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安保服务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026800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2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2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至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方式:线上获取,潜在报价单位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注:潜在报价单位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2136118347;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咨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琴湾路 143 号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方式:陈警官 0756-8167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0756-2131379、13302538853、18316614151            
联系方式:苏梓齐、郭晓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警官
电 话:  0756-81673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保安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17: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预算金额
¥36.2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
0756-8167332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琴湾路 143 号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警官 0756-816733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756-2131379、13302538853、183166141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苏梓齐、郭晓枫

附件: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pdf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026800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况二、主要商务要求三、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程序一、评审办法二、磋商小组三、评审程序四、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五、定标六、签约附表一:商务评审表附表二:技术评审表附表三:价格评审表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自查表2.报价一览表3.承诺函4.资格证明文件5.供应商同类项目经验6.采购人需求偏离表7.合同条款偏离表8.技术方案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10.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11.公平竞争承诺书第一章供应商邀请函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0268001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2,800.00元四、采购数量:1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计算。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潜在报价单位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注:潜在报价单位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网站客服QQ:2136118347;(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磋商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三)磋商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四)磋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评标室。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十、其他补充事宜(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咨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琴湾路143号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方式:陈警官0756-8167332(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邮编:519060采购项目联系人:苏梓齐、郭晓枫电话:0756-2131379、13302538853、18316614151E-mail:gmetbzh@126.com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资料表的条款序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序号对应的,或是新增的条款,是对《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序号内容一、定义(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二、一般要求(二)澄清与修改:如有需要采购代理和/或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文字形式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直接送达或邮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五)本项目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响应文件(一)1.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须于响应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送到磋商地址。2.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或因响应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编制完成应将响应文件打印并盖章、签署,递交响应文件前务必确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签署的位置已完成签署、须盖章处已加盖单位公章、并确认关键内容清晰可辨。(一)响应文件制作要求:(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2)响应文件应按A4规格制作(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双面打印,须编制目录及页码。(3)电子版数量:电子文件1份(具备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保存在U盘)。条款序号内容(二)响应文件报价:(1)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第一章供应商邀请函》。报价如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供应商的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结算价不因投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缺漏项而予以变更。(3)响应文件报价是否唯一:是。(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响应无效。(七)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90天。(八)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无效响应或被拒绝。一、定义(一)采购人/采购方/甲方: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组织,采购环节称为采购人/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及履约阶段转为甲方。(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三)供应商/报价人/乙方:是响应磋商邀请、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环节称为供应商/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阶段转为乙方。(四)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五)采购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一般要求(一)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照下表的服务采购收费标准以项目(各包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下浮5%计取。中标(成交)金额N(万元)货物采购费率服务采购费率工程采购费率0<N≤1001.50%1.50%1.00%100<N≤5001.10%0.80%0.70%500<N≤10000.80%0.45%0.55%1000<N≤50000.50%0.25%0.35%(二)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报价。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四)纪律与保密事项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获选。2、接受磋商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4、获得本采购文件者,不得将采购文件用作本次报价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供应商应归还采购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五)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六)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七)关于中小微企业磋商中小微企业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三、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书面方式询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信函。联系方式见第一章《供应商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采购文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5个工作日;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报价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9、质疑联系方式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受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56-2131379质疑受理机构邮箱:gmetbzh@126.com(三)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2、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构成1、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构成。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须按照第六章的要求装订成册。2、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响应文件数量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所有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双面打印,须编制目录及页码。(二)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2、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除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4、响应文件报价的编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2)响应文件报价为采购标的所有费用的报价,包含货物(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或服务的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配送、加工、保险费用及其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等一切有关费用,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的,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3)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5)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7)响应文件报价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签署形式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副本可以是响应文件正本复印,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涂改和增删之处,必须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四)响应文件的装订、标记和密封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完好,在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2、正本与电子文件一起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内容:(正本或副本,选填其中一项)收件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年月日午时分之前不得启封3、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所有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1)未封装完好的;(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六)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供应商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有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和项目编号。3、撤回报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加盖公章。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七)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八)样品(如有)1、本项目如要求提交样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取样品时不对样品外观进行验收及性能测试,对样品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2、由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样品的空间有限,采购活动结束后,非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遗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处理。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证据。(九)采购文件的解释权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采购人需求【说明】1、如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如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供应商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但不会导致响应无效。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引入专业安保服务供应商,为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各执勤点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查、巡检、咨询、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确保服务区域的安全与秩序。二、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琴湾路143号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方按资金支付规定程序,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安保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上一个月安保服务工作后10日内(遇节假日可适当顺延)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合法发票后,经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2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2.每月支付的服务费金额={中标总价/12(月)}×考核系数(考核系数大于或等于95%的,按100%计算),考核系数低于95%,按实际考核系数计算。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4.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才向成交供应商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向甲方申请支付:付款方式①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服务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②成交通知书。③服务费由甲方按月支付验收要求(一)考核方式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安保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支付、合同续约等挂钩。连续3个月评分低于80分或单月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考核指标及扣分细则1、服务质量投诉管理(15分)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服务期间无有效投诉。每发生1起有效投诉扣5分,投诉未在24小时内书面反馈整改方案的,额外扣3分。2、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15分)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岗位责任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合规,且无安全事故。因成交供应商问题所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如设备损坏、失窃)每起扣5分;因成交供应商问题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如人身伤害、群体事件)直接扣15分,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未及时上报异常情况或未留存书面记录的,每次扣3分。3、人员管理与培训(15分)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派遣安保人员熟悉岗位职责,服从采购人调配,不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派遣安保人员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失礼行为的,每次扣2分。因成交供应商派遣安保人员失职导致工作延误的,每次扣3分;成交供应商每月组织专业培训(含应急处置、服务规范等),留存培训记录并提交采购人备案。未按计划开展培训或培训记录缺失的,每次扣5分;4、服务形象与纪律(15分)成交供应商派遣安保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仪容仪表符合行业规范,遵守采购人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行为(如玩手机、脱岗等)。发现仪容仪表不合格或未规范着装的,每人次扣2分;发现脱岗、验收要求擅自离岗或未按要求打卡的,每次扣3分;工作场所发现酗酒、打架等行为,成交供应商未在48小时内更换涉事人员的,每次扣5分。5、现场管理与卫生维护(10分)成交供应商需确保责任区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交接班记录完整可追溯。现场卫生不达标或物品混乱的,每次扣2分;交接班记录缺失或登记不规范的,每次扣3分。6、服务响应与汇报机制(10分)成交供应商需每月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突发问题需在3小时内向采购人书面反馈。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未及时汇报突发情况的,每次扣3分。7、人员稳定性与合规性(10分)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需通过背景审查才能上岗,未向采购人报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派遣人员变动需提前3天报备,擅自更换人员或未提前报备的,每次扣5分。8、服务改进与满意度(10分)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改进措施,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5分。(三)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考核系数超过95%的,按100%计算,考核系数低于95%,按实际考核系数计算。(四)附则成交供应商需为派遣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承担其劳动纠纷责任;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履约涵盖履约周期,履约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待合同期满,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售后服务/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社会治安协管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1362,800.00362,8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附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引入专业安保服务供应商,为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各执勤点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查、巡检、咨询、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确保服务区域的安全与秩序。二、服务内容与要求​(一)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6:30-22:30,通过设置2个工作岗位,每个岗位分2个班次,每班次工作8小时,实现服务时段的全覆盖。(二)具体服务任务​巡视监护与巡逻: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服务区域内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间隔,进行不间断的巡视监护和巡逻工作,确保无安保盲区和时间空档,保障服务区域的安全。警戒: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服务区域的重要位置,设立警戒岗位,对出入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有效管控,维护区域内的秩序。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应为服务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热情、专业的咨询服务,解答与安保及区域管理相关的问题。1突发事件处置: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所属安保人员需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三、服务执行标准​(一)人员形象:成交供应商派遣安保人员上岗时着装应遵循严格规范,身着统一的安保制服,制服样式需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搭配相应帽子、腰带等配饰,且制服应保持干净、平整、无破损,由派遣安保人员服装及标识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制服上需清晰标注安保标识,便于识别。派遣安保人员应要保持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使用文明的语言和举止开展工作。​(二)服务定制化: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制定个性化的安保服务方案,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派遣安保人员配置与管理要求​1、人员资质要求​①安保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②要求具备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③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④需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和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上岗前需提供1个月以内在二甲医院进行检查的入职体检报告。⑤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以及相应的工作能力。​2、人员管理要求​人员调配自主性:成交供应商需自主负责所派遣安保人员的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工作,采购人仅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核,不直接干涉派遣人员日常管理事务。​服务团队稳定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安保人员,需提前向采购人报备,并确保新派人员符合既定的资质要求。​四、服务期限与交付要求​(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计算。(二)交付成果要求​日常服务报告:成交供应商需按规定提交日常服务报告,内容涵盖服务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处理记录等。​定期评估报告:成交供应商定期对安保服务进行自我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评估报告,以便采购人全面了解服务质量。​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第四章评审办法及程序一、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二)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二、磋商小组(一)组成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审。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拆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采购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竞争性磋商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磋商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及磋商资格,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二)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和评审工作,对评审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投票决定。任何人不得干预磋商小组的工作。磋商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小组,主要由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记录等工作。2.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评审程序(一)初步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初步评审表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初步评审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初步评审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1供应商符合供应商邀请函“六、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如有);3报价为固定唯一价且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的签名和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且无负偏离。7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未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情形。结论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的,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7.被磋商小组确定为响应文件无效的,其响应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不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二)技术商务磋商1.磋商小组邀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以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2.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资格条件、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的磋商。若有效供应商只有2家,按竞争择优原则与两家供应商展开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3.采购文件的修正: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4.在磋商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5.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6.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的澄清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审权重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各项评审得分详见《商务评审表》《技术评审表》及《价格评审表》。(五)商务、技术评审1、商务评审:(1)由评委根据《商务评审表》要求,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2)将各评委的商务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商务评审表:见本章后附表。2、技术评审:(1)由评委根据《技术评审表》要求,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2)将各评委的技术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供应商的技术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技术评审表:见本章后附表。(六)价格评审1.最终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2.核实价的确定: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下述原则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审价。3.报价的错误修正原则(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4.参照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标: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10%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①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②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5.价格评分:评委根据《价格评审表》要求进行评分。(七)综合得分的计算和成交供应商推荐1.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2.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从高至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其余依次替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二家的,推荐二名成交候选人。四、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下列情况出现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五、定标(一)计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整理《评审报告》,全体评委审核《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二)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和有关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三)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采购人可顺序选择候补成交供应商。(五)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六)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通知。(七)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八)成交供应商放弃本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签约(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附表一:商务评审表商务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安保(或保安)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的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的合同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22用户评价供应商提供一个对应上述评分点的项目业绩的用户正面评价(满意、优秀、好或同等含义)的,得1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评价的,按一项计算,无或证明材料不清晰专家无法判定的不得分。63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以下认证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cx.cnca.cn/)查询截图,证书状态须为“有效”,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未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不得分。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94拟投入团队人员(1)供应商提供一个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技师(原保安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2)供应商提供一个具有退役军人证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1)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2)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拟投入人员承诺函均得分;3)提供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的盖有社保局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网上打印的带有社保局的签章的均有效,提供社保卡的视为无效;4)拟投入人员无论是提供社保证明还是承诺函,必须要按照响应拟投入团队人员履约,否则视为违约。8合计35注:1、提交的证明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如内容模糊或字迹太小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作未提供材料,评审时评委将不予认可。附表二:技术评审表技术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分值1对用户需求的理解根据响应供应商对用户需求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概况、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到位,目标清晰准确,内容详细具体,方法措施得力,实用性强的,得5分;2.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较到位,目标较清晰准确,内容较详细具体,方法措施较得力,实用性较强的,得3分;3.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基本到位,目标基本明确,内容相对详细具体,方法措施较得力,实用性一般的,得2分;4.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较差,目标不清晰,内容不具体,方法措施不得力,实用性较差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52组织保障与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织保障与管理制度进行评审:1.供应商服务机构配置完善,运作流程详细、安保(或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安保员(或保安员)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制度完善,得12分;2.供应商服务机构配置基本完善,运作流程基本详细、安保(或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基本完善、安保员(或保安员)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人员培训制度基本完善,得8分;3.供应商服务机构配置不全面,运作流程不合理、安保(或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不完善、没有相关安保员(或保安员)管理制度或人员培训制度得4分;4.供应商没有相关服务机构配置,运作流程不详细,没有相关管理制度,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23服务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保服务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情况进行评审:1.安保服务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结合本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内容清晰、明确,整体方案完全适用于本项目,内容全面细致,得8分;2.安保服务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针对本次项目,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内容基本清晰,整体方案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基本完善,得6分;3.安保服务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内容无缺漏项,部分内容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不够完善,得4分;4.安保服务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仅为条款式、无实际内容或所提供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84应急响应情况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当采购人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时)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响应速度等情况进行评审:1.应急响应预案考虑全面切实可行,应急响应速度迅速,可操作性强,得5分;2.应急响应预案考虑基本全面,应急响应速度迅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3分;3.应急响应预案考虑不够全面,应急响应速度不够迅速,可操作性不足;得2分:4.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不完善,各项流程及可操作性差,得1分;54应急响应情况未提供方案得0分。55人员配备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1.人员配备方案详细、合理,拟投入项目人员工作经验丰富,素质高,能力强。得10分;2.人员配备方案较详细、合理,拟投入项目人员工作经验较丰富,素质较高,能力强。得7分;3.人员设备方案基本合理,拟投入项目人员工作经验较丰富,素质一般,能力一般。得4分;4.人员设备方案基本合理,拟投入项目人员工作经验欠缺,素质一般,能力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0合计40附表三:价格评审表价格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1)评审价的确定: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审价。2)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的评审价)×25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响应报价,详见价格扣除相关要求。2、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5合计25第五章合同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项目委托方):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琴湾路143号乙方(项目受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电话:07568167332,传真: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琴湾路143号乙方:电话:,传真:地址:为加强甲方工作区域安全稳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开展安保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响应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服务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本项目负责人:第二条服务地点、方式及内容(一)服务区域:湾仔边防检查站各个执勤点,协助甲方进行巡查、巡检、人员出入境管理等,以及甲方指定区域的各项管理任务。(二)服务时间:6:30-22:30,通过设置2个工作岗位,每个岗位分2个班次,每班次工作8小时,实现服务时段的全覆盖。(三)具体服务任务:巡视监护与巡逻: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服务区域内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间隔,进行不间断的巡视监护和巡逻工作,确保无安保盲区和时间空档,保障服务区域的安全。警戒: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服务区域的重要位置,设立警戒岗位,对出入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有效管控,维护区域内的秩序。咨询服务:乙方应为服务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热情、专业的咨询服务,解答与安保及区域管理相关的问题。​突发事件处置:乙方应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所属安保人员需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四)服务执行标准:(一)人员形象:乙方派遣安保人员上岗时着装应遵循严格规范,身着统一的安保制服,制服样式需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搭配相应帽子、腰带等配饰,且制服应保持干净、平整、无破损,由派遣安保人员服装及标识由乙方提供。制服上需清晰标注安保标识,便于识别。派遣安保人员应要保持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使用文明的语言和举止开展工作。​(二)服务定制化:乙方需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制定个性化的安保服务方案,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派遣安保人员配置与管理要求:(1)人员资质要求​①安保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②要求具备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③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④需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和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上岗前需提供1个月以内在二甲医院进行检查的入职体检报告。⑤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以及相应的工作能力。​(2)人员管理要求人员调配自主性:乙方需自主负责所派遣安保人员的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工作,甲方仅对服务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核,不直接干涉派遣人员日常管理事务。​服务团队稳定性:乙方应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安保人员,需提前向甲方报备,并确保新派人员符合既定的资质要求。(五)服务期限与交付要求:(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计算。(2)交付成果要求:日常服务报告:乙方需按规定提交日常服务报告,内容涵盖服务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处理记录等。​定期评估报告:乙方定期对安保服务进行自我评估,并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以便甲方全面了解服务质量。(六)上岗执勤期间,乙方履行工作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负有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义务,预防、制止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并协助甲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维持有序的工作纪律。(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关工作的信息。(三)甲方每月按照考核系数指标向乙方支付响应的安保服务费用。(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提供工作服统一样式,由乙方负责统一采购并发放工作服,甲方负责监督。(五)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如所派遣的安保人员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人员要求,甲方应在发现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重新派遣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二)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数量,免费为安保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食、水、电、办公等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三)甲方为乙方提供配置必要的工作装备,如乙方由于不合理使用或人为原因造成装备损毁或出现人员、账务损害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产生的费用及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对外赔偿款等(根据相关部门鉴定为准)。(四)当乙方发现甲方存有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时,甲方应积极配合,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甲方拒绝或不及时整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一)安保人员的招聘,岗前执业教育、技能、体能等培训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所提供安保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和考察后上岗,合同自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上岗之日计算。乙方所派遣的安保人员应熟练撑握工作操作流程,严格做好日常检查、巡查、登记、记录工作,甲方可根据现场实地情况,对乙方的工作做出相对的调整,在不违反双方合同原则的情况下,乙方要积极配合。(二)乙方负责与安保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归乙方。乙方负责发放安保人员薪金、代缴个人所得税,办理安保人员社会劳动保险和执业人身意外保险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费用。(三)乙方所维护的是甲方正当的合法的值勤工作环境和秩序。因此,合同履行期间,对甲方组织安排乙方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工作或者相关活动,乙方有权拒绝参与。(四)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但是,乙方怠于行使权利不得视为甲方违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负责管理安保人员的日常工作。甲方可以根据自身所需的安全保卫特性,向乙方提出具体需求。并由甲方监督和考核乙方工作质量。(一)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安保人员。安保人员所产生的体检、服装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具体要求安保人员应具有与甲方工作相匹配的专业技能特长。(二)乙方应依法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依法使用警用器械;保守工作秘密;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乙方须确保在甲方管理范围内,按照双方商定的岗位配置足数派遣安保人员。(四)乙方负责与安保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归乙方。负责发放安保人员薪金、代缴个人所得税,办理安保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和执业人身意外保险等。(五)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因脱岗、漏岗、巡逻不到位等原因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甲方工作出现人员、财物受到侵害和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对其经济处罚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合适的安保人员,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若乙方参与违法犯罪行为,致使甲方人员、财物受到侵害和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七)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八)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员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乙方应当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九)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在本合同书签订后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动纪律。必须统一穿着安保制服,着装整齐、端庄。乙方不得擅自泄露在甲方所获悉并应保守的秘密。第七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自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安保人员上岗之日起生效)。第八条人员要求(一)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配足安保人员,提供的安保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为6:30-22:30,设置2个工作岗位,每个岗位分2个班次,每班次工作8小时,实现服务时段的全覆盖。(二)乙方安排的安保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3.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5.需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和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上岗前需提供1个月以内在二甲医院进行检查的入职体检报告;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第九条项目验收(服务考核标准)(一)考核方式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支付、合同续约等挂钩。连续3个月评分低于80分或单月低于6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考核指标及扣分细则1、服务质量投诉管理(15分)乙方应确保服务期间无有效投诉。每发生1起有效投诉扣5分,投诉未在24小时内书面反馈整改方案的,额外扣3分。2、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15分)乙方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岗位责任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合规,且无安全事故。因乙方问题所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如设备损坏、失窃)每起扣5分;因乙方问题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如人身伤害、群体事件)直接扣15分,并追究乙方责任;乙方未及时上报异常情况或未留存书面记录的,每次扣3分。3、人员管理与培训(15分)乙方须确保派遣安保人员熟悉岗位职责,服从甲方调配,不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派遣安保人员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失礼行为的,每次扣2分。因乙方派遣安保人员失职导致工作延误的,每次扣3分;乙方每月组织专业培训(含应急处置、服务规范等),留存培训记录并提交甲方备案。未按计划开展培训或培训记录缺失的,每次扣5分;4、服务形象与纪律(15分)乙方派遣安保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仪容仪表符合行业规范,遵守甲方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行为(如玩手机、脱岗等)。发现仪容仪表不合格或未规范着装的,每人次扣2分;发现脱岗、擅自离岗或未按要求打卡的,每次扣3分;工作场所发现酗酒、打架等行为,乙方未在48小时内更换涉事人员的,每次扣5分。5、现场管理与卫生维护(10分)乙方需确保责任区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交接班记录完整可追溯。现场卫生不达标或物品混乱的,每次扣2分;交接班记录缺失或登记不规范的,每次扣3分。6、服务响应与汇报机制(10分)乙方需每月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突发问题需在3小时内向甲方书面反馈。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未及时汇报突发情况的,每次扣3分。7、人员稳定性与合规性(10分)乙方派遣人员需通过背景审查才能上岗,未向甲方报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派遣人员变动需提前3天报备,擅自更换人员或未提前报备的,每次扣5分。8、服务改进与满意度(10分)乙方需根据甲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改进措施,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5分。(三)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考核系数超过95%的,按100%计算,考核系数低于95%,按实际考核系数计算。(四)附则乙方需为派遣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承担其劳动纠纷责任;本考核标准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乙方责任(一)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并通过验收;(二)乙方投入的安保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基本要求及人员上岗要求。第十一条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注: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该服务费为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直至服务期满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费、节日补贴、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和失业保险)、伙食补助、人员体检费、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费、管理所需的管理费、税费、培训费、服装费、劳保用品、物资费、设备费、材料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服务期内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向甲方申请支付:1.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服务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2.成交通知书。(三)服务费由甲方按月支付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在完成上一个月服务工作后10日内(遇节假日可适当顺延)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发票后,经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2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2.每月支付的服务费金额={中标总价/12(月)}×考核系数(考核系数大于或等于95%的,按100%计算,考核系数低于95%,按实际考核系数计算)。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4.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后,甲方才向乙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账户资料如下: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大写:壹万元整(10000元人民币),履约涵盖履约周期,履约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待合同期满,由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前由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没收相应的违约金。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履约延误与赔偿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提供服务的情况是,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4.如乙方延期提供服务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5.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3%违约金。6.如乙方在实际履行合同向甲方提供服务时,所提供服务并非按照响应文件承诺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不能按照响应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5%的违约金,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乙方完整履行合同义务、项目验收合格、向甲方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按期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9.在合同终止后,甲方要求乙方移交营区安保管理权、撤出甲方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资料等,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0.3%)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10.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履约过程中的失职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照过失责任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除须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给相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维权交通食宿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及其他维权费用等。(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增/减安保人员数量或任何一方需要修改、补充合同条款,应提前30个工作日告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确立合同关系。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3.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可依法单方解除本合同关系:1.甲方出现因上级要求、政策调整或工作需要等情形,确需裁减人员的;2.甲方用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3.其他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四)争议、诉讼以及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权利和义务争议,双方应当首选共同协商一致,互谅互让,及时化解纷争。3.甲、乙双方未能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经甲乙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约定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费用、义务或责任,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并承担另一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因诉讼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受理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和律师费等相关费用.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部分条款存有异议而提出诉讼,双方应当对无争议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任何一方认为有争议合同条款未解决前,将会影响到其他条款难以履行,双方可以就中止合同的履行达成协商一致后,合同中止履行。(五)合同的解除: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安保人员职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并经证实,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2.如因国家法律或政策导致项目取消或无法进行,或因缺少必要条件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双方可据此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公平原则协商结算服务费。第十五条反商业贿赂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受到法律严惩。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3.甲乙双方严格禁止向对方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乙双方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该条款,都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4.如果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双方人员必须出具说明申请,经双方批准后方可合作。双方发现对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者受贿行为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对方单位领导。双方人员如违反廉洁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应视为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如果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2、3、4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后果(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战争、疫情、地震、水灾、火灾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结束后10日内将有关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对方确认。(三)双方中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完成任务时,完成任务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延期履行合同。(五)由于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各方可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监督与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上级主管部门将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八条保密(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秘密和信息保密(无论该工作秘密和信息是否被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前述秘密和信息进行复制、摘抄、传达、告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接触、知悉,或为自己或他人所使用、利用。(二)乙方对上述保密义务长期有效,除非上述工作秘密和技术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三)乙方须要求派遣安保人员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安机关保密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派遣安保人员违法上述规定,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属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二十条通知及送达1.双方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其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的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者邮寄电话通知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信函寄出三日后视为送达,其他方式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实际收到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送达时间。一方无故拒收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仍视为已送达;无论是否为对方签收还是第三人签收,都被认为十分确定地送达给了对方;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变更方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存肆份,乙方存贰份。(四)双方可以附件形式另行约定其它事项。(五)本合同首次所记载的乙方公司地址将被甲方作为用于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履行有关送达义务。乙方在公司地址发生变更后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六)本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省、市有规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国家、省、市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以下无正文)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时间: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时间:年月日附件:服务考核表年月考核项目分值评分评分标准工作状况1无有效投诉15每发生1起有效投诉扣5分,投诉未在24小时内书面反馈整改方案的,额外扣3分。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岗位责任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合规,且无安全事故。15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如设备损坏、失窃)每起扣5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人身伤害、群体事件)直接扣15分,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未及时上报异常情况或未留存书面记录的,每次扣3分。3派遣安保人员熟悉岗位职责,服从采购人调配,不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15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失礼行为的,每次扣2分。失职导致工作延误的,每次扣3分;4每月组织专业培训(含应急处置、服务规范等),留存培训记录并提交采购人备案未按计划开展培训或培训记录缺失的,每次扣5分;5派遣安保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仪容仪表符合行业规范,遵守采购人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行为(如玩手机、脱岗等)10仪容仪表不合格或未规范着装的,每人次扣2分;脱岗、擅自离岗或未按要求打卡的,每次扣3分;工作场所发现酗酒、打架等行为,未在48小时内更换涉事人员的,每次扣5分6确保责任区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交接班记录完整可追溯10场卫生不达标或物品混乱的,每次扣2分;交接班记录缺失或登记不规范的,每次扣3分。7每月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突发问题需在3小时内向采购人书面反馈10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未及时汇报突发情况的,每次扣3分。8通过背景审查才能上岗,未向采购人报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10如派遣人员变动需提前3天报备,擅自更换人员或未提前报备的,每次扣5分。9根据采购人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改进措施10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5分。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评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自查表1.1初步评审自查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详见初步评审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文件所在页码1供应商符合供应商邀请函“六、供应商资格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2供应商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如有);□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3报价为固定唯一价且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4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5响应文件的签名和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6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且无负偏离。□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7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8未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情形。□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1.2商务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分项响应内容简述证明文件所在页码1见响应文件()页2见响应文件()页3见响应文件()页4见响应文件()页5见响应文件()页6见响应文件()页7见响应文件()页8见响应文件()页9见响应文件()页…注:1.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1.3技术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分项响应内容简述证明文件所在页码1见响应文件()页2见响应文件()页3见响应文件()页4见响应文件()页5见响应文件()页6见响应文件()页7见响应文件()页…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口岸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