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浆料招标公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压浆料

507310.0
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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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项目
   压浆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
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路线起点(K2+870)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全线共设三个标段,我方以局名义与中交三公局作为联合体中标2标,桩号为K10+397--K12+471、K14+251--K16+336,路线全长4.1591km,主要工程有积石峡黄河特大桥、塔沙坡隧道、旱平中桥、旱平大桥、旱平隧道、专堂大桥,桥隧占比81%。预计土建工程工期3年,清单合同额58939万元。合同工期为4年。
2. 采购物资规格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暂定交货周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压浆料
/
507.31

2025.05-2026.08
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乙赛村青海大清2标项目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运输的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 运输能力要求:能保障招标人的物资运输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对本项目垫资能力不低于10万。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符合招标人对运输物资的要求。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6 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4.公开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8日18时00分,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注册后,线上报名参与投标和下载采购文件。
 
5. 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投标报价文件网上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 08 时 00 分至05月10日11 时 00 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6. 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0日 11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乙賽村中交二公局大清公路2标
联系人:魏乾(网络注册和操作指导外的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17772126999
电子邮件:zjdqsg2@163.com
监督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998655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项目压浆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1.项目概况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路线起点(K2+870)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全线共设三个标段,我方以局名义与中交三公局作为联合体中标2标,桩号为K10+397--K12+471、K14+251--K16+336,路线全长4.1591km,主要工程有积石峡黄河特大桥、塔沙坡隧道、旱平中桥、旱平大桥、旱平隧道、专堂大桥,桥隧占比81%。预计土建工程工期3年,清单合同额58939万元。合同工期为4年。2.采购物资规格数量: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暂定交货周期交货地点备注1压浆料/507.31吨2025.05-2026.08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乙赛村青海大清2标项目指定地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运输的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2运输能力要求:能保障招标人的物资运输要求。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对本项目垫资能力不低于10万。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符合招标人对运输物资的要求。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3.6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4.公开询价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8日18时00分,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注册后,线上报名参与投标和下载采购文件。5.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网上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08时00分至05月10日11时00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6.开标时间6.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0日11时00分。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7.联系方式项目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项目经理部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乙賽村中交二公局大清公路2标联系人:魏乾(网络注册和操作指导外的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7772126999电子邮件:zjdqsg2@163.com监督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998655投标人须知1.询价采购报价1.1本次压浆料询价报价实行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动。(一)询价采购报价方式:询价采购报价方式:到站单价=出厂单价+固定费单价(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税费、利润、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2)固定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及安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上两部分累加构成到项目指定地点的压浆料合同价。(二)实际结算单价:(1)到场单价均与投标报价时保持一致,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动。(2)实际数量以项目实际验尺合格数量为准,甲方按照实际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1.2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不采用运输发票),即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1.3报价应有较为详细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的总合计数必须与合价相同。1.4国家和各级地**府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卖方支付的所有税金和应缴纳的费用,均包括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内,且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5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1.5竞争谈判报价表中的总价应与报价书中的报价总价相一致,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性报价。2.技术规格要求2.1符合采购方业主及相关方的验收要求;2.2符合采购方技术交底会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为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2.3.出厂试验检测2.3.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3.付款方式货款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3%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经项目监理和需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甲方财务部,并采取专人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甲方财务部,送达日期以甲方财务部签收日期为准;甲方根据财务情况,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的60%款项,次月支付上月应付40%款项,以此类推。2.投标物资报价表投标物资报价表询价报价人名称:询价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物资名称规格 型号单位数量出厂价固定费综合单价合价总计1234=3+25=1*41压浆料/公斤5073100合计注:1、以上单价均为含税单价,税率为。2、付款方式按照标书中的合同样本条件执行。3、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4、以上报价与系统报价一致。竞争谈判报价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竞价采购报价说明: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单价”为买方支付卖方的货物及服务等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机械、劳务、服务、质检、装卸货、运输、税费、损耗、管理、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2、若询价报价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竞价采购报价中明示。合同编号:材料采购合同甲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项目经理部(需方)乙方:(供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作共赢、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三)合同履行中的会议纪要;(四)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中标公告等;(五)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双方所有的往来函件应及时通过本合同中约定的电子邮箱进行传递、接收。以上文件相互补充或解释,若存在冲突,以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第二条材料及合同价款(一)材料基本情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备注暂定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元)暂定价税合价(即本合同价款)(元)(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三)暂定合同价款=KiQi×(1+ƒ)(注:KiQi=K1Q1+K2Q2+……KnQn)其中:K为材料清单中单项不含税单价;Q为材料清单中单项暂定数量;i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n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数量;ƒ为增值税税率。(注: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合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4.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第三条履约担保(一)履约担保金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第四条质量标准(一)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材料样品时,乙方应免费提供,且材料样品不得低于足够两份试验检测的数量。乙方代表对材料样品签字确认后,材料样品由甲方保管,材料样品的质量检验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检验每批次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据之一。(三)双方对材料检验结果是否满足质量标准存在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认可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若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运输、卸货(一)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同时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三)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五)由甲方自提、自运方式的运输、卸货,合同另行约定。第六条验收、交付(一)验收1.乙方在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2小时通知甲方验收。2.材料进场验收时,需通过数量和质量双重验收,数量和质量均通过验收方可结算,数量验收单和质量验收单共同做为结算依据。数量验收:以甲方现场验收过磅数量为准仅作为双方对到场材料数量的确认。质量验收:对于原材料需现场试验检测的,质量验收以甲方试验检测结果单为依据;对于需现场拼装、安装和调试后使用的材料,质量验收以试用后甲方出具的质量验收单为质量验收合格的确认依据。质量验收通过数量需与数量验收保持一致。3.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出厂材料自检,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附件的材料。甲方拒绝接收后,乙方应尽快补全相关资料或向甲方重新供应附件齐备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4.甲方对到场材料抽样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5.本合同约定的验收仅为材料到场后的数量、包装、抽样检测的验收,抽检结果并不代表该批次材料全部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因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责任。6.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二)交付1.交付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乙賽村中交二公局大清公路2标项目指定地点。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3.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通知下月的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乙方应按该计划要求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后,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2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数量和时间。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通知要求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2天前通知乙方。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月度需求计划数量和交付时间向甲方供应,乙方应在要求交付时间前2天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甲方签署验收交接文件视为完成对材料的交付。8.材料(包括附随单据等)在交付甲方前所产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条材料包装(一)乙方材料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及材料本身的特性。材料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要求回收、处置。包装物费用不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对包装物有特殊回收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二)包装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第八条结算、付款、发票(一)结算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2.甲乙双方每月21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3.本合同无预付款。(二)付款1.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①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60%款项、60天内支付40%款项。②最终支付:经双方末次结算且乙方开具全部发票后60天,甲方将剩余材料款支付给乙方,质保金除外。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三)发票1.当月对账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按实际情况准确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填写发票内容,方可办理结算手续。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上述情况导致甲方支付滞后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套开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4.本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如发生乙方或乙方债权人通过诉讼等争议解决机制向甲方主张权利并获裁判机关支持的,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及收据。5.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6.甲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220521254B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账 号61001720015050000695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电 话029-89560180备 注项目名称:青海大清公路2标项目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偱化县乙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若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发出的需求计划供应材料。2.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抽检,材料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应承担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乙方进场人员、车辆及货物的质量、数量交验签字人员的委托需提前书面或邮箱向甲方报备。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2项约定逾期付款的,应自逾期日起算按逾期金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利率高于当期1年期LPR利率时,按照当期1年期LPR利率进行计算。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2.如因本工程建设单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甲方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合格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材料款5%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3项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供货不符合要求或与样品主要特征不符的,需向甲方支付本批次交付材料金额5%作为违约金。5.乙方超过甲方发出材料需求计划数量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超出部分,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处罚金额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7.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每份资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8.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材料问题导致发生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0.因本条第1-9款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或因乙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向甲方清偿。第十一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终止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甲方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书,提出终止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一)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二)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和完成甲方的物资需求计划。(三)乙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甲方施工生产停滞。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一)双方的联系信息及送达地址如下:联系人信息甲 方乙 方联系人姓名魏乾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7772126999送达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乙赛村中交二公局大清公路2标指定地点电子邮箱zjdqsg2@163.com(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1.双方预留的地址、邮箱均是各类通知、协议、往来文件的有效送达方式,重要的函件等需同步书面邮寄送达。2.涉及诉讼案件时甲方唯一的送达地址为甲方法人住所地。3.双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人/代理权限的必须邮箱通知并书面邮寄送达。4.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导致无法邮寄送达的,可通过电子邮箱送达,效力视同邮寄送达。5.双方一致同意可采取履约过程中双方日常沟通的即时通讯软件(届时以通知为准)作为送达工具,产生同书面送达相同效果。采用即时通讯软件送达的,甲乙双方的发出和接收人均应是具有代理权限的人员,发出之日即为送达之日。6.送达条款为效力独立条款,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甲方法人机构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请管辖。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一)甲方或乙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履行义务受阻时,应立即通知另外一方并告知详细情况,双方协商延迟履行或终止合同应当及时书面确认。(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承担各自人员和财产损失,不向对方主张任何索赔。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三)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1.战争、暴乱、罢工、瘟疫等社会异常事件;2.地震、火灾、冰雹、台风等异常天气自然灾害;3.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动,政府征收、征用等强制措施,政府叫停工程等行政行为;4.电力、燃气、自来水、电信公司等供应故障导致的意外事件;5.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停工令等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事件;6.其他可能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第十七条其他事宜(一)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或者单独的权利(包括从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承担不履行任何代为给付或协助业务。(三)甲方承接工程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四)作为长期向建设行业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乙方充分了解并做出如下承诺:甲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因此存在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业主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从而导致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时,乙方不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也不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完毕后单独就逾期付款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办理末次结算并支付完毕自行终止。第十八条补充约定无合同附件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盖乙方公章)附件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乙方中标通知书附件4: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附件5:其他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甲方:(需方章)乙方:(供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压浆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