自有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购置发票以及包含固定资产标志(标志应注明所有人、采购时间)的设备图片,设备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②设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租赁合同、合同期内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及设备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对应部分均不得分。11.设备投入情况20.5是投标人具有食品检验检疫辅助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培养箱、纯水机、离心机)的得0.5分。①设备若为自有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购置发票以及包含固定资产标志(标志应注明所有人、采购时间)的设备图片,设备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②设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租赁合同、合同期内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及设备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对应部分均不得分。12.配送车辆3.00是根据投标人用于配送的车辆(配备车辆必须是四轮或以上运货汽车,具有冷藏功能):在招标文件要求(1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1分,满分3分。 【须列表说明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若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名称的车辆行驶证、购买证明、车辆照片(含车牌号及车辆冷藏功能)等复印件);②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照片(含车牌号、体现冷藏功能)及双方租赁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租金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以上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3.人员配置情况11.5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食品检验类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名的得0.5分,满分1.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注:①若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培训证书的,须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 或 jndj.osta.org.cn)”查询截图及查询链接或提供该用人单位(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备案证明材料;②同一人员具有多本证书的不重复得分)。14.人员配置情况21.5是为保障服务品质及正常履约的需要,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加工人员配置、分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投入该项目加工人员≥7人的得1.5分;7人>投入该项目加工人员≥5人的得1分,5人>投入该项目加工人员≥3人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工情况;②同一人员兼职不同岗位的不重复得分;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④该人员健康证复印件;⑤投标人中标后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15.人员配置情况31.5是为保障服务品质及正常履约的需要,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配送人员配置、分工情况进行评分:投入该项目配送人员≥7人的得1.5分;7人>投入该项目配送人员≥5人的得1分,5人>投入该项目配送人员≥3人的得0.5分,其余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工情况;②同一人员兼职不同岗位的不重复得分;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④该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业绩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中的与本次同类型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注:以上提供的业绩的合同期需在一年以上,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每份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④已完成的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正在履行的提供采购人满意度评价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本项与“2、满意度”评分项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2、满意度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中的与本次同类型业主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服务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评价为满意或好或优或同等评价)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的付款凭证及满意度评价表,否则不得分。同一业主单位或其使用部门出具的满意度证明只计算一次。本项与“1、业绩”评分项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3、食品安全保险情况3.00是为保障食用安全问题,根据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履行采购合同前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须覆盖本项目合同期,允许一年一购)的情况进行评分:承诺购买保额≥1200万元的得3分,1200万元>保额≥900万元的得2分,900万元>保额≥600万元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具体购买保险额度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4、下单便捷性2.00是根据投标人具有线上平台且承诺可投入本项目使用,该平台可在线上直接进行食品订购且能查询历史数据及财务明细账目的得2分。需提供材料:①若为自主开发的,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若为购买使用权的,购买转账凭证、发票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②提供平台界面截图;③操作说明;④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2.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标货物的运输、装卸、配送、售后服务等安排计划;②设置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③服务需求响应时间、响应方式;④退换货方案,包含临时补货程序,针对发生货物不合格、发生错送、漏送(含缺斤少两及数量不足等)等)进行评分:涉及以上4个要点且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实施、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涉及以上4个要点且部分内容具体、合理、有针对性、可实施、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服务要求的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存在明显不足或与本项目情况不符的对应环节方案不得分。6、紧急送货时限2.00是根据投标人承诺的紧急送货时限(若出现特殊情况,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的基础上)的情况进行评分:接到采购人紧急送货通知后,1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的得2分;1.5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的得1分;2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单独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承诺的视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福建省福州监狱狱内食堂大宗物资畜禽肉及冷冻品类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为1年。预算金额435万元(本项目为福建省福州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实际金额435万元,其中福建省福州监狱财政资金335万元、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100万元,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与本次招标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福建省福州监狱、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2、报价要求:2.1下浮率与投标报价:本项目按统一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产品的下浮率须一致),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无法填报投标“下浮率”,只能填写金额,因此各投标人在电子后台系统上应填写下浮后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以“元”为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及下浮率计算使用。2.2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总价=采购预算金额×(1-投标报价下浮率)。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350000元,下浮率为10.00%,则投标报价3350000×(1-10.00%)=3015000元。则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价部分填入投标总价为3015000元。2.3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2.4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该金额包括中标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配送、服务人员的人工费、来往交通费、疫情防控及退换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3、本项目内容若与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有矛盾,以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采购清单1、畜禽肉类采购清单(为主)序号货物名称备注1猪肉及其分解(以超市品名为准)鲜肉每块10斤以上2猪血3鲜鸡肉4鲜鸭肉5经采购人确定其它畜禽肉类6鲜牛肉7鲜羊肉8鸭血2、冷冻品类采购清单(为主) 序号货物名称序号货物名称1冻鸡及其分解20冻鱿鱼2冻鸭及其分解21冻龙虾棒3冻猪及其分解22冻香肠4冻牛肉23鱼丸5冻肉燕24牛肉丸6冻牛腩25花枝丸7冻肉鲳鱼26冻马鲛鱼8冻秋刀鱼27冰冻虾仁9冻带鱼段28冰冻大虾10冻提鱼29冻火锅料理11冻小黄鱼30经采购人确定其它冷冻品类12狮子头3113蟹肉棒3214刀鲳鱼3315冻水饺3416桂花肠3517虾丸3618贡丸3719冻汤圆38注:实际采购项目品种不限于以上货物名称,具体以采购人下单为准,但目录外货物供应总金额不得超过该合同包金额的5%。★(二)市调采价标准、结算依据与加工要求:1、畜禽肉类1.1畜禽肉类供应的品种、数量以采购人采购单的具体通知为准。1.2市调采价标准:市调采价以市调当日福州市晋安区永辉超市(非绿标)、福州市区(福州市区指:鼓楼、台江、晋安、仓山)“沃尔玛”、“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超市发票、购物小票为准)作为基准价。①促销价、活动价、特价可作为参考。②如采购人急需采购的物资,可临时指定日期补充市调。③以晋安区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出售的物资出售价格为基准价,若中标人为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的,则不以其本身物资出售价格为基准价(即:若永辉超市中标则以“沃尔玛”超市、“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作为基准价,以此类推)。少数超市未出售的物资(猪血等),可以以农贸市场市调采价作为基准价。④签订采购合同时畜禽肉类的取价以月固定价格方式,市调采价时间第一次以合同执行5日内进行;第二次以当月15日至25日时间段,任选一天作为市调采价日;以此类推。[例如2022年9月8日签订合同,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则第一次月固定价格以签订合同后5日内市调为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固定价格以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5日任选一天市调为准,以此类推。]如遇疫情等不确定因素暂停市调采价,畜禽肉类配送服务合同结算价格参照上一月的市调价格结算,待疫情等不确定因素缓解后再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畜禽肉类的市调日期。⑤市场采价小组针对市场采价结果形成采价清单,双方无异议签字确认。⑥市场采价,以超市门店、采价时间“双随机”方式进行(门店、约定的时间段)。2、冷冻品类2.1冷冻品供应的品种、数量以采购人采购单的具体通知为准。2.2市调采价标准:市调采价以市调当日福州市晋安区永辉超市(非绿标)、福州市区(福州市区指:鼓楼、台江、晋安、仓山)“沃尔玛”、“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超市发票、购物小票为准)作为基准价。①促销价、活动价、特价可作为参考。②如采购人急需采购的物资,可临时指定日期补充市调。③以晋安区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出售的物资出售价格为基准价,若中标人为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的,则不以其本身物资出售价格为基准价(即:若永辉超市中标则以“沃尔玛”超市、“新华都”或“大润发”超市作为基准价,以此类推)。少数超市未出售的物资,可以以农贸市场市调采价作为基准价。④签订采购合同时冷冻品类的取价以季度固定价格方式,市调采价时间第一次以合同执行5日内进行;第二次以季度末(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5日至25日时间段,任选一天作为市调采价日;以此类推。[例如2022年9月8日签订合同,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则第一次季度固定价格以签订合同后5日内市调为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年31日季度固定价格以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5日任选一天市调为准,以此类推。]如遇疫情等不确定因素暂停市调采价,冷冻品类配送服务合同结算价格参照上一季度的市调价格结算,待疫情等不确定因素缓解后再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冷冻品类的市调日期。⑤市场采价小组针对市场采价结果形成采价清单,双方无异议签字确认。⑥市场采价,以超市门店、采价时间“双随机”方式进行(门店、约定的时间段)。3、结算依据:3.1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基准价(市调采价)×【1-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中标人负责所有采购配送服务物资市调的所有费用支出,采购人负责监督。3.2实际配送服务数量以采购人供货计划通知为准,配送物资的质量以市调采价时样品品质为准。结算时,投标人按市调采价为计价基准,数量按实结算。3.3中标报价仅作为换算下浮率的依据,所有配送单品均以基准价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合同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准,按实际采购量结算。3.4如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本项目相关要求与之不符的,投标人均应无条件配合按新的规定执行。3.5畜禽肉、冷冻品配送服务合同的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的供应价格必须服从合同所定价格,不能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拒送物资,否则视为违约处理。4、加工要求:4.1禽畜肉与冷冻品严格按照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等采购人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加工至能下锅烹饪的食物交付采购人。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1)方圆叁公里范围内设立禽畜肉与冷冻品加工场所,以便于采购人根据需要进行抽查。加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必须设有不少于2个监控探头,以便于采购人随时实时查看与回放录像(录像保留时间不少于15天)。加工完毕的净菜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采购人单位。中标人也可以委托采购人蔬菜项目中标人在设立的蔬菜加工点进行禽畜肉与冷冻品的现场加工,加工要求相同,同时按照1元╱公斤向加工方支付加工费用。采购人有权对加工方式进行调整。4.2加工场所为加工采购人禽畜肉与冷冻品等食品专用,不得堆放无关物品。100米范围内无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污染源(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或堆放点,公共厕所,臭水沟等)。4.3中标人须自行配备加工所需的人员(6人以上)和自备所需的必要工具设备进行加工(中标人可派遣本公司员工或重新聘用其他人员)。加工费按1元╱公斤计算,含在中标费用中,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工。4.4加工、拣配、配送(含采购、市场调研等与采购人直接配合团队人员)等人员要求:中标人应有专业、稳定的采购、加工、拣配、配送团队,团队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无行贿犯罪记录,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着装,配带工作证,并做好保密工作。中标人所配备的团队人员需要更换的需要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三)物资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配送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实行可追溯制度。(四)车辆管理及配送要求(项号1)1、中标人须明确至少1名固定司机和1辆固定车辆(车牌号及送货人员名单应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中标人的对接人员需24小时响应,及时处理采购人要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项号2)2、中标人提供的对接人员若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2日内进行更换,如中标人需更换对接人员须提前十个工作日报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期内中标人最多更换2次对接人员。(项号3)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在每日上午8:00前(或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所有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项号4)4、投标人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物资保持新鲜优质,并具有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并保证所有用品用具符合行业配送要求及卫生标准且要定期消毒。(项号5)5、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项号6)6、车厢内应无不良气味、异味。(项号7)7、冷藏、冷冻等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项号8)8、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项号9)9、对送货车辆要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项号10)10、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项号11)11、加工、配送场所要求:中标人应有固定的、具备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食品仓储的场所。(项号12)12、采购、加工、拣配、配送人员要求:中标人应有专业、稳定的采购、加工、拣配、配送团队,团队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无行贿犯罪记录,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着装,配带工作证,并做好保密工作。中标人所配备的团队人员需要更换的需要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五)质量要求:(项号13)1、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中标人所提供的冷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冷冻畜、禽类物资表面要新鲜、肌肉有光泽,呈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无黑点或褐色状等;冻鱼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冷冻食品大小规格要尽量统一,特别是鸡腿、鸡翅、冻鳀鱼等供单人食用的产品,不能有明显差别;冷冻品失水率按6%计算,多余的冰水重量全部予以扣除,失水率随机抽样检测,以投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冷冻品解冻后验收。中标人供应的冷链食品仅限于国产冷链食品,不得提供来自国(境)外的冷链食品、来自发生疫情设区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以及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在供应冷链食品的同时需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出库单、来源证明等相关票证材料。2、畜禽肉、鲜肉质量要求:(项号14)2.1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项号15)2.2鲜肉必须是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项号16)2.3产品非病死禽畜肉。(项号17)2.4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项号18)2.5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项号19)2.6新鲜的肉类,表面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3、冷冻品质量要求:(项号20)3.1冷冻品应符合GB16869-2019《鲜、冻禽产品》、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等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项号21)3.2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解冻后验证)。(项号22)3.3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项号23)3.4自送货之日起冷冻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期限。(项号24)3.5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并随货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项号25)3.6冷冻类物资大小规格要尽量统一,特别是鸡腿、鸡翅、冻鳀鱼等供单人食用的物资,不能有明显的差别。常用冷冻品的规格参照以下标准:冻鳀鱼110-130克/尾,冻鲳鱼110-130克/尾,冻鸡腿每斤不多于4个。(项号26)3.7冷冻畜、禽类物资表面要新鲜、肌肉有光泽,呈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无黑点或褐色状等;冻鱼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项号27)3.8冷冻品失水率按6%计算,多余的冰水重量全部予以扣除。(项号28)3.9冷冻品失水率的随机抽样检测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六)退货与换货:(项号29)1、中标人所送达的物资质量标准与采购人合同要求不相符的,采购人应无条件退货,双方验收人应在退货记录单上签字。(项号30)2、当采购人验收时发现中标人所送达物资不能证明为合格物资时(无合格证),双方验收人应在退货记录单上签字。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交货条件中标人按双方约定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采购人按约定品名、规格、数量凭“随货同行”单或发票组织验收。若遇到特殊情况,中标人无法按采购人的一周配送清单配送相应的货物需要更改其中某些品种,需提前3日告知采购人,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1)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现场验收。验收按采购合同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2)文件依据:①《福建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指导意见》(闽狱〔2018〕484号);②《关于进一步做好罪犯伙食保障工作的通知》(2021年4月22日印发)。6★合同支付方式1、按月按实结算。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且按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验收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说明: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向采购人缴交。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履行完毕,经采购人确认双方无未了事项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30日内无息退还。8★其他交货时间补充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即服务期1年);除另有约定外(每日上午8:00前),其他应按采购人下发的一周配送清单每日配送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商务要求9、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可依据上级的相关提示函、指引等材料对本次采购进行调整。10、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10.1采购人所需货物每周提供采购计划,对急需货物应提前24小时(特殊情况临时配送提前3小时)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订购的品名、数量、规格、送货时间和包装等其他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送货。10.2中标人应对采购的货物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11、中标人供应的食材,采购人如果有需要,有权不定期抽样送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2、合同期限届满,但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货商的,经采购人提出后,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按原合同继续供货至采购人确定新的供货商为止。13、违约责任13.1中标人不得销售“三无”产品,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质量安全法则的规定。中标人若提供假冒、伪劣或变质过期商品,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2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物供应短缺的,采购人可自行采购,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由采购人直接采购本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出现第一次违约,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出现第二次违约,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出现第三次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3.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单方面不能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放弃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中标人请求解除合同期间,本合同仍然有效。13.4中标人不按采购人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物资采购计划量允许误差5%)供应物资,采购人应要求中标人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所购物资(本批次数量、质量等交付不合格部分)价值的3倍。规格重量如因厂家规格调整中标人经采购人协商后按净含量折算。13.5中标人提供凭证不齐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每发生一次扣违约金500元。13.6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采购人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中标人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本批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1-3倍。13.7因中标人提供质量不达标或受污染产品,造成采购人食物中毒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3.8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未随本批次物资同步送达,或中标人供货出现与采购人要求的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扣违约金每次人民币1000元,出现多次(三次及以上)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13.9中标人按采购人需要的品种、数量于每日上午8时00前(除另有约定外),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运输费、包装费均由中标人负责。违约一次扣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13.10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采购量及时供应,如少送或拒送,违反一次扣约金人民币1000元。13.11中标人人员进入监区必须遵守法律和采购人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服刑人员提供现金、手机、毒品、麻醉品等违禁品,一经查证属实,视情节扣违约金人民币5000-20000元,并不得再进入监区。13.12因中标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予以退货,每发生一次扣违约金1000元。13.13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私自调整采购人供货计划,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供货的,须提前3天与采购人协商,经许可后才能调整。若无故调整供货计划的,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3000元。13.14因中标人违约,导致支付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从未结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的,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13.15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之外,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三次及以上违约责任的情况,造成采购人生活保障困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实际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服务期达到1年,合同自然终止。13.16除上述违约条款外,中标人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或服务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13.1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4、诉讼相关费用承担14.1若因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须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5.2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中标人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解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准许的任何延期内进行服务。(2)中标人未能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6、不可抗力16.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6.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7、专利权及知识产权17.1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8、保密条款18.1中标人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18.2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8.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19、廉政条款19.1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合同纠纷处理方式20.1合同争议处理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合同补充和修改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21、疫情防控相关约定(不限于新冠)21.1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不得配送来自发生本土病例地级市(不含福州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资,以及来源不明的物资,若采购人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病例则不得配送来自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镇、街道的物资,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中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被发现一次,将扣罚履约保证金20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21.2.采购标的须事先向采购人说明货物的生产地及来源地,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对应的检验单、物流单、出库单等能证明货物产地、来源地的票证。21.3.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中标人进监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特别注意:以上“三、商务要求”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条款理解如有疑义,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2.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2.4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合同与本纸质合同不一致的,以纸质合同为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二-2证明材料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资格审查的1.3的“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二-2-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二-2-1、二-2-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二-2-2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冻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