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挖掘机械招标公告(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025)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明董高速五合同项目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505011102333351

报价截止日期:2025-05-05 15:11:43

监督人员: 王经理
监督电话: 0531-68906033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人:

王振涛 18963212679

发起方: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挖掘机械 履带挖掘机

包月

1台|

2.9个月|

单班

机械年限7年以内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履带挖掘机 | 设备厂商: 不限

工作重量:不低于6000kg

铲斗容量:不限

最大挖掘深度:不限

额定功率:不限

是否长臂挖机:不限

是否带破碎锤: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8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5-02至2025-07-30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场地占用费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持有效证件,服从安排

其他要求:

需要6-8吨履带挖机1台,要求设备状况良好,带破碎锤 1、机械进场前加满油,听从现场施工人员指挥;机械必须具备真实有效的环保三级喷码或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不允许入场 ;必须有车辆商业险及操作手意外险。 2、施工中如果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计算时间,如承租方施工需要,出租方有义务寻找替代设备,适当加班,不予结算加班费用; 3、司机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操作证书,熟悉操作规程,操作熟练,不得违章作业,否则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负责。 4、接受我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如因不服从我方管理,安排,或不按我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和损失,施工场地外的一切责任与协调归出租方负责。 5、餐费由出租方承担,每月600元标准,不足一月每人每天20元标准; 6、按月结算,据实结算。甲方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电子债权凭证在合同签订价格中已包含贴息费用,甲方均不再额外支付贴息费用。 乙方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电子承兑收付功能。甲方按照业主的付款进度和乙方的分项工程进度情况结算和支付,当月支付约为结算金额的75%,且不超过业主的付款比例。乙方应具备资金实力,如因业主方支付资金不足或者延期,乙方不得停机且不索要因停机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利息及因延期产生的任何费用及违约金,且不向甲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挖掘机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