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主承销商招标公告(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 058号
二、项目名称: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1、 招标内容: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
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21日(竞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和遂川县城发集团公众号
3、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
联系方式:肖女士  0796-612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0796-6321106
电子邮箱:jastgs2024@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96-6321106
4、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796-6123949
【定稿版】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058号二、项目名称: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四、招标项目简介:1、招标内容: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2、标段划分:1个标段。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21日(竞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地点: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和遂川县城发集团公众号3、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名称: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联系方式:肖女士0796-61205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名称: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联系方式:刘女士0796-6321106电子邮箱:jastgs2024@126.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96-63211064、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796-612394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招标人名称: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0796-612056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联系人:刘女士电子邮箱:jastgs2024@126.com电话:0796-63211063招标项目名称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4招标项目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058号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投标报价每年承销费率为0.15%注:(1)本次债券在申报阶段中产生的评估/现金流预测、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的费用65万元(其中评估/现金流预测费用25万元、债项评级20万元、法律服务费用20万元)由中标主承销商包含在承销费用中。(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举行标前答疑会。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投标截止日10天前。12分包履约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17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8签字盖章(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可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也可以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若为签字,则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19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0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上“投标文件”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23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XX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封。24开标地点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三楼开标厅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27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三个工作日。28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作为投标人经营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固定总金额¥50000元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9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由于算术错误导致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9报价唯一不一致时,不属于有选择和有保留的报价或非唯一报价的情况,按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三项第5款执行。30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和违反投标纪律要求的行为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和违反投标纪律要求的行为,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被确定为中标人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该中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要求该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后,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1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处于破产状态的;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1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1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存在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13、近半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31限制投标的情形14、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32投标人纪律要求(l)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8)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将合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违约行为的;(9)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违约行为;(10)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l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l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有上述情形的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该中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要求该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3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33知识产权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4招标人责任的免除因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招标人可以取消招标、中标结果、合同,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35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1名中标人。注:若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招标。2.有关定义2.1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吉安遂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招标单位”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2.5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3.2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3.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5)招标项目要求;(6)评标办法;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24小时内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完全认同。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招标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自行承担对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虚假翻译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招标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但投标人不得隐瞒相关知识产权信息,不得在投标文件中将其自有知识产权故意填报为其他第三方拥有的知识产权。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招标人宣布终止或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的,在宣布招标终止或招标失败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其违反约定而支付给招标人的损失赔偿金而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3)投标人有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和违纪的行为;(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退出本项目的后续招标活动,并可以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8.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上“投标文件”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本次招标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进行密封,在封面上标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2.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业主方有关监督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2.3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3.开标程序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等招标工作人员,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请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进行澄清或确认。(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24.评标24.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4.2评委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4.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偏差,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五、定标25.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定标程序26.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并列的,依次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上述指标均并列的,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26.2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将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3招标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标人投标存在应予废标或者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如前述中标无效的中标人已经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损失,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27.4.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28.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中标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9.合同分包与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招标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和中标价格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2.履行合同32.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进行验收。七、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34.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的情形34.1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公正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不可抗力,招标无法执行的;(4)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4.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项目批准部门同意后可不再进行招标。八、投标纪律要求35.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l)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8)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将合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违约行为的;(9)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违约行为;(10)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l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l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九、招标文件的解释说明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一、投标函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号】)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我公司(单位)承诺如下:1、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2、我公司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公司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情况。4、我公司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也完全理解和同意贵方不解释中标情况,不退还投标文件的要求。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招标文件约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若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6、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7、我投标人保证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至前述投标工作结束,且不超过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的个月。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所签署的经本公司用印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四、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号】序号报价内容投标报价期限备注1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承销服务年承销费为:资产证券化(CMBS)发行总额的%/年根据产品周期确定(1)总承销费以实际资产证券化(CMBS)总额作为计算依据;(2)本次总承销费由主承销费+综合服务费(如有)构成。其中,主承销费支付给主承销商,综合服务费(如有)支付给承销团成员、副主承销商、综合服务商。若无综合服务费,则总承销费全额支付给主承销商。其他说明事项:注:(1)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及其说明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六、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及其说明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七、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注册金额2、募集资金用途3、期限4、发行计划5、进度安排八、资格审查材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由投标人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填写,若无关联企业则填写“无”,未填写的视为无)备注注:本表后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若为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最新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若有)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若为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2)最新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3)资质证书副本(若有)复印件。(二)吉安市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供应商(含自然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三)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作为参加“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证明材料、澄清、修改文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的规定。2、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款“限制投标情形”的任一情形,若被发现我方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我方存在上述虚假行为的,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被确定为中标人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且招标人有权要求我方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我方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投标人关联企业声明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人,现作出如下承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的行为。或者(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说明:填写“(1)供应商名称1;(2)供应商名称2;(3)„„”)。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以上内容由投标人二选一进行声明,自行删除不适用内容。(五)投标人信誉声明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CMBS)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人,现在此声明: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将合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违约行为;3、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违约行为;4、截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并进行承诺。九、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第四章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的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声明”原件。8、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最新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9、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资产证券化(CMBS)。为顺利推进资产证券化(CMBS)发行工作,结合实际业务需求,遂川县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资产证券化(CMBS)发行主承销商,为其提供资产证券化(CMBS)发行主承销及相关服务。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1、计划发行日期: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日期执行。2、发行总额:资产证券化(CMBS)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5亿元(含)人民币。3、期限:根据产品周期确定。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5、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6、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资产证券化(CMBS)为固定利率,在资产证券化(CMBS)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资产证券化(CMBS)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7、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资产证券化(CMBS)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8、本息兑付方式:本次资产证券化(CMBS)的本息兑付通过托管机构办理。9、本次资产证券化(CMBS)具体要素以发行时提供给合格投资者的募集说明书为准。三、商务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根据产品周期确定。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以最终签署的承销协议条款为准。五、其他说明:本次总承销费由主承销费+综合服务费(如有)构成。其中,主承销费支付给主承销商,综合服务费(如有)支付给承销团成员、副主承销商、综合服务商。若无综合服务费,则总承销费全额支付给主承销商。六、报价说明投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所需的成本、税金、利润、管理、风险、保险等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将不作调整。2、投标人应对各种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现场因素有充分了解,任何因忽略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项目成本增加而提出的申请将会被拒绝。3、本次报价以人民币为币种,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六章评标办法一、本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打分高至低依次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系统地进行初步评审和比较,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1、资格性审查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下一步评审的投标人。(二)澄清有关问题: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五)编写评标报告。三、评分方法: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2、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4、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4.1初步评审(一)资格性审查标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投标人资格符合第四章“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说明:评审条件为强制性条件,当投标人有其中一项未通过时,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二)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7、29项规定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3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4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5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6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7投标文件真实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8限制投标情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规定9投标人纪律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10其他因素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没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说明:评审条件为强制性条件,当投标人有其中一项未通过时,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进入下一步评审。4.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项目满分评分标准1价格评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投标报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分值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技术评分(50分)1技术基准分30分投标人所投文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完全响应的得30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响应/偏离表。2承销业绩7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承销业绩:(1)承销金额400亿元(含)以上得7分;(2)承销金额300-400亿元(不含)得5分;(3)承销金额200-300亿元(不含)得3分;(4)承销金额200亿元(不含)以下不得分。评审依据:进入“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DCM)-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依次选择“任意区间:2024-01-01至2024-12-31”、“机构类型:证券”、“债券分类勾选:企业债、公司债、***主管ABS(债券分类Wind)”、“上市地点:全部市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不勾选“包括自主自办发行”、“按地方债细分”以及“剔除无实际承销主承”等要素后,按照“合并母子公司”对“机构名称”执行筛选统计(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承销经验7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承销区县级CMBS项目经验:(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过区县级CMBS项目,并通过交易所审核的得7分;(2)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3承销经验7分http://bond.sse.com.cn/bridge/information/)”、“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信息平台(http://bond.szse.cn/disclosure/progressinfo/index.html)”、“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审核动态(https://www.bse.cn/xyz_issue/xyz_project_info.html)”,查询申报项目基本信息(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4产品方案6分投标单位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产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发行计划及进度安排等。方案及服务内容是否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是否充分了解融资人情况,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适应本项目特点方案:科学合理优秀得6分,一般得2分,合格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标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应包括注册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发行计划及进度安排等)进行评审,项目方案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商务评分(40分)1取消发行率15分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主承销(含联席主承)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的取消情况,以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取消发行率(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取消发行率=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取消发行只数/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发行只数)为计分标准,取消发行率低于1.00%(不含)得15分;1.00%(含)-1.50%(不含)得10分;1.50%(含)-2.00%(不含)得5分;高于2.00%(含)不得分。评审依据:进入“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DCM)-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依次选择“发生日期:2022-01-01至2024-12-31”、“债券类型勾选:企业债、公司债、***主管ABS(债券分类Wind)”、“上市地点:全部市场”、“事件类型:取消发行”,提取数据后,于“主承销商”列处进行数据筛选,输入主承销商全称并勾选ALL进行截图。进入“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DCM)-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依次选择“任意区间:1取消发行率15分2022-01-01至2024-12-31”、“机构类型:证券”、“债券分类勾选:企业债、公司债、***主管ABS(债券分类Wind)”、“上市地点:全部市场”、勾选“联主实际比例”、不勾选“包括自主自办发行”、“按地方债细分”以及“剔除无实际承销主承”等要素后,按照“合并母子公司”对“机构名称”执行筛选统计。截图证明需包含查询结果主承销的取消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明细和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发行只数,计算取消发行率并加盖公司公章。注:参选机构提供证明材料,以Wind实际承销金额和只数口径为准,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截图(时间、数量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2监管事项15分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采取监管措施情况。本项满分为15分,未受过处罚的不扣分,每有一次处罚事项扣3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进入***官网,查询路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体裁文种查看-监管措施-输入证券公司名称(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证券公司分类结果10分2024年投标人证券公司分类结果:(1)A级(含)以上得10分;(2)B级-BBB级(含)得7分;(3)C级-CCC级(含)得4分;(4)其余级别不得分。评审依据:以中国***公布的2024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须提供截图/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合计100分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主承销(含联席主承)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的取消情况,以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取消发行率(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取消发行率=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取消发行只数/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债、公司债及***主管ABS发行只数)为计分标准,取消发行率低于1.00%(不含)得15分;1.00%(含)-1.50%(不含)得10分;1.50%(含)-2.00%(不含)得5分;高于2.00%(含)不得分。评审依据:进入“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DCM)-新券发行-推迟或取消发行债券”,依次选择“发生日期:2022-01-01至2024-12-31”、“债券类型勾选:企业债、公司债、***主管ABS(债券分类Wind)”、“上市地点:全部市场”、“事件类型:取消发行”,提取数据后,于“主承销商”列处进行数据筛选,输入主承销商全称并勾选ALL进行截图。进入“WIND-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DCM)-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依次选择“任意区间: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5.计算错误的修正5.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若投标人漏报或错报税率,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补充或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正后的总价低于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修正后的总价高于投标报价的,以投标报价为准,各分项报价按照比例相应下浮。投标人拒绝接受修正价格或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将被否决其投标。6.评标专家在公开招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6.2按照公开招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6.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招标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6.4发现投标人在公开招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开招标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6.5解答有关方面对公开招标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招标人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监察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6.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公开招标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监督部门或者招标人,不得私自转托他人。7.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监察部门、招标人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7.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7.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7.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7.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证券化主承销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