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绍兴市柯桥区可得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422号
项目名称: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370000
最高限价(元):93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翡翠托育中心运营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区(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
方式: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创意大厦2202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可得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柯桥区创意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669190
质疑联系人:董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65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金地商业二期17幢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国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05752254
质疑联系人:钱观火
质疑联系方式:15267852140
3.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
地址:绍兴柯桥创意大厦22楼
传真:/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5009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翡翠托育中心运营项目.doc413.5K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5M
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422号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可得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6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企{2025}422号项目名称: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9370000最高限价(元):937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数量:_1_预算金额(元):937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翡翠托育中心运营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备注:___/___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区(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9:30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柯桥区创意大厦2202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开标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可得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柯桥区创意大厦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669190质疑联系人:董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5650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金地商业二期17幢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唐国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05752254质疑联系人:钱观火质疑联系方式:152678521403.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地址:绍兴柯桥创意大厦22楼传真:/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5009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人员工资(含社保、津贴、奖金等)、日常运营费用、经营管理费用、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费、业绩考核费等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7演示不组织。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采购人支付。9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安全责任保证金安全责任保证金10万元12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询问、质疑、投诉3.1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2供应商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3.4事实依据;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3.3供应商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1.2投标声明函;10.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0.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2.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0.2.2技术响应表;10.2.3商务响应表;10.2.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0.2.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0.2.6项目组人员名单;10.2.7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0.2.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3.1投标(开标)一览表;1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1.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5.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5.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8.信用信息查询1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18.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国企采购活动。18.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9.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合同的签订2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合同公示26.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履约验收27.履约验收27.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7.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7.4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27.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1项目概况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位于群贤路655号,设置1个乳儿班(10个托位)、2个托小班(30个托位)、3个托大班(60个托位)。硬件装修由采购人负责,包含床铺、桌椅等,机构办托无需支付房租,需承担办托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维修费、维护费等。1.2运营管理:中标人负责翡翠托育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结合托育园的学额设定,人员编制,做好人员招聘及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要求做到师资配备符合要求,全面负责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2)策划落实品宣市场推广,托育品牌创建和宣传;包含:①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②活动策划和组织;③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和维护;④宣传渠道的搭建与维护,广告、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的运营和推广。(3)医育体系植入,做好医育结合课程的研发及落地。(4)确保教学医育执教过程中的安全,确保卫生、安全,无负面报道等。(5)家园互动医育体系建立,做好联动式互动入户指导、家庭成长课堂、家庭成长档案等医育课堂。(6)具有医育合作单位,能提供日常护理、问诊、疾病预防等.中标人在合同签认前提供。(7)设有独立厨房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1.3详细运营要求:本项目机构设置、场地设施、收托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婴幼儿照护等相关要求按照《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绍兴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定标准(2023版)》,确保创建市级示范托育中心。1.4人员要求人员岗位数量(暂定)要求备注▲负责人(园长)1①托育机构负责人证、园长证;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具有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并经过市级及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副园长1①园长证;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具有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财务人员1具有相应财务工作经验。保育(幼教)人员乳儿4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护理、医学相关专业背景;②每班至少配备2名及以上具有资质的医护或幼教人员(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幼师资格证);③在本机构工作满3年占比达50%以上;④接受过县级及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并获取培训合格证书。保健人员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保育人员兼任托小6托大9保健人员(兼)1保健人员应当经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保健人员(专)1医务人员应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具有护士资格证或医生资格证,并经过市级及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保安1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并由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厨师1具有健康证。保洁帮厨、后勤人员2具有健康证。▲注:人员配置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实际情况配置。实际人员数量需报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聘请的人员,采购人不予支付费用。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不低于1:3,托小班不低于1:5,托大班不低于1:7,混合班不低于1:6。合理配备厨师、保洁帮厨、后勤人员,与婴幼儿数的比例不低于以下标准:每日提供一餐两点心按照1:50配备人员。收托50人及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兼职保健人员;收托50-100人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健人员;收托1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和1名兼职保健人员。1.5、其他要求①托育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电脑、档案柜、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日常管理所需要的教学教具、日常物资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②中标人提供托育服务,自行承担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工资及附加(含社保、津贴、奖金等)及设施设备维保费用、水电费、保险费、所有运营费等一切支出性费用,并须及时办理水、电、燃气、网络等过户手续。③中标人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保育照护、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情况,接受监督。④中标人应创设清洁卫生、安全温馨、便于活动的生活环境,提供数量充足的、安全的、能满足多种感知需要的玩具材料,提供给婴幼儿的玩具应当符合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⑤中标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及环境安全,做好婴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婴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加强环境卫生工作。⑥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是机构安全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标人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⑦中标人应当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婴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婴幼儿就寝值守等各项安全防护制度。⑧负责提供婴幼儿每日一餐两点心,由中标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收费,自负盈亏。⑨配合采购人收取保教费,根据《关于明确柯桥区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新的文件按新规定执行。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收取保教费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收费标准:根据柯桥区相关规定,托位收费定价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乳儿2800元/月,托小2300元/月,托大2000元/月。⑩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如需新增与托育相关的特色兴趣类课程,由双方协商处理。1.6中标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②应当符合《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③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2.2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3项目费用组成1、人员工资:根据人员要求配置表的资质要求,按照实际需求配置,费用按投标报价结合实际到岗位情况按实结算。2、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招待费、绿植租摆费、外出培训、保险、水电费等一切费用。3、经营管理费包括本项目利润、税金、意外等其他费用。4、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费:中标人根据《绍兴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定标准(2023版)》,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创建完成“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创建费用15万元;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后创建完成“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创建费用7.5万元;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创建的,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除了不能获得创建费外,处中标人违约金30万元。5、业绩考核费:根据收托率按实结算。▲2.4付款方式1、人员工资:本项目人工费根据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员工的工资报表及考勤,按月按实支付;2、日常运营费用:按投标人中标价包死。第一年日常运营费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先行支付20万元用于日常运营启动资金,如有剩余日常运营费用,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每半年平均支付一次;如投标人第一年日常运营费用不足20万的,在后两年中扣除。后两年的日常运营费用(或第一年因不足20万扣除后的费用)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每半年平均支付一次。3、经营管理费:按投标人中标价包死。扣除相应违约金、处罚款后按实结算支付。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每半年平均支付一次。半年度经营管理费=半年度收托率*年度中标经营管理费/2-本期违约处罚4、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费:自创建成功公示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5、业绩考核费用:按采购人考核要求,根据各考核节点的考核结果支付该次考核费。6、安全责任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退还(不计息)。▲2.5结算原则:2.5.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2.5.2人员工资、日常运营费用、经营管理费按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再调整。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人员数量增减、岗位调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人员。2.5.3投标报价中的不参与竞争费用中标人响应后,按实际考核结果支付。2.5.4本项目产生的保教费、所有政府补贴、补助等款项归采购人所有。▲2.6考核条款2.6.1业绩考核要求:项目服务期为3年,中标人年办托时间至少10个月。①前3个月收托率达到50%以上的,考核费为10万元;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按考核费的50%计取。②第3个月--6个月收托率达到85%以上的,考核费为10万元;达到50%--85%的,按考核费的50%计取;达不到50%的,考核费用不予支付。③6个月后每半年考核一次,收托率需达到85%以上,每次考核费为5万元,5次考核共为25万元。达到50%--85%的,按考核费的50%计取;达不到50%的,考核费用不予支付。注:收托率=实际入托人数/备案托位数(100个),实际入托人数为考核周期内婴幼儿入托人数的月平均值,实际入托人数以收费凭证作为依据,考核期内入托时间按月计,不足一个月退费的不计入托人数。▲2.7违约条款2.7.1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指标所列行为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承担一切责任,招标人视情况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除部分经营管理费;(1)运营场所硬件装修(含床铺、桌椅等)因中标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否则业主有权从经营管理费中扣除相关费用用于修复。(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客户投诉事件,每发生一次酌情扣3000-5000元;其他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影响恶劣事件,每发生一次扣100000元;(3)中标人未依法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等制度,未按规定组织和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进修活动的,每发生一次扣10000元;(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出勤情况及人员资质进行考核,如中标人未能满足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资质和人数要求,每发现一次按照3000元至5000元予以处罚。(5)中标人未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意外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的,扣20000元。(6)如出现超期收费、收费混乱、违规办托、安全事故等非采购人造成的问题,由运行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7)投标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园长);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副园长、保育(幼教)人员、保健人员(专职)名单。(8)采购人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园长)及副园长、保育(幼教)人员、保健人员(专职)有否到位。负责人(园长)每月到岗不少于22天,考核不合格,处中标供应商脱岗天数500元/天的标准罚款;从第三次不合格起,处中标供应商脱岗天数1000元/天的标准罚款。副园长、保育(幼教)人员、保健人员(专职)每月到岗不少于22天,考核不合格,处中标供应商脱岗天数300元/天•人的标准罚款;如同一人连续三次到位率考核不合格,从第三次不合格起,处中标供应商脱岗天数600元/人•天的标准罚款。中标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除因(1)生病长期住院;(2)死亡;(3)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4)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外。负责人(园长)、副园长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相应人员资格资历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负责人(园长)需扣除10万元/人次违约金;更换副园长需扣除1万元/人次违约金。2.7.2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存在下述任何一项安全责任相关行为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承担一切责任,招标人视情况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金额安全责任保证金;(1)为婴幼儿提供的饮用水、食品及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0元;(2)发生“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情形的。每发生一次扣20000元;(3)发生因托育机构管理或职工失职造成的安全、消防等恶性事故,每发生一次扣50000元,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4)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员工发生治安案件(虐童、踩踏、暴力等)影响较大的。每发生一次扣100000元;2.8如有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审法)一、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国企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国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2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2.中标候选人推荐。12.1评审后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3.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3.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1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3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15《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1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3.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1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13.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国企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3.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3.1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18.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18.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18.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19违反法律、法律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五、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废标16.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9.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0.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八、具体评标标准21.商务技术分(70分)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商务资信同类业绩投标人开设自营的或承接过全龄段(含乳儿段、托小段、托大段)的托育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建民营的托育服务中心或社区婴幼儿驿站等同类业绩的,得3分。注:业绩需项目合同,或提供街道或社区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3分荣誉①投标人的办托、办学(指幼儿园)获得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授予相关荣誉的,市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每个的2分,区(县)级表彰或荣誉每个的1分,最多只计两个且级别高的表彰或荣誉,最多得2分。注:提供表彰证书、荣誉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②投标人正在运营的类似项目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一级托育机构的得3分;二级托育机构的得2分;三级托育机构的得1分。注:提供表彰证书、荣誉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5分人员根据供应商团队人员素质、人员业务能力强弱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人员方案完善、业务能力匹配、与本项目适应性强的得10分,人员方案完善、业务能力匹配性较好、与本项目适应性较好的得6分,人员方案欠完善、匹配性一般、与本项目适应性一般的得3分,人员方案不完善、不匹配、适应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10分技术运营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运营方案进行评分,包括对本项目的整体构想、实施方案、人员管理方案等。运营方案全面、可行性强,科学合理的得10分;运营方案较全面、有一定可行性,较科学合理的得7分;运营方案欠全面、缺乏可行性,欠科学合理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分早教、医育合作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早教方案、医育合作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教育理念及导向、一日生活安排、引导幼儿早期发展、日常护理、问诊、疾病预防等方案等。方案全面、可行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可行性,较科学合理的得6分;方案欠全面、缺乏可行性,欠科学合理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服务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的服务保障、专业资源支持及服务品质管理方案进行打分。服务保障完善、专业资源支持力度大、服务品质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得10分;服务保障较完善、专业资源支持有一定力度、服务品质管理方案较科学合理得7分;服务保障欠完善、专业资源支持欠有力度、服务品质管理方案欠科学合理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分安全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消防、环境、活动、传染病、用药、接送等。安全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的得10分;安全保障措施较全面、较科学合理的得7分;安全保障措施欠全面、欠科学合理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进行评分。应急预案方案可行性强、科学合理得10分;应急预案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较科学合理得7分;应急预案方案可行性欠缺、欠科学合理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10分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评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科学合理得4分;合理化建议较有针对性、具有一定可行性、较科学合理得2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性欠缺、可行性欠缺、欠科学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分22、价格分(30分)价格分满分基准价分值计算方法30分1、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满分基准价(当有效报价在8家及以上时,先在有效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报价、1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报价在5家-7家时,先在有效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报价在4家及以下时,直接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每高于满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满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6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例如:满分基准价3000000元,投标报价为3030000元时,扣1分,投标报价为2970000元时,扣0.6分);3、去掉的最高、最低报价仍进行价格标评审。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服务类样本)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安全责任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后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声明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8、我方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对应表……………………………………………………(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6)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响应表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响应表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服务期限数量调整项目费用组成付款方式结算原则考核条款违约条款如有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项目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注: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所派出的人员与实际参与项目的人员保持一致,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否则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1、投标(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服务内容人数(暂定)每年上限费用每年费用(元)三年费用合价(元)备注一人员工资含社保、津贴、加班、福利、保险、奖金、意外等一切人员费用1园长115万元/人2副园长112万元/人3行政兼财务人员110万元/人4保育(幼教)人员乳儿410万元/人5托小610万元/人6托大99万元/人7保健人员(兼)1/8保健人员(专)18万元/人9保安15万元/人10厨师18万元/人11保洁帮厨、后勤人员25万元/人二日常运营费用1项第一年30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20万元三经营管理费1项每年20万元四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创建费150000不参与竞争费五业绩考核费前三个月收托率50%及以上100000不参与竞争费3-6个月收托率85%及以上100000不参与竞争费6个月后每半年考核一次,收托率需达到85%及以上,5万元/半年250000不参与竞争费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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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2-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国有企业采购)项目名称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其他口项目分类服务口货物口政府采购工程口采购人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可得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0575-85669190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陈敏负责人钱观火联系人0575-85623062联系电话0575-85623062专家咨询意见(可选)1(可附专家意见书)公平性竞争评估一、是否违法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1.未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否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否2.是否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如国有、独资、合资等否3.是否限定供应商组织形式,限定企业法人、营利法人等,排除事业法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否4.是否设置在特定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要求在特定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资格条件否5.是否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作为资格条件否6.是否设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资格条件否7.是否设置特定金额的业绩等变相的规模条件作为资格条件(业绩规模是履约充要条件的特定项目除外)否8.是否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否9.是否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成立(经营)年限等门槛作为资格条件否10.采购中国境内制造货物的项目,是否将制造商授权、承诺、证明、背书文件设置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否11.是否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否12.是否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否13.是否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否14.是否设置项目人员从业年限、产品性能等非供应商本身具备的条件作为资格条件否15.是否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采购活动否16.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是否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否17.是否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否18.是否将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非政府部门(无法律、行政法规授权)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水平评价证书、入围目录名单作为资格条件否19.是否将行政许可外的单位资质、资格、资信、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等作为资格条件;否20.是否将未经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境内外机构所出具的认证或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否21.对项目采购需求不涉及或不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内容,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或认证证书作为资格条件(如在无涉密内容的项目中,要否一2求提供涉密资质等)22.是否将荣誉、奖项作为资格条件否23.是否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个人资格、资质、资信、备案、登记、评价证书等作为资格条件否格证明材料24.是否设置审计报告、行政机关出具的社保证明、完税证明等作为资否过2个25.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超否26.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是否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否27.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资格条件否二、是否违法违规设置评审方法、评审因素是/否1.是否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最低限价,包括通过报价区间、无效响应条件、履约风险条件等变相设置最低限价因素(国家或地方有强制最低价格标准的除外)否2.是否违规限制供应商定价或者干预供应商自主报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除外)否3.是否违规采用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外的评审方法进行价格评审,如评审区间法、入围制法、性价比法、合理低价法、二次平均价法等否4.价格评审权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采用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评审权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审权重不得低于10%)是5.是否违规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否6.是否将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与履约有关的除外)、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作为评审因素否7.是否以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否标、成交条件8.是否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否9.是否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作为评审因素否10.是否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供应商商务条件、资信、资质、从业人员技术职称及认证、荣誉等作为评审因素否审因素11.是否将与采购货物、服务质量无关的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设定为评否12.是否将市场占有率、第三方评价数据排名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3.是否将资格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或者将资格条件提级作为评审因素(例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作为资格条件,同时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作为评审因素)否14.是否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否15.是否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6.是否将行政许可清单外的单位资质、资格、资信、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无法律法规授权)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7.是否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个人资格、资质、资信、备案、登记、评价证书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8.是否将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非政府部门(无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证书,或者颁发标准中有年限、规模等要求的证书,或者社会自行设定标准、自行评比颁发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否19.是否将非法定机构(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机构)颁发的资质、认证、从业人员技术职称及认证设定为评审因素否20.是否将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荣誉以外的荣誉、奖励设定为评审因素否21.是否将未经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境内外机构所出具的认证或资质作为评审因素否22.采购中国境内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将中国境外市场准入认证作为评审因素否23.要求提供样品的项目,评审因素是否未包含样品评分或设置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否24.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行政机关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行政机关出具证明的除外)否2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业绩分,是否高于价格分的10%否26.是否将属于国家强制认证、许可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否27.是否通过投标(响应)文件之间的比较进行打分否28.是否将服务满意程度、市场认可度、知名度、占有率、产品稳定性、先进性及优、良、中、差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否29.软件(系统)开发定制服务采购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对软件(系统)功能以成品方式进行演示并根据演示打分否一4一30.要求供应商录制视频方式演示的项目,是否未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停止接收,或者要求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进行现场演示否31.是否将演示人员的语言水平、应变能力等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内容作为评审因素否32.是否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设置加分项,如对本地企业、本地产品、本地纳税额、本地缴纳社保人员数等加分否33.是否将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质量、排版要求等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内容作为评审因素否34.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评审因素否三、是否未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确定采购需求是/否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是否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否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否3.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否4.除单一来源采购外,是否要求或标明特定品牌、商标、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特定原产地、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规格等条件否5.是否在采购需求要素中设置“知名”、“一线”等模糊表述否6.售后服务要求,是否与采购项目无关、超出范围、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否7.是否要求提供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指定检测日期出具的检测报告否8.采购中国境内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要求提供中国境外市场准入认证否9.是否将个别产品或服务满足的技术参数、不重要的技术参数,设置为实质性参数否10.设定的交货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明显不合理否11.必须引用品牌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未在引用品牌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所引用的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不具有可替代性否1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是否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或核心产品未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否13.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进口货物以外)原厂质保服务承诺或授权证明材料否1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等活动否15.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是否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16.分标段采购的项目,是否限制供应商投标否17.是否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采购进口产品否18.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采购需求否四、是否违法违规设置投标或合同条款是/否1.是否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否2.是否将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转嫁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专家评审费用否3.是否超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否4.是否未按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否5.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是否授权评审小组进行(PPP项目、非招标项目除外);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资格的,是否未在采购代理协议中约定,并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否6.是否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7.是否强制供应商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否8.是否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预留质量保证金否9.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投标条件或合同条款否是否违反公平性竞争结论(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可附相关报告)适用例外规定是口否口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采购人审查意见钱诒具体经办人签字:解周年月6日雨得00分管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22年5月6日1备注:本表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区国有企业采购目录的国企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负责填写。—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柯桥康养翡翠托育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