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 宿舍家具招标公告(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5)



项目概况

受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XMZS[GK]2025015、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5015
项目名称: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85,850.00元

采购包1(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5,8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85,8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10800-组合家具
1785850
191(套)

本次采购范围为8号学生公寓的宿舍家具,共需采购191套家具。每套家具包括: 上下组合三人宿舍床2套; 行李置物架2个; 床板6片; 爬梯2座; 定制储物柜(6人)1座; 鞋架1座; 三人位电脑学习桌2张; 学习椅6把。 材料质量:所有家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异味,无有害物质超标,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结构稳定性:家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床架、桌椅等承重部件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长期使用不松动、不变形。 耐用性:家具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能够适应学生频繁使用和日常磨损,使用寿命长。 安装时间:所有家具需在2025年秋季新生开学前完成安装调试,确保学生入住前能够正常使用。
1,785,85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家具交付与安装,减少对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或招标文件附件(若有)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2)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3)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上年度(指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30 至 2025-05-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21 13: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样品。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采购标的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所列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钟路4566号
联系方式:0592-7769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2-2297851、2200055、2297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伊婷、曲昕、罗焱
电话:0592-2297851、2200055、229786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350201]XMZS[GK]202501520250425001)-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5015项目名称: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采购包: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投标人名称: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最高限价计量单位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单价数量,总价上下组合三人宿舍床{供{供{供{供{供,{=总,{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应{=总价/数,应商响1,商响应}-量}元382.0000座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行李置物架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应{=总价/数,应商响2,商响应}-量}元382.0000个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应{=总价/数,应商响3床板,商响应}-量}元1146.0000块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应{=总价/数,应商响4爬梯,商响应}-量}元382.0000座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定制储物柜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应{=总价/数,应商响5,商响应}-量}元191.0000座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应{=总价/数,应商响6鞋架,商响应}-量}元191.0000座应}应}应}应}应}应},应}元学习桌(三人位){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应{=总,应商响{供应价/数7,商响应}-量}元382.0000张应}应}应}应}应}应},应}元-第1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供产地{供是否节能产品{供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最高限价单价{=总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应商响1上下组合三人宿舍床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价/数量}元382.0000座应}元2行李置物架{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382.0000个{供应商响应}元3床板{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146.0000块{供应商响应}元4爬梯{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382.0000座{供应商响应}元5定制储物柜{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91.0000座{供应商响应}元6鞋架{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91.0000座{供应商响应}元7学习桌(三人位){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382.0000张{供应商响应}元8学习椅{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146.0000{供应商响张应}元备注:无签章:时间:年月日合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5015项目名称: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采购包:1(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178585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页-(一)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参考图片技术参数1上下组合三人宿舍床3950*910*2150格★两侧立柱顶盖★两侧立柱横截面843★两侧床脚套结构图★横梁横截面中间立柱横截面园★中间立柱项盖★中间立柱底盖400280三400★楼梯踏板图un规格:3950×910×2150mm尺寸允许误差±5mm;1.1、工艺与结构:公寓床铁床架为全拆装式特制专用设计,主体部分所有连接点使用三位卡扣式设计,钢材采用达到国家标准的优质冷轧钢。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制作,焊道均匀,无假焊、漏焊、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并保证无脱焊、虚焊及焊穿等现象。所有钢制部件表面均要求经除锈、酸洗、磷化后,外表采用聚酯环氧粉末喷塑,采用高压静电喷涂,表面光亮平整,无颗粒,渣点、颜色均匀1.2、铁架床材质说明:(1)立柱:床两侧床立柱:床立柱整体外形呈“L”型,截面外边尺寸为80mm×52mm(±1mm),采用厚度1.2mm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成型,封闭式异型管,表面带5条加强筋,使整体更加稳固。(具体详见床立柱结构图);中间立柱采用截面外边尺寸为60*60(±1mm),采用厚度1.2mm十五角异形钢管,中间床立柱有3个宽度14mm的U形槽及1个跨度为20mm,深度15mm的L形直角槽,型材采用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成型,封闭式异型管(具体详见床立柱结构图);(2)床横梁:床横梁管材截面外边尺寸为77mm×41mm(±1mm),采用厚度1.2mm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成型,封闭式异型管;整体外形为凸字形状,其在床横梁上冲孔,床横档直接插入,牢固且不存在掉落隐患(详见床横梁结构图)。(3)单人床床头下拉杆采用:20*50*1.2mm方型钢管;(4)床连接件:采用热轧钢板,与床长横梁两头焊接一体,两侧床挂钩厚度≥2.0mm、长≥202mm、宽≥25mm厚。带有≥3个突出卡齿,与立柱的挂钩孔连接后紧密不摇晃。其外形尺寸25*202*2mm。中间床挂钩连接件采用热轧钢板冲压成型。厚度≥2.0mm、长≥194mm、宽≥45mm。带有≥3个突出卡齿,与立柱的挂钩孔连接后紧密不摇晃。其外形尺寸45*194*2mm。(详见结构图)(5)上下床靠头:外框选用圆管22*1.2mm;内部横管选用圆管19*1.0mm焊接而成。(6)床横撑:选用5根25*25*1.0mm方管与床长横梁孔位配合。(7)床护栏:床护栏高度为320mm高,前护栏选用25*25*1.2mm方管,内部竖管选用圆管19*1.0mm;内部横管选用20*20*1.0mm方管焊接而成,正面前护栏挡板基材采用绿色环保E1级18mm厚中纤板双面贴三聚氰胺板(8)中立柱顶盖采用钢制盖与床立柱焊接在一起,不易脱落。立柱底采用PP塑料材质外套脚套防水,防潮。PP塑料脚套为模具注塑一次成型,不得采用3D打印及NC机械加工。中立柱底脚套规格64*64*42mm;(具体详见床立柱顶、底盖结构图)▲(9)环保要求:需提供“宿舍床”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项目:1)双层床类强度和耐久性7项(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安全栏板静载荷试验;②床铺面垂直向下静载荷试验;③床铺面耐久性试验;④梯子及其附件强度;⑤踏脚板冲击试验;⑥框架和紧固件耐久性试验;⑦上层床或下层床的紧固件);2)力学性能(双层床类稳定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3)≥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金属表面耐腐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金属表面耐腐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2行李置物架600宽(1)长边两侧采用≥25×25×1.2mm方管,内部采用≥φ16×1.0mm圆管,短边两侧采用26×26×1.2mmU型槽卡扣,可活动拆卸,经过折板机一体成型,管材经过酸性、磷化、除油、防锈处理后高温静电烤漆处理。(2)置物架深度600mm,置物架顶部离地90mm,置物架与底部床横梁内空为320mm,且中部有两根25×25×1.2mm方管支撑落地,承重力增强,用于学生放置行李箱或其他物品。(3)28寸行李箱尺寸为31CM(厚)*46CM(宽)*70CM(长),置物架与底部床横梁内空为32CM,故置物架建议放置20-28寸行李箱最为合适。3床板1900*810*15mm3.1、采用5至7片杉木实木板,厚度15mm,机械组成双面抛光不带皮。3.2、床板底用4根40×30mm实木方连接杉木板,整体制作牢固可靠。3.3、木材均经过脱水、脱胶、防腐防虫处理,木材干燥≤9%的含水量,表面无裂纹、缺口、虫洞、朽木等,面板纹理自然。▲3.4、环保要求:需提供“实木板”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密度:检测结果≥0.3g/cm3;(2)含水率:检测结果≤10%;(3)甲醛释放量(9-11L干燥器法):≤1.4mg/L;(4)人造板防霉性能:检测结果为0级(强防霉级);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4爬梯标准F4.1、床梯框架:20*40*1.2mm椭圆管4.2、床梯踏板:400*90*1.5mm厚异型踏板,钢制防滑脚踏采用模具一次冲压成型,厚度1.5mm,脚踏中部配有内嵌式船形塑料轮胎纹防滑脚垫,规格280×40×3mm,防滑垫固定在踏板上。踏板左右两边共18个凸起圆点与靠人前端三条凸起横线,按摩且防滑,不得采用3D打印。4.3、整套产品须经过除油、酸洗除锈、中和、表调、磷化处理;表面静电喷塑涂装,光泽度、硬度、冲击强度、附着力和涂层要符合国家标准。整体动态承重力大于300公斤,静态承重重力大于400公斤;钢管焊接除表面波纹应均匀,焊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和飞溅、保证无脱焊、虚焊、焊穿等现象,贴角焊缝厚度应≥3mm,所有焊缝必须满焊,不能采用点焊,以确保产品强度好,造型美观;4.4、楼梯踏板圆弧边朝外,直边朝内床,防止学生磕碰,更加安全。▲4.5、环保要求:需提供“塑料部件”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邻苯二甲酸酯:(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DBP、BBP、DEHP、DNOP、DINP、DIDP)≤0.1%;(2)重金属:(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可溶性铅≤90(mg/kg);②、可溶性镉≤75(mg/kg);③、可溶性铬≤60(mg/kg);④、可溶性汞≤60(mg/kg);(3)抗菌性能要求(其它材料覆面的家具):(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当抑菌率不小于90%时,表示样品具有抗菌效果;当抑菌率不小于99%时,表示样品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4)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检测结果为0级;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5定制储物柜800×500×1800mm5.1、基材:采用绿色环保E1级18mm中纤板双面贴三聚氰胺板,甲醛释放量少于<9mg/100g),背板5mm,经过防虫、防腐等处理,各项技术指标均应达到国家标准。5.2、封边:优质同板色1.5mm厚PVC封边,采用全自动高温热熔封边技术,封边牢固不易脱胶,具有防水、防污特性。5.3、五金配件:采用优质合页,柜门合页采用隐藏式卡槽合页,使柜体美观,耐用,各部位安装结构严密、牢固、可靠、平稳;5.4、柜门做斜切式免拉手,防止磕碰,方便校方维修管理,减少学生因维修问题的反馈。▲5.5、环保要求:需提供“定制储物柜”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力学性能(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柜类强度和耐久性:需包括但不限于搁板定位试验、搁板弯曲试验(挠度值≤0.50%)、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顶板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挠度值≤0.50%)、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挠度值≤0.50%)、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跌落试验、拉门垂直加载试验、拉门水平加载试验、拉门猛关试验、拉门耐久性试验(≥40000次)、门锁插销的强度试验、锁具插销装置耐久性试验(≥5000次),且技术要求均须满足:a)所有零部件无断裂或豁裂;b)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c)所有零部件应无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d)五金连接件应无松动;e)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便;f)零部件无明显位移变化。②、非固定柜加载稳定性:需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部件打开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活动部件关闭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且检测结果须为“无倾翻”。③、非固定柜空载稳定性:需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部件打开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活动部件关闭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且检测结果须为“无倾翻”。④、柜类稳定性:a)搁板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搁板应无倾翻;b)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搁板应无脱落。(2)安全性要求(结构安全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活动部件间距离≤5mm或≥25mm。(设计要求除外)(3)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450小时,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10级。(4)抗菌性能:抑菌率(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枯草芽孢杆菌:≥99%;②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99%。(5)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①产黄青霉:检测结果须为0级;②球毛壳霉:检测结果须为0级。(6)有害物质限量(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甲醛释放量(9-11L干燥器法):≤1.4mg/L。▲5.6、环保要求:需提供“三合一连接件”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中性盐雾:≥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2)品质属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元素)镉、铅、铬、汞、锑、钡、硒、砷八种可迁移金属元素;▲5.7、环保要求:需提供“铰链”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中性盐雾:≥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2)耐久性≥80000次并要求试验后:a)所有组件或结合处不应断裂;b)通过手触压证实,用于紧固的组件不应松动;c)所有组件不应有影响正常运作的变形或磨损;d)固定组件不应松动;e)所有组件的功能不应损害;f)杯状暗铰链及其组件应能正常工作;以上检测项目评定结果须为符合或合格。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6鞋架800*480*600mm6.1、支撑架:立柱采用38×38×1.0厚方管制作,横梁采用30×20×1.0mm方管,内部横管采用20×20×1.0mm方管,内侧加焊固定片,固定片材质为冷轧板厚度≥1.5mm钢板。安装时采用螺丝自下而上将木制部分和支撑钢脚架固定在一起。边框架立柱下必须配置相应的防滑防腐脚垫。管材经过酸性、磷化、除油、防锈处理后高温静电烤漆处理,钢脚架底座避免柜体与地面直接接触具有防水,防潮,增加使用年限。▲6.2、环保要求:需提供“涂层钢架”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外观性能要求(金属件):(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②、喷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2)理化性能要求(金属喷漆(塑)涂层:(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硬度:≥H;②、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③、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3)中性盐雾:≥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4)品质属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元素)镉、铅、铬、汞、锑、钡、硒、砷八种可迁移金属元素;(5)抗霉菌性能:检测结果为0级;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7学习桌(三人位)1915×580×17307.1、主材:采用绿色环保E1级中纤板双面贴三聚氰胺板,经过防虫、防腐等处理,各项技术指标均应达到国家标准,游离甲醛含量达到国家环保E1标准,甲醛释放量少于<9mg/100g),台面厚25mm,其它板厚18mm,背板5mm;7.2、封边:台面直边封边条厚度2.0mm,其他板1.5mm厚PVC封边,采用全自动高温热熔封边技术,封边牢固不易脱胶,具有防水、防污特性;7.3、五金配件:采用优质三节轨道及三合一连接件,经过酸性、磷化、除油、防锈处理后高温静电烤漆处理,各部位安装结构严密、牢固、可靠、平稳;7.4、中间设置两块支撑脚,为了三人拥有平均的独立空间,不会互相打扰。7.5、支撑脚:采用绿色环保E1级中纤板双面贴三聚氰胺板,经过防虫、防腐等处理,各项技术指标均应达到国家标准,游离甲醛含量达到国家环保E1标准,甲醛释放量少于<9mg/100g),板厚18mm。▲7.6、环保要求:需提供“学习桌”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理化性能要求(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金属喷漆(塑)涂层:a)硬度≥H;b)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c)耐腐蚀:无鼓泡产生、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d)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②金属电镀层:抗盐雾18h,直径1.5mm以下锈点≤20点/d㎡,其中直径≥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③木制件表面贴面层:a)耐冷热循环:无裂缝、开裂、起皱、鼓泡现象;b)耐干热:不低于3级;c)耐湿热:不低于3级;d)耐划痕:加载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或表面装饰花纹无破坏现象;e)耐污染性能:应不低于3级;f)表面耐磨性:图案: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g)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3级;h)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2)安全性能要求(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结构安全:a)人体接触或收藏物品的部位应无毛刺、刃口、棱角;b)固定部位的结合应牢固无松动、无少件、透钉、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②有害物质限量:产品中人造板部件甲醛释放量:≤0.1mg/m³。③有害物质限量(产品涂层和覆面层中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镉≤75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溶性汞≤60mg/kg。(3)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连续喷雾≥450小时,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10级。(4)抗菌性能:抑菌率(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痤疮丙酸杆菌:≥99%。(5)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土曲霉:检测结果须为0级。(6)有害物质限量(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甲醛释放量(9-11L干燥器法):≤1.4mg/L。▲7.7、环保要求:需提供“螺丝配件”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外观性能要求(金属件):(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电镀层应无剥落、返锈、毛刺;②、电镀层应无烧焦、起泡、针孔、裂纹、花斑(不包括镀彩锌)和划痕;(2)中性盐雾:≥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3)品质属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元素)镉、铅、铬、汞、锑、钡、硒、砷八种可迁移金属元素;▲7.8、环保要求:需提供“导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中性盐雾:≥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2)耐久性≥80000次并要求试验后:a)所有组件或连接件不应断裂损坏;b)通过手触压证实,用于紧固的组件不应松动;c)所有零部件不应有影响正常运作的变形或磨损;d)五金连接件不应松动;e)所有组件的功能不应损害;f)抽屉导轨及其组件能正常工作;以上检测项目评定结果须为符合或合格。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8学生休闲椅W440*D47一SHOWSIZE尺寸展示名称:北欧休闲椅风格:北欧简约材质:PP材质颜色:多色可选尺寸:如下图适用:客厅、餐厅、卧室、书房注明:因手工测量,产品可能有稍许误差单位:CM40cm36cm79cm40cm46cm47cm44cm0*H795mm8.1、规格:座高(最高点465mm,最低点455mm),座宽400mm,座深最深点≥470mm,椅脚最深点≥475mm,背高350mm(厚度≥4mm),背宽最宽点428mm,椅子总高795mm;三边椅面围边厚31mm,座面厚≥4mm,椅脚底部直径25mm;座面根据人体曲线设计舒适配比,辨识度高,座感好等;8.2、材质:采用全新聚丙烯一体注塑成型、零甲醛释放使用更健康。8.3、椅背:圆润椅角无毛边,不伤手,腰位包覆性舒适,提高整椅的舒适度;8.4、椅脚:椅脚结构稳定,PU耐磨脚垫保护地板随意推拉;8.5、重量:单椅重量≤3.8KG,实际承重力可达150KG;8.6、设计:可多张堆叠、不占空间,方便推拉,舒适度高;▲8.7、环保要求:需提供“休闲椅”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抗菌性能:抑菌率(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铜绿假单胞菌:≥99%;②宋内志贺氏菌:≥99%。(2)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①桔青霉:检测结果须为0级;②赭曲霉:检测结果须为0级。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注:采购清单中没有具体明确允许偏差范围的规格尺寸、厚度等要求,统一要求允许±3%以内的偏差。(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全面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家具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如钢材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冷轧钢,保障家具结构强度;家具涂层处理方面,金属表面耐腐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应符合相应标准;在环保检测上,依据相关标准检测甲醛释放量等指标,确保家具环保安全。若厦门当地有针对家具采购的地方标准,如在家具防火性能、有害物质限量等方面有更严格要求,则按照地方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1858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HG/T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GB/T3560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GB/T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1718《中密度纤维板》GB/T9846《普通胶合板》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39600《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35601《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JC/T2039《抗菌防霉木质装饰板》QB/T446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QB/T2189《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QB/T3827《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32《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GB/T32487《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481《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9600《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24821《餐桌餐椅》GB/T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28203《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6344《软质泡沫聚合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6669《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ASTMG21《合成聚合材料防霉性的测定》ISO22196《塑料制品表面抗菌性能评价方法》制作,详细说明家具的材料构成及辅材、配件(如材质、质量标准、厚度、产地、品牌、型号等)。(三)样品★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实物样品,样品需满足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且满足以下要求的规格尺寸、造型、材质、工艺,否则为无效投标。(以下样品尺寸偏差均不超过±5mm,除有明确尺寸偏离值外):①床两侧白坯立柱一根,长2200mm,配套上下塑料盖各一个(具体详见床两侧立柱、塑料盖结构图);②床中立柱白坯一根,长2200mm,配套上下塑料盖各一个(具体详见床中立柱顶、底盖结构图);③床横梁白坯一根,长1000mm(详见床横梁结构图);④楼梯踏板白坯一块(规格详见爬梯踏板结构图);37料量02660★床立上管塞结构图★中间立柱横截面★横梁横截面★中间立柱顶盖★两侧立柱顶盖802852B8477②0①8★两侧立柱横截面11心D口U★床连接件★床挂钩结构图848★两侧床脚套结构图40064280S3568400★中间立柱底盖★楼梯踏板图⑤定制储物柜配件铰链一副,长100mm*40mm;⑥学习桌原材料200*200*18mm中纤板样品一块(双面贴三聚氰胺板)、导轨一副,长350mm;⑦学生休闲椅成品样品1张(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及结构图)。SHOWSIZE尺寸展示名称:北欧休闲椅风格:北欧简约材质:PP材质颜色:多色可选尺寸:如下图适用:客厅、餐厅、卧室、书房注明:因手工测量,产品可能有稍许误差单位:CM40cm36cm79cm40cm46cm47cm44cm2、样品提交截止时间:样品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样品将不予接收。3、样品提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A440样品间。4、中标人的样品将移交给采购人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的样品,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采购结果公告发出后通知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样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样品负任何保管责任,视为投标人放弃对该样品的所有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该样品。5、样品评分采用暗标方式,即隐去投标人名称、产品制造商名称及其他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标志、符号等,采用编号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在提交样品时再次检查样品的标记是否符合要求,为保证评标委员会样品评审时符合暗标评审的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前对样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记要求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临时措施对样品进行处理,若由此影响了样品的观感效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采购标的的数量:191间宿舍每间宿舍家具明细品类每间数量合计上下组合三人宿舍床2382座行李置物架2382个床板61146块爬梯2382座定制储物柜1191座鞋架1191座学习桌(三人位)2382张学习椅61146张(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对响应的所有材料(含资料、图片、视频、设备等)原件及复印件全部为真实有效。若发现投标人任何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取消所签订的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一切相关法律法规责任。供应商须对此做出书面承诺。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报货物的全套(主体、辅材、配件)的品牌、型号、具体产地、生产厂家、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主要参数、性能说明、功能介绍、数量及对应的分项报价(含综合单价和总价)等。★3、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包含了家具定制、采购、运输、搬运、安装所涉及的所有材料、配件、人工和产品检验检测(验收时采购人将随机抽取2间宿舍产品进行检测)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布局图等仅为参考,实际应以投标人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最终方案应为中标人二次深化定制后,经采购人确认的方案,不论后期方案作何调整,不增补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4、一旦成为中标人,生产前提供具体图纸及材质样品供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生产,价格不得调整。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5、供应商应尽量提供能证明其报价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权威部门对货物的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等)。6、采购数量为本批采购的采购基数,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结算时投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除数量按实调整外,单价不变;投标文件中没有的项目,如有增加,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定价采购。7、一旦中标,如有需要,中标人在生产本次采购家具的过程中,邀请采购人代表到工厂对产品从进料、开胚、上漆、成型等一系列生产程序进行检查、监督;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进度可以采用书面函件形式要求中标人对生产情况合理改进,中标人应予书面答复,并制定完整的整改措施。8、一旦中标,中标人在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数量进行供货外,还应保证能够免费提供足够的样品供采购人邀请相关部门对其在封闭式的环境中进行开放性的检测。★9、中标人应到场精确测量现场实际尺寸,如与清单尺寸、数量有出入,应与采购人及时沟通并经采购人确认。家具供应商出具相应的家具尺寸等定位图,并对定位图准确度负责,如因定位图问题导致的后续家具安装与现场无法对接等问题,一切损失由家具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10、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书面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10.1、成交后生产前,向采购人确认所供货物的相关事项,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2、一旦成交,在保证按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数量进行供货外,还应保证能够完成本项目实际应提供足够的货物与服务。10.3、一旦成交,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产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0.4、一旦成交,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条款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一)招标文件内容补充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补充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815.1-(2)①质疑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李伊婷/曲昕,电话:0592-2297851/2200055质疑函接收人:李丝坤女士(0592-2202255)通讯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361004)②质疑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或送达:a.当面送达:将质疑函原件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签收质疑函当天。b.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将质疑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944233106@qq.com,并及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邮件显示时间当天,但在下午下班时间(夏令时18:00,冬令时17:30)后送达的,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下一个工作日。c.邮寄送达:将质疑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收件人:李丝坤女士,电话:0592-2202255。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签收的当天。③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除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第(3)款第⑤点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下载的《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补充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按此办法计算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即否决所有投标)。按此办法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三家的,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比较与评价(即评分)程序。(2)如一个采购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列的产品认定核心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1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的,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3.关于开标的补充规定。(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9)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关于澄清的补充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或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者存在异常低价情形(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情形)时,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3条、第6.7条的规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启动澄清,投标人代表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提交澄清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后的当天(如有特殊情况,请注意项目的更正通知),投标人代表应时刻注意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通知,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否则,因此错失澄清机会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可能存在异常低价的情形,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评标委员会启动澄清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二)相关提示提醒1.关于虚假投标的风险提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加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供应商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望引以为戒。2.关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风险提示。(1)恶意串通的情形: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视为串通情形: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其他情况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表2第(3)款第⑥点第b1、b2、b3、b4小项的具体规定。(3)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法律后果与责任:①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处理的通知》(2021年8月19日文)的规定,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应按规定认定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次月十日前统一上缴国库。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属于恶意串通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关于未中标供应商及时了解自身评审得分与排序的提示。发布结果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未中标供应商发送未中标供应商自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届时请未中标供应商到其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预留的电子邮箱中通过电子邮件了解自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未填写或未正确填写有效电子邮箱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补充(供参考)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为便于投标人填写以及资格审查小组、评委阅读,减少错误的发生,本声明函以表格形式体现,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的内容完全一致,供投标人选择使用,投标人也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上下组合三人宿舍床工业2行李置物架工业3床板工业4爬梯工业5定制储物柜工业6鞋架工业7学习桌(三人位)工业8学习椅工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上表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一览表”中的内容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上表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一览表”中的内容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表中由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的:__%,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的:___%。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本声明函放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因此不得体现报价信息,只需写明占比比例即可,比例计算公式:该部分货物报价金额÷投标总价*100%。2.上表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一览表”中的内容填写。3.__________行业的划型标准: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空格内填“\”即可。若填报的数据与投标人自己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不一致的,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5.若对填写本声明函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咨询,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技术商务部分的格式补充说明:本表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部分的组成部分,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填写。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款号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备案编号:CGXM-2025-350201-00808[2025]00277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5015采购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4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5-350201-00808[2025]002772、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5015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增补内容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2)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上年度(指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或招标文件附件(若有)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第3页-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钟路4566号邮编:361102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0592-776931612、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邮编:361004联系人:李伊婷、曲昕、罗焱联系电话:0592-2297851、2200055、2297862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85,85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85,85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785850191.001,785,850.00套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项元1,785,85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上下组合三人宿舍床详见第五章座元-总价无2行李置物架详见第五章个元-总价无3床板详见第五章块元-总价无4爬梯详见第五章座元-总价无5定制储物柜详见第五章座元-总价无6鞋架详见第五章座元-总价无7学习桌(三人位)详见第五章张元-总价无8学习椅详见第五章张元-总价无-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按技术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技术项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c.技术项、商务项得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以采购包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0%,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1000万元<中标价≤5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50%;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1583001052506037。(2)其他:无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第8页-1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条款》-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第10页-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第11页-(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第12页-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第13页-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第14页-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第15页-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第16页-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第17页-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18页-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9页-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增补内容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厦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2)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上年度(指上一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或招标文件附件(若有)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第23页-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第24页-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情形4(三)样品★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实物样品,样品需满足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且满足以下要求的规格尺寸、造型、材质、工艺,否则为无效投标。(以下样品尺寸偏差均不超过±5mm,除有明确尺寸偏离值外):①床两侧白坯立柱一根,长2200mm,配套上下塑料盖各一个(具体详见床两侧立柱、塑料盖结构图);②床中立柱白坯一根,长2200mm,配套上下塑料盖各一个(具体详见床中立柱顶、底盖结构图);③床横梁白坯一根,长1000mm(详见床横梁结构图);④楼梯踏板白坯一块(规格详见爬梯踏板结构图);⑤定制储物柜配件铰链一副,长100mm*40mm;⑥学习桌原材料200*200*18mm中纤板样品一块(双面贴三聚氰胺板)、导轨一副,长350mm;⑦学生休闲椅成品样品1张(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及结构图)。(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翔安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家具采购采购清单及要求)5情形5★3、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包含了家具定制、采购、运输、搬运、安装所涉及的所有材料、配件、人工和产品检验检测(验收时采购人将随机抽取2间宿舍产品进行检测)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布局图等仅为参考,实际应以投标人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最终方案应为中标人二次深化定制后,经采购人确认的方案,不论后期方案作何调整,不增补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6情形6★4、一旦成为中标人,生产前提供具体图纸及材质样品供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生产,价格不得调整。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7情形7★9、中标人应到场精确测量现场实际尺寸,如与清单尺寸、数量有出入,应与采购人及时沟通并经采购人确认。家具供应商出具相应的家具尺寸等定位图,并对定位图准确度负责,如因定位图问题导致的后续家具安装与现场无法对接等问题,一切损失由家具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8情形8★10、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书面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10.1、成交后生产前,向采购人确认所供货物的相关事项,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2、一旦成交,在保证按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数量进行供货外,还应保证能够完成本项目实际应提供足够的货物与服务。10.3、一旦成交,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产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0.4、一旦成交,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9情形9★11、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至少为5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②所有货物如无特别指明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到现场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小件货物的修复时间或更换时间不能超过2个小时,大件货物的修复时间或更换时间不能超过24个小时(从提出现场服务要求开始算起)。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须提供备用货物;③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时,投标人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④在售后服务期内需包含家具油漆的修复,且所使用的修复油漆需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标准要求;⑤在质量保证期内,安排至少两名专人与采购人建立服务联系。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无商务符合性:无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第26页-(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技术项得分较高者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第27页-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55.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第28页-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40.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宿舍床”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检测项目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项目:1、双层床类强度和耐久性7项(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安全栏板静载荷试验;②床铺面垂直向下静载荷试验;③床铺面耐久性试验;④梯子及其附件强度;⑤踏脚板冲击试验;⑥框架和紧固件耐久性试验;⑦上层床或下层床的紧固件);2、力学性能(双层床类稳定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3、≥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金属表面耐腐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金属表面耐腐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部分不满足或少项漏项不得分。2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木板”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密度:检测结果≥0.3g/cm3;2、含水率:检测结果≤10%;3、甲醛释放量(9-11L干燥器法):≤1.4mg/L;4、人造板防霉性能:检测结果为0级(强防霉级);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部分不满足或少项漏项不得分。3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爬梯的“塑料部件”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邻苯二甲酸酯:(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DBP、BBP、DEHP、DNOP、DINP、DIDP)≤0.1%;2、重金属:(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可溶性铅≤90(mg/kg);②、可溶性镉≤75(mg/kg);③、可溶性铬≤60(mg/kg);④、可溶性汞≤60(mg/kg);3、抗菌性能要求(其它材料覆面的家具):(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当抑菌率不小于90%时,表示样品具有抗菌效果;当抑菌率不小于99%时,表示样品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4、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检测结果为0级;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部分不满足或少项漏项不得分。4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制储物柜”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力学性能(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柜类强度和耐久性:需包括但不限于搁板定位试验、搁板弯曲试验(挠度值≤0.50%)、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顶板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挠度值≤0.50%)、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挠度值≤0.50%)、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跌落试验、拉门垂直加载试验、拉门水平加载试验、拉门猛关试验、拉门耐久性试验(≥40000次)、门锁插销的强度试验、锁具插销装置耐久性试验(≥5000次),且技术要求均须满足:a)所有零部件无断裂或豁裂;b)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c)所有零部件应无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d)五金连接件应无松动;e)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便;f)零部件无明显位移变化。②、非固定柜加载稳定性:需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部件打开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活动部件关闭时的加载稳定性试验,且检测结果须为“无倾翻”。③、非固定柜空载稳定性:需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部件打开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活动部件关闭时的空载稳定性试验,且检测结果须为“无倾翻”。④、柜类稳定性:a)搁板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搁板应无倾翻;b)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搁板应无脱落。2、安全性要求(结构安全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活动部件间距离≤5mm或≥25mm。(设计要求除外)3、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450小时,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10级。4、抗菌性能:抑菌率(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①枯草芽孢杆菌:≥99%;②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99%。5、耐霉菌性(耐霉菌性等级)①产黄青霉:检测结果须为0级;②球毛壳霉:检测结果须为0级。6、有害物质限量(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甲醛释放量(9-11L干燥器法):≤1.4mg/L。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部分不满足或少项漏项不得分。5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制储物柜的“三合一连接件”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中性盐雾:≥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2、品质属性:(单项评价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元素)镉、铅、铬、汞、锑、钡、硒、砷八种可迁移金属元素;注:须提供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检测(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检测(检验)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资质标识并盖有检测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检测报告需附有真伪查询二维码。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部分不满足或少项漏项不得分。6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制储物柜的“铰链”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检测项目内容需包含:1、中性盐雾:≥45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镀(涂)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2、耐久性≥80000次并要求试验后:a)所有组件或结合处不应断裂;b)通过手触压证实,用于紧固的组件不应松动;c)所有组件不应有影响正常运作的变形或磨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 宿舍家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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