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更换 电梯招标公告(厦门理工学院2025)



项目概况

受厦门理工学院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01]D1-JF[GK]2025010、2025年电梯更换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电梯更换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5010
项目名称:2025年电梯更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电梯更换):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51227-电梯
电梯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工业

1-2
A02051227-电梯
电梯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工业

1-3
A02051227-电梯
电梯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工业

1-4
A02051227-电梯
电梯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工业

1-5
A02051227-电梯
电梯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工业

1-6
A02051227-电梯
电梯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工业

1-7
A02051227-电梯
电梯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A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已换新证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A1级,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5)投标截止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6)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近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应提供本授权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策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30 至 2025-05-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3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收标处11(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理工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联系方式:0592-6291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式:0592-599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倩 郭艳玲 郑秋阳
电话:0592-59900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2025年电梯更换([350201]D1-JF[GK]202501020250415001)-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5010项目名称:2025年电梯更换采购包:2025年电梯更换投标人名称:电梯1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供{供电梯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0元价/数1.0000台1,量}元1.0000台1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电梯2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供{供电梯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0元价/数1.0000台1,量}元1.0000台2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电梯3-第1页-序号1货物名称电梯规格型号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制造商名称应商响{供产地应商响{供最高限价400000元单价{=总价/数数量1.0000计量单位台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1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电梯2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供{供电梯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0元价/数1.0000台1,量}元1.0000台3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电梯4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供{供电梯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0元价/数1.0000台1,量}元1.0000台4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电梯5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供{供电梯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0元价/数1.0000台1,量}元1.0000台5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第2页-序号1货物名称电梯规格型号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制造商名称应商响{供产地应商响{供最高限价400000元单价{=总价/数数量1.0000计量单位台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3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电梯4序号1货物名称电梯规格型号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制造商名称应商响{供产地应商响{供最高限价400000元单价{=总价/数数量1.0000计量单位台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4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电梯5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备注:无电梯6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供{供电梯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0元价/数1.0000台1,量}元1.0000台6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电梯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供{供电梯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0元价/数1.0000台1,量}元1.0000台7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3页-序号1货物名称电梯规格型号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制造商名称应商响{供产地应商响{供最高限价400000元单价{=总价/数数量1.0000计量单位台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6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电梯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1系统无法编辑详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应另行编制一份投标报价明细表,并在报价部分目录中体现该格式标题。2.2为避免遗漏,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并在目录中体现该格式标题。2.3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要参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需求标准执行。2.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1)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到开标现场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CA证书(建议在投标人CA证书上粘贴企业名称,避免混乱误领)送达开标地点。(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请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5投标人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即政采贷)的渠道: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服务平台:http://120.35.30.176/zcdproject/home。2.6关于明确串标情节及后果的预警提示,供应商应明确知晓相应行为及后果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恶意串通需承担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③《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特点,现对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通的情形及处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36(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情形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响应人)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进行串通情形的认定。  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财政厅2018年11月12日④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次月十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统一上缴国库;并要求相关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对恶意串通、视为串通的情形作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若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描述的内容与上述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上述条款要求为准。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5010项目名称:2025年电梯更换采购包:1(2025年电梯更换)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2025年电梯更换28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电梯更换备案编号:CGXM-2025-350201-00379[2025]00219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5010采购人:厦门理工学院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4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5年电梯更换(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5-350201-00379[2025]002192、项目编号:[350201]D1-JF[GK]2025010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节能产品: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特定资格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A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已换新证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A1级,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财务报告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单位授权书补充说明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近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应提供本授权书。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理工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邮编:361000联系人:江百林联系电话:0592-629193212、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邮编:361000联系人:郭艳玲、郑秋阳、王旭联系电话:0592-599002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电梯1.00400,000.00台工业否2电梯1.00400,000.00台工业否3电梯1.00400,000.00台工业否4电梯1.00400,000.00台工业否5电梯1.00400,000.00台工业否6电梯1.00400,000.00台工业否7电梯1.00400,000.00台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1台元400,000.00总价无2电梯2台元400,000.00总价无3电梯3台元400,000.00总价无4电梯4台元400,000.00总价无5电梯5台元400,000.00总价无6电梯6台元400,000.00总价无7电梯7台元4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电梯1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1电梯1台元400,000.00总价无电梯2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2电梯2台元400,000.00总价无电梯3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3电梯3台元400,000.00总价无电梯4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4电梯4台元400,000.00总价无电梯5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5电梯5台元400,000.00总价无电梯6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6电梯6台元400,000.00总价无电梯7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电梯7电梯7台元40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踏勘时间:2025年05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踏勘联系人:严老师 18959291969; 踏勘地点: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集美苑学生公寓; 备注:投标人须提前与踏勘联系人取得联系,并进行入校报备,若未提前报备导致无法按时进校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技术项总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技术项总得分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货物: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1000万元基数≤5000万元部分,按0.5%计取;5000万<基数≤10000万元部分,按0.25%计取;10000万<基数≤100000万元部分,按0.0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4、缴款账户:福建经发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账号:4038 6001 0400 33344,财务联系人:罗小姐0592-5990719。 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其他:1、质疑补充说明:质疑函可以通过当面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联系电话:0592-5990717,邮箱:fjjfzb@163.com。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质疑除需符合第三章15、质疑的有关规定外,还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特定资格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老证,有效期内)乘客电梯A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已换新证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级别为A1级,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财务报告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单位授权书补充说明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近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应提供本授权书。(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情形4参照《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情形5对串通情形进行审查: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持股达50%及以上的股东等为同一人;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视为串通情形。6情形6未响应“★9.1投标人书面承诺:无挂靠、借用资质或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本项目,没有与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一旦中标,不得转包或违规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认定其中标无效,或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禁止其1-3年内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上报财政局采监处等)。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条款要求。7情形7未响应“★9.2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及其配置清单(含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及功能介绍等,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且应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强制性要求;且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书面承诺:“如后续供货、验收时发现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中标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采购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禁止其1-3年内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上报财政局采监处等);如在产品已经投入使用后才发现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仍有权解除合同,按照前述约定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并要求中标人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条款要求。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无商务符合性:无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同一采购包内,若投标人所投节能产品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产品、所投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提供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分项报价。 2、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 4、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5、如因系统格式局限,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辑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在客户端系统中的价格扣除模块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55.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1-12.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控制系统采用模块化微电脑处理器(双32位CPU或者更高配置)的得2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22.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采用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VVVF)拖动系统的得2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32.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控制柜整柜(含主控板和变频器)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的得2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42.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的门机采用交流永磁同步VVVF变频门机,同步齿形带传动系统的得2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53.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的门机整机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的得3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63.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曳引机采用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绝缘等级为F级,变频器采用变频变压调节技术,曳引机应满足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5条要求的得3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73.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曳引机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的得3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83.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与所投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的得3分。 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92.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具有开门力矩自调整等智能化功能,能使各层站的开、关门速度保持一致的得2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103.00是投标人所投电梯满足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db(A)的得3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合格证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1-112.00是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进行评价: 为本项目配备2名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证书作业项目代码为 T1或T2或T)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配1名同等人员加1分,本项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扫描件;②近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123.00是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承担所指派安装或维保人员的安全责任,进入采购人现场保证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确保安装或维保人员自身和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分。1-133.00是根据投标电梯制造商自有或者租赁的试验塔高度进行评价:150米≤试验塔高度<200米得1分,200米≤试验塔高度<250米得2分,试验塔高度≥250米得3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143.00是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曳引制动器寿命进行评价:次数>1500万的得3分,1500万≥次数>1000万的得2分,次数≤1000万的得1分。 注:须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153.00是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控制柜抗雷击干扰进行评价:2kv≤电梯控制柜抗雷击干扰<5kv得1分,5kv≤电梯控制柜抗雷击干扰<10kv得2分,电梯控制柜抗雷击干扰≥10kv得3分。注: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1-162.00是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施工、安装人员,保证7部电梯同时施工,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得2分。投标人须对此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172.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踏勘情况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现场踏勘报告(至少包括5个不同角度的施工区域现场照片及文字描述)的得1.6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详细进行踏勘,了解场地限制,对旧电梯的拆除、新电梯进场施工安装的重难点分析到位,符合实际情况,并能提出相应解决措施的得2分; 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1-18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新电梯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施工组织方案,能满足项目的基本要求的得1.6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制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突出重点,施工技术可靠,描述详尽,工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得2分。 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1-19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价: ①有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计划,各分部工程进度安排合理有序,能够确保按期完工的得1.6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考虑各工序间的衔接,突发意外情况的停工及赶工,并制定相应的工期保障及赶工计划的得2分。 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1-20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价: ①有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措施,确保不污染环境的得1.7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结合现场情况,投入相应设施设备(如宣传画、洒水设备、清洁工具等),制定不安全、不文明举止奖惩措施,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落实到位的得2分;③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得分。1-212.00否根据投标人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提供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价: ①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施工内容有制定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本项目达到质量合格的得1.7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制定井道结构施工质量安全、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有建立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管控措施的的得2分; 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1-22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紧急情况应急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紧急情况应急方案,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6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针对困人应急、电梯卡顿、急坠事件等分别制定相应预案,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得2分; 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232.00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电梯安全宣传、电梯应急演练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电梯安全宣传、电梯应急演练方案的得1.6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电梯安全宣传渠道多样,宣传频率高,并承诺在质保期内定期(不低于一年2次)举办电梯应急演练的得2分;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2-13.00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 注:证书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证书应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未提供扫描件,也可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23.00否根据投标人的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提供售后维护方案,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6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包含包括售后服务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管理模式、日常巡查和现场管理、检修等,有利于保障售后服务质量的得3分;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2-33.00是投标人设立固定售后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承诺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到场维修、维护的响应时间进行评价:能在30分钟到场维修、维护的得3分;在60分钟到场维修、维护的得2分;在2小时内到场维修、维护的得1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43.00是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人须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含质保期内维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意外伤害险不低于100万元/人,中标后将保险单复印件交至采购人处备案的得3分。投标人须对此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53.00是根据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每个业绩得0.5分,满分3分。 注: (1)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旧梯更换】的销售业绩。 (2)需提供业绩的以下四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 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项目概况1.1采购标的:电梯。1.2数量:共7台。1.3类型:乘客电梯。1.4项目内容:包括对原有7部旧电梯进行拆除(将旧梯放置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报厦门市财政进行资产回收),以及新电梯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时为止等内容。上述拆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各投标人应详细核算市场价格波动成本及相关拆除费用并进行报价。2、采购标的清单(投标人须按此清单的内容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电梯工业(1)本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服务类;(2)本采购项目以下列方式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资格条件(具体规定详见第四章-1.3(2)-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价格评审优惠(具体规定详见第四章/二/第7.2条/价格扣除的规则)说明: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小微企业制造指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小微企业,但其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型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视为不属于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注意:(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货物制造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导致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6)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7)对于货物采购项目,将根据“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或仅将主要货物作为标的物,其他均为采购标的的配件、辅材、伴随服务、伴随工程,不作为标的物,不对其生产厂商作要求。(8)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梯。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本项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为:无。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提示:1.投标人请将符合性要求以及星号条款上传在《技术商务部分》,由于投标人上传错误导致评审现场无法核实星号条款的响应情况,导致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根据闽财规[2023]29号文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闽财购[2010]28号)已废止,删除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规定。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适用标准与要求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全部电梯的设计、安全设施、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性的国家标准,且必须同时满足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技术、政策、规范、规程、标准与规定的相关要求,并以最新版本为准:1.1国家标准1.1.1GB/T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1.2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1.1.3GB/T10060-202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1.1.4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安全设施要求1.2.1电梯的安全设施符合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3.9条的规定及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1.2.2限速器应符合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6条的要求。1.2.3安全钳应符合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7条的要求。1.2.4缓冲器应符合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8条的要求。1.3电气安全要求电梯的电气安全要求符合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3.9条和4.17条的有关条款规定。1.4电梯可靠性要求可靠性必须达到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第5条要求。上述标准若有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和部门标准执行。中标人应全面认真执行国家、地**府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业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时,按改变后的标准执行。2、垂直电梯技术规格及参数①电梯1井道尺寸:2030*2160mm,层站:9/9,载重量:不低于800kg,速度:不低于1.75m/s;②电梯2井道尺寸:2060*2195mm,层站:9/9,载重量:不低于800kg,速度:不低于1.75m/s;③电梯3井道尺寸:1960*2300mm,层站:9/9,载重量:不低于800kg,速度:不低于1.75m/s;④电梯4井道尺寸:1930*2220mm,层站:9/9,载重量:不低于800kg,速度:不低于1.75m/s;⑤电梯5井道尺寸:1945*2090mm,层站:9/9,载重量:不低于800kg,速度:不低于1.75m/s;⑥电梯6井道尺寸:2035*2160mm,层站:9/9,载重量:不低于800kg,速度:不低于1.75m/s;⑦电梯7井道尺寸:1940*2115mm,层站:9/9,载重量:不低于800kg,速度:不低于1.75m/s。备注:中标人应按现场尺寸(如井道尺寸等)实际施工,若现有的土建条件无法满足电梯安装的需要,中标人应自行承担井道的改造以满足电梯安装的需要,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垂直电梯技术及性能要求3.1整机性能要求3.1.1噪声标准: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db(A);机房噪声:符合国家标准或优于国家标准;平层精度:≤±3mm。3.1.2故障率: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每台电梯每年故障次数≤2次(常规易损件的定期性更换不计入故障次数),该指标将在电梯交付使用后每月进行考核,如达不到投标时作出的承诺,超出两次后,采购人每次将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3.1.3启、制动及额定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觉,运行曲线平滑,运行效率高。启、制动平均加、减速度应能在0.7m/s2-1m/s2之间可调,加速度变化率应在1.0-1.2m/s2。3.1.4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启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小于0.3秒。3.1.5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的振动加速度≤15cm/s2;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10cm/s2。3.1.6门动行效率:在开关门噪声≤50db(A)时,开、关门时间:基准开门时间≤2.5秒,关门时间≤3秒。3.1.7轿厢内净尺寸:根据实际井道尺寸按国标提供。3.1.8必须提供关键部件如曳引机、变频器、控制电脑模块、光幕保护装置、主钢绳、随行电缆、开门机系统、限速器、安全钳、逆变器、主电路板的使用寿命指标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1.10提供下列关键部件或系统性能、型号的详细描述:3.曳引机系统;4.控制系统及驱动系统;5.门机系统;(4)光幕保护装置。3.2性能要求除上述特别要求外电梯性能还应符合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3条的基本要求。3.3外观质量要求3.3.1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4条要求。(1)客梯厅门形式为标准中分门,由轿门拖动。厅门、梯门及门套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必须采用单层板,不能使用复合板),门套采用小门套,发纹不锈钢板的厚度≥1.20mm。3.3.2轿厢形式与装饰(1)轿厢:轿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板(必须采用单层板,不能使用复合板)装修,(客梯)轿厢内地板装修采用花岗岩拼花设计。轿顶设空调和紧急出口,轿顶照明、天花板及地面装潢应采用最新的装饰标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2)轿门:均采用发纹不锈钢板(必须采用单层板,不能使用复合板)装修,带154束光幕门保护装置。(4)电梯轿厢发纹不锈钢板单层厚度≥1.20mm(必须采用单层板,不能使用复合板)。3.3.3信号指示装置要求(1)轿厢信号装置:在客梯轿厢右前壁设操纵箱,设有液晶显示器,数字式楼层指示和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还应设有其他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钥匙,及开关门、对讲机、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摸式发光按钮,其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板一体化操作面板。(2)电梯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3)层门信号装置:电梯各层均配4.3"以上数字点阵式显示器,显示楼层数字、运行方向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超时、超载状态),维修状态提示符号等,每层装有发纹不锈钢超薄型无底盒外呼装置,触摸式/微动式上/下召呼按钮,控制按钮应与数字点阵式显示器分开。3.3.4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装饰要求美观、新颖,具体的式样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3.4控制系统要求3.4.1采用模块化微电脑处理器(双32位CPU或者更高配置)。3.4.2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其信息应在中控显示屏显示。3.4.3控制柜整柜(含主控板和变频器)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3.4.4单台电梯采用单控运行,两台采用并联运行,三台及以上采用群控运行;3.4.5同一梯间的电梯外呼按钮要求具有联控功能。3.4.6监测电梯的运行启停状态、向下/向上运行状态、事故报警状态和远控故障诊断。3.4.7发生火灾时控制电梯降至首层,并显示状态。3.4.8记录各种参数、状态、报警时间、启停时间、累计运行时间及历史数据等。3.4.9电梯控制柜抗雷击干扰应大于等于2kv。3.5拖动系统要求3.5.1电梯均应采用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VVVF)拖动系统;变频器应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3.5.2乘客电梯的曳引机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曳引机采用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绝缘等级为F级,变频器采用变频变压调节技术,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4.5条要求。3.6自动门机系统要求3.6.1门机采用交流永磁同步VVVF变频门机,同步齿形带传动系统。3.6.2门机整机与投标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3.6.3具有开门力矩自调整等智能化功能,能使各层站的开、关门速度保持一致。3.6.4具备门负载检测功能。3.7电梯的功能要求编号名称功能说明1电梯受阻失速保护曳引钢丝绳打滑达到计时器设定的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2轿内反向召唤消除电梯自动运行时,当电梯沿途响应完最后一个轿内指令或层站召唤后,系统自动检查并消除余下的轿内指令3轿内运行方向指示在轿厢内用箭头表示电梯的运行方向。4层站方向指示及到站提示层站箭头(具体显示方式由采购人确定)表示电梯的运行方向,并在电梯到站时发出声光提示或提示音。采用群控运行的电梯在电梯到站时发出声光提示,具体显示方式应由采购人确认后再安装。5关门按钮响应答灯当关门按按钮时,按钮内指示灯会亮。6换向重开门电梯门开状态,前行方向上没有轿内指令和层站召唤,且该层站的相反方向的层站召唤已被登记,电梯关门后立即重开。7门负载检测如果电梯门不能正常的打开或关闭,门将会朝相反方向动作。8开门按钮响应指示按下开门按钮时开门按钮灯同时点亮。9开门受阻控制如果电梯开门受阻,立即关门。10自动调节开门保持时间按照召唤是层站召唤或轿厢召唤的区别,自动调整保持开门的时间。11轿内应急照明当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立即提供轿厢照明。12即时关门电梯停站开门后,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关闭。13警铃紧急时,连续按下轿内操纵箱紧急按钮,装于井道的铃会鸣响。14检修操作供维修人员使用的检修运行模式。15五方通话装置紧急时,轿厢内或轿顶或底坑的人可以通过该装置与机房或监控室的人通话;除电梯机房到监控室的外接电缆外,其他随行五方通话电缆均由中标人配置到位。16强制关门如果电梯门保持打开的时间超过了预定时间,临时性强制功能自动工作,从而把门关闭。17开/关门受阻反转装置当电梯在开/关门过程中,受到外来的阻力,且该阻力超过一定的数值时,电梯门将往相反方向动作。18电子连续称重启动电梯根据轿厢内的负载,调整启动力矩,以使电梯启动平稳。19次层停靠电梯到达目的层后,若轿厢内不能完全开启,则关门前行到下一站,直到门能完全开启后,恢复正常运行。20超载报警轿厢超载时,电梯保持开门并轿厢内蜂鸣器鸣响。21带召唤按钮层站位置显示电梯在自动状态下,可以进行召唤登记,并且显示轿厢位置与运行方向。22重复关门若关门受阻,电梯就会重复关门动作,直到杂物被清除。23安全停靠电梯因故停在门区外时,控制器进行安全检测,若符合启动要求,则电梯就近停层开门。24停层开门电梯停层后自动开门。25轿厢照明自动关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召唤信号登记,轿厢内的照明会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26轿厢风扇自动关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召唤信号登记,轿厢内的风扇会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27消防应急功能消防开关启用后,所有召唤均被取消,指定电梯立即返回指定层站,为救援,电梯只应答轿厢召唤。28双击取消按钮双击取消楼层按钮。29快开门采用快开门。30无障碍设计无障碍电梯须按标准进行配置。31轿厢空调恒温控制轿厢空调可实现(可调)恒温运行。32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门开启与关闭期间,红外线光束探测到乘客和物件,门将自动停止关闭动作,以保证乘客安全。33自动再平层当电梯运行到目的层站后,由于乘客进出电梯,可能会使钢丝绳产生伸缩,导致电梯超出平层范围,此时电梯将以蠕动的速度在开门状态下运行,使电梯重新平层,补偿因钢丝绳伸长而引起的平层误差。34故障电梯自动分离当并联或者群控中的一台电梯发生故障时,会自动脱离系统以保证其他电梯的正常运行。35防捣乱功能如果同时按下多个按钮或在短时间内按下多个按钮,则会取消所有轿厢呼叫。36禁止反向运行登录轿厢呼叫与轿厢实际运行方向相反时,反向轿厢呼叫无法登录。37门的异常检查装置如果轿厢门在预定时间内应开而不开或不完全开启时,轿厢门会自动关闭,再应答其他呼叫。如轿厢门在预定时间内应关而未能关闭时,将会重复关闭动作以清除地坎上的障碍物。38基准层返回当下列条件满足时,轿厢自动返回基准层,开门待机:(1)应答最后呼叫后在设定的时间内没有其他呼叫;(2)在其他轿厢正在返回基准层途中;(3)在基准层上没有其他轿厢停靠。(4)在群控中以最短时间达到基准层响应。39开门警报电梯运行中或停止在平层区以外时,如果有人在轿厢里强行扒门,则轿顶蜂鸣器会发出连续的报警声以示警告,如果电梯运行中报警声已经响起,乘客却继续扒门,导致门被打开,则电梯将保护性停车,直到确认门关上后启动。40无障碍电梯标准配置无障碍电梯设低位操纵箱、扶手、盲人按钮及轿厢后壁安装镜子,并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41匹配功能楼层定位控制要与智能化相配合。42停层控制在使用过程中,根据采购人需求可以设置为只停单数、双数层或只停某层,不再另行计取相关费用。43语音报站功能(垂直电梯均须具备此功能。)在轿厢内语音提示到站楼层。44电梯运行监视用信号输出接口从轿厢到电梯机房敷设随行监视电缆及预留接口。免费提供电梯运行监视账号及密码。45监控视频电缆含接口从轿厢到电梯机房敷设随行监控视频电缆及预留接口。46运行监控根据相关规范配备,硬件所有权,系统软件永久无偿使用。47轿厢空调根据电梯规格型号配置电梯除必须具备以上功能外,还应满足相关电梯国家标准对功能的要求,投标电梯如有其他特殊功能、附加功能及优惠条件可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3.8电梯其他要求3.8.1中标人应负责实现电梯五方对讲功能的建设,包括底坑、轿厢内、轿顶及安保管理中心的对讲设备及连接线路的材料供应、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其中电梯机房至安保管理中心的对讲线路由智能化承包单位负责实施,中标人负责配合及提供安保管理中心的合并式对讲话机。电梯集中对讲系统的要求:3.8.1.1消控室主机要求集中式;3.8.1.2轿内对讲报警装置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3.8.1.3应采用双向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3.8.1.4在启动此对讲系统之后,应不必再做其它操作;3.8.1.5对讲报警装置的电源该装置的供电应来自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3.8.1.6监控中心对讲主机设置于消控中心,在操作台上平放;3.8.1.7中标人提交电梯对讲系统深化图,负责施工,包括弱电桥架或钢管施工、穿线等,并负责线路验收、出具书面确认文件。3.8.2中标人应负责实现电梯消防联动迫降功能的实现,并需配合相关施工单位工作。3.8.3中标人提供的随行电缆中应包含用于轿厢监控的专用铠装视频线缆。3.8.4电梯轿厢监控线缆:轿厢视频监控系统分界点为电梯控制柜接线端子板,由智能化承包单位接线(含轿厢监控设备),电梯控制柜至轿箱吊顶之间的电梯专用综合线缆由中标人负责。3.8.5电梯轿厢应为监控摄像机提供电源。3.8.6中标人应无条件恢复原有智能化系统、轿厢内监控摄像机安装开孔、摄像机电源供应、摄像机字符叠加的施工等工作。3.8.7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电梯内弱电系统设备施工,包括配合弱电系统专用随行电缆的敷设、弱电系统设备的开孔,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电梯井道信号覆盖等相关工作。3.8.8电梯的顶层高度为设计预留尺寸,可合并规划,请投标人结合产品进行调整,若需要调整顶层高度,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若无相关说明文件,将视为不调整顶层高度。3.8.9井道圈梁现场设置情况如下:投标人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考虑由于现场电梯井道圈梁、门洞过梁设置与电梯中标产品要求不符时所采取的调整、补救措施等费用,此部分的所有费用(含材料、安装费)由中标人负责并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3.8.10投标产品中涉及技术配置,包括以下配置应明确:裸轿箱高度、一体化面板款式、主电脑板型号与产地、变频器型号与产地、门机型号与产地、轿箱不锈钢材料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技术清单;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由制造商签订以上配置的责任书,承诺上述配置的真实性,承担以上配置与合同不符的全部责任,承诺以上到货部件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按每台电梯/每部件赔偿采购人5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并按原投标配置进行供货。3.8.1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预留二次装修厚度及负荷,并无条件为电梯二次装修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配合,且保证装修完成的电梯通过验收,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里,投标人应综合考虑。3.8.12中标人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采购人以及负责维保的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包括中标人定期举办的培训班),以保证售后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3.8.13电梯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与所投电梯整机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制造商。3.8.14投标电梯制造商自有或者租赁的试验塔需大于等于150米。电梯其他要求按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规定。4、技术人员配备要求4.1中标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2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证书作业项目代码为T1或T2或T)的技术人员。4.2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施工、安装人员,保证7部电梯同时施工,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5、安装施工要求5.1中标人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并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若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按本项目的相关约定处理。5.2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与相关单位互相协调配合,充分考虑现场的各种客观因素。按照厦门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进行现场维护,对所有设施均有责任进行防护和爱惜,造成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不得对周围环境和设备造成破坏和污染。5.3中标人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确保能正常使用,并按采购人指定的日期及其指定的数量进场,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若在施工现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其数量缺少或出现设备的性能、规格与招标文件承诺和施工组织方案所用的机械设备不相符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整改到位。5.4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周围边界隔离带、安全防护网,并符合采购人要求和厦门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条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中标人应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等负责,并全部承担因本项目实施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违规受处罚等所带来的经济及法律责任。5.5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周围环境免遭污染。对于施工中产生的污染,需及时清除。现场物品个别确需移动和破损的需经批准,在施工完成后须恢复原样。5.6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提供的施工工艺规范及相关规定,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需暂停施工,由此对工期造成延误,中标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7中标人须将旧电梯进行拆除,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中,应与采购人的上班时间做好协调,尽量减少施工给采购人带来的不便。5.8实际施工中,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24小时之内)影响工期时,中标人须充分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一周内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48小时、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5.9实际施工中,中标人应合理安排电梯使用要求,服从采购人调配。5.10安装、维修所需工具、辅助用具由中标人自行配备。5.11在项目安装实施或维保过程中,必须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和公示牌等安全保护措施。实施或维保期间进入轿顶、井道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进入底坑时必须配戴安全帽。5.12中标后,承担所指派安装或维保人员的安全责任,进入采购人现场保证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确保安装或维保人员自身和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6、工程质量要求6.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6.2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且还须通过主管部门的检验、验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6.3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6.4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5中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7、技术响应要求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货物的品牌、制造商、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信息,并在报价部分明确各项货物的报价。7.2投标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若所提供的系统性能及设备指标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7.3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投标人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7.4投标人除根据本章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技术响应及佐证材料外,还应根据技术项评分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7.5投标人应根据技术项评分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方案,如现场踏勘报告、新电梯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措施、施工质量提供的技术组织措施、紧急情况应急方案、电梯安全宣传、电梯应急演练方案等。7.6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要求和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7.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7.8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投标人中标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7.9投标人应明确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更换 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