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封闭式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
征集人联系人:杨老师
征集人联系方式:0551-63356136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ZF2025-18-0432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入围供应商约定
1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
4000元/家/次(涉及“一企多址”企业,每多增加一个充装地址,增加的评审费,采购最高限制单价为1300元/址/次)
本项目设置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向上取整,例如:8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20%淘汰比例应该淘汰1.6家,向上取整后淘汰2家),根据综合总得分由低到高进行淘汰。按20%比例淘汰后,入围数量超过17家的,按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17名入围,出现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组长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徽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徽采云”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 2.本次征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征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征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
征集人联系方式:0551-63356136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65、199560063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
电话:0551-62220065、19956006366
附件信息: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pdf341.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1日 15: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徽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
“徽采云”平台。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信
项目联系电话
19956006366
采购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56006366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F2025-18-0432征集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第五章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征集公告一、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征集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征集人联系人:杨老师征集人联系方式:0551-63356136二、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F2025-18-0432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需求:为做好安徽省气瓶充装行政许可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具备鉴定评审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承担全省气瓶充装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技术工作。委托的评审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采购方式产生,成交后签订合同(协议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框架协议的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7年月日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徽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3/50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徽采云”平台。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征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征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征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征集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征集人联系方式:0551-63356136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电话:0551-62220065、199560063664/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征集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5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7时30分6包别划分不分包7响应文件有效期120日历日8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0资格审查征集人审查11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12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13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征集人确定14随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入围标的承诺函;(3)征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15入围通知书发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16告知入围结果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审现场告知17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备注:(1)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二次竞价一般适用于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采购项目。(3)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18发布成交结果单笔公告的渠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备注:以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适用。19履约保证金☑免收20代理服务费参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计取,代理服务费累计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计取,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1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联系人:张经理22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征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无23重要提示(1)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若入围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采购合同签订后,入围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入围供应商入围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入围条件的,由征集人取消入围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征集人可以取消其入围资格或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4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25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征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审小组确认。(4)参与征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审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25社保证明材料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26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入围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可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入围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8/50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所述的项目采购。2.定义2.1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2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征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征集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或者经其主管预算单位批准的其他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征集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征集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征集文件。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9/50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或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5.适用法律本项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6.征集文件构成6.1征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征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6.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7.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供应商如对征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7.2征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征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507.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征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征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征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及伴随的货物)、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供应商与征集人之间与征集响应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5除征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9.2上述文件应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征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征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征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11.响应报价11/50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征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报价超过征集文件规定的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最高限制单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11.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5征集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因特殊原因,征集人可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响应文件的制作13.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12/50(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3.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提交14.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4.2供应商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4.3征集人有权按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5.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征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5.3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16.响应文件开启16.1征集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开启。16.2响应文件开启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6.3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启结果,公布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开标情况。13/5017.资格审查及组建评审小组17.1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17.2征集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7.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18.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8.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8.2响应文件的澄清18.2.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4/5018.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3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18.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8.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响应无效19.1根据本征集文件的规定,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评审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响应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审小组视同其未提供。19.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比较与评价20.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根据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响应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0.2评审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征集文件第四章:15/50(1)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0.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21.废标、重新征集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征集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征集人可依法重新征集。22.保密要求2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3.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评审小组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16/50(1)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响应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征集文件第四章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约定的方式确定入围顺序,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采用质量优先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响应报价均相同的,采取征集文件第四章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约定的方式确定入围顺序,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4.确定入围供应商24.1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规定数量推荐入围供应商。24.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审小组或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征集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入围,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5.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入围结果公告26.1入围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26.2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主要入围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公告期限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入围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入围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17/5027.2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以后,征集人改变入围结果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8.告知征集结果28.1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征集结果;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入围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履约保证金29.1入围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9.2如果入围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入围资格。30.签订框架协议30.1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30.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30.3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可以委托一家或者多家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框架协议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31.签订采购合同31.1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货物、服务,应当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31.2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服务对象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31.3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31.4入围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供应专用耗材。31.5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18/50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2.入围产品升级换代32.1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时须报征集人进行审核。33.用户反馈和评价33.1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34.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34.1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4.2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情节严重的,报请财政监管部门依规处理:(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框架协议或者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本征集文件第17.2.1条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7)当征集人或者采购人发起针对入围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调查时,未能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记录、成交合同等价格证明材料的;(8)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35.代理服务费35.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征集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50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50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后,由省局据实结算。2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7年月日3合同服务地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地点提供服务。4合同服务期限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发出的气瓶充装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委托通知书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提交评审报告。5项目预算88万元6最高限价4000元/家/次(涉及“一企多址”企业,每多增加一个充装地址,增加的评审费,采购最高限制单价为1300元/址/次)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发出的气瓶充装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委托通知书之日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提交评审报告;主要包括:制定评审计划、派出评审人员赴企业现场开展技术评审、按时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2.供应商应结合政策法规变化及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组织修订《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鉴定评审机构应按照统一评审标准尺度,认真开展鉴定评审工作。3.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实施鉴定评审,提供准确、客观的鉴定评审结论。鉴定21/50评审机构对鉴定评审结论负责。鉴定评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机构鉴定评审工作全面负责。4.《安徽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事项。三、服务标准及技术保障1.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鉴定评审部门岗位职责设置;(2)对鉴定评审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措施;(3)根据《安徽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制定管理制度或特别规定;(4)纪检监察制度;(5)评审人员派出制度。2.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鉴定评审质量体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评审作业指导书、评审记录情况;(2)评审过程;(3)评审报告;(4)评审质量;(5)评审廉洁控制。3.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法规资源,包含但不限于鉴定评审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4.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办公场所功能划分明确,评审卷宗资料保存场所保密性高。四、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为项目配备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员以及鉴定评审工作人员。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22/50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证书或高级职称。审核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证书或高级职称。鉴定评审工作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注:上述人员配备要求不作为初步评审。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交通与差旅费、办公场所、设备耗材、审查员保险等)、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复查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六、其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3/50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征集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即可。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7.2.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7.2条要求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24/50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报价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2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4响应报价符合征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或MAC地址或IP地址不得相同6商务响应情况符合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框架协议期限,合同服务地点,合同服务期限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5.1商务响应表)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征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2.3.1评审小组按照下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25/50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内部管理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鉴定评审部门岗位职责设置(0-5分);2.对鉴定评审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措施(0-5分);3.根据《安徽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制定管理制度或特别规定(0-5分);4.纪检监察制度(0-5分);5.评审人员派出制度(0-5分)。由磋商小组逐项进行综合评分:(1)鉴定评审部门分工、岗位职责明确,培训及继续教育措施完备,管理制度或规定符合要求,纪检监察制度完善,人员派出制度公正,得5分;(2)鉴定评审部门分工、岗位职责清晰,培训及继续教育措施较完备,管理制度或规定较符合要求,纪检监察制度较完善,人员派出制度较公正,得3分;(3)有鉴定评审部门,培训及继续教育措施有待提升,管理制度或规定基本符合要求,纪检制度监察有待完善,人员派出制度基本可行,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0-25分鉴定评审质量体系供应商提供的鉴定评审质量体系,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评审作业指导书、评审记录情况(0-4分);2.评审过程(0-4分);3.评审报告(0-4分);4.评审质量(0-4分);5.评审廉洁控制(0-4分)。由磋商小组逐项进行综合评分:(1)评审记录详细、评审过程规范,评审报告详实,评审质量高,得4分;(2)评审记录较详细,评审过程合规,评审报告完整,评审质量较好,得2分;(3)有评审记录,评审过程、评审报告有待完善,评审质量有待提升,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0-20分技术规范和标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鉴定评审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技术规范及标准全面,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2.技术规范及标准较全面,能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0-5分技术规范和标准3.技术规范及标准基本涵盖,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4.技术规范及标准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0-5分办公场所1.办公场所功能划分明确,评审卷宗资料保存场所保密性高,软硬件设施完备,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2.办公场所功能划分较明确,评审卷宗资料保存场所保密性较高,软硬件设施齐全,较好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办公场所有待提升,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0-5分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1.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2.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或者高级职称,得1分。注:(1)第1项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2)第2项提供证书扫描件;(3)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法人代表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款。0-2分审核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或者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4分。注: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0-4分鉴定评审工作人员拟委派的鉴定评审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8分。注:(1)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2)拟委派的鉴定评审工作人员不得与鉴定评审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员重复,否则本评审项不得分;(3)提供评审人员与评审机构劳务合同,如评审人员与参与投标的多家评审机构签订劳务合同,视为无效人员。0-8分评审业绩1.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鉴定评审结论中的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委托的气瓶充装许可项目鉴定评审业绩的,每完成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鉴定评审结论中的日期为准),具有加氢站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业绩的,每完成1个加氢站得2分,最高得4分。注:(1)提供委托机关出具的受理决定书和鉴定评审委托通知书及鉴定评审报告结论页扫描件,须体现时间、评审内容等关键信息。0-16分评审业绩(2)同一业绩满足多个评审项可重复计分。(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0-16分技术支持与能力1.供应商在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公告的气瓶充装许可评审机构名单内的,得1分。2.2021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党政机关组织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3.供应商主导过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组织的编制特种设备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的得4分,配合编制的得2分,满分4分。注:(1)第1项提供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发布的气瓶充装许可评审机构名单公告扫描件;第2、3项提供委托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0-15分2.3.3分值汇总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三、入围供应商约定本项目设置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向上取整,例如:8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20%淘汰比例应该淘汰1.6家,向上取整后淘汰2家),根据综合总得分由低到高进行淘汰。按20%比例淘汰后,入围数量超过17家的,按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17名入围,出现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组长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8/50第五章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征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入围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9/50甲方:乙方:住所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2025-18-0432)征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就本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一、第一阶段入围产品1.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2.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3.协议价格:(根据项目情况编辑)。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不适用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四、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甲方作为征集人,已经通过与采购人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了委托代理的事项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而已经成为本项目的合法当事人,具有办理采购事宜的必要合法根据。2.本次框架协议履约合同的地域范围为:安徽省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后,由省局据实结算。六、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经乙方签署提交后,自甲方发布入围公告授予乙方入围资格之日起生效,并在乙方依照本协议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一直有效。本协议及本项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已经签署或以任何其它方式有效成立的合同中所涉及事项的期限,均作为本协议所涉及或相关事项的有效期限。七、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甲方有权按本项目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披露,直至停止乙方的入围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30/50甲方:乙方:住所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产品发布周期和市场调查结果适时组织补充采购或重新采购。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就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负责,包括甲方在必要情形下将采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次征集文件规定的适当可行的必要措施,尽力保证甲方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2.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所确定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向乙方采购有关服务。3.甲方就本项目的任何及/或全部事项相关的活动及/或行为,均应当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依法所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4.甲方(及其代表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最终采购的数量、配置和相关服务的内容。5.甲方有权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及代理商的参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甲方公布本项目的入围结果后,取得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有效资格。2.乙方作为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提供商,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要求,由其自身提供服务。甲方及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服务提供商承担法律及征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和本框架协议约定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相关责任、响应文件中应答的服务责任、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要求的服务,乙方承诺为各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全部要求的服务。4.若乙方在响应时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高于乙方的标准售后服务标准,乙方承诺应按照响应时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而不另行收费。5.乙方保证依据征集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成交价格不高于响应报价,若实际存在任何该等附加或额外条款,无论签署的情形如何,除非经甲方书面认可,均应当被视为是无效。31/506.当采购人投诉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按照本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约定、承诺进行处理。若乙方不认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或双方无法就提供的服务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问题类型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乙方在此承诺同意经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检测结果证明存在采购人投诉的问题的情形下承担由此发生的检测费用。7.乙方承诺在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报价为响应人为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最终报价,包含任何响应人可能涉及的费用。采购人采购相应服务时,只需支付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出的服务价格,而不用支付任何额外的其他费用。8.乙方接受并配合征集人和采购人开展的价格行情调查工作,接受对乙方提供服务的价格进行监测及综合分析。如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向征集人书面反映乙方的某项服务价格高于乙方针对其他采购对象提供的平均市场价格,经核实属实的,应立即予以纠正,若在征集人规定期限内不能按照规定标准做到价格下调。乙方将接受征集人强制降价或暂停提供该项服务的资格,直至络止全部服务的提供资格。9.乙方保证:不同采购人采购同类服务获得的优惠价格和服务,可以作为参照案例执行;本框架协议的采购服务价格低于同行业、同类型、同等规模公开采购项目的实际成交价格。10.乙方承诺服从征集人对乙方进行履约管理。承诺并知晓:若乙方不按征集文件约定进行履约,或出现质量和服务等问题时,征集人将通过约谈和公示机制,对严重违反征集文件规定的情形,暂停入围资格、在相关媒体曝光,直至提请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在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执行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推出的优惠政策,如涉及响应的服务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参加促销活动并享受优惠政策。12.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妥善保管合同/协议,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保证不会转包、分包。13.乙方同意:除非乙方另外递交书面特别声明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外,甲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相关政府采购业务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入围的服务类型、价格、优惠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所公布的信息无需事先经过乙方审查同意,任何在政府采购有关的官方媒体上的信息公布均属于或均被视为符合法律程序的信息公布,均不属于对有关保密义务的违反。32/5014.乙方应当保存与入围服务有关的统一正式对外报价(包括公司内部文件.官网信息发布等各类形式)等信息三年以上,并随时可以提供给甲方审查.15.乙方入围的某类型服务如出现无法继续提供的情况时,需向甲方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暂停或替换该类型的产品(服务)。16.甲方决定延长本项目有效期的,可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若乙方在7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接受甲方的要约,乙方在响应文件、本框架协议及其所涉及相关事项的有效承诺期限也相应延长。除此以外,乙方承诺不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它实质性内容。17.乙方承诺:甲方已充分提示及要求乙方,乙方亦已经保证:乙方在本项目下的任何行为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符合有关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与待遇等各方面的规定。尽管乙方已做出上述保证,若一旦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承诺之任何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甲方指定的共享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九、其他规定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将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服务对象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2.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在任何一方认为所需的合理时间内不能达成协议,按以下第(②)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甲方地址:,乙方地址: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33/50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采购合同财政编号:某财政编号买方: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卖方: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据“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买方决定将本项目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名称及内容本合同采购服务名称和内容: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二、组成合同的文件(1)“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征集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2)“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征集文件标准文本中的“专用框架协议条款”;(3)“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中标或成交公告;(4)“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函;(5)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金额:元/家/次(大写:元/家/次)四、服务期限:。五、付款方式: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后,由省局据实结算。六、售后服务(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个月。(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34/50七、履约保证金免收。八、违约责任(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1%,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六)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九、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合肥签订。十、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35/50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一、其他(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征集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②)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买方:,卖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36/50买方:卖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37/50一、报价表项目名称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供应商全称响应范围全部响应报价元/家/次(涉及“一企多址”企业,每多增加一个充装地址,增加的评审费为元/址/次)其他供应商电子签章:备注:1.表中响应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响应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2.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38/50二、响应函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征集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征集文件规定提供的全部采购标的的最终响应报价见报价表。2.我方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履约,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包括征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征集文件,并对征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从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征集文件,并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7.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8.我方接受征集文件规定的付款、期限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39/50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0/50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征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征集响应、参与文件澄清、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征集响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41/50五、响应表5.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2框架协议期限3合同服务地点4合同服务期限5其他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符合”指与征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征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征集文件要求。2.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42/50六、人员配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43/50七、服务方案(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44/50八、服务承诺(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45/50九、入围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入围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入围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入围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服务内容满足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和安徽省关于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规定以及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入围标的信息;2.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将按约定随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入围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46/50十、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框架协议、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征集文件中关于框架协议、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入围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或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和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和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7/50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上述“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48/50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9/50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征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50/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