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 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启东市水务局2025)



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启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
2.项目类型:服务
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预算金额:221800元
5.最高限价:2218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灌溉排涝及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水务局四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模式:见面开标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采购项目组织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启东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692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263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3-83109381
启东市水务局
2025年5月6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doc

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启东市水务局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启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告如下:项目概况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2.项目类型:服务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预算金额:221800元5.最高限价:2218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6.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灌溉排涝及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启东市水务局四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项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模式:见面开标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采购项目组织人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启东市水务局采购人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692号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513-682635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联系人:顾工联系电话:0513-83109381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后的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6、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开始前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进一步获取所需信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二、本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四、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要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七、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竞争性磋商小组1.1竞争性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1.4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1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人和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在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评审过程的澄清3.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3.2接到竞争性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3.3接到竞争性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4.3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时,竞争性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争性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4.5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示范区交易中心及竞争性磋商小组联系。5.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5.1.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5.1.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1.3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1.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5.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5.1.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1.8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新点交易平台”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1.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5.1.10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5.1.11商务技术分不满54分的。5.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失败。5.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2.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5.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竞争性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5.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5.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6、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6.1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六、竞争性磋商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竞争性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采购内容计算单价和总价。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地形测量、勘察、实施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县级验收等相关工作的费用、招标代理费、评审费(按实)及应由供应商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6、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七、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八、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九、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采购需求: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田水利管护)项目的地形测量、勘察、实施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县级验收等相关工作。)(二)项目规模:总投资造价约900万元。(三)项目地点:启东市境内(四)设计周期:按业主通知要求,15日历天内提交实施方案初稿供上级组织组织审查,审查确认后5日历天内提交实施方案(含概算)报批稿,2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图纸,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完工验收结束。(五)设计范围:1.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内的地形测量、勘察、实施方案(及概算);2.实施方案的编制:符合各级规范及编制要求;3.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要求齐全、完整,内容、深度应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设计文件应经过严格的校审,经各级设计人员签字后,方能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2)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3)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4)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4.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技术服务):(1)设计过程中配合与协调;(2)若图纸需要变更应及时提供服务;(3)代表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工程招标阶段的技术资料的提供。5.设计成果深度要求:(1)设计文件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2)设计原则应充分体现环保、经济、科学、经济,并满足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1)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七)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设计且项目招标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待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有关法规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评审有关记录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开标会。二、竞争性磋商的原则及方法1、竞争性磋商小组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竞争性磋商评审。2、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性磋商机会。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6、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竞争性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9、除非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竞争性磋商报价。10、对于在竞争性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竞争性磋商的原因,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竞争性磋商。11、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13、在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性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性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14、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则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则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竞争性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1、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评审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四、综合评分评审标准(1)技术分(90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序号评审因素评分内容分值1企业综合实力供应商获得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或水利部建设市场主体设计信用等级AAA的得5分,AA的得3分,A的得1分。注: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5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4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4分2类似业绩供应商近3年(2022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有1个得2分,最高得12分。需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12分3拟投入项目人员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规划专业)的得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专业)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②设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执业资格的有一人得2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2分。(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地质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规划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和职称证,投标人为项目人员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如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公司,可以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交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提供不得分。15分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本条主要评审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宏观认识程度,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总体设计思路是否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合理可行。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15分;投标人基本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较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较透彻;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内容工作思路较清晰;总体设计思路基本切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得8分;投标人不够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一般,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不深;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内容工作思路不清晰;总体设计思路不够切合工程实际,思路一般得3分;不符合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15分5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本条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规划及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15分;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提出有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8分;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不够合理或不可靠的;未提出有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3分;不符合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15分6初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工程施工条件、临时占地、施工总布置、施工交通及总进度等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方案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的得10分;思路及表述内容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思路及表述内容针对性较差的,可得2分;不符合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10分7采用规范的合理性拟采用的设计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得3分,其余适当扣分。不符合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3分8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①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可行得4(含)分;质量要求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措施执行性差得1分;不符合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②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进度计划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得2分;措施执行性差得1分;不符合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8分9后续服务计划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措施相对合理、有可操作性得2分;服务承诺合理性较差得1分;不符合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3分备注:商务技术标得分不满54分的作无效标处理。(二)商务报价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六、中标人的确定(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总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商务技术分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采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3、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竞争性磋商报价的内容;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性磋商竞标的;9、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10、商务技术标得分不满54分的作无效标处理。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12、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九、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合同授予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采购人支付。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七、付款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2、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竞争性磋商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投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审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被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附件3)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灌溉排涝及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提供职称证书。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8.其他(如有)。二、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2.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1);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2)。5.其他(如有)。附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附件4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流动资金万元主要产品1.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2.占地面积M23.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主要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方郑重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首次)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 大写: 元小写: 元响应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最终)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启东市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 农田水利管护)项目勘察设计 大写: 元小写: 元响应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此表无需装订在材料中,于开标当天进行报价。2、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2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 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