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法庭招标公告(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1-01966-CXZB-0021
项目名称: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8
最高限价(万元):18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采购内容:一、国产智慧法庭后台支撑:1.智慧庭审系统1庭;二、信号采集处理系统:1.智能庭审主机1台、2.高清云台摄像机(含支架)1台、3.高清庭审摄像机(含支架)3台、4.庭审话筒8支;三、终端交互输入输出系统:1.当事人桌面显示器5台、2.电子签名终端2台、3高拍仪1台、4.HDMI分配器2台、5.书记员电脑HDMI分配器1台、6.大屏幕显示设备2台、7.扩声音箱4只、8.专业功放2台;四、法庭内其他硬件设备:1.文书输出设备1台、2.时序电源控制器1台、3.交换机1台、4.机柜1台、5.蓄电池16节、6.电源主机1台、7.电源电池8节、8.电池柜1个、9.辅材1批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交付使用(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后代理机构会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9 06:00至2025-05-1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CA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 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CA数字证书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龙泉社区居委会第九居民小组109号二楼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投标文件的递交2.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3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其他事宜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理市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苍山东路243号
联系方式:0872-2329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400米杨武诊所旁(打渔村)
联系方式:13987280788、18183729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兴、赵文晨、杨晓霞、董平贵、段殷荣
电 话:13987280788、1818372925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19: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龙泉社区居委会第九居民小组109号二楼开标室一
预算金额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康兴、赵文晨、杨晓霞、董平贵、段殷荣
项目联系电话
13987280788、18183729256
采购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大理市苍山东路2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2-232993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400米杨武诊所旁(打渔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87280788、18183729256
附件:
附件1
文件第定稿(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4.29发布稿.doc
aa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XZB-DL-202504-CJ10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大理市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4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一、总 则
12二、招标文件
13三、投标文件
15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五、开标与评标
18六、中标结果
18七、其他事项
20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23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8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34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6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一、报价部分
36格式:封面
37格式1:开标一览表
38格式2:投标函
40二、资格审查
40格式1:资格审查材料
42格式2: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47格式3:特定资格要求
48三、商务技术部分
48格式:封面
49一、技术部分
49格式1:投标报价明细表
50格式2: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
51格式3: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
52二、商务部分
52格式1:开标一览表
53格式2:投标函
55格式3:投标人信息表
56格式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7格式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8格式6:合同履约承诺书
59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
60格式8:项目实施方案
61格式9:售后服务承诺书
62格式10: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
63格式11:▲承诺书
64格式12:▲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
65格式13:企业相关资料
66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78第六章 资格审查
79第七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9(一)符合性评审
79(二)详细评审
81(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84(四)统分原则
84(五)推荐
85(六)评标报告
注意事项
各投标供应商:
一、投标供应商仅支持远程解密;
二、投标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
三、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四、因政采云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格式问题,请投标单位将完整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板块,其余板块按要求进行上传。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510077(招标编号:CXZB-DL-202504-CJ10)
项目名称: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采购内容:一、国产智慧法庭后台支撑:1.智慧庭审系统1庭;二、信号采集处理系统:1.智能庭审主机1台、2.高清云台摄像机(含支架)1台、
3.高清庭审摄像机(含支架)3台、4.庭审话筒8支;三、终端交互输入输出系统:1.当事人桌面显示器5台、2.电子签名终端2台、3高拍仪1台、4.HDMI分配器2台、5.书记员电脑HDMI分配器1台、6.大屏幕显示设备2台、7.扩声音箱4只、8.专业功放2台;四、法庭内其他硬件设备:1.文书输出设备1台、2.时序电源控制器1台、3.交换机1台、4.机柜1台、5.蓄电池16节、6.电源主机1台、7.电源电池8节、8.电池柜1个、9.辅材1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交付使用(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9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CA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
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 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CA数字证书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厅和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400米杨武诊所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3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事宜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理市人民法院
地址:大理市苍山东路243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方先生0872-2329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400米杨武诊所旁(打渔村)
联系方式:王康兴、赵文晨、杨晓霞、董平贵、段殷荣0872-2211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兴、赵文晨、杨晓霞、董平贵、段殷荣
电话:13987280788、18183729256、0872-2211699
日期:2025年4月2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大理市人民法院
地址:大理市苍山东路24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2-2329935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MA6Q2W1D2G
地址: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400米杨武诊所旁(打渔村)
联系人:王康兴、赵文晨、杨晓霞、董平贵、段殷荣
联系电话:13987280788、18183729256、0872-2211699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XZB-DL-202504-CJ10
2
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价: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投标总报价及分项合计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交货及质保要求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质保期:不少于2年,负责终身维护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交货地点:大理市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此部分内容要求为最低标准,投标人承诺需满足或优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分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函。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6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7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
2、提供投标货物质量检验报告(若有);
3、“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
投标文件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无效投标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
(2)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的报价;
(3)传真投标;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有签字/签章但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委托书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总报价及分项合计高于最高限价的;
(10)提供虚假的资料;
(11)投标明细缺项漏项的。
(1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10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份数
各投标供应商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及甲方各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可双面打印)。
1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选择远程解密的投标供应商填写)。
13
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5
投标方式
(纸质投标
(电子投标
1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7
付款方式
交货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
18
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计算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支付时间: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收款信息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牡丹支行
开户名称: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515029609200021259
基本户联行号:102751015073
19
售后服务要求
1.时间的承诺:须明确响应供货的时间要求。
2.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货物在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
3.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
4.详见《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20
本次采购核心产品
智能庭审主机
注: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核心采购产品在采购结束后将对外公开中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等信息。
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标段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
本项目所属行业
制造业
22
中小企业合同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理州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融资政策文件及操作手册,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
23
解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时间为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
24
重点提示
各投标供应商请认真仔细编制投标文件,特别在填写“投标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型号、单价、合计等”相关信息时,不得有误,保证与产品注册证、彩页、说明书、授权书等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25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递交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6
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27
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1.根据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8
▲重点要求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声明):智慧庭审系统必须能与采购人现运行的庭审应用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符合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对接所需的软件、硬件及调试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对接承诺函。
注:投标文件中未作声明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一、总 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
3. 招标范围
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质保期等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条件。
4.2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具备总公司的授权书。
5. 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
5.2本项目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若投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考察,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质疑
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受理质疑部门:
采购人:大理市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400米杨武诊所旁(打渔村)
联系人:王康兴、赵文晨
电话:0872-2211699、13987280788、18183729256
6.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4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7.投诉
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七章 评标方法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单位盖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
13.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要求。
14.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 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须就“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报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运杂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15.3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
15.4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
15.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中标服务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
16. 投标货币
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8.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电子签章)确认。
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18.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18.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18.7若招标文件中出现要求提供原件的,一律视为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19. 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0.2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
20.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2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电子开标室),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
22.3开标程序:
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时间为准)。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以现场下达解密命令为准)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 24.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4 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 评标
23.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2评标原则及方法
23.2.1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23.2.2评标纪律
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
23.2.3评标程序
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23.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第七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 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3.5 在评标过程中,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5.1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标段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5.2多个品种物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及招标文件未明确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均超过各自报价50%的,按照1家投标供应商计算,依据前条执行。
24.采购活动的终止:
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4.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4.3若出现24.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中标结果
25. 中标人的确定
25.1根据评标委员会给出的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
26. 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其他事项
28. 中标服务费
28.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28.3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
《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
计价金额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费 率
50万元及以下
0.7万元
50万元—100万元(含)
1.5%
100万元—500万元(含)
1.3%
1.3%
1%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
0.5%
0.7%
1000万元—5000万元(含)
0.7%
0.4%
0.4%
5000万元—1亿元(含)
0.25%
0.1%
0.25%
1亿元—5亿元(含)
0.05%
5亿元—10亿元(含)
0.035%
10亿元以上
0.008%
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万元—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
例如:某工程总承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项目,中标金额中勘察设计费为300万元,施工费用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一)勘察设计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
100万元×1.5%=1.50万元
(300-100)万元×1.3%=2.6万元
该部分合计收费=1.5+2.6=4.1(万元)
(二)施工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
100万元×1.5%=1.50万元
(500-100)万元×1%=4万元
(1000-500)万元×0.7%=3.5万元
(5000-1000)万元×0.4%=16万元
(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
该部分合计收费=1.5+4+3.5+16+12.5=37.5(万元)
(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
合计收费:4.1+37.5=41.6万元
29.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29.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验收
30.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内容全面、科学合理。详见《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 (供应商)
乙方2(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
(分期付款:交货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期限:合同履约完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
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
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
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
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部分
格式:封面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报价部分)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
格式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内容
供应商承诺内容
1
投标总报价
(元)
大写:
小写:
2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3
质保期
年,负责终身维护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1.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函”中 “投标报价”一致。
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格式2:投标函
投 标 函
大理市人民法院: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定点供应实施要求,投标总价(含税价):大写 ,(小写 元),在承诺的交货期内组织完成交货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没有填无)。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6、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8、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4)我公司承诺,假若我公司中标严格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及规范实施,在履行项目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我方自行负责。
(5)我公司和法人无任何违法犯罪及不良失信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
(1)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2)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地承认,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3)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10、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后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格式1:资格审查材料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近年(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③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④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电子签章);
⑤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大理市人民法院:
本人以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2: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不享受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的供应商可不需填写此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理市人民法院的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慧庭审系统,属于制造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智能庭审主机,属于制造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根据采购清单明细内容自行补齐)。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关于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此表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投标时无需提供)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请认真核对)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大理市人民法院的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根据自身情况请在“(”里打“√”或不需填写此表。
(三)监狱企业证明
(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如是,请提供证明材料;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任一有效证明文件均可给予小微企业折扣。
以上三份声明函请各投标单位真实填写。
格式3: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
承诺书
大理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且不存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3-2:其他内容自行提供;
三、商务技术部分
格式:封面
大理市人民法院2025年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部分)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
一、技术部分
格式1: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生产商
生产商规模
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合计(元)
备注
1
2
……
投标总报价(元)
注:生产商规模填写内容:大、中、小、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2: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
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
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
偏离情况
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
备注
1
2
...
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但不得虚假响应。
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
3、各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地反映,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可为技术白皮书或产品相关鉴定资料或试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或图纸资料,如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技术彩页/宣传资料/图纸资料与产品检验报告不一致的,以产品检验报告为准)。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提供带“★”号的技术参数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并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若未索引或查找不到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地反映。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撤销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3: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
1.提供所投产品相关技术支持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支持资料(技术白皮书)、宣传册、说明书、彩页、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若有);
二、商务部分
格式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内容
供应商承诺内容
1
投标总报价
(元)
大写:
小写:
2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3
质保期
年,负责终身维护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1.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函”中 “投标报价”一致。
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格式2:投标函
投 标 函
大理市人民法院: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定点供应实施要求,投标总价(含税价):大写 ,(小写 元),在承诺的交货期内组织完成交货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没有填无)。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6、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8、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4)我公司承诺,假若我公司中标严格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及规范实施,在履行项目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我方自行负责。
(5)我公司和法人无任何违法犯罪及不良失信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
(1)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2)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地承认,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3)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10、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后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格式3:投标人信息表
投标人信息表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
公司成立日期:
投标人规模:
企业电话:
通讯地址:
公司简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注:投标人规模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大、中、小、微型企业。
格式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手写签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开标会议无需授权或无需填写此表;
2.本格式需要投标人先打印,然后委托代理人签字扫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后再签章。
格式6:合同履约承诺书
合同履约承诺书
致:大理市人民法院
若我公司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对下列内容进行无条件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需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地与招标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四)...其他内容自行承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
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等要求。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注:表格中“响应情况说明”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8: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①项目供货进度计划安排;
②安装调试方案;
③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
④项目验收及具体的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⑤人员培训方案等。
(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不限)
格式9: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方案;
②响应、处理及解决问题的响应方案;
③紧急故障处理预案;
④售后备品备件准备方案;
⑤定期回访保养方案;
⑥惩罚方案;
⑦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
(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不限)
格式10: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
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
①质量保证及承诺;
②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的惩罚方案;
③违约措施等。
(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不限)
格式11:▲承诺书
承诺书
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重点提示要求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格式12:▲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
依据“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承诺: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 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的原则 , 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我单位参与投标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参与围标串标。
四、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本人和单位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承担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加盖电子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13:企业相关资料
企业相关资料
1、公司介绍、公司实力证明材料、公司获奖证书等(若有);
2、类似案例证明材料(若有);
3、投标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
注: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以及投标人自身认为可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一、国产智慧法庭后台支撑
1
智慧庭审系统
国产智慧融合庭审系统包含智慧庭审(服务端、书记员端、法官陪审员端、当事人端)、流媒体、 开庭公告、质证辅助、远程庭审、电子签名等功能;
一、综合服务平台
1.★支持查看庭审视频直播和庭审点播。支持通过法院、案号、 案件名称、承办人筛选。支持查看案件相关笔录。支持庭审点播视频与笔录的双向定位,以及开闭休庭视频中标记定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支持业务配置、法庭配置、区域配置、系统配置
3.支持数据同步,个人相关案件查看、刻盘、下载、上传功能.
4.支持语音进行庭审活动控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
二、书记员端
5.★为保证开庭前法庭内设备正常运行,支持法庭状态检测与提示。包括书记员法官当事人客户端、签名板、高拍仪、麦克风、庭审主机、流媒体服务器等庭前检测报告,异常给出不同颜色提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支持开庭前制作笔录模板。支持上传本地文件作为笔录模板, 支持选择案件历史开庭笔录作为模板。
7.★支持系统内切换开庭方式。可切换本地开庭、远程提讯、网上开庭、网上开庭+远程提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支持庭审相关文书制作。送达地址确认书、庭改告知书、庭改完整性确认书文书打印,支持线上签名合成,支持文书模板同步
9.支持书记员端查看、上传当事人证据。支持同步至融合法庭外网当事人端查看,支持书记员证据区域共享质证、支持同屏质证,可以在同一张证据图片上进行圈画、放大、缩小等操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9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
10.★支持书记员笔录编写与卷宗查看双屏展示。支持笔录区域放大缩小,支持跟随光标、文尾笔录同步模式,支持异步笔录查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支持法庭状态监控与提示、异常给出不同颜色提示。
12.支持多案件联审理,将相关案件连续审理。
13.★法庭上合议庭成员与书记员以聊天室方式在线文字沟通。书记员查看合议庭庭内消息。支持法庭庭审活动中临时邀请当事人外网参庭。支持书记员在法庭设备断电或其他异常情况下对已记录笔录进行找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13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3)
三、法官端
14.支持庭改无书记员参与庭审。法官端包括庭改告知、庭审控制、 参庭人员查看、添加参庭人、证据上传、签名管理、文件归档等。
15.★支持法官庭中调阅卷宗,同一操作页面查看卷宗和庭审笔录,并且可以调整宽度卷宗和庭审笔录;支持法官与书记员同步进行笔录协同批注、修改;支持法官与书记员庭中证据材料实时单个、批量入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网当事人端
16.支持当事人端查看法庭纪律、权利义务告知、使用指引
17.★支持当事人查看书记员庭审笔录,支持对笔录存疑部分进行标记;支持当事人查看电子证据。包括内网、外网、其他当事人证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产品检测报告;为保证系统服务延续性,投标人须提供系统满足本项目国产适配要求及终身技术响应服务承诺函。
(14-18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4)
1
庭
二、信号采集处理系统
1
智能庭审主机
1.设备高度:≥2U标准单一机箱,为一体化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接口模块采用板卡式设计可自由配置,支持带电插拔。
2.全数字化核心,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操作系统。
3.离线状态下,主机可开庭运行,进行脱机庭审录音录像、法庭控制功能操作。
4.电源:AC220V~50Hz
5.功耗:满载功耗≤100W
6.≥4.3寸全彩液晶屏,显示主机监看画面;
7.≥6个前面板物理按键,支持功能自定义;
8.≥6路3G/HD-SDI输入;
9.≥4路HDMI输入,最高支持4K@30支持内嵌音频;
10.≥4路DVI-I输入,最高支持1080P60;
(1-10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5)
11.≥4路HDMI输出,最高支持4K@30;
12.内置视频矩阵,支持无缝切换,切换输出的视频源不黑屏,视频无抖动
13.视频输入格式:
≥6路3G-SDI接口高清摄像机视频输入接口;最高支持1920x1080@60Hz分辨率并向下兼容,最大支持14路3G-SDI接入;
≥4路HDMI接口超高清视频输入接口;最高支持3840x2160@30Hz并向下兼容,最大支持12路HDMI接入;
≥4路DVI-I接口,兼容DVI、HDMI、VGA、Ypbpr信号;最高支持1920x1080@60 Hz分辨率并向下兼容,最大支持12路DVI-I接入;
视频输入板卡:支持≥6路 SDI、≥4路HDMI/DVI-I/3G-SDI /HDBaseT/VGA等不同类型视频板卡任意组合,最高可支持14路视频输入。
14.视频输出格式:
≥4路HDMI超高清视频输出接口,HDMI信号最高支持3840x2160@30Hz并向下兼容,最大支持≥8路HDMI或DVI-I输出。
视频输出板卡:支持≥4路HDMI/DVI-I/3G-SDI/HDBaseT/VGA等不同类型视频板卡任意组合,最高可支持≥8路视频输出。
15.支持1,1+1,3,4,1+5,1+7,1+8,1+9,1+10等共39种画中画模式;
16.≥12路麦克风接入端口支持48V幻象电源;6路立体声线路输入接口;
17.≥8路平衡输出接口,凤凰头接口;
18.支持语音识别及角色区分功能;
19.支持输入音频编组功能,编组后进行混音处理。编组包括8组。
20.★内置数字音频处理器,MIC输入通道支持回声抵消(AEC)、噪声消除(ANS)、自动啸叫抑制(AFC)处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20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6)
21.支持音频输入、输出、编解码器增益控制;
22.★音频输出支持31段均衡调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支持语音激励功能,自动将对准发言人的摄像机画面切换到画面分割模式中的主画面窗口;静默状态下:自动切换回全景画面;
24.★支持≥10路编码进行本地硬盘录制存储,每路编码支持双码流存储(≥8路独立画面,≥2路合成画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支持视频录制存储,支持H.265、H.264录制;
26.★支持叠加马赛克,叠加通道可选,默认3个马赛克区域,位置可自定义拖动,支持调节透明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7.支持证人变声功能;
28.支持片头片尾添加,选择上传bmp文件;
29.RTSP、RTMP支持TCP、UDP传输协议;
30.支持AAC、G.711A/U音频协议
31.支持二维码推送直播;
32.支持标准H.323和SIP协议;
33.★具备≥4路解码通道,内置MCU最多呼叫3个远端H323或SIP; 支持H.323、SIP、RTSP协议会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33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7)
34.★支持上传5种语言法庭纪律视频MP4,法庭纪律图片JPG/PNG文件,选择进行播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支持通过内置中控单元RS-485对摄像机进行运动控制、焦距调节、云台转动速度、预置位;
36.≥4路RS232接口;1路RS485接口;≥4路红外发射接口;≥1个红外接收口;≥4路 IO 接口;
37.LAN:≥2路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接口,用于本地或远程视频直播,点播,或远程控制维护用;
38.≥2路USB接口,可接U盘/移动硬盘,外置USB光驱;
39.支持外置USB光驱,支持实时视频刻录功能,支持双光驱刻录、实时刻录、事后刻录等多种刻录模式。
40.支持USB接口音频文件自动输出。
41.支持通过B/S、C/S两种架构方式对主机进行远程控制、管理、系统升级。
42.支持低温(-10℃)、高海拔(不低于5500米)情况下稳定运行;
43.支持对设备外接视频输入及音频输入进行检测;
44.内置一块2TB标准SATA硬盘;
45.★为了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及可用性,智能庭审主机须与智慧庭审系统为同一品牌。
4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系统测试报告的扫描件.
(34-46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8)
1
台
2
高清云台摄像机(含支架)
1.视频接口 SDI&HDMI
2.视频分辨率 :1080P60/P50/P30/P25/720P60/P50
3.传感器类型 1/2.8"CMOS,200 万像素
4.扫描方式 逐行
5.焦距 f=4.7~94mm
6.光学变焦 20倍
7.数字变焦 16倍
8.光圈 F1.6~F3.5
9.视场角 59.5° - 2.9°
10.聚焦系统 自动、手动、一键触发、PTZ触发
11.最低照度 1.0Lux @ (F1.6, AGC ON) (彩色)
12.快门速度 1/50-1/10,000秒
13.信噪比 ≥50dB
14.水平范围 -170°~+170°
15.垂直范围 -30°~+90°
(1-15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9)
16.水平转动速度 0.1°~120°/ 秒
17.垂直转动速度 0.1°~90°/ 秒
18.数字降噪 2D, 3D
19.背光补偿支持
20.PoE供电支持(可选)
21.倒装 支持
22.视频编码标准 H.264/H.265
23.视频码流 支持双码流
24.音频压缩标准 AAC
25.支持协议 ONVIF、RTSP、RTMP、SRT 、TCP、UDP等
26.高清输出 1路SDI,1路HDMI,1 路 RJ-45,1 路 USB3.0:最高支持分辨率1920x1080P60
27.网络接口 1 路 RJ-45,10M/1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可选 POE;
28.音频接口 1路Line In:3.5mm 音频接口
29.控制接口 1 路 RS-232 IN,1 路 RS-232OUT /RS485
30.控制协议 VISCA 并支持菊花链/ PELCO-P / PELCO-D
31.电源接口 JEITA类型(DC IN 12V)
(16-31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0)
1
台
3
高清庭审摄像机(含支架)
1.信号系统:HDMI:4KP60, 4KP50, 4KP30, 4KP25, 4KP59.94,4KP29.97, 1080P60 等 .
3G-SDI:1080P60,1080P50,1080I60,1080I50,1080P30 等 .
2.传感器类型:1/2.8 英寸,CMOS, 有效像素:840 万
3.对焦方式:自动 , 手动,一键式
4.光学变焦:20x,
5.数字变焦:16x
6.水平视场角:60.7° ~ 3.36°
7.垂直视场角:34.1° ~ 1.89°
8.最低照度:0.5 Lux
9.电子快门:1/30s ~ 1/10000s
10.白平衡:自动,室内,室外,一键式,手动,指定色温
11.数字降噪:2D, 3D数字降噪
12.背光补偿:支持
13.PoE供电:支持
14.倒装:支持
15.视频编码标准:H.264/H.265/MJPEG
16.视频码流:第一码流、第二码流
17.第一码流分辨率:3840×2160P,1920×1080P,1280×720P 等
(1-17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1)
18.第二码流分辨率:1920×1080P,1280×720P,1024×576P 等
19.视频码率:32kbps~102400kbps
20.码率控制:可变码率,固定码率
21.频率:50Hz: 1fps~50fps, 60Hz:1fps~60fps
22.音频压缩标准:AAC、G711a
23.音频码率:48Kbps, 64Kbps, 96Kbps, 128Kbps
24.支持协议:NDI®|HX2,SRT,TCP/IP, HTTP, RTSP, RTMP(s), Onvif,DHCP,GB/T 28181, 组播等
25.高清输出:1×HDMI: 2.0;1×3G-SDI: BNC 类型 , 800mVp-p, 75Ω, 遵循SMPTE 424M 标准,向下兼容
26.网络接口:1×RJ45: 10M / 100M /10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 支持 PoE(802.3af)
27.音频接口:1×Line In, 3.5mm 音频接口;2×麦克风输入;1×Line Out, 3.5mm 音频接口
28.控制接口:1×RS485: 2 芯凤凰口 , 最大距离 : 1200 米 , VISCA/Pelco-D/Pelco-P 协议
29.电源接口:DC005-2.0mm 类型(DC IN 12V)
30.机身按键:按键类型:轻触按键;数量:8;功能:ZOOM 操作,聚焦操作,亮度调整,菜单控制,图像冻结和模式切换。
31.输入电压:DC 12V / PoE(802.3af)
32.输入电流:2A (最大)
33.功耗:6W (最大)
34.尺寸::≤138.5mm x 76.8mm x 60.3mm;平均无故障时间:>30000h
(18-34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2)
3
台
4
庭审话筒
1.具有电容音头及抑制电路,超心型指向性。
2.具有开关噪声消除电路,使麦克风在开启和关闭时达到超静的效果。
3.换能方式:电容式
4.频率响应等同或优于40Hz-18kHz
5.灵敏度≥-45dB
6.供电电压:幻象+48V供电
(1-6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3)
8
支
三、终端交互输入输出系统
1
当事人桌面显示器(▲本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需提供节能认证,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1.显示器尺寸≥23.8寸 ≥1920*1080 IPS ≥300cd/m2 ≥75hz VGA+HDMI+Audio 内置电源 可壁挂 HDMI线+电源线 接口下出
2.中国节能认证+CCC认证+十环认证+低蓝光认证
3.配置桌面折叠支架
(1-3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4)
5
台
2
电子签名终端
1.CPU 四核Cortex-A17,频率高达1.8GHz
2.系统 Android 7.1
3.系统内存≥2GB DDR3
4.存储存储≥16GB
5.TF卡扩展 (选配)支持
6.显示屏 尺寸≥110.1寸
7.颜色质量 24位真彩色
8.防窥膜 支持
9.触控屏 双控屏 电容屏和电磁屏
10.触控 最多10点触控
11.电磁笔 无源电磁笔 支持
12.摄像头 摄像头 500万像素 支持连接PC/android 支持人像比对功能,内置1:1人脸算法
(1-12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5)
13.指纹仪:***标准指纹 支持连接PC/android
14.身份证阅读器:支持连接PC/android。
15.连接方式:USB连接 HID免驱连接,速度>=800KB/S
16.语音模块 扬声器 支持
17.麦克风 支持
18.防盗锁孔 防盗锁孔 支持
19.自动开关机 自动开关机 支持
20.开机自毁 开机自毁 支持,密钥保护密钥开盖自毁
21.底部装置 底部装置 支持底部防滑,提供2级支架
22.配TIM超强接口,支持电子信息推送确认、电子签名、身份识别、指纹捺印、人像拍照;
23.★为了满足无纸化庭审的业务需求,电子签名完成后需要能自动回传审判业务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24.★为了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及可用性,电子签名终端须与国产智慧融合庭审系统为同一品牌。
(13-24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6)
2
台
3
高拍仪
双摄像头,摄像头≥500万像素,A4幅面,高清高速扫描仪,OCR识别,一键PDF
1
台
4
HDMI分配器
1、支持屏幕最高分辨率至1080p@60HZ,4K*2K@ 30HZ
2、一进二出
2
台
5
书记员电脑HDMI分配器
1.符合HDCP.符合HDMI规格。支持3D,支持屏幕最高分辨率至1080p@60HZ(12-bit),4K*2K@ 30HZ(8-bit)
2.线材长度(设备到显示器) 10 m (Max.) ;信号类型 标准 HDMI 信号; 尺寸(长x宽x高):≥150*92*25
3.一进四出
(高拍仪、HDMI分配器及书记员电脑HDMI分配器所有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7)
1
台
6
大屏幕显示设备
(▲本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需提供节能认证,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1、基础参数:
面板尺寸:≥65寸;外观:黑色全面屏;背板:金属背板;分辨率:≥3840*2160;屏幕比例:16:9;可视角度≥±178°;亮度(典型值):200cd/m2;对比度:1200:1;刷新频率:60Hz;色温:10500K(typ);色域覆盖率:≥28%(min);
2、系统配置:运行内存:≥2GB/16Gb DDR4;存储内存:≥16GB/128Gb eMMC高速闪存;中央处理器:Cortex-A55*4;3D图形处理器:Mali-G31*2;主频:1.3GHz;
3、画质、视频处理:护眼技术,防蓝光电视,区域对比提升图像处理,3D降噪、场景屏变技术,HDR解码,HDR10 ,H.265(HEVC)、H.264;
4、多屏互动:Airplay、Miracast、DLNA;
5、音响配置:独立腔体音响,支持全球 TV 伴音制式解码,数字功放,喇叭功率 ≥20W,环绕声左、右声道、立体声;
6、节能系统:UGS节能系统;
7、无线传输:Wi-Fi(802.11 b/g/n) 2.4G Hotspot(热点);
8、传输端口:HDMI接口≥2路;数字RF输入 ≥1路; USB 2.0 接口≥2路;同轴输出≥1路; AV 输入≥1路; RJ45 网络接口≥1路;
9、数字电视:新国标DTMB地面数字电视;
10、能效等级(新国标):2级;
11、整机功耗:200W:待机功耗 ≤0.5W;工作电压:220V 50Hz;90°弯插头电源线;
12、产品认证:3C 认证,检测报告,节能认证,防雷、防潮认证;
13、整机尺寸(宽*厚*高)≤1445*98*837mm;
(1-13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8)
2
台
7
扩声音箱
1.阻抗≤8Ω
2.频响等同或优于70Hz~20KHz
3.额定功率≥120W
4.灵敏度≥95dB/W/M
5.水平覆盖角≥120°,垂直覆盖角≥60°
6.高音:≥3"锥形高音单元×2
7.低音:≥6.5"低音×1
(1-7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19)
4
只
8
专业功放
1.1U机箱设计,采用D类数字功放设计方案。
2.标准XLR输入接口,和LINK输出口。
3.电源采用开关电源技术,效率高,有效的抑制电源谐波。
4.内置智能削峰限幅器,支持开机软启动,防止开机时向电网吸收大电流,干扰其它用电设备。
5.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直流保护,输出短路保护,温控风扇等功能。
6.输出功率:立体声@8Ω:≥350W×2;立体声@4Ω:≥600W×2。
(1-6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0)
2
台
四、法庭内其他硬件设备
1
文书输出设备
(▲本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需提供节能认证,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1、品牌类型:国产品牌;
2、类型:A4黑白激光单功能打印;
3、设备接口:USB、RJ45;
4、打印功能:支持自动双面打印;支持网络打印;支持PC端打印状态监控;
5、打印速度≥33ppm;
6、最大打印分辨率(dpi)≥1200*600dpi;
7、内存≧512MB;处理器盘数1:处理器主频≧800MHz;
8、标准进纸盒容量≥250页;标准出纸盒容量≧120页
9、操作系统:支持国际通用系统,中科方德+兆芯、中标麒麟 +龙芯、银河麒麟+飞腾、银河麒麟+龙芯、银河麒麟+兆芯、银河麒麟+鲲鹏、中标麒麟+兆芯、UOS+龙芯、UOS+兆芯、UOS+ 鲲鹏、UOS+飞腾;
(1-9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1)
1
台
2
时序电源控制器
支持≥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每路动作延时时间:≤1秒,支持远程控制(上电+24V直流信号)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当电源开关处于off位置时有效。支持配置CH1和CH2通道为受控或不受控状态。
2.当远程控制有效时同时控制后板ALARM(报警)端口导通以起到级联控制ALARM(报警)功能。
3.单个通道最大负载功率≥2200W,所有通道负载总功率≥6000W。输出连接器:多用途电源插座。
4.具有一路及以上USB输出接口。
5.★支持通过在线服务小程序提交售前、售中或售后问题,厂家客服人员在线或回电及时解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可提交的服务类型包括“维护”、“指导调试”、“指导安装”、“指导布线”、“远程调试”、“400电话”等类别可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可通过在线服务小程序实时查询处理进度,具有“待处理”、“处理中”及“已处理”等版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已处理”版块具有历史记录功能,可通过联系电话搜索历史条目,条目信息记录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时间、问题描述、处理状态、处理人、处理用时和处理后信息反馈。并且具有“再次申请”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2)
1
台
3
交换机
1.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42Mpps,24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固化4个SFP千兆光口,支持VLAN、ACL、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
1
台
4
机柜
定制, 22u标准机柜。
(交换机及机柜所有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3)
1
台
5
蓄电池
1.蓄电池容量要求: 12V100Ah@20Hr,
2.蓄电池尺寸要求:12V100Ah长≤330mm,宽≤173mm,高≤219mm。
3.蓄电池重量要求: 12V100Ah≥28kg。
4.阻燃性能要求:应符合YD/T799-2010中第6.4条的要求。
5.容量要求:蓄电池按YD/T799-2010第7.7规定的方法试验,10h率容量第一次循环应达到0.95 C10;在第三次循环之前,10h率容量应达到C10,3h率容量应达到0.75 C10,1h率容量应达到0.55 C10。
6.大电流放电性能要求:以30I10放电3min,极柱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外观不出现异常。
7.蓄电池静置28天后容量保存率≥98%。密封反应率≥97%。
8.防酸雾性能要求: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2I10A电流连续再充电4h,PH值应呈中性。
9.安全阀要求:开阀压力10-35kPa,闭阀压力3-30kPa。
10.耐过充电能力:完全充电的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h,无变形、无漏液。
(1-10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4)
11.端电压均衡性:开路状态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20mV;进入浮充状态24h后端电压差≤30mV;放电状态下,端电压差≤300mV。
12.★电池间连接电压降△U≤8mV。【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防爆性能要求: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不引燃、不引爆。
14.封口剂性能要求:在环境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15.同组蓄电池内阻偏差≤6%。
16.热失控敏感性要求:蓄电池温度≤35℃,每24h的电流增长率≤40%。
17.过度放电性能要求:容量恢复值≥97%。
18.低温敏感性要求:10h率容量≥0.9 C10;外观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
19.再充电性能: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素Rbf24h≥94%。
20.环境温度为25℃下,蓄电池设计浮充寿命≥10年。
21.★蓄电池外壳的阻燃等级必须达到V-0级,蓄电池必须具备防漏液特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容量一致性要求: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3%。
(11-22条除★号重要指标参数外剩余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5)
16
节
6
电源主机
电源功率:3KVA单进单出
2.输入电压范围 :145-280V
3.输入频率范围 :43hz-64hz
4.输入功率因数: 0.99
5.输出额定电压 :220VAC±1%(逆变输出)
6.负载功率因数:0.8
7.输出频率范围:6Hz ~ 54 Hz 或 56Hz ~ 64 Hz同步修正范围50 Hz ± 0.1 Hz 或 60 Hz ± 0.1 Hz(电池模式)
8.输出频率精度: ± 1%电池模式
9.过载能力:120 -2750VAC 于 50% 负载,176-270 VAC 于 100% 负载
10波形失真:≦ 3% THD (线性负载) ≦5% THD (非线性负载)
11.转换时间:0毫秒
12.输出波形:纯正弦
13.最大充电电流:4A
14.充电电压:104.4 VDC
15.单组电池:8节
16.通信和管理,支持232及智能扩展网络管理,温湿度监控
17.支持 Windows® 2000/2003/XP/Vista/2008, Windows® 7/8, Linux, Unix,
18.控制面板:LCD
(1-18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6)
1
台
7
电源电池
1.电压等级:12V 容量:100AH
2.阀控式铅酸免维护(寿命期内无需加酸加水)。
3.使用严格的生产工艺,单体电压均衡性佳。
4.采用特殊板栅合金,抗腐蚀性能及深循环性能好,自放电极小。
5.吸附式玻璃纤维技术使气体复合效率高达99%且内阻低(每月自放电率≤3%),大电流放电性能优良。
6.设计寿命长:电池浮充寿命为10年以上。
7.工作温度范围宽:-25℃~50℃
8.耐震动性能好,能量比高
9.板栅合金:正负极板栅采用铅钙多元合金,耐腐蚀、无污染、水耗少;
10.电池壳体:抗冲击、耐震动的高强度ABS(可选用阻燃级);
11.端子密封:采用多层极柱密封专有技术;
12.电池槽盖采用热封,密封性能可靠
13.满足标准:YD/T 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13条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7)
8
节
8
电池柜
1.卡槽式设计,拼装一体柜,内含电池连接线空开等辅材
1
个
9
辅材
1.电源线、网线、话筒线、音响线、HDMI高清线、插板(法官、原告、被告桌下接口:HDMI、电源、网口等)、插头、音频连接线,安装支架等辅助材料
(电池柜及辅材所有普通参数视为一条:参数28)
1
批
注: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所有设备的技术参数所列的要求如出现引用品牌、型号、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不存在指向性,供应商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投报质量等同于或高于文件要求的产品。
3、技术参数中带“★”号的为重要指标参数。
第六章 资格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评审程序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后代理机构会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要求的内容。
2.以上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并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
第七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一)符合性评审
条款号
评 审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1.1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表
未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要求编写
投标函
不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投标报价
报价不完整或有多个报价方案;
无效投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不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要求;
其他实质性条件
1.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无单位电子签章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二)详细评审第1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
3.未响应其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
4.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内容。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的修正
1.1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1.2.评委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评委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采用的评标方法
2.1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7〕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评分办法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3. 政府采购政策
3.1关于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根据财库〔2022〕19号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将不存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3.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4.3本项目采购内容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3.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6强制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3.7若采购清单中存在接受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
分值构成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评分
详
细
评
审
(一)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30分)
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评标基准价为进入综合评分(即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后,所有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价格为满分。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满足“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内容”所列条件的供应商,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参与评标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或者监狱企业生产的,(评标总价优惠率在享受的价格扣除10%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内容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
5、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7、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 (适用
(二)技术部分(满分50分)
1、货物参数评审得分(50分)
投标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以及主要部件的结构、选材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货物技术指标、参数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得50分。
1)技术参数中带“★”号的投标货物技术指标、参数共计 24 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一技术指标、参数扣 1.5 分,满分 36 分。
2)技术参数中不带“★”号的投标货物技术指标、参数共计 28 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一技术指标、参数扣0.5 分,满分14分。
注:1、正偏离不加分。
2、投标人拟投产品出现任意内容不满足对应技术指标项下的内容,即视为不满足该项技术指标;
3、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的评审参考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以及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为准。
4、对招标要求带“★”号参数的需在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中注明所在技术支持证明材料进行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以方便查找;若虚假响应,或不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或查找不到证明材料则该项评审为 0 分,并由投标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三)商务部分(满分20分)
1、项目实施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括:
①项目供货进度计划安排;
②安装调试方案;
③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④项目验收及具体的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⑤人员培训方案等。
以上5项内容进行评价,逐项打分,每项2分,本项满分10分;
(1)每项评审标准:提供的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得2分/项;
(2)提供了常规、通用的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的,得1分/项;
(3)提供的方案欠佳或方案不可行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得0.5分/项;
(4)未提供相应方案,得0分/项。
注:1.内容不完善(不全面)或有瑕疵是指:内容与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技法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