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5)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1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招标文件-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pdf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702招标文件招标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电话:(0536)2256757目录公开招标公告…………………………………………………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6第二章采购需求……………………………………………19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30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39第五章评标办法……………………………………………60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6楼6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6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702项目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预算金额:310.3万元最高限价:310.3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1详见招标文件310.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6楼609室3.方式: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投标备案成功后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单扫描件一并发送至hczbweifang@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0536-2256757)确认。账户名称: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2060501421002858;开户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路支行。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简称。4.售价:3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楼第二会议室(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6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转载无效;2.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3.项目联系人:宋洪君、宋利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联系方式:0536-26001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联系方式:0536-22567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洪君、宋利伯电话:0536-2256757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5月5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采购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合同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合同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310.3万元)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日历日)6投标保证金数额:0元。7书面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5年5月13日10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发送至hczbweifang@163.com。并电话(0536-2256757)通知招标代理机构。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楼第二会议室(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6楼)8投标文件份数:共6份(1正5副),电子版一份。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PDF格式和word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各1份,以U盘形式存储。PDF格式和word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当与纸质投标文件相一致(PD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有投标人公章)。U盘须做好标示,可单独密封,也可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说明:投标人在开标时需要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用和评标时得分用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收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9开标时间: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楼第二会议室(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6楼)10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1质疑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只接受符合质疑函格式的书面材料。2.联系部门: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6-2256757;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二、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另行提出的不予接受。三、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四、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2招标文件中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为响应节能环保政策,鼓励投标文件双面打印。备注:投标人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任何疑义,应按前附表第7项的规定按时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要求有可能会造成限制性或倾向性条款,也应在招标答疑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招标要求无任何异议。一、综合说明1、项目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2、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序号证明材料提供形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须提供)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原件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原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或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要求详见本表后附说明)原件5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原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原件8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原件说明:(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且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在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标评审管理”模块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投标人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2)以下情形不适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反馈无相关信息的。B.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C.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D.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下列表格中服务招标标准的80%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率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4.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名称:潍坊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潍城分公司账号:802050901421028231开户行:潍坊银行潍坊高新科技支行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评标过程中,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第7项要求,在答疑现场或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招标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价格8.1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包含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成本、交通、食宿、机械费、专家论证费、报告编制、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项目施工图预算与造价控制、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结算审核、文档整理、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针对项目要求,制定一个投标方案,要求一次性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备选报价。8.2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须另单独密封一份交代理机构,方便唱标)◆报价明细表◆资格审查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可提供)◆项目经理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及人员简历◆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表(后附业绩复印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10.2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核准,可书面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2.1投标人按本须知要求编制投标书。编制份数为前附表所述的份数,应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分别密封或密封一起均可),并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等。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12.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3、投标时限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拒收。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六、开标15、开标15.1在招标人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标志和密封进行检查。15.2由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再按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宣读其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D、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E、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F、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G、投标人名称与获取招标文件时不一致且没有相关证明材料的。H、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七、评标17、评标内容的保密17.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1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18、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19条规定修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算术错误的改正19.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是:(1)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标书处理。(4)对多报的清单子项或报价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0.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0.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1、投标文件的评审21.1基本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21.2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22、如果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人的预算,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废标。23、评标委员会对落标原因不作说明。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九、授予合同24、中标通知书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5.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25.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说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项目占地74亩,为学院原有土地,地上、地下总规划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项目投资约37400万元;二期建设项目占地60.1亩,为拟征地,地上、地下总规划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一期建设项目已经取得土地证,二期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征地手续。项目管理公司具体工作为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全周期项目管理;二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取得土地证期间手续办理等工作;完成文物考古调查报告、交通评价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和水土保持报告四类专项报告编写与审批工作。该项目预算金额310.3万元。二、服务范围及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1家项目管理公司,协助学院对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全周期项目管理和二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取得土地证期间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手续、工程规划、设计、概算、消防审查、开工许可等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项目施工图预算与造价控制,项目建设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内容。1.按学院要求,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征地和建设手续的审批工作,并负责相关文件的送交及批文的领取。2.按学院要求,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学院办理相关手续。3.按学院要求,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4.按学院要求,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等)以及国家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学院履行本工程项目建设期内的全部工程管理服务职责。5.按学院要求,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过程割算审核报告以及工程变更、签证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等造价咨询管理。6.协助学院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的合同起草、签订并负责监督实施;7.按照学院要求,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负责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及其他验收,并负责完成质监备案、房产证办理等,并向学院移交相关资料。8.协调监督施工单位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资料,使其达到潍坊市城建档案馆要求并负责移交潍坊市城建档案馆。9.协助学院做好工程保修期管理,协助学院完成本项目的决算工作。10.根据学院要求,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监督与管理。★11.项目管理公司必须派驻不少于四名专业技术工程师(含项目经理)和一辆业务用车常驻学院工地现场。四人中不少于两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工后每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签订合同后,必须保证至少一名负责手续办理人员及一辆业务用车常驻学院。★12.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任职,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不可抗力变更须向学院审批,项目经理每缺勤一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扣除。项目经理每月无故连续缺勤5天或累计缺勤10天及以上,学院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公司须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缺勤一天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扣除,每月无故连续缺勤5天及以上,学院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且项目管理公司单位须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学院认为相关人员不能满足该项目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变更人员。所有变更后的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更换人员资质。12.技术工程师必须进行现场旁站,夜间施工时,必须做好值班旁站。13.学院要求项目管理公司完成的其他工作。三、项目管理公司义务1.协助学院办理相关手续(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编制前期手续办理计划,报学院审批后实施。(2)协助学院办理建设用地的征收、对外关系协调及相关的征地建设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可研立项、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件与批复。(3)协助学院实施各类管线的搬迁和保护工作。(4)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批文、证照以及其他相关手续。(5)做好工程勘测、地质勘探、地震安全性评估等组织工作。(6)办理七通一平等相关手续,管理组织现场七通一平工作、协调项目内外部各方关系以达到满足施工条件。(7)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2.设计管理工作(1)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计划,报学院审批后实施。(2)负责方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管理,有责任对设计阶段给学院提出修正、优化等合理化建议,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批复。(3)若在施工或与交通、规划、周边环境协调中,发现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时,应提出书面变更方案,上报学院审批。3.招投标工作(1)按照工程进度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报学院审定后实施。(2)按学院批准的招标计划,完成各项招标需求方案的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4.工程投资管理工作(1)出具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为控制工程总投资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依据。(2)审核各参建单位过程割算,并出具割算报告,以割算报告作为各参建单位的付款依据。(3)审核总承包单位、各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出具结算审计报告。若学院组织二次审计,项目管理公司应向二审单位提交一审定案报告,并积极配合二审单位的审核工作,并由项目管理公司出具最终审计定案报告。(4)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5)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造价人员,可随时提供现场服务。(6)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学院提供咨询意见,提供与工程预结算有关的咨询服务。(7)项目管理公司出具的所有跟工程造价有关的报告必须有相应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5.工程进度管理(1)按照合同的工期约定,编制和审查工程进度计划。(2)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形成会议纪要,每月5日前向学院提供上月有关进度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4)每月5日前向学院、有关部门提供上月单位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工程计划报表和形象进度报表及建设动态。(5)每周一向学院提报项目周报,项目管理公司在工作中详细记录项目发生的重要事件,以表格形式并附上录音、影像等资料形成事件记录表并每月上报。6.工程质量管理(1)协助学院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等手续。(2)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必须2日内组织整改,每月5日前书面向学院提供上月的工程质量报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时专题报告),质量报告内容包括质量问题情况说明、质量问题产生原因、整改措施、防范措施。(3)督促各参建单位对设备和材料进场进行验收和记录。(4)协助采购人审核施工组织方案。(5)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工程分部、主体、竣工、专项工程质量验收,负责组织工程关键节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验收。(6)项目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按规定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交工验收,并完成交工验收报告及其报批手续。7.工程安全管理(1)按照工程所在地国家、地区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总包方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等有关手续。(2)如有事故发生,项目管理公司应积极参加事故调查,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按安全事故责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学院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8.合同、档案和信息工作管理(1)负责审核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建立合同台账。(2)负责组织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潍坊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4)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9.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管理内容。(1)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各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勘察、监理和施工单位会同学院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按照国家规定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未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须交纳采购人相应损失的违约金。(2)竣工验收时,仍存在少量不影响质量评定的缺陷时,经学院同意,可先验收。项目管理公司对仍然存在的缺陷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修复,全部缺陷在工程移交结束前修复。10.工程廉政建设措施(1)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补贴等各种好处费。(2)项目管理公司代表应当保持与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第三方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3)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不得参加对公正贯彻落实本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4)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提供方便。(5)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6)项目管理公司应对违反上述廉洁规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除追缴不正当所得外,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损害学院利益的,学院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公司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或民事责任,项目管理公司严重违纪违法者应负法律责任。四、服务期限、进度要求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从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进度要求:项目管理公司必须保证图审通过后15天内编制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必须保证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开工许可证;并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3.实施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五、项目管理服务及专项报告服务费控制价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控制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项目管理服务费一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的项目管理。90300平方米262347800建筑面积90300平方米(含配套),按实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二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取得土地证期间手续办理等工作。1项270200270200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项)控制单价(元)金额(元)备注2专项报告服务费文物考古评估报告二期征地时所需报告,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1240000240000若按规定不需要编制报告,则不支付费用。交通评价分析报告一期二期统一规划时所需报告,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19000090000节能评估报告一期、二期分别编制报告,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24000080000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监理报告、监测实施方案及季度监测报告,并完成省水利厅相关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7500075000总控制价(万元)3103000★各项控制单价均为最高限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六、结算与付款方式1.项目管理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费和专项报告服务费两部分,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费为一期建设项目全周期的管理服务费和二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取得土地证期间的手续办理工作服务费;专项报告服务费为文物考古调查报告、交通评价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和水土保持报告四类专项报告编制与审批所需的全部费用。一期项目管理服务费=面积*单价;二期项目管理服务费=数量*单价;专项报告服务费=数量*单价。2.支付周期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项目管理公司每完成一项专项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支付本项专项报告服务费的80%,全部单体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后支付专项报告服务费的20%。(2)一期建设项目: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管理公司主要人员进场,项目管理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向学院提报书面的管理大纲、项目工作总进度计划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支付一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5%;一期建设项目概算审批工作完成,支付一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5%;一期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完成备案且开工许可办理完成,全部单体工程完成至正负零,支付一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25%;一期建设项目全部完成主体封顶,支付一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30%。一期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成竣工备案,完成结算审核,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支付一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30%;学院入驻使用后一年,完成所有项目管理工作,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一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5%。(3)二期建设项目: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管理公司主要人员进场,项目管理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向学院提报书面的管理大纲、项目工作总进度计划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支付二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5%;二期建设项目取得土地证,支付二期项目管理服务费的95%。七、违约责任1.项目管理公司提出的关于本合同付款申请,在送达后30天内学院认为没有异议而仍未付款,项目管理公司可以书面通知学院。在书面通知学院30天内仍未付款,项目管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学院应支付项目管理公司合同终止生效日为止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2.由于项目管理公司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学院发出整改通知后,项目管理公司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监理、施工单位负责落实。再检查仍不合格的,每发生一次项目管理公司向学院支付伍佰元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3.项目管理公司必须保证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开工许可证,并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以上两个时间节点每延迟一天,向学院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0.5‰的违约金,工期违约金最多可累计至5%,经建设单位同意,因非项目管理公司原因导致的延误除外。4.由于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工作未尽责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管理公司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每发生一次项目管理公司向学院支付壹仟元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5.因项目管理公司原因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每发生一次项目管理公司向学院支付壹仟元违约金。6.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项目管理单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质量问题、工程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每发生一次项目管理公司向学院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学院造成的损失。7.如采购人认为项目管理公司不具备继续履行项目的能力,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公司7天内无条件退场,并交付项目所有资料,解除合同,尾款不予支付。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招标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为参考范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甲方(招标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甲方。甲方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3.甲方和乙方通过政府采购活动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代理机构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年月日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服务。1.3服务内容: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全周期项目管理;二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取得土地证期间手续办理等工作;完成文物考古调查报告、交通评价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和水土保持报告四类专项报告编写与审批工作。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乙方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1.5.2职责:①协助学院办理相关手续;②设计管理工作;③招投标工作;④工程投资管理工作;⑤工程进度管理工作;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⑦工程安全管理工作;⑧合同、档案和信息工作管理;⑨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管理;⑩工程廉政建设措施。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5.3人员。乙方根据部门职能和甲方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等,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乙方联系。2.2甲方应为乙方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乙方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乙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甲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乙方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乙方为甲方的技术人员前往乙方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乙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乙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乙方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乙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支付部分:根据鲁价费发【2007】年205号文的规定执行。工程最终结算完毕出具正式报告前由施工单位一次性缴纳。3.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甲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时,乙方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乙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乙方,并给乙方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乙方在甲方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甲方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项目服务范围所编制的所有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乙方给甲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本合同为参考范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四章投标相关格式1、投标函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702的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项目说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单位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担相应工作。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我方遵守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规定。4、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同意招标人保留在合同签署前对其进行验证的权力。7、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地址: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702名称内容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服务费、各专项报告服务费)小写:元大写: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进度西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开工许可证;并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项目管理服务费一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的项目管理;90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300平方米(含配套),按实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二期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取得土地证期间手续办理等工作。1项小计:元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合计(元)备注2专项报告服务费文物考古评估报告二期征地时所需报告,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1项若按规定不需要编制报告,则不支付费用。交通评价分析报告一期二期统一规划时所需报告,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1项节能评估报告一期、二期分别编制报告,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2项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监理报告、监测实施方案及季度监测报告,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1项小计:元总价(1+2):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资格审查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国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人像)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进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国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人像)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国徽)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背面(人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国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人像)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国徽)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背面(人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名称)SDGP370000000202502002702(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要求,我方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已详细阅读并根据要求作出以下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我方在参加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702、包号:1)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投标人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2702)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特此承诺。乙方(公章):日期: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投标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我单位参加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信用承诺书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响应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单位名称)的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西校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以中标公告附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