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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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办公室及温州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温州市公证协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人为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温州市公证协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368号【中国(温州)数安港-数安大厦9楼】;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13.7034万元(其中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办公室招标控制价213.9661万元,温州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招标控制价99.7373万元);建筑规模:本次招标总装修建筑面积约1824.24平方米(其中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装修面积约1224.24平方米,温州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装修面积约600平方米);工期:8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包括装修、消防、空调及通风、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项资质,或由具备①、②、③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对应三项资质均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合同金额≥200万元的装修工程业绩;不得有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②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③联合体任一方委派项目负责人均可。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购领标文,300元/份,
售后不退。
4.2购领时携带资料: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业绩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购领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1日14:30,地点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四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转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温州市公证协会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东垟东路南瓯嘉园一组团1幢201室/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联系人:谢女士/郑先生电话:13587888863/139689801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联系人:徐先生/王先生电话:0577-86511719传真:0577-86511702
监督联系方式:
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 电话:0577-86195578
温州市公证协会 电话:0577-889659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室装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