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 混凝土材料 混凝土招标公告(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混凝土 C15

1.0
立方米

混凝土 C20

110.26
立方米

混凝土 C25

55.85
立方米

混凝土 C30

633.84
立方米

混凝土 C35

526.56
立方米

混凝土 C40

154.59
立方米

混凝土 C45

70.52
立方米

混凝土 C50

1.0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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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条件
我项目因现场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用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受邀人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招标规模 3400 平米,其中包含地上建筑面积约 3400 平方米;新建公建,最大单体规模约 3400 平方米,最高高度约 20.85 米,最高层数:5 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装配式形式。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电梯设备工程、防雷工程、外檐工程、标识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预留预埋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自筹及其它资金2000万元,已落实。
物资需求数量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
砼C15
m3
1.00
 

2
混凝土
砼C20
m3
110.26
 

3
混凝土
砼C25
m3
55.85
 

4
混凝土
砼C30
m3
633.84
 

5
混凝土
砼C35
m3
526.56
 

6
混凝土
砼C40
m3
154.59
 

7
混凝土
砼C45
m3
70.52
 

8
混凝土
砼C50
m3
1.00
 

注:1、以上数量规格均为暂定,具体以采购人要求实际送货并经验收确认合格数量为准。
2、项目所在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
三、投标报价人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4履约信用: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四、报价格式表及说明
报价表
询价人: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询价编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运距(km)
数量
基准价(元)
浮动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a
b
c
d=b+c
e
g=a*d+e
 

1
混凝土
砼C15
m3
 
1.00
 
 
 
 
 
 

2
混凝土
砼C20
m3
 
110.26
 
 
 
 
 
 

3
混凝土
砼C25
m3
 
55.85
 
 
 
 
 
 

4
混凝土
砼C30
m3
 
633.84
 
 
 
 
 
 

5
混凝土
砼C35
m3
 
526.56
 
 
 
 
 
 

6
混凝土
砼C40
m3
 
154.59
 
 
 
 
 
 

7
混凝土
砼C45
m3
 
70.52
 
 
 
 
 
 

8
混凝土
砼C50
m3
 
1.00
 
 
 
 
 
 

合计
 
 
 
 
 
 
 
 
 

报价说明:
1. 报价人必须对《物资需求数量表》中的全部物资报价,不得对部分品种或数量报价,报价单位对上表中的所有材料进行报价并盖章确认。
2.以上表格中的基准价格含减水剂,不含其他外加剂、不含泵送。
    3.外加剂单价按照以下费用执行:细石:15元/m3;抗渗15元/m3;防腐15元/m3;阻锈15元/m3;防水15元/m3;冬施15元/m3;早强15元/m3;膨胀15元/m3;钢纤维15元/m3;不加粉煤灰15元/m3;泵送.象泵:20元/m3,地泵/车载泵15元/m3。
2.结算支付方式:
混凝土结算采用浮动价。价格组成分为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材料基准价:混凝土含减水剂,不含其他外加剂、不含泵送的到场含税单价。
第二部分:外加剂价格:使用各种外加剂、泵送费、细石、冬施等所产生的费用。
浮动机制:实际结算单价采用:基准价格+外加剂价格结算;相应标号混凝土含减水剂,不含其他外加剂、不含泵送的到场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格,即实际使用过程中对应标号混凝土每使用一种外加剂在基准价的基础加相对应外加剂的价格,外加剂价格按照报价说明第三条中的单价执行,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更改,若投标人外加剂价格与报价说明中的不一致,应当与报价说明中的价格进行对比,价格增加或减少都考虑包含在基础价格中。
以上价格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明示或隐含的费用,为到场含税综合单价。(运输费用:混凝土出厂到项目卸货点运输费用。财务费用:资金占用费,以两个月内付款计算。)
验收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书面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有权现场进行过磅复核,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量差不得超过2%,否则对超出2%部分在结算中进行扣减,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后,6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27%计入下期滚动支付,剩余3%为质保金,8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3.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供货期间:暂定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最终供货期间以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
6.本次询价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由报价人自行完成,报价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与报价工作和合同履行有关的各种情况。
7.本次询价仅设置一轮报价,请各单位充分了解市场行情,考察地理位置、物流运输等进行报价。
8.如报价人有任何异议或说明的,请在本报价表后明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
8.本报价表格式不可改变。
9.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商品混凝土成本分析

混凝土成本分析表

序号
出料规格
混凝土配合比
原材料单价(市场调查)
拌合运输费用
合计费用(元/方)
备注

P.O42.5水泥t
粉煤灰t
矿粉t
中粗砂t
碎石t
减水剂t
P.O42.5水泥t
粉煤灰t
矿粉t
中粗砂t
碎石t
减水剂t
拌合费用
运输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1*8+2*9+3*10+4*11+5*12+6*13+7*14)
 

1
砼C15
 
 
 
 
 
 
 
 
 
 
 
 
 
 
 
 

2
砼C20
 
 
 
 
 
 
 
 
 
 
 
 
 
 
 
 

3
砼C25
 
 
 
 
 
 
 
 
 
 
 
 
 
 
 
 

4
砼C30
 
 
 
 
 
 
 
 
 
 
 
 
 
 
 
 

5
砼C35
 
 
 
 
 
 
 
 
 
 
 
 
 
 
 
 

6
砼C40
 
 
 
 
 
 
 
 
 
 
 
 
 
 
 
 

7
砼C45
 
 
 
 
 
 
 
 
 
 
 
 
 
 
 
 

8
砼C50
 
 
 
 
 
 
 
 
 
 
 
 
 
 
 
 

合计金额
 
 
 
 
 
 
 
 
 
 
 
 
 
 
 
 

注:1、仅针对商品混凝土以每方投标货物作单价分析,本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与投标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一致。
2、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3.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质量要求
1.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执行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1.1强度
1.1.1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评定应符合 GB/T 50107的规定 。
1.2坍落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
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常规品的泵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 180 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 30 mm/h;特制品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
                            表 1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1.3.扩展度
扩展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 1 的规定。自密实混凝土扩展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小于 550 mm ,并应满足施工要求。
1.4.含气量
混凝土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7%,并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1.0%。
1.5.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实测值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 2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单位为水泥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1.6.耐久性能
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 JGJ/T 193的规定。
1.7.其他性能
当需方提出其他混凝土性能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无相应标准时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或合同的要求。
2.原材料质量控制
2.1水泥
2.1.1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的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确定。对于一般建筑结构及预制构件的普通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高强混凝土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宜采用碱含量低于0.6%的水泥;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和《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 200的有关规定。
2.1.2水泥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碱含量低于0.6%的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水化热。
2.1.3水泥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采用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
②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
③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
2.2粗骨料
2.2.1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2.2.2粗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和坚固性,用于高强混凝土的粗骨料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岩石抗压强度。
2.2.3粗骨料在应用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
②对于混凝土结构,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得大于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3,且不得大于40mm;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小于31.5mm。
③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1.0%和0.5%;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④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的岩石抗压强度应至少比混凝土设计强度高30%;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5mm,针状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不应大于8%;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5%和0.2%。
⑤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包括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粗骨料。
2.3细骨料
2.3.1 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混凝土用海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6的有关规定。
2.3.2 细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海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贝壳含量;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石粉含量和压碎值指标,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可不包括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
2.3.3 细骨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泵送混凝土宜采用中砂,且300μm筛孔的颗粒通过量不宜少于15%。
②对于有抗渗、抗冻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0%和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③对于高强混凝土,砂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2.6-3.0范围之内,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2.0%和0.5%。
④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06%和0.02%。
⑤混凝土用海砂应经过净化处理。
⑥混凝土用海砂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贝壳含量应符合表2.3.3-1的规定。海砂不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
 
⑦人工砂中的石粉含量应符合表2.3.3-2的规定。
 
⑧不宜单独采用特细砂作为细骨料配制混凝土。
⑨河砂和海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人工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砂。

2.4 矿物掺合料

2.4.1用于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可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钢渣粉、磷渣粉;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掺合料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的有关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 20491的有关规定,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关规定。
2.4.2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C类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游离氧化钙含量和安定性;粒化高炉矿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钢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和安定性;磷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五氧化二磷含量和安定性;硅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和二氧化硅含量。矿物掺合料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放射性。
2.4.3矿物掺合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②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③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
④对于高强混凝土或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不宜采用低于Ⅱ级的粉煤灰。
⑤对于高强混凝土和有耐腐蚀要求的混凝土,当需要采用硅灰时,不宜采用二氧化硅含量小于90%的硅灰。

2.5 外加剂

2.5.1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防冻剂》JC 475和《混凝土膨胀剂》GB 23439的有关规定。
2.5.2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方面,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防冻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和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膨胀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
2.5.3外加剂的应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时,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②高强混凝土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混凝土冬期施工可采用防冻剂。
③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土设计要求。
 ④宜采用液态外加剂。

2.6 水

2.6.1混凝土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2.6.2混凝土用水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和水泥胶砂强度比;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
2.6.3混凝土用水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②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用水不得采用混凝土企业生产设备洗涮水。
3.交货验收要求
资料核查:每车提供送货单,注明工程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配合比编号等。
现场检测: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如设计坍落度180mm,实测160-200mm合格)。
留样送检:按批次(每100m3或每台班)留取试块,28天强度报告需存档。
4.质量证明文件
出厂合格证:包含强度等级、配合比、检测结果等信息。
检测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7天、28天强度报告,氯离子含量、碱含量等耐久性指标。
可追溯性:每批次混凝土需有唯一标识(如生产时间、批次号),便于质量追溯。
5.混凝土材料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混凝土材料的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甲方对到场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混凝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材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混凝土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混凝土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混凝土材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6.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六、验收
1.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车提交混凝土材料相应的发货单。
2.双方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交货数量必须与供(发)货单相符,甲方过磅复核,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做好过磅复核工作,否则视为认可过磅复核结果。过磅复核重量验收时允许偏差±2%,条件允许下以现场实际浇筑混凝土实体量测核算方量为准。在任何一结算期间内,如经甲方验证本期间内连续三次实际浇筑方量与乙方供应方量(送货单数量)不符,则本结算期间内全部方量按实际浇筑方量与乙方供应方量的百分比进行结算。
3.货物交付以双方书面指定的履约联络人签收记录为依据。货物在交付甲方之前所产生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付款方式
混凝土结算采用浮动价。实际付款金额按照基准价格+外加剂价格确定当期结算的综合单价,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验收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书面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有权现场进行过磅复核,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量差不得超过2%,否则对超出2%部分在结算中进行扣减。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27%计入下期滚动支付,剩余3%为质保金,8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付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每次支付前卖方须及时向买方提供正式收款收据。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表(格式见第四条);
(2)XXX厂家近期的检测报告,出场合格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质量证明文件。
2.报价文件版式采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采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应规定时间内对报价文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交融智链系统。(网址: https://sp.iccec.cn/)
3.报价文件份数:1份。
九、询价邀请的发布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1.本次询价邀请函于2025年5月6日16时00分至2025年5月9日16时00在交融智链系统(网址: https://sp.iccec.cn/)上发布,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6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6时00分;通过交融智链系统平台递交。
3.递交方式:交融智链系统(网址: https://sp.iccec.cn/)(电子报价应签字盖章应齐全)。
十、中标人确定办法
选择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为本次询价采购的中标人,报价次低者为备选中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询价人:王耀通、盛中国、马艺荥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
联系人:王耀通    联系电话:18526875686(项目)
盛中国    联系电话:13821018616(项目)
马艺荥    联系电话:13072289926(项目)
 
 
 
 
 
 
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平衡新建区 01 号地块施工一标段工程项目
2025年4月22日

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号地块施工一标段工程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公开询价文件一、询价条件我项目因现场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用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受邀人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二、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招标规模3400平米,其中包含地上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新建公建,最大单体规模约3400平方米,最高高度约20.85米,最高层数:5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装配式形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电梯设备工程、防雷工程、外檐工程、标识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预留预埋及配套设施。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自筹及其它资金2000万元,已落实。物资需求数量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备注1混凝土砼C15m³1.002混凝土砼C20m³110.263混凝土砼C25m³55.854混凝土砼C30m³633.845混凝土砼C35m³526.566混凝土砼C40m³154.597混凝土砼C45m³70.528混凝土砼C50m³1.00注:1、以上数量规格均为暂定,具体以采购人要求实际送货并经验收确认合格数量为准。2、项目所在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三、投标报价人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2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第1页共15页3.3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3.4履约信用: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第2页共15页四、报价格式表及说明报价表询价人: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询价编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运距(km)数量基准价(元)浮动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abcd=b+ceg=a*d+e1混凝土砼C15m³1.002混凝土砼C20m³110.263混凝土砼C25m³55.854混凝土砼C30m³633.845混凝土砼C35m³526.566混凝土砼C40m³154.597混凝土砼C45m³70.528混凝土砼C50m³1.00合计报价说明:1.报价人必须对《物资需求数量表》中的全部物资报价,不得对部分品种或数量报价,报价单位对上表中的所有材料进行报价并盖章确认。2.以上表格中的基准价格含减水剂,不含其他外加剂、不含泵送。3.外加剂单价按照以下费用执行:细石:15元/m3;抗渗15元/m3;防腐15元/m3;阻锈15元/m3;防水15元/m3;冬施15元/m3;早强15元/m3;膨胀15元/m3;钢纤维15元/m3;不加粉煤灰15元/m3;泵送.象泵:20元/m3,地泵/车载泵15元/m3。2.结算支付方式:混凝土结算采用浮动价。价格组成分为以下两部分:第一部分:材料基准价:混凝土含减水剂,不含其他外加剂、不含泵送的到场含税单价。第二部分:外加剂价格:使用各种外加剂、泵送费、细石、冬施等所产生的费用。浮动机制:实际结算单价采用:基准价格+外加剂价格结算;相应标号混凝土含减水剂,不含其他外加剂、不含泵送的到场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格,即实际使用过程中对应标号混凝土每使用一种外加剂在基准价的基础加相对应外加剂的价格,外加剂价格按照报价说明第三条中的单价执行,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更改,若投标人外加剂价格与报价说明中的不一致,应当与报价说明中的价格进行对比,价格增加或减少都考虑包含在基础价格中。以上价格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明示或隐含的费用,为到场含税综合单价。(运输费用:混凝土出厂到项目卸货点运输费用。财务费用:资金占用费,以两个月内付款计算。)第4页共15页验收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书面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有权现场进行过磅复核,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量差不得超过2%,否则对超出2%部分在结算中进行扣减,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后,6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27%计入下期滚动支付,剩余3%为质保金,8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3.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4.供货期间:暂定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最终供货期间以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5.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6.本次询价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由报价人自行完成,报价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与报价工作和合同履行有关的各种情况。7.本次询价仅设置一轮报价,请各单位充分了解市场行情,考察地理位置、物流运输等进行报价。8.如报价人有任何异议或说明的,请在本报价表后明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8.本报价表格式不可改变。9.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第5页共15页五、商品混凝土成本分析混凝土成本分析表序号出料规格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单价(市场调查)拌合运输费用合计费用(元/方)备注P.O42.5水泥t粉煤灰t矿粉t中粗砂t碎石t减水剂tP.O42.5水泥t粉煤灰t矿粉t中粗砂t碎石t减水剂t拌合费用运输费123456789101112131415=(1*8+2*9+3*10+4*11+5*12+6*13+7*14)1砼C152砼C203砼C254砼C305砼C356砼C407砼C458砼C50合计金额注:1、仅针对商品混凝土以每方投标货物作单价分析,本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与投标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一致。2、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3.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7页共15页六、质量要求1.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执行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1.1强度1.1.1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GB/T50107的规定。1.2坍落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常规品的泵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18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特制品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表1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项目控制目标值允许偏差坍落度≤40±1050~90±202100±30扩展度2350±301.3.扩展度扩展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1的规定。自密实混凝土扩展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小于55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1.4.含气量混凝土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7%,并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1.0%。1.5.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实测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单位为水泥用量的质量百分比环境条件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素混凝土干燥环境0.3潮湿但不含氯离子的环境0.2潮湿而含有氯离子的环境、盐渍土环境0.10.061.0除冰盐等侵蚀性物质的腐蚀环境0.061.6.耐久性能第8页共15页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JGJ/T193的规定。1.7.其他性能当需方提出其他混凝土性能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无相应标准时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或合同的要求。2.原材料质量控制2.1水泥2.1.1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的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确定。对于一般建筑结构及预制构件的普通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高强混凝土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宜采用碱含量低于0.6%的水泥;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和《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的有关规定。2.1.2水泥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碱含量低于0.6%的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水化热。2.1.3水泥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宜采用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②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③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2.2粗骨料2.2.1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2.2.2粗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和坚固性,用于高强混凝土的粗骨料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岩石抗压强度。2.2.3粗骨料在应用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混凝土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②对于混凝土结构,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得大于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3,且不得大于40mm;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小于31.5mm。③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的含泥量和泥块第9页共15页含量分别不应大于1.0%和0.5%;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④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的岩石抗压强度应至少比混凝土设计强度高30%;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5mm,针状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不应大于8%;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5%和0.2%。⑤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包括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粗骨料。2.3细骨料2.3.1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混凝土用海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206的有关规定。2.3.2细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海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贝壳含量;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石粉含量和压碎值指标,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可不包括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2.3.3细骨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泵送混凝土宜采用中砂,且300μm筛孔的颗粒通过量不宜少于15%。②对于有抗渗、抗冻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0%和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③对于高强混凝土,砂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2.6-3.0范围之内,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2.0%和0.5%。④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06%和0.02%。⑤混凝土用海砂应经过净化处理。⑥混凝土用海砂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贝壳含量应符合表2.3.3-1的规定。海砂不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表2.3.3-1混凝土用海砂的贝壳含量(按质量计,%)混凝土强度等级≥C60C55~C40C35~C30C25~C15贝壳含量≤10⑦人工砂中的石粉含量应符合表2.3.3-2的规定。第10页共15页表2.3.3-2人工砂中石粉含量(%)混凝土强度等级≥C60C55~C30≤C25石粉含量MB<1.4≤5.0≤7.0≤10.0MB≥1.4≤2.0≤3.0≤5.0⑧不宜单独采用特细砂作为细骨料配制混凝土。⑨河砂和海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人工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砂。2.4矿物掺合料2.4.1用于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可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沸石粉、钢渣粉、磷渣粉;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掺合料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的有关规定,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2.4.2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C类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游离氧化钙含量和安定性;粒化高炉矿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钢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和安定性;磷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五氧化二磷含量和安定性;硅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和二氧化硅含量。矿物掺合料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放射性。2.4.3矿物掺合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②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③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④对于高强混凝土或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不宜采用低于Ⅱ级的粉煤灰。⑤对于高强混凝土和有耐腐蚀要求的混凝土,当需要采用硅灰时,不宜采用二氧化硅含量小于90%的硅灰。2.5外加剂第11页共15页2.5.1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防冻剂》JC475和《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的有关规定。2.5.2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方面,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防冻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和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膨胀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2.5.3外加剂的应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在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时,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②高强混凝土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混凝土冬期施工可采用防冻剂。③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土设计要求。④宜采用液态外加剂。2.6水2.6.1混凝土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2.6.2混凝土用水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和水泥胶砂强度比;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2.6.3混凝土用水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②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用水不得采用混凝土企业生产设备洗涮水。3.交货验收要求资料核查:每车提供送货单,注明工程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配合比编号等。现场检测: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如设计坍落度180mm,实测160-200mm合格)。留样送检:按批次(每100m³或每台班)留取试块,28天强度报告需存档。4.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包含强度等级、配合比、检测结果等信息。检测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7天、28天强度报告,氯离子含量、碱含量等耐久性指标。第12页共15页可追溯性:每批次混凝土需有唯一标识(如生产时间、批次号),便于质量追溯。5.混凝土材料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混凝土材料的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①甲方对到场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混凝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材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②在混凝土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混凝土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③甲方、乙方对混凝土材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6.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六、验收1.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车提交混凝土材料相应的发货单。2.双方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交货数量必须与供(发)货单相符,甲方过磅复核,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做好过磅复核工作,否则视为认可过磅复核结果。过磅复核重量验收时允许偏差±2%,条件允许下以现场实际浇筑混凝土实体量测核算方量为准。在任何一结算期间内,如经甲方验证本期间内连续三次实际浇筑方量与乙方供应方量(送货单数量)不符,则本结算期间内全部方量按实际浇筑方量与乙方供应方量的百分比进行结算。3.货物交付以双方书面指定的履约联络人签收记录为依据。货物在交付甲方之前所产生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七、结算、付款方式混凝土结算采用浮动价。实际付款金额按照基准价格+外加剂价格确定当期结算的综合单价,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验收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书面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有权现场进行过磅复核,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量差不得超过2%,否则对超出2%部分在结算中进行扣减。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27%计入下期滚动支付,剩余3%为质保金,8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第13页共15页付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次支付前卖方须及时向买方提供正式收款收据。八、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表(格式见第四条);(2)XXX厂家近期的检测报告,出场合格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质量证明文件。2.报价文件版式采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采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应规定时间内对报价文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交融智链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3.报价文件份数:1份。九、询价邀请的发布及报价文件的递交1.本次询价邀请函于2025年5月6日16时00分至2025年5月9日16时00在交融智链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上发布,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6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6时00分;通过交融智链系统平台递交。3.递交方式:交融智链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电子报价应签字盖章应齐全)。十、中标人确定办法选择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为本次询价采购的中标人,报价次低者为备选中标人。十一、联系方式询价人:王耀通、盛中国、马艺荥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井冈山路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东南侧联系人:王耀通联系电话:18526875686(项目)盛中国联系电话:13821018616(项目)第14页共15页马艺荥联系电话:13072289926(项目)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平衡新建区01号地块施工一标段工程项目2025年4月22日第15页共1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 混凝土材料 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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