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大安市商务局(大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



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按照本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要求的获取时间和方式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2号
项目编号:0773-2541GNJLFWCS073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0.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5万元
服务需求:

服务内容
用途
面积(平)

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粮商领域大跨度结构经营性场所建筑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现场查勘、检测出具鉴定报告。
结构安全性鉴定
200985.28

详见第八篇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之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服务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网上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启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0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执行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采购操作流程:服务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服务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进行响应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服务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上同时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等。
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大安市商务局
地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系人:刘雨莉
联系方式:1370437519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武娜、高欢
电话:0431-81150785

8.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娜、高欢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定稿--二次.doc387.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大安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09: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01

预算金额
¥80.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娜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150785

采购单位
大安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安市育才西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6-5054023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2-2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1-81150785

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项目编号:0773-2541GNJLFWCS07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大安市商务局目录第1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2篇服务商须知第3篇响应资料表第4篇合同通用条款第5篇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第6篇合同格式第7篇服务需求一览表第8篇服务需求第9篇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二次)项目概况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按照本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要求的获取时间和方式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2号项目编号:0773-2541GNJLFWCS07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80.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0.5万元服务需求:服务内容用途面积(平)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粮商领域大跨度结构经营性场所建筑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现场查勘、检测出具鉴定报告。结构安全性鉴定200985.28详见第八篇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之内完成全部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服务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启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0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本项目执行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操作流程:服务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服务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进行响应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服务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五、开启1.时间:2025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01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上同时发布。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等。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大安市商务局地址:吉林省大安市联系人:刘雨莉联系方式:1370437519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联系人:武娜、高欢电话:0431-81150785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娜、高欢联系电话:0431-81150785第二篇服务商须知目录A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服务商3合格的服务4磋商费用B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6服务商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C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使用的文字和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10响应文件格式11报价12货币13服务商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件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D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E响应文件开启与竞争性磋商22响应文件开启23评审和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4响应文件的澄清25响应文件的初审26竞争性磋商27评审的原则和标准F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的准则29资格后审30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服务内容的权利31成交通知32签署合同33履约保证金34成交服务费服务商须知A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合格的服务商:2.1应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合格服务商的全部要求。2.2服务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还需要将以下材料放入响应文件中,证明其资格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服务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1.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服务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相关证件。3合格的服务3.1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中所规定的内容。3.2拟供服务的相关材料如非中文文本视为无效。4磋商费用4.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服务商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B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二篇服务商须知第三篇响应资料表第四篇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篇合同通用条款响应一览表第六篇合同格式第七篇服务需求一览表第八篇服务需求第九篇附表5.2服务商应认真、全面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服务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服务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根据第25款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6服务商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服务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服务商和其他有关服务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服务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质疑材料。6.3服务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发布的有关磋商文件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澄清、修改及补充均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容相矛盾时,以后期的文件为准。7.2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介上发布变更公告。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变更后的磋商文件发布至原公告媒介;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C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使用的文字和单位8.1响应文件所有部分均应以中文编制。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9响应文件的组成服务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以下部分:9.1商务部分:1)首次报价一览表和按照本须知第15款规定提交的磋商保证金2)响应文件、磋商分项报价表(按照本须知第10、11和12款要求填写)3)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2款要求出具)4)服务说明一览表5)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7)磋商文件内要求的其它文件9.3服务内容部分:1)按照本须知第14款对磋商文件的书面应答,包括全部的各项服务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辅助内容及进度安排,以及服务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服务商应响应磋商文件。在此前提下,还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单列于“服务商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同时应说明对其它服务内容的影响。如有任何优惠条件,须在首次报价一览表中阐明,评审时方将予以承认。9.4服务商须以上述顺序编制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格式10.1服务商应填写磋商文件中第九篇“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和磋商分项报价表”中的各种表,注明提供服务的人员、设备、消耗品数量等及其价格;并按上述表格格式填写。11报价11.1服务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磋商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服务的单价,分项合计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与分项总价或服务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本磋商文件所列的全部条款凡涉及报价的,服务商均应在报价中计列,服务商的报价采购人认为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的结果。除非另有规定,服务商在报价分项价格表上所填的价格在稍后的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固定的不可磋商的报价将根据第25条规定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11.3服务商承担服务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1.4磋商分项报价表可以参照下列项目填写:1)服务的人员费用;2)服务所用设备价格;3)服务所用消耗品价格;4)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注:凡是需要进行项目培训的应为服务现场培训。如需要去服务商处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包含在报价中,既不列入政府采购项目支出。)5)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6)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7)对于服务商所提供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30号)文件规定执行。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自主创新产品也包含非自主创新产品的,只对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8)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提供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注:如符合以上情况的产品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颁布相关资质证明。*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0)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价格扣除的依据,第5)至8)条提供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第9)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0)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11)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B、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货币12.1响应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及磋商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形式标价的将予以拒绝。13服务商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13.1根据第13.2款规定,服务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服务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服务商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服务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1.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服务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本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14.1服务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14.3为说明第14.2中的规定,服务商应注意磋商文件在服务需求中所指出的服务需求。服务商可提出替代方案,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服务需求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5磋商保证金15.1根据第9.1款规定,服务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第三篇响应资料表”中要求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15.2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服务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3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8万元;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收款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901478010801行号:30824100003915.4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按第25款规定予以拒绝。15.5未成交的服务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5.6成交的服务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的服务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及成交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7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后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如果服务商在第16.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成交服务商如果:ⅰ未根据第32款规定签订合同;ⅱ成交后未按第33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响应文件将在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后90天内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服务商不得要求更改、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服务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服务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服务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响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服务商应按照本须知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逐项逐条响应磋商文件并使用下载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17.2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服务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政采云)”及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服务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服务商不利的评审由服务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服务商自行承担。17.3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7.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文件加盖CA签章时,请勿遮挡文件中关键信息。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服务商负责。17.5评审前准备17.5.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17.5.2各服务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服务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17.5.3服务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7.6其他说明17.6.1服务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17.6.2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九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服务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7.6.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服务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7.6.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服务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D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服务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拒收。1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向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服务商发出磋商邀请;服务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或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推送的通知后才可以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最后报价。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拒收。19.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服务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根据第19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1.3服务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第16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21.4服务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第16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15.7(1)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1.5不论成交与否,被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经服务商确认的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与内容。E响应文件开启与竞争性磋商22响应文件开启22.1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服务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服务商在开始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服务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22.2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服务商的首次报价不进行公开宣读。22.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记录,记录包括服务商名称、报价、是否有磋商保证金等。23评审和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3.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成交的服务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均不得向服务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服务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报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请服务商澄清其报价内容。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开启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恰当地签署;有否计算错误;是否大致编排有序等。25.2根据26款规定对报价展开竞争性磋商之前,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报价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所谓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指的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性质等,或指与磋商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采购人的权利和服务商的义务,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服务商将不公平。竞争性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响应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25.3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报价,服务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25.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5.5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在磋商之前应对服务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服务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参加磋商的资格将被取消,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25.6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服务商在磋商开始前相应的名次排列。25.7响应文件开启结束,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服务商若不符合下述要求中任何一项,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转授权书的;(4)服务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服务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竞争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初审表检查内容服务商资格性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服务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1.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服务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磋商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商务和服务需求进行应答,详细填写“服务内容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提交的磋商价格为非可调整的价格符合磋商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服务商不存在串通行为;未出现下列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结论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详细评审表项目名称计分原则分值商务部分(40分)人员配备(26分)项目组成员每有一名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每有一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满分2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21项目组成员拥有注册类结构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5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满分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5企业业绩(14分)近三年(2022年至今)承担过与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4服务部分(38分)技术方案(12分)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认知和总体技术方案的阐述,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流程;2、工作方案;3、工作部署;4、服务难点分析;5、服务内容制度;6、服务解决措施等,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内容得2分,内容有缺失的得1分,满分12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2项目管理机构合理性(10分)针对实际情况,结合提出的服务方案,提供完备的技术人员配备,提供人员清单并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10人(不含)以上得10分,10人-7人(不含)得6分,7人-3人(不含)得3分,3人及以下得0分。10应急方案(10分)提供应急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应急机构情况;2.应急小组配置;3.应急时间; 4.应急流程;5.应急措施等,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内容得2分,内容有缺失的得1分,满分10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0质量保证措施(6分)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具备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充分体现对本区相关情况的了解;2、保障服务方案的科学、高效的方式或依据等,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内容得3分,内容有缺失的得1分,满分6分,未提供的得0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6优惠及服务(12分)优惠条件(6分)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合理、实质的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6服务承诺(6分)采购人可接受的合理的服务承诺,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6报价部分(10分)响应报价(10分)1、评审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服务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计算服务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1026竞争性磋商26.1在初审的基础上,由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服务商进行竞争性磋商。26.2磋商小组将在根据第25款得出的响应性报价基础上与各服务商展开磋商。26.3磋商的基础是服务商须知第11款规定的报价。26.4磋商小组在磋商中,除与服务商就价格方面进行磋商,磋商内容还可包括下列方面:(1)响应文件中报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2)付款方式及价格风险;(3)所投服务内容的偏差、服务范围的偏差的调整;(4)核实服务商在类似项目上的资质和业绩;(5)合同履行和合同仲裁。26.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7评审的原则和标准27.1评审原则:1)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2)资格审查合格的服务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性磋商;3)对所有服务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4)评审过程中坚持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27.2评审标准:1)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完整,且无诚信不良记录;2)已交纳足额磋商保证金;3)报价合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最低报价并非成交的唯一标准;4)服务计划安排得当,配置较完善,且满足采购文件服务需求方面的要求和服务期限。F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的准则2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服务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服务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响应程度优劣顺序推荐。28.2除第31款规定外,磋商小组将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28.3根据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4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服务商最终成交。29资格后审29.1在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下,磋商小组将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文件的评审得分最高的服务商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29.2审查将根据服务商按照第13款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磋商小组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服务商的财务、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29.3.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服务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否决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将对下一个评审得分次高的的服务商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30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服务内容的权利30.1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响应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对服务予以增减,并以原来的单价进行计算。31成交通知31.1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服务商。31.2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服务商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服务商,而不提原因,并按第15款规定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1.3成交商接到成交通知后,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成交服务费的缴纳凭证,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足额缴纳,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商自行承担。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署合同32.131.1采购人与成交服务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拖延或拒绝签署合同。33履约保证金:无34成交服务费34.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预算的1.5%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4.2成交服务商如未按第34.1款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5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中发现服务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串通行为,相关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并在评审报告(评标纪要)中准确记录。35.1两家以上(含两家)服务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同错误三处以上(含三处);35.2两家以上(含两家)服务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35.3两家以上(含两家)服务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35.4服务商串通的其他情形。36其他要求:36.1服务商应对“服务需求”的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第三篇响应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二篇“服务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 内 容总 则1采购人名称:大安市商务局项目名称: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项目编号:0773-2541GNJLFWCS07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邮编:130000联系人:武娜、高欢电话:0431-81150785响应文件的组成15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8万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后二十八(28)天内有效。服务商应在磋商采购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应当从服务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16.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九十(90)天响应文件的递交1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01。19.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与评标22.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01。授予合同2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30.1数量增减变更:10%。32采购人有权按照自行选择的方式签署合同第四篇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年月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甲方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合同项目1.1.1合同服务清单:1)2)3)本合同总价含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服务。2.合同总价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该合同总金额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3.合同组成详细价格、服务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响应文件、澄清记要、成交通知书、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服务要求5.服务的验收5.1服务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服务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软件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软件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此部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作书面承诺并加盖服务商公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付款方式:7.不可抗力7.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7.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8.索赔8.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8.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9.违约与处罚9.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9.2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9.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9.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9.5乙方未能提供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10.合同终止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11.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12.其他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账户:第五篇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说明:1)服务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作为响应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未提供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并简述偏离内容。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1合同项目2合同总价3合同组成4服务内容5服务的验收6付款方式7不可抗力8索 赔9违约与处罚10合同终止11法律诉讼12其 他服务商授权人签字(公章):日期:第六篇合同格式(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磋商文件3)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分项报价表4)服务条款5)服务内容偏离表6)商务偏离表7)成交通知书2.合同服务范围和条款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相一致。3.服务内容服务和数量详见“服务说明一览表”。4.合同总额RMB:,详见磋商分项报价表。5.付款条款:见合同条款6.服务期限和地点:7.合同生效买方:卖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买方签字盖章:卖方签字盖章:第七篇服务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项目编号:0773-2541GNJLFWCS0733服务名称数量服务要求备注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1项详见第八篇无1、付款方式:交付鉴定成果后,并按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后支付全部费用;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之内完成全部工作;3、服务地点:大安市商务局指定地点;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5、验收需交付的成果:交付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一式四份。第8篇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大安市粮商企业大跨度结构安全鉴定项目,合计面积200985.28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检测为准。二、服务内容招标范围:检查内容包括结构布置、构件钢筋配置情况检测、构件截面尺寸检测、外观质量等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粮商领域大跨度结构经营性场所建筑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现场查勘、检测出具鉴定报告。服务内容用途面积(平)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粮商领域大跨度结构经营性场所建筑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现场查勘、检测出具鉴定报告。结构安全性鉴定200985.28三、依据标准1、综合鉴定标准:(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19)。2、检测规范:(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3)、《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3、设计规范:(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4)、《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等。注:以上为实质性需求,不接受负偏离。第九篇附表目录1.响应文件格式2.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3.磋商分项报价表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5.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响应文件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的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和包号),签字代表(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服务商(服务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响应文件:1)首次报价一览表;2)磋商分项报价表;3)服务内容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7)资格证明文件;8)磋商文件中服务商须知要求的所有文件;9)金额为的磋商保证金(金额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0)所附服务分项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全部服务的总价为_______(大写)。11)服务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2)服务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函和修改文件(若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服务商完全清楚其应放弃提出一切引起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13)自响应文件开启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14)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规定时间和日期后,服务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方没收。15)服务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字或资料,并对采购人可能不接受最低价成交及任何服务商表示理解。1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服务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人签字:2.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商名称(公章):服务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磋商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合计:大写 ;小写¥注:2)9.1.1.首次报价一览表一式一份;2)9.1.2.货币为人民币;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9.1.3.服务单价及服务总价的报价方式为服务送交合同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含安装费等在内的综合价;2)9.1.4.报价(服务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他税;服务商授权人签字:日期:3.磋商分项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商名称(公章):序号报价项目内容和标准报价备注12345678其它费用合计服务总价注:1.价格应按照服务商须知第11款的要求报价。2.设备列表中的报价请参照磋商文件第八篇服务需求列出的清单,按给出的格式报价。3.服务商应承担全部服务及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磋商过程中全部以人民币报价,本磋商文件所列的全部条款凡涉及报价的,服务商都应在报价中计列,服务商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的结果,且该报价为固定价,成交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价格不变。4.分项报价的单价为服务到合同指定地点,含所有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服务商授权人签字:日期: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12345678说明: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方式、违约赔偿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采购人要求服务商认真填写本表。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服务商授权人签字:日期:5.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商名称(公章):序号品目号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偏离偏离说明注: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差异之处,均应统一汇总说明到“偏离表”中。服务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响应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另作偏离说明,或者说明中未涉及的内容,即视为服务商完全接受,一旦成交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提出附加条件。服务商授权人签字:日期: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单位名称:地址: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果是,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一并公示,如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服务商虚假承诺本声明函,成交的服务商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署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未成交服务商视为其虚假响应,并将此虚假响应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处理。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服务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9.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附件下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pdf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