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招标公告(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5)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皇姑区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皇姑区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征集公告

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4-30

项目概况

皇姑区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皇姑区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联系人:刘国锋
3.联系方式:024-31333073
4.联系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皇姑区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052025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公开征集程序,采购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承担沈阳市皇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评估工作。在出具相应评估报告时,应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保证真实准确。项目年预算金额60万元。拟入围供应商5家,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采购包1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6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格式自拟2.按规定签章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格式自拟2.按规定签章

9
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10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无响应须知2.5.2所述的失信不良记录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 2025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13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要求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供应商可在单位进行电子文件解密或自行携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83961750
邮箱地址:502776889@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一闻
电话:024-83961750-809

征集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